《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节 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作者:水月聆风 简介: (空间+爽文+宠妻+驭兽)胖妞金毓见义勇为身死,穿成柔弱农女在逃荒路上差点被难民分食。 好在老天长眼,让她的手机跟着穿来了,还拥有了神奇功能,能购物,有灵泉空间,电量永远满格。 不但如此,她还有一个定有娃娃亲的未婚夫,能文善武,养家做饭洗衣宠妻样样会。 手握手机,带着未婚夫,找到亲人,逃荒路上,因为娇弱,金毓被娇养成了团宠。 哭包老爹:“小毓,生意让爹来做,你躺着数银子就行。” 魁梧老娘:“闺女,饭菜娘来做,你坐着吃就行。” 憨厚弟弟:“大姐,种地交给我,你看着就好。” 凶悍妹妹:“大姐,坏人来了,你躲我身后,我来打飞。” 毒舌糙汉:“娘子,极品我来怼,渣渣我来虐,崽崽我来带,你负责貌美如花。” 金毓:“......” 忍无可忍,一把抱起大树,我一点都不弱! 后来,金毓发现,她家汉子居然是重生的! 再后来,金毓带着家人们隐居世外桃源,开农庄,建鱼塘,造果林,还用灵泉圈养了山里的各种小动物们。 此文不修仙,无宫斗。 第1章 穿成病弱农女在逃荒路上 烈日烘烤大地,河床裂开道道狰狞的口子,干枯的槐树下,有两个男人在用石头磨菜刀,他们身后躺着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裙的女子。 “小丫头长得挺白嫩的,可惜太瘦了,没什么肉。” “将就点吧!这年头像这种货色也不好找,烤了味道还行。” “这手跟鸡爪子似的,剁掉直接丢了,浪费柴火。” “嗯,手脚和头都不要,要身子就行了,你来砍,我去生火。” “……” 金毓迷迷糊糊中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气得心头冒火。 鸡爪子? 呸!姐的爪子明明是胖乎乎的大肉手,去你丫的鸡爪子! 咦?不对,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听到说话声? 她猛的睁开眼,天上的烈日强光刺得她下意识的又把眼闭上,闭上又试着睁开。 然后就看到一个打扮奇怪的男人走到她脚边,举着菜刀要砍她的脚,磨得锃亮的刀锋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刺眼的光。 金毓顿时吓得灵魂归位,啊的大叫出声。 “我去你m的杀人魔,死了都不放过我!”居然要把我分尸,破骂出声的同时,她用尽全力抬脚一踹。 “啊!”男子刚准备挥刀而下,猝不及防被踹中裤裆,脸色瞬间扭曲,菜刀往后一扔,捂着下身倒在地上蜷缩着惨叫。 他的同伴正在身后的枯树下生火,扔出的菜刀冲着同伴飞了过去,砸到同伴头顶的枯树上,一个反弹,落下来砍中了同伴的脑袋,同伴惨叫时往前一扑,扑倒了刚架起来的火堆,张开的嘴巴被一根尖木棍刺穿,鲜血四溅。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金毓听到惨叫声快速扭头望去。 就见一个古装男人头上顶着菜刀,嘴里插着一根木棍从后脑刺穿,满嘴是血痛苦的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了气息。 死相甚是吓人! 也甚是倒霉!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么个死法。 一双眼睁得老大,死不瞑目的看着男子这边。 男子却毫无所觉,下身太痛,他还在捂着裤裆嗷嗷嚎叫。 “啊!死人了!”金毓却被刺激得更加清醒了,猛的从地上坐了起来,一动之下才发现自己虚弱得要命,饿得胃里泛酸,嗓子干哑似火烧,脑袋一阵晕眩,差点倒回地上。 她忙用右手撑地,抬起左手揉着脑门。 “头好晕,咦,哪来的鸡爪子?”晕头晕脑中,金毓看到了自己的手:“不对,这是手?” 脏兮兮瘦得脱相只剩一层皮的手,比鸡爪子还丑。 这是她的手? 金毓吓了一跳,忘了死人的恐惧,连忙查看自己的身体。 一看之下才发现,鸡爪子真是她的,她胖嘟嘟的手不仅变成了鸡爪子,腿还瘦成了竹竿,全身都瘦得要命,胸平得跟飞机场似的。 正疑惑的时候,脑袋忽然传来一股刺痛,无数记忆排山倒海般汹涌而来,耳朵里一阵嗡的长鸣声,直达脑海,令她痛苦万分。 “痛死我了!啊!” 金毓痛得在地上打滚,惨叫的声音沙哑无比,犹如鬼附身。 还在惨叫的男子被她的异样吓了一跳,以为诈尸见鬼了,忍着下身的痛楚往后爬,爬着爬着,手碰到了一个东西,扭头一看,竟是同伴死不瞑目的尸体。 “啊!”男子一声大叫,颤抖着手去探同伴的气息,发现对方气息全无,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到一块石头后面瑟瑟发抖的躲了起来。 金毓在地上滚了两圈,接收完记忆后,脑袋就不痛了。 她吃力的爬起来,喘着粗气坐在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特么的居然穿了!” 她是现代身高168cm的两百六十斤大胖妞,父母早亡,因为胖从小备受嘲笑排挤,但她不自卑,为了生活,为了不受人欺负,她努力学习,变强,挣钱。 熬到三十五岁,买了别墅,有了千万存款,想要过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得了癌症,只剩一个月可活。 气得她半夜买醉,手拿酒瓶路过一个巷子口,看到一个男人在欺负女人,酒精上脑就过去见义勇为。 哪知男人竟是新闻里说的杀人魔,她用酒瓶砸破对方脑袋,再用体重优势扑过去给了对方一个泰山压顶,压死了杀人魔,自己却也被杀人魔刺了一刀,然后嗝屁了! 原以为死翘翘后会进阎王殿,没想到穿越了。 原主也叫金毓,乃赤云国林州府大坪村人,十五岁,是个病秧子,有父有母,有一双弟妹,还有爷奶叔叔婶婶堂兄堂姐一大堆。 天福十六年,北方发生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旱灾加蝗灾,灾难已有两年多,田间颗粒无收,百姓存粮殆尽,为求生机往南方大迁移,一路上啃树皮,吃草根,严重者易子而食,仿若人间地狱。 原主一家同族人一起离开林州府才七天,就被一群流寇和流民挤散,二叔嫌她病弱是累赘,趁乱把她打晕丢到了路边,醒来后家人们都不见了,她狼狈的寻找了一晚上,累倒在枯树下,没多久就饿死了,然后来了两个男人,要把她剁了烤了。 金毓气得哆嗦起来,残害亲侄女,她的二叔真是禽兽,人吃人的事儿她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会儿居然见到真的了,自己还差点被吃了。 狗老天,本胖妞见义勇为身死,你给穿越也不给一个好一点的地方,居然让本胖妞穿越到这么个不毛之地,金手指也没有一个,果然好人没好报,本胖妞恨你一辈子。 上辈子胖得要死,得了癌症,这辈子瘦得要命,病弱无比。 现代女人追求瘦,以瘦为美,可这里却是追求丰满,像原主这样的皮包骨,那就是个丑八怪。 胖也丑,瘦也丑,她太难了! 躲在石头后面的男子见金毓坐在地上发呆,仔细观察了半会儿确定她不是鬼,便狰狞着一张脸冲金毓跑过去。 “臭丫头!装神弄鬼的吓老子一跳,还害死了我的兄弟,我杀了你!” 他恶狠狠的骂了一声,从同伴的脑袋上拔下菜刀,大步过去冲着金毓挥刀而下。 刚融合完记忆的金毓吓得瘦脸大变,啊的大叫一声的同时,在地上滚了一圈,再一脚踹中男子的膝盖窝。 为了不被欺负,她学过武术,虽然胖,身形却很灵活,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踹人小意思了。 然而。 啪! 第2章 毒舌未婚夫英雄救美 金毓踹中了男子的膝盖窝,可男子却没倒下,只是身形踉跄了两下就站稳了。 金毓:“……” 妈呀!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力大的胖妞,而是饿得胃酸全身发软的的瘦竹竿,大象腿变成了筷子腿,连路都走不动了,更别说踹人了。 之前能踹到此人的命根子是侥幸,现在没把自己的腿踹断真是万幸。 男子被踹了一脚,更为愤怒,再次凶狠的砍了过来。 “啊!别过来!”金毓沙哑的叫了一声,眼前忽然有什么一闪而过,右手上多了一个不明物,来不及去看是什么,她下意识把那不明物用尽吃奶的力气冲男子砸过去。 “砰!”砸中了男子的脑门。 “啊!贱人!你去死!”男子痛得后退两步,紧接着更为愤怒的挥刀砍来。 金毓心生绝望,她这会儿已经没力气了。 完了!完了! 刚穿越过来,她就要成为别人火架上的烤肉了,她是最惨的穿越者。 狗老天,你前辈子肯定是被我抛弃的病娇前男友。 专门坑我的。 为什么是前辈子,因为上辈子她太胖没谈过恋爱,没男友可抛弃。 “砰!” 绝望之时,一道人影忽然而来,一脚把男子踹开。 金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节 啥情况? 英雄救美? 英雄是个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他穿着粗布短款,因为打人的动作太快,金毓饿得头晕眼花,看不清他的容貌。 男子被踹得摔倒在地,菜刀落到了一旁,还未来得及爬起来,男人就飞身过去,一拳又一拳的砸在他的脑袋上,直到男子没了气息,他才停手。 看到这一幕,金毓抿紧了唇。 这位英雄,是个狠人! 金毓是个普通人,这么一会儿功夫见到了两个人惨死,她面上虽然还算镇定,心里却是怕得要死,双手都忍不住颤抖。 真希望这一切都是做梦。 确定男子死透了,男人搜光他身上的东西,又去搜完另一个人的身,才冲着金毓走过来。 “你没事吧?”低沉的男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却极其悦耳。 金毓瞬间回了神,看向他。 男人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年纪,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古铜色肌肤,眼神透着不符合年龄的锐利与狠戾。 他不仅长得高大帅气,气质更是倜傥不羁,透着些许攻击性,他的额头破了个口子,已干的暗红色血迹黏在额头上,加上脸上代表着半成熟的少许青皮胡,令他整个人多了几分阳刚狂野的魅力。 帅到掉渣! 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气质的男人,金毓眼睛亮了亮,好在她不是花痴,很快就收起了打量的目光,冲着他拱手,声音又哑又虚:“多谢英雄相救,敢问英雄贵姓?你身上有吃的吗?” 见她没被吓傻,还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男人忽然一笑,自报姓名:“没有吃的,我叫梁元。” 一听没有吃的,金毓伤心不已,饿呀! 忽然她猛地睁大眼,指着梁元惊讶道:“你是原……我未婚夫?” 梁元是同村的猎户,十八岁,比她大三岁,他们定有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是她的爷爷金老头死皮赖脸的凑上去和梁元的父亲定下的。 当时原主出生才两天,金老头上山砍柴遇上了一头小野猪,吓得掉进了沟沟里,幸好被梁元的父亲梁宏所救。 梁宏救了人,还杀了野猪,金老头眼馋野猪,擅作主张和梁家定下娃娃亲,用孙女报答梁宏的救命之恩,让梁家提前拿野猪当彩礼。 后来梁家得知原主是病秧子,活不过十六岁,才觉得这娃娃亲定得亏,想反悔,但是原主爷爷不同意,还说解除婚约会影响他孙女的名声,日后嫁不出去,还不如死了算了,她若是死了,就是梁家害死的。 原主病弱,本就活不长,死了岂能怪到梁家头上,以她的病秧子体质,也根本无人会娶,金老头就是怕她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钱白养了,所以才会死缠着梁家不放。 为了原主的名声,娃娃亲就没解除。 再后来,梁家出了事,变成了村里最穷的,梁元为养家凶名在外,打猎身上随时带伤,揍人不分男女老少,骂人比村里泼妇还厉害,原主爹娘护犊子,更看不上梁元了,她的两个堂妹嫉妒她因为病弱,只能在家里做女红卖钱补贴家用,不用去地里干活,天天在她面前说梁元坏话。 原身常年闭门不出,从未见过梁元,被爹娘堂妹们那么一误导,对梁元没有一点好印象,真以为他是家暴男无赖混子穷光蛋,很厌恶梁元,认为梁元配不上自己,想要解除婚约,在家里闹过好几回,弄得全村都知道她讨厌梁元,后来还带着父母去梁家闹过,被梁元骂得狗血淋头。 老爷子死活不同意解除婚约,还想让她在死之前早点嫁过去从梁家换点野味,可不等她出嫁,旱灾就来了。 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嫌弃梁家不是病就是残废,没人愿意跟他们一起走,她家也是如此。 可这会儿,梁元却来救她了。 亲人丢弃她,最厌恶的人却救了她,何其讽刺。 不过上辈子单身了三十五年,从未谈过恋爱,这辈子才刚开始,就有了未婚夫,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因为记忆金毓对梁元的印象很不好,梁元对她的印象也不好。 从小知道自己和金毓定有娃娃亲,他曾好奇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偷偷去金家瞧过金毓,正好亲眼看到金毓寻死觅活的要解除婚约,还把他贬得一无是处,所以对又白又瘦的金毓完全喜欢不起来,后来金毓和她爹娘到他家无理取闹,让他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叫他主动去退婚,还说野猪是金老爷子收的,与他们大房无关。 他又不是非金毓不可,用得着这么让人反感吗! 若是金家好好说话,把野猪还上,没到处贬低他,婚约早就解除了。 这会儿听见金毓提到了未婚夫三个字,梁元眼底带着戏谑的笑意:“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确是你的未婚夫,你讨厌我,我也嫌弃你,弱不拉几的,还丑得跟骷髅似的,一点都不配上我。” 金?骷髅?毓:“......”好个毒舌的男人! 不等金毓说话,梁元将她拉起来:“还能自己走不?能走就自己走,我可不想抱你,全是骨头,硌人得很。” 金?骨头?毓:“......”你注定单身一辈子! 她咬牙切齿的瞪了梁元一眼:“谁稀罕让你抱,我能自己走,嫌我瘦得硌人,我还怕被你的硬肉硌断骨头呢!” 她让梁元放开手,想要自己走,可梁元一放开,她就腿软的往后倒。 梁元没好气的将她打横抱起:“饿得没力气就别逞强了,我们得赶紧去找家人,别再废话,再废话就把你丢地上,抱你是无奈之举,别想我对你负责。” 女孩骨瘦如柴的身体轻飘飘的,抱着一点都不重,感受到怀里的温热,梁元心中兴奋万分。 他真的重生了! 第3章 手机跟着穿来附带灵泉空间能购物 上辈子他在逃荒路上遇到金毓的时候,她已经被两个饿狠了的流民砍掉头和手脚,尸体早已冰冷。 念在她是他未婚妻又是同村的份上,他打死了那两个流民,救下了金毓的尸体,随便挖了个坑埋葬。 这次重生,他是在山坡下醒来的,为保护爹和妹妹,他独自引开流寇,滚下山坡,撞到了石头,和上辈子一样,晕睡了半个时辰。 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了金毓死的这天,便急忙赶来了这里。 幸好,他来得及时,金毓没死成。 头和手脚都还在。 不过,这人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梁元看了眼被尖木棍弄死的流民,这个人上辈子可不是这个死法,是被他打死的,可这次却在他来之前就死了…… 金毓不知道梁元是重生的,也不知道他心里对自己有了些猜疑,突然被抱起来,她感到紧张又奇妙,下意识伸手环住梁元的脖子寻求安全感。 现代的她只在七岁以前被大人抱过,七岁以后就没被抱过了,因为她爸妈因车祸意外去世了,而且她越来越胖,没人能抱得动。 这时梁元看到了一块薄片似的东西,抱着她走过去,正准备弯身捡起瞧一瞧,金毓就忽然挣扎着下来,扑通摔在地上,晕头昏脑的顾不上痛,爬过去捡起了那“薄片”。 梁元的眉头蹙得更紧了,果然很怪,金毓难不成也重生了? 金毓没发现梁元在盯着她的脑袋看,她正趴在地上激动的看着手里的东西。 手机! 方才她丢出去砸人的东西是手机。 她的手机居然也穿过来了! 欣喜过后,金毓皱起眉头。 手机过来有啥用? 这里没电没快递没商家,手机里的钱用不出去,买了东西没人送过来,电没了没地方充电。 这是穿来给她玩的? 玩个屁啊! 都快饿死了! 这时候,金毓真希望这手机是蛋糕做的。 她试着咬了下。 “呸!好硬。” 不小心按到开机键,屏幕亮了,让她输密码解锁。 饿昏头了的她颤抖着手指解锁。 却不知,身后的男人被她手中的手机吓了一跳。 双眼惊惧的盯着她的手机看。 什么妖物? 居然会发光。 神砖? 等等,金毓在干嘛? 她的手指戳来戳去的干嘛? 咦?神砖画面变了? 好多逼真的小图,这些乱七八糟的字他都不认识。 见手机解锁后居然直接进入了一个购物页面,下一秒金毓的脑子里多了些东西。 她的手机已经没了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看视频等等这些功能,只能购物。 这个购物平台叫做桃园,为种田而存在,只有账户、种子、农具、食品、日用、空间几个分类,没有服装、鞋子、电器、生鲜、玩具、医药等等这些分类,虽然不像淘宝那样齐全,但这是老天赐给她的金手指,电量永远满格,无需充电,买东西要用钱,古代银钱也可转换为余额,一文钱等于一块钱,一两银子等于一千块钱。 除了购物,桃园里还有空间,空间不仅能储物保鲜,里面还有灵泉,灵泉能强身健体,促进动植物生长。 操控空间和灵泉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手机,二是用意念。 她是桃园的主人,只有她能使用桃园,旁人若想抢夺,手机会自动黑屏,并回到空间。 还未等金毓消化完脑子里的内容,一颗毛绒绒的脑袋凑过来:“这是什么玩意儿?” “啊!”金毓吓了一跳,惊叫一声把手机往身后藏,警惕的看着梁元:“你想做什么?” 妈呀!饿老火了,只想着吃的,忘了身后还有个男人了。 他看到了手机,会不会抢夺? 怪她蠢,饿得戒备心都没了。 才穿越,金手指就暴露了! “别藏了,我都看见了,这个神奇的砖块有什么用?你赶紧给我说说,我方才看到那上面动来动去的很逼真的小图有一些是吃的,能变出来吗?” 梁元笑眯眯的凑近金毓,像个不怀好意的二流子:“我饿了三天了,方才只从那二人身上搜出二两银子和两个水葫芦,没有找到吃的,现在很想吃东西,你比我更想吃东西。” 他举起右手,认真的说:“我发誓,绝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否则天打雷劈。”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的金毓不是他的未婚妻,怕是被精怪附身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节 这“砖块”应该是精怪的法器。 重生他都能接受了,接受个精怪小意思了。 “我不信你。”金毓还是很警惕,虽然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是她的手机太神奇,很难不引起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梁元伸手抓住她手里的手机,金毓想护住手机,奈何没力气,轻而易举就被他夺了过去。 手机一脱离金毓的手,瞬间黑屏,从梁元的手中消失,自动进了空间。 梁元惊得翻来覆去的看自己的手掌。 金毓见此心中暗自得意,她能感觉到,她的空间是个十平方米的木屋,旁边有一口灵泉,手机正静静的躺在木屋里。 金毓冷笑一声:“手机只有我……能用,它与我……本为一体,落到别人的手里……就是废物。” 梁元皱了皱眉:“我没想抢夺你的东西,只是好奇拿过来瞅两眼。” 金毓:“……”我信你个鬼! 梁元耸肩:“你不信我也不行,我知道你不是真的金毓,也发现了你的秘密,杀人灭口是不可能的,你打不过我,以你现在的情况,你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离了我,你很快就会被人盯上,然后被大切八块遭人分食。” 金毓:“……”特么的这货是在吓她?还猜到了她不是原主? 不得不说,他说的是事实,也很可怕。 看到了金毓眼底的惧意,梁元伸手摸了摸金毓的脑袋:“若想活下去,就得听我的,我们互帮互助,一起活。有我护着,你的秘密不会暴露,没我护着,你会死得很惨。” 好不容易魂穿了,还拥有了金手指,金毓很想活下去,不管梁元值不值得信任,此刻她都得与他合作。 反正她的手机谁也抢不走,她死了对梁元没好处,她的手机能购买粮食,梁元若是个聪明人就不会弄死她,还得好好保护她。 思索半晌,金毓虚弱的叹了口气,决定赌一把,她点了点头,将手机变了出来:“我的手机的确能变出吃的东西,但需要钱。” 她现在又渴又饿,说了几句话后更为疲惫了,准备打开手机买一瓶水来喝,顺便让梁元看看,她是真的很有用。 可不远处忽然有几道人影出现,偷偷摸摸看着这边。 第4章 古人看现代货,看啥都稀奇 梁元感觉敏锐,注意到了那几人,他按住了金毓的手:“有人来了,避免引来麻烦,我们换个地方再变吃的。” 说着捡起地上染血的菜刀递给金毓,让她拿着,并叮嘱她别把菜刀上的血擦了,留着防身吓唬人,然后蹲下身子,用背对着金毓,让她爬上来。 “上来,我背你,你现在没力气走路。” 金毓看了眼梁元的后背,把手机收进空间,不管了,以她现在的柔弱体质,只能选择跟着梁元。 菜刀在我手,他真敢做些什么,她就一刀砍过去,就算打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口。 爬上了梁元的后背,金毓闻到了浓浓的馊臭味,嘀咕了句:“你身上好臭。” “彼此彼此,你也臭得难闻。”梁元双手向后托住她,边起身边还嘴。 金毓:“......”她低头闻了闻自己,酸臭味熏鼻,的确臭得难闻。 旱灾年,喝的水都没了,更别提洗脸洗澡了,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漱了,一个个都臭烘烘的,跟在过期了的老酸汤里滚过似的。 梁元背着金毓,瘦高的身子稳稳当当的往前走,阳光投下来,寸草不生的黄土地面留下了一片影子。 二人走后,那几道人影跑过来,见槐树边有两具新鲜尸体,也不管对方是怎么死的,拖着尸体就走了。 梁元饿了三天,头上有伤,现在又背着金毓在烈日下前行,体力逐渐不支,汗水一滴一滴落下,嘴唇发白干裂。 金毓也好不到哪里去,习惯了现代的安逸生活,这会儿换了个不毛之地,饿得浑身没力,身上又痒又臭,她难受得很想晕过去,可又怕晕过去后就再也醒不来了,想喝点灵泉水来补充体力,又怕被梁元发现,手机已经被梁元看见了,灵泉这个金手指可不能再被他发现了,如此迷迷糊糊的想着,金毓便使劲咬破下唇,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们走的这条路是官道,路边的野草被连根拔起,留下了许多小坑,树木被刮了皮,一片叶子都没有。 沿路有很多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的流民,还有几具腐烂的尸体,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去,站在尸体上看着他们这边。 看到这些人和尸体,金毓不忍的别开眼。 她活在太平盛世,从未体会过这些。 这里亲眼看到的东西比电影里演的那些天灾给她的冲击力更大。 她有很多话儿想问梁元,可又没力气问。 察觉到身下的梁元身形有些颤抖,金毓哑着声音费力的说:“要不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 “闭嘴吧你,让你自己走,走到天黑我们也到不了休息的地方。”梁元把她往上托,咬着牙加快步伐:“安安静静的趴在我的背上别给我添乱,闲的话就拿袖子帮我抹汗。” 沿着这条路再走半刻钟,就能看到一间破庙,那里刚被流寇洗劫过,活着的人都被吓跑了,这会儿最为安全。 上辈子他在那个破庙里昏迷过,还遇到了贵人,但这辈子他不想再见到那个人,也不想再为他效力。 虽然梁元说的都是实话,可金毓还是很气,这家伙就不能好好说话吗,非得这么毒舌。 心里再不爽,可金毓还是乖乖的拿袖子给梁元抹汗。 路上的流民都是成群结队的,至少是五人同行,只有她和梁元是两个人,她还是个弱不禁风的皮包骨丑女,有好些人都忍不住看向他们这边,交头接耳的打着什么鬼主意。 金毓注意到了这些人,想到了梁元的叮嘱,掐了下大腿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努力打起精神一只手勾着梁元的脖子,另一只手将染着血迹的菜刀举起来,冲着那些人露出一个嗜血残忍的笑容。 而梁元也同样配合着露出阴狠笑意,狠厉的瞪了那些人一眼,吓得那些人扭头就跑。 等他们跑远了,金毓才泄了气,举着菜刀的手立马垂落,累得喘粗气,刀口差点割到梁元的胸口。 吓得梁元低吼:“你给我稳着点,割到我就把你拆了。瞧你这出息的样,一把菜刀都拿不稳。” 金毓有气无力的掀开眼皮撇了眼梁元的后脑勺,没说话,她实在没力气了,只想赶紧找到休息的地方,吃点东西填肚子。 又走了半刻钟,就在金毓快受不住死过去的时候,迷糊间,她看到了一间破庙,门口地上有一片血迹。 梁元气喘吁吁的把她背进破庙里,放到草地上,拖着沉重的步伐里里外外查看一圈,才走回来说:“这里很安全,可以放心吃东西。” 说完,就毫无形象的坐到了地上,喘着粗气目光一瞬不瞬的看着金毓:“吃的。” 再不吃东西,他支撑不了多久。 金毓闻言立马挺起精神,把手机变出来,快速找到水和面包,颤抖着手指付款买下。 付款成功的一瞬间,她的脑袋里响起叮的一声,下一秒,一提六小瓶装的矿泉水和一箱手撕面包出现在她的空间木屋里。 金毓意念一动,把东西从空间里变出来。 看到凭空出现在地上矿泉水和面包,梁元:“……” 这些是啥玩意儿? 金毓坐在地上垂下手靠在墙上有气无力的说:“我没力气了,你来撕……开包装,把水和面包……拿出来。” 梁元抬头看她:“怎么撕开?” 金毓:“……我教你,很简单的。”差点忘了,这货是古人,没见过现代东西。 按照金毓所教的,梁元很快撕开了矿泉水的外包装,扭开一瓶水,先给了金毓,又扭开一瓶给自己。 喝了水,又吃了面包,金毓才有种活过来了的感觉,见梁元一直盯着水瓶和手撕面包看,嘴里还嘀咕个不停,忍不住笑了笑。 古人看现代货,看啥都稀奇。 她拿起手机,点开账户查看,前世买醉之前,她充值了五千块钱到微信零钱里,现在那五千块也穿过来了,买水和面包花了二十六块钱,如今只剩下4974元。 买东西要用钱,这钱用完了怎么赚? 可怜她银行卡里的那一千多万存款呀!早知道就全转到零钱上,不存定期了 她扭头看向梁元说:“吃不完的东西我可以收起来,等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不过我们吃的东西都是用钱买的,刚才花了二十六文钱,我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她还未说完,梁元就很上道的从怀里掏出了几块碎银递给她:“这里是五两银子,有二两是从那俩人身上搜出来的,有三两是我自己的,全部都给你。” 金毓眼儿一亮,欣喜的接过来:“这些钱可以买很多吃的了。” 五两银子,可就是五千块钱了,省着用,能用好久呢! 意念一动,手中的五两银子立马凭空消失不见,手机账户里多出了五千块钱,她抬眼偷瞧梁元的反应。 看到银子消失了,梁元心中惊讶,黝黑的眸子看了金毓一眼,什么也没多问。 就怕问得太多,小丫头炸毛。 只要有吃的,能活着找到家人,带着他们找到安全的地方就行,其他的都不重要。 这一世,他只想保护家人,过普通的生活。 金毓的身上有再多秘密和诱惑,他再感兴趣也不会去抢夺。 见梁元什么也不问,金毓暗自松了口气,目前看来,这个救命恩人暂时可信任。 第5章 我被埋了? 她的手机在梁元面前已经不是秘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之前是饿昏头大意了,以后可不能再掉以轻心,她得自己变强才行。 不仅要变强,还得找到爹娘和弟弟妹妹。 她虽然是病秧子,但她的爹娘和弟弟妹妹都很宠她,吃的穿的都会紧着她来,要不然凭她的病弱体质哪能活到现在。 她被二叔打晕丢掉的时候,爹娘弟妹都被挤散了,得知她不见了,肯定会来找她。 找不到人就去庆荣府,那是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距离这里还有半个月路程,一家人早就说好了,若是分散了又找不着人,那就朝着庆荣府走,在城门口集合。 百姓出远门要户籍证明,没有证明无法进城,诸多不便不说,还容易被人抓走卖掉,终生归于奴籍。 户籍证明在爹身上,不想被当成黑户,她就得找到家人。 想到此,金毓对梁元说:“我要去找我爹娘和弟弟妹妹,我们说好了的,若是分散了,找不着人,就去庆荣府。” 梁元点头:“好,那就往庆荣府方向走,在这之前,我们先休息半个时辰,恢复些体力再赶路。” 他记得金毓的亲人在哪,也记得他爹和小妹在哪,上辈子他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遇难了,这辈子有了金毓,只要吃饱喝足有力气赶路,他们肯定能在悲剧发生之前把人找到。 金毓点点头,挥手将剩下的水和面包收进空间,梁元取出火石把垃圾烧了,走到一旁坐下闭眼休息。 金毓也很疲惫,可还是忍着没觉,见梁元闭上了眼,她转了个身,变出一瓶矿泉水扭开瓶盖,再送回空间,用意念把水倒了,换成灵泉水再拿出来,小心翼翼的喝了两口。 好清甜,喝了令人浑身舒畅,比矿泉水好喝多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节 金毓心里美滋滋,她现在的身体,需要天天喝灵泉水才能健康起来,等身体好了再把前世所学的武术捡起来练,就能变强自保了。 扭头看了梁元一眼,金毓眼底闪过复杂之色,要不要给他喝灵泉水呢,还有他头上的伤,手机里无法买药物,没有药物的情况下用灵泉水帮他清洗一下伤口或许会好得快一点。可灵泉水一旦拿出来,秘密就会暴露,毕竟灵泉水和普通水的区别很大,一喝就能尝出区别来,可梁元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后面还得依靠他,若没了梁元,她一个病弱女子,就算有金手指在身,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也是举步艰难的…… 避免时常拿出手机引人注意,金毓趁着梁元还在浅眠,用手机大肆购物。 像面包这些杂七杂八的食品不适合出现在这个朝代,偷偷吃还可以,但这后面还得与原主的爹娘弟妹碰面,避免麻烦,得买些常见的粮食,于是,金毓先买了十斤大米,十斤面粉,十斤小笼包,十斤小馒头,二十个卤鸡蛋,买好后想了想,又买了一斤热量极高的巧克力放在空间里。 这些东西花了256元,余额还剩9718元。 买好了食物,金毓看了下农具、种子、日用这三个分类。 农具顾名思义,卖的都是干农活用的工具,只是这里面卖的都是仿古老农具,没有现代机械化农具,相比这个朝代的物价,这里面的农具价格要便宜许多。 种子这个分类卖的都是各种粮种菜种果树苗,品种齐全,价格不仅比这个朝代的便宜,买了种子后,会有种植方法传到她脑中,让她瞬间学会种植这些种子。 她想学不会种地都难。 日用卖的都是日常用品,也都是些仿古老物件,咦?居然还有卫生巾? 金毓被惊喜到了,古代来例假用的是月事布,很不方便,容易侧漏,现在有了卫生巾,她放心多了。 不过价格好贵,居然要二十文钱一包,只有一个品种,不知是啥品牌。 一圈浏览下来,金毓实在止不住困意,将手机放回空间,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的灵魂回到了现代,来到一个公墓,飘在半空中,看到好些人在对着一块墓碑上香。 “老天爷,请保佑金小姐死后入天堂,吃好睡好,我们感激不尽。” “她是个好人,杀了杀人魔,救了我一命,好人有好报,希望金小姐能转世投个好胎,幸福安康。” 诸如此类的话,飘到了金毓的耳中。 她定睛一看,墓碑上居然贴着她的照片,还写着她的名字,吓得瞬间清醒。 “我的妈呀!我被埋了!” 梁元睁开眼,看了她一眼。 金毓嘿嘿笑了笑:“做噩梦了。” 看到她那又脏又弱的样子,梁元觉得好丑,没搭理她,起身走出去看了眼天色,再走回来捡起地上的菜刀别在腰间,将她背起:“时候不早了,我们继续赶路,等你能自己走路了,我就不背你了,你若想睡觉就趴在我背上睡。” 说完就背着金毓往外走,迎面就是刺眼的烈日,令金毓有种深入了撒哈拉沙漠的感觉。 两人离开破庙没多久,一辆马车缓缓而来,在破庙门口停下,从马车里走出了三个男子。 其中一个乃是长相俊逸的少年,他虽然穿着很旧的青色长衫,却气质不凡,眉宇间透露着睿智之光。 “少爷,我们赶路许久了,现在此庙休息一晚吧。” “可以,你们先进去收拾干净。”少年啪的一声打开手中的折扇,皱眉扫了眼四周的荒景。 “旱灾严重成这样,父皇还沉迷于美色,百姓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赶了半个时辰的路,梁元虽然很累却还是没有放下金毓,依旧坚持着往前走。 见此,金毓到底还是没有忍住,趁着周围没人,从空间里取出装有灵泉水的水瓶,递到梁元的嘴边:“喝一口。” 梁元啥也不说,啥也不问,张嘴让她喂自己。 等他喝了半瓶灵泉水,金毓才笑着收回空间:“你不怕我在水里下毒?” 梁元:“毒死我对你没好处。” 金毓:“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梁元:“你想死我现在就可以把你丢了。” “别,开玩笑的。” 梁元懒得搭理她,背着她走进一条小路。 “等等,你要去哪?” “去找你爹娘。” “可我是在大路上和爹娘他们走散的……” “少废话,只要能找到你爹娘就行了,你管我走哪条路。”梁元冷哼一声,加快了步伐。 这条小路也能通往庆荣府,上辈子,金毓的家人们被流寇冲散后,逃到了这条路上汇合,得知金毓不见了,她的父母弟弟妹妹和金家人闹了一场,断绝了关系,脱离队伍来找金毓,此刻正在这条路上。 当时他昏迷在破庙里,天黑了才醒来,第二天跟随着贵人去找爹和妹妹的时候,在这条路上遇见了金毓的父母他们,他们四人遇上了两个持刀的流寇,金毓的爹和弟弟妹妹都被杀了,只有她母亲还剩一口气。 他救了金母,可金母见金父三人死了,自己也断了腿,想着大女儿可能也死了,没了活下去的念头,一头撞在了大石上。 眼下时间还早,灾难还未发生,他们还能赶得及找到金父四人,等找到了他们,再顺着这条路走三个时辰,就能找到他爹和妹妹藏身的地方。 金毓不知梁元心中所想,她趴在梁元的背上,抵不住疲惫睡了过去。 见金毓突然安静了,梁元停顿了下扭头看去,看到金毓不仅睡着了,嘴角还流了些脏兮兮的口水在他身上。 梁元一脸嫌弃:“又弱又丑又脏,你爹娘能把你养这么大真不容易。” 再脏他们也不能洗漱,一路上都是流民,若只有他们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引人注目才怪。 金毓是被蚊子咬醒的,一睁眼,天已经黑了,梁元坐在地上靠着一棵树浅眠,旁边插着一根燃烧的火把和一个破旧的背篓,背篓里还装着一个大褡裢(dālian一种中间开口而两端装东西的口袋)她正趴在梁元的大腿上睡觉,身上披着梁元的外衣,漆黑的四周蚊虫欢快吵闹。 “醒了就赶紧起来,腿都被你靠麻了。”梁元忽的睁开眼。 金毓惊得直起身子,手一伸,碰到了梁元的胸口。 梁元撇了她一眼:“手拿开,别占我便宜。” 第6章 找到了爹娘弟弟妹妹 金毓快速把手收回来:“我不是故意的。” 谁稀罕占你便宜,胸膛摸着硬邦邦的。 梁元揉了揉大腿,拍拍屁股起身:“我饿了,拿点食物出来吃吧,吃好了我们继续赶路。” “天已经这么黑了,还要赶路?”金毓爬起来,把外套还给梁元,啪的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打死了一只山蚊子。 现在是七月中旬,荒山野岭的,大晚上山蚊子贼多,咬人又痛又痒。 遭罪哦! “连夜赶路,早点找到你爹娘他们,你也能放心些,不用随时担心被我欺负。”梁元也一巴掌打在自己的手臂上道。 金毓又在腿上和手臂上各打了一巴掌,斜眼看了他一眼,忽然一笑:“你这人虽然毒舌,但并不坏。” 梁元冷哼一声,凑近她:“你看走眼了,我不仅毒舌,还是个杀人魔。” 说完,一掌拍向金毓的额头,收回手的时候,有半截蚊子尸体黏在金毓的额头上。 金毓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也拍死了一只蚊子,呵呵笑着:“我是专杀杀人魔的侠女。” 穿来之前我刚杀死了一个,用体重压死的,厉害不? 梁元没工夫跟她斗嘴,拿过一旁的背篓:“我捡到了一个背篓和褡裢,虽然破旧,但还能用,你放点食物在里面,包子馒头米面都可以,等找到了家人,需要吃的就从这里取出来,省得麻烦。” 然后取下腰间的水葫芦给她:“水被我喝完了,你把这两个也装满,要最清甜的那种水,喝着有劲。” 金毓撇撇嘴:“嘴挺叼呀!看在你是我救命恩人的份上,不会亏待你的。” 她接过背篓看了两眼,里面除了有褡裢,还有一个小竹筒,她先把那十斤米拿出来装满褡裢的两头,再各拿五斤包子馒头放进背篓里,然后买一包盐,撕开袋子把盐倒进竹筒里,将袋子丢到火把上烧了,用灵泉水把两个水葫芦装满。 做完这些,她取出两个卤蛋,七个面包,给了梁元五个面包,一个卤蛋,剩下的自己吃,边吃边冲梁元挑眉:“有我这个行走的粮食仓库在,只要银钱足够,保证让你吃饱喝足。” “我会努力挣钱的。”梁元也不客气,接过牛奶和卤蛋,同金毓一起坐在地上吃东西。 金毓拿出来的每种食物,对他来说都是人间美味。 吃饱喝足后,梁元脱下外衣,盖住背篓里的东西,拿起火把,背起背篓,将褡裢挂在肩上,二人继续连夜赶路。 走了没多久,金毓拿出两块巧克力,剥开一块给梁元:“这是巧克力,可以补充体力。” 梁元看了眼,就接过去塞进嘴里。 丝滑香甜又粘牙,好吃。 小丫头身上稀奇古怪的东西真多。 “以后当着别人的面别随随便便拿出这些奇怪的东西。”梁元道。 金毓剥开另一块巧克力放进嘴里:“我知道,我又不是傻子,因为是你我才给你吃的。” 反正梁元已经知道了她的能力,藏着掩着多此一举,不如大大方方的把能提升体力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让他变强来保护她。 毕竟她可是行走中的粮仓。 她死了,他也得饿死。 梁元闻言嘴角勾了勾,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再走一个时辰,若还是找不到你爹娘他们,我们就随便找个地方休息。” 这里不是山林,只有几个荒坡,没有房子,在哪休息都一样。 “行,听你的安排。”金毓又给梁元吃了一块巧克力。 她买的是最便宜的巧克力,九块九一斤。 这条小路人烟稀少,晚上更没有人了,拖着沉重的步伐,金毓硬着头皮跟随梁元走了近一个时辰,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她抬眼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那是个少年,一米五左右的个子,正是她弟弟金虎,今年十二岁。 “小虎!”她喊了一声。 黑夜里,月光下,五米外正在捡柴火的金虎听到声音,扭头看过来。 梁元举着的火把,照亮了金毓的脸。 “大姐!”金虎欣喜大叫,丢下柴火跑了过来:“你回来了,太好了,我可担心死你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又哭又笑的说完,转身冲着后面大喊:“爹娘,小妹,你们快过来,大姐回来了!” 不远处一块大石,大石后面燃烧着一堆篝火,金父正一脸苦色的坐在旁边,听到金虎的喊声,急忙跑了过来。 正在附近捡柴火的金母和金娇也闻声而来。 “闺女!”金父最先来到金毓面前,一看到金毓,他就激动的喊了起来:“你可算回来了,担心死你爹我了,你到底去哪儿了呀!爹都找不到你。” 他喊着喊着就哭了起来,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比女人还能哭。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节 可把金毓给吓着了,她爹不仅是村里长得最柔弱的男子,还是有名的泼皮无赖,也是最厉害的哭包,开心也哭,难过也哭,被打也哭,吃不饱也哭,谁敢惹他,谁敢欺负他的妻儿,他就跑到那家人门口哭个惊天动地,非得逼着那家人道歉赔偿他才罢休。 所以,她爷奶叔叔们特觉得丢人,恨不得不认识他,把他丢得远远的,奈何她爹娘死活不分家。 “爹,你快别哭了,我回来了,你该高兴啊!” “我就是因为高兴才哭的呀!”金勇抹着眼泪:“爹不想哭的,但控制不住呀!” 这年头没水喝,他哭一次,体内的水分就会减少,可难受了。 “控制不住也得止住,你再哭我也跟着你哭了。” 此言一出,金勇立马闭了嘴,眼泪收放自如:“闺女,你不能哭,哭多了伤身。” “小毓。”一个粗犷的女声传来。 “大姐。”这是一个小丫头的声音。 紧接着身形高大、虎背熊腰的金母和八岁的金娇快步飞奔过来。 金母直接给了金毓一个大熊抱:“小毓,你可回来了,担心死娘了。” 金娇抱住了金毓的筷子腿:“大姐,娇娇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 金毓:“……” 家人们太热情了,她有点承受不住。 虽然融合了原身的记忆,可亲身面对金家的人,她还是很紧张呀! 深呼吸,不能露馅。 咦? 咋呼吸不了了? 被抱的太紧了! 第7章 和老金家断绝了关系 “娘,小妹,你们先放开我,我快喘不过气了。”金毓拍着金母的后背。 金母和金娇闻言吓得立刻放开她,上下打量的关心她。 见她虽然虚虚弱弱的,但没受什么伤,纷纷松了口气,露出笑容来。 正高兴的时候,金虎一扭头看到了梁元,惊得喊了声:“梁大哥?” 金父几人闻声立刻扭头,这才注意到梁元居然也在,人家梁元的手里还举着明晃晃的火把,他们只顾着关心金毓了,都没注意到。 梁元:“……”呵呵,你们可算看到我了,我的存在感何时变得如此薄弱了,一个举着火把的大男人站在这里,你们居然没看到。 幸好我不是流寇,要不然你们早就人头落地了,难怪上辈子死的那么惨。 金父很吃惊:“梁元,你怎么会跟我家小毓在一起?” 自从去梁家闹过后,他和梁元就很不对付,他一哭梁元就怼他,怼得他遍体鳞伤。 金毓连忙解释,把她与他们失散后的遭遇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还虚构了背篓里那些食物和水的来历,说是偶然帮了个贵人,食物是那人送的。 尽管饥火烧肠,金父几人闻言最关心的却不是食物,而是金毓的遭遇,得知她差点被分食了,几人吓得脸都白了,对梁元感激万分。 啥恩怨都不计较了。 金父:“梁元,谢谢你救了我闺女,以前叔叔对你有偏见,没少对你冷嘲热讽,今儿在这给你道个歉。” 金母:“婶婶也给你道个歉,以前真的对不住了,今后婶婶一定会对你好。” 金虎:“梁大哥,你是我家的大恩人,是大英雄,以后我就是你的小跟班,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金娇:“梁大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让我大姐嫁给你,反正……唔!?”你们也有婚约。 她还未说完就被金父金母捂住嘴巴抱到了一边,金父冲梁元笑得山羊胡摇摆:“梁元,你别听娇娇胡说八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梁元是救了小毓,他们也有婚约,但也不能把小毓卖了,还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又不是只有以身相许,他们不求女儿能嫁个富贵人家,但求那人对女儿好。 梁元凶名在外,家里负担重,最主要的是小毓不喜欢梁元,还特别厌恶,嫁过去打不过他,所以必须慎重考虑。 看到金父金母二人这个反应,梁元心底冷笑一声,这二人还是如上辈子一样看不上他,他淡然道:“不用紧张,我没把金娇的话当真。” 金父笑眯眯的:“那就好,那就好。” 金母这才放开金娇,过去扶着金毓:“他爹,梁元和小毓连夜赶来累极了,先让他们过去坐下歇一会儿,有什么话儿待会再说。” 金父连连点头:“对对对,先歇一会儿。” 他冲梁元伸出手:“小元,你累不累?我扶你?” 小元? 梁元嘴角使劲一抽,上辈子金父对他极为嫌弃,喊他都是连名带姓的喊,或者喊梁赖子、穷鬼。 这会儿居然喊得这么亲昵,他怪不自在的。 “勇叔,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喊我的全名吧。”梁元避开金父的手,背着背篓径自走到火堆边。 金父和金母对视一眼,挤眉弄眼两下子,才带着金毓去了火堆旁。 坐下后,金毓问:“爹,爷奶他们呢?” 金父气得吹胡子,摆手道:“别提他们,以后也别叫他们爷爷奶奶了,我们和他们已经断绝关系了。” 金母鼻子喷气:“我们好不容易躲开流寇,找到了你爷奶他们,汇合后才发现你不见了,到处找不到你,我们就想让大家帮忙找找,结果三宝说他爹把你打晕丢路边了,你已经死了,还骂你是拖累,不许我们去找你,这死孩子,我当时一巴掌就扇在了他嘴巴上。” 三宝是金毓二叔的小儿子,才六岁,受父母的熏陶和溺爱,极为蛮横不讲理,一直没把金毓一家子当家人。 金父又忍不住落了泪,气得双手颤抖:“爹知道你二叔们不是个好东西,也知道你爷奶偏心到没边了,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恶毒,居然想让你死,我当时气得不行,打了你二叔,结果没打赢,最可恨的是你爷奶还帮着你二叔,叫上几个同族的人想打死我们,你娘为了保护我们,背都被打青了,爹实在不想忍了,就跟爷爷提出了断绝父子关系。” “你爷奶一直觉得我是废物,巴不得把我甩得远远的,不认我这个儿子,一听我提出了断绝关系,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把我们一家赶出了队伍,除了我们自家带的锅碗瓢盆衣服被子,什么也没给,一文钱都没给。”金父说着就一拳打在地上。 虽然断绝父子关系会被世人诟病,但他不后悔,他们的父子情早就没了。 “离开队伍后,我们就掉头来找你,寻到这儿的时候,天色太晚,又饿又累的,实在撑不住了,便暂时在这儿休息,打算天亮了再去寻你,没想到你和梁元找来了。”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你的身体不好,加上两三天没吃东西了,我担心凶多吉少,一直提心吊胆的,现在见你平安归来,总算可以放心了!” 梁元闻言扭头看向四周,金父四人的遭遇跟上辈子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他和金毓提前把他们找着了,让他们避免了明日的惨剧。 金毓心底触动万分,看着金父关切的温柔眼神,她感到全身暖洋洋的。 这是家人给予的温暖。 她都有二十多年没有体会到了,已经忘了这种感觉了。 她回握住金母的手,靠在她的臂膀上:“对不起,娘,女儿让你们担心受累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爷奶生了一女四儿,她爹在儿子中排行老大,上头有一个龙凤胎大姐,是她的大姑,此次逃荒大姑一家没有跟他们一起走,因为爷奶不让,认为他们是累赘。 爷奶不知为何极为偏心,很嫌弃大姑和她爹,只对二叔三叔四叔好,从小到大,什么好的都给二叔几家,活全给大房干,不管大房做什么,爷奶都会在外说大房不孝顺,好吃懒惰,手脚不干净。 她自幼体弱多病,又是个女娃,爷奶叔婶和村里人都建议爹娘把她丢了,免得养着浪费粮食,可爹娘不但没把她扔了,还养得好好的,吃的穿的都紧着她先来,没钱买药就上山自己挖药,为此爹娘还学会认识了一些常用的药材。 在外人眼里,她的爹娘都是拎不清的极品,好吃懒做只顾着病弱的女儿,不在乎家里其余人的死活,靠吸爷奶叔婶的血而活,可在她眼里,爹娘却是最好的爹娘。 这么好的爹娘弟弟妹妹,她得好好护着,养着。 金母摸着金毓的脑袋,粗犷的脸笑得极其温柔:“不累,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娘就不累。” 金母是十里八村最壮的女子,长相中性,身形跟健壮的男子一般,纵然在灾荒年间饿了许久,脸色蜡黄凹陷,但她的身形却依旧高大,娇小纤瘦的金毓坐在她的身边,显得格外的小鸟依人。 金毓看着这样的金母,觉得很有安全感。 金父之所以会娶金母,看中的就是金母长得高壮,想让日后生下的儿女不会跟他一样柔弱,不怕被金老头等人欺负。 当年金父去提亲的时候,金老头等人都不同意,于是金父就说,金母力气大,干活比男人还利索,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娶来当老牛使唤,可以帮家里干很多活。 金老头这才同意了,后来金父如愿娶了金母,不但没让金母当老牛,还暗地里教导老实憨厚的金母,只干他们大房的活就行了,其他的别干,多吃多睡多偷懒…… 于是金母跟着金父一起学会了啃老。 “咕噜噜~”奇怪的声音传来。 第8章 庆荣府会发生暴乱 是金父几人的肚子在叫,昨天到今天,不是躲避流寇,就是忙着找金毓,他们早就体力透支了,这会儿金毓平安归来,聊了几句,他们就撑不住了。 金毓连让梁元把背篓拿过来,先让他们喝了点水,取出里面的粮食说:“爹,包子和馒头都是冷的,你们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冷的,容易闹肚子,蒸熟了再吃。” 小笼包和小馒头都是速冻的,背篓里各有五斤,小笼包有一百二十五个,小馒头有一百四十八个,买的时候是冰冻着的,放在空间里时间静止没化冰,此刻在背篓里放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软化了。 这附近没有人,可以放心做吃的,不怕香味被别人闻到。 金父四人食物被晃花了眼,激动到结巴。 “这么……多……吃的。” “我的个老天,这是……白……白米……,还……有包子,馒头!” 干旱一来,金家的大米鸡蛋肉禽都被拿去换了粗粮,那东西便宜易饱耐饿,金父等人已经两年多没有吃过大米包子这些东西了。 这种时候的粮食都是千金不换的,背篓里这么多粮食,得值多少钱啊! 有了这些吃的,他们就能活下去了。 这时候金父很庆幸,幸好被赶出来了,要不然小毓和梁元找来的这些食物根本不够分,分得不周还会引来哄抢,谁知道那帮子族人为了吃的会干出什么事来。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他已经看淡了那些人。 “冷的?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那贵人是怎么保存的?”金母拿起一个小包子一脸惊奇的看:“包得可真好,每个包子都跟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他们柳州府人喜欢包子馒头,她是做包子的老手,包的包子是全村最好吃的,但也没有这个包的漂亮。 这些胖乎乎的小包子和馒头看着太讨喜了。 金毓:“......”这是用机器做的包子,当然一模一样了。 “我也不知道那位贵人是怎么保存的,但是他给我们的时候,这包子馒头都是冰冰凉凉的,说天气热了不耐放,让我们早早吃完,别舍不得吃,免得放坏了,吃了闹肚子,这种时期若是病了可没有地方找大夫看病。” “对对对,贵人说的有理,大米和面粉咱们先留着,把所有包子馒头都蒸熟了,想吃的时候就直接拿了吃。”金父几人连连点头,也不纠结贵人是如何保存包子的了,填饱肚子要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节 金父和金虎去找石头来搭灶,金毓拿出一个水葫芦,让金母把锅和蒸笼找出来,倒水进锅里用来蒸包子。 “小毓,慢点倒,咱们要省着喝,这水来之不易啊!” “蒸包子剩下的水也得留着喝,不能浪费。” “要我说,我们就该烤包子吃,省得浪费水。” 金毓可不赞同:“烤的包子皮脆,蒸的包子皮软,你们饿久了,得吃软的才行。” 金父几人心疼的看着锅里的水:“有的吃就不错了,管他软的硬的。” 看到水烧开后变成蒸汽,金父几人的表情更心疼了。 但很快闻到蒸包子的香味后,他们就没力气心疼了,因为肚子叫个不停,得节省力气咽口水。 第一笼包子一蒸好,金父几人先给了金毓和梁元一人一个,然后才开吃,一边吃一边惊喜大赞。 “这小包子里的肉好多。” “这是加了什么调料,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金毓和梁元其实不饿,但看到金父几人吃得开心,也忍不住跟着吃起来。 咬了一口包子,金毓猛然一怔。 咦? 怎么这么好吃? 不对呀! 这种速冻包子她在现代时吃过很多次,没有这么香的呀! 肉馅和现代的那些速冻包子是一样的,但是包子皮……等等,难不成是水的问题? 她闻了闻从锅里冒出来的水蒸气,闻着真舒服。 因为蒸包子用的是灵泉水,所以比一般的包子好吃? 金父几人想着食物珍贵,想省着吃,让孩子们吃饱,他和金母一人吃两个小包子就行了,但金毓不同意,愣是要让他们吃饱为止。 金父有些犹豫的看了眼梁元。 食物是金毓和梁元找来的,他们吃多了,梁元不会有意见吗? 梁元看懂了他们的意思,摆手道:“都听金毓的,我没意见。我累了,先休息一下,一会儿你们睡的时候,我来守夜。” 金母摇头:“那不行,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这样,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拉住她:“怎么是你来,应该是我来,我是个大男人。” 金母一如既往的不给他面子,睨了一眼他瘦弱的身板:“拉倒吧你,之前一直都是我守夜,你什么时候守过,前半夜睡死了,后半夜踹你都起不来。” 金父:“……”被打击得埋头继续吃包子不说话。 忽的,他想到了什么,抬头问梁元:“对了,忘了问你了,你爹和妹妹呢?” 金毓也看向梁元,这个问题她也一直想问。 梁元靠在石头上:“失散了,和你们一样,我们也遇上了流寇,为了保护我爹和妹妹,我独自引开流寇,让我爹带着妹妹往这条路逃走,这会儿也不知逃到哪儿了?现在太晚了,没法去寻人,只能先休息一晚,明早再去。” 他爹和妹妹此刻应该躲在那个山洞里,山上的路不好走,又有野兽,晚上去寻人不是明智之举,他只能先休息一晚上。 上辈子不知道爹和妹妹躲在哪里,所以跟随贵人去寻人的时候错过了,等再找到人的时候,爹和妹妹都没了。 这次,他不会再让悲剧发生。 金父连忙说:“那我们明天陪你一起找你爹和妹妹,等找到了人,我们再一起去庆荣府。” 梁元摇头:“之前是打算去庆荣府的,但现在我不打算去了。和那些流寇周旋的时候,我听其中一人说,庆荣府那边的情况不太好,会发生暴乱。” 金毓几人立刻看向他。 “暴乱?” 看在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又给了他食物吃的份上,梁元难得耐心说:“往庆荣府迁移的流民有好几万人,庆荣府比柳州府大不了多少,而且也是受灾之地,虽然没有柳州府严重,但也无法一下子容下这么多流民,为了保护府城里的百姓,那儿肯定不会开城门,不开城门,门外的流民就会心生绝望和不甘,发生暴乱是迟早的事。” 第9章 上辈子所有人都死了,梁元去了战场 庆荣府是瑞王的封地,瑞王乃皇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此人好色贪享受,视人民为草芥,上辈子瑞王不但不让流民进城,还派了官兵把手城门和城墙四周,若有流民擅闯,格杀勿论。 这等行为引起了流民的反抗,才发生了暴乱,那场暴乱造成了无数百姓死亡,大坪村死了一大半的人,他爹和小妹死了,金毓的大姑死了,金老头、老太太和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孩也死了。 后来各地诸侯举兵造反,四处抓人当兵,金毓的几个叔叔和表哥姑父都被抓去当兵,死在了战场上。 而他也跟了那位贵人,上了战场...... 听了他的分析,金毓五人都是一怔。 “梁元说的很有道理。”金毓想到了曾经学过的历史,还有电视剧和电影里演的那些古代灾难:“去庆荣府还真不是个好选择,而且爷奶他们也在,爹,你们也不想看到他们吧?” 金父几人使劲摇头。 金父冷哼一声:“天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我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大坪村,虽说人啊,得讲究落叶归根,但是爹跟你爷奶已经断绝了关系,如非必要,那最好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他那死二弟都付出行动害他闺女了,他哪还敢跟那些人住一起,这不是找死吗? 以前孩子小,小毓又体弱多病,他和孩子娘没法养活几个孩子,金老头啥也不分给他,所以他才死缠着不分家。如今孩子们长大了,又是这种局面,就没必要再跟那些所谓的亲人在一起了。 听着这话,金毓瞬间觉得,自家爹可真果断,爽快,她喜欢。 金老头那些人,她是一个都不喜欢,金老头偏心到没边了,从不管她爹和大姑的死活,就好像她爹和大姑是捡来的似的,她自小虽然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劳力活路,但她自五岁后,就学了一手女红,在这方面天赋独到,秀出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那些钱只有一点被爹藏了起来,大部分都落入了爷奶的手。 没办法,不把钱交给爷奶,他们就不给她买针线,让她进地里干活。 她做女红为金家挣了不少钱,结果逃荒的时候却因为体弱惨遭抛弃。 她不会再跟金老头这些无情的亲人产生瓜葛,她要远离极品,珍爱生命。 “那我们就不去庆荣府了,另外寻一个地方。”金毓问梁元:“你有什么好的地方去吗?” 虽然认识梁元的时间不长,但她看出来了,这个男人不但有魄力,还是个有主意,很细心的人,很有安全感,跟着他不会有错的。 看到金毓眼底闪着的光,梁元眉心动了下,他没想到金毓会突然问他这个问题,这丫头是黏上他了? “我要带我爹和妹妹去百兽山。”梁元淡然道。 金父一边吃小包子一边皱了皱眉:“百兽山?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过,听名字像是满是野兽的大山。” 梁元玩着腰间别着的菜刀:“百兽山在南方,距离这里大概五千多里。” 金父差点被包子噎到:“五......千多里?你怎么会想着要去这个地方?还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没听说梁元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呀! 那种地方去一次,一个来回也得一年多呀! 五千多里呢! 从柳州府出来,每天走二十多里路,半个月不到他们就成这副鬼样子了,去百兽山,算算得走半年左右,这是要走断几条腿。 梁元不解释,只是道:“我是无意中听人说的,百兽山是个连绵不绝的大山脉,那里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部落里的人淳朴善良,是个世外桃源。” 他上辈子曾为了帮那人寻珍宝去过百兽山,意外落河被日月部落的人所救,他在那里体验到了人间温暖,曾想过,若是爹和妹妹没死,他会带着他们定居到日月部落,过一辈子普通的日子。 金父难以置信:“听说?只是因为听别人说过,你就想大老远的走断腿去那个地方?梁元,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 梁元笑了笑:“嗯,很草率,但我就是想去那里,你们若不想去,可以不用跟着我。” “跟。”金毓忽然出声,她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梁元看:“当然得跟着你,你是猎户,常年打猎,四处卖猎物,认识的人比我们多,见识也比我们多,你说百兽山好,那就肯定好,所以,我们跟定你了,你嫌弃我们也要跟着你。” “不是,闺女,你怎么......”金父有些急了。 大女儿回来后,这性子怎么变了好多。 “爹,除了百兽山,你还有更好的选择吗?”金毓问。 金父想了想,然后摇头。 “你过去的几十年,去过除了柳州府以外的其他地方吗?除了庆荣府,你还知道其他府城吗?” 金父又摇了摇头。 “所以啊,我们只能去百兽山,这好歹是一个方向,比茫然的四处游荡好多了,你说对不对?” 金父:“......”我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了? 他与金母对视一眼,然后二人一起上下打量金毓。 金毓不避不闪,坐直了身子大大方方的任他们打量。 因为时代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她和原身的性格也很不同,这些东西伪装起来实在麻烦,所以她不打算装来装去的。 “小毓,你好像变了?”看了半会儿,金母皱起眉头。 金毓叹了口气:“差点死过一次,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人自然就有变化了,爹娘,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金父金母闻言点头:“对对对,你长大了,十五了,都及笄了。” “所以,爹娘,咱们就跟着梁元去百兽山好不?”金毓笑得格外的乖巧。 “好。”金父又看了金毓两眼,这才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要能活着,去哪儿都行。” 金毓立刻看向梁元。 梁元闭上眼浅眠:“随你们怎么安排,我先休息了。” 金毓又笑了,拿了个小包子塞进金母的手里:“娘,梁元答应让我们跟着他了,你赶紧吃,吃饱了我们就睡觉。” “娇娇,小虎,你们也赶紧吃,还有爹,你别想着省食物,咱们家除了我,就你最弱,再不吃东西,你会变得比我更瘦。” 金父:“......” 有金毓盯着,金父几人也不想着省食物了,继续吃包子,吃饱了,把其余的包子馒头都蒸了,用干净的白布装好,放进背篓里绑在板车上,然后原地躺在地上睡觉。 金虎挨着金父睡,金母挨着金毓和金娇睡,把她们两个圈在怀里,看着金毓的脸儿,金母伸手摸了摸,轻声说着:“活着就好,娘不会再把你弄丢了。” 七月的晚上有些凉,没有遮风挡雨的东西,睡在地上有些冷,所以火不能熄。 守夜的同时,梁元会添柴进火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节 后半夜,金母不用喊就自己醒过来了,小心翼翼的放开金毓和金娇,用衣服盖住她们,这才去给梁元换班。 翌日卯时日出(早上五点半左右)。 吃了点包子,金毓等人就开始赶路。 吃饱喝足了的他们,走起路来特别有劲,脚步不再像以前一样轻飘飘的了。 梁元走在前头,手中拿着菜刀,金母推着板车跟在他身后,而后是金毓和金父几人。 想着金毓体弱,生怕她走不稳,金娇和金虎乖巧的走在她左右两侧扶着她。 “大姐,小心脚下的石头。” “前面有个小坑,大姐别走那边。” 金毓:“......”我其实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弱,真的! 第10章 找到了梁元的爹和妹妹 金毓体弱多病,虽然喝了灵泉水,身体比昨天好了些,但也经不住漫长的步行,走了半个时辰,金毓就坚持不住了,此刻他们来到了一片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这些泥土晒得干裂,十分硌脚,金毓脚上的布鞋破破烂烂的,走起路来很遭罪。 她用脏得硬邦邦的袖子抹了把脸上的汗,心里叫苦连天,在现代登山好歹有登山鞋这些,在这里逃荒却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没有,桃园里也没有卖的,落差巨大,她太难适应了。 梁元扭头看到金毓的脸色不对劲,却还在硬撑着,犹豫了下,走回来跟金母换手,他推板车,让金母去背金毓。 趴在金母的背上,金毓看着前面的梁元,这货对她比刚开始的时候好了,救她的时候,这货可是很毒舌的,现在不毒舌了,大概是因为知道了她不是原身的缘故。 看着金母背着自己走得依旧飞快,金毓是真的很佩服古人的体力,去哪全靠走,不像现代人,出行全靠车。 日上三竿,热得人头发晕,金毓等人原地休息喝了点水,找了枯草编了简易的草帽戴在脑袋上,才又继续赶路。 直到中午,他们才来到一个石头山脚下。 因为是石头山,所以没什么大树,加上不下雨,旱灾已久,山上也没什么植物,看着光秃秃,全是枯草和石头。 梁元放下板车,假意在山下右方转了一圈,对金毓几人道:“我看到了我爹留的记号,他们就在这座山上,我要去找他们。” 金父望着那山:“怎么会想着跑到这么高的山上去?” 而且梁宏断了右腿,是怎么爬上山的? “应该是遇上了什么危险,我爹和妹妹身上都没有食物,我拿点食物在身上。”梁元从背篓里取出二十个包子和一个水葫芦,自己吃了五个包子补充体力:“山路不好走,我一个人去找人就行了,你们......” “我们原地等你回来。”他还未说完,金毓就笑眯眯的接了句。 梁元看了她一眼,嘴角上勾点点头,转身大步上了山,速度很快,转眼就没了身影。 金母感叹:“这小子的体力可真好,不愧是经常进深山打猎的。” 她走到金毓身边坐下:“小毓,你跟我们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上梁元了?” 金毓一惊:“娘,你怎么会这么问?我没有看上他。” 金母:“那你对他的态度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你可是很嫌弃他的,巴不得离他远远的。” 金毓失笑:“娘,我对他的态度有改变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不仅如此,他还带着我找到了你们,一路上细心照顾,没有他,我已经死了。” 她说着指了指板车上的食物:“帮助贵人的是梁元,这些食物应该是他的,可他没有吃独食,而是无私的分给了我们。” “以前被别人误导,我很讨厌梁元,但经过相处后,我发现梁元和别人说的不一样,他是个好人。” 金父点点头:“人是不错,但你跟他不可能,说句不中听的,你太弱了。” 金毓:“......”这个弱字是要成为我的标签了。 金母:“重点是梁元太强了,娘不是他的对手,你若跟他好了,受了欺负我们没法帮你揍他。” 金毓:“......我不会跟他好的,你们别瞎想了,就我这柔弱的体质,梁元也看不上我。” 金父切了声:“那是他没眼光。” 金毓:“......咱们不说这个了,先吃点东西。” 上辈子从奄奄一息的爹的嘴里得知他们曾躲在这山上,梁元曾找机会来过这里一次,如今上山来寻人,他凭着记忆很快找到了那个山洞。 还未进去,就看到有一条大蛇正要往洞里钻,洞里传来他爹和小妹的声音。 “小月,别过去,那是毒蛇。” “它是,好吃的,爹爹,我饿了,我要,吃东东。” “小月乖,等爹杀了它再给你吃好不好,把弓箭给爹爹。” “不要,它,我的,我的。” “你这孩子......” 听到这些声音,梁元的双眼迸发出亮光,激动的心跳个不停。 “爹,小月。”他大喊了一声,快步过去一菜刀砍中蛇的七寸,钻进洞里,迎面对上了一支箭。 “小月,别刺,我是你哥。”梁元抓住梁月的手,把箭夺了过来。 梁月正想自己抓蛇,一抬眼竟看到了哥哥,高兴得站起来:“哥......哎呦!痛痛!” 这个山洞很矮,一不小心撞到了洞顶。 梁元把她拉过来,给她吹吹,动作十分温柔。 “小元,你可算回来了,爹担心死你了。”一旁的梁宏用力拍了拍梁元的肩膀。 “嗯,我回来了。”找到了爹和妹妹,梁元彻底安了心,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出了山洞,梁月迫不及待的去捡起那条死蛇:“哥,哥,要吃,饿。” 已经八岁的她因为脑子不正常说话不利索,看着又脏又憨又傻。 梁元却觉得她很可爱,跟记忆里的一样。 他拿出包子分给梁宏和梁月:“蛇先放着,我们吃这个。” “包包!”梁月惊喜的跳起来,将蛇丢地上,抓过小包子整个塞嘴里。 “小月慢慢吃,别噎着了。”梁元道。 梁宏接过包子问:“这是哪来的?” “帮了个贵人,他给的。”梁元把自己救了金毓的事儿给梁宏说了一遍,隐瞒了金毓有手机的事,那种事情就算是家人也不能乱说。 得知梁元救了金毓,金毓一家就在山脚下,梁宏的神色有些复杂,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边吃包子边给梁元说:“你引开那些流寇后,爹带着小月按你说的往小路逃走,到这座山下面的时候又看到了两个流寇,趁着他们不注意,爹带着小月悄悄的躲到了山上。” “爹一直在担心你,就怕你回不来了,现在看到你没事,爹就放心了。” 梁元心中自责:“是我没保护好你们,以后再也不会了。” “说什么呢,是爹不好才对,什么担子都压在了你身上。不说这些了,我们先下山吧。” “嗯,我来背您。” 梁宏的右腿是在梁元十一岁的时候,上山打猎被狼咬断的,走路一直用手杖,上山的时候是用爬的,爬得两只手掌鲜血淋漓,都是口子。 背起梁宏,捡起那条蛇,梁元叫上梁月下了山。 金毓正趴在金母的腿上睡觉,忽然听到了一个小女孩的欢喜声,睁开眼一看,便看到有个跟金娇差不多大的女孩,正围着板车打转,她手里拿着一条鲜血淋漓的蛇,笑得天真又浪漫, 正是梁元的傻妹妹梁月。 第11章 我猜到你是重生的 金毓起身揉眼一看,才发现梁元已经下山了,他扶着一个断了右腿的中年男子正坐在金父旁边聊天。 那是梁元的亲爹梁宏。 “娘,梁元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怎么也不叫醒我?”金毓打着哈欠。 金母帮她理头发:“回来有一刻钟了,见你睡得香,刚好大家也都累了,便在这多休息休息。” 这时梁月见金毓醒了,拿着蛇跑了过来,指着她哈哈大笑:“丑,丑,丑,比,哥哥,丑。” 金毓:“......” 她还没说什么,金娇就不干了,谁都不许说她姐,她大姐从小体弱多病,还能赚钱养他们,是最好的大姐,才不丑呢! 她跑过去挡在金毓面前,凶狠的瞪着梁月:“你才丑,你最丑,你哥也丑,再敢说我大姐,我揍你。” “哇!打,人!”梁月飞也似的跑到梁元身后躲了起来,哇哇哭得跟个一岁孩子似的。 金毓皱了皱眉,梁元这个妹妹的傻病,病得不轻啊! 金娇冲过去就和梁月闹了起来,闹着闹着,两人在地上滚做一团,金娇骑在梁月的背上,凶得像个小牛犊子。 “以后不许说我大姐,我大姐是最好,她会做衣服,做鞋子,缝被子,我身上的衣服就是我大姐做的。” 梁月哭得泪眼花花的,闻言扭头看了金娇的衣服一眼,然后扯着自己的衣服:“爹,爹,做的。” 看她傻不拉几的,金娇也不欺负她了,从她背上下来,哦了声:“你的衣服是你爹做的?” 梁月趴在地上点头如捣蒜,一不小心脑门磕在了地上:“痛!!” 她捏紧拳头使劲捶地面:“坏,哦哦哦,痛!” 金娇哈哈大笑:“地是硬的,你用拳头打它,那是鸡蛋碰石头,能不痛吗?来,我教你,咱们用脚踩,使劲的踩,踩平它。” 见金娇在地上跳来跳去的踩地,梁月觉得好玩,从地上爬起来跟着一起踩,一边踩还一边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个啥。 看到梁月跟着金娇打着打着玩了起来,没受啥欺负,梁元嘴里露出了笑容。 以前没人愿意和妹妹玩,除了嘲笑就是辱骂,他一直很心疼,现在看到妹妹跟着金娇玩得开心,他也开心。 天气闷热,弄得人全身是汗,逃荒路上苦不堪言,如今看到两个小姑娘玩得开心浪漫,大人们也跟着笑了起来,累意少了许多。 又休息了一刻钟,众人这才继续赶路,要在天黑之前找到歇息的地方,不能一直睡在野外。 梁宏腿脚不便,用手杖杵着走累了,梁元就背着他,而金毓这边,则是金母背着,金父和金虎负责推板车,金娇牵着梁月的手照看她,免得她到处乱跑。 一行人齐心协力,路上走走停停到日落黄昏之时,总算看到了一处村庄。 小村庄破破烂烂的,一个人都没有,都去逃荒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节 金毓等人寻了一家最偏僻的屋子暂做歇息。 吃了东西,金虎,金娇,梁月三个孩子倒头就睡,累得不行。 其余人围着火堆而坐,梁宏对大家说:“沿着南边再走两天会看到一个三岔口,一条通往庆荣府,一条绕回柳州府,一条通往成韵府,按照我儿所说的路线,必须得走通往成韵府的那条路才行。成韵府是我的老家,二十年前,那里也发生过旱灾,之后又遭遇了水灾,瘟疫,所以我和妻子才会逃难到大坪村。这次的旱灾比二十年前的要严重,受灾之地极广,成韵府只怕也是混乱一片,到时候我们先去查看情况,若是让通行,那就走大路,若是不让通行,那就得绕路走。” 他拿了一根棍子,在地上画出简易的路线。 “成韵府城门右面三里外有一座大山,名为羊驼山,跨越这座山,我们就能上官道,一路向南走。” 说到这儿他神色凝重起来:“羊驼山很危险,里面有很多豺狼虎豹,不到万不得已,我们最好不要去跨越它。” 金父点头:“嗯嗯嗯,那是当然,大山里虽有宝贝,但危险更多,随时都会成为野兽的食物,咱们当然不能走。” 可若是成韵府拦着路不让通行,他们又不能不走。 听着金父二人的对话,金毓想到了自己的灵泉,这玩意儿有促进动植物生长的功效,不知道能否驯服那些猛兽。 若能制服猛兽,那大山倒也可以走一走。 从里面找一些宝贝,到下一个城镇拿去卖,换了银子才好在桃园里买物资。 毕竟他们的人有些多,光靠余额里的那些钱,不够支撑到百兽山。 夜,繁星闪烁,有些凉。 金毓睡在金母的身边,忽的有一个人走过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金毓睁开眼,看到了鬼鬼祟祟的梁元。 梁元冲她做了个别出声的动作,示意她去外面。 金毓见大家都睡得极熟,心领神会的慢慢起身,跟着他去了外面。 两人跟幽会似的,来到了一个枯树下。 “你叫我出来做什么?”金毓打着哈欠问。 梁元眸光深邃,看着她:“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我们这队人病的病,弱的弱,需要一些防身的东西,你的手机能否买到其他防身兵器?” 金毓闻言思索了下:“能买农具,砍柴刀,斧头,镰刀,锄头,铁锹这些都能买,价格不贵,比外面卖的便宜一倍。” 桃园里的镰刀二十五文钱一把,这里最便宜也得五十文钱一把。 梁元眼儿一亮:“这些都很实用。” “买东西倒是简单,但拿出来之后我们该怎么给大家解释?”这才是金毓烦恼的。 梁元:“到成韵府之前,我们会路过一个寺庙,到时候让大家对着佛祖求神拜佛,祈祷福运连连,你变出手机,制造一个天降之物,有缘人得之的假象。” 金毓眼儿一亮:“然后说这是佛祖赐的,我就是有缘人,此物只能我用,这样就能当着大家的面用手机了,好办法呀!你......” 她忽然凑过去,笑眯眯的冲梁元挑了挑眉:“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不是重生的?” 梁元心头一惊,没想到这个丫头如此聪明,他危险的眯起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知道重生?” 看他这个反应,金毓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她眨巴着眼睛:“你真是重生的呀!本来只是试探而已,没想到还真是,难怪你明知我不是金毓还能那么镇定,难怪一路上遇到岔口的时候,你想也不想就能知道走哪条路,难怪非得连夜赶路帮我找到家人,你是知道我爹娘他们就在前面对不对?嘿嘿,大佬,你用不着威胁我,也用不着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既然点破了你的秘密,那就不怕你弄死我,而且你不也知道我的秘密吗?咱们彼此彼此。” “我只想活下去,对你上辈子的事情不感兴趣,你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我能购买物资,咱们都需要彼此,排除万难,肯定能找到适合定居的地方。” 至于以后找到定居地后,梁元会不会弄死她,她现在懒得去考虑,怕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就是一个死。 先把眼下的难关度过了再说吧! 梁元看着金毓许久,忽的叹了口气:“你如果遇上的不是我,会死的很惨。” 金毓笑嘻嘻的:“没有如果,我遇到的就是你。” 第12章 找到大姑一家 梁元实在说不出是啥感觉,他觉得眼前的金毓是个又丑又瘦又脏又傻又直又聪明又古怪的女人。 跟他以前所见过的女人完全不一样。 突然有点好奇她来自何方了! “既然都说开了,那我也不隐瞒了,成韵府不会打开城门,我们只能跨越羊驼山。” 虽然早就猜到他们可能会进入大山里,也想过要从里面找点宝贝换银子,但亲耳听到梁元这么一说,金毓忽的背脊有些发凉。 古代的大山很多都是未经开发过的原始森林,里面有很多难以想象的未知危险,很多现代濒临绝种的大型野兽在这些大山极为常见,跨越这种大山就是找死的行为。 金毓说了自己的想法:“我给你们喝的水乃灵泉水,有促进动植物生长的功效,我想试验一下,能否驯服野兽,若是可以,大山便可进。” 想到那清甜无比的水,梁元点点头:“那寺庙旁边有一座山林,里面有三头野猪,到时候我带着水去试验一番。” “好的。” “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到那条三岔口的时候,应该能看到你大姑一家。”梁元丢下这句话,就没再去看金毓,转身就走了。 金毓则是惊喜万分。 能遇上大姑一家? 太好了! 爹一定会很高兴的。 金毓快步跟上梁元,叽叽喳喳的跟他聊了很多,从他这里问出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翌日,才刚日出,众人早早起来吃了包子,又继续漫长的赶路。 走了两天,他们果真看到了一个三岔口。 这里有很多行人,有从柳州府来的,也有从成韵府来的,多数都在往庆荣府方向走。 梁宏摇头叹息道:“从成韵府这边也来了这么多人去庆荣府,可见那边的情况就如我们所猜想的一样很糟糕,唉!走吧!我们继续赶路。” 金毓抬眼四处张望,没在人群里看到大姑一家,她当即看向梁元,梁元一屁股坐到路边的石头上:“爹,我累了,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 金毓见此也赶紧找了块石头坐下:“我也累了,脚好疼,我也要休息一会儿。” 她的脚上磨出了很多水泡,有的水泡破了皮,被脚汗一刺激,痛得受不了。 大家其实也都累了,尤其是梁月这几个孩子,只是大人们强撑着不休息,他们也没敢喊累,这会儿见金毓和梁元都坐到了石头上,几个孩子也跟着喊累,坐了过去。 见此,金父几人也不说什么了,跟着走过去坐下休息。 金毓一边捡了片不知是啥品种的干树叶扇风,一边眼观四周,不错过任何一个人影,就怕看漏了大姑一家。 过了一刻钟左右,她猛地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伸手扯了扯金父的衣服:“爹,你快看,那是不是大姑他们?” 金父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拍大腿:“还真是你大姑。” 他兴奋的起身跑过去:“姐!姐!金兰!” 金母也看到了金兰等人,跟着跑了过去。 金兰等人刚走到三岔口,正准备往庆荣府方向走,忽然听到有人在喊,扭头看去,就看到金父和金母冲他们跑了过来。 “是大舅和大舅母!”金兰的四个儿子惊呼出声,推着板车就走了过去。 金兰和她相公丁达连忙跟上。 “大弟,大弟妹,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走路了在这里休息,正好看到了你们,姐,姐夫,遇上你们真是太好了,快过来这边休息。” 金兰等人跟着金父走到金毓几人休息的地方,见梁家人也在,金兰等人很意外,扫了一圈不见金老头等人,他们疑惑无比。 “爹娘呢?”金兰问。 金父让他们坐下,把金毓被她二叔恶意抛弃和他跟金老头等人断绝关系的事儿简单的说了。 金兰等人很震惊,对金老头等人感到寒心和厌恶的同时,又很心疼金毓。 金兰的四个孩子全走过来关心金毓。 十七岁的大表哥丁风:“大表妹别难过,以后大表哥保护你。” 十五岁的二表哥丁流:“你受委屈了,当时是不是很害怕,早知道就让你们跟我们一起走了,不跟姥爷他们一起。” 十三岁的三表弟丁潇:“二舅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坏,我们可是一家人,真让人寒心。” 九岁的四表弟丁洒:“姥爷姥姥和二舅们一直都不喜欢我们,也不喜欢大表姐他们,不管我们做什么,他们都不喜欢,就好像我们不是一家人一样,我也一点都不喜欢他们,他们这么对大表姐,我更讨厌他们了!” 金兰皱紧眉头:“爹娘这次实在过分,断绝了关系也好,以后我们自己过自己的。” 她和金父虽是龙凤胎,但因为早出生半个时辰的关系,体质比金父的好,性子又果断又狠,还未嫁人之前,处处庇护着金父。 当初金老头和老太太想把她卖给一个糟老头子做小妾,她反抗不成直接去找了一直对她有好感的丁达,让他配合着演了场败坏自己名声的戏码,让全村都知道她不能生育,身子也已经给了丁达,把金老头气个半死。 那个糟老头子纳她为妾是为了冲喜,得知金兰不孕不育不洁,便打消了买她的主意,让金家还钱,金家把钱都用完了还不出来,就把金兰卖给了丁达,卖的银子拿去还钱,金兰也趁机和金家断绝了关系。 再后来,金兰嫁人后生了四个儿子,丁达当了木匠,生活越过越好,金老头等人又被气得吐血。 金兰看了看金毓几人,目光落到金毓瘦弱的脸上,眼底都是心疼:“造孽的老金家,把孩子都饿成什么样了!” 她压低声音在金母耳边说:“我们家还剩一些粮食,晚点儿没人的时候,你们都吃一些。” 金母心中感动,大姑子就是好,嫁人后没少暗地里帮衬他们家,如今这种时期,还舍得把那么珍贵的食物分给他们吃。 “姑姐,我们也有粮食的。”大姑一家为人非常好,又都是一家人,金母也不瞒着了,实话告诉了金兰。 金兰闻言震惊,看了金母一眼,没有多问。 有粮食就好,否则这么多人,他们带的粮食不够吃。 趁着休息的时间,金父给金兰等人说了他们要去百兽山的事儿。 闻言,金兰和丁达看了看岔路口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涌进庆荣府方向的人的确多得吓人,于是二人一致决定,跟着金毓等人一起走,也好有个帮衬。 早就猜到金兰等人会做这个决定,金毓一点都不意外,心里十分的乐意。 大姑一家,是值得信任的,除了才九岁四表弟,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弟都是勇敢的壮劳力,长得高高大大的,自小都很宠她,有他们在,会更安全。 又休息了一会儿,金毓几人继续赶路。 有了金兰一家人的加入,人多了许多,避免路上人多挤丢谁,男人们便走在外围,将女人们和小孩们护在中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节 第13章 梁元爆发实力,怒斩土匪 白天太阳十分毒辣,金毓走得满身是汗,虽然家人们对她特殊照顾,走一段路,就背一会儿,但她依旧十分难受,双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夜里露宿荒野,蚊虫叮咬得肌肤上都是红疙瘩,这让金毓感到更痛苦了,躺在金母的怀里,怎么都睡不着。 忽的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 金毓迷糊的睁开眼,见正在守夜的梁元不知从哪找到了一些干草丢进火堆里,烧出一股味道。 随着味道扩散,金毓明显感觉到,周围的蚊子减少了。 这是驱蚊草? 金毓惊喜极了,冲着梁元竖了下大拇指,露出灿烂的笑容,无声说了句:“你真棒。” 然后闭眼睡觉。 这下能睡安稳了。 看到她终于睡了,梁元撇撇嘴:“娇气!” 他见过那么多村姑,就属金毓最娇气,以前娇气,现在换了个芯子还是娇气。 麻烦! 之后每天赶路,金毓都会发现,梁元每次停下来休息的时候,都会去方便,回来的时候,手里会多一把草。 金毓就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双眼亮晶晶的,干净无瑕。 梁元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别误会,我不是为了你,是为了照顾大家。” 金毓点头如捣蒜:“嗯嗯嗯,我知道的,我有自知之明的,我只是觉得你真好。” 梁元别开脸,懒得搭理她。 夜。 野外露宿。 趁着所有人都睡着了,是梁元守夜,金毓忍着疲惫悄咪咪的起来,跟着梁元去了一个小山坡上,找个干枯的泉水洞放了些水。 “行了,明早让大家来寻水。”金毓挠了挠脸上的蚊子包:“真麻烦,这样子放水,好多都浸入了地里面,太浪费了。” “等到了寺庙,让手机出现在大家面前就好了。”梁元看了眼她脸上的红疙瘩,心想这丫头怎么这么招蚊子? 他们这么多人,属她被蚊子咬得最厉害。 “走,回去吧,免得他们醒来。” “好。”说话的同时,金毓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泪眼花花的:“痛死我了!肯定是因为我身上太臭了,所以才会这么招蚊子。” 梁元:“我比你更臭。” 金毓噗嗤一声笑了:“这是实话。” 翌日天明,梁元以没水了为由头,带着金父和丁达到附近山坡上找水。 然后找到了金毓放的那些灵泉水,将水葫芦全装满带走。 还好这地方人少,没人看见,不然定会引来一番哄抢。 有了水,众人又千辛万苦走走停停的赶了五天路,天黑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小山村,村子里燃烧着几堆火,住着几十人,都是逃荒路过这里暂且在这休息的。 看到金毓等人,那些人皆露出了防备的眼神,护紧了身上的包袱。 金毓等人没有跟这些人打交道,径自去找了间与这些人相隔最远的屋子歇息。 然后取出馒头烤着吃。 正吃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嘈杂声。 “土匪来了,快跑啊!” “杀人了!救命啊!” 诸如此类的声音,传到了金毓等人耳中,他们急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拿上东西,从这间屋子的后门跑了出去。 扭头抬眼一看,村口那边火光冲天,到处都是惨叫声。 夜色里,有两个土匪头子骑着马,挥着大刀命令身后的小弟们烧杀抢夺,路过几间屋子就烧几间屋子,看到女人不管美丑都抢。 暂住在村子里的流民们慌乱逃跑,一个不注意就被砍掉了脑袋。 这一幕刺激着金毓的双眼,令她气得浑身发抖。 “畜生!” “小毓,别看了,赶紧逃。”金母拉住她一路狂奔。 梁宏腿脚不利索跑不动,梁元背着他跑。 金父拉着金虎和金娇,金兰护着梁月,一行人互帮互助的全力逃跑,但村子后面是一个山坡,需要跑到山坡的另一面才有出路。 上坡十分困难,又没有躲藏的地方,推着板车很不方便,他们只得丢弃板车,拿着粮食背着锅碗提着包裹上坡。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的速度也快不过土匪。 那些土匪很快烧了所有房子,把女人抢了扛在肩上,一抬眼看到了山坡上有人影,狂笑着追了上来。 眼看很快就会被这些人追上,梁元眼底闪过一抹戾气,放下梁宏,对金父等人说了一声:“劳烦保护我爹和妹妹,往前跑,别回头,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善后。” 话音落下,不等金父等人开口,他背着弓箭,拿着菜刀,跑下山坡。 “梁元,你回来!”梁宏惊得大喊。 “哥,哥!”梁月不明所以,也跟着大喊,喊着喊着就想去追梁元,被丁潇一把拉住。 见梁元不回头,梁宏心中担忧又害怕,他恨恨的打了断腿一拳。 又是这样。 上次引开流寇,这次直面土匪。 每次都是儿子在保护他。 他就是个废物。 梁宏深知自己跟过去只会拖累儿子,一咬牙拉过梁月,在金父等人的帮助下,全力往前跑。 梁元没有冲动的跑到土匪的面前,而是寻了个合适的位置,躲起来放暗箭。 上次引开流寇的时候,他还未重生,弓箭给了爹用来防身,这次弓箭在他手,他又有了前世在战场上的经历,实力亦非从前。 “咻!” 一支箭飞射而出。 “噗!”骑马跑在最前面的土匪被一箭穿喉,连同驮在马背上的女人一起掉到地上。 “二当家!” 土匪们乱做了一团,有的四处张望找人,有的愤怒破骂。 咻!咻!咻! 梁元又是三箭齐发,弄死了三个土匪。 总共四支箭,全部用完。 无箭可用,梁元将弓背在身上,趁着那些土匪被吓住,乘着夜色快步飞跑过去,挥着菜刀杀了一个土匪,夺过他的刀,大杀四方。 一声又一声的惨叫声响彻夜空。 正在逃跑的金毓等人被惊得纷纷回头,站在半坡上借着夜光和火光看到了梁元斩杀土匪的身影。 他动作敏捷,出手快准狠,一刀斩杀一人,仿若身经百战的杀神。 “梁元怎么这么厉害?”金父惊讶无比,他看向梁宏,见对方也是一脸震惊的模样,问:“他一直都是这样吗?” 梁宏失神的摇摇头:“不……不是的……” 他教出的儿子没有这么厉害的。 金毓一脸崇拜的看着梁元杀土匪,心想着,难不成梁元上辈子是大将军? 太特么帅了! 眼见有七八个土匪避开梁元朝这边跑了过来,她转身对大家说:“快跑,有土匪追上来了,梁元这么厉害,会没事的,我们找地方躲起来,别给他添乱。” 金母两手哆嗦:“对对对,找地方躲起来,别给小元添麻烦。” 一紧张就不喊梁元的全名了。 这小子太凶残了! 一行人又继续逃跑,他们这群人有弱有残,跑不过身后的土匪,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梁元一刀砍断一个土匪的脖子,从土匪身上拔下那两根箭,顾不得那几个被山匪抓来的女人,转身看见山坡那边有一些土匪追了上去,立马狂奔而去,将速度发挥到极致,仿若一匹野狼。 第14章 她的家人们有做土匪的潜质 “去死。”看到土匪越来越近,金母气得双眼冒火,放开金毓,弯身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土匪。 其余人见此,也跟着捡石头砸人。 砸完就跑。 砰砰砰! 有两三个土匪被石头砸中,滚下坡。 剩下的土匪一脸狰狞的冲着金毓等人扑了过去。 金毓等人也不是吃素的,不会等着被杀,男人们纷纷上前,把女人孩子护在身后,拿着石头、棍子、镰刀、锅碗与土匪战斗在一起。 可是这些土匪手里有刀,金父等人根本不是对手。 眼看一个土匪将梁宏踹倒,挥刀砍向他的脑袋,金毓不知哪来的勇气,跑过去给了土匪一脚。 砰! 土匪被踹得滚下了山坡。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节 金毓吃惊,她的力气似乎变大了。 “小心!”金母的声音响起,金毓一回头,看到一个土匪挥刀朝她砍来,她来不及躲开之时,金母高大的身子飞扑过来,将她护在了身下。 土匪的刀砍到了金母的背上,发出砰的一声。 原来是金母的背上背着一口铁锅,土匪的刀砍中了铁锅。 土匪懵了下,气得还想砍第二刀。 梁元飞奔而来,一脚将他踹开,再大步过去,砍断了他的脖子,紧接着,又去帮着金父等人对付其余的土匪。 金毓庆幸的松了口气,推着身上的金母:“娘,你有没有事?” 金母抬起头:“娘没事,有吃饭的家伙挡着呢!” 她爬起来,上下打量着金毓:“小毓,你没事吧?娘压疼了你没有?” 看着如此关心自己保护自己的金母,金毓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我不疼,娘没有压疼我。” “大姐,娘!” 金娇和金虎跑了过来,将她们从地上扶起来。 有了梁元的加入,那些土匪很快全部被杀死。 死里逃生的金父等人都被震惊到了,看着浑身是血的梁元,他们颤抖着身子猛咽口水。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梁元吗? 太凶残了! 比狼还狠。 丁潇是个胆大勇猛的,金父等人害怕梁元,他却一点都不怕,短暂的缓过神后,他双眼发光满脸崇拜的扑过去抱住了梁元的大腿。 “梁大哥,你太厉害了!我能拜你为师吗?我也想跟你一样杀土匪,师父!求你收我为徒吧!我是你徒弟呀!” 金父等人:“……”完犊子,这娃儿被土匪子吓傻了! 梁元:“……”丁家老三是个大憨憨。 金毓:“……”我这个表弟脑回路真不一般啊! “老三,你闭嘴,给我回来!”丁达拉过丁潇,捂住了他的嘴巴,小心翼翼的看着梁元。 梁元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他已经习惯了,所以什么也没说,只是走到梁宏身边,扶住了他,对金毓说了声谢谢。 谢谢她刚才救了他爹。 金毓冲他咧嘴笑了笑:“不客气,你救我不止一次了。” 她转头看向金父等人:“爹,你们别傻站着了,趁着土匪都死了,咱们把东西收拾收拾赶紧逃吧!” 金父等人闻言回了神。 “对对对,逃,逃,赶紧逃。” 金毓提醒:“逃之前,搜一下土匪的身,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吃的或者银子。” 山坡下那些土匪的身就不必搜了,山坡上的这几个可不能放过。 金父等人:“……” 还得……搜身? 这些可都是土匪呀! 金毓笑了笑,为了证明自己是认真的,强压着惧意绷紧神经,走过去亲自搜了一个土匪的身。 梁元见此眼角抽了抽,这丫头是在学他? 胆子挺大。 金毓摸出了二两银子和一个发霉的菜饼子,她面上带着笑,心里却特别嫌弃,呸!穷鬼,才这么点银子! 见金毓居然摸出了银子,金父等人眼儿一亮,纷纷将惧意抛到脑后,去搜其他土匪的身。 搜身的同时见土匪脚上穿的鞋子挺好的,也顺手给扒了。 他们的鞋子烂得露脚趾,正好可以换了。 至于刀和衣服? 算了,除了鞋子和普通鞋子没两样,这些土匪的衣服和刀都是统一的,上面还有字,拿了会惹来麻烦。 金毓:“……”她的这些家人有当土匪的潜质,可惜了那些刀,她没法悄悄收入空间。 土匪们真该感激他们着装统一,要不然死都不能体面的死。 除了鞋子,每个土匪身上都搜出了银子和菜饼。 菜饼子太臭,大伙儿嫌弃的塞进一个小布袋里,银子小心翼翼的装在一起。 合起来,居然有十两。 金毓心里乐呀! 发财了! 一下子多了一万块钱的收入。 但不好意思,这银子不属于她,他们是三家人,银子怎么分配是个问题。 金父等人都想到了这点儿,下意识的一起看向梁元:“这银子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分?” 梁元声音冷淡:“现在不是分银子的时候,这些土匪不像流匪,只怕这附近的某个山里有匪窝,避免他们有后援,我们不可逗留,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金毓:“对对对,先离开这里找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她从丁达的手里拿过装银子的钱袋,塞进梁元的手中:“银子贵重,丢不得,咱们这里属梁元最厉害,先交给他保管吧!” 金毓说的是事实,金父等人没有意见,忙说让梁元把银子收好,然后转身去收拾打斗时掉在地上的东西。 板车在山坡脚下,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推回来,至于土匪的马儿,就更别想了,他们不会骑马,牵着马儿走破路只会走得更慢,而且目标太大,容易引起旁人注意,大家只得飞快的收拾落在山坡上的东西,或抱或挂或提的拿着那些东西继续翻越山坡。 来到山坡背面,借着夜色寻了条小路,走了近半个时辰,这才踏上了大路。 与此同时,那几个被土匪抓来的女人们也从惊恐中回神过来了,她们满身是血,血都是梁元杀土匪时,溅到她们身上的。 这几个女人惊恐的看着四周的土匪,每人从地上捡起一把刀颤颤巍巍的拿在手里防身,朝着山坡那边跑去,想去找到杀土匪的那伙人,跟他们一起走。 她们的体力不行,又饿了许久,费力翻过山坡来到路上跑了还没多久,一帮子土匪又来了村里。 看到满地的土匪尸体,土匪们震怒万分,寻迹上了山坡,又看到一些尸体,立马翻过山坡去追人,没多久就追上了那几个女人。 见她们手中拿着刀,土匪们更为愤怒,女人们哭喊求饶:“大爷,人不是我们杀的,是一个男人杀的,真的,那人很是高大,跟他在一起的有女有小,他们全往这边跑了……” 土匪们当然知道人不可能是她们杀的,但依旧压不住怒气,夺过她们手里的刀,把这些女人杀了,随即顺着路去追人。 避免土匪的后援追来,金毓等人不敢有任何停留,拖着疲惫的身体不停的跑。 跑着跑着,感觉最灵敏的梁元察觉到身后有动静,立马带着所有人躲进了旁边浓密的草丛里,借着黑夜将身形完美隐藏。 一伙土匪很快从黑暗中跑出来,经过他们刚才所走的地方,边跑边看着四周,什么也没发现后就一直朝前追,为首那人还恶狠狠的说着:“等老子抓到了那些个狗杂碎,老子要把他们大切八块给惨死的兄弟们报仇。” 金毓等人听到这声音,除了梁元之外,皆吓得浑身一抖,捂住嘴巴,大气都不敢出。 等土匪们跑远了,他们才敢出来,然后寻了另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逃跑,许久之后来到一条大道上,金毓给大家喝了灵泉水,又继续不停的往前跑,累了就喝灵泉水。 直到跑不动了,直到天边出现一抹白,直到身后一直没有出现追兵,金毓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到前方有一个小树林,他们钻到里面,找了个能遮挡身影的地方暂时休息。 所有人都瘫软在地,大口大口的喘气。 金毓累得浑身是汗,双脚痛得麻木不已。 她拍着胸口,心中不由得庆幸,幸好大家最近喝的都是灵泉水,也没饿着肚子,体力比刚开始逃荒时好了很多,要不然哪能经得住这般折腾。 第15章 手机终于能光明正大的出现 休息了半个时辰,直到天彻底亮了,大伙儿这才喝水吃东西。 边吃东西,金毓边看了眼金母,心中暖洋洋的。 昨晚金母奋不顾身扑过来保护她的画面,在她脑中挥之不去。 她娘真好,爹也很好,跟她在现代还未去世之前的爸妈一样好。 吃完了手里的小馒头,金兰便凑到金父耳边轻声说:“我跟你姐夫商量好了,梁元救了我们大家,我们不能忘恩负义,那十两银子咱们就不提了,全留给梁元。” 金父睁大眼:“那可是十两银子呀!我三年都挣不了这么多……” 金兰揪住他的耳朵:“瞧你这点出息,就喜欢占便宜,银子哪有命重要,没有梁元,你早就被土匪砍了!” “姐,轻点,轻点,我不要银子了。” 金兰这才放开他:“给弟妹好好说说,她比你明事理。” 她这个弟弟不仅瘦弱圆滑爱哭,还很小气抠门爱占便宜,这德行也是被老金家给逼出来的。 一开始是为了活着,现在却成了习惯。 金父委委屈屈的点着头,磨磨蹭蹭的挪到金母身边,凑到她耳边转达了金兰的话。 金母闻言很赞同:“姑姐说的对,银子就该全是梁家的,咱们不能要。” 金毓凑过来插了一句:“不仅不能要,还得感谢梁元。” 金母:“对!” 她斜睨了金父一眼:“收起你的小心思,以前在家里,随你怎么偷懒占便宜,但现在这种情况,有些便宜不能占。” 金毓:“这后面的逃荒路还很长,也不知还会有多少像昨晚那样的危险,咱们需要梁元。” 她看了梁家那边一眼,目光落在正在为梁宏捶腿的梁元身上:“梁元杀人的样子固然狠辣,让人畏惧,但我们必须承认,有他在我们会更安全。” 母女二人一唱一和的,把金父说得脑壳懵。 半会儿后,金家和丁家两家人全朝着梁家凑过去,感谢个不停。 想明白了之后,他们这会儿都不怕梁元了,还很崇拜梁元。 梁元:“……”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节 前世因为家人都死了,他无所畏惧,在战场上杀敌无数,因为太过狠辣惹人惧怕,除了极个别胆大的,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避而远之,用异样的目光看他。 但现在,金毓等人在短暂的一晚上逃亡后,看他的目光居然不畏惧了。 梁元抿紧了唇,低垂着眼眸,让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银子我不会全要,我们三家人平分。” 金父闻言一喜,还未来得及开口,就被金兰瞪了一眼。 瞬间怂了。 他最怕的人就是他姐。 老凶老凶的。 连姐夫都听他姐。 他姐比他媳妇还虎。 金兰看着梁元:“你想清楚了,这可是十两银子,真要跟我们平分?” 梁元点点头,从怀里掏出钱袋子,将银子倒在地上。 一家分三两,还剩一两。 这一两,大伙儿一致决定必须给梁元。 梁元收下了,本想把银子交给他爹,可他爹却让他自己收着,看着他的目光,就仿佛是不认识他了一样。 梁元知道他爹在想什么,他伸手按了按他的手背,轻声说:“爹,我是你的儿子,你不用怀疑我,我后面会跟你解释的。” 梁宏压制着自己的情绪,闷声点点头:“好,爹听你的。” 自从那次引开流寇回来后,儿子的变化实在太大,让他心中不得不多想,尤其是昨晚杀土匪的那一幕,更是把他震撼得心头发慌,他真的很希望能够听到儿子的解释。 不管他说什么,他都信。 又在林子里休息了两个时辰,养足了精神,见昨晚的那伙土匪没有追来,大伙儿才继续赶路。 一路上很幸运,那伙土匪没有追来,他们也没有再遇上什么麻烦,走走停停了七天后,终于看到了梁元说的那个寺庙。 寺庙很破,里面乱糟糟的,屋顶有个大洞,荒废了很久,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尊脏兮兮的石头佛像完好无损的立在神道上。 “天快黑了,今晚就在这里休息。”金父的话刚落下,金毓就快步跑了进去,这一秒的她似乎一点都不柔弱了。 金父等人见此,摇头笑了笑,抬脚走进去。 然后就看到金毓跪在佛像前。 她还冲大家招手:“爹,娘,你们都过来跪拜跪拜,寺庙破了个大口子,佛像却能屹立不倒,除了脏点,没有任何损坏,可见这佛像很灵。我们走了这么久,才遇到这么一个寺庙,机会难得,必须好好的拜一拜,祈祷佛祖保佑我们,顺利走到百兽山。” 说完,她就认真虔诚的叩拜起来。 这时候的人们都很迷信,看到金毓叩拜佛像,金父等人也忍着疲惫,把东西放下,走过来跪在地上虔诚的拜着。 他们刚磕了三个头,金毓就意念一动,变出手机,咻的一下从空中掉落,穿过屋顶的大洞,落到佛像上,砰的一声,佛像晃动了一下,手机弹落到了众人面前。 金毓抹了把汗,心中庆幸自己的手机已经不一样了,要不然这么掉下来肯定得摔坏。 天降异物,金父等人大惊。 “这什么东西?哪来的? “我看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 “快捡起来看看。” “摸着冰冰凉凉的,长得奇奇怪怪的,这是啥玩意儿?” 避免手机被旁人碰到后自动回到空间里,金毓用意念控制着,见时机差不多了,挤过去说:“这会不会是上天赐给我们的法宝,咱们不是跪拜佛祖了吗,佛祖显灵了!” 梁元配合的点点头:“应该是,这东西看着材质不一般,又是在我们跪拜的时候从天而降,是佛祖赐给我们的法宝无疑了,说不定此法宝能帮我们度过这次天灾。” 一口一个佛祖显灵,听得金父等人一愣一愣的,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头一次遇上这样的奇事,三两句就被金毓二人忽悠了,真相信了此手机乃是佛祖所赐之法宝,立马研究了起来。 “爹,我看一眼法器。” “我也要看。” “......” 手机在金父等人手里转了一圈,左看右看之后,啥门道都没看出来。 一个个失望无比。 “我也看看。”这时候,金毓伸手过来,拿过手机。 一按开关,手机亮了,吓金父等人一跳。 第16章 众人发誓要保护好金毓 “它发光了!” “这个是字吗?” “太神奇了!不愧是法器呀!” “我们弄了半天法器都不亮,为什么落到小毓手里就亮了?” 看到金父等人惊讶的样子,金毓心里狂笑,面上却露着吃惊之色,她惊呼:“啊!我的脑袋里怎么突然多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可把金父等人吓了一跳,纷纷关心的围了过来。 “怎么了?闺女,你哪不舒服?” “什么奇怪的东西?” 金毓皱了皱眉,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爹,娘,这法器一发光,我的脑子里就多了些东西,是佛祖传给我的,说这法器叫做手机,有缘人才能得之,我就是它选择的有缘人,让我好好善用手机,不可作恶。” “这,这,这么玄乎?”金父等人都吃惊不小。 “是呀!不信你们试试,手机落到你们手里,它就不亮了,还会回到我的手里。”金毓把手机放到金兰手中。 金兰刚准备拿着多看两眼,手机就凭空消失,眨眼的功夫,回到了金毓的手里。 吓了她一跳,不停的拍着胸口:“吓死我了,太玄乎了!太玄乎了!” 金父等人也觉得诡异,纷纷过来试了一下。 不管是谁,一拿到手机,它都会自动回到金毓的手里。 一个个顿觉惊奇无比。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难以相信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 “是呀!太神奇了!要不是因为这里是寺庙,又有佛主镇着,我还以为撞邪了呢!” “小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哪里不舒服,我跟你们说,佛祖赐的这个神器是能买粮食的,而且价格很便宜。”金毓说这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 当着大伙儿的面,她打开了手机,装出一副第一次使用手机的样子,笨手笨脚的操作给大家看。 “你们看,这些小图片都是粮食,还有农具,这些字是天外文字,佛祖赐给了我能看懂这些奇怪文字的能力,这个是三十,意思是三十文钱就能买十斤大米。”说着她吃惊的捂住了嘴巴,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什么?十斤?还是大米?”金父等人也被吓得露出震惊的表情。 大米平日卖八文钱一斤,天灾时期,能卖到一百文钱一斤的高价,再后来,一小碗粥能换一个小孩。 现在落到佛祖这里,居然只卖三文钱一斤。 开玩笑都不带这么开的。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得试试。”金毓使劲吞咽口水。 “对,试试,要真能买到这么便宜的粮食,我们就不愁吃的了!”金兰这个姑姑大气,二话不说,掏出三十文钱塞进金毓手里:“你现在就买。” 金毓使劲点头,下单买大米,三十文钱瞬间消失在她手心,她惊呼:“钱被法器收走了,粮食购买成功了!” 见此,大伙儿连忙跑到那大洞下方,齐齐抬头期待的看着天空,等着粮食从天上掉下来。 看得金毓和梁元眼角使劲一抽:“......” 金父揉着双眼看天:“怎么没粮食,大米呢?” 金兰心疼自己的钱:“老天果然是在戏弄我们,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大米!呜呜呜~~” “大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你们别看了,看我这里。” 金父等人齐齐扭头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一袋包装奇怪的大米凭空出现,静静躺在金毓的脚边。 金父等人:“......”佛祖显灵了! 他们连滚带爬的跑过来,双眼发光激动无比的看着地上的大米,仿佛在看金山似的。 “真的变出大米了!” “这大米的包装看着好奇怪呀!不愧是天外之物!” “这下子我们不愁吃的了! “等等,大米有了,但是水呢?水才是最关键的。” 大伙儿回神过来,齐齐把目光看向金毓。 金毓笑了笑:“水也有的卖,六文钱十斤。” 桃园里有两种矿泉水卖,一种是小瓶的,六文钱一提,一提有六瓶,一瓶有一斤,另一种是桶装的,六文钱一桶,一桶有十斤。 对比之下,桶装水更划算。 这段时间赶路,喝的都是灵泉水,她发现了一个规律,灵泉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泉大小有限,只能容纳一吨水,用了之后,泉水得花时间慢慢从底部冒出来,一天只能冒出十斤水。 所以她不能一直无限量的为大家供应灵泉水,得让他们自己买水喝,喝多少买多少,买了水之后她再往里面加一些灵泉水进去稀释就行了,效果虽然比不上直接喝灵泉水,但也比喝一般的水强, 升米恩斗米仇! 不仅是水,吃的大家也得自己出钱买,不能只是她和梁元操心银钱的事情,得让大家一起操心才公平,毕竟现在手机已经出现在人前了。 谁家吃得多就自己多买点,吃得少就少买点,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各家管各家的,不用那么麻烦的分配食物,没钱了就自己挣,她只负责帮忙购物。 一听能买水,而且价格也不高,金父等人都开心的笑了。 他们转身看着佛祖石像,齐齐跪在地上,用力的磕了三个响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2节 “感谢佛祖大恩,日后我们一定好好做人,保护佛祖选的有缘人,心存善良,绝不做坏事。”梁宏认真的说完,金父等人也学着他的样子重复了一遍。 手机从天而降是他们亲眼看见的,别人并不知道,这等神奇的事儿若是传出去,肯定会把金毓抓起来当妖怪烧了,因为她是佛祖选的有缘人,只有她能用手机。 所以今天发生的事儿绝不能说出去,必须烂在肚子里。 “等挺过了这场旱灾,若有机会,我定会前来为佛祖修建寺庙,重塑金身。”梁宏又说了这么一句。 金父一愣,这不得花钱吗? 他没钱。 还未说什么,他姐金兰就一眼瞪过来。 金父秒怂,赶忙跟着大家一起重复了梁宏的话。 感谢完佛祖,大伙儿就凑在一起,商量着买东西的事儿。 最后决定,各家买各家的粮食,谁也不占谁的便宜,反正大家手里都有银子。 于是乎,大家从金毓这里了解到手机能买些什么后,就各家去商量要买些啥东西,商量好就拿了银子来金毓这里买。 手机里有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金父等人没见过也没听过,虽然好奇,但银钱有限,他们没敢乱买,只买馒头包子和水。 米都不买了,因为蒸饭煮粥很麻烦,费水得很,水可是要钱的,能省就省。 买东西的时候,金毓提醒大家:“东西随时都能买,别一次性买太多,免得拿不动。” 她没有暴露空间和灵泉,也不想暴露给大家知道,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些什么,手机拿出来就足够了,东西买多了拿不动她是不会管的。 大家点点头:“我们懂的。” 第17章 终于可以洗洗了 手机没有找零功能,付钱的时候若是给的银子,金毓就不退了,下次想买东西从剩余的钱里头扣除就行,这个大家会自己算,余额就不给大家看了,里头还有她和梁元的钱,这个得保密。 梁元过来买东西的时候,金毓悄声对他说了句:“你之前给的那五两银子还在,买东西的时候你可以假意给我钱,不用真的给。” 她是不会私吞这五两的。 梁云看着她:“不用麻烦,我给钱就行,那五两先存在你那里,反正也不会丢。” 金毓没多想:“也行。” 金毓回到自家这边。 “终于轮到我们家了,小毓,咱们买点......” “爹,咱们家有多少银子?”金毓打断他。 金父一愣,眼神闪烁不定:“三两呀!你不是知道的吗?” 金毓笑眯眯的看着他:“您确定吗?” 金父:“当然确定了,断亲的时候,你爷奶可是一文钱都没有分给我们家的。” 金虎凑了过来:“爹,都是一家人,你不用骗大姐,我们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你快拿出来吧,昨晚我都瞅见了,你趁着娘睡着,悄悄解开裤腰带,从里面掏出了几块碎银......” 他还未说完,就被金父一把捂住了嘴巴:“臭小子,你给我闭嘴!” 金父赔笑的看向金母,猛吞口水:“孩子他娘,你别听虎子胡说,他是饿昏头看花眼了,我没有藏银子......唔!” 金母凶狠着脸,伸手过来使劲的扭了下他大腿上的肉,痛得他面色青紫,捂着嘴不敢叫出声,生怕引来其他人的注意。 金母咬牙切齿:“好你个金勇,又藏私房钱,这次藏了多少,拿出来。” 金父痛得眼泪打转:“我这不是为了这个家吗?” “嗯嗯,我明白你的苦心,现在这个家需要你的私房钱了,拿出来吧!”金母向他摊开手:“要么自己拿出来,要么我亲自扒了你的衣服裤子。” 看到她爹那委屈落泪的可怜样,金毓忍笑忍得十分痛苦。 她爹很喜欢藏私房钱,说是有钱心安,藏钱也是为了这个家。 现在这个家需要钱了,他可不得拿出来吗! 金父无奈的掏出了自己的私房钱,总共二两银子,就藏在腰带里头,他在腰带上缝了个暗袋。 金毓几人眼儿都亮了,金娇拍着金父的手臂:“爹,你真是有钱人,你哪来的这么多银子藏呀?” 金父哼了声:“临出门之前从你爷奶的床底下拿的。” 总共八两银子,他只拿了二两。 早猜到金老头不会分他银子,会把他们从逃荒路上赶出队伍,他就提前把银子偷到了手里,以防万一。 金母:“丢了这么多银子,老太太没察觉?” 金父眨巴着眼睛:“察觉了,她以为是老二偷的,那小子不止一次偷拿过老太太藏的银子,老太太很纵容他。” 有次他偷懒悄悄回了家,正好看到老二偷银子,然后他就把位置记住了。 家里明明有银子,可天荒一来,老太太就使劲哭穷,不给他们吃的,变相的压榨他们大房。 金父得意的抬着下巴:“小毓做女红为家里挣的钱总共不止二两银子,我拿了这么点都少了!” 金母乐滋滋的看着手里的银子:“能拿到这些银子不被老太太发现就不错了,别嫌弃了。” 她拿出上次分到的那三两银子,加起来他们家共有五两银子。 “这些银子省着用也够到百兽山了,但是等到了那里后,我们就没有银子了。”金母心情很沉重。 金毓安抚她:“娘,我们能活着就很不错了,别人还没我们活得好呢!银钱的事情以后再说,天无绝人之路不是吗?” 她凑到金母耳边,压低着声音说:“娘,我想吃米饭,买一点米,还有多买点水,我们得洗洗了,身上太脏了,容易得病,你我还有娇娇毕竟是女子,和男子是不一样的。” 一直不洗澡,浑身难受又臭,赶路多天一直汗流不止,身上痒得厉害,尤其是下身,再不洗洗金毓就要崩溃了! 好怀念现代的淋浴呀! 还有内衣内裤。 好在她因为身体问题,还没来月事,要不然那滋味更难受了。 不能洗全身,随便擦擦那个地方也好呀! 金母觉得大女儿说得很有理,她是女子,自然也懂那方面的尴尬,于是使劲点头:“嗯,洗,咱们都好好洗洗。” 金毓又说:“可以带上小月一起吗?梁家除了她都是男人,她又是个傻的,那方面的事情她不懂,梁元和梁伯伯都不方便教她。” 金母看了眼梁月,见小姑娘笑得天真可爱,便点点头:“可以,买好东西你去喊她。” “唉!娘,你真好!” 三两下把东西买好,金毓就去喊了梁月,带着她跟着金母,金兰,金娇几人去了寺庙的后面,那里有道门,开门走出去就是后山。 避免亵渎神灵,金毓五人没有在寺庙里洗,而是去了后山,就近寻了个位置。 她们刚走,梁元就跟梁宏说了声,起身出了寺庙,来到后山上,寻了个距离她们不远的地方守着。 他心里很感激金毓。 妹妹是他和父亲带大的,洗漱也是由他们来操劳,小时候还行,可妹妹逐渐长大后,有很多事儿就不方便由他们来帮忙了,毕竟男女有别。 金毓这个女人,是真的和原先那个金毓不一样。 手机里有卖纯棉布料,与这个朝代的布庄里卖的普通棉布是一样的材质,五文钱一尺,都是纯色的,颜色有黑、白、灰、青、蓝、红六种颜色。 金母买了一尺,裁成五小块,每人一块。 洗完后,金母说:“法器里有卖棉花,价格跟我们以前在镇上买的是一样的,过几个月变天的时候,咱们可以买一些来做棉衣。” 他们带的衣服都是薄衣,因为没有水洗,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但他们现在还不能买布来做新衣服,一是银钱不多,二是没有时间,三是路上行人都穿着又脏又烂,只有他们穿得干干净净的,会引人注意招来祸端。 等到了没有旱灾没有流民的地方,他们再做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手机买的东西的包装和水桶都很异类,不能带在身上也不能乱丢,于是金父等人就把粮食装进背篓,水倒进水囊和水葫芦,用火将包装和水桶烧了。 晚上,众人弄了两个火灶,一个用来蒸包子馒头,一个用来蒸米饭。 第18章 强行抓普通百姓去当兵? 金母等人吃习惯了粗面糠咽菜,有点白面馒头包子吃就很满足,可以一直拿这些当做主食,但是金毓不习惯,她从小到大的主食都是米饭,这么久没有吃米饭了,她惦记得很,所以她就缠着金母给她蒸米饭吃。 其他人见了,想着附近没人,吃的也不缺了,难得放松下来,换个口味也不错,也都跟着做点米饭吃。 每家凑了点米和水蒸一锅米饭。 金毓前世会做吃的,也喜欢自己做吃的,但是煮饭用的都是电饭锅,蒸米饭是真的一点都不会,于是她就逮着这次机会认真的跟着金母学习。 见金毓想学做饭,金母就不藏私了,认真的教导她。 金毓看了一遍居然就学会了,发现蒸饭不难,就是很麻烦,费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灵泉水的缘故,她觉得脑子比以前灵光了很多,学东西很快,力气也变大了,体质在慢慢发生改变。 这个发现令她心情愉快,终于可以摆脱柔弱了。 米饭蒸好,包子馒头也都蒸好了,将包子馒头打包放好,三家人又筹资花了十五文钱买了三十包榨菜,一家十包,用来下饭。 在这野菜饼子都能换孩子的饥荒年间,今晚的米饭加榨菜对金父等人来说,那就是神仙美味。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金毓实在困得要命,起身要去睡觉。 她一起身,梁月和金娇也跟着起身,两个小丫头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金毓一回头,两个小丫头赶紧扭头看向其他地方。 金毓皱了皱眉:“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金娇二人把头扭回来,笑得天真乖巧,金娇讨好的说:“大姐,我们想挨着你睡。” 金毓不喜欢跟别人一起睡,她在现代的时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刚开始因为金母心疼自己,为了安抚金母,为了享受亲情,金毓挺乐意跟金母和金娇一起睡的,但后来,随着身上越来越脏,黏黏糊糊的实在难受,加上天气又很热,她就不想跟金母二人一起睡了,都是自己睡自己的,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见金毓不说话,金娇嘟着嘴儿:“大姐,娘说你太弱了,不能一个人的,我得跟着你,保护你,你晚上要是做噩梦了,我可以安抚你。” 梁月学着金娇的样子嘟嘴儿:“保护,大姐。” 金毓:“......我不会做噩梦。”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3节 金娇扑过去抱住金毓的左臂:“你不会就好,那换大姐来保护我,我会做噩梦。” 梁月也扑过来想要抱住金毓的左臂,可看到金娇挂在那里,她无处可抱,就拐了个弯,去抱金毓的右臂:“我,梦!” 金毓:“......” 拗不过这两个小丫头,金毓只好答应了,于是睡觉的时候,她被夹在了中间,金娇抱着她的右手,梁月抱着左手。 金娇边睡边咕哝:“大姐,你身上有股很清凉的气息,挨着你睡好安逸哦!” 梁月闭着眼:“凉!” 金毓皱眉:“有吗?我怎么没感觉?” 她仔细闻了闻,除了酸臭味还是酸臭味,熏死人了,哪来的清凉气息。 夜深人静。 前半夜是梁元守夜,后半夜是金毓的大表哥丁风守夜。 换班的时候,梁元借口方便,拿着砍柴刀出了寺庙。 悄然进入山林里,他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找到了那个野猪窝。 他捡了块石头砸进去。 三头小野猪哼哼唧唧的从窝里跑出来,冲着他横冲直撞而来。 梁元爬上树,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水囊...... 丁风等了许久,也没看到梁元回来,以为他出事了,正要去寻人的时候,看到梁元从黑暗里走了出来,手上拖着一头死了的小野猪。 梁元解释:“刚方便完就被野猪偷袭,我顺手把它们宰了。” 丁风嘴角一抽:“它们?” “有三头野猪。” ...... 得知梁元打到了三头野猪,丁风兴奋坏了,连忙去把除了金毓、金娇、梁月、丁洒四人以外的其他人叫醒,让金兰在此守夜,其余人跟着梁元去抬野猪。 快天明了,一行人才抬着野猪回来。 三头野猪个头不是很大,一头一百斤左右,共三百斤左右。 这么多肉,看得金父等人口水滴答流。 金毓闻到血腥味醒来,看到了地上那三头野猪尸体,怔愣了下,扭头看向梁元。 梁元耸耸肩,朝她无声比划:“没成功。” 野猪喝了灵泉水,不仅没被驯化,还跟疯了似的追着他不放,他无奈之下就把它们全宰了。 金毓:“......”我的个乖乖,这灵泉跟小说里说的居然不一样,说好的训野兽,成兽王呢? 野猪是梁元杀的,理应都是他的,可梁元说,天气热了,野猪吃不完,所以三家平分。 金兰和丁达不想占梁元的便宜,就跟金父商量了下,将野猪肉折现给梁元。 梁元收了钱,金父肉疼得要命。 野猪宰杀好后,每头应该能剩六十斤左右的肉,按照平常一般猪肉的价钱算,十五文钱一斤,六十斤去了九百文钱。 金父瞬间觉得猪肉无味了。 烧水烫猪毛浪费水,大家便弄了木架子放火上烤,烤焦了再冲点水用刀和刷子弄干净。 猪肠子猪肺这些很难清洗干净,大家都没要,全丢到山上去,只留下了猪腰子猪肝,用来爆炒。 猪腰子猪肝放不得,今天就能吃完,大伙儿从金毓这里各自买了点调料,就自己烧火爆炒了,各家吃各家的。 猪肉则切成小块,炒了椒盐腌制起来。 忙完后,已是黄昏。 大家又在寺庙歇息了一晚,次日一早才继续赶路。 路上没人的时候就炖肉或者烤肉吃,有人的时候就悄悄的随便吃点包子馒头充饥。 如是过了五天,终于抵达了成韵府城外十里处。 这附近有一条路,是通往羊驼山的。 多年未来这里,看到这条路,梁宏心底感慨万千,热情的给金毓等人介绍。 正说着的时候,大路的不远处有许多人仓惶逃来。 他们面色慌张,跑得飞快,仿若身后有土匪在追。 看到这一幕,梁元眸光一暗。 官兵开始抓人了? 不一会儿,这些人从金毓等人面前跑过。 丁达拉住一人问:“兄台,请问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都跑得这么急?” 那人急得一脸是汗:“前几天我们成韵府来了一位将军,不知道跟知府大人说了什么,昨天知府大人就让人挨家挨户的抓壮劳力去当兵,不管是当地的,还是外地来的,只要年满十五岁,是个男人,都被抓了!” 此人哭了出来:“天灾还未结束,老百姓的日子本就不好过,现在还要被抓去当兵,这让我们怎么活啊!只能逃了。” 他说完就绕过丁达,踉跄着跑了。 金毓等人的脸色都变了。 第19章 进羊驼山 金毓皱紧眉头,看向梁元:“抓这么多人去当兵,这是要打仗?” 抓普通老百姓去当兵,那就是去送死。 梁元点点头:“可能是。” 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会打仗,整个赤云国都会大乱,所以他们必须逃离到与世无争的地方。 他不想再打仗,这仗永远也打不完。 金父等人一下子就慌了。 “天灾还没有结束,就要打仗,这是不让百姓活了?” “打什么仗?跟谁打?蛮子前年不是已经被打退了吗?这是又打过来了?” 梁元安抚众人:“你们别急,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去前面探探情况?” 丁达走过来:“我跟你一起去。” 梁元点点头。 “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金毓嘱咐了一句。 梁元和丁达很快离开。 见此,金兰把梁月拉过来,让丁风几人扶着梁宏,叫上金毓一家离开大路,走进了一条小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躲着。 看到路行人匆匆,一行人心底都极为不安。 金兰抓着梁月的手:“若官兵真的在抓人当兵的话,我们就没法从大路走了,只能走羊驼山……上山是个死,当兵也是个死……” 见她怕得身子在颤抖,金毓走过来安抚她:“姑,咱们别多想,天无绝人之路,会有办法的。” 金父也跟着说:“是呀!姐,多少苦日子咱们都熬过来了,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金兰摇着头:“我不是怕死,我是担心孩子们。” 丁风也说:“娘,我和弟弟们不怕苦,我们已经长大了,能够保护你和爹的,你们不用为我们担心。” 金兰闻言看了自己的四个儿子一眼:“我是绝对不会让老大和老二去当兵的。” 丁潇和丁洒使劲点头:“嗯,不让大哥和二哥去当兵。” 这时,梁元和丁达飞跑了回来,面色有些着急,近了他们就说。 “我们得赶紧离开,前面有官兵在抓人,不能走大路。” “走,去羊驼山。” “走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 闻言,金毓等人不敢逗留,连忙手脚麻利赶路。 一行人朝着去羊驼山的小路而去。 路上行人居多,大家只顾着逃跑,无人去在意金毓等人往哪走。 小路蜿蜒曲折,跑了不到一刻钟,金毓等人的身形就被大山坡给挡住。 同时,一群官兵汹涌而来,看到百姓就抓,无数百姓哭天喊地,绝望的声音越传越远。 金毓等人听到了这些声音,心中悲痛愤恨的同时,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他们不想被官兵抓到,虽然都是死,但是他们宁愿去羊驼山拼一拼。 半个时辰后,路越来越高,一直往高处走,极为消耗体力。 但金毓等人却不敢休息,因为稍微一停顿,那些官兵就有可能追上来。 他们必须不停的跑。 又跑了一刻钟,路终于不往上走了,而是往下。 下坡路极为好走,众人得以舒缓一下。 在这条路上足足走了两个时辰,金毓等人才来到了羊驼山山脚下。 此处有另一条小路,可通往成韵府,只有三里远。 太平时期,许多猎户在羊驼山外围打了猎之后,都会走这条小路拿着猎物去城里卖。 如今,这条路上空无一人。 羊驼山外围除了金毓等人外没有其他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4节 连绵不绝的山脉,是天灾期间最靓丽的一道绿色风景,看着美丽,实际里面险象横生,资深老猎户都不敢在里头顿足太久,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野兽之口。 所以明知山里有吃的喝的,宝贝多不胜数,却没有人敢去跨越,也无人敢在里头躲避天灾。 望着这又高又广的羊驼山,金毓吞咽了下口水。 “这山也太大了!” 比她在网上看到过的各种深山还大。 她曾经有想过要去深山里生活,当个地地道道的原始人,住山洞,吃野果,喝山泉,采野菜药材,体验大自然的气息。 为此还在网上查了很多有关深山的知识,山里有什么,该注意什么,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还曾做过住进深山的美梦。 结果呢! 现在,她真的要进大山了。 心快跳出来了,怕死了! 亲自体验的,跟在网上看到的太不一样了! 金毓表示心很慌,拉紧了自家亲娘的粗手臂,看着梁元:“咱们真要进去?” 瞥见了她眼底的惧意,梁元眸光动了动,到底还是老实的点了点头:“不走羊驼山,就得原路返回,或者走成韵府。城里的官兵在四处抓人,不是那么好近的。” 金毓犹豫的问了句:“沿着城墙边上走不行吗?” 梁元摇头:“不行。” 梁宏解释说:“成韵府还有个别名,叫做山城,因为这里的山很高也很多,城墙四周都是山,虽然没有羊驼山高,但是墙上有兵守着,我们很容易会被发现。” 金毓闻言沉默了。 金父等人也都不说话。 他们对成韵府不了解,只能听梁家父子的,现在的他们必须一条心,互帮互助的共渡难关。 梁宏继续说:“羊驼山虽然危险,但外围还算安全,只要不往深处走,遇上野兽的情况会小很多,但得多绕点路。” “咱们身上的银钱虽说不多,但也够用好长时间了,有吃的有喝的,咱们肯定能走出羊驼山的。” 金毓深呼吸了一口气:“那就走吧,咱们进山。” 她看向金父等人:“爹,娘,官兵抓人是为了打仗,不管跟谁打,苦的都是我们老百姓,之前我们走路的那些地方会乱起来,回去危险会更大,咱们只能往前走。” “等跨过了羊驼山,咱们再想办法挣钱,有钱就不缺吃的。” “嗯嗯嗯,对,你说的对,我们得往前走。”金兰拉住丁达的手,眼神坚定:“你和老大老二不能被抓去当兵,咱们进山。” “好,进山。”金母拍了下金父瘦弱的肩膀:“别怂了,挺直腰杆,咱们进山。土匪都杀过了,还怕什么野兽,遇上了就把它杀了吃了。” 金毓三姐弟点头如捣蒜。 这时,有嘈杂的声音传来。 梁元连忙跟猴子似的,利落的爬到一棵大树顶端,看向后方。 金毓等人看得双眼发亮,这身手太好了。 “我师父威武霸气啊!”丁潇一脸崇拜,也想去试试爬树,被他爹一把逮住后衣领。 “别添乱。” 看了两眼,梁元就从树上下来:“我们得赶紧进山,后来有几个人被官兵追赶着朝这边来了。” “什么?那还等什么,走吧,走吧,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 大伙儿连忙拿起东西往山里走,一头栽进了密林中。 第20章 神医宋承远 金毓等人进山后没多久,梁元说的那些人就跑到了山脚下,那是两个男子和一个老妇人,他们身后追着两个官兵。 两官兵见前面的人还想跑进山里,一怒之下加快速度跑过去,一刀杀了老妇人,将两个男子砍伤,不顾他们悲惨的嚎叫提住脚拖着往回走。 还未走几步,迎面飞奔而来一个高个男人,见到两官兵的行径,怒得破骂一声拔刀上去杀了他们,救下了那两个男子。 “你们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 两男子哭着看了已经死去的老娘一眼,对高个男人道谢一声,相互搀扶着跑了。 高个男人抬眼看了眼羊驼山,一咬牙就进了山。 羊驼山最外围的地方已经没有什么野菜,都被难民给挖光了,到处都是小坑。 因为经常有人走,外围的山路很平。 但越往里走,就越难走了,随处可见的都是山石和棘刺丛,需要用镰刀割开。 于是,丁达、梁元、丁风三个最为健壮的男人便手拿镰刀在前面开路。 避免他们被棘刺刮伤手,金毓在手机里找了找,发现有仿古的加长皮质手套卖,便给大家说了声,凑钱买了三双手套,三十文钱一双,用了九十文钱。 挺贵的,可又不能不买,因为手机没有药品卖,若是手受伤了,在这种地方容易感染细菌无药可治,虽不致命会慢慢好,但却很痛苦。 走了近一个时辰,一行人来到一处草地上,这草儿青绿好闻,与外面的枯草对比天差地别。 众人在此地休息,喝了一口水,金毓就内急想去方便。 金母不放心跟她一起去。 还未寻到合适的地方,金毓脚下绊到某样东西,人一下子往前扑去。 “小毓!” 金母伸手想要拉住金毓却没够着,吓得脸色苍白,却不想下一秒,金毓在即将扑到地面的时候,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一根树藤,另一只手撑在地面,稳住了身形,避免了与大地亲密接触。 看到地上的尖刺,金毓心中庆幸,还好这段时间通过灵泉水的滋养,她的身体恢复了很多,反应力也变灵敏了,要不然这会儿,她的小脸就得扎在刺上了。 本来就瘦的丑兮兮的,再破相就更丑了。 “小毓,你没事吧?快起来!”金母眼中震惊,大步过去将她扶起,一颗心跳个不停,假装镇定的一扭头,看到了一条腿:“死人?” 金毓站稳了身体,拍拍手低头一看,也看到了那条腿,她用棍子扒开草丛一看,发现腿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 此男子三十五左右的年纪,留着又黑又浓的长胡子,全身都是刮伤,他身上挂着一个装得鼓鼓的大布袋,旁边倒放着一个药篓,药材洒了一地。 金毓大着胆子上去探了他的鼻息:“娘,他还活着。” 金母把她拉过来:“你想救他?咱们现在的情况,怎么能带着一个陌生人。” 有外人在就不好自由的买东西了。 金毓:“可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她话音刚落,地上的男人就哼了起来,虚弱的喊着救命。 金毓看了看金母。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随即无奈叹气:“行,咱们救,咱们可是答应了佛祖,要做个善人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袖子下的拳头捏的死紧。 以前,她的闺女可不会管这种闲事,她是个自私的。 金毓注意到了金母的反应,她眸光动了动,什么也没多说,忙与金母一起将药材捡进背篓里,背在金母身上,再把中年男子扶起,去队伍那里。 看到金毓二人摇摇晃晃的扶了个男人回来,梁元等人都愣了下,连忙上去把人接过来。 “不是去方便了吗?怎么带回来了个人?此人哪来的?哎呦,伤的不轻呀!快把他放草地上。” 金父等人一边念叨着,一边把人放地上,见此人虚弱的喊着救命,还想喝水,便好心的给他喝了一口水。 金毓简单的给他们解释了一遍捡人的经过,说完后又内急了,拉着金母又去找地方方便,丝毫没注意到梁元看着中年男人的目光很不对头。 宋神医! 他怎么会在这里? 对了!上辈子宋神医说过,他曾进过深山里为那人寻药,差点死在山里头。 难不成就是这一次吗? 原来宋神医前世所进的大山是羊驼山,这点他倒是没说过。 原以为这辈子不会再相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金毓方便回来,就看到梁元在给那人处理伤口。 手法很娴熟,还用了不知从哪找来的草药。 她心底好奇,多看了几眼,对梁元很佩服。 十岁就开始学着养家,照顾断腿爹痴傻妹妹多年都不曾嫌弃,进山里打猎学了一身本领,再加上前世所经历的,这个男人吃尽了苦头,看尽了人间冷暖,非常人所能比。 她得多跟他学习。 伤口处理完,男人就醒来了,一睁眼看到了金毓等人,他神色有些懵。 “我这是在哪?你们是谁?” 金父上前一步:“你可算醒了,为了等你醒来,咱们耽搁了不少时间。我大女儿看到你昏倒在草丛里,不忍看到你被野兽吃了,就好心救了你,为此我们还给你喝了水。咱们的水可珍贵了,自己都舍不得喝……” 见金父又要念叨个没完,金母一把将他拉过来,梁元走过去对男人说:“先生,你可好些了?” “好多了,谢谢小兄弟。”宋承远吃力的站起来,拱手道:“我名宋承远,乃是一名大夫,为寻一味药才来此山,不幸遇到了大蛇,滚下了小山坡,幸而遇上了你们,得你们所救,宋某感激不尽。” 他的话刚说完,肚子就咕噜噜叫了起来。 见此,梁元转身就去拿了三个小包子给他。 宋承远饿坏了,感谢了一番,就接过包子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生怕他噎着,梁元给他喝了一口水。 看到这样体贴入微的梁元,金毓的眸光动了动,怎么感觉梁元对宋大夫很温柔的样子,是她的错觉吗? 包子吃完,宋承远这才有了些力气,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被处理过的伤口,问:“你们之中有大夫?” 金父摇头,指着梁元:“你的伤是他处理的,小元是猎户,经常受伤,就自个琢磨出了一些治伤的法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5节 宋承远闻言看了梁元一眼,眼底满是赞赏:“这伤处理得很好,药也用得很对,我都不怎么疼了,多谢小兄弟。” “莎莎!”身后有声音传来,众人惊得齐齐转身,拿着镰刀砍刀等东西警惕万分的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唰!”一把剑拨开草丛,紧接着一位高个男人走了出来。 “李信!”看到来人,宋承远惊喜出声。 李信闻声看过去,冷峻的脸上露出笑意:“宋神医,我可算找到你了。” 见宋承远认识李信,金父等人松了口气,梁元则深深的看了李信一眼,很好的掩饰了眼底的情绪。 又是一个熟人。 李信大步上前,见宋承远周身是伤,面上露出担忧。 宋承远让他稍安勿躁,给他介绍了金毓等人。 得知是金毓等人救了宋承远,李信感激万分,随后拉着宋承远到一边去说话。 “宋神医,明王要造反,正在派人四处抓您,我们得赶紧离开此地,去找太子爷,那药你可找到了?” 第21章 金毓身上有股异香 “找到了。对了,我的药?”宋承远神色一慌,转身去找药篓。 金毓指了指他的右边:“宋神医,你的药篓和布袋在那,救你的时候,我和我娘把散落在地上的药材都捡了,全放在里面,你看一下有没有少。” 宋神医赶忙过去查看药篓,见那株药在里头,没丢,便放了心,转身对金毓等人拱手:“多谢姑娘,药没有少。” 金毓点点头:“没少就好。” 见宋承远又走回去跟李信说话,金毓等人就各自去做自己的事,将地上的东西收拾一番,准备继续赶路。 也不知李信说了些什么,金毓转头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宋承远的脸色很难看。 随后,他与李信朝他们走过来,说我观各位的情况,应当是来山里逃难的流民吧?” “是的,怎么了?”梁宏反问道。 他们的样子狼狈无比,一看就是流民,没什么好隐瞒的。 宋承远:“李信是我的护卫,刚从庆荣府那边赶过来,他说庆荣府发生了暴乱,死了很多人,原本打算迁移到庆荣府的流民都改了方向,往四周的府城逃去,很多人逃到了成韵府这边,发现这里也很乱,官兵在四处抓人,走投无路之下,有很多人都朝着羊驼山涌了进来。” 闻言,金毓等人皆神色一变。 宋承远又问:“敢问各位恩人,是准备逃到何处去?” 金父说:“我们打算一直往南走。”他并不打算告诉宋承远二人,他们要去百兽山,毕竟他们与他们二人不熟。 见 看出金父等人是在防着自己,宋承远也不生气,捋着胡子笑了笑:“南方有很多很美丽的城镇,目前没有受到灾难的影响,你们去了那里会过得很好的,祝你们一路顺风。。” 他转身去捡起布袋,从里面找出十几个药瓶递给梁元,又从腰间的钱袋子里找出一块小铜牌:“宋某还有事,不能与恩人们同行,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还请收下这块铜牌和这些药。南方有很多府城管辖很严,若官府不让通行,各位只需拿出铜牌再报上我宋神医的名号,官府自会让行。药里头有驱虫药,金疮药,解毒药,你们在此林中前行,肯定能用到,只是宋某此次出门,所带之药不多......” 他想了想,觉得这样还不够,让李信把背篓提过来,翻出一些药材教金毓等人认识,再教他们采摘方法和使用方法:“羊驼山虽然危险,但药材也极多,我所给的药用完后,你们可以自行采摘来用。” 他现在没有纸笔,无法为金毓等人把药材模样和用法写下来,只能与他们详细的说一说,让他们自己记住,能记住多少是多少。 他其实很想直接带上恩人们离开,但近日有人在抓他,虽然不会杀了他,可肯定会殃及恩人们,所以他不能带上他们。 金毓很惊讶,没想到宋承远会这么大方,不仅给了他们药和牌子,还教他们认识了一些在深山里能用到的药材,要知道,一般的大夫都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这些的,除非那人是他的徒弟。 宋神医真不错。 不摆神医的谱,也没有看不起他们这些流民,没白救!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宋承远不再与金毓等人细说,又给了他们一些新鲜药材后,便告辞离开。 远离了金毓等人之后,李信才开口问:“宋神医,你为何要教他们识药?还给了他们铜牌?” 宋神医的药比普通大夫的药效果好,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他认为送了那么多药给那些流民,已足够还恩情。 宋承远拨开挡在前面的树枝,捋着胡子笑了笑:“为何?因为他们善良,他们给了宋某吃的和喝的。食物对于流民来说,那是救命的东西,他们逃荒而来,为的就是寻找水和食物,他们饿得面黄肌瘦,在食物短缺的情况,却还能舍得把粮食给我吃,可见他们心地之善良,在这种时期,这种人很少见了。” “若以后还能再相见,宋某定会尽力所能及的能力来帮他们。” “宋神医,您就是心好。” ...... 宋承远二人一离开,金毓等人便开始赶路,知道后面有很多流民也会进山,朝他们这边而来,众人此次加快了速度,再累也没停下来。 直到天黑了,大伙儿这才寻到了一个大山洞停下来休息。 夜色微凉,山里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一点光,高松的大树将月光和星光都遮挡住了。 躺在洞里,听着林中传来的各种兽吼声,还有金父等人那一声比一声高的打呼声,金毓怎么都睡不着。 她的左右两只手,被金娇和梁月紧紧的抱着,极为不舒服。 金毓睁眼望着洞顶许久,最终忍不住了,使出浑身解数小心翼翼的把手抽了出来,然后起身绕开两个小丫头,冲着在洞口守夜的梁元走过去。 洞口烧着一堆火,火势很旺,梁元坐在旁边加柴看火,见金毓过来了,大长腿往右边移了移,让了个位置给她。 “睡不着?”梁元问。 金毓坐到他身边,隔了两个拳头的距离:“嗯,睡不着,太吵了,我第一次在这种深山里睡觉。” 来到这个世界一段时间了,虽然有些东西已经在慢慢适应,但是她还是很娇气。 好几次在梦里回到了现代,但醒来后又回到了现实。 “多待几天你就能适应了。”梁元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你以前所待的地方是不是很好?” 金毓抬眼看他:“为什么这么问?” 火光下,她能看到梁元的脸上长了很多胡渣,看似很拉碴,却一点都没有影响他的俊美,还把他衬托得既成熟又有魅力。 “因为我觉得你真的很娇气。”梁元避开她的目光说。 金毓叹了口气:“在你看来,我的确挺娇气的,可在我的家乡,我一点都不娇气。我以前长得很胖,力气很大,是个女强人,住的地方是个和平世界,不愁吃穿,男女平等......” 许是压抑的太久了,金父等人也都睡得极熟,觉得梁元是个可靠的,金毓一开口就收不住了,轻着声音跟梁元说了很多,什么自由,平等,和谐,文明,国富,民强等等内容都说了,听得梁元心生向往,羡慕无比,说得她自己昏昏欲睡,不到一刻钟,就脑袋一歪,靠在了梁元的肩膀上。 见她的脑袋在往下滑,梁元连忙伸手抱住,小心翼翼的让她靠在自己的双腿上。 “还说睡不着,这不是睡得挺香的吗?”他的声音透着一丝宠溺。 深夜洞里凉,梁元脱了外套,盖在金毓的身上,自己只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里衣。 第22章 惊现野牛王 梁元低头看着金毓,她睡着很熟,打呼声很轻,看得认真了,他才发现,金毓的脸上似乎长了些肉,也白了一些。 虽然看着还是很瘦很弱,但气质却是大不一样了。 而且身上还有股很好闻的气息,掩盖了身上的酸臭味。 想到最近梁月总喜欢挨着金毓,还说什么姐姐香的话儿,梁元眼神凝重起来,忍不住弯身,凑近金毓仔细闻了闻。 果真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梁元伸手把金毓脸上的头发拿开:“得找点药来掩盖你身上的味道才行,太吸引人了!” 这时,沉睡中的金毓用鼻子嗅了嗅他的大腿,然后眉头一皱,嘀咕了句:“好臭啊!跟榴莲似的。” 许是想到很久没吃榴莲了,她张嘴在梁元的腿上咬了一口。 梁元痛得俊脸扭曲,却不敢叫出声,伸手抓住金毓的衣领,想把她提起来,可金毓却咬着他的腿肉不放,弄得他的裤子上都是口水。 梁元忍得青筋暴跳:“......”要疯了! “哞!”忽然,外面传来了牛叫声,声音还挺近的。 梁元一惊,顾不上其他了,直接把金毓抱开,忍着痛意拿了根火棍照明看向外面,竟看到一个很大的身影冲着山洞而来。 “哞!”那东西还发出了牛叫声。 “有情况,大家快起来!”梁元大喊了一声,率先出了山洞,举着火棍拿着砍柴刀试图驱赶这头野兽,却不想,那玩意儿不仅不怕,还冲着他飞奔过来。 梁元也因此看清了这是一头浑身肌肉,体积巨大的野牛,面色大变,连忙往旁边一滚躲开。 这头野牛怎会如此巨大,长相与普通的野牛不一样,少说也有三千多斤。 洞里的金毓等人全醒了,纷纷拿起武器钻出了山洞,一出来就看到一头超大的野牛冲他们撞过来,惊得四散逃开,野牛横冲直撞的进了山洞。 众人连忙跑到梁元身边,一个个吓得浑身哆嗦。 “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大这么壮的牛!”金父等人从未见过野牛。 金毓吞咽着口水:“那是野牛。” 而且还是体型最大最强壮,脾气最暴躁的白肢野牛。 方才冲过去的那头野牛比她在动物园见过的白肢野牛还大,这是野牛王吧! “牛不是吃草的吗?为什么攻击我们?它是要吃人?”金娇很疑惑,她手里牵着梁月。 “砰!”冲进洞里的野牛不知道撞到了什么,发出了巨大声响,随后是哒哒哒的脚步声。 “它跑出来了,快逃!” 金毓等人也顾不上拿东西了,转身就跑。 可那野牛速度极快,眨眼就出了山洞,冲他们飞奔过来。 跑不过野牛,男人们便留下来抵抗,让女人孩子们继续跑。 梁元从梁宏手中取过弓箭,搭上一支箭,想要射箭,可那野牛速度极快,也不攻击人,竟然一个急转弯,绕过他们这些男人,朝着女人孩子们狂奔而去。 速度又快又猛,溅起一地尘埃! 众人面色大变,梁元急忙飞奔过去,想要阻止野牛,可速度追不上。 野牛的速度快得惊人,非一般的牛能比! 见野牛冲过来,女人孩子们连忙闪躲,他们跑到哪,野牛就追到哪。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6节 “分开跑!”金毓大叫了一声,率先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金母等人也都各自分开。 原以为分开跑能够分散野牛的注意力,却不想,那野牛居然没有丝毫停顿,直接冲着金毓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金毓:“......”卧槽!啥情况?为什么只追我,欺负我弱吗? 她吓得忘记了装柔弱,用瘦若白骨精的身体,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得飞快,身后白肢野牛穷追不舍。 “小毓!”见金毓被野牛追着没入黑暗中,金父等人都吓傻了,纷纷追了上去。 梁元背着弓箭跑在最前面,手中拿着的砍柴刀泛着冷光。 “啊!为什么追我?”忽然,前面响起了金毓的惨叫声。 “小毓!”金家人都急疯了,止不住的大喊。 边跑边喊。 “死牛!你别追我大姐,你来追我呀!” “蠢牛,王八羔子的,我操你祖宗!” “来追我们呀!” 可不管他们怎么喊,野牛都是一往直前永不回头,它就是要追金毓。 天太黑,又是在山里,没跑多久,金毓的脚下就绊到了一根树藤,身子往前一扑,滚下了一个陡坡。 见她滚下了陡坡,野牛猛的来了个急刹,导致身后追赶而来的梁元差点撞到它身上。 他身形一转,避开野牛,正准备给它致命一击的时候。 野牛却忽然一个转弯,跑了,身影没入了黑暗里。 梁元:“......” 他神色难看的看了野牛离去的方向一眼,再转头看向那个陡坡,想也不想,摸黑顺着陡坡下去。 等金父等人大汗淋漓追上来的时候,已不见了梁元的身影。 “小毓呢?野牛呢?梁元呢?他们哪去了?”金父急得呼吸都不顺畅了。 金母大口喘着气:“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们肯定跑不远,咱们四处找找。” “对,找找!” “嗷呜!”正准备找人的时候,远处有狼嚎声传来。 “有狼,大家安静,小心一点,狼是群居的,我们得齐心协力对付他们。”梁宏沉稳的道:“听声音,狼离我们的距离还不是很近,大伙儿就地捡木柴,做火把,烧火堆,把火烧得旺旺的,不要乱跑。” 金家人虽然急着找金毓,可这会儿情况危急,他们只得按照梁宏说的去做,跟着就近捡柴。 ...... 与此同时,滚下陡坡的金毓,居然幸运的避开了要命的棘刺、尖树枝、石头等东西,晕头转向的落到了一块草地上。 “我这是在哪?”她全身骨头跟散了架似的,浑身疼痛无比,身上的衣服被茅草割坏,裸露在外的肌肤也被割出好些小口子,鲜血流了出来,散发着若有似无的异香。 刚从地上爬起来,一抬眼,金毓就看到了一条小蛇。 “啊!”她吓得汗毛直竖,往后退了几步,一不注意,脚下踩到了某样东西,低头一看,居然也是一条小蛇,她踩到了蛇的脑袋,蛇痛苦得用身体缠住了她的脚。 金毓整颗心都提了起来,不敢拿开脚,生怕一拿开,那蛇就反嘴咬她一口,索性趁着小蛇此刻咬不着她,脚下赶紧用力,把蛇的脑袋给踩扁了。 “丝~” 她没来得及松口气,令她背脊发凉的丝丝声传来。 扭头一看,身后有一条和她手臂一样粗的大蛇,距离她不过半米。 金毓脸都白了。 “轰轰轰!” 震天动地的跑步声响起,下一秒,那头野牛鼻子喷气的跑进了金毓的视线里,在她面前来了个急刹,前腿踩在大蛇脑袋上。 “啪嗒!”蛇头成肉泥,大蛇扑街。 金毓:“......” 第23章 野牛追着金毓的目的 就在金毓以为野牛王会一头将自己撞飞的时候,它却突然伸脑袋过来,用牛鼻子闻了闻她身上,然后用鼻孔冲她喷气,喷得她发丝飘飞,脸上沾了些野牛鼻涕水。 恶心的味道熏得她好想吐。 可这会儿面对野牛王她却不敢动,生怕一动起来,此牛又发疯乱撞。 “嗷呜!”十几头狼忽然从四面八方出现,将一人一牛包围,狼眼带着凶狠的绿光,死死的盯着金毓,仿若金毓是它们看中的食物。 金毓心中崩溃。 为什么只盯着我看,不看牛呀? 老天爷,请赐我超能力吧! “哞!” 超能力没有,但野牛王却生气了,作为一头食草野兽,它一点都不怕这些狼,见狼群围了过来,它气得鼻子喷气,尾巴一甩,围着金毓转了起来,警告的冲着那些野狼哞哞叫,似在吼它们,让它们滚。 仿佛是在护食,而金毓便是她的食物。 金?食物?毓:“......” “嗷呜!”无论野牛王如何叫嚣,野狼们毫不退让,丝毫不怕这个大家伙,直接张开大嘴朝它扑了过来。 “哞!”野牛王气得踢脚,双眼冒火的将一只野狼撞飞,与狼群展开激烈大战。 “哞!”矮小弱爆的食肉蠢渣渣们,给俺老牛死光光! 看到野狼一只一只的被撞飞,金毓看呆了:“......” 妈呀!这比电影还精彩呀! 好机会,溜! 她悄咪咪的从空间里拿出一把砍柴刀,绕开大蛇的尸体,找准一个方向就跑,还没跑两步,就被一条狼拦住了去路。 “让开!”金毓低喝一声,正准备用手中的砍柴刀冲着灰狼砍去。 一道身影忽然闪了出来,一刀砍在野狼的脖子上。 野狼鲜血四溅,倒在地上断了气。 “跟我走。”清冷的声音落入金毓耳中。 她这才发现来人竟是梁元,惊喜的扑进他的怀里:“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是我的英雄。” 救了她一次又一次。 猝不及防被金毓抱住,梁元身形僵硬了下,拉住她的手:“野牛快赢了,我们得赶紧逃。” “嗯嗯嗯。”二人拔腿就跑。 野牛王将最后一只狼撞飞,一转身竟发现金毓不见了,气得踢腿喷鼻子,哞的一声瞅准一个方向就追。 牛鼻子贼灵,居然知道金毓二人往哪逃了。 听着身后的奔跑声越来越近,金毓二人瞬间紧绷,见金毓的速度太慢,梁元将她抱起,飞速往前冲,身后野牛王狂追不止。 没多久,前面便没了去路,那野牛见他们不跑了,唰的来了个急刹,冲他们龇牙。 小样,跑呀!没路了吧!哇咔咔咔! 见野牛不攻击他们,只是挡着路而已,牛眼还一直盯着金毓看,仿佛在看一个行走中的绿油油青草。 金毓:“......” 她吞咽着口水:“这牛为什么总盯着我?” 梁元皱起眉头,将金毓抱得紧紧,他也觉得野牛的行为很奇怪,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看着金毓说:“难不成是因为你身上的异香?” 金毓懵:“啥异香?我怎么没闻到,你闻到了?” 金娇和梁月也说她身上有香味,可她却一点都没闻到,怎么闻都觉得自己很臭。 “闻到了。”梁元说。 金毓更疑惑了:“那是什么样的味道?” 见野牛不攻击他们,梁元认真想了想才说:“有点像你给的灵泉水,又有点不像。” 金毓摸了摸下巴,盯着野牛王看,牛也盯着她看。 她忽然手腕一转,变了一些灵泉水在手心,笑眯眯的看着野牛王:“想喝吗?” 虽然梁元已经试验过了,灵泉水对野猪无效,但现在的情况实在太诡异,她还是想再试试。 毕竟这牛长得实在不是一般的大,速度和体力也是极为惊人。 狼群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体魄和身手若是对上猛虎,那也是很有胜算的。 灵泉水一出,野牛王的眼神瞬间变了,晶亮晶亮的,它乐滋滋的冲着金毓走了过来,舔她手心里的灵泉水。 被它粗糙的牛舌头一舔,灵泉水全没了,金毓的手又痒又痛。 “你果然是冲着灵泉水来的。”看到野牛王喝了灵泉水之后,眼神透着兴奋,摇着尾巴似在讨好她,金毓便明了了。 跟小说里写的一样,灵泉水对野兽是有效的。 但为什么上次梁元拿去喂野猪反而遭到更猛烈的攻击了呢? 金毓用空间里的空矿泉水瓶装了一瓶灵泉水,递给梁元:“你试试喂它水,看它啥反应。” 梁元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水瓶去喂野牛王,野牛对灵泉水很喜欢,但一看到是梁元来喂他,他身上还有一股讨厌的味道,野牛怒火往外冒,使劲的瞪着后腿,一副要攻击梁元的样子。 金毓立马伸手把梁元拉了回来:“不用喂了,我明白了,不是灵泉水对野兽无效,而是得分是什么喂它们?” 她是灵泉的主人,身上自带灵泉气息,这种气息一般人闻不到,却极为吸引野兽,而且是像野牛王这样特殊的野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7节 一般的野兽效果不大,否则刚才那些狼也不会攻击她了。 想明白了这些,金毓心底欢喜无比,面上的笑容极为灿烂,她拉住了梁元的手:“咱们在这个羊驼山里有救了。” 她大着胆子走到野牛王面前,试着与它沟通:“我可以给你喝灵泉水,但作为交换,你得保护我和我的朋友家人们,送我们出羊驼山。” “哞!”甜美的弱异类,你说的是个啥?俺老牛听不懂,给俺老牛水喝,俺保护你。 金毓听不懂牛的话,牛也听不懂她的,她对着牛弹琴,牛对着她弹琴,说着,金毓又给野牛王喝了些灵泉水,老牛更乖顺了,但还是听不懂金毓在叽叽喳喳个啥。 看得一旁的梁元忍不住失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危机解除了! ...... 金父等人背靠背站在火堆前,一手拿着镰刀等人工具,一手拿着火棍,警惕的看着眼前的一群豺。 之前听见了狼叫声,他们还以为会遇上狼,不想来的竟是一群豺。 豺被冠以狼之名,习性与狼相似,狡猾,凶残,善群居,虽不如灰狼强大,却也大意不得。 有着燃烧火旺的火堆在,豺围在周围不敢靠近,却也不退开。 它们似在等柴火烧完,再进攻。 “走开!” 金父等人用火棍驱赶,豺退开后又很快围了上来。 “这些豺狼太精了,不能这样跟它们耗下去,柴已经不多了。” “宏哥,你是猎户,比我们有经验,赶紧想想办法吧!” 第24章 俺老牛是最强的 梁宏愁容满面:“以往用火就能赶走这些野兽,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不顶用,等我想想还有什么办法?” “嗷!”不等他想出办法,有一条豺狼竟跟疯了似的,冲他们扑了过来。 “滚开!”丁达一镰刀砍过去,那豺狼却是一转头,咬住了他腰间的水囊。 得了水囊,豺狼转身就跑,被同伴们围住,一群豺狼开始抢夺水囊。 金父等人:“......” 轰轰轰的声音传来,吓得金父等人一个激灵,一转身望去,竟看到一一个巨大的身影跑了过来,近了之后才看清,竟是之前的那头野牛。 “又是这个牛蠢货!”金父气得想干架:“还我女儿......咦?等等,我闺女怎么在牛背上,还有梁元?” “还真是,他们两个是怎么做到的。” “哞!”野牛王一来,群豺瞬间退散,眨眼就没了身影,跑得比兔子还快。 野牛王得意的刹住脚,哞哞的叫,摇头摆脑的很是骄傲。 俺老牛是最强的,小狗子们死远远的。 “小毓,梁元!”金父等人惊喜无比,想要跑过去,却又不敢靠近野牛王。 这野牛的巨大身形看着比那些豺狼还吓人。 “你放我女儿下来!”金父金母虽不敢靠近,却还是一脸凶,抓紧了手里的镰刀菜刀。 “爹,娘,你们稍安勿躁,壮壮是好牛,它不会伤害人的。”坐在牛背上的金毓悄悄揉了下屁股。 这头野牛王的背有驼峰隆起,浑身肌肉健壮,背上硬邦邦的,坐着实在让人难受,坐了才一会会,她的屁股都快颠成两瓣了。 以后再也不坐这头牛的背上了。 金父等人:“......” 壮壮? 野牛王懒得搭理金父等人,给了他们一个嫌弃得眼神。 弱包异类,丑兮兮的,辣牛眼。 它牛腿一弯,睡在地上,金毓和梁元从它的背上跳下来,走到金父等人身边。 “快让我看看,哎呦!脸上都是伤,还流血了,衣服也破了,我闺女受苦了!”金母拉着金毓上下打量,满眼的心疼。 金父,金虎,金娇和金兰一家人都围了过来。 “小毓受苦了,还好都是小伤,能养好。” “对不起,我们没有保护好你,以后不会了!” “这以后咱们得加倍的照顾好小毓。” 家人们的关心,令金毓心中感动,她简单的给他们说了经过。 得知又是梁元救了金毓,金父等人看着梁元的目光又不一样了。 金父:“小元是个好孩子,能干强大又孝顺,真羡慕宏哥能有这么优秀的儿子。” 金母:“咱们家欠了小元还几次大恩呢,等以后安定下来了,必须得好好报答。” 金兰一家也跟着夸个不停。 以前他们有多嫌弃梁元,现在就有多稀罕,左右看了看金毓和梁元,越看越觉得般配。 金毓梁元,金玉良缘,名字就很配呀! 不过再怎么满意梁元,金母等人也没说出来,一是现在的情况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二是得看两个孩子的意思。 这以前没看对眼,也不知以后会不会看对眼。 儿子平安归来,梁宏也很开心,见金父等人这么夸自己的儿子,他心中更是骄傲无比。 “大姐,这野牛是怎么回事?”金虎瞅着野牛好奇的问。 那野牛瞥了他一眼,闭上眼睡觉。 多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金虎:“......”这牛怎么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金父等人也很好奇野牛的事儿,见金虎问了,他们也都看向金毓的梁元。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笑着解释道:“是佛祖保佑,我才能化险为夷,用法器手机将野牛驯服。” “手机?驯服?”金父等人万分激动。 “此牛已经被驯服了?”这可了不得呀!从未听说有人能够驯服野兽的,还是这种超大的野牛。 金毓点点头,表情很认真:“因为我是佛祖所赐法器选中的有缘人,所以它才会追着我不放。” 她捡起一旁的水囊:“我们所喝的水是用法器买的,此牛很喜欢喝,但它只喝我喂的水,也只听我的话,没有我在,你们不可以靠近它,不然它会攻击你们。” 闻言,金父等人纷纷后退两步,离野牛王远一些。 “我给野牛取名为壮壮,想让它跟着我们,护我们出羊驼山,你们意下如何?” 尽管很怕野牛王,但一想到它的本事,金父等人就都点头同意了,可以让野牛王跟着。 警惕的看了半天,见周围都没有野兽了,野牛王睡得很熟,金父等人彻底放下心来,一部分人就近捡柴火,一部分人把金毓和梁元拉过来,帮他们处理身上的伤口。 “虽然都是小伤口,但也得好好养着。”金母一边帮金毓涂抹宋承远所送的药膏,一边说:“伤口浅,不会留疤的,过一段时间就能好,结疤的时候别用手去抠它。” 然后感叹:“宋神医送的药真好用。” 梁宏给梁元抹了药,压着声音问:“你对金家大丫头有没有什么想法?她现在毕竟和以前不一样了,你们俩又是有娃娃亲的。” 梁元低着头:“没什么想法,爹,我不想说这些,只想把你们平安带出去,找个地方住下来。” 就算有想法,他现在也不会说出来。 见儿子不打算多说,梁宏也不问了,只是低声道:“以前爹很不喜欢金家丫头,也不喜欢金家人,毕竟他们都很瞧不起你,不仅如此,还来咱们家里闹,咱们家不欠他们的,他们凭什么那么作践你。爹一直希望能把娃娃亲给退了,但现在呀,想法有些改变了,金家人也没那么讨厌,除去金老头那些人,金勇一家还是挺好的。” 虽然各有各的缺点,但就冲着他们没有放弃金毓这个病秧子这点,那就是好的。 父子二人在说着话的时候,梁月就悄悄去了金家那边,偷偷的给了金毓一个大拥抱。 “抱......姐姐!” 金娇气得大叫:“臭月月,你又跟我抢姐姐。” 梁月护犊子似的抱着金毓:“姐,我的。” 见此,梁宏忍不住捋着胡子笑呵呵的:“看到你没有,不止是爹,你妹妹也对金家大丫头改观了,真好,真好,你看小月那开心的模样,那才像个真正的孩子呀!” 梁元只是看着金家那边不言语。 梁宏:“儿子,你发现没有,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朋友的原因,小月似乎比以前清醒了些,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瞎闹了。” “嗯,发现了!” “......” 半夜三更的遭遇了这么多事,金毓等人又累又饿,休息了一会儿后,就想吃东西了,但除了金母随时背在背上的那口大铁锅,其余的东西都在之前的山洞里。 天太黑,不好回山洞,离开火堆说不定还会遇上其他野兽,再者大家也都累得走不动了,不想再折腾。 不过好在钱袋子没丢,都在身上,大伙儿可以用手机买东西吃。 第25章 山上还有其他人 一直吃馒头包子野猪肉怪腻的,想着金娇这几个孩子受了惊吓,自己也嘴馋了,金毓便跟大家商量了下,按人头凑了三十文钱买了一把面条、一桶水、七根火腿肠、七个卤鸡蛋、六根一文钱两根的棒棒糖和一包盐。 糖分给了金娇、梁月、金虎、丁洒、丁潇、金毓六人吃,面用大锅煮,快煮好的时候撒点盐,再将火腿肠切段也放里头煮。 没有碗筷,就等面煮好了,把卤蛋对半切开放在面上,再整锅抬到一旁的石头上放着,十四个人围站在一起,找点干净的树枝当筷子就着大锅夹着吃,谁也别嫌弃谁。 “这个叫做火腿肠的东西好美味!” “卤蛋也好好吃。” “面条更香,这叫什么?干面?以后有空我得学着做做,吃着真方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8节 “可惜没有油,下次我们可以用野猪肉煮面吃,那味道肯定更香。” “火腿肠和卤蛋就不买了,吃一次就行了,等以后有钱了再说。” 众人对干面最有兴趣,他们以前吃的面都是现擀的,不是这种干面,十分的麻烦,农闲的时候才会得空做点来吃,用的还是黑黄的粗面,不是白细的面粉。 金父用手肘捅了捅金母:“孩子他娘,你厨艺好,咱们可以做干面来卖,肯定能赚大钱。” 金虎和金娇很赞同:“赚了大钱就能用法器买更多稀奇的美食了!” 金毓点点头:“买来吃不完就拿去卖,又能卖很多钱。” 她会做干面,等以后有机会,她可以找个借口教金母。 金父等人使劲点头:“对对对,有手机在,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梁宏不禁感叹:“以前在家里都没能吃这么好,能在大山里吃到这么多美食跟做梦一样。” 这话大家都赞同,纷纷看向金毓:“这都是托了你的福。” 金毓谦虚的笑着。 可惜了手机里没有新鲜蔬果海鲜肉食卖,我也不能随意下厨,不然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味,什么才是福。 一阵风吹来,金毓打了个哆嗦,好冷。 她扫了眼四周,然后对大家说:“山里跟外面不一样,虽然不下雨,但是越往高处走就会越冷,咱们身上的衣服单薄,得抽空买点棉花和布匹来做棉衣,免得冻坏身子。” 金兰很赞同:“对对对,衣服必须得做,可不是现在,咱们得先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才能开始做衣服。” 众人赞同的点点头。 大锅面吃着气氛很浓,大家边吃边讨论以后的事儿,个个笑颜灿烂,幸福光圈环绕。 野牛王被他们的笑声吵醒了,掀开眼皮瞅了他们一眼,浓郁的面香跑进它鼻子中,令它嫌弃的喷气。 啥味儿,臭死了! 这些异类在吃怪东东,长得怪,吃得也怪,可怜哦! 它闭上眼继续做春梦,梦里有头母野牛在跟它交配,它们一边玩耍一边吃美味的青草,快乐的不得了。 ...... 睡梦中,金毓感觉有人在抱自己,金母的声音落入耳中。 “这孩子累极了,别吵她,姑姐,把她放到我背上,我背着她走,孩子她爹,帮我拿大锅。” “好咧!” 金毓在睡梦里勾了勾嘴角,母亲的后背真温暖。 “这头牛跟在我后面怪吓人的。” “它不是跟着你,它是跟着小毓。” “我闺女就是厉害。虎子,娇娇,你们都听好了,你们大姐的事儿咱们知道就行了,不能对其他人说,不然那些人会把你们大姐抓去当妖怪烧了的。” 每次天灾的时候,有些脑子有病的人,就喜欢拿人去祭祀。 那可是活生生的生命呀! “嗯嗯,我们都懂的,我和娇娇啥也不说。” 一行人走了许久,才找到了昨日的山洞,东西都还在,只是有块肉被老鼠啃去了一半。 金毓一醒来就正好看到那猫崽大小的老鼠从眼前一闪而过,钻进了一个小洞里。 吓得她心里发毛,最受不了这种超大个的耗子了! 前世父母还在的时候,她跟父母住在山村里,那时候条件不好,半夜里有老鼠爬到床上咬她的脚指甲,这阴影到现在都还在。 被老鼠咬过的肉大家不要了,生怕染上什么病,反正现在也不缺这一口吃的,省也不是这个省法,身体健康才能走出羊驼山。 拿上东西,金毓等人继续赶路。 金毓没有继续让金母背自己,走在人群后面,她悄悄给野牛王喝了一瓶灵泉水。 野牛王露出了享受的幸福表情,在金毓面前更温顺了。 赶路的时候碰到野果野菜皂角树,大家就顺手采摘了一些,一个半时辰后,他们来到一处山涧,涧里有一条小溪流,水朝着南边流淌。 看到水,大家都开心极了,观察了四周,没有发现野兽和危险的东西,水里还有大肥鱼,他们便在此休息,烧起火堆,将剩余的野猪肉拿了一半和野菜煮成一锅,再从水里抓十几条鱼烤着吃,每人一条。 许久没有吃鱼了,金毓贼振奋,跟大家说了一番,花了五文钱从从手机里买了一点点麻辣辣椒面,烤好鱼撒一点在上面,吃起来贼带劲了。 孜然粉这些杂七杂八的调料就别想了,贼穷,有钱再买吧! 各家包袱里每个人都有一套换洗的衣服,之前用水得花钱,大家舍不得洗澡,也舍不得换干净的衣服穿,生怕弄脏了,现在有了溪水免费用,大伙儿吃完了东西,就互相换着去洗了一个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将脏衣服洗了,用树枝晾在火堆旁边,整理自己的仪容。 “太舒服了!”干干净净的坐在草地上,金毓长叹了一声。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干净了一回。 她低头看了看水里的倒影,好瘦! 瘦得脱相! 这得多久才能养回来呀? 不过好在她五官长得秀气端正,皮肤也很白,还是晒不黑的那种白,不至于丑的惨绝人寰。 但就是给人的感觉是又软又弱的气质,让人一眼看到就觉得很好欺负。 可实际上,她一点都不好欺负。 因为她的力气在逐渐变大。 洗完澡休息了半个时辰,就到了申时三刻,瞅着时间不早了,金毓等人将还没干透的衣服收起,又继续赶路,遇上野菜野果便停下来采摘,野牛王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许是因为有它在的缘故,金毓等人没再遇上什么野兽,但在快天黑的时候,他们却发现了一些脚印和被割开的茅草棘刺。 第26章 突然冒出来的两个猎户 “有人走过这里,看来在我们之前,有人提前进山了,但和我们进来的路口不是同一个。”梁元看了眼周围说。 羊驼山很大,进口也有很多个,山下也不止一个村子,有人进来不足为怪。 人一旦被逼到了绝境,再危险的地方也会去闯一闯。 “人心难测,我们不知道在我们之前的是什么人,避免起冲突,咱们不跟他们走一条路。”梁元道。 金毓等人很赞同。 有外人在会很麻烦。 大家也不耽搁,另选了一条路走。 但是不到一刻钟,他们就看到了一滩血迹。 顺着血迹看过去,竟看到一头猛虎在吃人。 那人脑袋被咬碎,脑浆撒了一地,肠子在草地上拖得长长的。 金毓差点被吓吐了,连忙捂住了嘴巴。 梁元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众人赶忙压住了呼吸声,轻手轻脚的往回走,生怕引起猛虎的注意。 可野牛王却十分兴奋,一看到猛虎就兴奋的哞的叫了一声。 金毓等人:“......”完了! 众人转身就跑。 “壮壮,你瞎叫个啥呀!”金毓气得低吼。 野牛王却没搭理她,撒腿就朝着猛虎跑去,猛虎回头看到了它,不攻击也就算了,居然拔腿就跑。 “哞!”猫儿,站住,跟俺老牛玩! “吼!”啊啊啊啊!又是你这个傻大个,死疯子!怎么总追着我不放。 “哞!”因为你是这山里的第二强,勉强可以当俺老牛的对手。 金毓等人看傻眼了:“......”这牛居然是个好斗的? 金虎:“爹,大虫居然怕牛,我以后要改名叫金牛。” 金父:“......太玄乎了!” “趁着大虫跑了,咱们赶紧离开这里。” 有具尸体在这里,血腥味会引来其他的野兽。 金毓等人绕开尸体,走进了一片稀松的林子,急着赶路,看到了野菜都没敢停下来挖,天色很快暗下来,大虫和野牛王没有追上来,没有山洞可休息,十几人只得找块平地烧火做吃的。 刚吃完东西,就听见了说话声。 “我看到火光了,真的有人,太好了!” “有人来了!”听到了这声音,金毓等人的脸色都警惕起来,将所有吃的喝的收起来,把镰刀等工具拿在手中。 说话声由远及近,很快不远处的灌木丛里钻出了两个穿着灰衣的男子。 这二人长得高大雄壮,一个留着八字胡,一个留着全须胡,都背着弓箭,手中拿着砍柴刀。 一看到金毓等人,二人眼底露出意外之色,显然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看到这种弱小残的队伍,他们两人很快就回了神,露出了笑容,抹了一把汗,全须胡男子道:“太好了,终于找到可以休息的地方了。” 他上前一步,冲着金毓等人拱手道:“打扰各位了,在下叫陈立,这是我弟弟陈山,我们兄弟二人乃梨花村的猎户,因逢天灾走投无路跟随村民们进羊驼山求生,今早遇上大虫,在逃亡中和村民们走散,寻了许久都没有找到适合休息的地方,各位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兄弟二人在此与你们休息一晚?” 八字胡陈山也走山前道:“看各位的情况,想必也是进山来逃难的,你们之中有小有弱,能走到这里实在不容易,我们兄弟二人白日遇见的大虫应当还在附近,咱们聚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那大虫见我们人多了,断然不敢贸然攻击我等。” 这二人言语有礼,态度亲和,让人容易放下戒备心,说的话也让人难以拒绝。 金父等人对视一眼,然后点点头,让他们坐到火边来。 “多谢各位!”陈立二人感激不尽,大步走过来坐在了梁元等人对面。 一坐下就觉得很饿,便从怀里掏出各自半个野菜饼子,正准备吃的时候,陈山扭头问了一句:“各位吃过了没有,我们可以分你们一些……” 梁元道:“我们吃了些野菜和野果,不饿,你们无需客气。” “那我们就不管你们了!”陈立二人说着,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半会儿就吃好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9节 他们摸了摸肚子,冲着梁元等人的笑了笑:“自从天灾以来,我们就没吃饱过,要不是进了这羊驼山,早就饿死了。” 金父叹息:“是呀!天灾害人呀!我们在逃荒路上走了半个多月,一直啃树皮吃草根,饿得没法了,才冒着生命危险进了山里,你们看看我的这个女儿,都饿成皮包骨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指了指金毓。 言下之意便是,不止你们吃不饱,我们也吃不饱。 金?皮包骨?毓:“……”干嘛拿我说事,我都已经长了一些肉了好不? 陈立二人闻言看了金毓一眼,被她凹陷的脸颊和竹竿似的身材吓了一跳。 这是他们见过的最丑的女人! 金毓被他们的眼神刺激到了,起身拉过金娇和梁月:“爹,娘,我们累了,先去睡了。” 男人们说话,她懒得掺和太多,反正他们队伍里的男人都是拎得清的。 她带着金娇二人走过去从背篓里取出两床单薄的破褥子,在金母身后的草地上铺好,躺上去睡觉。 金母高大的身形很好的把她们遮掩住,挡住了陈立二人的视线。 陈立二人对金毓这几个丫头不感兴趣,他们一直在找话题和梁元这些大男人闲聊。 态度虽然亲和,可越说却让人越烦,因为他们的问题太多了。 金毓并没有睡着,她躺在地上一直在听男人们聊天。 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 总感觉陈立二人有问题。 他们两个都是猎户,同村里人进山的时候,他们总共有二十一人,除了他们两个,队伍里还有三个猎户。 他们进山已有六天,第一天的时候遇上了毒蜘蛛,有一个妇人和小孩被咬中毒死了。 第二天遇见了毒蛇,有一老人被咬死了。 第三天有两人被熊瞎子咬死。 第四天…… 每一天都有人身死,六天死了十一人,剩余的十人在今早遇上了大虫,逃难中陈立二人与大队伍走散了,在走散之前,他们队里有个猎户被大虫咬死了。 他们打算休息一晚,明早再去找队伍。 陈立还提出让金毓等人加入他们,大家一起走最安全,一副为他们好的样子。 梁元婉拒了他们,并打起了哈欠。 金父等人见此也赶紧跟着打哈欠。 陈立眼珠子一转赶紧道:“你们都困了?要不你们先睡觉,我们兄弟二人给你们守夜。” 梁元道:“那多不好意思。”说着他又打了一个哈欠。 陈立摆着手:“不用不好意思,出门在外,互相帮助是应该,你们快睡吧,休息好了明天才有力气赶路。” 梁元也不矫情了,点点头:“那好,前半夜你们守,后半夜我来。” 金父等人啥也不说,他们都听梁元的,虽然这小子年轻,但比他们有本事,他就是他们的领头人,主心骨。 梁元等人很快睡下。 见他们打起了呼噜,是真的睡着了,陈立二人的目光瞬间变得冷厉起来,哪还有之前的半分温和。 第27章 野牛王追着大虫回来了 “哥,我们来的时候明明闻到肉香了,吃这么好的东西,却不分享给我们,还说是什么野菜野果,他们在防着我们。”陈山压低着声音在陈立耳边道。 陈立扫了眼梁元、丁达、丁风这几个最壮的男人:“没关系,慢慢来。” 之前的那些人他们都能弄死,何况这十几人呢。 弱的弱,小的小,残的残。 还不如之前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些人。 也不知是怎么走到这里的? “今晚不要动手,好好休息保存体力,明日把人引去老虎洞。” 兄弟二人以为他们说话已经极为小声,不会被人听见,却未发现,梁元的耳朵动了动。 …… 后半夜的时候,梁元和丁达同时醒来,替换了陈立二人,让他们两个去休息。 金毓掀开眼皮看了梁元一眼,看到是他守夜,这才彻底安心的睡着。 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金毓等人就全醒了,醒来后就觉得好饿,下意识的就想拿食物吃,但一抬眼,他们就看见了陈立二人。 然后纷纷歇下了吃面条的心思,把背篓里的面条扒到一边,拿出了野菜和野果。 陈立二人:“……” 这些人够贼的,为了不分给他们吃的,居然这么委屈自己。 呵!抠门! 随便应付了一顿,金毓等人把东西收拾好,扑灭火,就要继续赶路,可陈立二人居然想一起同行,理由是他们正好也要往南走,金父等人很抗拒,可梁元却忽然开了口:“那就一起吧!两位仁兄身强体壮,是打猎的高手,有你们在,我们会更安全。” 就算不让跟着,这二人也会悄悄跟着他们,倒不如让他们一起同行,放在眼前看着。 陈立二人很欣赏梁元的识时务。 一行人没耽搁多久,就开始赶路,路上多了陈立二人,很不方便,想吃的不能吃,想买的不能买,这二人总喜欢找他们说话,一点都不像是猎户,倒像是八婆。 走个三个时辰,众人就看到了两具尸体。 尸体被野兽撕得支离破碎,旁边有两把弓箭。 “是张河和陈大林的弓箭,他们居然……” 认出了尸体,陈立二人神色痛苦万分,一下子瘫软在地。 陈立声音颤抖:“他们两个都死了,那其他人岂不是凶多吉少?” 两具尸体的模样十分恐怖,金娇这几个孩子都不敢去看,纷纷把头埋进了大人的怀里,金毓也被金母蒙住了双眼。 就在双眼被蒙住的一瞬间,金毓听到了熟悉的牛叫声。 “哞!”那声音由远及近。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声音。 “吼!”是虎啸。 “是大虫,大家快逃。”陈立大叫一声,率先与陈山朝着一个方向而去,边跑边喊:“快跟我们逃。” 金毓等人其实是很不想逃的,但看到陈立二人跑得那么辛苦,又喊得那么撕心裂肺,那声音大得很,好像是要故意把野兽引来似的。 众人无语了。 金虎:“大姐,我听见了壮壮的声音,它还在追那只大虫?” 金毓:“应该是。” 她扭头看向梁元:“这两人有问题,咱们要不要跟着跑。” 梁元思索了两秒,然后点头:“跑,慢慢跑。” 陈立二人卖力的跑了半会儿,一扭头看到身后的金毓等人慢慢悠悠的,跑得比乌龟还慢,气得脑壳发蒙。 “你们搞什么鬼,大虫都快过来了,你们怎么还不跑快点,是想被吃掉吗?” “快点呀!哎呀!气死我了!” 梁元冲他们气喘吁吁的喊:“不好意思,我们都太累了,有弱又有小,实在跑不快。” 金父急得咳嗽起来:“咳咳咳,你们跑慢点,帮帮我们,我的老毛病犯了,我不想死啊!” 梁月和金娇哭得稀里哗啦:“叔叔救命啊!我们好害怕!” 金毓跑得摇摇晃晃:“救……命!” 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小毓。”金母大叫一声,把她往背上一甩,背着她慢,慢,走。 看得陈立二人:“……” 本想利用这些人把大虫引入他们昨日设计好陷阱的山洞里,把他们和大虫困在洞里斗个两败俱伤,他们再坐收渔翁之利,钱财和大虫都能拿到手。 可按照这些人的速度,怕是还没跑到陷阱那里,就会被大虫给咬死。 兄弟二人犹豫了下,最后一咬牙往回跑,打算助金毓等人一臂之力。 陈立正要去帮梁元扶着梁宏,梁宏却猛的往地上一摔:“我跳……不动了!” 他单脚跳可累了! 梁元大喘气:“我也快跑不动了。” 陈立暗骂了句废物,正想做些什么的时候,大虫就从灌木丛里跑出来了,吓得众人惊慌失色,紧接着,哞的声音忽然传来,野牛王跟疯牛似的横冲直撞的追在大虫身后。 一看到这头牛,陈立二人吓傻了。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野牛?” “老人们说山里有头大虫都不敢招惹的野牛王,原来是真的。” “可它不是住在山里最深的位置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谁知道呢!它来了,我们快跑,慢了就死定了。” 兄弟二人管不了那么多了,不再管梁元等人,拔腿就跑,丝毫没看见,身后的野牛王在看到金毓的一瞬间,牛眼噌的就亮了。 香甜的异类,等等俺老牛! “吼!”大虫忙着逃命,就跟没看到金毓等人似的,直接从他们身旁咻的一下擦身而过,好似一阵风,转眼就跑进了前面不远处的山洞里,躲在了最里头。 跑在人群前面的陈立二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0节 大虫这么容易就入洞了?他们还怎么让这群人进去? 愣神的功夫,野牛王飞奔了过来,溅了一地的草屑,它的速度太快,生怕它刹不住脚,梁元等人赶紧散开。 陈立二人也赶紧往旁边就地一滚,以为野牛王会一直往前冲,却不想,野牛王没有一直往前跑,而是在来到他们二人身边的时候猛的来了个急刹。 可它奔跑的速度太快,这次的急刹没刹好,在草地上拖出了个痕迹,还没停好就猛的来一个转身,一尾巴甩在了陈立的脸上。 “啊!”陈立被它的尾巴打飞了出去。 “哥!”陈山惊呼。 野牛王丝毫不觉,继续双眼发亮的冲着金毓跑过去。 见它跑过来,金毓也不装晕了,装出一副被吓醒的模样伸出尔康手大叫:“你别过来。” 野牛王猛的停下,这次停的很稳。 它眼巴巴的看着金毓,张开牛嘴,一副求投喂的模样。 飞出去的陈立落到了草地上,滚了一下就龇牙咧嘴的爬了起来,他摸了摸自己脸上多出来的牛尾巴红印子,双眼狠狠的盯着野牛王这边。 见它停了下来,瞅准时机,拿出背上的弓箭,射了过去。 陈山见此也跟着射了一箭。 第28章 陈立二人自找死路被牛撞飞 箭矢冲着牛屁股射去,恰巧金母这时气息不稳,脚下一个摇晃,背着金毓往右边动了两步。 野牛王见金毓动了,它也跟着往右边挪动了两脚,以至于箭矢错过了它的牛屁股,射到了牛角上,然后反弹落到草地上。 金毓等人:“……”偷袭? 陈立二人:“……”就特娘的离谱! 野牛王:“……”什么玩意儿攻击我? 它愤怒的转过身一看,看到了陈立二人,他们手里拿着弓箭,还准备再次攻击它。 “哞!”野牛王气得双眼冒火,牛蹄一蹬,就冲着陈立二人撞了过去。 吓得陈立二人赶紧收弓奔逃。 “梁元小兄弟,救命啊!” “此牛极为凶残,咱们得合力才能打败它,你们可不能袖手旁观呀!” 二人边逃边喊,他们的反应和速度都很快,身手也极为利索,一时间野牛王攻击不到他们,只能追着不放。 “他们要是不射箭,壮壮就不会攻击他们。”金毓从金母的背上下来,爱莫能助的耸耸肩。 野牛王可是有脾气的,不是她能完全控制的。 眼见着金毓等人居然站着不动,想眼睁睁看着他们死,陈立二人脸色一沉,竟朝着金毓等人跑来。 金毓等人连忙散开,以免殃及无辜。 野牛王不会攻击金毓,会在金毓面前及时刹住脚,可它却不会在梁元等人面前停脚,不躲开肯定会被撞死。 “我让你们见死不救!”看到金毓落单,陈山一个拐弯,冲着金毓跑了过去,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比小孩还弱,是最好对付的。 看到偷袭自己的渣渣朝着自己最喜欢的香甜异类跑过去了,野牛王眼一瞪,以为渣渣是要欺负它的甜美异类,怒火滔天的追了过去。 “大姐!” “小毓!” 众人都被陈山的行为给吓到了,纷纷朝着金毓跑过去,想要救她。 陈山一下子来到金毓面前,伸手想把她抓过来丢向野牛王,却不想,金毓神色一狠,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陈山以为金毓如此柔弱,踹不疼他就没躲,可他万万没想到,被踹中肚子的一瞬间,他痛得差点吐了,身子倒飞出两米远,猛的砸落在地。 还未来得及爬起来,野牛王狂奔而来,砰的一下将他撞飞,飞出十几米远砸在了山石上,头破血流。 “小山!”陈立惊恐大喊,快步跑了过去。 “哞!”撞飞了一个人,野牛王嘚瑟的叫了一声,然后又继续冲着陈立二人撞去。 陈立刚来到陈山身边,还未来得及把人扶起,就看到野牛王过来,当即取下腰间的砍柴刀与之搏斗。 可他低估了野牛王的智商,此牛一点都不蠢,一看到刀,它就赶紧转了个弯避开,等陈立劈空的时候,后腿再使劲一踹,就把陈立给踹飞了。 这还不算,把人踹飞后,野牛王又追上去,摆好位置,在陈立落下来的时候,再把人顶飞,然后又继续追上去,再踹飞…… 陈立成了人肉沙包,野牛王玩得兴致高昂,看得金毓等人遍体发寒。 “这才是壮壮的真实实力?” “难怪大虫看到它就跑。” “太可怕了,此牛刷新了我对牛的认识。” 梁元握紧手里的弓箭:“爹,它是野牛,不是家牛,不知道在羊驼山里生活了多少个年头了,强大很正常。” 金毓:“……”正常个屁!非洲野牛都没这么牛好不! 不行! 这以后得把壮壮供起来,可不能得罪它,他们这帮人可经不住这家伙玩。 “砰!”陈立的尸体落到了金毓等人的脚边,吓得他们迅速后退了五六步。 太惨了! 陈立浑身是血,四肢断裂,全身骨头摔裂成渣,软趴趴的躺在地上,身体扭曲成诡异的弧度,比厉鬼还可怕。 野牛王还很振奋,弄死了陈立后,又去用脑袋拱陈山。 丑八怪,起来陪俺老牛继续玩。 可陈山已经死了,无法回应它。 野牛王气得原地打转,转了两圈就把陈山的尸体一脚踹开,然后乐滋滋的朝金毓走过去。 金毓下意识的走过来挡在大家的面前,让他们站在自己身后,免得野牛王攻击他们,这货的攻击力太强了。 她怀疑这货应该是这山里打遍无敌手的存在。 瞧瞧那大虫……跟小猫儿似的。 见金毓保护大家,梁元不假思索,走到了身边。 若是野牛王翻脸不认人,他随时迎战。 野牛王走到金毓的面前,无视了梁元等人,冲她张了张自己的嘴。 金毓瞬间明白了,这货是渴了,她让梁元把水囊给她,放了点灵泉水在里头,倒进野牛王的嘴里。 喝了水,野牛王这才满意,觉得金毓特别讨喜,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 被野牛王碰到的一瞬间,金毓的身子微微僵了下,半秒后才深呼吸了一口气。 还好,这货的牛头不会撞她。 一旁的金父等人一直在提心吊胆着,纷纷一瞬不瞬的绷紧了神经盯着金毓和野牛王互动,看到野牛王一如既往的不会伤害金毓,众人都松了口气。 野牛王围着金毓打转几圈之后,就去不远处的山洞找那只大虫玩耍了。 一看到它过来,洞里的大虫瑟瑟发抖。 还好洞口有点小,野牛王个头太大,只能在洞外来回的走。 大虫捡回了一条命。 从野牛王的身上收回目光后,金父等人赶紧拉着金毓远离陈立二人的尸体,走到一棵树下休息。 “小毓,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怎么一脚就把人踹飞了?”从野牛王给予的恐惧中回过神来后,金父忽然想到了金毓踹陈山的那一脚,激动得口水横飞。 金虎崇拜得双眼放光:“是呀!大姐,你的力气好大呀!比娘还厉害!” 金娇心疼的看着金毓:“大姐是被逼的,那人差点害了大姐,才使得大姐爆发出了吃奶的力气。” 梁月点头如捣蒜:“嗯嗯嗯,吃奶气!” 金毓:“……人在绝境中会爆发出奇迹般的力量,我刚才是被陈山的行为逼疯了,所以才会踹出那么一脚。” 她接着道:“咱们这段时间吃好喝好,身体都变得更好了,爹娘,你们看看我,我早就没有以前那么虚弱了,这以后只要好好养着,不再饿肚子,我还会变成更健康。” 金母摸了摸她的脑袋:“小毓的确比以前精神了很多,真是佛祖保佑。” 梁元忽然插嘴道:“佛祖慈悲,肯定会让法器选的有缘人健康长寿的。” 金父捋着小山羊胡:“此次逃荒,我大闺女是因祸得福了。” 金娇:“大姐的身体虽然日渐转好,但与我们相比还是很弱,我以后得好好保护大姐。” 金虎用力点头:“我也要保护大姐。” 表哥表弟们:“嗯,保护大表姐(大表妹)。” 第29章 真相令人愤怒 休息了一会儿,梁元与大家说了声,起身去搜陈立二人的身,从他们身上找到了十七两碎银子、一张羊皮纸、两瓶药。 之后又在地上找了找,找到了五两碎银。 合起来共二十二两碎银。 金毓等人很吃惊:“这两个猎户怎么这么有钱?” 丁达皱着眉头:“他们虽然已经死了,可我们拿了他们的东西会不会不太好?” 金兰哼道:“有什么不好的,他们死了,钱就没法用出去了,只能跟他们的尸体一起留在山里。况且这两人心思恶毒,居然把野牛王引来害我们,要不是小毓能驯服野牛王,我们还有命活吗?” 金父也道:“就是,都说了别让他们跟着我们,他们偏要跟着,一出事就想把我们引入危险中,哼,畜生不如的玩意儿。” 梁元看了看手中的两瓶药,取下瓶塞闻了闻,区分出一瓶是驱虫药,一瓶竟是蒙汗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1节 将药瓶收起,他打开羊皮纸,只见上面用木炭画了个简单的陷阱图和简易的藏宝图。 他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山洞,又看了看图纸,正想过去验证的时候,野牛王的牛角勾到了一根树藤,洞顶的半坡上立刻滚下来一块大石,轰的一声将洞口堵住。 “哞!”野牛王被吓得退到十米外。 树下的金毓等人被惊得纷纷起身望向这边。 “发生什么事了?哪来的大石头?” “落得可真准,正好把洞口堵死了,这下子好了,那只大虫出不来了。” 梁元把羊皮纸递给大家看:“大石是陈立二人精心设计的,当然落得准。” 金毓等人看了羊皮纸,瞬间被纸上的陷阱图惊到了。 金父皱紧眉头:“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堵住这个洞口有什么用?” 金毓做了个假设:“如果我们刚才跟着他们逃跑,一路跑进那个山洞里,大虫也跟着跑进去,他们再用大石把洞口堵上,将我们和大虫困在里头,会发生什么事情?” 梁元:“要么我们死,要么大虫死!” 金父等人倒吸冷气:“这是想让我们和大虫自相残杀呢!” “这只是我的猜想。”金毓看了看羊皮纸,目光落在藏宝图上:“这个藏宝图的起点是山洞,终点距离这里不是很远,我们要不要去看看,那里或许有秘密。” 梁元毅然决定:“去。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们继续在这里休息。” “那你注意安全,弓箭背好,砍柴刀也别落下,还有宋神医给的解毒药你也要带好。”金毓道。 他们这群人里就属梁元的本领最大,在山里就得听他的。 梁元很快离开。 他的速度很快,按照图纸所画的路线走,不到一刻钟就找到了藏宝点。 这是一棵枝叶茂盛的参天古树,树干上有个洞,正好被藤条遮挡住。 梁元正要扒开树藤看个究竟,忽然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寻味找去,在距离大树五十米远的草丛里,他看到了五具尸体正在被一头熊瞎子啃食,鲜血脏器满地都是,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腐臭味。 梁元屏住了呼吸,悄悄退出了这个地方,没让熊瞎子发现自己。 他回到古树这边,从树洞里找出来一个脏兮兮的布袋,里面装着碎银、铜钱、银镯、长命锁等东西。 梁元眸光沉了沉,看着这些东西,再联想到刚才的那几具尸体,他大概猜到了真相。 拿着布袋,梁元用最快的速度回到草地这边。 看到梁元平安回来,手上多了个布袋,金毓等人急忙上去嘘寒问暖,打开布袋看到里头的东西后,也是一脸吃惊,又听梁元说了他看到的尸体,大家心底瞬间发寒,愤怒的瞪了陈立二人的尸体一眼后,把布袋里头的东西全倒出来清点。 碎银六十两,铜钱三千二百枚,银镯大的两个,小的三个,银钗一支,长命锁两个…… 东西杂七杂八的,男女的都有,像是从很多人身上搜来的。 金毓难以置信:“陈氏兄弟杀了他们的同伴,抢了他们的钱财?” 金兰声线发颤:“这……两人,也太可怕了!” 金母咬牙切齿:“他们不仅杀了自己同伴,还想害死我们,目的就是谋财。” 金父拍着心口:“幸好我们足够谨慎,哦,不对,应该是多亏了壮壮,坏人都是它弄死的,它是最棒的牛牛。” 金娇几个小孩附和:“对,最棒的牛牛!” 心里对野牛王那是又怕又崇拜。 太牛了! 这等牛拿来犁地,该多威风呀! 世界独一无二! 大伙儿纷纷双眼发光的看向野牛王。 此刻的野牛王不知感觉到了什么,猛的打了个冷颤,随即它甩甩脑袋,去撞堵住洞口的大石。 它的好伙伴被困在里头了,它要把它救出来。 大虫被野牛王追了一天一夜,虽然路上有过停歇,但是依旧累得半死不活,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休息了,它只想好好的睡一觉,根本不管洞口有没有被堵住,睡得正香甜呢,蠢牛居然开始撞石头了。 还让不让虎活了! 野牛王一心要救好伙伴,撞得十分猛烈,用尽了全力。 “砰砰砰!” 它每撞一下,山和地面都会跟着震动一下。 巨大的撞击声震得金毓等人发懵。 野牛王这是要自杀? 它为何如此想不开? “小毓,快想想办法,咱们得阻止壮壮,这么好的牛可不能死了呀!”金母声音有些着急。 金毓拉住她:“娘,你别急,我看壮壮不像是要自杀,倒像是想把大石撞开。” 金母等人一脸疑惑“撞开干啥?” 金毓摸了摸下巴:“它应该是想救大虫。” 金母等人:“……” 牛救大虫? 梁元嘴角抽了抽:“可它为何一直撞正面?大石如此厚实,正面是撞不碎的,只能从侧面推开。” 金毓“……它大概是脑子不会转弯。” 半会儿后,见野牛王依旧执着于撞大石,金毓等人商量了一番,决定帮帮它。 金毓率先过去与野牛王沟通。 此刻的野牛王撞得头上都是血,看到她过来,立刻张开嘴巴。 撞累了,渴了! 想喝点水,补充体力,再继续撞。 金毓:“……” 给野牛王喝了水,金毓试着与它沟通,要帮助它,但野牛王压根听不懂,金毓没办法,只好亲自示范给它看,去推大石。 大石比洞口还高半米的样子,从正面看去,厚度差不多有两米,长度三米左右,这么大的石头,想不通陈立二人是怎么搬动设下陷阱的。 莫非大石本就在半山腰,是那种要落不落的姿态? 用力推了一下,大石没反应,金毓冲梁元等人招招手,让他们一个一个的走过来,一起推大石。 野牛王看得一脑懵,歪着大脑袋:“……” 这些丑兮兮的异类为啥要抢它石头,这又不是草。 第30章 梁宏居然会女红? 野牛王不明白金毓等人为什么要推石头,但是看着挺好玩的,于是,它也走过去,想试着跟金毓等人一样,用“前腿”推石头。 但它的前蹄踹石头还可以,推石头就算了,没有脑袋有力。 它气得喷了喷鼻子,瞪了金毓等人一眼,改用脑袋顶石头,边顶边看着金毓等人,似乎在说,来,你们也用脑袋顶,别用蹄子。 金毓等人不懂它想表达的意思,以为它是在表达感谢,就都笑了笑,冲它摆手:“不用谢,来,咱们继续推,一二三,用力!” 野牛王:“......哞?”你们为什么不换头呀!听不懂牛话吗?好蠢! 它懒得搭理这些异类了,用脑袋使劲顶石头。 金毓见大伙儿都在用力了,野牛王也加入了进来,便在喊道一二三的时候,猛然使出吃奶的力气,跟着大家一起推。 “轰!”石头被推动了。 金毓惊喜,哇咔咔!本胖,哦,不对,本瘦妞果真变成大力士了。 金毓乐得继续推。 “大家继续推,一二三,用力,嘿咻!” 齐心协力之下,十四人加上一头野牛,竟将大石慢慢推开了,将洞口露了出来。 野牛王惊喜万分,脚下一蹬,顶得更用力了。 随着光线照进来,看到外面的人和牛,大虫急忙缩到了一个角落。 死牛太欺负虎了! “哞!”野牛王冲着大虫欢喜的叫。 猫儿,你得救了,快出来呀! “吼!”滚!别打扰我休息。 ...... 金毓等人累得满头大汗,见野牛王在跟大虫交流,便都走到一旁去休息。 一刻钟后,大虫依旧不出来,野牛王还在洞外跟它哞哞哞。 金毓等人无语了,懒得再管野牛王了,纷纷拿上东西离开了此地,打算在天黑之前找到休息的地方。 为什么不在这里休息?因为洞里有大虫,四周还有尸体,吓人又恶心,会做噩梦,会吃不下东西的。 天黑了,金毓等人没有找到休息的地方,也没有再遇上什么人,他们就地取柴烧火休息吃晚饭,再将从陈立二人那里找到的银子进行平分。 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的意外之财,金毓等人乐得不行,当晚就从手机上买了些稀罕的食物吃。 牛奶、蛋黄酥、辣条、小鱼仔,吃得那叫一个满嘴喷香。 只是一次,梁元等人就对这些食物上瘾了,太好吃了! 以后他们要多多赚钱买这些好吃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节 佛祖每天吃的是不是都是这些美味?真羡慕佛祖! 原以为换个地方,就不会做噩梦,但当晚睡觉的时候,金毓、金娇、梁月、金虎、丁洒、金兰、金父七人都做噩梦了,金虎和梁月还发了热,显然被白日的事儿吓惨了。 那时他们虽然都没哭出来,也没说害怕之类的话,可还是被吓着了,只是一直在强忍着而已。 这可心疼坏了大人们。 好在他们手上有宋神医给的药,里头就要退热的,连忙给两个孩子服下。 这个晚上,金兰和金母一直守着金虎和梁月,在她们的细心照顾下,卯时日出,两小孩这才退了热。 退热后,人立马就精神了,活蹦乱跳的你追我躲。 众人松了口气,心中无比感激宋神医。 金母拉着金毓的手感叹:“咱们队里属你最弱,可如今,发热的却是虎子和小月。” 金毓:“他们两个是小孩,经历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害怕到生病很正常的,我虽然弱,可我是大人呀!” 金母笑了:“嗯,你是大人了!” 嘴上这么说,但金母心底挺感到万幸的,以往在家的时候,大女儿经常发热、咳嗽,好几次差点就没了。 现如今,大女儿在逃荒路上比在家里的时候还健康。 她希望女儿能一直这么安康下去。 接下来的路程,金毓等人走得很慢,一是前面的路越来越不好走了,二是他们想顺路挖点药材。 宋神医教给他们的那些药,金母等人没有记住多少,金毓记住了一大半,梁元却全都记住了。 见金毓居然能记住那么多,梁元感到很意外。 他能记住宋神医所说的东西是因为他上辈子跟宋神医是至交好友,他跟着宋神医学过一段时间医术,认识了很多药材,在战场上无药可用的时候,他都是自己去找药材制药。 对药材很熟。 但金毓却……嗯,是个聪明的。 金毓对梁元能记住药材也感到很好奇,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问了他:“你是不是学过药理?” 梁元点点头,并不打算隐瞒:“除了放在明面上的药材,我们再多挖点其他的药材,放在你这里,以备不时之需。” “好”金毓点点头,越发觉得梁元可靠了,这个大佬的腿必须抱稳了。 于是乎,之后的每一天,金毓和梁元挖到的药材大多都放进了空间里,稀有的野果也放了很多。 当天晚上,野牛王来找到了他们,要与他们一起同行,不理那头蠢大虫了。 有野牛王在,路上极为安全,遇上野兽,不用金毓叫它,野牛王就会自个过去找它们“玩”。 金毓等人原本是想一直沿着外围走的,但有些地方从外围走不了,就只能选其他路走,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内围,瘴气、沼泽地、鳄鱼、长虫、熊瞎子等等每一样东西都被他们遇上了,幸好他们身上有药,还有弓箭刀具,最重要的是有野牛王跟在身边,大家又很齐心协力,因此都是有惊无险。 深山里危险与机遇并存。 走出沼泽地没多久,金毓等人找到了两株百年野山参,然后当晚找地方休息的时候,又看到了十几个灵芝。 刚进山的那几天没看到这些,如今越发深入之后,才发现好东西真的太多了。 三天后,山里的气温冷得让人受不了,金毓等人浑身狼狈的沿着一条小河走,总算找到了一个山洞休息。 众人观察了山洞里里外外,一致决定在此多休息几天,买点布和棉花以及针线,把衣服做了。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妹妹,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 金毓看了一眼梁宏,是个好爹呀! 妻子去世了,他的腿也断了,女儿又是个傻的,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 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拿孩子发泄,为了孩子,还学会了针线活。 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没有现代的复杂,也没什么花样,做起来挺快的。 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捡柴生火做饭,每个人都在忙着,谁也不闲着。 不到两天,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棉袄没有区分男女,下装全做成了裤子,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方领窄袖,虽然都不怎么好看,但胜在暖和方便。 穿上厚实的棉袄,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 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 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孩子们,过来瞧,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 金毓三姐弟狂点头:“嗯嗯嗯,娘是最俊的。” 金母有些烦恼:“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 金父呵呵:“你怕是在做梦!” 金母冷眼瞪过去,金父立马改口:“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嫁人了!” 金毓等人拼命忍笑。 在此休息了两天,也不见有人过来,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定是凶多吉少。 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 有了棉袄,金毓等人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没有遇上人,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 什么狼呀虎呀狐狸呀都有,这些野兽在看到金毓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要靠过来,然而一抬眼就看到了野牛王,立马止住了脚步。 都很怕这个大家伙。 野牛王却很喜欢它们,一看到它们就欢喜的跑过去,就好像是小孩子遇上了好朋友一般,要去找它们玩耍。 众兽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天,刚吃完晚饭,金母就忽然脸色大变,拉住金毓就钻进林子里。 金母一脸着急:“小毓,你赶紧帮娘买一包手机上的那种月事布,娘那个来了,哎呦!裤子都要脏了。” 金毓瞬间明白过来她是要买卫生巾,于是赶紧掏出手机,买了一包递给金母,教她怎么用。 金母一听就懂了,赶忙把这个东西用上。 前两日做衣服的时候,她本想顺带缝点月事带的,可小毓说手机有很好用的月事带,用了直接用火烧了就行,省事不用水洗,所以她就没做。 这会儿用上这么新奇的“月事带”,金母蛮喜欢的。 果然很方便呀! “娘,好了吗?” “好了,好了!”金母提了裤子就跑过来,拉住金毓的手:“那玩意儿很好用,娘可稀罕了,以后都不做月事带了,每次洗月事带都很麻烦。” 她的月事早该来了,只是前段时间赶路劳累,又吃不饱,月事就推迟了好久,今天一下子来了,吓了她一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压着声音问:“小毓,你的月事早晚会来的,不必着急。” 她十三岁就来了月事,可她大女儿十五了还没来,她生怕她的身子有问题。 若是一直不来月事,那就是不能生的石女了,算不上完整的女人,人生可就完了。 “嗯,我不急,你也别担心。”金毓点点头,她是真的不着急,在灵泉的滋养下,她的身体想不好都难:“以前咱们隔壁村不是个大姐姐是十八岁才来的月事吗?说不定我也会是那个年纪才来呢!” 金母立马就想起她说的那人是谁了,那姑娘叫王春,因为一直没来月事,被人嘲笑辱骂说她不能生的石女,后来被自家亲娘卖给了一个老头做小妾,谁知当了小妾后没多久,她就来月事了,之后不到一年,就给那老头生了一个儿子,母凭子贵。 这事儿传得十里八村人人皆知。 “你说的对,咱们不能瞎想,我闺女这么好,肯定会来月事的。”金母语气坚定道。 回到队伍后,金母就凑到金兰的耳边,给她说了用卫生巾的感受,听得金兰都想赶紧来月事去试用一下了,但她的月事已经推迟两个月没来了,就很烦。 闲聊了一会儿后,众人就疲惫的睡了,野牛王见他们睡了,就看了守夜的丁达一眼,看得丁达心里发毛。 “壮壮,你看着我做什么?”丁达不解的问。 野牛王哞的叫声。 丑人,我要离开一会儿,照顾好我的甜人。 多天的相处已经让它明白,这些异类叫做人了。 但在它眼里,人只分为两种,一种是丑人,一种是甜人。 金毓是甜人,其余的都是丑人。 丁达没听懂野牛王的话,见它叫完后就走了,他也没多问,问了也是白问。 野牛王走后没多久,周围的树上就出现了十几只猴子,它们盯着金毓望了几眼,然后从树上下来,想要悄悄靠近金毓。 可才刚走几步,一只白狐就从树林里窜了出来,警告的盯着这些猴子。 猴子们不甘示弱,与它较量,把它按在地上打。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3节 “什么声音?”丁达察觉到动静走了过来。 猴儿们吓得爬到树上跑了。 趴在地上的白狐狭长的眼儿一眯,转身躲到一棵树后。 见丁达走了,这才走出来,几个跳跃,来到了金毓面前。 它伸舌头舔了舔嘴角周围,看着金毓的眼神透着饥渴。 正要去舔金毓的脸几下,就被一只手掐住了脖子。 白狐:“……”谁特么的偷袭我。 它想反击,却挣脱不了那只手。 第32章 梁元发现自己是个“色胚子” 白狐挣扎不脱那只手,心里怕得要死,浑身都颤栗起来,想叫又叫不出声。 而手的主人则是梁元,他看着这只白狐,眼眸危险的眯起,见丁达看过来,就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正打算提着白狐离开,金毓却醒了。 看到白狐,金毓还以为是狗,有些惊讶的问:“哪来的......不对,这不像是狗,倒像是......”她猛地睁大眼:“白狐!” 白色的狐狸,在这种深山里极为少见。 软又白的厚毛,短小的嘴,略圆的短耳朵,体长约莫半米,看着特别的可爱! 金毓忙将梁月放在她身上的腿拿开,起身走到梁元面前,看着他手中的白狐,双眼泛着奇异的光:“哇塞!真的是白狐,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哎呦!太可爱了!又白又可爱,这眼睛,狭长狭长的,透着精明劲儿,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见她居然喜欢狐狸,眼底透着欢喜劲儿,梁元心底一动,问:“你喜欢?” 金毓点头:“这么可爱的小动物,我当然喜欢了,不过毕竟是野生动物,野性难驯,我不能养着它。” 而且野生动物喜欢自由,再怎么喜欢她也不能剥夺它们的自由,把白狐留在身边当宠物养。 除非这小家伙自愿,且不会伤害她的家人朋友。 想到了什么,她抬头对梁元说:“我不养它,但你也不能吃它,狐狸肉应该不怎么好吃,咱们现在也不缺吃的,就放过这个小家伙吧!” 梁元摇头:“我没说要吃它,太小了,才八斤左右的样子,没啥肉。” 金毓哦了声:“不吃就好,我还以为它是被你抓来吃的呢!” 梁元:“是它自己跑来的。” 一边的丁达这时候压着声音附和了句:“是的,小毓,这狐狸是自己跑来的,它刚才想靠近你,被梁元及时发现抓住了。” “原来如此。”金毓盯着白狐看,凑近了它两分:“你靠近我想做什么?” 她一靠近,白狐就露出了很享受的表情,四肢白白的小短腿蹬来蹬去的,想从梁元的手里下来。 金毓让梁元放开它,梁元松开手,白狐一得到释放,立马一跃跳进了金毓的怀里,贪婪的闻着她身上的气息。 金毓将它稳稳抱住,柔软的白毛摸着特别舒服,她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转了个身,背对着丁达喂了白狐一口灵泉水,白狐立刻露出了餍足的表情,脑袋不断的往金毓怀里蹭,蹭到了金毓平平的胸口。 梁元的眸子瞬间危险眯起,将白狐提过来,仔细辨认它的性别,见它是只公狐狸,脸就黑了:“这小家伙刚才在占你便宜,是只色狐狸,留不得。” 金毓把白狐抢过来,护在怀里:“你想什么呢!色什么狐,它就是个小动物。”这小家伙是被灵泉水吸引来的。 见金毓护着自己,白狐找到了大腿,心底欢喜无比,又冲着金毓拱了拱脑袋,一副讨好的表情。 这个甜人喜欢本狐,太好了! 她跟本狐一样,都是最美的。 见白狐这番模样,金毓更喜欢了,小家伙很聪明,还知道讨好她。 她抬头看着梁元:“我们养他好不好。” 梁元还未说话呢,丁达就点头了:“好,小毓喜欢就养。” 小毓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深受动物们喜欢,那就好好珍惜这个缘分,说不定会是个善缘,一般人想要还一定能得到呢! 听说有钱人家的小姐,就喜欢白狐这种可爱的小东西,会花大价钱让人去寻白狐,寻到之后再驯化,前后所花的银子,那是他们这种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可见白狐之珍贵! 现在有免费得白狐送上门,不养白不养。 “嗯嗯嗯,多谢姑父成全。”金毓感激道,然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梁元。 梁元无奈点头:“随你。” “怎么了?”金父几人被他们说话的声音吵醒了,一脸疑惑。 丁达让他们看看金毓怀里的白狐,把事儿解释了一遍,闻言,金父几人都不反对金毓养狐狸。 金父还双眼发亮的看着白狐:“小毓,咱们好好养,我听说这小东西可珍贵了,以后要是缺钱了,咱们可以把它卖给有钱人换银子。” 金毓:“......爹,我不会拿雪团换银子的。” “雪团?这么快就取好名字了,别说,还挺好听的,比大白小白这些要好。” 几个大人说了几句之后,就没再多管白狐了,打着哈欠又睡下了。 梁元与丁达换班守夜,等丁达睡着了,梁元盯着金毓那边看了许久,见她抱着白狐睡在金娇和梁月的中间,心底不知为何,竟有些烦闷。 “脑子有病啊!那白狐占她便宜就占便宜,关我什么事?”梁元拍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最近他总会胡思乱想一些东西,还会做一些不知羞耻的梦,梦里,他和金毓成亲了...... 他居然对她有非分之想? 梁元给了自己一耳刮子:“呸!重生了一次,我居然变成了色胚子,这种情况下也能想那些,对象还是......” 他又看了金毓一眼:“还是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瘦丑丫头!” 他是中邪了吗? 野牛王是翌日天刚亮的时候回来的,一回来看到金毓的身边多了只狡猾的白狐狸,老牛急眼了,冲着白狐就走了过去,凶哒哒的要把它赶走。 白狐立马委屈的钻进金毓的怀里,眼里闪着泪光。 呦! 小家伙还会装可怜,像极了我见犹怜的娇美人儿。 金毓把白狐护在了怀里,耐着性子与野牛王交流。 金毓:“雪团是我的宠物,你不能赶它走。” 野牛王:不,它必须走,否则它会把你抢走,我不能失去你。 金毓:“雪团很乖,会把你当大哥看待,它以后可以当你的小弟。” 野牛王:我不需要如此弱不禁风的狡猾小弟。 “......” 交流不成,金毓就把牛儿叫到一边,给它喝了三瓶灵泉水。 野牛王:行,臭小弟可以留下,甜人,再来十瓶甜水。 看到牛儿又张开了嘴巴,金毓:“......” 幸好这水是用普通水稀释过的,要不然哪够你喝哦! 第33章 日月部落也被称为野人部落 白狐能够留在金毓身边,令山里的一些具有灵性的动物很是羡慕。 它们也想留在那个香甜的人身边。 于是乎,接下来在赶路的时候,金毓总能看到许多野兽在眼前闪过,梅花鹿、大白兔、黑豹、野狼...... 令她头皮发麻,这些动物都是趁着金父等人不注意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那意思表达得很明显了。 求收养! 养不起呀! 她总不能把所有动物都养了吧! 她的灵泉有限呀!还得留着以后种地呢! 是的,种地。 灵泉水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效,种出的粮食定是不一般的,她的手机里种子果苗齐全,只要努力耕种,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所以灵泉水不能全用来养动物。 养一两只可以,养多了就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她现在还在逃荒中,居无定所的,哪能养这么多动物,也不能一直住在深山里,毕竟她是因为有灵泉才能吸引动物,得到它们的喜欢的,若是灵泉被喝完了呢? 灵泉不是取之不尽的,野兽多了肯定会有喝完的时候,没了灵泉,野兽还会亲近她吗? 赌不起! 还是得尽早出山,别想着把野兽都圈养了,没那么大的能耐。 金毓无视了那些动物,看到可爱的小兔子,也不敢说养它的话,吃却是可以的。 小白兔:“......”我不跟着你了还来得及不? 我这么可爱,你怎么舍得吃。 夜,下起了大雨,雷声震耳欲聋,山里雨水哗啦啦响,四处一片潮湿,泥地又烂又滑,一脚下去,全是泥,鞋子都重了。 宽敞的山洞里,野牛王睡在最里头躲雨,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一牛一狐相处和谐,睡得香甜。 石头堆积的临时小火灶上,煮着一锅炖兔肉,肉香四溢,围坐成一圈的金毓等人吃得满嘴香。 “太好吃了,这两只兔兔太好吃了!” “咱们的日子过得越发好了,我都舍不得出山。” “不出山可不行,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山里总归不安全,容易出事儿,咱们还是得出去,找个地方定居下来。” 梁元吐出一块骨头:“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再走十二天左右,应该就能出山了,到时候,大家都得做好准备,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藏好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4节 “嗯嗯,这是一定的。”众人附和着点头。 吃完东西,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来到梁元面前坐下,压低声音问他:“山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说:“是的,诸王起兵造反,已经打起来了,虽说还未影响到南方,但南方边境紧挨着曼国,曼国见赤云国不仅发生了天灾,还发生了内战,便趁机攻打南方边境,他们杀人不眨眼,抢粮食,抢女人,无恶不作。诸王忙着内战,无人管南方边境,无数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诸王反应过来的时候,南方的城池已经被曼国夺走了一半。” 这片大陆诸国林立,赤云国乃第一大国,一直备受诸国瞩目,一发生灾难,就引起了附近诸国的窥视。 除了曼国,还有其他几个胆大的国家也跟着对赤云国出手,趁机占了东西北几个方向的重要城池,虽然上辈子这些城池都被抢了回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金毓皱紧眉头:“也就是说,我们出了羊驼山之后,很有可能会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仅如此,还会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难的百姓。赤云国近八年都不得安宁,除了百兽山,没有更安稳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会受到战乱的影响吗?” 梁元摇头,用双手比划出百兽山的地形:“不会。百兽山比羊驼山更大更危险,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雾,此迷雾也叫鬼雾,它会让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雾,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兽山,前面是大海,与世隔绝,日月人不讨厌外来者,只要你不伤害他们,他们就会热情招待你,欢迎你成为他们部落的人。” “这个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穷,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们不识字,不会盖房子,不会种地,不会医术,以打猎和捕捞海鲜为生。也是因为如此,日月部落还有个别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们被诸国嫌弃,因为备受嫌弃,日月部落无法加入任何一个国家,连纳贡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太穷,加上鬼雾极为危险,又是背靠大陆第一山脉百兽山,诸国对日月部落都提不起兴趣,便懒得去攻打,浪费财力物力。 所以,在战乱四起的那些年,日月部落是最安全的,那里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只要不生重病,几乎每个人都能够长命百岁。 金毓:“穷?那他们的海鲜能卖给诸国吗?” 梁元点头:“能,因为日月人捕捞的海鲜是最肥美的,诸国一边嫌弃他们,一边又迷恋他们的海鲜,于是各国的航海商人便想了办法,与日月人沟通,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他们的海鲜,或者用米面等东西换取。” 日月人不懂种植,便没有米面,他们很向往外界,想与外面的人和平相处,想尝尝外面的美味,可总被外面的人嫌弃,心里一直很难受,难得外面的人喜欢他们的海鲜,还愿意收购,或用粮食换取,他们很高兴,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在诸国眼里,日月人就是傻子! 诸国允许日月人在他们的国家行走,但从不把他们当做人。 可在梁元眼里,日月人却是最淳朴善良的,他这辈子别无所求,只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把自己会的东西都教给他们。 听了梁元说的这些,金毓也觉得日月人是真的很善良淳朴,这种民族实在少见,她对他们很感兴趣。 “如此说来,去日月部落得坐船喽,我们去哪弄船?” 梁元往火堆里加了一根柴:“会有办法的。” 金毓点点头:“嗯嗯,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志气短浅还不努力。梁元,等到了日月部落,那里的人若真如你所说的那么好的话,咱们就教他们种地和各种知识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头:“我的脑子里有很多很多很有用的东西,都可以教给他们。” 若真成为了日月部落的一员,让日月部落变强,也是对自己和家人们的保护。 梁元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起来:“好,我们一起教。” 第34章 梁元居然还会纳鞋底? 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被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紧紧抱着,肚子上还趴着一只白狐。 外面的大雨已经停了,这是这两年的第一场雨,地面全部被打湿,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山里行走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他们脚下的鞋子都烂的不成样了,双脚上都是老茧和水泡,更不好赶路,于是,大家便决定在此处继续休息几日,先处理脚上的水泡,抹点药,再做点鞋子和袜子,换上新鞋袜再赶路。 鞋子有草鞋和布鞋,在场男人包括最小的丁洒都会做草鞋,所以这种鞋子就交给男人们来做,干草在山里遍地都是。 女人们和梁宏负责做布鞋,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 先打袼褙,把布糊在木板上,一层加一层,待晒干后,再画脚样裁剪,然后叠压在一起进行纳底。 纳底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金毓等人从手机里买了纳底需要用到的锥子和麻绳,一手执锥子,一手拉麻绳,拉得麻绳铮铮作响,再在锥把上绕几圈用力拉紧,再纳下一针,使其鞋底针脚密布这才算完成了。 金毓一边纳鞋底,一边看着也在纳底的金母等人,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现代的她也是出生于农村,爸妈都是种地的,她从小跟着爸妈一起种地,在田间乱窜,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妈妈做的,那时候布鞋也叫千层底,后来有了一种软胶底可以做布鞋,妈妈就不纳鞋底了,直接买胶鞋底来做布鞋,做出的鞋子改叫白边鞋。 纳鞋底的时候,隔壁的婶婶伯母老奶奶们都会来她家跟妈妈一起纳底,边纳边聊天,气氛美好无比。 但自从爸妈去世后,十岁的她进了福利院,就再也没有种过地了,也没再看到过别人纳鞋底,再后来,时代在发展,她忙着挣钱,使劲的挣钱,将小时候的记忆一点点的遗忘,很多都想不起来了。 如今,跟着金母等人住在这深山里,在山洞中做布鞋,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遗忘许久的珍贵记忆,爸妈的笑容,隔壁邻居家做的包谷粑......,这些画面在脑海中逐渐清晰,她爸妈的模样与金母和金父的脸逐渐融合在一起,竟是那么相似。 金毓顿了下,一不小心扎到了手指,疼得轻哼一声。 “怎么了?扎手指了?”金母放下鞋底走过来:“我看看,哎呦!都出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里吸吮,直到不出血了才放开。 “小毓扎到手了吗?”金父和金兰也过来关心询问。 见金毓的小脸白白的,都心疼了好一下子,金兰说:“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鞋底我和你娘来做。” 金娇也凑过来:“我也能做鞋子,我比大姐力气大,娘,你教我纳底子。” 金母欣慰得很:“好勒!我家娇娇真懂事,知道心疼大姐,还知道帮忙干活。” 金娇一脸认真:“我不止心疼大姐,我还要保护大姐,我要跟娘一样厉害,什么都会做,有坏人敢来我就冲在前面把他打飞。” 金母虎着脸:“娇娇,你是女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咱们得文静一点。” 金娇嘟嘴:“文静又不能当饭吃,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得变凶,你看看壮壮,它一凶起来,狼和大虫都怕它。” 被点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声。 那是,我是最凶的。 灵泉水喝得越多,和人类相处得越久,野牛王变得更有灵性了,偶然能听懂金毓等人的话,还会应和。 “壮壮是牛,你又不是牛!”金母继续教育小女儿。 金父也在一旁帮金母教育小女儿,他这个小女儿的性子像极了金母小时候,最喜欢用武力解决事情,一点女孩子的温柔样子也没有,这以后可怎么嫁人哦。 不是谁都会跟他一样想得通,取个彪悍的媳妇儿镇家的。 金娇被念得烦了,就随口答应了父母,以后肯定会跟大姐一样,当个娇娇女。 金父二人这才满意了,又回头来劝说让金毓休息。 金毓没答应,还想继续做鞋子,这种时期谁都不能偷懒。 正在编草鞋的梁元看了她这边一眼,见她拿在手里的鞋底硬邦邦的,每一针下去都不好扯出来,他抿了抿唇,将手里的草鞋快速编好,就走过去从金毓手里拿过了鞋底和锥子麻绳:“我来纳鞋底,你负责剪鞋样熬浆糊。” 金毓惊奇:“你会纳鞋底?” 梁元还未说话,梁宏就点头说:“小元会的,就是做的没我好而已。你让他做,趁此机会,让他多练习练习。” 妻子的去世让他想通了很多事情,什么男主外女主内,那都是死规矩,可以视情况变通的,男人必须多掌握一些技能,这以后才能照顾好妻子,比如做饭做衣服做鞋子,就算不是必须天天做,也得学,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心想想梁宏这样的爹还真是少见,居然愿意让儿子学做鞋子,这可都是女人的活。 他自己会女红也就罢了,还让儿子也跟着学,梁元什么都学会了,那他以后的媳妇儿做什么呢?坐着享福? 金父下意识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儿一眼。 见梁宏这么说了,金毓也不说啥了,把位置让给梁元,亲眼看着他纳鞋底,见他纳了几针,速度比她还快,就冲他竖起大拇指:“棒极了,累活交给你了,我去做轻松活。” 心底对梁元更佩服,好男人啊! 金毓一边做鞋样,一边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两眼,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 殊不知,她在看梁元的时候,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来回打转。 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后,众人坐在山洞里,动都不想动了,真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山洞,吃吃喝喝的,舒服一辈子。 然而,不行,他们还是得离开这里。 因为山野野兽太多,蚊虫遍布,最重要的是,他们身上的银钱会有用完的时候,他们得在银钱用完之前,找到地方把在山里挖到的值钱药材卖了换银子。 “赶路了,赶路了,孩子们,都打起精神来。”丁达冲着四个儿子喊了一声。 一想到还有好长时间的山路要走,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脸,有气无力的应着:“哦。” 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也都是软趴趴的,很不想赶路,但又不能不赶路。 野牛王看了大伙儿一眼,忽然哞的大叫了一声,跑到前面的水里滚了一圈,弄得湿哒哒的跑回来,对着金毓等人甩着身子,甩了他们一脸水,个个都被刺激得精神了。 “壮壮!”金毓率先跑过去,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脑袋,使劲的揉啊揉。 其余人也想去揉牛,可他们不敢,因为野牛王会攻击他们,于是乎,大伙儿就指着它破骂,骂着骂着就起劲了,赶路都不觉得累了。 第35章 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休息了五天,又换了新鞋子,金毓等人赶路的脚程比之前快了许多,赶路的同时也不忘挖野菜摘野果找药材。 两天后,他们开始走下坡路了,路也比之前平了,没有那么多的山石和林子。 这日晌午,他们来到了一个湖泊边,湖泊很宽敞,周围有不少的动物在边上喝水,野马,狍子,鹿,野牛等等,种类之多,看得金毓眼花缭乱,仿佛来到了动物世界。 “这里可真美。”众人忍不住感叹。 梁元道:“我们安静的走,别惊扰了这些动物。” 他话音刚落,有一些动物就齐刷刷的转头,看向了他们这边。 众人:“......”被这么多眼睛盯着,心好慌。 金毓才是最慌的,这些动物分明都是在看她,那眼神,就跟看到了最美味的食物似的。 金母金父梁元几人都走到了金毓面前,将她挡在身后。 梁元皱了皱眉,心底很烦躁,金毓身上的气息太吸引动物了,刚进山的时候没有那么明显,后来就越发明显了,动物越来越多,稀奇百怪的什么都有。 生怕麻烦不断,他找了能掩盖气味的药草给金毓随身携带,却一点用都没有。 就算金毓身上臭烘烘的,那些野兽也能找上来。 “小毓别怕,我们会保护你的。”金兰安抚着金毓。 被动物喜欢不一定都是好事,一不注意就会丢了性命,所以他们必须保护好金毓,她是他们的宝贝疙瘩。 野牛王也注意到了那些动物的目光,眼神瞬间变得不善起来,走到了金毓等人的前头,朝着那些动物发出威胁的哞哞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5节 众动物看到野牛王这巨大的身体,皆忍不住后退了几步。 忽的,一声响彻云霄的声音响起:“哞!” 金毓等人抬眼看去,竟看到了五只大象,就:“......” 最大的那只大象比野牛王还巨大,它带着同伴们朝他们走过来,看着野牛王的眼神透着鄙视的意味。 被轻视了的野牛王很不甘心,又威胁的叫了一声,大象就跟没听见似的,继续走过来。 “怎么办?这种大家伙我们该怎么对付?”金父有些腿软,他是第一次看到大象,除了金毓和梁元,其余人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大家伙。 金毓绷紧了神经,真没有想到,羊驼山里还有大象,可不能让它们走过来,她如今的情况,哪能带着这五只大型动物,走到哪都是吓人得存在,除非空间能装活物,将它们养在里头。 金毓意念一动,进空间看了一眼,她的空间还是只有十个平方的样子,就是一间小木屋而已,是不可能养大动物的。 将意念收回来,金毓取过梁元腰间的水囊,趁着大家不注意,放了一袋灵泉水。 “你做什么?”梁元拉住她的手,金父等人也看向她。 金毓拿着手囊:“壮壮和雪团喜欢这种水,那些动物肯定也喜欢,我打算往湖里倒一些水,将动物们都引过去,然后我们再趁机逃跑。” 梁元闻言没有放开她的手:“我跟你一起去倒水。” 若不是因为只有金毓亲自倒的水才有安抚野兽的效果,他真想一个人去倒水。 “小元,你保护好小毓啊!”金母道。 梁元点头应下,带上金毓离开,野牛王和雪团见了,都想跟上金毓,被金毓瞪了一眼:“你们别跟上来,保护好我的家人们,求你们了!” 野牛王和雪团瞬间顿住了脚步,这一牛一狐在灵泉的滋养下,已经和金毓没了沟通障碍。 其他人的话它们会选择性无视,但金毓的话,它们却都会听的。 于是,两兽犹豫了一下后,就都留在了金父等人身边,警惕的盯着那些大象。 梁元和金毓快步来到湖边,刚靠近就看到了一条大鳄鱼,那鳄鱼睁着眼睛阴冷的看着他们,没有要攻击人的意思。 金毓吞咽着口水,在梁元的保护下,避开那条鳄鱼,拿起水囊倒灵泉水。 灵泉水进了湖泊,立刻与湖水融合在一起,但衣带水效果不大,稀释得太彻底了。 金毓一咬牙,背对着金父等人这边,直接从空间里放了一大桶灵泉水到湖里。 清甜的香味随空气飘散,周围的动物们都疯狂,纷纷朝着这边跑了过来。 梁元将金毓打横抱起,飞身离开湖边,跑进了队伍里。 见他们回来了,金父等人忙将金毓护在中间。 “哞!”五只大象感觉到了美味的气息,拐弯朝着湖边而去,与那些动物一起进了湖里,痛快畅饮。 野牛王和雪团见了,也很想过去跟那些动物一起喝水,但一想到金毓,它们就冷静了下来。 有甜人在,要那种湖水干嘛! 甜人才是最好的。 “趁现在,我们赶紧走。” 趁着动物们都进入湖水里了,金毓等人迅速离开,他们一直跑,头也不回的跑了,也不知跑了多了多久,直到看不见湖泊了,身后除了野牛王和雪团,没有其他野兽追来,众人才松了口气,停下来歇息一会儿,喝了一口水补充体力后,又继续跑。 很快,他们来到了一片树林里,劈荆斩刺的走了一个时辰后,天就黑了,没有山洞或草地,众人只能暂时在树林里过夜。 撒驱虫药,生火做吃的,睡觉的时候替换着守夜,每次两个人。 一夜安然过去。 翌日一早随便吃了点小馒头和牛奶,众人又继续赶路。 走了没有两天,就下起了大雨,他们找了一个山洞躲雨。 大雨持续下了一个时辰才停下,下过雨之后的天气变冷了许多,天上没有一点阳光,四周一片潮湿,阴沉沉的令人直打哆嗦。 在洞里休息了一晚上,等路面干了一些,金毓等人才继续赶路,走了一个白天,当晚又下起了雨。 “雨水越发多了,咱们得做一些蓑衣预防着,赶路的时候都别穿布鞋了,把草鞋都换上。”梁元建议道。 草鞋坏了就坏了,布鞋珍贵,得留着在平路上穿。 金父等人都同意,不过他们还是先看了金毓一眼,这孩子从未穿过草鞋,在家里的时候因为不做农活,穿的都是布鞋,赶路的时候怕她辛苦,也是给她穿最好的布鞋。 金毓看懂了他们的意思,笑着道:“我能穿草鞋,你们不用担心我。” 第36章 终于出了羊驼山 下雨的时候真的不适合穿布鞋,草鞋再不好穿也是鞋子,习惯了就好了。 金母心疼大女儿:“要不你继续穿布鞋,娘背你。” 金娇也说:“我也背大姐。” 梁月:“背姐!” 金毓不赞同:“不行,我都这么大了,哪能一直让娘背着,以前是因为体弱,才让娘辛苦的背着我,现在可不能再让娘背着了,娇娇和小月也不行,你们还没有我高呢,就算有我高我也不会让你们背的。你们别担心了,我是真的不弱了,赶路这么久我都没有生过病,说明我很健康,穿草鞋而已,我能行的,就算是光脚走路,我也能够自己走。” 虽说金毓的确不生病了,还总说自己很强壮,但金父等人看着她那仿佛风吹就能倒的身子,还是觉得超弱的。 生怕她跟柳条似的,风一吹就摇摆摇摆,摇断那细腰可咋整? 不管金母等人怎么劝说,金毓都坚持要和他们一样穿草鞋自己走,金母等人见此,也只好答应了,但在赶路的时候,大伙儿都小心翼翼的把她护在中间,一有情况就伸手去扶住她。 金毓:“......” 接下来的五天里,又下了三次雨,雨水越发频繁,天气越发的冷,好在又过了两天,在走烂完所有的草鞋后,众人总算来到了山脚,看到了一条羊肠小道,顺着小道走了两刻钟左右,面前出现了一个小村庄。 “我们出来了?太好了!”金父瘫坐到地上,累得双脚发软,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直接哭了出来:“总算活着出来了,呜呜呜~四十一天,我们在山里总共走了四十一天呀!” 丁达无比感叹:“在山里待了这么多天,我们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奇迹呀!” 梁元看了金毓一眼道:“这都是多亏了佛祖保佑。” 众人闻言也都明白了他的意思,纷纷点头附和:“对,多亏佛祖保佑。” 绝口不提金毓的功劳,在心里记着就行了,佛祖就是挡箭牌。 见他们是在变相的保护自己,金毓感到很暖心,她扫了眼不远处的小山村,已经是黄昏了,那里炊烟屡屡,家家都在做晚饭,便道:“我们从羊驼山走出来的事儿不能够说出去,说出去也没人会信,咱们现在的样子太狼狈,先找个能遮掩的地方把衣服鞋子换了,整理一下仪容再去前面的山村吧。” 不求村里人能收留他们给吃的,但求他们能给一间破房子暂作休息就好。 “嗯嗯嗯,对,先换衣服,别让人以为我们是乞丐。” 大伙儿找了个能遮掩的地方换衣服,先让女人们换,男人们背对着她们守在周围,等她们弄好了,男人们才去换衣服,一切收拾妥当后,大家焕然一新,变得干干净净的,淳朴的打扮,像是从外地来走亲的。 “壮壮和雪团怎么办?总不能把它们也带上吧,雪团还好,壮壮的样子可不得把人吓死。”丁达看了眼身后的野牛王和雪团,这两货一直坚持不懈的跟着他们,任劳任怨的,还会帮他们找吃的,找值钱的好东西,蛮舍不得它们的。 金毓走到野牛王和白狐面前,试着与它们沟通:“要不你们回山里吧?” 他们这群人习惯了野兽的存在,可外面的人却不习惯,捕捉白狐的猎人很多,若看到了雪团,肯定会把它抓了的,有他们护着,也会有人来抢,毕竟它这么稀罕。 而野牛王就更不用说了,这么大的体格,想藏都没地方藏,它虽然强大,但人心险恶,变着法儿使阴招就能要了野牛王的命。 “哞!” “咕咕。” 见金毓要赶它们走,两兽都不干了,白狐在她脚边转圈,发出了可怜又软萌的叫声,用毛茸茸的尾巴去撩她的小腿,撩得她心软无比。 野牛王最霸气,卖萌是不会的,它直接咬住了金毓的衣袖,一副你敢抛弃俺老牛,俺老牛就不放过你的凶悍表情。 “撒嘴!不撒嘴就不给你水喝了。”金毓眯着眼。 野牛王赶紧放开了她的袖子,哞的委屈巴巴的叫了一声,双眼闪着泪花,泪珠挂在牛睫毛上,要落不落的,可怜极了。 它心里得意的哼哼哼,不就是装可怜,装可爱吗?俺老牛啥都会,你给我看好了,看我表演真正的绝技。 金毓:“......”野牛呀!我的眼睛快被你闪瞎了! 你咋能这么牛呢! 眼泪说来就来,白莲花都没你演技好,你个莲花牛! “你们两个听我说,我......” “哞!”不等金毓说完,野牛王就摇着脑袋,不听不听,你在对牛弹琴,俺老牛啥也听不懂,你是俺的甜人,你到哪俺跟到哪! “咕咕!”白狐四肢并用,抱住了金毓的右腿,水蓝色的狐狸眼水汪汪的看着她。 摸了我的身,你就得对我负责,你个负心人。 金毓:“......”我用灵泉水养出了一牛精一狐精吗? 一旁的梁元等人:“......” 无奈,金毓只好去跟大家商量,该怎么安排这两只了,最终的结果是,把它们带上。 于是乎,大伙儿带着两只妖精,额,不对,是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牛和一只雪白的狐狸走进了小山村。 这个山村不大,家家户户都住得零散,左一家右一家的,都隔着田地,大概二十栋房子,有两栋稍大的青砖瓦房,其余的都是泥土房或者茅草房。 村民们都在家里做饭,干活的男人们都回了家,各家院子里都有人,大人们吃水果,小孩们追逐疯闹,这家的狗子在追那家的鸡,那家的鸡又飞到了这家的菜地里啄来啄去,各种声音交杂在一起,生活气息一下子浓了起来。 “这里可真幸福,没有受到一点天灾的影响,你们看那些水稻,金灿灿的一片,好诱人啊!”金母羡慕万分。 “我们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庄稼了!”金父也跟着羡慕。 他们以前在家里虽然经常耍赖偷懒,但也都是无奈之举,他们还是很喜欢家里种的那些粮食的,看到粮食大丰收,就跟捡到银子一样高兴。 丁达道:“只是隔了一座羊驼山,这里和我们那里却是天差地别。” 金兰笑着说:“你也不想想羊驼山有多大,我们走了多久。” “汪汪!!!”忽然传来了狗吠声。 一条大黑狗冲金毓等人跑了过来。 这声音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有人从家里走了出来,抬头张望:“是老王家的大黑在叫,外面有谁来了吗?咦?那是什么?我的娘啊!好大的牛啊!爹娘,你们快来呀!有头好大的牛进村了!” 因为牛太大太显眼了,又是天色暗下来的时间,这人只看到了牛,没注意到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6节 第37章 不想去百兽山了? 没多久,各户的村民们听到动静都出来查看,一看到野牛王,纷纷吓得转身回屋关上门。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牛! 有几个胆大的村民回屋冷静了一会儿后,又小心开门走出来好奇的看着外面,想要再见识一下野牛的霸气身姿,然后就看到了金毓等人。 “咦?有人?” 这几个村民疑惑,大声问:“你们是谁?来此作何?” 金父上前一步,敞开声音:“不好意思,几位兄弟,我们家的牛吓着你们了,我们从柳州府逃难而来,路过此地,天色已晚,想在此地借宿一晚,可否行个方便?” “借宿?”这些村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一脸警惕,其中一人问:“你们有户籍证明吗?” 这世道乱,什么人都有,官府早有交代,任何村子来了陌生人,都得查看他们的户籍证明,没有证明就不能收留,还得报官把人抓了。 金父点头:“有的,有的,你们放心,我们都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有证明就好。”村民们才放心了,有一人指着一个方向道:“借宿就去找里长,那栋青砖瓦房就是里长家。我们村叫做小田村,因为离官道近,经常有会有人路过借宿,里长就想了法子,发动村里人盖了两栋房子,当做村客栈租给外来人。” 金毓挺意外的,这种小村子居然还弄了村客栈,里长挺有生意头脑啊! 金父皱了皱眉:“租?这是要让我们花钱?” 村民们很理直气壮:“不花钱就没地方住,我们小田村又不是善人村,房子不能白白给你们这些外来人住。” 金父还想说什么,金毓拦住了他:“爹,花钱就花钱,这样还省得麻烦,我们也住得心安理得,不用欠人情。” 金父想想也是,便不再多言,可心里终究还是心疼银钱。 梁元也觉得金毓言之有理,也都同意花钱租村客栈来休息一晚。 对这几个村民道谢了一声,金毓等人就朝着里长家而去。 啧啧称奇的看着大野牛跟着金毓等人走远了,几个村民才收回了目光,回屋一边吃饭一边给家人们唠叨此事,弄得大家都对野牛极为感兴趣,毕竟这种野兽特别少见。 金毓等人朝里长家走去的时候,里长和他大儿子听到了村南方向的动静,正好出门来查看,半路就和他们碰见了。 看到野牛的时候,里长二人也是震惊得很,随即确定野牛王是真的不会攻击人,还愿意让金毓摸它,二人才缓过神来。 得知金毓等人要借宿,里长先让他们拿出户籍证明来看一眼,确定他们真的是从柳州府逃难而来的,这才说道:“我姓王,你们可以叫我王里长,我们村有两栋屋子可以租给你们,一栋是茅草屋,有三间睡房,一间灶房,一个茅房,每个房间里都有地铺,一间至少能睡三人,五文钱一间房。” “另一栋是青砖瓦房,也是三间睡房一间灶房一个茅房,但与茅草房的睡房不一样,那里面摆了木床,十五文钱一间房。路过我们村的人有许多是生意人,他们不缺银子,就想住好的房间,所以才会有这栋青砖瓦房的存在。两种房子的灶房和茅房都不收钱,但灶房里只有灶台,没有柴和锅碗,客人们想吃东西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找村民们买。” 金毓等人听明白了,决定租茅草房,直夸里长会做生意。 里长笑着说:“这都是我的小儿子出的主意,他在城里的得福客栈当掌柜的。” 拿了十五文钱给里长,金父问道:“王里长,请问这里所属什么城?” “所属阳城。” “那这里距离百兽山还有多远?” 里长摇头:“百兽山?没听说过。” 他身旁的大儿子也说不知道。 金父等人看了梁元一眼,梁元说要去百兽山,可是跨越了羊驼山那么大的一个地方,来到了这个村子,这里的人居然也不知道百兽山。 这百兽山距离这里到底还有多远? 日月部落真的存在吗? 金毓知道金父等人心里在想什么,逃荒久了,又在山里经历了那么多,他们早就身心疲惫了,很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巴不得一眨眼就能到梁元说的百兽山。 可是路得一步步走,是急不得的。 想到梁元说的曼人,金毓向王里长二人询问了阳城的情况。 王里长说:“逃到这边的难民很少,没有对阳城造成多大的影响,至于小姑娘你说的边境,那里的确在打仗,是曼人又在作妖,可他们打不到我们这里来,毕竟边境距离这里很远,而且朝廷也不会坐视不管,肯定会出兵去退敌的,我们庄稼人只需安心种地就行。” 一听边境有曼人在作乱,金父等人很意外,这曼人屡屡犯我朝边境,每次都被打得落花流水,三年前才被打退,怎么现在又来了,真让人讨厌。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按照梁元跟她所说的,诸侯忙着内战,无暇顾及曼人和周边众国,曼人这次肯定会打到阳城来,阳城会变成人间炼狱,需要六七年的时间才能缓过来。 不仅是阳城,整个赤云国都会大乱。 但这事儿她和梁元无法说出来,说出来不仅不会有人信,外人还会认为他们是在妖言惑众,去报官把他们抓了。 又和王里长说了几句,金毓等人这才在他大儿子的带领下,去了茅草屋那边。 茅草屋在村东尾,虽是茅草屋,却干净整洁,还有旧棉被可盖。 等王里长大儿子离开,金毓等人查看四周一番,见没啥问题,就把东西放下,在附近捡了点木柴,烧火做吃的。 野牛王和白狐见他们忙碌,闲着无聊就睡觉,野牛王躺在地上,白狐躺在它身上。 夜色彻底黑沉下来,村子里各家各户吃了晚饭后逐渐熄火歇息,只有金毓等人这里的灶房里还燃着火光。 灶台上煮了一锅面条,面里加了卤蛋和火腿肠以及野菜野兔肉,野兔肉是昨晚在山里打来没吃完的,和面煮在一起别有滋味。 这是正宗的野兔面。 “按照王里长所说的,阳城是个可安身的好地方,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再继续去百兽山呢?那个地方连小田村的人都没听说过,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若是没有阳城好,我们岂不是白走了。”金父吃完面条,就开始想以后的去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丁达也是这样想的,他点头道:“咱们之所以逃荒,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走了这么久,经历了那么多危险,我是真的累了,怕了,若阳城真的容得下我们,我们也许可以留在这里。” 金兰也很赞同,丁家四兄弟也是如此。 他们一路上虽然有吃有喝的,但那种感觉跟有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求得一个安稳的地方生活,而不是当山野人,或是一直奔波。 梁宏拉住梁元的手:“百兽山是个陌生的地方,咱们不一定非得要去那里对不对?” 梁元没说话,他在想该怎么解释,阳城的安定是暂时的。 要不要告诉大家真相呢? 或者只告诉爹。 正想着的时候,梁元感觉到了金毓的目光,侧着脸看去,就看到金毓在冲他眨眼,无声的变换嘴型。 表达的意思竟是:交给我,我会让他们继续去百兽山的,你只要配合就行。 梁元点点头,莫名的对她很有信心。 金父等人商量了一番,决定明日先去阳城看看情况,若那里真的能容得下他们,就不去百兽山了。 梁元和金毓不说话,等所有人都睡下了,两人才悄悄去外头说了一会儿话。 月色迷人。 金毓、金母、金兰、金娇、梁月五个女子同睡一间睡房,金毓被夹在了通铺的正中间,热得浑身冒汗,不知是做梦了还是怎么的,她忽然发出了一声惊叫。 “啊!不要,娘,你不要死!” 第38章 进城卖药材 金母几人都被惊醒,紧张的围过来。 “小毓,你怎么了?快醒醒!” “她这是做噩梦了!” 无论金母几人怎么喊,金毓始终是双眼紧闭,嘴里不停的大喊。 “爹,你快救娘呀!” “娇娇,你不要离开姐姐!” “虎子……” “梁元,你不能死!” 这些话儿把金母等人吓得不轻。 “小毓这是梦到我们全死了?” “难怪会被吓成这样,身上全是汗。” “啊!不要杀我!”金毓又忽然大叫一声,猛的坐了起来,还好金母避得快,要不然就得被金毓撞到脑袋了。 “娘!”金毓睁开了眼,一看到金母,就大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你还活着,你没有死,呜呜……” 金母心疼的安抚她,给她顺背:“不哭,不哭,娘好着呢,你是做噩梦了,梦里都是假的。” 金毓却哭着摇头:“不是假的,都是真的,我做的梦是佛祖给的预言。” “什么?”金母几人吃惊。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金父等人着急的询问声。。 “小毓怎么哭了?” 茅草屋隔音不好,这边的声音太大,把他们都吵醒了,如今全都跑了过来,梁元手里还举着火把。 出门在外不方便,金毓等人睡觉都没有脱衣服,这会儿也不怕被梁元等人看到。 一看到金父,金毓又哭了,声音哽咽透着恐惧:“爹,佛祖刚才给我托梦了,说让我们不要留在阳城,曼人很快就会打过来,还有很多国家都会来攻打我们赤云国,赤云国会全国大乱,死很多很多的人。我原本是不信的,可哪知梦境一转,曼人真的打来了,所有人都死了,呜呜……咱们不能留在阳城,得赶紧离开。佛祖还说了,百兽山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日月部落是真正的世外桃源,可以让我们免受战乱之苦。” “这……”金父都听傻了。 梁元皱了皱眉,对梁宏说:“爹,天下大旱这么久,朝廷都没有任何救灾的行动,可见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连旱灾都不来救治,朝廷又怎么会派兵去退敌,没有人去退敌,曼人说不定真的会打过来。” 梁宏闻言双手有些颤抖。 他儿子自小聪明,九岁的时候被曾夫子看中,破例收进了书院免费读书,若不是后来因为家里出了事,儿子为养家放弃读书,他早已考取了功名。 聪明人的想法比他们这些普通人厉害,他儿子见识比他多,说的话不可不信。 曼人若真的打来了,这可怎么得了,听说那些人都是杀人如麻的,比土匪还残忍呀! 丁流看了梁元一眼,也摸着下巴认真思索道:“梁大哥所言并无道理,我听夫子说过,以前发生天灾的时候,朝廷都会第一时间来救灾,可是这次旱灾如此严重,却没人来救灾……若曼人真的打来了,我们想逃就晚了。” 丁家四兄弟里属老二丁流最聪明,还是个读书人,很受夫子看中,十三岁就考中了童生,若不是因为天灾,他现在已经是秀才。 三家人里,就属梁元和丁流读书最好,脑瓜子最聪明,看到他们两人都这么说了,金父等人一下子就慌了。 再想到金毓提到的佛祖,心里更是怕得要命。 他们是得佛祖恩赐法器才得以活下来的,要不然早就饿死了,如今佛祖给金毓托了梦,他们不能不信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节 “那……我们就不去阳城了?我们……”丁达道。 梁元摇头:“阳城要去,但不能久待。我们在山上挖的药材不能一直放着,得先去阳城找地方卖了,之后我们再买一匹马和两辆马车,一辆用马拉车,一辆用野牛拉车,坐车会比走路更快。” “马……马车?我们可没坐过呀!那可是有钱人家坐的东西,可贵了!”金母道。 金毓收了眼泪,声音带着撒娇意味的说:“贵也要买,我的双脚快走废了。” 他们在山里挖的那些都是好东西,卖了之后,所得的银子不仅能买得起马车,还会剩余很多。 金母忙安抚她:“买,娘给你买,咱们就坐马车和牛车赶路。” 金兰也点头,看向丁达等人:“就听梁元的,咱们先去阳城卖药材,再去买马和马车,然后继续赶路去百兽山。” 丁达沉默半响,才重重的呼了一口气:“行,去百兽山。” 金父等人也不再纠结,都说要去百兽山。 梁元见此看了金毓一眼,只见金毓悄悄的冲他眨了眨眼。 他忍不住笑了,这丫头演得可真像,方才看到她哭得厉害,他心里莫名的很难受。 这种感觉真的很怪。 不管她是真哭还是假哭,他都不忍她落泪。 …… 翌日卯时,天刚亮。 梁宏洗漱完,想去茅房,正在捡柴的梁元见了,将木柴拿去灶房放着,也跟着去了茅房。 梁宏方便完从茅房出来,抬眼就看到梁元站在外面,正想说什么,梁元先他一步开口:“爹,我有话要跟你说。” 他走过来,扶着梁宏,去了一棵树下。 “有什么话儿你直说就是了,怎么还偷偷摸摸的,怕别人听到似的。”梁宏杵着拐杖看着他。 梁元道:“爹,有件事我一直没敢告诉你,这事很荒唐,却都是真的……” 他将自己重生的事儿告诉了梁宏,但没有详细说清楚他前世的各种经历。 重生这件事情他不打算瞒着自己的亲爹一辈子,他得让爹的心里有个底。 因为后面的逃难路上,他们很可能还会再遇上许多麻烦,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会展现许多前世所学所知的东西,他爹看到了肯定会疑惑,心底会胡思乱想。 他不想骗他爹,也不想一辈子说谎,所以他才会跟他爹坦白。 听了梁元所说的话,梁宏傻楞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拿着拐杖,打了梁元一下:“你为什么不早说,你这傻孩子……你过来,让爹抱抱。” 梁元听话的走上前两步,等他爹抱住他。 梁宏边抱他,边拍打他的后背,打着打着,就改为抚摸梁元的脑袋,他哑着声音:“那时候,你一定很苦对不对?这事儿不许再告诉任何人,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就行了。” 梁元闷声应着:“嗯。” 他就知道,他爹不会把他当妖怪的。 金毓帮着金母金兰二人把小笼包蒸好,从灶房走出来正打算去喊人吃早饭,一抬眼就看到了不远处树下的梁元和梁宏。 父子二人抱在一起,也不知在干啥。 她没有多看,很快就收回目光去喊其他人吃早饭,再回来的时候,梁元二人也朝这边走过来了。 她连忙喊了声:“梁元,梁伯伯,吃早饭了。” “好,我们这就过来。”梁宏应了声,拍了拍梁元的肩膀:“你那时活到了多少岁,有没有娶妻?” 梁元道:“三十八岁,未娶。” 梁宏沉痛的闭了闭眼,再睁开眼又说:“你和小毓的婚约还在,若有意,就自个把握住,别等失去了才后悔。” 他的儿子上辈子居然没有娶妻,一个人孤独的走完一生,这是何其的悲凉。 …… 用了早饭,金毓等人先去跟王里长说了一声,退了茅草屋,问了去阳城的路,才离开小田村。 出村不到一刻钟,他们便来到了官道上,沿着官道走了一个半时辰,来到了阳城。 进城除了户籍证明,还得每人给三文钱的进城费。 不过因为金毓等人带着野牛王,所以就被额外多收了十五文钱。 这钱三家人一起出。 金父很心疼钱,但又不能不给,不给野牛王就只能留在城外,没有金毓看着,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儿来,他又不能让金毓留在城外陪着野牛王,一是不安全,二是出城的时候,他们会从南门出,不会从这个东门出,所以野牛王必须带上。 野牛进城,引起了无数路人的关注,那些人指着野牛惊叹议论,却因畏惧野牛不敢靠近。 来到了人多喧闹的地方,从未进过城的野牛王和白狐有些焦躁,看着路人的目光透着寒光。 生怕野牛王发火伤人,金毓便走在它身边,一只手抱着白狐,一只手给牛顺毛:“等我们卖了东西,买了马车就离开这个城,你给我忍着点,不能乱跑,不能捣乱,要不然你就会被人抓走,砍掉脑袋拿去祭神,再也见不到我了。” 说着就指了指她怀里白狐:“你也一样,要是被抓走你就会被剥皮,用你的皮做衣服。” 白狐和牛:“......” 人类焉儿坏,就会吓唬狐(牛)! 看到阳城如此繁华,街上都是叫卖声,金父等人万分羡慕,他们也想过这样的日子。 但是一想到昨晚金毓做的梦,他们就赶紧打消了要留在这里的想法。 众人走了一刻钟左右,就找到一个长居在此城的乞丐,给了他五个小笼包,问了这个城的基本情况,再弄清楚城里有几个药铺和医馆,都在什么位置,这才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商量怎么卖药。 梁元道:“我们手里有五株百年人参,两株红参,十八朵灵芝,普通何首乌十斤,人形何首乌五斤,鹿茸六斤......这些东西能卖出天价,但是物以稀为贵,一次性拿出卖给同一家店肯定会被压价,而且还会引人注目,所以咱们得分开卖,卖了银子后顺便买点防身药……” 没过多久,众人就分成四路去卖药材。 丁家人多,分为两路,丁风、丁流、丁潇三兄弟去陈家药铺,金兰和丁达带着丁洒去刘氏药铺。 梁元带着爹和妹妹去城里最大的医馆,金毓一家则去了城里最大的孙氏药铺,野牛王和白狐则紧跟着金毓。 虽然野牛王很惹眼,但还是得带着,这家伙是个不安分的,就算有金毓哄着,也不可能一直待在原地的,它就是喜欢转来转去,越是陌生的地方它就越喜欢转。 第39章 她是我娘子 刚到药铺门口,野牛王就因为身形引起了骚动,金毓感到很头疼,不停的安抚着它,对金父四人说:“爹,你们进去吧,我在这看着壮壮和雪团。” 这么大的牛是进不了药铺的。 金娇闻言停下脚步:“我跟大姐一起。” 金父看了野牛王一眼:“行,你们姐妹俩在外面等着我们,别乱跑啊!” 说着就进了药铺,一进去就有伙计迎了上来,伙计先是看了门外的野牛王一眼,才压住心底的震惊问金父几人的来意。 金父压着声音直接对伙计说明来意,要卖药材,还掀开盖着背篓的布给伙计瞅了眼里面的东西,惊得伙计急忙去找了掌柜的,掌柜的闻言匆匆而来,先是瞧了一眼背篓,然后眼儿一亮,瞅着四周有不少来买药的人,忙找了借口将金父三人领进了后院厢房。 金父虽然没做过生意,却也知道掌柜的这是要跟他们谈价钱了,只是财不露白,药铺里人来人往的,不是谈钱的地方,得找个没外人的地儿。 于是,金父也不耽搁,叫上金虎和金母跟着伙计去了厢房。 刚坐下,掌柜的就说:“你们先把东西取出来给我看一眼。” 金父三人把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斤鹿茸,一株人参,一斤人形何首乌,两朵上品灵芝和若干稀有药材。 每一种都保存得非常完好,在山里的时候,他们都有小心照顾这些东西。 看着这些药材,掌柜的心底激动,面上却很淡定,他伸手拿起那些药材端看了几眼,才放下对金母说道:“大兄弟......” 才刚开口就被金父打断了:“掌柜的,她不是什么大兄弟,她是我娘子。” 掌柜的:“......” 他看了看笑容尴尬的金母,又看了看矮小的金父,眼角狠狠一抽:“抱歉,是在下眼拙了。” 这种夫妻可真少见,妻子比相公高了一个头,体型也比相公壮很多,又没有穿裙子,要是相公不说,他还以为妻子是兄,相公是弟呢! 金母不在意摆摆手:“没事,小妇人都习惯了,不怪掌柜的。” 掌柜的笑了笑,心想,你可一点都不小,比我还壮。 见掌柜的也不是故意的,金父也不生气,笑得特别的亲和:“掌柜的,咱不纠结这事了,您刚才想说什么来着?您继续说,我们听着。” 掌柜的眸底闪着精光,笑着道:“你们的药材都是上等货,按照现如今的行情,人参我能给你们开的最高价是三十两,何首乌十两,灵芝五两一朵,鹿茸二十两......” 他刚说完,金父三人就收了笑脸,金父道:“掌柜的,您别欺负我们是庄稼人啥都不懂,咱们家也不是第一次卖人参了,行情还是知道的,这世道越不太平,这药就越值钱,平日里百年人参也能卖个百两,落到您这里,怎么就只剩三十两了呢?您压价也太狠了!还有鹿茸,灵芝这些东西,都是些珍贵的宝贝,您......掌柜的,要我说,您若真想买,就给个实在价吧!你方才说的那个价钱,我们可不敢卖。” 其实金父压根就没卖过人参,这要不是进了羊驼山,他都没机会见到人参这等稀罕货。 他虽没卖过,但在来之前,梁元就跟他们说过了各种药材的价值,能卖多少价他心底都有数的,虽然不知道梁元为何会懂这些,但他那么厉害,土匪都能杀杀杀,他当然得听梁元的,他说能卖百两就能卖百两。 见金父说的头头是道,掌柜的挺意外的,呦!不是好忽悠的主呀!行,那就正儿八经的谈。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大兄弟是个厉害人物,居然还懂这些,既然都是聪明人,那在下就不拐弯抹角了,这些药的确值钱,尤其是在现在的世道,这样,人参我开价一百一十两,鹿茸六十两,何首乌五十两,灵芝三十两一朵......” 金父一副傻眼的模样:“这加起来得有多少银子?” 掌柜的见他这样,就知道他被震住了,道:“共三百五十两银子。” 这么多?金父赶紧压住差点脱口而出的惊呼,皱紧了眉头对金虎说:“可是来之前,你哥不是说了,咱们手上的这些东西能卖四百两吗?” 金虎还没从三百五十两银子里回神过来呢,就听见了他爹这话,整个一怔,不知怎么回答。 金父心底气急,这个不成器的小混蛋,还不如你大姐机灵,这要是大女儿在这里,肯定会配合我。 “那掌柜的这里怎么才给三百五十两,差了五十两呀!”金父夸赞的扳着手指头数,儿子不争气,他就自己来。 掌柜的眉心一跳:“大兄弟,你可别这样,四百两是不可能的,我最多只能再给你加二十两银子。” “成交!”金父立刻眉开眼笑,山羊胡都透着喜气。 金虎:“......”我爹笑起来的样子太像个奸商了。 金母:“......”我相公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吗? 掌柜的:“......” 拿着三张百两银票,七个十两的银元宝,金父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按住心底的兴奋,带着妻儿背着空背篓和铁锅从孙氏药铺走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8节 金毓和金娇还站在药铺外面的大树下,身旁围了不少对野牛和白狐好奇的人,见他们出来了,金毓二人赶忙叫上野牛王抱着白狐走过去。 “爹,怎么样?” 金父压着喜悦:“卖了,全卖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先离开。” 身上揣着这么多银子,他慌得很,得赶紧去找到队伍。 街上还有很多人想看牛呢,见他们走了,蛮不舍的,有些不甘心的还追上去多看了几眼。 掌柜的目送他们走远,双手背负在后笑了笑:“这家人蛮有趣的。” 带着野牛,抱着白狐,还采了那么多珍贵药材,不一般呀! 他叫来一个伙计:“把刚才买的东西都给东家送去。” “喏。” 金毓一家什么都没敢买,直接回到了与梁元等人分开的地方。 此刻已经是申时三刻,梁元一家和丁达一家都回到了原地,见金毓一家也回来了,便凑在一起说了卖药的情况。 梁家卖的东西最多,共两株人参,一株红参,五斤普通何首乌,两斤人形何首乌,两斤鹿茸,其余药材若干,共得八百二十两两银子。 丁家分了两路,共卖了七百三十两银子。 三家卖的银子合起来,共计一千九百二十两,平均分配,每家能分六百四十两。 大家都惊呆了。 第40章 有人想抓野牛王 “我们发财了!”金虎捂住嘴巴,免得自己忍不住大叫出来。 丁潇一把抱住他,用力的抓着他的肩膀:“没错,咱们发财了!表弟,咱们可以买很多零食了!” 然后他和金虎同时用火热的目光看向金毓。 金娇和梁月也都看向了金毓。 那饥渴的表情,让大人们都回了神,一个个忍不住笑起来。 “一有钱就想着吃的。”金父一手揉着金虎的脑袋,一手捂着心口:“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金母看了他一眼:“你不想吃的。” 金父秒回:“想,我无时无刻都在想那些美味。” 丁达也道:“我也很想手机里的美食,那些东西太让人嘴馋了。” 金兰:“我也想吃。” 梁宏:“这以后都可以尽情的吃了,不过在这之前,咱们得先去把马车买了。” 金毓点头,看向野牛王:“再给你买个大车厢。” 这牛比马还给力,拉车绝对是顶呱呱。 跟着她是要付出代价的。 野牛王:“......” 众人把情绪收了收,怀揣着巨款,然后离开此地,去找地方买马车。 牛马市场在城南方向,走了半个多时辰,金毓等人才到了地方,一停下来,就感觉脚好痛。 所以,马车必须买,要不然等走到百兽山,他们的腿也走断了。 马儿很贵,最便宜的也得七十两,金毓等人那个肉疼呀! 才刚赚来的银子,就要花出去一大笔了,可又不能不买,不买就得一直用走的,这哪受得住呀! 最终,再三商议后,大家花七十两银子买了一匹棕色大马,又花五两银子买了两个大车厢。 共计花了七十五两银子,因为马车这些东西是买来大家共用的,所以银子是三家人出,正好一家出二十五两银子。 一个车厢能坐六个大人,像金毓这等小身板的可以多坐两个。 十四个人挤两个车厢足够了,反正他们也没多少行囊。 大马拉一个车厢,另一个车厢给野牛王拉。 野牛王看着那车厢,整头牛都很抗拒,可等金毓给它喝了五瓶水之后,它就不抗拒了,拉着独属于它的车儿,走得特别欢快,要不是有金毓稳着,它都想用跑的了! 阳城有东南西北四道门,金毓等人进来的时候走的是东门,要往南走,就得从南门出。 买好了马车,金毓等人便不再逗留,生怕因为买药和野牛王引来事端,急忙离开牛马市场,出了南门,一直向南而去。 同一时间,有一人急忙来到了阳城首富张府,找到了张首富。 “老爷,方才有人来报,说我们城里出现了大野牛,那野牛比老爷之前让人找的那些野牛要大很多,不紧大,还很强壮坚实,四肢都是白色的,就跟穿了白袜子一样,它很温顺,愿意让人抚摸。” 正在吩咐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阳城的张首富闻言惊奇:“竟有这等事?难不成是传说中的白肢野牛?此牛现在在哪?快让人去把它抓回来。” 张首富得到小道消息,京城里的那位快不行了,北方又正处于混乱之期,诸侯都想趁乱干大事,南边这边也很快会乱起来,到时候无人顾及那些凶狠的曼人,曼人就会一路杀进来。 他已经决定逃往京城了,但京城也不是那么好进的,尤其是在这种特殊时期。 好在他认识一位贵人,只要哄得这位贵人开心,他就能在京城立足。 这位贵人极为喜欢野兽,养了各种各样的野兽,唯独没有野牛,一般的野牛他看不上。 为了能讨好这位贵人,张首富一直让人在外寻找野牛,寻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野牛可以送人,如今阳城里居然出现了一头与众不同的野牛,他立马就心动了,迫不及待的派人去寻牛。 …… 金毓等人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野牛,出了城之后,他们刻意选了人烟稀少,又能让马车牛车通行的路走。 除了梁元会赶马车,其余的人都不会,所以马车是梁元在赶,牛车则是金毓在控制,只是控制而已,不需要她驱赶,野牛王会自己走,而且走得很稳,拉着人也不觉得累。 梁元赶的马车里坐着梁宏和丁家四兄弟,其余人都坐在野牛车里。 第一次坐野牛车,金父等人都很稀罕,一直左看右看,看完之后金父就收回目光,肉疼的数着银钱。 不管怎么数,他们家的银子都少了二十五两。 分到了六百多两的时候,他就想着银子好多呀!这怎么用得完呀!可以买多少东西呀! 结果呢,买一匹马,就少了二十五两,这银子花得也太快了,再多来几次,六百多两遭不住呀! 赚钱!必须使劲赚钱! 没了老金家,他们赚的钱就是自己的,不用养那些王八羔子。 唔,二十五两呀! 金父很想哭,金母一眼瞪过去:“敢哭就把你丢出去。” 金父立马收了眼泪:“媳妇儿,你怎么越来越凶了?” “不凶怎么压的住你,瞧你这点出息,不就是二十五两银子吗?又不是把银子都花完了,数来数去的,没完没了了,拿来,给我也数两遍过过瘾。”金母冲金父伸出手。 金父把银子银票递了过去。 “哎呦!这牛车坐着真舒服。”金母一边享受的眯了眯眼,一边数银票银锭子,还拿起一个银锭子咬了一下:“这口感真好啊!老娘居然也有数银子的时候。” 同车的金兰也在数自家的银子,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笑容一直没落下来过:“羊驼山里的宝贝真多,这么一点就能卖这么多银子,要是再来上一些,够我们吃几辈子了。” 金毓道:“可别呀大姑,走一趟羊驼山就差点要了我们的命了,哪还能再去第二次,那得多吓人呀!我们是因为有佛祖和壮壮保护才能安然出来,你看看陈立那些人的下场,光是想想就可怕。” 金兰点头:“嗯嗯,大姑懂得,大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心里一点都不想再回羊驼山,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哪能再回去受罪呢,想要宝贝也得有命享受才是。这次能赚这么多银子,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大姑心满意足得很。” 金母抱着银票子:“我也满足了,等到了百兽山,找到安稳的地方住下来,我们家就买点田地来种,日子肯定会过得比在老金家的时候好一百倍。” 金父一点也不在意她提到老金家,相当赞同的点点头:“那是肯定的。”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对金兰说道:“姐,有一件事,我之前一直没敢告诉你,后来逃荒又给忘了。” 金兰一边数银子一边好奇:“什么事?” 金父:“我们的身世。” 金兰数银子的动作一停,抬头看向金父。 金母也看向金父,其余人也是如此,就连坐在车帘外头的金毓也转过了身,钻进车厢里盯着金父看。 什么情况? 她爹和大姑的身世有啥问题吗? 第41章 金毓的奶奶不是亲奶 “爹,你和大姑有啥身世,难不成你们不是奶生的?”金毓胡猜道,现代的很多网络小说里就有这种剧情,她闲暇的时候会看这种小说解闷。 “你咋知道的?”金父一听金毓这话就震惊的睁大眼,盯着金毓看:“你也偷听到你爷奶说的秘密了?” 金毓摇头:“没有,我瞎猜的。” 金父狐疑的瞅着她:“猜得这么准?” 金毓嘴角一抽:“所以你和大姑真不是奶生的?” 不是吧?不是吧!小说里离奇的身世之谜居然落到她亲爹亲姑身上了。 金兰听呆了,她把银票丢进丁达的怀里,伸手用力的抓住金父的衣领:“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们真不是林大花生的?” 林大花就是她和金父名义上的娘。 金父从她手里挣脱出来:“对,我们不是她生的,金老头是我们的亲爹,但那林大花不是我们的亲娘,她是续弦。” “爹在她之前,还有一任妻子,那就是我们的亲娘,娘是大户人家的家生子,因为长得好看遭来女主子嫉妒,让人弄烂了脸以一两银子卖给当时还是混子的爹当媳妇。” “爹嫌弃娘,可又不敢得罪那户人家,只能忍气吞声的和被毁了容的娘过日子,在娘怀着我们时候,爹就跟林大花暗中好上了,后来娘在生下我们的时候血流不止,爹不想花钱请大夫,就眼睁睁看着娘流血而死。” 金父说到这里怒从心来:“娘死了还不到半个月,爹就去林家提亲娶了林大花,林大花进门之前就已经怀上了。当时咱们的爷奶还在,爷奶虽然不喜欢娘,但我们姐弟毕竟是金家的血脉,还是双生胎,所以爷奶对我们很好,有两老护着,林大花和爹弄不死我们。” 金兰气得浑身颤抖:“那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林大花是我们的亲娘?” 自从爷奶死后,林大花就对他们姐弟非常恶毒,她好几次差点被林大花打死,所以她老早就在怀疑,林大花不是他们姐弟的亲娘,他们姐弟很可能是林大花捡来的,但不管她问谁,大家都说林大花就是他们姐弟的亲娘。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9节 金父冷笑道:“那是因为当时林大花想讨好爷奶,就假装对我们好,还让大家对外说我们是她亲生的,毕竟我们的亲娘是家生子,乃奴才生的女儿,身份卑贱,是金家的耻辱。” “爷奶和爹帮着林大花说服里长他们,让他们别在我们面前提及我们的亲娘,久而久之,大家就都觉得我们就是林大花生的。” “后来爷奶去世,林大花再无顾忌,对我们非打即骂,一开始我以为她是嫌弃我身体弱,嫌弃你是女孩,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见了爹和林大花因为银子吵架,这才知道,我们压根就不是林大花生的。” 当时他才和金兰才十二岁,一心想着怎么哄林大花和爹开心,整天想方设法的引起他们的注意,期待他们能够关心他这个儿子,给他一点温暖,可没有想到,居然会听到这个惊天秘密。 他当时都吓傻了,差点就忍不住要冲进屋子与爹和林大花拼命,但后来他还是忍住了,他太弱了,贸然冲进去,只会是一个死。 可他也不能告诉金兰这个秘密,金兰比他还冲动,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不想让金兰去送死,他想和金兰一起活下去,所以他选择了独自守着这个秘密,做一个好吃懒做只会哭的柔弱男子,反正他本来就很瘦弱。 他宁愿当一个被所有人嫌弃的废物,也不想给林大花干活,她又不是他的亲娘,凭什么给她干活,干多了她也不会对他好,还不给他吃的,还想着要把金兰卖掉换彩礼钱。 忍气吞声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脱离了老金家,金父再无顾虑了,一股脑的把所有秘密说了出来。 金兰听得脑子乱糟糟的,好半天后才一拳砸在金父的胸口上:“你个白痴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些,害得我喊了那个死老太婆这么多年的娘,白白让她占了便宜,那个老不死的……哈哈哈,太好了!她不是我们的亲娘,我就可以随便骂她诅咒她了,老不死的,万人骑的……” 见她太过激动,都开始口无遮拦了,丁达赶忙拉住她,捂住她的嘴:“别骂了,车里还有孩子呢!你骂再多你娘……死老太婆也听不见,骂了也是白骂,浪费口水。” 金兰看了看金毓、梁月、金娇、金虎四人一眼,没好气的拿开丁达的手,瞪了丁达一眼,这才对金毓四人道:“姑姑刚才嘴巴抽筋,在胡言乱语,你们就当没听见,没听见哈,别乱学哈!” 金毓乖乖点头:“嗯嗯,我们不学。” 其他三个孩子见她点头,也跟着点头:“保证不学。” 金母眯着眼儿看着金父:“这个秘密你瞒得够深的,连我都没说过。” 金父嘿嘿笑着:“秘密只有一人知道才叫秘密,告诉你了就不叫秘密了,你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 金母笑得脸上的肌肉狰狞:“你是说我大嘴巴,守不住秘密?” 金父求生欲很强:“……不,我是怕我告诉你了之后,又会忍不住再告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金毓等人:“……” 金母白了金父一眼:“我知道自己大嘴巴,你不告诉我是对的。” 金兰冷着一张脸:“爹实在太无情,对娘那么心狠,也不怕娘半夜找他索命。”她话语一转,神色哀伤起来:“也不知娘长得是何模样?”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看了看金父:“我长得像爹,而你长得不像爹也不像爷奶,难不成你长得像娘?” 金父点点头:“有可能。” 他看着金毓:“小毓长得像我,所以她的长相随了她亲奶。” 金兰忍不住看向了金毓,眼神一瞬一瞬的盯着她看,仿佛是想要透过她看到她亲娘的模样似的。 金毓也不躲闪,就任由金兰盯着自己看,她心里很心疼自家亲奶的同时,又很庆幸爹和大姑的身世没有太狗血,像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一样跟皇族扯上关系。 皇族圈水深,她一点都不想沾染,会很麻烦。 不说皇族里的各种尔虞我诈,就说各种礼节就得把她整疯,今天跪这个,明天给这个请安,说话拐弯抹角…… 金兰看了金毓一会儿就收回了目光:“不看了,怎么看都想象不出娘到底长得是何模样。” 她问金父:“你可知母亲被埋在哪?” 金父低垂着头,眼底闪过哀伤:“不知道,当初爹随便挖了个坑就把娘埋了,几十年过去,什么都找不到了。” 金兰等人闻言更是气得不行。 纷纷在心里诅咒金老头和林大花不得好死。 金毓道:“爹,你可知奶奶的名字?” 金父点头:“知道,你奶奶叫木冬梅。” 闻言,金毓震惊的睁大眼:“我的亲奶奶叫做木冬梅?” 金父:“是呀!我查了许久才知道的,怎么了?” 金毓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太巧了,她在现代生活过的那个福利院的老院长也叫木冬梅。 第42章 牛居然会使刀? 前世在福利院的时候,金毓因为体胖备受欺凌,只有老院长不嫌弃她,给了她最想要的温暖。 老院长是她最喜欢的老人。 她患上癌症之前,老院长已经去世两年了,享年八十九岁。 这一世,她亲奶奶的名字竟和老院长的一样,真是缘分到家了。 不过奶奶与老院长的命运却是不一样的,老院长在现代接受良好教育,大学毕业后当了高中老师,后来嫁给了一个医生,生有一儿一女,儿女长大后都事业有成,对老院长极为孝顺,年老退休后才两年,老院长的老伴就去世了,儿女各自有家,无法天天陪在老院长的身边,孤独的老院长就去福利院当义工,后来成了那个福利院的院长…… 金毓心中感叹,时代不一样,人的命运也不一样。 她看了眼金父和金母,不知是不是因为有原主记忆的原因,这段时间她总能从金父二人身上看到她亲生父母的影子,总会将他们的容貌融合在一起:“爹,等我们安定下来后,给奶奶立个灵位吧!” 金父使劲点头:“那是肯定要的。” 金虎这时候忽然开口:“爹,既然你知道奶奶不是我们的亲奶奶,那在家的时候,奶奶要把我们分出去,你和娘为什么不同意呀?” 奶奶不止一次要让他们大房分出去,可爹娘都不答应。 金父沉着脸道:“你奶……呸!林大花那是分吗?那是赶,她要让我们大房净身出户,什么都不给。” 金虎挠着脑袋:“可我们现在不也什么也没得到就和爷奶断绝关系了吗?” 金父摸着他的脑袋:“傻孩子,你也说了是断绝关系了,断绝关系和净身出户是不一样的。以前我们就算净身出户了,那也跟老金家还在同一个村子里,不管多努力干活,挣多挣少,老金家都会上门来管我们要钱,你爹我还得给两老养老,既然这样,那我还不如不分出去,吃老金家的,喝老金家的,哼!” 主要是他当时没有能力把妻儿们带离大坪村,去外面过好生活,若是有那个能力,他老早就离开老金家了。 金父继续教育金虎:“虎子,你给我听好了,爹不是不孝顺的人,爹是被你爷爷寒了心,所以爹才会不认他,爹和你爷爷是不一样的,你以后不能不给我和你娘养老。” 金虎:“爹,你说哪去了,你养了我,我肯定得养你呀!我又不是傻子。” 金父:“你不傻,就是虎头虎脑有点憨。” 金母:“还不是你给他取的名字,金虎金虎,说虎子会跟虎一样厉害,结果呢,虎子是身强体壮了,结果脑子还不如娇娇好使。” 金虎:“……”你们当着我的面这么嫌弃我真的好吗? 一个时辰后,野牛王和马儿都饿了,金毓等人找了个平地停了下来。 先给野牛王和白狐以及马儿喝了一点灵泉水,金毓才给野牛王解下大轱辘车。 一得到释放,野牛王就自个去找草吃了。 白狐也跑进了树林里去找吃。 棕色大马拉着大轱辘车在原地吃草。 它是新来的,生怕它跑了,金毓等人不敢放它出去随便野。 金毓等人在四周走走,活动活动筋骨。 金母捶着自己的老腰:“牛车刚坐着的时候舒服,坐多了就屁股疼,腰也疼。” 金兰等人很赞同。 金毓笑着道:“总比走路好呀!” 金母:“那倒是。” 活动完筋骨,金毓等人就地方坐下,喝点水吃点饼子。 正吃的时候,看到后面的道路上来了一伙人,为首的两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十几个打手模样的跟班,手上都拿着兵器,有棍子,有刀,也有绳子。 一看到野牛王,这些人的眼儿就亮了,有一人指着野牛王大叫道:“徐护卫,就是这头牛。” 被称为徐护卫骑在马儿上,挥了挥马鞭:“总算找到这头畜生了。” 他身旁的人看到了不远处的金毓等人,示意徐护卫看过去,徐护卫一看到金毓等人,立马趾高气扬的抬着下巴问:“这野牛是你们的?” 金毓等人走了过来,梁元大步上前,挡在所有人的前头,冷淡的说:“是我们的。” 徐护卫依旧一脸嚣张,从怀里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丢到梁元面前:“银子给你,牛卖给爷。” 说完也不给金毓等人反应的机会,挥手就对身后的打手们道:“给野牛绑上绳子牵走。” 一群打手立马冲着野牛王跑去。 “住手!”金父等人下意识的想去阻拦,却被金毓和梁元拦住。 “爹,别管,让壮壮教教他们怎么做人。”金毓神色冷漠,这帮人要是好好说话,她兴许还会与他们说两句,把他们哄走,结果这些家伙通通一副狗眼看人低的嘴脸,丢一锭破银子就想要抢野牛王,呸!强盗行为,就该受点教训。 梁元也说:“咱们躲远一点,免得被殃及。” 金父等人闻言瞬间想到了野牛王弄死陈立二人的画面,立马转身就跑,爬进了大轱辘车里,把镰刀锄头铁锅等东西拿在手里,又跳下来,躲在大轱辘车后面探头探脑的看着野牛王那边。 野牛王正在美滋滋的吃着牛筋草,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转身就看到有一伙陌生人拿着套绳等东西贼眉鼠眼的朝着自己走过来,气得喷鼻子。 “哞!”哪来的一群丑人,死开,别打扰俺老牛吃老草。 打手们听不懂牛语,看到野牛王坚实巨大的身躯,一个个都小心谨慎得很。 “大家注意点,野牛性子很烈,务必要一下子套住它,别让它跑了。”一个打手说了声,就做了个手势,让所有人动手。 咻! 有一人把绳子扔出去,准确的套住了野牛王的脑袋。 野牛王怒了,啥玩意儿,弄俺老牛脑袋上做什么,俺老牛要吃老草,草…… 打手使劲一扯,套绳瞬间拴紧了野牛王的脖子,勒得野牛王火冒三丈,牛腿儿一蹬。 滚犊子的死丑人,不仅打扰俺老牛吃草,还想弄断俺老牛的脖子,弄死你丫的。 它哞的叫了一声,牛脑袋使劲一甩,就将紧抓着绳子另一头的三个打手甩飞了出去,然后又继续甩脑袋,甩得绳子胡乱飞舞,啪啪啪的打在打手们身后。 打手们瞬间鬼哭狼嚎,怎么都抓不住绳子,纷纷四处逃散,散开后就拿着刀准备去砍野牛王。 野牛王甩了半天都不见绳子从它脑袋上下来,气得牛眼冒火光,一停下来,就有一把刀冲它的脑袋砍来。 砰! 刀还未砍中它的牛脑袋,拿刀的那人就被一块石头砸中了手,惨叫着松开手,手中的刀飞落而下,砍断了牛脑袋上的绳子,落到了牛脚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0节 野牛王的牛眼瞬间亮了,好东西呀!居然能把俺老牛头上的东西弄下来。 它用脑袋把面前的打手撞飞,兴奋的踹了下刀柄。 咻! 刀飞了出去,将一个打手捅了个透心凉。 那打手临死前看了眼自己胸口上的刀,难以置信的睁大眼。 牛居然会使刀? 第43章 哎呀!不小心砸偏了 看到野牛王用刀弄死了一个人,金毓等人也是目瞪口呆。 这牛依旧是最牛的。 看到刀跑了,野牛王就去追刀。 打手们以为它是要逃跑,纷纷追上去拦住它,就连徐护卫和另外一个骑在马上的护卫也都骑马跑了过来,挡在了野牛王面前。 被拦住去路的野牛王冲着徐护卫的马儿撞过去,马儿吓得抬起前蹄,牛儿丝毫不怕,任由马儿的前蹄落在它的脑袋上,它用力一顶,直接把徐护卫和马儿撞了个人仰马翻。 然后又去撞另一匹马,同样撞了个人仰马翻后,又去收拾那些打手,场面瞬间那叫一个人飞牛叫。 拉着大轱辘车的棕色大马被野牛王的彪悍给吓傻了,要不是有金毓等人稳着它,它都要撒蹄子跑了。 打手们手上有刀,生怕他们伤着了野牛王,梁元暗中捡了石头,对着拿刀的打手就砸了过去,将打手手上的刀砸落。 这时徐护卫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拔出腰间的刀就要去砍野牛王,金毓见了,眼儿一亮,也试着捡了一块石头砸过去。 哎呀!砸歪了,砸中了徐护卫的脑袋。 力气还有点大,把徐护卫砸了个头破血流,晕死了过去。 金父齐齐看向金毓。 金毓无辜耸肩:“我不是故意的,我原本是想砸他手里的刀的。” 心里却是呵呵冷笑:老娘就是故意的,老娘看他不顺眼,就是故意砸他脑袋的。 本瘦妞从小经常打架,挣了钱之后,闲暇之余还需过一阵子的骑马射箭,用石头砸刀哪里会失手,我就是故意的,故意的。 野牛王的战斗力非一般牛能及,大虫都得靠边站,何况是徐护卫这些人呢! 不到一刻钟,徐护卫等人全倒在了地上,野牛王却玩上瘾了,见打手们全倒在地上不让它撞,它就用蹄子去踢它们,踢得打手们口吐鲜血,使出吃奶的力气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躲避牛蹄。 俺老牛踢,俺老牛再踢,俺老牛继续踢。 “快叫你们家牛住手啊!”有打手满脸惊恐气虚微弱的向金毓等人求助。 见也差不多了,梁元对金毓点了点头,金毓这才冲野牛王喊了声:“壮壮,别打了,再打你的草就要被马儿吃光了!” 众人:“……” 野牛王:“……哞?”啥⊙?⊙?死马敢抢俺老牛的草。 它收回蹄子,一个急转身,朝着草地跑去,压根就没看见马。 找不到马,不管了,吃草。 棕色大马:“……”还好我不在那边。 梁元让金毓等人继续躲好,自己上前去抓了个还没晕死过去的打手审问,得知是张首富让他们来的,梁元脸色沉了沉。 他知道张首富这个人,此人做生意很有头脑,但却是个自私自利又残暴的败类,上辈子张东伟在战乱开始时逃到了京城,搭上了四皇子这个贵人,与四皇子一起对抗太子逼宫造反,被他带兵去抄了家,砍了脑袋。 如今,张东伟让人来抓野牛王,应该是要用野牛王去讨好四皇子,因为四皇子此人有圈养野兽的喜好。 这次没有抓到野牛王,张东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梁元压低声音对打手道:“回去告诉张首富,我乃朱德才,此牛是四皇子指定要的,他若敢再来抢夺,去了京城就别想安生。” 朱德才是专门为四皇子四处找寻各种野兽的得力手下,张东伟是知道的此人的。 那打手闻言吓得连连点头:“小人知道了,小人回去一定如实告诉老爷。” 梁元这才放开他:“滚!” 打手连忙去叫上所有还醒着的弟兄们,扶起徐护卫和那些还剩一口气的人连滚带爬的狼狈离开。 隔着一些距离,金毓等人没能听清楚梁元对打手说了些什么,见那些人都走了,他们连忙从马车后面走出来,跑到梁元这边,看到那满地的鲜血,心里怕得要命。 壮壮又一次大发神威了,实在太威武霸气了! 梁元对他们说:“已经没事了。” 金父拍着胸口:“没事就好,你刚才跟那些人说了些什么?” 梁元道:“我问他们的主子是谁,为什么要抓野牛王,他们说他们的主子是阳城张首富,要抓野牛王送给一位贵人,我骗他们说我是那位贵人的手下,让他们回去告诉张首富,野牛王是贵人要的,不准再来抢夺,否则后果很严重。” 金父等人盯得一脸懵,金母有些担心:“那个张首富会上当吗?要是他不相信你的话又来抓壮壮怎么办?” 首富呀!那可是超级有钱人呀!比地主还富有呢! 地主老爷他们都惹不起,更别说首富了。 金毓替梁元接了话:“能怎么办?逃呗!趁着人还没来,我们继续赶路,走得远远的,他们不就找不到我们了。” 她心里清楚,梁元会这么说,那肯定是知道那个贵人是谁的,他的话肯定能唬住张首富,只要张首富不是个脑抽筋的,就不会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金母等人闻言点头:“惹不起,躲得起,天下之大,他张首富再厉害也找不到我们的,不管怎样,我们是绝对不会把壮壮交出去的。走走走,我们赶紧离开。” “小毓,你赶紧把壮壮和雪团叫回来。” “好咧!”金毓乖巧的答应着,冲着野牛王那边大喊了一声:“壮壮,你吃饱了没?吃饱了就赶紧过来喝水了。” “雪团,赶紧回来喝水了!” 喝水? 野牛王只听懂了这两个字,吞下一口草就欢快的跑了过来,弄得四肢蹄上都是泥,一过来就围着金毓甩尾巴转圈圈。 “哞!”甜人,水儿在哪? 金毓从梁元手上接过水袋,让野牛王张开嘴,把水袋里的水倒进它嘴里的同时,从空间里放了些灵泉水出来。 多喝点,一路上还得靠你拉车呢! 喂了水,金毓又亲手把大轱辘车套在野牛王身上,笑眯眯的摸着它的牛角:“辛苦你了!” 野牛王扭头看着大轱辘车,好想一头撞飞,但是看到金毓笑眯眯的看着它,它就心软了,不撞了。 撞了甜人会生气的。 依旧是金毓一家和丁达金兰坐牛车,其余的人坐马车,金毓刚在驾位上坐好,雪团就从树林中窜了出来,跳到了她的身上。 “啾啾!”它嘴里咬着一根人参,白白的爪子上都是泥土。 第44章 金毓来癸(gui)水了 “哇!雪团宝贝儿,你又找到人参了!”金毓惊喜的看着人参,将雪团抱了起来,亲了它的头一下:“你可真是寻宝狐呀!在这种地方也能找到人参,厉害!” 这个小家伙的鼻子很灵,在羊驼山的时候,总能找到许多值钱的东西,除了早前卖的那些药材,她的空间还有很多宝贝呢! 各种名贵药材堆在小木屋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白狐找的。 “雪团又找到人参了!厉害呀!它可真是个宝呀!”金母等人已经见怪不怪,对着雪团使劲的夸赞几句后,就笑不拢嘴的让金毓快把人参收好,别让人瞧见了,然后将水囊递给金毓,让她喂雪团喝水。 雪团是金毓的白狐,它找到的东西就是金毓的,这个是大家一致决定的,谁也不能抢。 金毓将人参收了,假意放进腰间挂着的口袋里,实际悄悄丢进了空间。 她将雪团抱进怀里,抚摸它的脑袋,喂它喝水:“辛苦你了,来,多喝点水。” 等雪团喝了水,她又帮它清洗爪子。 牛车很快行驶了起来,梁元赶着棕色大马跟在牛车后面。本来应该是他们走前面的,可棕色大马怕极了野牛王,死活都不愿意走前面,弄得众人哭笑不得。 坐着牛车马车赶路虽然颠簸,但还是比用双腿走路轻松了很多,路上还能看到河流,用水也不是问题,不用再从手机里买水,省钱的同时还能天天洗漱,保持干干净净的面貌,浑身清清爽爽的,不会再一身酸臭味。 快到十月了,南方这边的气温在逐渐下降,坐在车厢里闲着无事,金毓等人就买了布和棉花,做点软和的被子和换洗衣物。 按照梁元所说的,这里距离百兽山至少还有四个月的路程,因为有野牛王的关系,为了不再引人注目,他们都会避开城镇在野外休息,所以得提前把御寒的东西准备好。 黄昏之时,金毓等人途经一条河流,便停下来休息,做晚饭吃,野牛和白狐一得到释放就跑进黑夜中去撒野了,作为野兽,它们是不会规规矩矩的跟金毓一直待在一块儿休息的。 与此同时,徐护卫等人终于回到了张府。 出门的时候,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所以能很快追上金毓等人,回来的时候,却都是一身伤,两匹马也瘸了腿,所以用了很长时间才进城,而且还是爬着进城的,进城后找人帮助,才活着回到了张府。 看到徐护卫等人的凄惨样,张首富先是惊了下,随后震怒无比,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徐护卫忙捂着脑袋交代了事情经过,那个被梁元审问的打手也赶紧传达了梁元的话。 一听徐护卫说那头野牛凶狠无比,比猛虎还厉害,张首富激动无比,可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就听打手说,跟野牛在一起的那些人是四皇子的人,其中一人名叫朱德才。 朱德才他熟呀! 他可是四皇子的得力干将呀! 四皇子圈养的那些野兽都是朱德才四处去找来的,他要想把野牛献给四皇子,还得通过朱德才呢! “怎么会是四皇子的人呢?”张首富头疼的坐在椅子上:“野牛在他手里,我还怎么夺?” 夺了就是跟四皇子抢东西,他不要命了! 可惜了那头野牛啊! “你确定那人真的是朱德才?”张首富不甘心的问。 打手:“小的不认识那人,是那人自己说他是朱德才的。” 张首富认真思考半响:“那人长何模样?” “个子很高,身形精瘦,面容俊俏......” 听了打手的话,张首富回想了下朱德才的样子,发现与打手所说的很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1节 难不成真是朱德才? 不行,他得亲自去瞧瞧,若真是朱大人,他可以想办法跟着朱大人一起上京城,这样会更安全。 “那些人往哪个方向走了?” “往东南方向。” 张首富没有任何犹豫,命人将东西都收拾妥当,明早去追“朱德才”。 翌日卯时三刻(日出)。 因为睡得早,金毓等人也起得早,煮了面吃之后,他们又继续赶路。 走官道需要交钱,还得出示证明进行登记,被官府随时掌握行踪。 金毓和梁元都不想行踪暴露出去,只想带着家人去百兽山,于是他们二人与家人们商量一番,选择走普通道路,不走官道, 反正普通道路也能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行,只是来往的人会很杂而已。 百兽山在东南最南边,是赤云国最穷苦的地方,很少会有人往那个方向走。 路上有人看到金毓等人的牛车,一个个都很震惊,下意识的往两边撒开给他们让路。 拉车的牛太大太吓人了! 赶车的居然还是个瘦瘦的小姑娘,真是稀奇呀! 看到这些路人的反应,金毓笑了笑,也不怎么在意,只是用心的稳着野牛王,让它不要跑离道路。 忽然,肚子一个抽痛,身下有什么流了出来,金毓面色一变,立马让牛儿停下。 后面的梁元见前面的牛车停下了,也赶紧停下来。 他跳下车走过来问:“怎么停下了?” 金母等人也从车厢里走出来,一脸疑惑,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呢,金毓就扯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我内急。” 她说着拉住金母的手:“娘,你陪我去方便一下。” 金母跟她下了牛车。 金毓尽量控制自己,不用手去遮挡后面,对梁元等人笑了笑:“你们不用管我和娘,在车上等我们就行了,那边就有个小林子可以方便,我们不会走远的。” 然后摸了摸牛脑袋:“你好好待在这里,不要跟着我,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哞!”总用水威胁俺老牛,就不能换点花样? 金毓拉着金母就去了小树林,神色有些慌张,跟以往有些不一样。 梁元见了眸光动了动,见四周除了他们,还有四五个赶路的路人,便跟金父等人说了一声,走过去挡在小树林的进口处。 与此同时,在一个岔路口旁,张首富看着留在地上的车轮子印一脸疑惑。 他问旁边的路人:“你真的确定带着野牛的那伙人是往这个方向去了?” 路人使劲点头:“确定,确定,小的亲眼看见的,那牛长得威武,让小的印象很深,小的不会记错的。” 张首富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身后的管家曹正平走过来,一脸凝重:“老爷,不对劲呀!野牛是要送给那位贵人的,得往京城走才对,可这条不是去京城的路,是去江城的,那可是逍遥王的封地。” 第45章 我和金毓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 张首富神色很难看:“逍遥王?难不成那人不是朱德才?可他为何要骗我?” 他越想越不明白,脑子里有些乱。 曹正平出主意道:“老爷,别急,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容小人先带几个人快马加鞭顺着这条路去暗中看一看,那人到底是不是朱大人,小人见过朱大人两次,不会认错人的。” 曹正平虽是管家身份,但才三十的年纪,当过土匪杀过人,是个极其胆大冷血的人物。 张首富对他有救命之恩,他的妻儿又被张首富拿捏在手中,需要靠张首富才能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所以曹正平对张首富很忠心,而张首富对曹征平也很重用。 “行,你去,若那人不是朱德才,你就去找孟飞豹,把人处理了,将野牛王带回来。” “是。”曹正平应了声,叫上两个人,快马加鞭的往东南方向而去。 进了小树林,金毓就寻了棵有大树遮挡的位置,解开腰带。 “娘,我好像来癸水了,你给我点钱,我要买点月事带。”家里的钱都是爹娘收着,买东西时暂存在手机里的余钱已经用完了,如今手机里只剩下她和梁元的那九千多块钱,家人们并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她不方便使用,也懒得找借口说谎,只得找娘要钱。 “啥,来癸水了?”金母睁大眼,弯下腰就要看金毓那里,被金毓一脸慌张的拦住。 “娘,你别看,我害羞。” 金母拉着她的裤腰带:“害什么羞,你是我奶大的,哪儿我没看过,再说了我们都是女子,怕什么,我得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来了癸水,毕竟是第一次,你没经验,指不定会弄错。” 不管金母怎么说,金毓就是不让她看,得了银钱后,就买了一包卫生巾。 还好,内裤只弄脏了一点点。 野外就是麻烦,换裤子不方便,四角裤子也不好弄,得抽空做两条三角的才行,还有内衣,也得自个做两个,肚兜穿着跟没穿似的,很不舒服。 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金毓还是很不习惯穿肚兜,可有些东西,她现在又不能直接当着金母等人的面做出来。 收拾妥当后,金毓才走到金母身边:“娘,我弄好了。” 金母转过身来上下打量她两眼,还走到她身后仔细看了看:“裤子没脏,脏了也看不出来,颜色深。” 她拉住金毓的手:“娘总算可以放心了,之前你不来癸水,娘一直提心吊胆。有不舒服的地方就告诉娘。” 金毓小脸白白的:“肚子有点点痛。” 她在现代来月事的时候肚子一点都不会痛,但现在却有点痛,这种痛感令她很陌生。 “痛?”一听金毓说痛,金母就一脸心疼:“娘刚来癸水的时候也痛过几次,这玩意儿确实很麻烦,但没办法,咱们女人都得经历这些的,你且忍着一些,等找到地方休息的时候,娘给你熬点红糖姜水。” 手机里有红糖卖,车上的背篓里有在山里挖的野姜。 金母想到了什么,又压低声音说道:“你记住了,癸水是污秽之物,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否则会引来别人的嘲笑和歧视,就算是你大姑和妹妹也不能说,虽然是一家人,但该忌讳的还是得忌讳。” 金毓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知道了,娘。” 这个朝代是个父权社会,对女性有着很深的压迫与歧视,明明月经是生理问题,却被人们视为不洁之物,不能与外人道也,男子要避而远之,月经还被称为骑马,民间有“骑马拜堂,家破人亡”这个说法,若女子在成亲时来癸水,会给婆家带来不幸和厄运...... 这些封建思想,令金毓实在反感,可又没办法与金母等人说道,毕竟他们再怎么开明,也是这个朝代的人,有些思想是根深蒂固了的,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且慢慢来吧! 金毓跟着金母出了小树林,见她们出来了,梁元这才装作无事的回了马车上。 金毓看了他的背影一眼,上了牛车后,金兰就凑到她耳边说:“你们进入小树林后,梁元就一直外面守着。” “是吗?”金母闻言对梁元更为满意了:“这孩子真是让我越来越刮目相看了,以前真没看出来,他是这样细心的一个人。” 她看着金毓问:“你对梁元真没有想法?” 金毓道:“他对我都没有想法,我为什么要对他有想法,他亲口对我说的,他很嫌弃我,说我又瘦又丑。” 金母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脑袋:“笨,这男人嘴上说着嫌弃,实际心里是喜欢的,要不然梁元怎会在林外守着,比说为了你娘我,他是为了你这个丫头。” 金父也凑过来:“虽然爹很不想承认,但是梁元是真的很优秀,你和他定有娃娃亲,又一起逃荒这么久,你当真没想过要嫁给他吗?” 金毓想也不想就说:“没想过。” 想过她也不会告诉他们,说了他们还不得抽风,去找梁元呀! 坚决不说。 而且她的心理年龄已经三十五岁,梁元才十八岁,盯上他不就是老牛吃......等等,梁元是重生的,那他上辈子活到了多少岁? 金毓很好奇。 见金毓回答得这么果断,金父等人一脸失望,也不再追着她聊这个话题。 牛车和马车继续往前行驶,这次丁风和丁流跟着梁元一起坐在外面,一边跟着梁元学驾车的同时,一边与他闲聊。 “梁元,你有没有发现,我大表妹的小脸上长点肉了,慢慢变好看了。”丁风笑着说。 梁元点头:“发现了。” 丁风:“大表妹长得白白净净的,再胖点肯定会是个小美人,等我们安定下来后,应该会有很多男子来上门提亲。” 梁元拿着马鞭的手一顿。 丁流见此笑了下:“虽说你和大表妹定有娃娃亲,但你不喜欢她那样的,她也不喜欢你这样的,你们两个有缘无分,哎!” 梁元看了他和丁风一眼:“你们两个不用拐弯抹角,有话直说。” 丁风一拍腿,指着他:“爽快,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我们知道以前大表妹去你家闹过,要跟你解除婚约,你对此一直很生气,现在你可还生气?” 梁元摇头:“不生气。” 现在的金毓已经不是以前的金毓,他早已经不生气了,不然也不会跟金家和丁家人一起逃难这么久,虽说他需要金毓的特殊能力,但若是金毓还是原先那个人,他宁可带着爹和妹妹远离金毓一家人去百兽山,也不会跟他们一起走。 丁风二人对视一眼,丁流又问:“那你以后还会解除婚约吗?” 梁元沉默了半会儿才道:“不会。但若是金毓还要解除婚约,我会同意。” 丁风点点头:“我明白了!” 丁流:“我也明白了!” 梁元斜睨了他们一眼:“你们明白了什么?麻烦你们不要胡思乱想,也不要跟金毓胡说八道,我们的事儿我们自己解决,由不得你们来掺和。” 丁风二人摇头:“不说,不说,肯定不说,你们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 一直在偷听的梁宏和丁潇丁洒也掀开车帘探出头来道:“我们也不说。” 梁元:“......” 第46章 晕倒在路边的少年 梁元懒得再跟他们废话,直接把马鞭丢给了丁风和丁流:“你们来赶车,坐车太闲了,没事瞎操心我的事情,给你们找事做,看你们还闲不闲。” 丁风和丁流:“......” 于是乎,接下来的路程,都是这两兄弟来赶车,但他们二人以前从未学过赶车,只跟着梁元学过短短一天半,赶车技术超级差的,不该挥鞭的时候去挥鞭,痛得马儿差点把马车带进山沟沟里。 半个时辰后,前面的路越来越烂,到处坑坑洼洼的,坐在车里的人摇晃得厉害,左摇右摆,好似在坐着跳舞。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2节 金毓坐在驾位上颠得屁股老疼了,总觉得一不小心下面就会弄脏裤子,好几次忍不住伸手去摸。 还好,还好,没漏出来。 手机里的卫生巾虽然没有牌子标签,但是质量杠杠的。 就是这肚子怎么越来越痛了? 正痛得难受的时候,金毓抬眼望去,竟看到前面不到三十米的地方,躺着一个人。 “爹,娘,有人?” 她让野牛王停了下来,跟金母等人说了一声。 金母等人闻言掀开车帘探出头来,看到了前面不远处的人,金母最为胆大,先一步跳下马车走过去查看。 金毓见此也跟着跳下车走在金母后面,梁元也停下马车,下车走了过来。 白狐灵巧的跟在金毓身边,等快要靠近那个人的时候,就先金毓和金母一步跳到那人身上,用爪子拍他的脸。 那人没反应。 白狐立刻看向金毓:“啾啾!” 甜人,这人是个死的,不用管他,让蠢牛拉着车直接碾过去就可以了。 金毓没有听懂白狐的话,听懂了也不会理会。 躺在地上的人是个模样十一二岁的少年,他身上的衣服虽然沾了泥土,看着很脏,但料子却是珍贵的绸缎,脸上脏兮兮的,腿上有刀伤,伤口周围的血已经干了,身后有一条长长的血迹,想来在这里已经昏迷了一些时间。 金毓皱了皱眉,这个少年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看样子,像是在被人追杀。 金母正准备伸手去探少年的鼻息,梁元快步跑了过来,拦住她:“我来。” 他看着地上的人,神色有些复杂,好似看到了多年不见的亲人。 梁元弯身扶起少年,探了他的鼻息,又把了把脉:“他没死,只是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见梁元居然会把脉,金母感到很稀奇,但并没有多问。 金父和丁达走了过来,看到少年,金父皱紧眉头:“这还是个孩子呀!我们救还是不救?” 他指着少年右腿上的伤口说:“这孩子受的是刀伤,穿着又精贵,咱们救了他会不会引来麻烦?” 金母把他拉开:“引来什么麻烦?怕麻烦就见死不救吗?羊驼山都闯过了还这么怕事,人已经遇上了,不把人救了你心里过意的去吗?” 金父一咬牙:“那就救吧!” 说着就让梁元赶紧把人抱到马车上,丁达让丁潇和丁洒去坐牛车,自己留在马车这边帮着梁元等人照顾少年。 梁元让丁风和丁洒赶车,自己则在车厢里为少年治伤。 少年伤在大腿,血淋淋的伤口又长又深,梁元给他撕掉一条裤腿治伤,手法很是熟稔。 负责在一旁递药和纱布的梁宏和丁达都看入神了。 梁宏心底很不是滋味,他儿子包扎伤口的手法比以前好了很多,所以他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吃了多少苦?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 还有在山里挖药的时候,儿子对那些药材也极为熟悉,说是把宋神医所教的都记住了,但他却是不信的,他儿子的记忆能力虽好,却也没好到过耳不忘的地步。 梁宏看了看自己的断腿,心里愧疚万分,他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别再去多想。 “宏哥,这么严重的刀伤梁元都能治,手法比镇上的大夫还厉害利索,他是跟谁学的?”丁达夸赞道。 在山里的时候,他们虽然也有受伤,但那伤口和刀伤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比刀伤要简单,这个少年腿上的刀伤如此恐怖,换做他们是肯定弄不好的,但梁元却处理得很好,娴熟得好似一位经验老到的老大夫。 梁宏眼珠子一动道:“我儿子有一位同窗,家里是开医馆的,他跟着同窗去过几次医馆,见过同窗的父亲用特殊的手法给人包扎伤口,就自己记住了,回来自己琢磨,后来他学会了打猎,每次进山都会弄得一身伤,那伤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包扎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就熟能生巧了。” 他说得简单,丁达却听出了其中的艰辛:“你家梁元是个好样的。” 给少年清洗干净伤口,梁元接过梁宏递过来的药,拆开纸包装将药粉洒在少年的伤口上。 “啊!”少年被痛醒了,浑身冷汗往外冒。 梁元用一只手将他按住:“别动,我在给你上药。” 少年疼得身子发抖,声音沙哑:“你......你是谁?” 梁元声音不见起伏:“我们是你的救命恩人。” 他从丁达手里接过纱布包扎,少年又痛得惨叫起来。 “啊!” 见少年如此痛苦,梁宏于心不忍,随手拿了一块布塞进他的嘴里:“忍着点,别咬着了自己的舌头。” 丁达给他抹汗:“我们不是坏人,你不用害怕,看到你重伤昏迷在路边,我们就把好心把你救了。” 少年被破布堵住嘴说不出话来,只能忍着痛睁大眼看着他们,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太痛了! 这位大哥,你就不能轻点呀! 实在受不住那疼痛,少年白眼一翻,晕死过去。 梁元就跟没看见似的,继续帮少年包扎伤口,弄好之后就强灌了他一口灵泉水,甘甜的水一入口,昏迷中的少年犹如在沙漠里找到了绿洲,下意识的将水喝了。 金毓等人赶了许久的路,快天黑了也不见身后有人追来,路上也没看到什么人,见前面不远处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个小山坡可以遮掩,大家都累了,便停下来休息。 第47章 有黑衣人追上来了 等大家都下了车,金毓再帮野牛王和大马疾风解下大轱辘车,让它们自个儿去吃草。 疾风一点也不想跟在野牛王身边,它怕死了这头牛的凶狠。 野牛王乐滋滋的走在前面,一回头看到大马没有跟上来,牛眼立马瞪过去。 “哞!”丑马,赶紧跟上来,甜人让俺老牛看着你,以防你乱跑不知道吗? 疾风一看到它瞪眼,就想到了它昨天撞马的样子,马脸一怂,乖乖的跟了过去。 野牛王这才满意了,甩着尾巴往前走,带着疾风去找草地吃草,走着走着就停了一下,拉了一坨粑粑,然后继续走,继续拉。 臭味飘到了金毓等人这边,金父抬眼往野牛王那边看了一眼:“壮壮又拉了,太浪费了,这要是搁以前有地种的时候,咱就得拿铲子和袋子跟在它后面铲粪。” 金毓:“......”是哦,牛粪是纯天然有机肥料。 深秋夜里风微凉。 大伙儿搭了个石灶煮面疙瘩吃,香味飘到了马车里,将正在里面休息的少年给馋醒了。 他睁开眼看到自己睡在马车里,身下垫着软垫,身上盖着粗布被褥,旁边摆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车外有欢声笑语传来。 少年撑着坐起身,掀开车窗帘看向外面,看到梁元等人围坐在火灶边吃着东西有说有笑的,他俊眉微蹙:“是这些人救了我吗?” “咕噜噜!”肚子唱起了空城计。 “好饿!”少年皱紧眉头,想了想,冲外面的人喊了一声:“救命恩人们,我饿了,可不可以请你们给我一点吃的?” 金毓等人听到声音扭头看去,见少年醒了,都笑了起来。 “小公子,你可算醒来了,再不醒来,东西都要吃完了。” 见梁元要起身,金母让他继续吃东西,自己拿了个木碗和一双筷子,舀了一碗面疙瘩给少年送过去。 “饿了吧,来,吃点东西。”金母笑着把面疙瘩递过去。 少年接过来很有礼貌的感谢:“多谢大哥哥。” 金母黑了脸:“叫啥大哥哥,叫婶子。” 少年:“啊?” 金毓走了过来:“小公子,她是我娘,是女子哦。” 少年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扯了扯嘴角,连忙赔礼道歉。 看在他小小年纪如此知礼的份上,金母摆手道:“算了,婶子不怪你,怪就怪我长得太男子汉了!” 金毓挽着她的手:“娘是最好的。” 少年端着碗道:“我保证以后肯定不会再看错的。” 金母:“嗯嗯,别说了,你快吃点东西吧。” “唉。”少年应了声就开始吃面疙瘩,面疙瘩里有少许的油和野菜,味道十分纯正,只是一口下去,就令少年赞不绝口。 “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面疙瘩。” “好吃,你就多吃点。”金毓笑着说。 少年使劲点头,又继续吃面疙瘩,吃出了滋遛滋遛的声音。 一碗面疙瘩连带汤汁一起吃完,少年这才舒坦了,把碗还给金毓二人后,就对她们拱手说:“在下姓成名千龙,多谢你们今日相救。” 正跟着金父等人走过来的梁元闻言挑了挑眉,臭小子可真懒,名字倒过来就成假名了? 金父问成千龙:“成小公子,你为何会受如此重的伤?家住什么地方?可否告知我们,我们也好送你回家。” “在下家住江城,在......”成千龙斟酌再三,还是决定如实相告:“恩人们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在下不能让你们送我回家,在下是被人追杀才会晕倒在路上的,那些人可能随时会追上来,在下不能连累你们,你们还是别管我了,早早离开这里吧!” “哞!” 远处的草地上就响起了野牛王的叫声,紧接着是马儿的嘶鸣和各种嘈杂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 “是壮壮的声音,赶紧去看看。” “小毓,你不能去。” “我不去你们谁能管得了壮壮。”金毓对大家说道:“我和梁元过去看看就可以了,你们留在这里。” 她说着从牛车里拿出一把砍柴刀,梁元取出弓箭背在身上,也拿起一把砍柴刀。 “情况紧急,咱们就别多说了,我和梁元先过去了。”金毓说着便和梁元快速朝着野牛王那边跑去,那个方向是他们来时路过的一片视野宽阔的草地,两人的速度很快,眨眼身影就没入了黑夜里。 金父等人都急得不行,可又不能乱了阵脚,毕竟他们这里还有孩子,便急忙从车里把趁手的武器拿在手上,警惕的看着四周。 看着看着,丁达就想到了什么,对金父等人说:“你们发现没有,方才小毓跑步的速度好快,比当初被壮壮追的时候还快?” 金父等人:“......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很快,比我们跑得还快。”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3节 金毓不仅觉得自己跑得快,还觉得自己能随时飞起来,脚步轻快得不得了,一跃就能跨过一块大石头,看得梁元一脸震惊。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草地这边,这里距离刚才他们休息的地方有五百米左右。 此刻,有十几个黑衣人正在攻击野牛王。 “哪里来的疯牛,滚开!”有人气急败坏的破骂。 “哞!”野牛王暴怒,冲着骂它的这人撞过去。 它和蠢马在这里吃了草,正准备回甜人那边,刚走到大路上,忽然不知从哪冒出来这么一群丑人,眼瞎似的撞在它身上,还怪它乱跑瞎撞人,要砍死它。 叔可忍,牛不可忍! “这该死的疯牛!” “娘的,它速度好快!” “先把它宰了,再去找人!” 看到有两个黑衣人挥刀砍向野牛王,梁元取下弓箭双箭齐发。 咻!咻! “啊!”两个黑衣人被射中心口毙命。 “什么人?”其余黑衣人大惊。 梁元懒得与之废话,直接三箭齐发,又射死了三个黑衣人。 金毓紧跟在他身边,被他的绝技惊到了。 梁元上辈子肯定是个驰骋沙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大将军! 又死了三个人,黑衣人怒得不行,想还手却没有机会,因为野牛王又发疯了,横冲直撞的,撞得他们阵脚大乱,干架的姿势还没有摆起来呢,就被撞飞了出去。 “哞!”野牛王越撞越兴奋,牛蹄子跑得贼快,一会儿一个急刹,一会儿一个急转弯,俨然把这里当做了它的战场。 “哞!!!” 黑夜里,有一群人正骑马护着一辆马车而来,忽的,为首的一人听见了奇怪的声音,连忙转身去跟马车里的人汇报:“启禀太子殿下,前面有动静,有可能是逍遥王殿下。” “那还等什么,加快速度去救人。”马车里传来少年气急的声音:“臭小子,让他别乱跑偏不听,现在好了,遭到刺杀了吧,活该!他最好给本宫活得好好的,否则本宫就鞭尸。” 第48章 龙千羽,龙千辰 草地这边,眼看弟兄们还未找到要刺杀的目标就死伤惨重,为首的黑衣人不知从哪掏出一个飞镖,冲着野牛王射了过去。 “噗!”射到了野牛王的屁股上。 “哞!”它痛得大叫一声,就在原地蹦跶起来,不再继续撞人。 余下的黑衣人见了,挥刀而上。 梁元继续射箭,那为首的黑衣人总算找到了他的位置,又是一枚飞镖射出。 梁元侧身躲开,手上的箭也已经射完,他直接拿着砍柴刀加入战局。 看到野牛王的情况不对,疾风那匹马站在不远处怕得要死,金毓也跟着梁元冲了过去。 她将前世所学过的武术发挥到极致,虽然都是三脚猫的功夫,但因为她的体力、速度、灵活度在灵泉的滋养下都有所增长,所以这会儿展现出的能力竟比前世厉害很多。 黑衣人还剩八人,他们原本想把野牛王往死里整,却被加入战局的梁元和金毓打乱了阵脚。 梁元刀影如风,每一招都快准狠,直接朝着黑衣人的脑袋砍去,只是一瞬间,便有两个黑衣人人头落地。 锵! 金毓用砍柴刀挡住一个黑衣人的刀,再一脚将人踹开,来到了野牛王身边。 野牛王屁股中招,痛得它狂躁不安,谁都无法靠近。 “壮壮!”金毓喊了一声。 原本狂躁得双眼猩红的野牛王在听见她的声音的一瞬间,竟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它扭过头来看到了金毓,牛眼里闪动着委屈的泪光。 “哞!”它冲着金毓叫了一声,然后转过身用屁股对着金毓。 甜人,俺老牛屁屁疼,你快帮帮俺! 飞镖是银色的,扎在黑黑的牛屁股上,特别的醒目,光是看着,金毓就觉得很疼。 “你忍着点,不许踹我,我帮你把飞镖取下来。”她金毓一边安抚野牛王,一边小心翼翼的靠近,伸手猛的将飞镖拔出。 “哞!”野牛王发出惨叫声,痛得尾巴瞬间僵直,然后噗的一声。 拉屎了! 金毓:“……”幸好我是站在牛屁股侧边,幸好我的手收的快,不然就抓粪了! “哞!”野牛王这会儿终于舒坦了,正准备用脑袋去拱金毓,就看到余下的三个黑衣人要逃,瞬间牛眼喷火,冲着那几人撞了过去。 “啊!”刚才用飞镖射它的黑衣人被撞得飞上了天。 有队伍快速而来,才刚接近草地这里,黑衣人就从天而降,落到了队伍面前。 为首那人的马儿被惊了下,前腿高高抬起,再落下。 地上的黑衣人刚吐了一口血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又被马儿踩得大吐血,气若游丝的趴在地上,一副随时都会死过去的模样。 “有刺客,护驾!”队伍停了下来,众人瞬间呈合围之势,护着中间的马车。 忽的,他们看到有两个黑衣人正在分散逃走,当即飞出几人,去将那两个黑衣人活捉,打断手脚,卸了下巴丢到地上。 随即,又有几个人冲着金毓二人这边跑来,看到有人过来了,野牛王一个转身,回到了金毓身边,看着那些人的目光透着凶狠。 那几个人很快就来到了金毓二人跟前,一眼就看到了野牛王,惊讶的同时警惕万分,见金毓和梁元穿着布衣,拿着砍柴刀,背着弓箭,像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眼底闪过狐疑,扫了眼地上的黑衣人尸体,问道:“你们是何人?这些黑衣人是你们杀的?” 看到这几人穿着统一的玄色衣服,梁元瞬间认出了他们的身份,他将金毓拉到身后护着,对着这些人抱拳道:“我们是路过此地的百姓,因为在路上救了一个小公子,引来了这些黑衣人,他们本想取我们的性命,可运气不好,招惹到了山里的野兽,被野兽虐杀。” 几个玄衣人闻言,还未来得及说什么,右方不远处有着急的大喊声传来。 “住手!不许伤害他们,他们是本公子的救命恩人!”成千龙在金父等人的搀扶下,吃力的朝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大喊。 “梁元,小毓!”金父等人也跟着大喊。 听到成千龙的声音,被队伍护在中间的马车里,有一个穿着青色衣袍的少年走了出来,将手中折扇啪的一声合上,他咬牙切齿的说:“臭小子!总算找到你了!” 话落,他跳下马车,带着一群人走过去。 见金父等人过来了,梁元和金毓忙朝他们跑过去,那几个玄衣人也跑了过去,在看到成千龙的一瞬间,几人立马单膝跪拜:“属下等参见七公子!” “都起来吧!”成千龙关心的看着金毓二人:“两位恩人,你们没事吧?” 金毓摇头:“没事,你们怎么过来了?” 金母说道:“我们实在放心不下你们,所以过来看看。” 金父等人眸光一转,借着月光看到不远处躺着好些尸体,脸色瞬间变了变,大人们蒙住了孩子们的眼睛,让他们站在自己身后。 成千龙的目光只在金毓等人身上,没有注意到他们身后有一头大野牛:“是我连累了两位恩人,你们放心,这几个穿玄色衣服的都是我的人,有他们在,我们就安全了!” “安全?”一道冷哼大声传来:“有你这个惹事精在,哪都不安全。” 丝!二哥也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成千龙瞬间背脊一凉,撒腿就想跑,奈何大腿受了伤,怎么都挪不动脚。 金毓抬眼看去,黑夜里,借着月光看去,有一群人举着火把,提着灯笼朝这边跑了过来,待近了后才看清,为首的是个身形颀长的少年,他面容俊朗如月,周身气质不凡,眉宇之间与成千龙有五分相似。 龙千羽领着人跑过来,先是神色冷然的扫了成千龙一眼,见他腿上虽然受了伤,但好在人没死,这才对梁元等人拱手,正准备说些什么,还未开口,成千龙就夸张的哇了一声,抓住他的手臂哭喊:“二哥,你可算来了,你七弟我差点就没命了呀!呜呜~” 他指了指梁元等人:“幸好有这些恩人相救,要不然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说着他放开龙千羽,对梁元等人介绍道:“恩人们,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哥成千羽,我在家排行老七,你们可以叫我七公子,我二哥排行老二,你们可以叫他二公子。” 龙千羽:“……”成千羽? 第49章 这屁,有毒 看到自家蠢弟弟这个样子,龙千羽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龙千辰,好样的,你又跟别人介绍自己叫成千龙了! 每次在外都取这么个烂假名,就不能换个好听的吗? 他抬手扶额,蠢弟弟十二岁了还这么脑残,该怎么教导? 好想把他打废,但又舍不得。 龙千羽心底冷哼一声,并没有马上找龙千辰算账,而是将目光移到金毓等人身上。 见眼前的十几人有大有小,有女有残,身后跟着一头大野牛和棕色大马,在看到他和身后的那群侍卫时,会露出谨小慎微的怯弱表情,看着像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民,但又和普通的平民有点不一样。 毕竟普通的百姓可不会有这么大的野牛和马匹。 龙千羽不摆一点架子,对金毓等人拱手道谢:“多谢各位救了我七弟,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七弟有些调皮,喜爱独自一人出来游玩,最近世道乱,才会引来一些人的惦记。” 龙千羽指着那些黑衣人尸体道:“这些黑衣人是冲着我七弟身上的钱财来的,抢了钱财后还想杀人,险些连累了你们,实在过意不去。” “没事,没事。”看到这个穿着贵气,长相和气质都不凡的公子说话如此客气有礼,金父等人都有些紧张,纷纷摆手说没事儿。 他们都是普通农民,以往看到城里人,说话都不敢大声的,那些城里人看到他们,也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各种瞧不起,说话夹枪带棒趾高气昂的,一点都没把他们当人看。 眼前的这位贵公子,是他们见过的最贵气的人,还带着这么多的护卫,身份应该不一般,但他却对他们客客气气的,怪让人不适应的。 龙千羽说话很和气,不管这些人是什么身份,他们救了他七弟不假,该报答的就得报答。 看到这样的龙千羽,梁元眼睑低垂,努力压制着心底的复杂情绪。 上辈子,龙千羽也是用这样亲和的态度对他的,他随时都能对人微笑,用最有礼的方式去善待每一个人,他是赤云国最谦谦有礼的正人君子,却也是野心最大猜忌心最重的帝王。 “梁兄弟,金姑娘,竟是你们?”这时候,身后队伍里,走出来了两个人,他们看到金毓等人,面上露出了惊喜之色。 金毓等人看去,竟发现这俩人是在羊驼山里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宋神医和李信。 金父等人顿觉惊喜,纷纷开口。 “宋神医,李信,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好巧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4节 “咦?宋神医,你们怎么受伤了?” 金毓皱了皱眉头。 宋神医和李信身上都有伤,还很严重的样子,宋神医的头和左手都绑着绷带,李信则瘸着一条腿,右手绑着绷带挂在脖子上。 上次分开的时候,宋神医虽然有伤,但没有这么严重,而李信则是没受伤的,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看样子,这两人在与他们分开后,吃了不少苦头。 看到宋神医二人这幅样子,梁元神色淡然冷静,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没什么,都是小伤,上次与你们分别后,遇上了一些流寇。”宋神医和李信面露喜色的走上前来,龙千羽和龙千辰行了一礼,道:“二公子,七公子,这些人就是上次在羊驼山救过宋某一命的恩人。” 龙千羽脸上露出意外之色:“竟是他们?” 宋神医为了寻药帮他解毒,孤身一人去了羊驼山,遇难之时被人所救,这事儿宋神医在归来后与他说过。 当时情况特殊,有人盯上了宋神医,所以宋神医无法将恩人们带来,只给了他们一些防身之物。 带着那么一点防身之物,这群人居然真的从羊驼山走了出来,真是人不可貌相。 龙千羽心底感到不可思议,面上却没有表露半分,他对着金毓等人拱手,又是一番感谢。 宋神医二人看了金毓等人身后的牛和马一眼,然后与他们道:“自上次分别,宋某心中一直在担心,日夜都在期盼你们平安,如今在这里看到了你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梁元压住了心底的异样,笑着对宋神医说:“我们是运气好,一开始有宋神医给的药,才能化险为夷,后来越往深处走越发艰难,我们险些丧入野兽之口,幸而有这头野牛相助。” 他说着指了指身后的野牛王,金毓正在抚摸野牛王的头让它冷静,梁元道:“我们侥幸帮了这头牛,它便把恩情记在了心上,在我们陷入危险时,多次帮助我们,有它在,我们一家人齐心协力,才能排除万难走出羊驼山。” 金父等人附和的点点头:“对对对,这野牛看着凶,实际上还是很温和的,我们遇上它是走了大运了。” “竟是这样啊!”宋神医顿觉惊叹,他看着大野牛:“这头牛也太神奇了!” 有个玄衣人道:“方才我们看到它撞飞了一个黑衣人,厉害呀!” 龙千辰这才注意到了野牛王的存在,他睁大双眼,使劲的盯着野牛王看:“这牛长得真巨大,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牛。” 他说着就想走过去仔细瞧瞧野牛王,一动就扯到了腿上的伤口,痛得倒吸冷气,哇哇大叫:“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七公子这是扯到伤口了?快让宋某看看。”宋神医走过去道。 龙千羽见龙千辰神色痛苦,心疼的同时又很气愤,伸手按住他让他别动,等宋神医给他查看伤口。 凑近看到龙千辰腿上伤口的包扎方式很精妙,宋神医愣了下,而后他见绷带里有血浸出,情况不太好,连忙给龙千羽说了声。 龙千羽用扇子敲了下龙千辰的脑袋,弯身将他背起,对金毓等人说了声,就背着龙千辰去了马车那边,宋神医和李信忙跟了上去。 见龙千羽等人忙着要给龙千辰治伤,金毓等人便不再继续待在此处,毕竟这里都是死人。 梁元去把箭矢从黑衣人身上取下来,本想捡两把刀给金毓放着防身,可黑衣人用的刀上面都有特殊图案,他只得作罢,取了箭矢就同金毓等人一起回了平地那边。 到了地方,金毓和梁元从火堆里拿了根火棍照明,帮野牛王检查屁屁。 野牛王周身的皮毛是黑色的,加上又是在黑夜里,方才没有火光照明看不清它伤口上的情况,如今仔细一看,才发现它的伤口有毒,流出的血是黑色的。 “挨千刀的呀!居然给牛下毒,那些人活该去见阎王。”金父等人相当愤怒。 牛是很重要的劳动力,年老无用之前,伤牛杀牛都是犯法的,虽然壮壮是野牛,但也是牛呀!比家牛还能干的牛牛,岂能容人伤害! “这是什么毒?”金毓边安抚这野牛王边问梁元。 梁元摇头:“不知道,但可以用宋神医给的解毒药试试。” 宋神医给的药,他们在山里并没有用完,解毒药还剩一点点。 梁元让金毓看着野牛王,他去把药找出来,用灵泉水帮野牛王清洗干净伤口,再上药。 “啾啾!”白狐不知从哪跑了出来,见野牛王躺在地上,梁元蹲在它屁股边不知道在干啥,白狐好奇的走过去,伸直了脖子去看野牛王的屁屁。 忽然。 “噗!” 野牛王放了个臭屁,梁元迅速躲开,白狐被喷了一脸,鼻子一吸,狐毛瞬间根根炸开,晕倒在地。 这屁,有毒! 金毓等人:“……” 第50章 梁元精忠报国一辈子却被诬陷为逆臣贼子 众人很同情白狐,没事你跑到牛屁股后面干嘛,还用鼻子去闻,屁来了也不知道躲,被臭晕也是自找的。 等白狐身上的臭味散开了,金毓才把它抱去马车里放着,然后又回来查看野牛王的情况。 还好,毒解了! 大家都放了心,去火堆边坐下,金父说:“刚才那些人的身份看着不简单,我们救了七公子,他们会不会给我们一点点好处?” 金兰撇了他一眼:“成天就想着好处,你救人就是为了图回报吗?” 金父耸肩:“那他们要是非要报答我们呢?他们要是硬塞银子给我们,我们收不收?或者他们让我们跟他们走,帮我们找可以长居的地方,我们同意还是不同意?” 金兰等人沉默了下来,虽说金毓得了佛祖的托梦,让他们一定要去百兽山,可他们心里终究还是想赶紧安定下来。 以前是没有贵人相助,想找个地方住下来不容易,如今遇上了贵人,他们不把握好这次机会,以后就可能再难遇到了。 看到金父等人又开始犹豫要不要去百兽山了,金毓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有选择权,不一定非得听她和梁元的,毕竟按照梁元所说的,百兽山那里很穷苦,比他们以前住的大坪村还穷,她和梁元能接受那个地方,但金父等人就不一定了。 不过她是不会把希望和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别人能帮他们一时,却帮不了一辈子,要想过好生活还是得自己努力奋斗。 这个赤云国不是灾荒就是战乱,梁元说了,七八年之内,赤云国都不会太平下来,遭殃的永远是老百姓,宋神医等人再怎么记恩也不可能会护他们这些普通百姓一辈子。 “不管宋神医他们会不会带上我们,我都不会跟他们走的。”梁宏这个时候忽然开了口,他看着金父等人眼神坚定:“我们梁家三个人还是想遵从佛祖的指引去百兽山。” 他儿子说了,百兽山那边有个日月部落,这个部落里有好几万人,说是部落,其实是一个独立的小国,不受诸国约束,那里虽然穷苦,但好在没有战争,是个和平的地方。 他儿子说那里好,那肯定就是个好地方,他信他儿子。 听到梁宏这么说,金父等人都愣了下,金毓则看了眼梁元,心想难不成已经将自己的事儿全部告诉他爹了? 见金父等人还想说什么,金毓插嘴道:“咱们就先别讨论这些了,说再多都没用,得先看看宋神医他们是什么态度,我们对他们不了解,茫然的跟着他们走真的好吗?” 金兰点头:“小毓说得对,咱们不能冲动,这样吧,一会儿我们问问宋神医他们,看看他们知不知道百兽山,若是知道,就从他们这里先把百兽山的情况弄清楚再做决定。” 金父等人都不反对。 趁着宋神医等人还未过来,金毓冲梁元悄悄使了个眼色,梁元正在与梁宏说话,见她冲自己眨眼,眼儿跟抽筋似的,他愣了下后就找了个借口起身,见他起身了,金毓也赶紧起身,跟在他身后。 金父等人扭头看了他们两人的背影,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多说。 来到马车后面,金毓压低声音问梁元:“你是不是认识七公子他们?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你清楚吗?” 似乎早就猜到金毓会问他这些,梁元早有心理准备,当下也没有隐瞒,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 “我的确认识他们,七公子告诉我们的名字是假的,他的真名是龙千辰,并非成千龙。” 金毓柳眉轻蹙:“龙?这不是皇族姓氏吗?难不成七公子是......” 梁元点头:“你猜的没错,龙千辰是皇族中人,他乃逍遥王,是当今圣上最小的儿子,也是太子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见梁元停了下来,金毓让他继续说。 见她没有丝毫的震惊,对皇族也不感到惶恐,反而跟听故事似的听得很认真,满眼都是兴趣,梁元笑了下继续说:“成千羽的真名乃龙千羽,是当今太子,我们救了逍遥王,是立了大功,你和你爹娘他们若想跟着太子,太子肯定会带上你们,并给你们安排好去处。” 金毓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我是疯了才会跟皇族扯上关系,自古皇家多无情,规矩也多的不行,真要遇上什么事儿,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梁元闻言心情愉悦,越发觉得金毓有趣:“你倒是想得通透,你们那儿的人个个都跟你一样吗?” 金毓:“也不是全部都一样,也有极个别脑残的。” 她饶有兴趣的看着梁元:“你上辈子跟龙千羽是什么关系?” 梁元很乐于跟金毓互相分享秘密,他道:“上辈子你们都死了,我也差点饿死了,是龙千羽救了我,他帮了我很多,所以我便一直忠心他,接受他安排的各种训练,为他平战乱,助他登上高位。他和我以兄弟相称,给了许多别人做梦都想要的权势与富贵,让我当上了大将军。” 金毓双手环胸:“那是因为你有本事,有价值,能帮得了他,他才会对你好的。” 梁元闻言,看着她的目光有些亮:“你说的没错,他是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却也是个最冷血野心最大的君王。” 当今圣上有七个皇子,龙千羽排行第二,与逍遥王一样,都是皇后所生,战乱四起的那几年,除了逍遥王之外的其余皇子都参与了谋反,四处派人暗杀龙千羽与逍遥王,还制造了宫变,陷害龙千羽说他弑父,龙千羽在反抗之时与这些人杀红了眼,而梁元也跟着龙千羽杀红了眼,后来大皇子等人全部落败,各地诸侯也都战败,龙千羽一个没留,将他们全部斩杀,就连参与宫变的后宫嫔妃们,也被他命人全部斩杀殆尽。 那时候,赤云国各地血流成河,尸骨堆积如山。 赤云国安定下来后,用了五六年时间才得以恢复一些生息,百姓们才缓过来,登上皇位的龙千羽又要打仗,一开始是让梁元攻打曼国,后来是其他国家。曼国曾在赤云国危难之时趁火打劫,杀害了赤云国无数百姓,并血洗了两座城池,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该灭。可其他国家却跟曼国不一样,这些国家之中有几个都是没有伤害过赤云国的,龙千羽居然也想让他去攻打。 说什么他是天命之子,他要一统天下,唯有在他的带领下,天下才会真正太平。 梁元不赞同龙千羽主动挑起战争,他受够了战乱,不忍再看到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宁愿去镇守边疆也不愿主动去攻打他国,这样恰恰与龙千羽的观点截然对立。 龙千羽开始猜忌梁元,认为他功高震主。 君臣对立,只有臣死没有君亡。 龙千羽假装答应梁元,同意不再挑起战争,让他去镇守边疆,却在背地里暗中培养新的势力和大将,待时机成熟之时,他将梁元召回,与他叙兄弟情,骗他喝下毒酒,给他安了个谋反之罪。 第51章 金毓的脖子太细,一折就断 谋反? 想到上辈子的种种事儿,梁元觉得痛心万分。 一开始跟着龙千羽,他是为了报答恩情,后来上战场,他是为了护百姓安康,想让赤云国不再受战乱之苦。 他一心精忠报国,可后来却成了逆臣贼子。 那时中毒之后的他并没有马上死去,只是变成了残废,被关进了天牢。 众大臣都信了龙千羽,百姓们也信了龙千羽,都认为他是逆贼,该斩。 只有一个人信他是无辜的,那个人便是龙千辰。 龙千辰崇拜他,日夜想拜他为师,跟他上战场,护赤云国平安,可龙千羽不让。 他在边疆镇守六年,与龙千辰六年未见,原以为龙千辰对他的感情已淡,却不想,在他深受牢狱之灾时,龙千辰会来护他,龙千辰安排了很多人来救他,为他向天下人辩解,不惜与他亲哥龙千羽站在敌对面,骂龙千羽是昏君,与龙千羽动手,最终为了保护他,替他挡了龙千羽给的致命一剑,死在他怀里。 临死之前,满身是血的龙千辰还喊他师父。 龙千辰死后,他也被龙千羽亲手毒死于天牢中。 龙千羽再混蛋,却也是个疼弟弟的,无论龙千辰做了什么,龙千羽都不会伤他。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5节 龙千辰会死是意外。 若是没有为他挡剑,龙千辰就不会死。 所以,这辈子,他要远离龙千辰,远离皇族,不再上战场,天下再乱又如何,他宁负天下也不想天下再负他。 只是有点奇怪,前世龙千羽在成韵府遭到刺杀后,就回了京城,并没有来南方,这辈子怎么会来这里? 还有龙千辰,他又怎么会在这个地方遭到刺杀?前世这个时候,龙千辰应当是在京城才对。 梁元看了眼龙千羽等人所在的方向,他心中是恨龙千羽的,也想杀了他了事,但是不行,如今的他没有上辈子的实力和权势,杀不了龙千羽不说,还会连累家人们。 听了梁元所说的这些,金毓越发心疼这个男人了,她伸手拉住了梁元的手:“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 梁元摇头:“没事,说出来之后我反而更轻松了。替我保守秘密,别说出去,我爹虽然已经知道了我是重生的,但有些事情我并没有与他细说。” 金毓笑得眼儿弯弯:“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梁元捂住她的嘴:“不用发誓,我信你。”不信她就不会告诉她这些了。 感受到他手心上传来的温度,金毓耳尖红了起来,她将他的手拿下来,鼓起勇气问了句:“你上辈子活到了多少岁?” 梁元如此优秀,还救了她好几次,她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梁元看着自己的手心,上面沾了点金毓的口水,他眸光暗了暗道:“三十八。” 金毓闻言笑了:“我三十五,你比我大三岁,还好相差不大。” 梁元闻言捕捉到了重点,他直直的盯着金毓看:“还好是什么意思?” 金毓被他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也只是不好意思而已,她向来直接胆大,该说的还是会说:“没什么,就是我对你很喜欢,但我又觉得自己年纪大,怕你以为我老牛吃嫩草,所以就问问你多大,要是你比我大,或者跟我差不多大,那我追你也就不是老牛吃嫩草了。” 梁元嘴角一抽:“你说话一直都这么直接吗?” 金毓眨巴着眼:“对呀!你不也是很直接吗?” 梁元笑着说:“我只是对你直接。” 金毓:“那巧了,我也只对你直接,怎么的,咱们这是互相看对眼了?” 梁元伸手捏她的脸颊:“你还是太瘦了,捏起来一点肉感都没有。” 金毓懂了:“你喜欢胖一点的女孩对不对?” 她用双手比划一下:“比如胸大的,屁股大的,前凸后翘,惨了,我一样都不沾边,我就是根硌人的大骨头。” 她哭丧着脸:“完蛋,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梁元黑了脸:“你当娃娃亲是死的呀!不喜欢我还不是要娶。” 金毓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你不喜欢我?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不逼你娶我了。” 她转身就走。 “回来。”梁元抓住她的后衣领把她跟小鸡似的拎了回来:“还想再退婚吗?做梦!” “放我下来,勒到我的脖子了!”金毓用脚往后踹他。 梁元吓得忙将她放开,紧张的检查她的脖子:“勒到了哪儿了?” 一摸上金毓的脖子,他才发现,太细了,一折就会断,吓得他如同触电般把手收回来,生怕一不小心弄断金毓的脖子。 见他这样,金毓正要说什么,就发现龙千羽那边的队伍动了,正朝着这边缓缓过来。 梁元立马带着金毓回了队伍里。 看到他们俩人回来了,金父等人立刻将目光落到他们身上,来回上下打量,看得金毓莫名其妙:“你们看什么?” 金母笑着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小毓这会儿比刚才好看了不少。” 金毓:“......”想八卦就直说,我不会害羞的,我和梁元才只说了不到一刻钟的悄悄话,就变好看了?行,那以后我就和梁元多说点悄悄话。 龙千羽等人没一会儿就到了平地这里,金父等人纷纷起身看去。 龙千辰的伤已经重新上药包扎,此刻人已经睡了过去,龙千羽下了马车,同李信、宋神医二人带着五个玄衣卫走过来。 宋神医问金毓等人将要去何处,得知他们要盲目的一直往南方走,便道:“既然你们没有地方可去,那么就跟我们一起走吧!你们救了七公子,是我们大恩人,我们怎能任由你们四处流浪。你们放心,我们会给你们安排一个好地方居住的。” “跟你们走,去哪?”金父问。 宋神医捋着胡子:“去京城。” 金父吸了一口气:“京城?”那可是天子脚下呀! 是赤云国最繁华的尊贵之地。 虽然心里很向往这个地方,但金父等人并没有满口答应下来,他们互相对视一眼,还是压住了心底的冲动。 丁达问:“宋神医,你可知道百兽山?” 宋神医有些意外:“知道,怎么了?” 金父等人闻言一喜,终于找到一个知道百兽山的人了。 第52章 不跟贵人去京城 丁达又问:“那您可知百兽山是个什么样的地方?那里是不是有个叫做日月的部落?我们听一个商人说过这个地方,对此地很好奇。” “原来是听商人说的呀!”宋神医道:“百兽山后面的确有一个名为日月的部落,这个部落不受诸国管辖,盛产海鲜,各国的许多商人都会向这个部落收购海鲜,再转手卖出去。” 盛产海鲜?还有商人去那里收购?这可了不得啊! 金父等人闻言一喜,忙追问宋神医日月部落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宋神医曾在百兽山附近寻过药,也曾和一位来赤云国做买卖的日月人打过交道,对日月部落还是有所了解的,当下就跟金父等人说了那里的情况。 得知日月部落虽然海鲜很多,但那里的人却都不会种地,也不会盖房子,住的都是普通的木棚时,金父等人的脸色都变了。 娘咧! 这不是野人吗? 他们赶紧走到一边,背对着龙千羽等人小声议论起来。 看到他们这样子,龙千羽顿觉有趣,一般百姓在逃难中若遇贵人相助,肯定会千恩万谢毫不犹豫的跟贵人走,然这一群人却没有,还反倒对百兽山和日月部落好奇,这样的平民他是第一次见到。 金父等人凑在一起,对日月部落议论纷纷,直说那个地方太穷了。 金父:“不止穷,还得坐船才能去,要通过一个什么鬼雾,娘呀!光是听着就很吓人,这让我们怎么去?” 丁达:“要不,我们不去百兽山了,跟贵人们走?” 梁宏摇头:“你们不去,我们一家是要去的,这是佛祖的指引,我宁信佛祖也不信贵人。” 一听到佛祖二字,金父等人立马犹豫了。 金毓趁机道:“爹,娘,容我说一句,佛祖之所以指引我们去百兽山,是因为那里没有战争,没有天灾,穷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懒,咱们都不是懒人,只要没有战乱和天灾,走到哪里我们都能活。日月部落的人不会种地,但我们会呀!他们不会盖房,我们也会呀!他们不会的我们都会,那还怕什么?指不定我们还可以带领日月人致富,成为他们最尊敬的人呢!别忘了,我们可是有法器的。” 梁元也道:“京城是好,可那里贵人多,遍地都是官,一不小心就会惹来麻烦,人头落地,宋神医他们护不了我们一辈子。” 金毓又说:“你们想想七公子为什么会受伤,再想想刚才的那些黑衣人,若是再来一批黑衣人,贵人们能保护我们吗?他们肯定会先保护他们自己。” 她不是吓唬人,而是说真的,以龙千羽等人的身份,肯定还会再引来刺客,看看宋神医和李信,他们身上的伤多半就是被刺客伤的,什么流寇,她是一点都不相信的。 梁宏看了金父一眼:“跟着贵人走,小毓手里的法器就不能随便用了,那里面的美食你还没有全吃过呢!” 金父闻言脸色瞬间变了,其余人也变了脸色,尤其是金虎这几个到大不小的孩子,一副快哭了的痛苦表情。 金虎拉了拉金母的衣袖:“娘,我想吃美食。” 金娇问:“京城有巧克力,面包,蛋糕这些吗?” 金毓皱眉:“应该没有。” 不是应该,而是肯定没有。 金娇立马果断说:“那我不去京城了。” 他们有法器,可以买到连京城里都没有的神奇美食,还去什么京城,不如找一个没人敢跟他们抢夺法器的地方生活,一边赚钱,一边买好多好吃的。 梁月附和:“不屈!” 金虎:“坚决不去。” 丁家四兄弟:“嗯,不去。” 金兰看着丁流:“你可想好了,你是童生,若是去了百兽山,可就无法参加科举了。” 丁流苦笑:“如今这世道,留下来也无法参加科举。” 他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梁元一眼,很快就收回了目光。 梁元注意到了,什么也没说。 金毓的这个二表哥,一直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他应当是发现了什么。 二儿子都这么说了,金兰和丁达也不再犹豫,也决定不去京城了。 见此,金父和金母也不说啥了,一致决定继续朝百兽山而去。 做好了决定,大家就一起回头,走过去告诉了宋神医等人。 不跟他们去京城了。 生怕说错话得罪人,金父等人把最厉害的梁元推出去,让他跟宋神医等人说明原因。 梁元只好无奈的对宋神医等人道:“二公子,宋神医,实不相瞒,我们还在老家之时,就一直对南方很向往,想来南方四处走走,见识这里的风土人情。如今借着天灾,我们好不容易历经苦难来了这里,就不打算轻易离开了,想等玩够了之后,再在南方找个合适的地方住下来。” 不管龙千羽等人信不信,反正他就是这么个借口,看信不信。 “玩?你们有银子吗?”龙千羽啪的一声将折扇打开,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一群穷苦平民,居然想在南方游山玩水? 梁元低垂眼眸避开的他的目光,压制着想把龙千羽宰了的冲动:“我们在山里时,找到了一点人参和灵芝,在阳城换了一点银两。” 以龙千羽的性子,区区人参灵芝,他是不会抢的,也不会抢野牛王,最多只会好奇而已。 “原来有银子傍身呀!”龙千羽笑了起来:“你们是本公子见过的最有趣的农家人,本公子再给你们一次机会,真的不愿去京城吗?” 金毓等人齐齐摇头。 龙千羽又笑了一声,将折扇合上,什么也不再多说,抬手让人取来一个小木盒:“不去就不去吧,本公子不为难恩人们,你们救了我七弟,恩情是肯定要报答的,这些金元宝你们收下吧!”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6节 金毓等人没有伸手去接,只是露出惊讶的表情。 金父的神色可激动了,金,金元宝? 他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金元宝呢! 收啊! 必须收下呀! 若不是有金母拉着,金父都要扑过去了。 见金毓等人只是面上激动,并没有伸手接过木盒,龙千羽笑得温和:“你们若是不收,本公子心里会过意不去寝食难安的。” 梁元立马接过小木盒:“那我们就收下了,多谢二公子。” 他迫不及待的打开木盒,看到里面的金元宝后双眼发亮,一副贪财鬼的模样:“好多金子呀!” 金毓闻言也围了上来,发出惊喜的声音。 金父等人也赶紧过来,喜滋滋的看着木盒里的金元宝:“这些金子长得可真好看。” 第53章 家家都成了百万富翁 看到梁元等人皆一副财迷的模样,龙千羽皱了皱眉,眼底浮出几分嫌弃,这群人不愿跟他去京城是为了金子吗? 宁愿要钱也不去京城? 是了,穷苦人家最喜欢的不就是钱财吗? 夜已经很深,龙千羽不打算在此地休息,便不再与金毓等人纠缠,金子送了出去,就当是还了恩情,他转身带着宋神医几人离开。 临走之前,宋神医拿了很多自己制作的药给金毓等人,他很想帮助恩人们,但恩人们不愿跟他们走,他也没办法,只能将身上能防身的药品都给恩人们。 给了药,宋神医又取出纸笔画了一张去百兽山的简易路线图给金毓等人,标注了他们接下来会经过哪些城,走哪条路能更快到达百兽山,最后叮嘱道:“图纸虽然画给你们了,但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去百兽山,南方边境有曼人作乱,你们往那边走肯定会遇上曼人的,最好快点找一个安定的地方住下来,实在找不到地方,你们可以去江城,宋某有一个徒弟在江城开了个仁福医馆,他名为秦安,你们只需拿出上次宋某给你们的牌子,告诉他,你们是我宋某的救命恩人,他自会帮你们的。” 说完这些,宋神医才转身跟着龙千羽离开。 直到龙千羽的大队伍走远了,金毓等人才将金元宝收起,让梁元先放着。 梁元道:“黑衣人的尸体还在那里,他们是冲着七公子来的,七公子已走,避免后面有追兵过来把怒气撒在我们身上,我们不能在此久留。” 金毓点头:“对,得赶紧离开。” 金父等人点头,连忙去给疾风和野牛王套上大轱辘车,坐车离开此地。 他们刚走,就有一人从黑夜中走出来,先是看了他们离去的方向一眼,再转身离开。 此人身轻如燕,快速奔跑着追上了龙千羽的队伍。 “殿下,他们往南方去了。” 龙千羽帮沉睡中的龙千辰将额前的头发扒开:“让人继续跟着。” “遵命!”此人很快离开。 借着灯笼的光,龙千羽看着龙千辰说:“七弟,你说,玄远大师算出的两位福星会不会就在救了你的这群人之中?” 玄远大师乃赤云国第一大师,有神算子之称,两个月前,他找玄远大师算了一卦,算出赤云国今年将会发生前所未有的天灾人祸,想要化解此难,必须找到两位‘福星’,有他们相助,赤云国才能恢复太平,并且会比以前更加繁荣昌盛。 于是,他便冒险离京来寻人。 而七弟也得知了此事,瞒着他悄悄离京,行踪暴露被大皇子的人所知,遭到了暗杀。 他目光微动,勾出一抹志在必得的笑容:“不管在不在,二哥都得查清楚,这群人如此有趣,不查清楚二哥不放心。” “等找到了福星,二哥就灭了那些欺负过你的人。” 曹正平带着两个人顺着东南方向寻了许久,直到夜深人静也没有看到带着野牛的那些人,正打算找个地方休息的时候,竟看到黑夜里,有一群队伍朝这边而来。 那群队伍拿着火把和灯笼照明,步伐整齐有秩序,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曹正平当即叫大家下马,带着马儿躲进了路边的林子里。 直到队伍走远了,他们才牵着马车走出来,望着队伍消失的方向,曹正平皱紧了眉头:“方才的队伍不是玄衣卫吗?” 他听朱德才说过,玄衣卫是太子的人。 如此说来,太子有可能在方才的队伍里。 太子是从江城出来的? 太子是逍遥王的亲哥哥,二人关系最好,带着野牛的那些人若是和逍遥王有关系,应该会跟太子一起走才对,可太子的队伍里,根本就没有野牛。 曹正平思索半响,叫人上马,继续朝着前面去寻人。 许久之后,来到了草地这边,看到地上的黑衣人尸体,曹正平神色沉了沉。 他下马去查看了黑衣人的尸体,发现有些黑衣人的死相很奇怪,撕开一具尸体的衣服,发现此尸体的胸口有个印子,像是被牛踩出来的脚印。 曹正平眸光沉了沉,半会儿后,他带着人离开此地继续往前。 …… 赶夜路的时候,金毓等人是互相替换着休息的,野牛王虽然受了伤,但精力依旧很好,不需要赶它,它就会找方向自己走。 天很快亮了。 路上一直很安全,没有什么追兵追来。 金毓等人松了口气,找了个地方歇息吃东西,再将金元宝分了。 木盒里六个金元宝和十五张一百两的银票,一个金元宝是十两,六个便是六十两。 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六十两便是六百两白银。 加上十五张一百两的银票,共计两千一百两银子。 比他们卖药材赚的还多。 金父等人被惊喜到了,不停的喊发了发了发了。 银票和金元宝三家人平分,各家管各家的银子,丢了是自家的事。 得了金元宝,金父就想往裤头里塞,被金母拦住,抢了过来:“不能把所有的钱都放在你一个人身上,得分开放,免得一弄丢就全部都丢了。” 这么多钱,他们省吃省用几十年都挣不来。 她让金父把之前卖药材分得的银子,还有在山里时用剩下的银子铜板全拿出来,统计一下总金额,重新进行分配。 金娇和金虎虽然还是孩子,但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有暗袋,这暗袋是金毓缝的,是藏钱的好地方,于是金母分了点银子给这两个小的放着。 金娇十两银子,金虎二十两银子。 金毓看着柔弱,但金母心里明白,自家女儿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强,藏的手机连他们都找不到,藏钱的本事肯定比他们厉害,所以她除了把两个金元宝都给了金毓,还另外给了三百两银票,剩下的钱,她和金父一人分一半。 金父看着金元宝,半天都舍不得移开目光,叮嘱再三:“小毓,你一定要放好了呀!不能弄丢了,这都是咱们家的命呀!” 眼前这个要不是他闺女,他立马就把金元宝抢回来。 金毓连连点头:“爹,你放心,我肯定会藏的好好的,谁也别想找到。” 放进空间里的东西,除了她,谁都找不到。 她心中暗自算了一笔账。 现在各家手里都有一千三百多两银子,也就是一百三十多万块钱,家家都从穷光蛋变成了百万富翁。 第54章 再次卖药材,买袖珍弩防身 百万富翁说着好听,但这钱根本不够用,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吃的用的都得花钱买,而且之后还会遇上什么事情连梁元都无法提前预判,因为这一世的情况与他上辈子所经历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因为梁元的重生,因为她的出现,因为家人们避开了死亡,所有的人和事儿都完全不一样了! 避免以后遇上要花大钱的特殊情况,她必须要再多赚点钱才行。 她空间里的药材已经很多了,至少能换三千多两银子,得找机会和梁元一起去城里卖掉大部分,留少部分他们自己用。 卖了钱之后,还得买点物资,比如弓箭。 可惜了,手机里的桃园购物页面不是万能的,很多东西都买不了,兵器,新鲜水果,衣裤鞋子等等现代的很多东西都没有。 见金毓一家把银钱分开放,丁家也把银钱分开来放。 梁家这边,梁宏只在身上放了十两银子,其余的全交给梁元保管,梁月是傻子,存不住钱,所以一分都没有给她。 梁元把钱收好,回头找了机会背着家里人把钱给了金毓请她帮忙保管,自己身上只留了十两银子。 “弄丢了我可不负责。”金毓无语的看着他,这人把她当钱庄了。 梁元笑了笑:“弄丢了算我的,绝不会找你麻烦。” 金毓有特殊的能力,银钱放在她这里比放在他身上更安全。 金毓知道他的心思,见他都这么说了,也不再多说什么,大方的把钱收了丢空间里,然后给梁元说了卖药材买东西的事情。 梁元压着声音在她耳边道:“今天下午,我们会经过江城,到时候我们找个由头进城,不让他们跟着。” “嗯嗯,好的。” 野牛王和疾风还在吃草,大伙儿见此便不急着赶路,坐在一旁休息。 谁也没有发现,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曹正平三人正躲在一块石头后面,看着他们这边。 曹正平几人看了眼野牛王,然后目光在梁元等人身上打量,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朱德才,最后目光落到梁元的身上,发现此人的身形竟和朱德才的差不多。 “老爷被骗了,此人不是朱德才。”曹正平一拳砸在石头上。 这时,梁元察觉到了什么,转头看向山坡这边,曹正平几人吓了一跳,急忙蹲下身子躲在石头后面。 曹正平咬牙道:“我们差点被发现了,此人直觉极为敏锐,只怕不是一般人。” 他沉思了几息才道:“老爷说过,若这些人里没有朱德才,就找孟飞豹杀了他们。王三,你回去回禀老爷,刘力,你跟我去找孟飞豹。” “是。” 三人很快离开,找到藏在林子里的马匹,就开始分头行动。 他们却不知,在他们走后,有一人从树后走了出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7节 此人是龙千羽派来跟踪金毓等人的,名为高林。 高林看了眼曹正平三人离去的方向,将这三人的样子记在心里,很快就收回目光,朝着金毓等人那边走去。 …… 等野牛王和疾风休息够了,也吃饱了,喝点灵泉水恢复了精神,金毓等人才给它们套上大轱辘车继续赶路。 走了没多久,赶车的梁元就察觉到了身后有人跟随,他没有打草惊蛇,继续不动声色的赶着马车。 申时三刻(15点45分)。 金毓等人来到了江城附近,城外有一条路可以走,他们不需要进城就能继续前进,但梁元却忽然说要进城卖人参。 梁元道:“这次卖人参我和金毓进城就可以了,你们在城外等着我们。壮壮和疾风拉车许久累极了,喝了水吃了草之后只想休息,你们不用担心金毓不在壮壮会瞎折腾,它没那个精力。” 金父不解:“可为什么是你和小毓一起去?” 梁元不紧不慢的解释:“人参是雪团找来给金毓的,这是她的东西,卖的时候她在场是最好的,不用担心卖少了她会生气。” 金毓点头:“对,我的东西我得自己去卖。” “那梁元……” 金毓接话道:“梁元跟着去是保护我的,我们之中他是最强的。” 最终,金父等人还是同意梁元二人的安排,不过却有条件,卖了药材之后,得帮丁风、丁潇、金虎三人各配一套弓箭,他们三人想学射箭,钱各家付各家的。 金毓答应了。 雪团很想跟着金毓,但金毓不同意,生怕金毓生气不给水喝,它只得留下来陪金父等人在城外两百米外的草地那里看着野牛王和疾风吃草。 进城要每人交三文钱,因为时间不多,金毓二人得在天黑关城门之前出来,交钱的时候金毓二人问了守城的官兵,了解到了城中有哪些药铺和医馆,一进去就租了辆牛车,直奔最大的药铺而去。 坐着牛车能省很多时间,在这家最大药铺卖了一部分药材后,他们就换个地方继续卖,卖药材的同时,顺便买点常用的成品药。 药铺走完了,二人就去医馆,来到仁福医馆的时候,金毓二人并没有拿出宋神医给的牌子给他徒弟看,而是卖了药材就离开。 一圈下来,一个半时辰过去了,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两人卖了三千四百五十两银子, “去铁铺把弓箭买了就能回去了。”看着空间里的银票和银子,金毓笑容灿烂。 见她如此开心,梁元眸光柔和,道:“我们不去铁铺,去黑市。现在是特殊时期,江城里的铁铺不卖东西给外来人,只卖给本城的百姓,且还需要登记。” 金毓皱了皱眉,越发觉得古代真麻烦,好多东西都不能自由的买,对铁的管控,相当严格。 她跟着梁元很快来到黑市,找到一家兵器铺,这家铺子很大,里面兵器齐全,质量也极好,但价格却比外面贵好几倍。 铁匠铺卖八百文一套的弓箭,这里卖三两银子,而且还不能讨价还价,一讨价,老板就加价,不买就滚,相当的拽。 尽管很贵,老板也没有待客之道,但来买东西的人却很多,都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才来这里的,铺子里的生意十分好。 梁元有弓箭,但箭矢只有七支,得再买十支囤着,花了一两银子,梁宏虽然腿脚不便,但他曾是猎户,是个射箭高手,以防万一,梁元给他买了一套弓箭,加上帮丁风、丁潇、金虎各买一套弓箭,共花了十三两银子。 而后金毓见黑铺里有袖珍弩,做工巧妙极为方便,很适合女子用,十两银子一把,配有十支箭,她买了六把,她自己用一把,其余的分给金娇、金父、金母、金兰、梁月。 黑铺老板见她买的多,大发善心送了她一把价值二十文钱的小匕首。 金毓收下了。 离开黑铺,把牛车还了,回到城门口的时候,官兵们正在关城门,金毓二人急忙大喊:“别关城门,还有人要出去。” 守城官兵见他们这么晚了还要出城,关门的动作停了下来,正打算问些什么的时候,城外传来动静,扭头一看,竟看见一头野牛飞奔而来。 第55章 孟飞豹,孟飞云,豹云寨 “哪来的牛?”四个守城兵被吓得面色大变,想要把门关上,将牛堵在外面,可牛儿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还未来得及关门,牛就跑到了眼前。 “快躲开!”四人顾不上关门了,连忙闪躲。 刚闪开,野牛就猛的冲进城门,欢喜的朝着金毓奔去。 “你给我站住。”见它还不刹住脚,金毓吓得大喊。 野牛王太兴奋了,吃饱休息好之后,左等右等都等不到甜人回来,它急得身上都要长跳蚤了,就自个凭着感觉跑出来队伍,刚来到城门口,就听见了甜人的声音,它就控制不住兴奋飞奔过来了。 “咻!”野牛王在金毓的面前来了个完美的急刹。 吓得那四个守城兵抽出刀扑过来:“孽畜,受死!” “住手!”金毓大喊:“兵大哥,别动刀子,它是我的牛!” 四个守城兵动作一顿:“啥?你的牛?” 金毓忙点头,走上前将野牛王挡在身后:“对对对,它是我的牛,它很乖的,不会伤人的。你看,我扯它的尾巴它都不生气。” 看到金毓把牛尾巴扯到手里把玩,守城兵们目瞪口呆,顿觉惊奇。 “这么大的野牛,你一个小女子是怎么降服它的?” 金毓解释:“小女子侥幸救过它一命,它就认小女子为主了。” 四个守城兵还想多问,梁元背着一个大背篓走了过来:“四位兵大哥,天色已晚,我们不打扰你们关城门了,这就离开。” “对哦,关城门的时间快过去了,赶紧先把门关上。”守城兵们这才回神,他们还得回家吃晚饭呢! “对了,你们两个怎么会在晚上出城?”进城的人太多了,守城兵们已经记不住金毓二人是何时进的城,进城干什么了。 梁元:“我们是从外地来的,路过此城进来买点东西,家人们都在城外等着我们回去呢!” 梁元背上的背篓外面盖着一块黑布,遮住了里面的东西,守城兵们看不见背篓里是什么,也没那个好奇心掀开来看,听了梁元的解释后,几人看了眼野牛王,见它真的不攻击人,便放行让金毓二人带着牛出城,等他们出去后,再将城门关上。 见城门关上了,金毓伸手摸了摸野牛王的牛角:“你怎么跑来了?我爹娘他们呢?” “壮壮,你快回来!”她话音刚落,黑夜里就传来了金父等人的呼喊。 金毓二人带着牛寻声找去,很快就看到了气喘吁吁的金父等人。 他们是追着野牛王过来的,只是速度不如野牛王,这会儿才跑到这里。 看到金毓二人,金父等人都松了口气,随即瞪了野牛王一眼,破骂。 “蠢牛,让你别乱跑,你瞎跑什么呀!被人抓走了怎么办?” “割了那么多草给你吃还不知足,就是要来找小毓,小毓又不是的你的仆人,非得时刻亲自盯着你?” “别把牛脑袋扭过去装聋,你个蠢牛贼精得很,我们知道你能听得懂我们说什么的。” “呦!还哼哼,哼个屁,下次再乱跑,我就让我闺女不给你水喝了,与你绝交。” 一群人对着牛骂骂咧咧。 要是有外人在,肯定会骂他们脑子有病。 骂过瘾了,金父等人这才问梁元:“你们怎么去了这么久,东西都买了吗?” “买了,城里的铁铺不卖东西给外地人,我们找了许久才找到一个黑市花高价把东西买了。” “花了高价?天哪!那,那人参卖了多少银子?” “两根人参卖了两百三十五两银子。” “两百多两,不错,真不错。雪团立大功了,回头弄点好吃的给它。”金母说道。 金兰嘱咐金毓:“银子自己收好了,别弄丢了。” 人参是金毓的,卖得的银子就是她的,他们会羡慕,但绝对不会贪。 金母拉住金毓的手:“在城里买东西吃了没有。” 金毓摇头:“时间太紧了,忙着找地方买弓箭,没有时间买吃的。” “哎呦!可把你饿坏了,还有梁元,走走走,咱们赶紧去找个地方休息,吃点东西。” “嗯嗯,赶紧走。” 一行人很快离开此地,回到停放大轱辘车的地方,给疾风和野牛王套上车子,在附近找了块平地休息做吃的。 卖了银子,金毓高兴,买了三只手扒鸡请大家吃,个个吃得满嘴喷香,赞不绝口。 这生活比在老家的时候过得还好。 与此同时,距离江城有十里远的豹云寨之中,曹正平骑马赶到此处,报上张首富的名字,见到了寨主孟飞豹和副寨主孟飞云。 曹正平直接说明来意,将金毓等人的行走路线和容貌特征告诉孟飞豹兄弟二人,并道:“人不用留活口,野牛必须活捉,只是我家老爷让你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完成之后,我家老爷就将宋神医的特制解毒药送给你们一瓶,你们欠我家老爷的银子也就此作罢。” “此言当真?”听到解毒药三个字,长相威武的孟飞豹激动站起身,声音如雷的问。 曹正平抬着下巴,一脸骄傲:“自然是真的。” 孟飞豹豪爽大笑三声,拍桌道:“好,本寨主答应了。你放心,野牛一定给你抓回来。” 曹正平眯着眼:“还有那几个人的首级。” “没问题,都给你取来。”孟飞豹想也不想就道。 “孟寨主,我家老爷想早日得到那头野牛,还望你早点出发,切莫让我家老爷久等,我会在豹云寨里恭候你们回来。”曹正平又道。 意思是他会一直留在这里,直到孟飞豹将野牛王带回来为止。 等曹正平去客房休息了,孟飞豹就召集弟兄们,准备连夜去找野牛王,早日把事情办妥了,早日得到解药。 见此,浓眉大眼的孟飞云大步过来拦住他:“哥,张首富手里有人用,他为什么不叫自己的人去抓野牛,而来找我们,可见野牛不是那么好抓的,我们……” 孟飞豹神色坚定道:“不管好不好抓,我也要把它抓回来。弟弟,你体内的毒已经压制不住了,再不服用宋神医的独门解药,你会死的。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弟弟,我不能让你死。” 孟飞云皱着眉:“可我怕张首富又言而无信……” 孟飞豹眼含戾气:“他这次再敢言而无信戏耍我们,我就宰了他。” 看到孟飞豹这样,孟飞云心中感动又自责,他哥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也罢,去吧!再相信张首富一次。 不过…… “哥,这次我跟你一起去。”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8节 第56章 雪团成了守门狐 夜里,金毓等人吃饱喝足了,这才借着火光开始分东西。 见梁元给自己买了新的弓箭,梁宏嘴上没说什么,心底却是感动的,嘴角的笑容一直没落下。 弓箭分到手,金兰立马把丁风和丁潇的弓箭钱给了金毓,金毓收下了。 就算是家人也得明算账,帮忙买东西的钱该收就得收。 随后金毓将袖珍弩从背篓里拿出来分给金兰、金母、金娇、梁月、金父,并说:“这不是你们托我买的,是我自己买来送给你们的,你们不用给我银子,给了我也不收。” 见金毓这么大方,金兰也不矫情,收下了袖珍弩,梁宏也帮梁月收下了,和金兰一起把金毓的好都记在了心里。 金父看了眼在场的所有女性,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袖珍弩,嘴角抽了抽:“小毓,这东西是你们女子用的,你给爹干嘛?爹不要,爹也要弓箭。” 金毓笑了笑:“爹,你力气小,弓箭你拿不稳,也拉不动弦。” 灵泉水只能增强她爹的体质,无法提升她爹的力气,以前她是队里最弱的,现在换成她爹了。 金父备受打击,整个人都蔫巴蔫巴的,眼里还有泪花打转。 金毓走到他身后给他捏背:“爹,你不要误会,袖珍弩只是看着小,使用者是不分男女的,你不用露出这么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你依旧很男子汉的,在场的男子里,属你的胡子最好看,最有魅力,你看我娘,她可崇拜你了。” 赤云国的男子在二十岁以后有留胡子的习惯,好的胡子代表着男人魅力,不留胡子的男人,会被人背地里说嘴上没毛,不稳重,不靠谱。 当然,也只是背地里说说而已,不会当着面说,毕竟有许多男子胡须本不盛,是留不了什么胡子的。 金父看着瘦弱个子小,但他的胡须长得很好,留出的小山羊胡又黑又好看,金母最是喜欢。 见金毓夸金父的胡子,金母在一旁直点头:“嗯嗯,我相公是最俊的。” 夸得金父心花怒放,人瞬间就精神了:“小毓,这袖珍弩怎么用,教教爹,爹用它保护你。” 金父对自己的力量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梁元等人用的弓箭看着霸气,但他是真的拿不稳,他不是真难过,他是假装难过而已,被妻女哄的感觉真棒。 金毓:“我……不会用。” 她其实会用的,她在现代学过射击,骑过马,玩过袖珍弩,虽然这里的袖珍弩没有她在现代玩的那个精致,但是用法是差不多的,只是她不能暴露实力。 原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不会用弓弩。 她总不能又用佛祖当借口吧! 佛祖都累了! “啊?你不会,哦,对对对,你的确不会,你又没学过,不对,你不会你买这么多袖珍弩做什么?我们也不会呀!”金父道。 金毓立马指着梁元说:“我不会,梁元会呀!袖珍弩是他让我买的,他可以教我们怎么用,他说这比弓箭好学,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金父金母几人立刻看向梁元,梁元看了金毓一眼,然后点点头:“没错,我会用袖珍弩,可以教你们。” 金父几人立马笑容满面。 金毓心里对梁元感激无比,这个男人真的是太好了! 有了梁元这话,金父金兰等人也不歇息了,立马打起精神来让梁元教他们怎么用袖珍弩,想早点学会用这个东西。 金父几人跟着梁元学袖珍弩,丁风几人就跟着梁宏学弓箭,用树木和杂草做了两个稻草人当靶子。 但因为太累了,大家学了没多久就哈欠连连,抵不住困意放弃练习回马车里休息,留野牛王和白狐在外面守夜。 深秋的夜里有些凉,一群人挤在马车里丝毫不觉得热,只是手脚伸展不开挺难受的。 卯时,天边刚出现一抹白,金毓睡着睡着,就觉得肚子又痛了,有什么流了出来,她瞬间清醒,伸手一摸。 还好,裤子没脏。 她起身走出马车,对着野牛王和白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别出声。” 她走过去抱起白狐:“陪我去一下那边。” 抱着白狐来到一处草丛里,金毓将它放在一块大石头前面:“有劳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人过来,你也不能过来,乖哦,谢谢你哈!” 说完,她就绕到石头后面,解腰带,换卫生棉。 她的初潮很不规律,刚来的时候只有一点点,肚子有些疼,才半天就干净了,谁知昨日中午又来了点,到了下午又没了,现在又来了,肚子比刚开始的时候还不舒服,不是很疼,就是很不舒服,弄得她心里烦躁得很。 换了干净的卫生棉,取出梁元做的火折子把脏的卫生棉烧了,将痕迹都处理干净后,金毓才从石头后面走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白狐蹲在石头前面,一脸警惕的看着四周,跟守门神似的,乖得不得了。 这种事儿白狐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相当的熟稔。 金毓越看越喜欢,走过去抱起白狐亲了它的脑袋两下子,喂它喝灵泉水:“雪团,你可真是太可爱了!” 白狐一脸享受,跟着甜人就是好呀! 天天都有甜水喝,别说是当守门狐,就算是让它恶整蠢牛它也愿意。 美滋滋! 金毓出来方便的时候,梁元就醒了,看到金毓去了草丛里,他便没有再睡,走出来坐在车头看着四周。 直到看见金毓抱着白狐平安回来,他才跳下马车,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模样,与金毓打了招呼,再去找地方方便。 金毓看了眼他离去的背影,抿唇笑了笑。 见金母等人累极了还没醒,她不忍吵醒他们,去把火烧起来。 梁元方便回来,见她在生火,便走过来帮忙。 没多久金母等人也醒了,随意收拾一番就开始做早餐,用过早餐后就开始赶路。 快到晌午的时候,金毓等人来到了一条宽道上,路的右侧方百米外有一个小村庄,村里各家都在收割水稻,田里都是人,稻浪翻滚,蚂蚱四处乱跳。 因气候不同,这个地方一年只种一季水稻,都是在深秋收获。 金毓等人下了马车,看着不远处那村子里的热闹景象,心底感慨万千。 “前几日经过小田村的时候,那里的水稻也快收割了,这会儿来到了这里,就看到了这等大丰收的场景。”金母羡慕的看着那些村民,真想过去跟他们一起干活。 第57章 曼人要提前打过来了 一只蚂蚱跳到了金毓的脚上,金毓伸手去抓它,它动都不动,任由金毓抓。 “好家伙,连蚂蚱都喜欢小毓。”金兰看着金毓手中的蚂蚱:“这种青绿色的蚂蚱是可以吃的,没有毒。” 以前百姓们并不会吃蚂蚱,可有一年发生了蝗灾,把庄稼都嚯嚯了,百姓们没有吃的,饿急了抓就蝗虫来吃,然后就发现,蝗虫有很多种,群居的都是有毒的,只有少部分散居的蝗虫没毒。 于是,大家便把没毒的蝗虫模样给记了下来,来年的时候,又抓蝗虫吃着,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还觉得很香,毕竟蚂蚱再小也是肉啊! “我们抓蚂蚱吃吧!”金母道:“沿路抓,不去别人家田里。” 蚂蚱在谁家地里就是谁家的,他们是不能抓的,但路边的蚂蚱就能抓。 金毓点点头:“抓来烤着吃,还可以再向村民们买点蔬菜鸡蛋。” 这个朝代的庄稼虽然不如现代的丰收,但胜在没有打农药,蚂蚱没毒能吃。 手机里没有生鲜卖,蛋只有卤蛋一种,这种蛋你不知道它是人造蛋还是真鸡下的蛋,就算是真鸡下的,那也是饲料鸡,跟这个朝代的纯天然无污染无药催生的鸡蛋是没法比的。 金母很赞同金毓的决定,她是个喜欢做吃的,对食材味道特别敏感,她不知道什么人造蛋饲料鸡,她只知道,赶路这么长时间,他们吃的东西,除了手机里买的,就是山上的野味野菜,那卤蛋一开始吃着香,吃多了就发现这种蛋的调味料浓过头了,掩盖了鸡蛋原本的味道。 决定好之后,大家就先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再开始边抓蚂蚱,边朝着村子里走去,找村里人们买蔬菜和蛋。 金毓等人一进村,村民们最先看到的不是人和马,而是野牛王。 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 好在没多久,金毓等人就安抚好了他们,金毓还当着村民们的面与野牛王互动,她双手抱住牛角,双脚离地,挂在了牛脑袋上。 村民们:“……”牛很乖很壮实,但这姑娘未免瘦得太丑了! …… 蔬菜每家都有,全是包菜和萝卜,金毓等人正好遇到了这个村的里长,问了价格后,就买了里长家的蔬菜,萝卜一文钱一斤,包菜两文钱一斤,各家买各家的,丁家人多的,买的最多,两种菜各买了十五斤,梁家各买了五斤,金家各买了十斤。 但里长家的蛋不多,鸡鸭鹅三种蛋加起来才二十个,金毓等人嫌少了,就请里长帮忙在村里搜罗,鸡蛋和鸭蛋一文钱一个,鹅蛋三文钱一个。 里长帮他们搜罗到了一百二十个鸡蛋,五十个鸭蛋,二十个鹅蛋。 金毓一家得了四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五个鹅蛋。 金兰一家得了五十个鸡蛋,二十个鸭蛋,九个鹅蛋。 梁家得了三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六个鹅蛋。 得知村里有果农,种了梨和苹果,正是成熟的时候,金毓等人又请里长带他们去果农那里买了梨和苹果,梨两文钱一斤,苹果四文钱一斤,金家和丁家两种水果都是各买十斤,梁家人少,只各买了五斤。 果子很小,长得不好看,但很甜,水分很足。 村民们还帮着他们捉了一斤多的蚂蚱,用小篓子装得好好的,不收钱。 买好了东西,向里长问了路之后,金毓正打算离开村子,有一人却在这时神色慌张的从村外跑了过来。 边跑边大喊:“不好了!不好了!曼人要打过来了!大家赶紧收拾东西逃啊!” 因为跑得太急,那人快到里长跟前的时候,猛的摔了一个跟头。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身上有很多伤口,脸上糊了许多血,比乞丐还要狼狈。 尽管他很狼狈,村民们还是把他认出来了。 “这不是李老六吗?” “李老六?你不是去当兵了吗?怎么回来了?还急成这个样子。”里长将李老六扶起。 李老六是村里老李家的第六子,去年去服了兵役,在东南边境当兵。 李老六被扶起来后猛的抓紧里长的手:“里长,我是偷偷逃回来的,曼人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毒死了段将军,突破城门打进了长河关,长河关已经失守,曼人要不了多久就会打到这里来,你们赶紧收拾东西逃啊!晚了就来不及了!” “你说的是真的?”里长和村民们震惊万分。 “真的,都是真的。我是偷偷逃回来报信的,你们赶紧逃,对了,我爹娘哥哥们呢!我要带他们离开村子。” 李老六说完,顾不得解释了,推开里长就朝家里跑去。 里长和村民们都乱了。 “逃?我们往哪里逃?” “曼人真的会打过来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9节 “李老六一向孝顺,是个实诚稳重的,这种事情他用得着骗我们吗?” “老天爷呀!我们家的稻子还未收完,曼人怎么就打来了呀!还让不让人活了!” “边关的那些人都是干什么吃的,往年都能拦住曼人,怎么今年就拦不住了!” “你没听李老六刚才说的吗,曼人毒死了段将军,段将军是谁?他是东南边关的不败战神呀!是曼人们的噩梦,有他在,曼人就打不进来,可现在,那些野蛮狠毒的曼人竟用卑鄙的手段毒死了段将军,可恨,可恨啊!” “……”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已顾不上了金毓等人,纷纷转身朝李家而去,要去找李老六把情况弄清楚。 里长也慌了,正打算跟村民们一起离开的时候,梁元忽然叫住了他:“里长,我们来这里之前遇到了两个穿兵服的人,他们也说边关失守了,曼人要打进来了,我们原本是不相信的,可刚才李老六也那么说,那么此事十有八九是真的,不管是真是假,你们都得早做准备才行。” 话落,梁元转身叫上金毓等人坐上车离开。 “边关竟然真的失守了?佛祖托的梦成真了,曼人真的要打进来了?”牛车里,金父的手有点抖,一把抓住了金母的手臂,刚才买菜他有多心疼银钱,现在他就有多害怕曼人。 金母甩开他的手:“别抖了,曼人还没打进来你就怕成这样,要真打过来了你是不是要丢下我们逃跑?” 金父吹胡子瞪眼:“胡说八道,我是那种人吗?我拼死也要保护你和孩子们。” 金母下巴一抬:“这还差不多。” 金毓安抚金父:“爹,别怕,咱们只要在一起,齐心协力共进退,就没什么好害怕的。” 马车这边,丁达皱着眉头:“刚才那人是逃兵对吧?他说段将军死了,这个段将军是谁?” 梁元眸光沉痛:“他是一代名将,是位值得敬佩的英雄。” 段将军全名段塘,出生于京城贵族,他是意外从军,在战场上获得新生,屡立战功,后一直镇守东南边关,多次战胜屡次侵略赤云国的曼人,是曼人的克星,肉中刺。 段将军其实早就中毒了,还用过宋神医的解药,但只能压制毒性,无法根除,前世段将军也死了,却不是在这个时候死的,而是在半个月以后。 这一世,段将军的死提前了,曼人将会提前打到这里来。 梁元的拳头死死捏紧,这一世有很多事儿都发生了改变,令他始料未及。 第58章 金毓又杀人了 “你知道段将军?”丁达掀开车帘看着梁元。 梁元道:“我从未见过他,只是听说过他的大名,段将军是曼人的克星,曼人一直都想除去他,若他真的死了,曼人肯定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进来。” 丁流:“曼人是东南边境打过来的,我们一直在往南边走,那岂不是会遇到曼人,我们这是在往曼人的刀口送。” 梁元:“曼人打过来需要时间,且都会往繁华的城池打,我们走人烟稀少之地,就能避开曼人的大队伍,或许会遇上一些曼人,但不会太多。” “无论会不会遇上曼人,我们都要做好准备,随时应战。” 金毓坐在驾坐上指挥着野牛王赶路,车厢里,金虎问出自己的疑惑:“梁大哥刚才为什么跟里长说我们来之前遇到了两个穿兵服的人,我们压根就没看到呀?” 金父摸了摸他的脑袋,教育道:“儿子,凡事多动脑。咱们得来了佛祖的指点,知道曼人会打进来,但这事儿不能往外乱说,因为别人不但不会相信,还会认为我们是在妖言惑众,将我们抓去烧死。” 他接着道:“里长那些人看着都是好的,对我们也热情,你梁大哥是在用善意的谎言骗他们,让他们相信李老六的话,早早的逃离这个地方。” 他叹了口气:“丰收时节逃离家乡谈何容易,庄稼人哪舍得丢下地里的粮食呀!” 金母等人也都叹了口气。 “战争是残酷的,只要打起来,受难的都是我们这些百姓,里长等人若是为了庄稼不愿离开,曼人一旦打进来,他们只有一个死。” 车厢外的金毓听着金父等人的话,心情相当沉重。 是呀!曼人比天灾还凶狠。 深秋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天黑得很早。 金毓等人驾车来到了一处荒无人烟之地,他们选了一处有林子遮掩的平地暂做歇息,将白日买的蛋全拿出来蒸熟。 金毓等人搭了两个火灶,一个用来蒸蛋,一个用土罐煮萝卜包菜,蚂蚱则交给小孩们处理干净,削竹签子窜起来来烤,大人小孩都不闲着,全部有条有理的忙起来。 金母边添柴边叹气:“原本想着曼人还没打过来,买点儿新鲜的菜在路上慢慢吃,改善一下伙食,结果呢,刚买好菜,就听到了曼人打进来的消息。” “这些蛋易碎,蒸熟了才好存放,咱们多缝几个布袋,蛋蒸熟了就全分了,各自在身上放点吃食,免得遇到意外分散开来没吃的。”金兰一边缝布袋一边说道。 金虎烤了五串蚂蚱,给大人们递过去,他问梁元:“梁大哥,咱们今晚还学射箭吗?” 梁元点头:“学,必须学,吃了东西就去把稻草人拿下来。” 昨晚做的稻草人没丢,好好的放在车上,既能当靠垫,也能当靶子。 他再厉害也无分身之术,其他人必须学会自保,一刻也不能耽搁。 一听还要学射箭,金虎立刻打起了精神,继续去和金娇、梁月、丁洒几人一起烤蚂蚱。 蚂蚱边烤边吃,烤完也吃完了,然后大家又吃萝卜包菜,这两种菜都是水煮的,没有油,只放了盐,但煮菜的时候,金毓偷偷放了点灵泉水进去,所以煮出来的萝卜很清甜,包菜也很好吃。 大家一点都不嫌清汤寡水。 菜吃完了,鸡蛋也全蒸好了,金兰和金毓也把布袋做好了,每人一个布袋,各家自己分配自己家的蛋,分好之后就开吃,吃完就练剑,练累了正要休息的时候,在不远处吃树叶的野牛王不知感觉到了什么,忽然叫了一声。 众人立刻警惕,将防身之物拿在手中。 白狐极快的窜上树,站得高高的望向一个方向,它眼尖的看到了人影,立刻麻溜的从树上下来,跑到了金毓这边,啾啾的叫着。 甜人,有人,有人,好多的人! 金毓瞬间就看明白了:“雪团说有人来了,而且是很多人。” 梁元脸色一变,当下就想叫大家离开,可惜晚了,他们还未来得及有动作,不远处的野牛王就冲着一个地方撞过去,紧接着响起了人的惨叫声。 “这头牛大的太过分了!” “这还是牛吗?,这分明是牛精!” “闭嘴,我们被发现了!” 夜里,躲在林子周围,想要悄悄将金毓等人包围的人,被野牛王的突然袭击惊得乱了阵脚,林中响起了嘈杂的声音,很快就有人飞跑了出来,身后跟着暴躁的野牛王。 那些人跑出来后,看到金毓等人,二话不说就挥刀攻击。 梁元飞身而上,一刀砍掉了一人的脑袋,金毓也连忙放箭,细短的箭矢快准狠的射中一人的眉心,那人立马倒在了地上。 金毓的心一颤,拿着袖珍弩的手有些颤抖。 她又杀人了! 放箭的时候,她心里想着的就是一击必杀,所以瞄准了那人的眉心,就跟在射场练习射击时要瞄准靶心一样。 作为一个普通人,杀人对她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事情,既紧张又恐惧。 可她若是不下狠手,死的就是她。 对方一下子死了两个人,大惊之下不敢再轻举妄动,纷纷停了下来,警惕的盯着梁元和金毓。 野牛王一个刹脚转身,站在了金毓面前,白狐灵活一跃,爬到了野牛王的背上,狐狸眼泛着冷光,金父等人全都拿起了手中的袖珍弩和弓箭,对准这些突如其来的敌人。 从林子周围跑出来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将金毓等人团团围住,速度之快,让他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偷袭我们?”金毓大声问道,她手中拿着袖珍弩,心在怦怦直跳。 围住他们的这些人差不多有五十人,手里拿着刀,穿的衣服有黑有白,没有戴面巾,个个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惹。 “我们是山匪,围攻你们当然是为了抢钱。”有两人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其中一人道:“乖乖的把钱财拿出来,我们可以留你们一个全尸。” 他说话的同时,目光在金毓等人身上一一扫过,见他们有小有弱,都是普通的打扮,但手里却都拿着弩和弓箭。 心下立刻清楚了,这伙人看似简单,却不是一般人,难怪张首富那个王八蛋会让他们来找人,曹正平还说什么,带着野牛的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不成威胁。 普通个屁! 金毓脸色一沉,这人的意思是,无论他们交不交出钱财,都得死。 梁元丝毫不见慌张,给了金毓等人一个安心的眼神,神色自若的看着说话的那人:“据我所知,这附近只有一个匪窝,名为豹云寨,敢问阁下可是孟飞豹孟寨主?” 第59章 张首富自找死路 见梁元居然认识知道自己,孟飞豹挺惊讶,他上下打量了梁元一眼,道:“你小子居然知道我。” 梁元嘴角一勾,心下了然了,此人果真是他前世听说过的孟飞豹,这就好办了。 “在下有幸听过孟寨主的大名。”梁元一脸镇定道:“孟寨主,在下没有猜错的话,应当是张首富让你来找我们的吧,目的便是为了这头野牛。” 梁元指了指野牛王。 心里想到了那日躲在山坡上石头后面的人,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那人不是龙千羽派来的人,因为龙千羽的人躲的不是那个方向。 一开始他没猜出那人是谁,现在看到孟飞豹,他立刻就猜到了,那人只怕是张首富的人。 张首富此人很谨慎,他用朱德才之名骗了他,能骗一时,却骗不了多久。 “阁下到底是谁?”孟飞云神色凝重的从孟飞豹身后走出来,目光锐利的看着梁元,想要将他看透,却怎么都看不透。 梁元拱手道:“在下梁元,只是一个普通流民,从柳州府逃荒而来。” 金毓看到梁元如此淡定,心里立刻明白了,梁元是知道这些山匪的,也知道如何应付。 她顿时冷静了下来,随时听从梁元的安排。 “柳州府?那里距离这里远得很,你既是普通人,又怎会知道我们这些远在南方的山匪?是听谁说的?”孟飞云犀利的问。 梁元轻抬下巴道:“在下是听宋神医说的。” “什么?”孟飞豹震惊道:“你认识宋神医?” 梁元点头:“嗯,我等逃难进入羊驼山之时,侥幸救了宋神医一命,宋神医为报答我等,与我等说了南方的情况,还给我们一块牌子和一些药。” 他说着朝金毓伸出手,金毓立刻会意过来,假装伸手放进腰间的布袋实际是从空间里将宋神医给的牌子找了出来,递给梁元。 梁元把牌子亮给孟飞豹二人看:“宋神医曾对我们说过,距离江城不远的一座山里有一个豹云寨,寨子里的人虽是山匪,却从不会乱杀无辜,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宋神医还说,他曾救过孟寨主一命,生怕我们在去南方的路上会遇上麻烦,所以给了我们这一块牌子。” 话落,他将牌子丢到了孟飞豹面前。 金父等人彼此面面相觑,宋神医有说过这些吗?他们怎么不知道?梁元这是在瞎忽悠人对吧?这些山匪会上当吗? 孟飞豹二人捡起地上的牌子,仔细一看,牌子的右下角刻着一个灵芝小图,这是宋神医的独有标记,只有见过这种牌子的人才知道这个标记,他们兄弟二人就曾有幸见过一次。 “弟弟,牌子是真的,所以他们真的认识宋神医,还是宋神医的救命恩人!”孟飞豹吞咽着口水:“如此说来,我们就不能杀他们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0节 他和弟弟刚落山为匪的时候,招惹到了不该招惹的人,被那人派人追杀,他们兄弟二人身受重伤落了崖,大难不死挂在了一个歪脖子树上,宋神医采药路过,便顺手救了他们,得知他们是山匪,就让他们不可再作恶,不可抢夺平民百姓,不可杀害无辜。 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宋神医。 半年前他弟弟不幸中了毒,如何都解不了毒,唯有用宋神医的独门解毒药才能解除,可宋神医喜欢云游四方,行踪不定,他们一直找不到人。后来他们得知张首富手里有宋神医的独门解药,就想去抢,可张首富十分狡诈,来硬的根本不行,他们只得来软的,与张首富合作,帮他做事,今日还违背良心来这里杀这些普通人的。 他们已经违背了对宋神医的诺言,内心本就愧疚不已,现在又得知了他们这次要杀的人是宋神医的救命恩人,这还怎么下得去手。 宋神医是他们的恩人,而眼前的这些人却是宋神医的恩人,换言之这些人也是他们的恩人。 杀普通人已经是违背诺言遭人唾弃了,杀恩人更是要遭天谴被雷劈的。 杀个屁呀! 张首富这个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梁元将孟飞豹二人的表情变化尽收眼底,又对着金毓伸出手:“光凭牌子还不足以让孟寨主相信我们认识宋神医,把宋神医送给我们的药拿出来给孟寨主他们瞧瞧吧!随便一瓶就行,比如宋神医的独门解毒药。” 前世孟飞云误食一种毒草中了毒,寻遍名医都无解,只能暂时压制了毒性,需要宋神医的独门解药才能彻底解毒。 张首富是利用解毒药才能使唤得了孟飞豹的,前世孟飞豹违背良心帮着张首富做了很多事情,最终换得了一瓶解药,可谁知那解药存放太久,不仅失了解毒药效,还发生变异成了毒药,导致孟飞云服用后不但没能解毒,还加快了体内的毒素发作,被毒死了! 亲弟弟的死让孟飞豹气疯了,他不顾一切去找张首富报仇,那时的张首富已经到了京城,并且抱稳了四皇子这棵大树,孟飞豹不仅没能报仇,还被张首富花钱请来的高手杀死。 孟飞豹死的时候,宋神医也在京城,他亲眼见证了孟飞豹的死亡,想要救人却有心无力。 梁元心底冷笑,张首富这个脑残的,胆敢用解药使唤孟飞豹来对付他们,那就别怪他反用毒药使唤孟飞豹趁他还未到京城之前弄死他。 果然,解毒药这三个字眼一出,孟飞豹二人浑身一震,立刻把火热的目光落到金毓身上。 金毓看着他们,再次伸手进布袋,在他们期待的目光下,将一瓶解药拿了出来。 “呐!这就是宋神医送的解毒药,还蛮好用的,不信你们可以尝尝。”金毓冲孟飞豹二人露齿一笑,装作一副既胆大又自信的样子。 身后的金父等人见此,也赶紧抬胸挺背,输人不输阵,很明显这些山匪已经被梁元唬住了,他们得把气势摆足了,不能让这些山匪看出端倪。 孟飞豹摆手摇头:“不用尝,不用尝,宋神医装药的瓶子上有一个很特殊的灵芝图案,你让我们看看就行了。” “哦,那你看吧!”梁元接过药瓶,让丁风拿了根火棍过来照明,等孟飞豹看清楚药瓶的模样。 “真的有灵芝图案,这的确是宋神医的独门解药。”孟飞豹激动的抱住孟飞云,拍着他的后背:“弟弟,太好了,你有救了!” 他松开孟飞云,让所有弟兄们将刀剑收起,客客气气的对金毓等人拱手道:“各位,方才多有得罪,实在不好意思。”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一直火热的盯着梁元手里的药瓶。 第60章 说劈人雷就来了 见孟飞豹一改态度,变得和气无比,还让山匪们收了兵器,金毓暗自松了口气,面上却没有表露半分。 一旁的金父等人却还是一脸紧张,梁月站在金娇的身后,双手紧紧抱着她的腰,一副很害怕的模样,她探头探脑的看了眼孟飞豹:“娇娇,打,护,我。” 金娇摸摸她的手:“不怕,不怕,坏人敢欺负你,我就打他,保护你。” 梁月立马开心的笑了,双手依旧紧紧的抱着金娇。 梁元假装没有看到孟飞豹眼底的火热,将药瓶收入怀中:“孟寨主这是相信我们说的话了?” 见他将药瓶收起来,孟飞豹有些急了,将手中的牌子还给梁元:“信,我当然信,宋神医的东西可不会轻易落到别人手里,尤其是这块牌子,那是他的信物,别人抢都抢不到的,除非他自己亲自送出去。” 宋神医是个大善人,医术又极为高明,乃赤云国第一神医,人人敬重万分,得罪谁都不会宋神医,一是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需要宋神医的救治了,二是宋神医喜欢一边游历四方一边行医救人,普天之下,被宋神医救过的人数不胜数,上至达官贵人乃至皇族,下至平民百姓甚至是乞丐,都被宋神医救过。 谁敢得罪宋神医,就是跟这些人作对。 梁元点点头:“孟寨主信了便好,那你们还想抢我们吗?” 孟飞豹忙说:“不抢了,不抢了,宋神医的恩人就是我孟飞豹的恩人,我怎会抢劫恩人呢,刚才都是误会,咱们是不打不相识,误会解开了就好了。” 孟飞云也走过来说:“对,我们不抢了,也不杀你们了,你们尽管放心。” 说着,他就赶紧让弟兄们到林子那边去,别再围着金毓等人。 山匪们很听话的一个个散开。 见山匪们走了,不准备开打了,野牛王不干了,它哞的叫了声,蹬了下前蹄。 丑人,不是要打架吗?来呀!俺老牛奉陪,你们别走呀! 俺老牛最喜欢打架了,打架可好玩了,甜人和她的家人都太弱,不跟俺老牛玩,你们跟俺老牛玩呀! 野牛王鼻子喷气的朝山匪们走过去。 刚走两步就被金毓拉住了牛角:“乖,我们不打架,你就乖乖站在这里保护我好不好?” 野牛王扭头看了她一眼,不打架也可以,你给我水喝,喝完我再打。 金毓没搭理它,只是拉着它的牛角不让它走。 孟飞豹二人没有注意到金毓和野牛王的互动,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梁元身上。 “梁小兄弟,我们的人已经散了,你们不用害怕了,武器可以收起了!”孟飞云扫了眼金父等人手中的袖珍弩:“你们放心,我们虽是山匪,却也是言而有信的,说不会伤害你们就绝不会伤害你们。” 梁元点点头,让金父等人把武器收起来,金父等人见山匪是真的不会伤害他们了,这才把武器收了起来,不再对着孟飞豹等人。 金父心底又怕又委屈,他想到了梁元刚才说的话,这些山匪是张首富派来的,他问孟飞豹:“孟寨主,真的是张首富让你们来杀我们的吗?” 孟飞豹本不想多言,可想到张首富的为人之差劲,他还是如实相告:“对,是张首富让我们来的。” 金父闻言气得双眼瞬间红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猛地一拍大腿,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边哭边抹泪:“我们只是穷苦的流民,天降大旱,让我们不得不离开老家四处流浪,拼死拼活的好不容易来到了这个有山有水的南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张首富这个恶毒小人给盯上了,他凭什么抢我们的牛啊!凭什么不让我们活呀!我们只是想要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呀!” 他看向孟飞豹二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孟寨主,你们是劫富济贫的好汉,为什么要帮着张首富欺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我们已经这么惨了,你们怎能忍心来杀我们?呜呜呜~~太过分了!” 看到金父哭得如此伤心委屈,傻傻的梁月也忍不住跟着哭了起来,她一哭,金娇也跟着哭,然后是丁洒、金虎、丁潇......从小到大,人人都哭了起来,一时间,这个地方全是金父等人惨惨戚戚的哭声。 看到他们这个样子,金毓心底也很不好受,豆大的泪珠也跟着滚落。 她在现代从孤儿奋斗到有车有房有存款,正想好好享受的时候,就得了癌症,然后遇到杀人魔,来到了这个朝代,先是饿肚子,后是一直逃荒,走得浑身疼痛,走的一身酸臭,走得狼狈如乞丐,不是遇到流寇,就是遇到山匪,这后面还会和曼人对上,去了日月部落也得重新开始,她心里委屈得很,这种委屈她还不能全部跟大家倾述出来,因为她不是原来的金毓,她老早就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了。 现在被金父等人这么一渲染,泪水一落下,金毓就收拾不住,大放悲声:“我怎么这么苦呀!有钱人就可以胡作非为吗?为什么不给我们活路呀!啊啊啊啊!!!张首富,我诅咒你不得好死,断子绝孙,五马分尸,下十八层地狱,被阎王剥皮红烧,被牛头马面丢油锅里炸,被恶鬼分食,转世轮回当猪,被人宰杀炖汤,......” 她哭得太震天动听,骂得也极狠,把在场人都给震住了。 金父等人都不哭了,一个个都扭头看她,梁元也看向她,野牛王、白狐还有孟飞豹二人以及不远处的山匪们也都把目光落到了她身上。 金毓却一点都不在意,既然哭了,那就哭个痛快。 “哇哇哇哇......老天爷,你开开眼吧!劈死张首富那个王八羔子的。”金毓仰天长啸,泪水滑落脸庞。 “轰!”一声惊雷轰然炸响。 金毓吓得浑身一抖,哭声猛地一停:“啥,啥情况?” 金父等人也被吓着了,纷纷抬头望天,那些山匪也一起抬头望天。 野牛王则被吓得一转身,躲到了金毓身后。 白狐从野牛王背上跳下来,跑进了金毓的怀里,瑟瑟发抖。 “轰!”又是一声巨响,空中忽的乌云密布,弯月和星光瞬间被遮挡,一条银白闪电在夜空中划过,落到了某个方向。 金毓:“......”我的嘴开过光了? 梁元:“......”不愧是从未来世界来的神人。 金父等人:“......”张首富被劈死了没? 孟飞豹等人:“......”那个方向有点眼熟。 孟飞云惊呼:“那是我们豹云寨的方向。” 第61章 好个一石二鸟之计呀 “豹云寨被雷劈了?”孟飞豹不敢置信的睁大眼。 “嗝,那个方向又不是只有豹云寨,要劈也是劈张首富。”金毓弱弱的打着哭嗝说。 哭得太狠了,被雷吓得猛的收住哭喊,一个不顺就打嗝不停,怪难受的,眼泪还一直控制不住的往下落。 梁元见了刚想拿水给她喝,让她缓缓,金父等人就回过神来了,纷纷来到金毓身边围住。 “小毓,你可吓死爹了,你身子弱,哪能这样子哭呀!快别哭了,哎呦喂,还打嗝了,媳妇,快拿水过来给孩子喝一口。” “咱闺女都是被逼的呀!好好的一个女儿家,跟着我们一起在路上吃尽了苦头,她心底能不难受吗?” 一群人围着金毓说个不停,说着说着就一脸神伤,背影透着说不出的凄凉。 孟飞豹等人都动容了,生怕他们又再次大哭特哭,孟飞云忙安慰的说:“你们都别难过了,我知道你们苦,但我们也不想来找你们麻烦的,我们也是有苦衷的......”他将自己中毒需要宋神医的解药的事儿说了出来。 得知孟飞云中了毒,是为了解药才为张首富办事的,金毓等人虽然心疼他,但却不赞同他的做法。 他中毒了就要滥杀无辜吗?又不是他们害得他中的毒。 唉!追根究底,还是张首富这个王八蛋最可恶。 “如此,嗝,说来,没有宋神医,嗝,的解药你,嗝,就会死?”金毓继续打着嗝问。 孟飞云苦笑着点头:“如今我们不能杀了你们,也不能把野牛抢了,便不能向张首富换取解药,没了解药我最多只有半个月可活。” 梁元忽然道:“那如果我们给你解药呢?” 孟飞云还未说话,孟飞豹就先激动的开口:“我们可以帮你们杀了张首富这个祸害。” 其他山匪们也大声附和:“对,帮你们杀张首富。” 他们早就看张首富那个奸商不顺眼了,好几次利用他们办事都不给解药,还利用手段让他们豹云寨欠了他的银子,这王八蛋早就该死了。 “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好不好,怪吓人的。”金毓身子缩了缩,眼里都是泪花:“咱们是普通老百姓,不能杀人的。” 孟飞豹等人闻言只觉得这姑娘丑是丑了点,但好在是个善良的,咦?不对,等等,这姑娘刚才好像放箭射死了他们的一个兄弟来着。 梁元附和:“对,你们不能帮我们杀张首富,他再该死我们也不能这么做,这样会显得我们跟他一样恶毒,而且张首富花钱请了很多护卫,那些护卫都挺厉害的,你们想杀他也不容易,会死很多弟兄的。” 孟飞豹等人瞬间感动,梁小兄弟真够义气,居然如此顾及他们这些山匪的安危。 金父等人也附和:“我们给你们解药是觉得你们人不错,能记得宋神医的恩情放我们一马,不是为了让你们去杀张首富。” 孟飞豹等人心底很不是滋味,他们方才围攻了梁小兄弟等人,如今梁小兄弟等人没有任何要求就愿意把解药给他们这些山匪,只因他们看在宋神医的面子上不杀他们。 这等肚量就跟当初的宋神医一样,很傻却又让人敬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1节 梁元说给就给,很快就把解药给了孟飞云。 瓶子里有三颗解药,梁元给了孟飞云一颗,孟飞云拿着解药闻了闻,犹豫再三,在孟飞豹期待的眼神下,丢进嘴里。 他倒不是信任金毓等人,而是觉得这些人不是傻子,不会当着他们的面在解药上动手脚,若解药是假的,他们害了他,他们也会死。 “噗!”解药入口才半会儿,孟飞云就猛地吐出一口黑血。 孟飞豹和弟兄们皆担心无比,孟飞云用袖子随手抹掉嘴角的血,笑着对他们说:“哥,弟兄们,不用担心,我吐出来的是毒血,这血一吐出来,我这心里好受多了。” 他说着转身,对着金毓等人拱手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孟飞豹闻言高兴无比,也赶紧对着金毓等人抱拳道:“你们的恩情,我孟飞豹记住了,日后有用得着我豹云寨的地方,你们尽管说。” “毒能解就好。”金毓看着孟飞云道:“也是你命不该绝,遇到了我们。” 梁元冷笑道:“遇到?不,是托了张首富的福,说来也奇怪,那日张首富派人来抢我们的牛没抢成,我明明已经让那些人转告张首富说我们认识宋神医,让他不要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为何这张首富还让孟寨主你们来找我们?我记得宋神医曾说过,他救过张首富一次,原以为张首富会看在宋神医的面子上放过我们,没想到他不仅不放过我们,还想赶尽杀绝。” 金父等人闻言嘴角一抽,心想梁元又在瞎扯了,宋神医压根就没跟他们说这么多好吗! 金毓则是拼命忍住笑,梁元好奸诈,这是要给张首富拉仇恨呀! 孟飞豹和孟飞云神色冷沉下来,宋神医救过张首富的事儿他们也是知道的,张首富在经商上阴险狡诈,得罪了不少人,有次被人下了毒,那毒是被宋神医解的,张首富手中的解药便是那个时候用剩下的,已经有好些年头了。 张首富明知梁小兄弟他们认识宋神医,还要让他们兄弟二人来杀梁小兄弟他们,这是何居心?只是单纯的为了野牛吗? 梁小兄弟他们是宋神医的恩人,他们二人若杀了他们,被宋神医知道的话,宋神医定然会很生气,记恨上他们兄弟二人,各地受过宋神医恩惠的人会为了帮宋神医出气,来找他们的麻烦。 好个一石二鸟之计呀! 张首富这是想既能得到野牛,又能除去他们豹云寨呀! 这时候,金毓抬头望了望天:“老天爷变脸真快,方才还乌云密布打雷闪电的,这会儿乌云就散开了,还好没下雨,要不然我们就不好赶路了,那些曼人就快杀过来了,我们可不能因为下雨而耽搁行程。” “曼人要打过来了?”孟飞豹皱着眉头:“这事儿我们怎么不知道?而且边关有段将军这个曼人克星在,曼人怎么可能打得过来。” 梁元诧异:“你们不知道?你们为张首富办事,他没有告诉你们吗?这事儿他是知道的呀!上次来抢我们野牛没抢成的张府护卫说了,段将军被曼人用毒害死了,边关已经失守,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过来,张首富已经收拾东西往京城方向去了,抓野牛是为了拿去讨好一位京城的贵人。” 京城?讨贵人欢心? 孟飞豹等人的脸上又沉了几分,这个张首富设计了他们,还想逃去京城?想得美! 孟飞豹二人眼底快速闪过一丝杀意,他们对梁元等人抱了抱拳,问了金毓等人的姓名,说要把他们永远记在心中。 方才只有梁元自报姓名,金毓等人都没说,这会儿见孟飞豹问了,便都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 孟飞豹将他们的名字和模样全记在心里,然后又席地而坐,与金毓等人聊了几句,得知上次张首富的人是被野牛王打跑的,孟飞豹二人瞬间对野牛王佩服无比,围着它转了几圈,竖着大拇指,不停的说:“牛,真牛,你是牛中之王!” 野牛王连一个鄙视的眼神都懒得给他们,懦夫,连架都不敢跟俺老牛打。 孟飞豹等人没看懂野牛王的意思,得知金毓等人要去百兽山那么远的地方,就和孟飞云一起从怀里掏出一些银两,再和兄弟们凑了些,凑足了二百两银子送给金毓等人当盘缠。 第62章 暗杀龙千羽所派之人高林 通过简单的交谈,孟飞豹二人对金毓等人那是相当佩服,竟然敢跨越羊驼山那等危险之地,非常人所能及呀! 见孟飞云的脸色比之前又好了些,孟飞豹的心情很激动,想着张首富这会儿已经在去京城的路上了,晚了就难以追上他了,便不再与金毓等人多说,就此告别,带着所有兄弟抬着那两具尸体离开此地。 虽然梁元和金毓杀了两个山匪,但他们也是为了自保,孟飞豹并没有追究,也不想去追究,其他山匪也是如此。 这账要算也得算在张首富的头上。 见孟飞豹等人总算走了,金毓等人这才彻底的放松下来。 “吓死我了,这些山匪太可怕了!”金父瘫坐在地上拍着胸口:“我们又一次死里逃生了。” 丁达拍了拍梁元的肩膀:“多亏了你呀!” 金母冲梁元竖起大拇指:“你不愧是我们村里最能说的,忽悠人的本事真厉害,连山匪都不是你的对手。” “是呀!要不是梁元猜出了山匪是豹云寨的,又把宋神医的大名抬了出来,我们可就凶多吉少了!”金兰说着就问梁元:“你是怎么猜到山匪们是豹云寨的呀?” 金父等人也很好奇。 梁元没有来过江城,是怎么知道豹云寨的? 梁元明白他们心中多有疑惑,便解释道:“和金毓去江城里的时候,我们去过宋神医的徒弟开的医馆,当时金毓在和宋神医的徒弟谈价钱,我无意中听见别人说起了豹云寨,还听见那些人说了宋神医的各种行医事迹,就把这些事儿都记在了心里。原以为豹云寨的山匪是不会来抢我们这些普通流民的,却不想,张首富阴魂不散,找了豹云寨来对付我们。我之前也是灵机一动,瞎猜了孟飞豹等人的身份,没想到还真猜对了,也幸好我猜对了,要不然我们都得死。” 金毓的打嗝还没停下,她一拍手道:“你这么,嗝,一说我才,嗝,想起来,在,嗝,医馆里的,嗝,时候,的确有,嗝,人说起过豹云,嗝。寨,当时我没去细听,所以啥,嗝,也记不得,还好,嗝,你记性厉害,把这些都记住了。” 梁元笑了笑又道:“宋神医有没有救过张首富,这事儿我根本不知道,只是瞎说的,没想到孟寨主他们真信了。” 梁元和金毓相互配合,你一句我一句的,把金父等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金父等人又对着梁元一顿海夸,夸完之后又看着金毓,见她还打嗝不停,大家都十分心疼。 金母继续帮金毓顺背:“你这打嗝也太厉害了,怎么还没止住呀!” “我来。”梁元走过来让金母让开,他亲自给金毓拍背,并悄悄在金毓的后颈位置按了个穴位,金毓瞬间就不打嗝了。 金母等人见此总算放下下来,直夸梁元厉害。 金父道:“小毓,你以后可不能再像刚才那样子哭了,差点吓死我了,你就从来没这么哭过。” 以前在家里闹着要跟梁元解除婚约的时候,他闺女都没哭得这么厉害,声音也没这么大。 金毓捂住心口,扁着嘴:“我心里难受,不哭一场我心里不痛快。” 金母好笑:“现在痛快了没?” 金毓吸着鼻子:“痛快了,打嗝也打够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再像这样子哭了!” 哭挺遭罪的,眼睛肿,鼻子堵,还打嗝。 以后若再有委屈需要发泄,她就找沙包来打,不哭了! 见金毓这样子,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晚上的折腾了这么久,我们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得赶路呢!”金兰打着哈欠说。 金毓等人点点头,他们已经困得不行了。 先在四周查探一圈,没看见什么人,是安全的,安排好换着守夜的人,金毓等人这才进马车里休息。 梁元和丁风负责守上半夜,丁风体力不如梁元,守了还没一会儿就哈欠连连。 梁元见了道:“你去睡吧,我来守。” 丁风赶紧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让自己保持清醒:“不行,不能什么事儿都交给你来做,你也很累了。” 话落,他又控制不住的打了个哈欠。 梁元:“别强撑了,要是累垮了还得拖累大家,赶紧去歇着吧,不去我就把你打晕了丢进马车里。” “你......”丁风不服气的瞪大眼,从地上起身拍拍屁股道:“休息就休息,看把你能耐的。” 捡了根柴丢进火堆里,他转身就回了马车上,掀着车帘对梁元说:“你也别硬撑着,累了就跟我们说一声,这队伍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男人。” 梁元哼道:“少啰哩巴嗦的,睡你的。” 丁风翻了个白眼,放下车帘进车厢里倒头就睡。 一大群男人挤在狭窄的车厢里,又闷又热又臭,可大家赶路都累到了极致,空间再不好,也能倒头就睡。 丁风很快打起了呼噜。 梁元见时间差不多了,起身走到牛车这边,轻轻掀开车帘,拍了拍金毓的脚。 金毓没有睡得很沉,梁元一拍她就醒了,一抬头就看到梁元对她做了个让她出来的手势,心知梁元找自己肯定是有事情,金毓小心翼翼的掀开被子从车厢里爬出来,下了车之后跟着梁元走到火堆边。 梁元压着声音在她耳边道:“有人跟踪我们,山匪的事儿那人应该已经看见了,我要去把此人解决了,你带着野牛王和白狐看着大家。” 金毓点头:“你去吧,放心,这里有我呢!” 她从空间里掏出一颗酸枣,一口下去,瞬间精神了。 梁元见此忍不住笑了笑,伸手捏了下她的脸:“以后我多给你找点酸枣。” 说完,他不等金毓反应,就拿起弓箭快步离开,眨眼没入黑夜中。 金毓揉了揉被他捏的脸颊:“最讨厌别捏我的脸了,还给我找酸枣,呸!我又不喜欢酸枣,吃它是为了提神醒脑。” 她叽里咕噜的说完,又咬了一口酸枣,瞬间酸的倒吸气,脸都皱在了一起。 没有旁人在身边,梁元在夜色里彻底放飞了自我,将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快得宛如一道风。 他如今的身手虽然比不上前世,但好在喝了金毓的灵泉水,各方面的体能都得到了最好的改善,实力比刚重生的时候强了很多。 待他们安定下来后,他将前世所学的全部捡起来练习,定会变得比前世更强。 在林中穿梭了不到一刻钟,梁元远远的就发现了一点火光,他将速度慢了下来,小心翼翼的靠过去,距离拉近了之后,他再灵巧的爬到一棵树上,借着枝叶的遮挡,看到了火堆旁边的高林。 第63章 张首富真被雷劈了,趁他病要他命 高林正在烤野兔,全然没发现梁元隐藏在树上。 想到前世高林对自己的种种刁难,梁元将箭矢搭在弓上,对准高林的后颈,神情冷漠的射了出去。 咻! 高林敏锐的察觉到危险,侧身避开了要害,被射中了左肩,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梁元又一箭射过去,刺穿了他的脑袋。 “唔!”高林身子瘫软的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睁大了双眼。 梁元跳下树,从黑夜中走出来,查探高林的情况,确定他已经死透了,把箭从他身上拔出来,放进箭筒中,然后蹲下身子在他身上摸索,找出了七两碎银、三张百两银票、一块身份牌和一封还未送出去的信。 梁元将银子和银票收起,把身份牌放回去,拆开信看了眼。 信上写了高林这几日跟在金毓等人身后所看到的,豹云寨的事儿也被高林写在了纸上。 梁元冷笑一声:“果然什么都看见了。” 他将信丢进火里烧成了灰烬,把火堆弄熄了,再在高林的身上撒了点掺有灵泉的水,这才转身离开此地。 他很快就回到了马车这边,刚走近就看到,野牛王躺在火堆边,金毓抱着白狐靠在牛背上,闭着眼儿睡得头一点一点的。 点了两下头就猛地打了个激灵,迷迷糊糊的从布袋里掏出酸枣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瞬间酸得眼儿大睁,倒吸气,人也清醒了,嘴里破骂:“酸死老娘了!” 梁元:“......” “你总算回来了!”金毓看到了梁元,一手抱着白狐,一手打着哈欠朝他走过去:“事情解决了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2节 梁元点头:“嗯,解决了,你快去睡吧,看把你给困的。” “那我去睡了,你也别一直撑着不睡,有雪团在呢,它的耳朵可灵敏了,真有什么事儿,它会比我们先发现的,不说了,我太困了,睡了!”金毓又打了个哈欠,把白狐放到睡熟了的野牛王背上,再朝牛车走去,边打哈欠边爬进了牛车里。 “又来了!”刚爬进车里,金毓又钻了出来,她冲着梁元尴尬的笑了笑:“我想要方便一下。” 梁元嗯了声,指了一个方向:“那边安全。” “谢谢。”金毓跳下车,从火堆里拿了根火棍,朝梁元所指的方向走过去,换好了卫生棉,烧了卫生棉后,金毓才举着已经熄了的火棍从草丛后面走出来。 还未来到梁元这边,不远处的林子里就传出了一声狼嚎,吓得她一个哆嗦,快步跑到了梁元身后:“狼来了!” 梁元接过她手里的火棍:“别怕,是野兽在啃食尸体。” 金毓立马看向他。 梁元道:“我在那人的身上撒了点水。” 金毓瞬间听明白了,梁元是在利用灵泉水吸引野兽毁尸灭迹。 “那些野兽会不会寻着味儿来找我?”金毓有些担心。 梁元还未来得及回答,一旁的野牛王就醒了,白狐从它身上跳了下来,野牛王望着林子那边,牛眼凶狠。 哪个不要命的敢吵老牛睡觉? 它猛的朝着树林冲过去,眨眼不见了踪影。 金毓想拦都来不及。 梁元拉过她,拿出水囊:“有壮壮在,无需担心,来,洗个手,再把水囊装满。” 金毓哦了声音,等梁元倒水给她洗了手,她再把水囊装满,就回车上去睡觉了。 翌日,金毓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出来看看野牛王有没有回来,一钻出车厢,就看野牛王躺在牛车旁边,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两兽睡得很香。 金毓仔细看了看野牛王,见它没有受伤,这才放了心。 后半夜是丁流和丁达守的夜,早晨他们都很困,吃了东西后就在车里睡觉,梁元和丁风负责赶马车,金毓顾着牛车,一行人再次出发,往南而去。 与此同时。 孟飞豹等人回到了豹云寨,曹正平还在寨子里等着,见他们人回来了,牛却没有带回来,那几个贱民的人头也没带来,曹正平怒了。 “孟飞豹,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去了这么久,带着这么多人,连十几个流民都对付不了,你们……” 孟飞豹懒得听他骂骂咧咧,赶了一晚上的路,他和兄弟们累得够呛,谁他娘的有功夫听曹正平唠叨。 孟飞豹神色一狠,冷冷的打断曹正平的话:“我问你,张首富是不是往京城逃了?曼人是不是要打过来了?” 曹正平闻言心头一惊,嘴里却死不承认:“你胡说什么,我们家老爷哪里也没去,在家里呆得好好的。” “还敢骗老子。”孟飞豹出其不意拔刀砍断曹正平的右手:“真把老子当傻子了,曹正平,你给老子听着,老子什么都知道了,想利用老子杀了宋神医的恩人,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丑样。” 曹正平痛得死去活来,还未来得及解释什么,就被孟飞云砍了脑袋。 孟飞云道:“哥,从江城去京城只有一条路,张首富要等野牛,现在应该还没走太远,我们要不了多久就能追上他。” 孟飞豹拿曹正平的尸体擦干净刀上的血迹,眼底尽是冷光:“张首富必须死,他若不死,肯定还会再派人去找梁小兄弟们的麻烦。” 孟飞云沉默了两息,还是把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哥,我觉得梁元他们不一般,梁元嘴上说着不想我们杀张首富,实际上想的,他是在借我们的手除掉张首富。” 孟飞豹怔愣了下,随即道:“不管梁小兄弟有没有利用我们,我们都得把张首富杀了。” 孟飞云点头:“嗯,张首富必须杀,梁小兄弟他们是我的恩人,不说他们与宋神医的关系,就冲他们能够把那么珍贵的解药无私的送给我,我就该怀恩在心,保护他们。” “就是这么一个理。”孟飞豹哈哈大笑两声,立刻将弟兄们全部召集起来,将事儿安排下去,让人把曹正平的尸体处理了,没多久就和孟飞云一起,带着一帮弟兄们出了山,去追张首富的队伍。 还未天黑,他们就看到了张家的队伍。 张家上百人的队伍挤在一块偌大的草地上,所有人都在围着张首富打转。 “怎么突然就被雷劈了呢?这雷太不长眼了,列祖列宗们,你们可得保佑我们家老爷呀!”张首富的正妻和小妾们跪在草地上,哭着喊着对着几块牌子不停的拜着。 她们身后,还跪着张首富的儿女,以及一帮子家奴。 而被护卫们呈合围之势保护着的马车里,张首富浑身焦黑的躺在里面,有大夫正在满头大汗的全力为他诊治。 孟飞豹等人躲在山坡上,隐隐约约听到了张家队伍里的声音,眼睛瞬间亮了。 “听到了没有,张首富被雷劈了!老天开眼呀!金姑娘的乌鸦嘴奏效了,张首富真被劈了!”孟飞豹很兴奋。 孟飞云冷笑:“他坏事做尽,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山匪们:“不管是不是巧合,金姑娘的嘴巴都了不得呀!幸好昨晚我们没有伤到他们。” “少废话了,兄弟们,拿起家伙,趁张首富还病着,咱们要了他的命!” “……” 第64章 桃花镇上遇四婶 孟飞豹一声令下,一群山匪立刻兴奋的往山坡下跑去,呼啦啦的一片,吓得张家队伍鸡飞狗跳。 惨叫声,尖叫声不断。 护卫们为了保护张首富的妻儿们拼死战斗,奈何孟飞豹等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十分亢奋,杀起人来凶残无比,愣是将这些护卫们震慑得心惊胆战,打着打着,眼看张府这边损失惨重,护卫们啥也顾不上了,转身就逃,不再管张府的那些家眷们。 没了护卫的保护,张府的人哪是山匪的对手,一个个赶紧跪下求饶,主动把钱财交出去,还把女人都推了出去,送给山匪们当玩物。 孟飞豹懒得搭理这些人,大步进了马车,将躺在里头的张首富拖了出来。 张首富被雷劈了后,一直昏迷不醒,全身黑如焦炭,又臭又丑,这会儿被孟飞豹拖出来丢在地上,依旧在昏迷着,跟植物人似的,没有醒来的迹象。 看到他这副惨样,孟飞豹兴奋无比,一刀砍掉了他的脑袋,鲜血四溅,头颅滚到了张首富的大儿子面前,直接将胆小如鼠的张首富大儿子吓晕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孟飞豹是个果断的,没有留下其余张家人的性命,将人全部斩杀了之后,便带着兄弟们将张家的钱财粮食全抢了,带着回了豹云寨。 金毓等人并不知张首富已死的事儿,他们还在继续赶路,走走停停了五天后,买来的蔬菜和鸡蛋全被吃完了,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名为桃花镇,镇上四处都是桃树,现在已经是十月,桃子成熟的时间早就过了,桃树上光秃秃的一片。 此时,镇上有很多人都在拖家带口的往外走,神色极为匆忙。 金毓问了一位妇人,才知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而根据宋神医给的路线图所指,沙城距离这里只有三百多里远。 之前逃荒赶路,他们徒步而行,一天最多走二十里路,在羊驼山里的时候,因为路不好走,一天最多走五里,现在有了马车牛车,除去休息的时间,他们一天至少能行八十里路。 三百多里听着挺远的,但以他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就能到沙城,到了沙城就会遇上曼人。 金毓瞬间感到很紧张。 已是晌午,他们停了下来,在小镇上找了一间没人住的破屋子休息,吃了东西后,就去镇上买所需之物,顺便打听消息,弄清楚沙城那边的情况。 金毓安抚好野牛王和白狐,让它们跟梁宏等人留在破屋这边,自己则跟着金母在附近走走。 因为忙着逃亡,街上没有什么人卖东西,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金毓就看到了一个人,她赶忙拉着金母躲到旁边的树后面,指着那人说:“娘,你快看,那人是不是四婶,邪门了,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金母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果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段婀娜多姿的女子,看着二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妩媚,她脸上涂着胭脂水粉,十分的娇俏可人,竟和金毓的四婶马水仙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此女子比马水仙穿得精贵而已。 “还真是你四婶,不对,咱们已经跟老金家没关系了,你不能再叫马水仙四婶,直接叫她的名字就行了,奇了怪了,这马水仙应该在跟老金家一起逃荒才对,怎么会在这里?难不成是人有相似,她不是马水仙?”金母很是疑惑。 她相公是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分别是金福,金贵,金祥,金祥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受宠的,比金毓大八岁,是个惯会花言巧语哄女人的小白脸,马水仙是村里的村花,乃里长家的女儿,金祥费了好大的心思,花光家里的银子才娶到手的。 马水仙很懒,嫁进金家后从不干活,活儿都是其他几房在干,她只负责天天打扮讨金祥开心。逃荒路上,金祥也是宠着她,吃的都是紧着马水仙来。 倘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真是马水仙,那就很麻了,因为马水仙跟他们大房很不对付,被金母打过几耳光。 “走走走,管她是不是马水仙,咱们都别搭理她,趁她还未看到我们,咱们赶紧走,你娘我一看到马水仙就烦。”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就走。 那马水仙是只骚狐狸,以前在村里未嫁给金祥之前,就喜欢跟各种男人眉来眼去,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个村姑,却把自己当做了城里的小姐儿,瞧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后来被金祥死缠烂打哄骗到手了,趁着金祥不在家的时候,就对别的男人抛媚眼,矫揉造作的,每次都看得她手痒痒,偏偏金祥还把她当个宝,心肝儿宝贝儿的喊,金祥就是个蠢蛋儿。 喜欢勾引男人就算了,偏偏马水仙那声音还很嗲,嗲得人浑身发麻,金母听一次就想揍一次。 金母拉着金毓转身刚走了三步,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尖厉的嗲音:“刘招弟,金毓!”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金毓和金母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哎呦喂!真是那个骚狐狸呀! 母女二人停都不停,动作默契拔腿就跑。 “站住!”那嗲音还在身后大喊:“抓住她们两个。” 路边冲出来了两个护卫打扮的人,挡在了金毓二人面前。 金母想也不想,取下身上随时背着的大铁锅,把锅底挥到了一个护卫的脸上:“死开,别挡路。” 那护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金母拉着金毓就跑,另一个护卫见状拦了过去,金毓冲着他的下三路一脚踹过去。 踹得那护卫鬼哭狼嚎。 母女二人凶得很,一锅一脚吓傻了路人,路人们纷纷让行,身后,马水仙见金母二人如此彪悍,带着人继续追上来,嗲音不停大喊:“站住,刘招弟,你给我站住!” 在破屋里休息的梁宏等人听到这个声音,连忙带着野牛王和白狐走了出来,在附近向路人打听消息的梁元、丁达、金兰三人听到听到动静,也急忙赶了过来。 一来就看到金母和金毓正被一群人追赶,那群人里头有一个让金兰一家极为熟悉的人。 “骚狐狸!”金兰瞪大双眼,气得撸袖子:“这个死婆娘怎么会在这里?还追着我弟媳和侄女跑,找死啊!” 第65章 遇事不慌,齐心协力一起怼 “刘招弟,金毓,你们给我站住,再跑我就对你们不客气了。”马水仙没有想到,好不容易远离了庆荣府,逃到了这个地方,居然能遇上金母和金毓这两个她最讨厌的女人。 虽然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活着逃到这里来的,但既然遇上她了,那这母女二人就别想好过。 路上行人多,金毓和金母没法发挥正常速度,跑了没多久马水仙的人就追上来了,眼看就要把她们两人围住,金兰及时冲了过去,推开一个护卫,紧接着梁元、丁达、梁宏等人也过来了,领着野牛王和白狐,二话不说就把马水仙的人往外推。 金父用棍子边推边骂:“围着我媳妇和闺女干什么,光天化日的你们想抢劫呀!没王法了,你爹娘知道你这么混账吗?你祖宗的棺材板都快盖不住了吧!欺负女人,看把你能耐的吧啦吧啦……” 看到有个护卫手头拿着刀,梁元出手夺过来,架在那护卫脖子上:“拿刀是想干嘛?杀人还是放火?长得这么丑,干坏事也不知道拿黑布遮脸,别坏事没干成,把人吓个半死……” 他边说还边用刀拍打护卫的脸,吓得那护卫不停后退再后退,一脚踩进身后的泥坑里,一个不稳在泥坑里滚了一圈。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3节 金兰叉腰大骂:“我侄女娇弱,是你们能围着吗?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的,吓到了我侄女,我跟你们拼命!” 丁达拿着一把镰刀护在金兰面前:“干嘛?想动手?敢打我媳妇,我削你!” 丁家四兄弟把金毓和金母围着正中间,冷眼看着那些护卫,弓箭和袖珍弩都拿在了手里,金虎和金娇这两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凶。 金虎拉着弓弦:“胆敢再上前一步,小心我把你们射成马蜂窝。” 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在发抖。 金娇抱着一块脑袋大的石头:“谁都不许欺负我娘和大姐。” 梁月躲在她身后抱着一块鸡蛋大的小石头:“砸……砸……” “哞!”野牛王一脑袋顶飞了一个人,吓得周围的人纷纷后退。 “啾啾!”白狐一爪子下去,抓散了一个护卫的头发,得逞之后,立马撒丫子跳到了金毓的怀里寻保护。 家人们来了,金毓和金母瞬间腰杆硬了,双手叉腰,指着护卫们破骂,那叫一个嚣张。 羊驼山都闯了,山匪都能应付了,野兽都不怕了,他们哪会怕这些个小小的护卫,遇事别慌,齐心协力一起怼。 十几个护卫还未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突然出现的梁元等人给震慑得发懵,全部退到了马水仙那边,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你……你……你们……”马水仙带着两个丫鬟好不容易追了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还未来得喘口气,就看到了一帮人上来护着金母和金毓,仔细一看这些人竟都是熟人。 梁家的,丁家的,一个不落,全在这里。 “你,你们,怎么可能还活着?你们怎么没饿死?” “哎呦!水仙,你怎么了?不是去买糕点吗?怎么追着这些人跑呀?”这时一个穿着富贵的肥胖男人带着五六个护卫跑了过来,一来就关心的拉住马水仙的手。 “老爷……”马水仙正要说些什么,金母却先她开口了。 “我的老天爷呀!这不是四弟妹吗?”见马水仙被一个胖子拉住手,金母指着他们拉着的手大叫起来:“你身为有夫之妇,怎么跟陌生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的呀!四弟妹,你相公人呢?你们不是一起逃难吗?怎么就你一个人?难不成……天哪!不会吧!你为了勾引有钱人,害死了你相公?” 此言一出,急着逃跑的路人们身形一顿,一个个都伸长了耳朵,用异样的目光看向马水仙,交头接耳一阵议论。 马水仙气得胸口起伏,边跳脚边指着金母怒骂:“刘招弟,你个丑八怪,别胡说八道,我没害死我相公,他是在庆荣府城门外发生暴乱的时候被流民踩死的……” “什么?我四弟真死了?那我爹娘呢?”金父闻言脸上悲痛,心底却开心得很。 金祥那个蠢蛋儿死得好呀!明明比他还废物,还天天骂他废物,诅咒他去死,好呀,现在金祥自己死了,活该! 马水仙说:“死了,全都死了!” “那为什么你还活着?”金父质问:“北方大旱,你和四弟将我们一家赶出队伍后,就和我爹娘他们一起逃荒,为什么他们都死了,你一个弱女子还活着?还有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是谁?是你的相好吗?马水仙,咱们赤云国可是有规定的,女人死了男人成了寡妇,得一年以后才能改嫁,我四弟才死了不到三个月,你就有了相好,你该浸猪笼呀!” “哎哎哎,你个穷鬼怎么说话,水仙是我的五姨太,不是你的四弟媳,少给我胡说八道,坏水仙的名声……”胖男人维护着马水仙。 话还未说完,就被金母大叫一声打断:“五姨太?马水仙,你居然成了别人的妾,我们大坪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刘招弟!”马水仙气得眼都红了,爆吼出声,然而她的嗲音吼起来一点威力都没有,还很尖厉特别难听,把身边的胖男人都吓着了。 许是气急了,她不顾形象的冲上去指着金母大叫:“你不要跟我说什么大坪村,大坪村已经没了,老金家也没了,我现在和老金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再敢胡说八道,我让你们全都去死。” 梁元切了声:“你以为你是阎王呢,还想收人命,做你的死人梦。” “你……你……”马水仙立刻指向他。 “你什么你?别指着我,再指我就把你的手剁了。”梁元眼神狠厉的挥着刀走上前两步,金毓等人见了,连忙大步过来站在他身边,眼神凶狠的瞪着马水仙。 马水仙被他们的气势吓得后退两步,那些护卫也跟着后退两步。 “马水仙,你听好了!”金父扬声对马水仙大声道:“我们已经和老金家断绝了关系,当初你们可是说过了的,再见我们就形同陌路,全当不认识。你给谁当妾我们不想管,但你别想扒着我们胡搅蛮缠,我们没功夫跟你瞎扯,离我们远点。” “我们走。”金父一个转身,挥手叫上金毓等人,雄赳赳,气昂昂,一脸威风的走了,懒得再搭理马水仙等人。 马水仙气得要死:“站住,你们不许走。” 没人搭理她,她就使唤那些护卫:“你们赶紧去把他们拦住。” “不许去。”肥胖男人黄老爷忽然开了口,把马水仙拉到身边:“乖,刚才那些人手里都有武器,咱们现在就这么一点儿人,动手会吃亏的,走,我们先回客栈休息,再想办法对付他们。” 说这话的时候,黄老爷将目光落到了逐渐走远了的野牛王身上。 这牛如此巨大,不是一般的野牛呀! 他对一个护卫使了个眼色,那护卫点点头,立马悄悄跟上了金毓等人。 马水仙见此得意的笑了,摸着黄老爷的胸口用娇软的嗲音撒娇:“老爷,那些人欺负妾身,你可不能放过他们。” 黄老爷捏住她的手指:“你想如何?” 马水仙眸底泛着冷光:“我想让他们当我的奴才。” 第66章 弄清楚了黄老爷的身份 黄老爷很欣赏马水仙的阴狠,当初他会把马水仙从金家那些人手里夺过来,看中的不仅仅是她的身材容貌,还看中了她的心狠手辣。 这种女人该温柔的时候温柔,该心狠的时候心狠,特别适合送给那位品尝。 马水仙不知黄老爷心底打的鬼主意,她一边跟着黄老爷离开,一边将金父等人的身份背景告诉了黄老爷。 而另一边。 护卫跟着金毓等人拐了个弯之后,就被梁元捂住嘴巴拖进了破房子里,随后被丢到地上,一抬头,就看到金毓等人用镰刀、砍柴刀、弓箭等东西对准了他的脑袋,差点吓尿。 “好汉饶命啊!小人只是替主子办事的,小人是无辜的呀!小人上有......” “闭嘴!”他还未说完就被金毓笑眯眯的打断:“你不用紧张,我们不杀你,只是想问你一些问题,你如实交代,我们就放了你,若有一句谎言,打爆你的头。” 金娇挥着拳头附和:“对,打爆你的头。” 梁月凶巴巴的:“爆头!” 梁元等人:“……”这几个丫头怎么越来越凶残了!你们把人头当鸡蛋呀! 那护卫被金毓等人这架势吓得使劲咽口水,屁都不敢放一个,金毓等人问什么,他就说什么,没一会儿就将黄老爷的身份背景给交代,马水仙的事儿也全都说了出来。 护卫名为卫九,他家老爷全名黄平义,乃沙城人士,母亲是赤云国人,父亲却是曼国商人,赤云国人虽然厌恶曼人,却不排挤商人,在没有战乱的时候,各国的商人只要有人脉都可互相来往。 黄平义以经商为生,看着老实本分,实际心胸狭隘,极为狡诈,为了能讨好曼国边境的一位将军,他四处经商的同时会顺便寻找各种各样的美人,送给那位将军当玩物。 而马水仙,便是黄平义看中的美人之一。 马水仙跟着老金家的人逃到庆荣府城外没多久,就遇上了黄平义,黄平义当时正在流民中寻找有姿色的女子,想以低价买了,他身上穿着很是富贵,马水仙动了心思,想着跟着老金家连城门都进不了,早晚都是个死,不如舍弃金祥,另找一个男人谋生。于是就主动上去搭讪黄平义,借用他的水将脸上的污垢洗干净,露出真实的容貌给黄平义看。 虽然经历了许久的天灾,马水仙瘦下来了一些,脸色也有些蜡黄,但因为被金祥保护的很好,相比其他女子,她的容貌和身段还是很出众,尤其是,她还长了一双妩媚的狐狸眼,黄平义一眼就喜欢上了,但金祥却不愿意卖掉马水仙,见马水仙执意要跟着黄平义走,就想跟马水仙同归于尽,被黄平义的人打得半死不活,老金家的人也都被打了一顿。 见金祥被打了,马水仙一点都不心疼,还觉得金祥是个废物,当初是鬼迷了心窍才会嫁给他,她越想越气,亲手掐死了她和金祥的三岁儿子,然后跟着黄平义进了城,才刚进城,城外就发生了暴乱,金家人都死在了暴乱中,庆荣府乱做一团。 黄平义知道北方已经不能久待,就带着马水仙往南方而来,因为有人脉又有通关文牒,黄平义的队伍走的都是大路,不用翻山越岭,比金毓等人更早的到了江城,之后又一路朝着沙城而去,一直走在金毓等人的前头。 一路上,黄平义一直好吃好喝的哄着马水仙,嘴上说着纳她为妾,让所有人称她为五姨太,实际上是想把她养好了,变美了,到了沙城就想办法把她送到那位将军的身边。 “马水仙这个恶毒的女人,居然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儿子?”听了护卫的话,金毓等人难以置信,这世上怎么会有马水仙这种心狠的母亲。 卫九撇嘴:“岂止是心狠,还很蠢,自以为拿捏住了我们家老爷,整天作威作福的使唤我们,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村姑就是村姑,换了身皮也是上不了台面的。” 金毓一脚踹在卫九身上:“说她就说她,你说什么村姑,村姑招惹你了,瞧不起村姑呀!” “对不起,姑奶奶,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错了,您饶了小的吧!”卫九抱头求饶。 金母拉过金毓道:“行了,小毓,别跟他啰嗦了,该问的都问完了,现在该怎么处置他?” 卫九抬起头:“别呀!姑奶奶们,我.......唔!?” 他还未说完,梁元就走过来,扳开他的嘴巴,丢一颗药进他的嘴里,强迫他吞了下去,道:“我给你吃的是毒药,想要解药,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回到黄平义的身边后,不许暴露我们的行踪,该怎么撒谎你自己解决,十天之后,我自会给你解药。” 他们不想和黄平义纠缠,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们得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行,毕竟黄平义的家在沙城,而他们不久就会经过沙城。 卫九要哭了:“可十天后你该怎么给小的解药呀?小的又不知道去哪儿找你。” 梁元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用你来找我们,我会想办法给你解药的,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否则你就只能肚穿肠烂去见阎王,滚吧!” 卫九摸了摸自己的喉咙,那药已经吐不出来了,他心里怕得要死,想继续求饶,然而一开口梁元就用刀背在他身上打了几下,再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再敢啰嗦一句,人头就要落地。 他只能连滚带爬的离开这里。 远离了破屋子之后,卫九就赶紧捂住了肚子,他的肚子突然很疼,脑袋一阵抽痛,四肢也十分酸疼。 他面露惊恐:“刚才那个男人明明没有打中我的脑袋,也没有打我的肚子,为什么我的这两个地方会痛?难不成是毒药引起的?他给我吃的真是毒药?我的娘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呀!” 这边,卫九一离开,大家就很疑惑的问梁元:“你哪来的毒药?” 宋神医给他们的都是治病的药,没有毒药呀! 梁元眼也不眨的撒谎:“那不是毒药,是狐狸屎,我是骗他的。” 其实那是真的毒药,是他在羊驼山的时候偷偷找了药草做的,制毒的本事是跟着宋神医学的,只是金毓等人不知道他的能力,解释也不好解释,就只能撒谎了。 金毓等人:“......”狐狸屎? 金毓看了看一旁的雪团,随即皱眉:“他会信吗?他要是去找大夫诊断怎么办?” 第67章 沙城遇曼人,壮壮向前冲 梁元:“查不出来的,他不信也得信。”他方才打卫九的时候,是看准了穴位打的,会加速毒素的发作,这会儿他的身体应该已经开始痛了。 至于找大夫诊断,啧,那就找呗! 除了宋神医,无人能解那种毒,而且那毒也无需解药,因为它不是致命的,只会让卫九痛个十几天而已,十几天后药效就过了。 只是可惜了药材有限,毒药只做了三颗,给卫九用了一颗,只剩下两颗,避免以后再遇上麻烦,他得再找个机会去寻一些药材再做点毒药才行。 见梁元如此自信,金毓等人也不再多说什么,梁元是个有分寸的,能力比他们都强,他们相信他。 有了马水仙的事儿,金毓等人不想继续在此逗留,很快就将东西都收拾好,赶着牛车马车离开了桃花镇。 他们出了桃花镇没多久,卫九也来到了黄平义等人所在的客栈,告知他跟丢了金毓等人。 “什么?跟丢了!你是怎么办事的。”黄平义拍桌而起,指着卫九怒斥:“你跟了我多久了?以前做事挺靠谱的,这次怎么这么没出息。” 卫九不断低头认错:“对不起,老爷,小的不是故意的,小的原本跟得好好的,可一帮逃难的人忽然冲了出来,把小的给挤开了,等小的反应过来,那些人就都消失了。” 马水仙将一个茶杯砸到卫九的脑袋上:“没用的东西,要你有何用。” 说着,就冲黄平义撒娇:“老爷,你可是答应过妾身的,要把他们抓来给妾身当奴才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4节 黄平义拉过她的手安抚:“放心,答应过你的事儿,本老爷不会食言的。卫九,那些人带着的野牛走到哪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带着人去镇上打听打听,看看有谁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是,老爷。” 卫九很快退了出去,带上几个人装模作样的在镇上走了一圈,然后黄昏之时回来给黄平义说:“老爷,小的们打听到了,那伙人从北门出桃花镇了,具体往那边走了,没人知道。” “这跟没查到有何区别!”黄平义胖脸阴沉道:“北门外有两条路,一条去沙城,一条润城,他们到底是往润城走了,还是往沙城走了?” 卫九眼珠子一转,很机灵的道:“小的猜他们肯定往润城走了,沙城被曼人攻破的消息已经不是秘密,那伙人肯定也已经知道了沙城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去死的,所以他们只能去润城。” “润城?”黄平义眯了眯眼,让卫九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卫九忙恭敬的应着,等黄平义说完了,就赶紧离开了客栈。 翌日一早,黄平义带上马水仙离开桃花镇朝沙城而去。 而此刻的金毓等人,也在前往沙城的路上,赶车的速度要比黄平义的队伍快了很多。 路上,金毓等人看到了许多逃难的百姓,越往沙城走,逃难的人就越多,就如当初的柳州府,一群一群的人往外逃,只是一个是逃荒,一个是逃避战难。 想着要不了多久就会遇上曼人,坐在马车里的时候,金毓等人都会仔细的研究弓箭袖珍弩,晚上不赶路的时候,他们除了会用草靶子练箭,还会跟着梁元学习几种又快又准的夺刀招数,正面遇上曼人不方便射箭的时候,他们可以用这几个招式将曼人手里的刀夺了,再齐心对付曼人。 白夜交替,时间在赶路和练箭、练武中飞快流逝,很快就过去了四天,金毓等人距离沙城不到三里路,路上逃难的人数之不尽,全都在往北方走,唯有他们这条队伍是往沙城走。 “大家把吃的喝的和武器都拿稳了,打起精神,随时应对突变情况。”梁元对马车里的所有人道,他让丁风回了车里,他亲自来驾车。 而走在前头的牛车里,金毓等人也都准备好了一切,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斜挎布袋,袋子里有吃的喝的,手里还都拿着袖珍弩,腰间别着砍柴刀。 “一想到可能很快就会遇到曼人了,我就忍不住紧张。”金母深呼吸着一口气。 “曼人杀过来了!”她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凄惨的喊叫。 金母一巴掌打在自己的嘴上:“臭乌鸦嘴!” 金毓掀开车帘一看,只见不远处有几十个赤云国百姓朝这边跑来,他们的身后有十几个身穿曼国服饰的曼人在紧紧追着,边追还边兴奋的大笑:“赤云狗,跑呀!老子就喜欢看到你们逃跑的狼狈样!哈哈哈!” “救命啊!你放开我!啊!” “爹,娘,救我!” “赤云国的姑娘就是美啊!” 曼人的狂笑声和赤云国百姓的惨叫声交杂在一起,传入了金毓等人的耳中。 身穿蓝色兵服的曼人见人就杀,追上女人就抢,抢了当街就撕破了那女子的衣服,禽兽行为令人发指。 这一幕刺痛了金毓的眼。 战争一起,受灾的永远是百姓。 女子生不如死,男子痛不欲生。 “金毓,不要停,赶着野牛王冲过去。”身后,梁元赶着马车大喊。 “知道了!”金毓咬牙应了声,目光森冷的看向那些曼人:“爹娘,大姑,你们都坐稳了。” 话落,她一巴掌拍在野牛王的屁股上:“壮壮,跑起来,撞死那些猪狗不如的人渣!” “哞!”一听见金毓喊撞人,野牛王就兴奋了起来,牛蹄一蹬,猛的就加快速度飞一般的冲上去。 速度之快,使得大轱辘车差点飞起来,还好金毓反应够快,牢牢的抓紧了扶手。 “壮壮,你稳着点,别把我们甩飞出去,转弯,快转弯,那几个人不能撞,只能撞那种穿蓝衣服戴蓝帽子的。” “哞!”野牛王按照金毓的指挥,一头撞飞了一个曼人。 “啊!哪来的牛!” “好大的牛,救命啊!” “后退,后退!” “站住,孽畜,不许过来,啊啊!!” 赤云人们慌了,纷纷四散逃开,曼人也想逃,但野牛王在金毓的指挥下很是机灵,不撞赤云人,只撞曼人。 “砰!”又有两个拦路的曼人被撞飞。 “见鬼了!”余下的曼人们被吓得惊慌失措,顾不上斩杀赤云人,转身就跑。 “哞!”野牛王拉着车追上他们,把人撞得满天飞。 丑人们都死开,别挡俺老牛的路。 野牛王嚣张到没边了,把人都撞开了,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飞奔。 梁元赶着马车紧跟在牛车后面,看到被撞飞的曼人从空中落下,他站起来一脚踹飞,然后又坐下来继续赶马车,见地上有趴着哀嚎的曼人,就眼也不眨的赶着马车从他们的身上碾过去。 第68章 沙城,人间地狱 看到牛车和马车碾过曼人扬长而去,赤云人们都惊呆了,有几人摇头惊叹:“天降神牛呀!” 十六个曼人,全都被撞得飞起来,死了五个,其余的全躺在地上哀嚎惨叫,怎么都爬不起来。 见此,有几个胆大的赤云男子,捡起地上的刀跑过去砍下了那些曼人的头,发泄着心中的怒火:“去死!去死!你们这些畜生,去死!” 他们的家人都被这些曼人杀害了! 险些被欺辱的那些女子,也都哭喊着跑过来,抱起石头猛砸曼人。 “你们还我相公的命来!” 这后面的动静,金毓等人丝毫不知,他们还在赶着车子不停的跑,野牛王跑得极为畅快,金毓好几次感觉到车子要散架了,吓得脸色惨白惨白的。 “壮壮,跑慢点,已经没有坏人了!” 车厢里的金母等人被颠得东倒西歪,头晕眼花。 “要老命了呀!”金父神色一变,猛地吐了出来,车厢里瞬间一股味儿。 金母等人脸色都变了,也差点没忍住跟着吐出来,金母努力稳住身子将金父扶过来,让他趴在自己的腿上,也不嫌弃他的胡子上还有脏东西,温柔的给他顺背,喂他喝水,帮他擦干净嘴巴。 但因为车厢摇晃得厉害,金母做这些的时候很费劲,一不注意帕子就擦到了金父的脑袋上,金父喝水的时候也弄了一身,水流进了鼻子,呛得他泪流满面。 “停车,快停车呀!”金父哭着喊。 金兰一巴掌拍过去:“停个屁,你给我出息一点,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孩子们,你忘了梁元说的了,咱们得用最快的速度通过沙城,否则会遇上更多的曼人,到时候被包围就死定了!” 金父闻言立刻想到了刚才看到曼人虐杀赤云人的那一幕,脸色又白了几分,忙对外面的金毓说:“小毓,加快速度,爹撑得住。” 金毓拉着缰绳:“爹,快不了,再快,车子就要散了。” 前面的路变得宽阔起来,金毓让野牛王放慢速度,等梁元赶着马车追上来,与牛车并排走。 见金毓的脸色苍白如纸,整个人看上去极为脆弱,梁元蹙紧了眉头,眼底都是担忧:“能坚持得住吗?” 金毓眉头都不皱一下,笑着说:“能坚持得住,你放心,我不会拖后腿的。” 丁风等人掀开车帘,看到金毓一个人赶牛车,他们想帮忙,却有心无力。 野牛王虽然已经跟他们相处要好,却依旧不会听他们的,它始终如一只听金毓的。 若非如此,也不会一直让金毓赶牛车。 见金毓都这么说了,梁元便道:“前面有个岔路口,我赶着马车在前面带路,你稳住野牛王,别让它继续冲了,也别让它吓着疾风。” 疾风这匹马很怕野牛王,所以赶路的时候,都是牛车走在前面,马车走在后面。 可现在,情况特殊,曼人会随时出现,金毓和野牛王不认识路,所以梁元必须在前面带路。 “好。”金毓应了声,用鞭子轻轻拍了拍牛屁股,让野牛王放慢速度。 “哞!”不能全力奔跑,野牛王虽然很不开心,但还是乖乖的慢了下来。 梁元赶着马车加快速度来到前面,一想到野牛王就在后面,疾风就很胆怯,跑着跑着就慢了下来,梁元见此一马鞭挥过去,疾风吃痛,瞬间加快了速度。 “哞!”身后的野牛王催促。 跑快点,蠢马,别挡路呀! 这个大木箱看着真碍眼。 “壮壮,别出声,别吓着了疾风,它是你的小弟,你得护着它,当大哥的得让着小弟。”金毓安抚野牛王。 野牛王:“......”蠢马太弱了,俺老牛不需要这种弱包子当小弟。 金毓又说:“疾风虽然没有你强壮,但它是匹好马,只要努力训练,假以时日,肯定会变强的。” 野牛王:“......”甜人的意思是要让俺老牛训练小弟吗? 好咧! 这个任务,俺老牛接了! 蠢马小弟,你等着,俺老牛一定会把你训练成最强蠢马的。 到了岔路口,梁元想也不想,直接选了右边的路走。 这条路正好容得下马车和牛车前行,行驶了没多久,梁元就看到了路边左右两旁,躺着很多尸体,男女老少都有,他们死相凄惨,鲜血到处都是。 这些人都是被曼人杀害的。 梁元沉痛的闭了闭眼,然后再睁开,咬牙继续前行。 后面的金毓也很快看到了路边的尸体,还有那满地的鲜血,瞬间睁大了双眼,嘴角都在颤抖。 这就是战争? 血腥味和尸体腐烂的臭味随风袭来,金毓使劲吞咽口水,努力平复情绪,让自己不要吐出来。 太残忍了! 比天灾还可怕。 金父等人也闻到了血腥味,掀开车帘看向外面,一看到那些尸体,瞬间吓得面色全无。 “虎子,娇娇,别看。”金父忍住恐惧,捂住了两个孩子的眼睛,将车帘放了下来,眼泪不争气的落下来:“不能看,别看。” 金兰也捂住了梁月的双眼,把她抱在自己的怀里。 逃荒这么久,他们见过很多死人,也杀过人,可看到那些赤云人惨死的样子,金父等人还是会毛骨悚然。 金母拉了拉金毓的衣袖:“小毓,你别坐在外面了,进来里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5节 金兰也说:“是呀!小毓,你进来坐着,大姑赶车。” 金毓深呼吸一口气,强装镇定的说:“娘,大姑,我不怕,你们不用担心我,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金毓了,经历了这么多,我早就什么都不怕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她的双手却是在颤抖的,心跳也加快了些。 她其实是害怕的,但再害怕,她也得忍耐,因为这里只有她能控制野牛王。 “娘,你回去坐好,不用管我。”金毓话音刚落,白狐就从车厢里跑出来,窝在了她的怀里,似在给她勇气。 “啾啾!”甜人不怕,人家陪着你。 见金毓坚持,金母等人便不再多言,心里却下定了决心,日后他们一定要更加努力得到野牛王的认可的。 路上的尸体很多,所过之处,没有一个活人。 牛车马车继续不停的朝前跑。 没多久,前面的路就变宽敞了,金毓等人看到了一座城池,高耸的城门紧闭,门口有十几个曼人把守,城楼上站着几十个曼人,城墙上挂着三具赤云国将士的尸体。 第69章 曼人弄出了火烧山 沙城已经是人间地狱,整座城都被曼人控制住,妄想逃出城的百姓会被无情杀害,而被困在城里的百姓也会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 避免被城墙上的曼人发现,金毓等人把车赶到一片林子后面,借着几棵高耸的大树遮挡住马车牛车。 梁元下了马车,让大家等在此处,自己一人悄悄潜到前面,去查看四周的情况, 不到片刻,他就返回来了,对大家说:“我们要走的那条路叫做茅草路,路口有五个曼人在守着,加上城门口和城墙上的曼人,一共有六十二个曼人,马车和牛车太显眼,一出去就会被城墙上的曼人看到,需要有人把曼人引开。” 不等金毓等人开口,梁元又道:“我来引开曼人。” “不行......”梁宏摇头,还未说什么,就被梁元打断。 “爹,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我有能力引开曼人,其他人去了就是送死。爹,你相信我,我会好好活着的。”队伍里面虽然还有丁达这些强壮的男人,但梁元一点都不想让他们跟着自己,丁达这些男人虽然都变得比以前强了许多,但这种时候跟在他身边还是很碍事,引开曼人这种事儿,他一个人做起来会更轻松。 他看向金毓等人:“你们什么也别说,听我的安排就行。” 金毓使劲点头:“行,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金父等人也点头:“我们也都听你的。” 梁宏咬着下唇:“爹也听你的。” 梁元一脸严肃的说:“我的计划是这样的,一会儿我引开曼人,你们趁机赶车离开,丁风来赶马车,只要上了那条路,你们就安全了,你们一直往前走不用等我,我会想办法追上你们的。” 茅草路很偏,因为有大树遮挡,而且还需要拐两个弯,所以只要进了这条路,城墙上的曼人就看不到这边的情况。 “嗯嗯嗯。”金毓等人听话的点头。 梁元背起弓箭,拿着砍柴刀转身离开,他一走,金毓等人就回到车上做好准备。 梁元穿着灰色厚衣服,借着草木的遮挡,先是悄悄的去了茅草路那边,暗箭射死了那五个曼人,将尸体藏进草丛里,把箭矢拔了,再朝着距离城门不远的一个满是干茅草和枯木的山坡走去。 没多久,山坡那里就冒出了浓烟。 城墙上的曼人正在闲聊,一扭头看到了那浓烟,纷纷疑惑万分。 “那里怎么着火了?城外的,叫两个人去看看怎么回事?” 山坡的高度比城楼还要高一些,所以站在城楼上的曼人们看不到山坡背面的情况。 城门口的曼人们闻言,有两人走出来,去了那片山坡背面查看情况,一去就没回来,而且山坡的另一个方向也冒起了浓烟。 守在原地的曼人们很奇怪,又派了几个人过去查看,依旧不见人回来,山坡那边的浓烟更浓了,又有一个方向冒出了浓烟,紧接着,冒出浓烟的地方越来越多,瞬间浓烟滚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城楼上的曼人们急了,纷纷从城墙上下来,只留了两个人看守。 城门打开,一群曼人走出来,全部朝着山坡那边而去。 “梁元居然放火烧山了?”金父看着那不远处的滚滚浓烟,整个人都惊愣住了:“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啊!这深秋的季节,山上的茅草树木都干枯了,火一烧起来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呀!要是伤了自己怎么办?” 丁达道:“只有烟,没有火,应该不是放火烧山,咱们别瞎猜。” 金毓看着城楼那边:“那里还有两个曼人,得想办法把他们解决了。” 她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穿着曼人士兵服饰的人影不知从何处跑了出来,飞奔进了城门,跑到了城楼上,也不知和那城楼上的两个曼人说了啥,那二人居然下了城楼。 “好机会!大家坐稳了,我们要出发了!”金毓忙拍了拍牛屁股,赶着牛车从大树后面走出来,快速朝着茅草路而去。 丁风赶着马车跟上。 一牛一马两辆车畅通无阻的来到茅草路这边,见无人阻挡,立即上了茅草路,一路朝南而去。 与此同时。 梁元将那两个曼人杀掉之后,正准备脱身离开,一抬眼竟看到城内有一队上百人的曼人朝这边而来,他赶忙带上那两具尸体躲在墙后面。 那百人队伍用跑的经过梁元所藏的地方,等队伍出了城,朝着冒浓烟的方向而去,梁元这才从墙后走出。 ...... 茅草路上没有行人,金毓等人赶路许久都没有受到任何阻挠,可许久不见梁元回来,大家心底都十分担忧。 “我们要不要等等梁元?”金父掀开车窗帘看着外面,这条路的两边都是一米多高的茅草和棘刺,路面不平,石头很多,车子走起来很是颠簸,只能缓慢的跑,跑太快容易翻车。 金毓抱着雪团:“不能等,他让我们一直往前走,爹,我们必须相信梁元。” “爹不是不信他,只是担心他的安危。”金父道。 这时,身后有动静传来,金父和金母赶紧掀开车窗帘看向后面,后面有马车挡着,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他们看不到,可身后马车里的梁宏等人却看到了。 “是我儿,是我儿回来了!”梁宏激动的说。 丁风立刻将马车的速度降下来。 梁元高大颀长的身影很快追上了马车,身形灵活的跳到了马车上。 “继续走,不要停。”他喘着粗气对丁风道:“曼人很快就会发现不对劲追上来,我们必须加快速度离开这里。” 说完这话,他就钻进了马车里休息,一坐下,就赶紧接过梁宏递过来的水囊喝了一大口水,弄湿了一张脸。 然后梁元又从腰间的布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塞进嘴里,这糖是他让金毓帮他买的,特别提神,是他喜欢的味儿。 牛车里,看到梁元跳上了马车,金父和金母都松了一口气,连忙告知金毓,说梁元平安回来了。 闻言,金毓露出了笑容,紧绷的心也放松了下来。 等梁元休息了一会儿,梁宏才问:“儿子,方才的浓烟是怎么回事?你真的放火烧山了。” 梁元失笑:“烧什么山,我只是烧了几堆秸秆,弄出浓烟而已。” 山坡后面有几块地,地里放了很多秸秆,有些秸秆是湿的,他便把干秸秆和湿秸秆混在一起,烧了八堆冒浓烟的火堆,那些火堆一时半会儿是烧不起来的。 山坡这边,一百多个曼人看着地上的几具曼人尸体,和那八堆燃烧的秸秆,气得脸色发黑。 “可恶!是谁在戏耍我们?”一个曼人压不住怒火,一刀拍打在火堆上,一根带着火苗的秸秆飞了出去,引燃了附近的枯草丛。 有一个曼人骂道:“白痴,赶紧把火灭了,这里到处都是茅草和枯树,很容易引火烧山。”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阵大风忽然袭来,呼的一声,枯草瞬间快速燃烧起来,红红的火苗向四周蔓延开来。 第70章 要绕路而行 “快灭火,快灭火!”曼人们吓得纷纷上去灭火。 呼! 风一直不停的吹,火苗一直不停的蔓延,曼人们灭了这里,那里又烧了起来。 风越来越大,吹得曼人们睁不开眼,火星子飞到了他们的身上。 “啊!我身上着火了!” 被曼人们忽视了的秸秆堆越烧越旺,一片片秸秆叶子带着火苗被风吹飞,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中,瞬间燃烧起来,随风扩散,等曼人们回神过来的时候,火势已经控制不住,随风舞动的火苗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快逃!” 没有水灭火,曼人们转身就跑,用刀开路,跨过火海,一个个被烧得鬼叫乱跳。 风一直不停的刮,天色阴沉了下来,一朵朵乌云遮日,昏暗暗的一片,却迟迟不见雨滴落下。 轰! 闷雷炸响! 伴随着雷声,火苗飞快的吞噬着山坡上的一草一木,形成了熊熊烈火,朝着四周扩散,树木竹子皆被烧得噼里啪啦作响。 有几个慌不择路的曼人们没来得及逃掉,被困在火海中,一个个鬼哭狼嚎,火海之外的曼人们见了,没有一个上去相救,转身连滚带爬的跑了。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火还在燃烧,率领队伍攻破沙城的曼人将军邹巴闻讯带着几百个士兵来到了城门口,一来就看到城门口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他震怒万分:“立刻去给本将军查清楚,是谁放的火,抓到放火贼,五马分尸!” 大火燃烧猛烈,人力是无法扑灭的,邹巴便派人将城门四周的草木都砍了,免得大火烧进城,结果费力的砍了好半天,火还未烧过来,乌云滚滚了许久的老天似乎终于憋够了,哗啦啦的大雨倾盆而下,将邹巴等人淋了个透心凉。 大雨浇灭了山火,也冲刷了茅草路上马车车轮子留下的痕迹。 没多久,天就黑了,雨一直不停的下,邹巴被淋得全身湿透,他黑沉着脸召集所有人,分头查看四周的情况,没多久,就从被烧得光秃秃的山坡背面找到了六具焦尸,之后,又在茅草路路口那边找到了被梁元藏起来的五具曼人尸体。 邹巴检查了那五具尸体,随即脸色难看万分:“是谁杀了他们?贼人到底是往哪边逃了?” 五具尸体,有三具是被箭射死,有两具是被刀割了脖子。 有一个曼人小将道:“将军,会不会是那些赤云逃兵?他们在岩谷城待不下去了,所以才会想了烧山这个法子把我们引开,再趁机从茅草路跑出,朝北而上。” 沙城有东南西北四道城门,着火的这个地方是北门城外,邹巴是从东南方向打过来,从东门攻进的沙城。 当时沙城里共有六百二十个赤云守城兵,他们分为四队驻守四道城门,东门被攻破的时候,驻守在其他三道门的守城兵全逃了,北门这边的一百多个守城兵全部顺着茅草路逃去了岩谷城。 岩谷城山石林立,易守难攻,因为山地地势不平整,岩石居多,种不出粮食,城中百姓很少,是赤云国最穷的一座城池,去攻打只会浪费财力物力,所以邹巴没有立刻带人追上去,而是留下来控制住沙城。 岩谷城里的粮食有限,离岩谷城最近的城池除了沙城,还有一个庆城,去庆城得坐船,在一个名为千里江的江面上航行两天一夜,但岩谷城的船只有限,不是谁都能坐得起大船的,而且庆城此刻也正在面临着被他们曼人攻打的危机,迟早都会被攻破,自顾不暇,哪有闲工夫管岩谷城的人,所以,岩谷城里的人不敢去庆城,若没有粮食吃了,只得拼死从沙城这边往北而上。 邹巴觉得这个小将分析得很有道理,沙城被他们曼人拿下的事儿已经不是秘密,赤云百姓都在往北逃亡,不会不知死活的往南而来,所以,今日的事儿还真有可能是岩谷城里的那些赤云狗做的。 “想逃去北方吗?呵,做梦!”邹巴冷笑一声,翻身上马,拔刀指天高声道:“将士们听好了,跟本将军去杀了那帮妄图逃往北方的赤云狗!”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6节 “遵命!”曼人士兵们高声应着。 金毓等人并不知曼人自个作死弄出了火烧山,烧死了自己人不说,还自作聪明的瞎猜一通,连夜领着大部队朝北而去,与他们逃走的方向完全相反。 下雨赶路不安全,晚上更为危险,金毓等人放慢了赶路的速度,生怕身后会有曼人追上来,他们一直提心吊胆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风雨停了,金毓等人昏昏欲睡,疾风和野牛王都累得走不动了,喝了再多灵泉水也没用,见身后没有追兵,一点动静都没有,梁元便让大家停下来休息。 一停下来,金毓就给野牛王和疾风喝灵泉水。 “这一路上,辛苦你和疾风了。”她摸了摸野牛王的脑袋,给它解下大轱辘车。 野牛王拉车许久,又撞飞了很多人,没有吃多少东西,如今又累又饿,它用脑袋拱了拱金毓的手,转身跑进旁边的山里,去找吃的,疾风也跟在了它身后,像极了乖巧的小弟,而雪团这只狐狸,则留在了金毓身边,没有跟着它们跑进山里去乱窜,弄一身脏。 南方的深秋时节,尤其是晚上,下了雨之后,就很冷,冷入骨髓的那种冷。 附近没有山洞和房屋,木柴都是湿的,金毓等人也不想烧火堆引起注意,便全挤在马车里吃速食,吃饱了就商量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梁元拿出路线图,给大家分析道:“我们现在走的是西南方向,以我们现在的速度,要不了五天我们就能到岩谷城,岩谷城南门外十五里之外有一长江,名为千里江,江尾连接着平城南门外的杨柳河。按照宋神医给我们画的路线图,我们应该是要去岩谷城的渡口,坐船到庆城,然后穿过庆城,沿着官路走十来天,在穿过平城,踏上官道,去往福来大草原,才可抵达百兽山。” 梁元顿了下,又接着说:“可如今曼人已经打进了沙城,庆城和平城那边只怕也是凶多吉少,我们去了只怕不但进不了城,还会被曼人围攻,所以必须绕路而行。” 第71章 金毓发烧做噩梦 “绕路,怎么绕?”金父皱紧眉头:“宋神医不是说了吗,去百兽山的路线只有这一条,想要变更路线,那就得翻山越岭,南方这边到处都是山川河流,这山又多又高,我看着头皮都发麻。” 梁元其实知道怎么不用翻过那么多山就能到福来大草原,但有些话儿不方便说出来,他只能道:“这事不急,等到了岩谷城,找人问问情况,再做打算吧!” 金毓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她心里清楚得很,梁元说要绕路,那就肯定是要绕路的,曼人实在凶残,她不想再与曼人碰上。 又商量了一会儿,大家各自请金毓从手机上买了些速食放在身上后,就各自回马车上休息了。 许是白日看了太多死人,金娇这些半大的孩子全做了噩梦,惊醒了好几次,大人们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着。 而金毓自己,也做了噩梦,梦里她把大家都带回了现代,住进了她买的别墅里,每天吃吃喝喝,生活简单又快乐,可突然有一天,天降血雨,被雨淋了的人类发生异变,少部分变成了异能者,大部分变成了丧尸,那些丧尸跟曼人一样恐怖,天天追着他们不放,他们不停的跑,不停的跑,跑得金毓浑身发热...... “小毓,快醒醒!” “这孩子发热了!” “把这药给她吃下。” 金毓迷迷糊糊中听见了杂乱的声音,吵得她的脑壳特别疼,她挥手想把这些声音赶走,却发现浑身无力。 她感觉到有人扳开她的嘴,塞进了一颗药,那药很苦,她不想吞下去,却被人捏住了下巴,强迫吞下去。 “苦~”她委屈的哭了起来,想醒来却怎么也醒不来。 “小毓说话了,也出汗了,太好了,她的头没之前烫了!” “吓死我了,可算是好了,我闺女遭罪了呀!” “许是昨日被吓着了,哎!苦了小毓了。” “壮壮,你看,我大姐病了,她不能再使唤你了,你想让她赶紧好起来,就得听我们的,让我们赶牛车,不能一直让我大姐赶着你走。” “哞!”甜人,赶紧醒醒,俺老牛要喝水。 “啾啾!”蠢牛别闹,甜人不舒服。 “哞~”野牛王站在牛车外眼巴巴的看着牛车里面,盼着甜人赶紧醒来喂它喝水。 可甜人今天怪怪的,天都亮了好久了,她就是不起来。 耳旁的牛叫声越来越大,金毓烦躁的睁开眼,看到了金母,她正躺在金母的怀里,身上裹着棉被子,白狐正蹲在金母的旁边。 “小毓,你可算醒来了,吓死娘了!”金母心疼的把她扶起。 金毓半靠在金母身上,揉了揉双眼:“我怎么了?” 金母道:“你半夜发热了,怎么都退不下去,还胡言乱语的说着梦话,你可吓死娘了,还好梁元找出了宋神医给的药,喂你吃了一颗,你才能好起来。” 金父钻进了牛车:“我闺女醒了,渴了吧,来,喝点水。” 喝了点水,金毓这才觉得好了些,身上也有力气了。 她撑着坐稳,摸了摸自己的头,又动了动双腿,感觉到后背黏糊糊的都是汗水,她对大家虚弱的笑了笑:“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我没想到自己会发热,昨日明明没有受凉的。” 金父的双眼有些红肿,显然是哭过了:“你是被吓的,小毓,今天不管如何,都不能让你赶车了,我们来赶车。壮壮要是不听话,咱们就不要它了,到了岩谷城,另外买一头牛或者一匹马。” 后面这话,他是说给野牛王听的,说完之后,还挑衅的看了眼野牛王。 野牛王没搭理金父,见金毓醒了,它就把脑袋凑了过来,张大嘴巴。 金父气急,软硬不吃的蠢牛! 让我们赶牛车怎么了,又不会拿牛鞭打你,谁敢打你呀,不要命了! 金毓虚弱的笑了笑,拿过一旁的水囊,倒些水进它的嘴里。 见野牛王露出一副很享受的表情,金毓笑了笑说:“你是我们重要的伙伴,不会不要你的,但我今日不舒服,你得乖乖听话赶路,我爹他们让你转弯你就转弯,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哞!”又想断俺老牛的水,你除了这招还会啥? “招数不在新,管用就行,你听还是不听。” “哞!”听不懂也得听。 金毓在试着与野牛王沟通的时候,马车那边,梁元等人得知金毓醒了,人已经没事了,纷纷松了一口气。 吃了早点后,金毓等人继续赶路。 许是听进了金毓的话,野牛王没闹脾气了,但只愿意让梁元给它套上牛车,等梁元坐在驾位上,其他人它都不让。 金父很不服气的吹胡子:“壮壮这头憨牛没眼光,居然不准我坐在驾位上。” 金虎和金娇看着牛尾巴气呼呼的鼓起脸颊:“也不让我们坐。” 梁月指着梁元的背:“哥……哥……牛……” 她第一次看到自家哥哥赶牛车,很是兴奋。 梁元赶了牛车,赶马车的活就交给了丁风和丁达。 一行人继续往南走,半个时辰后,路越走越偏僻,四周都是山峰,一座连着一座。 马车行驶在石头路上,摇摇晃晃的,比奔跑起来的时候还晃得厉害,金父等人全被摇晃得头昏眼花。 一个个都虚得不行。 另一边,邹巴大晚上领着四百多个士兵往北追了一个多时辰后,受不住累意休息了一晚上,一早吃了早点又继续去追,追了许久终于看到了一个商队。 那商队竟是往他们这边而来。 看到了邹巴等人,商队立刻警惕万分,被护在中间的马车里,黄平义掀开车帘子钻了出来,一看到邹巴就惊讶道:“邹将军,您怎会在这?” 他下了马车,朝邹巴跑过去。 邹巴看到他也很惊吓,翻身下马大步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怎么会是你这个黄胖子?告诉本将军,你过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赤云士兵?” 黄平义不明所以,忙紧张的回答“没,没有,没有看到士兵,小人只看到了一些赤云百姓,男女老少都有,差不多三十几人。” 邹巴眯了眯眼又问:“他们手中有没有拿弓箭?” “没,没,好像没有……”他赶紧问身后的护卫:“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些百姓的手里拿了什么?” 一个护卫道:“他们手里只拿了包袱,没有弓箭,连菜刀都没有。” 邹巴又问了黄平义几句,确定他们过来的时候,除了那些百姓之外,没有再看到什么特别的人,气愤的丢开了黄平义。 黄平义一个不稳摔到地上,右手手掌搓到碎石子,磨破了好大一层皮。 第72章 遇赤云国将士 被邹巴丢到地上,黄平义敢怒不敢言。 “老爷!”看到黄平义摔倒在地,马水仙急得从马车上下来,跑过来将他扶起:“你没事吧?” 她今日穿着玫红的衣裙,头上戴着牡丹花头饰,面上涂了脂粉,身材很是饱满,这一路上,黄平义都在让丫鬟给她精心打扮,没有让她受一点苦。 以至于马水仙早就退去了因逃荒所带来的狼狈,比在村里的时候还要好看很多,这会儿一跑出来,就立刻引起了邹巴等人的注意。 邹巴把目光放到她身上,从上到下的打量,双眼越来越亮。 沙城里留下来的那些女人都是些歪瓜裂枣,像马水仙这样的货色已是少见。 “黄胖子,你的女人长得不错呀!”邹巴摸着下巴色眯眯的盯着马水仙的胸口看。 马水仙被他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她喜欢被男人们宠着,也喜欢男人们为自己痴迷,但邹巴的这个目光,却让她觉得不对劲。 看到邹巴露出这样的目光,黄平义便知道,邹巴这是看上马水仙了,不枉他精心养了马水仙这么久。 “邹将军好眼光,水仙的确有几分姿色。”他伸手拉过马水仙,让她转了两圈,似商品一样展示给邹巴看:“小人在北方巡逻了许久,才寻到了她这么一个有特色的女子,这身姿,这脸蛋,那都是上上之品,除此之外,她的嗓音也十分的撩人,唱的小曲儿特别好听。” “老爷,你......”看到黄平义这般样子,马水仙吞咽口水,心里慌乱不已。 邹巴伸手摸了摸马水仙的脸,满意的点点头:“的确很不错。” 马水仙吓得后退了两步,眼底浮出恼怒之色:“你放肆。” “水仙,不可无礼。”黄平义说:“在你面前的这位是曼国的邹将军,邹将军英勇无敌,是曼国的英雄,我做生意多年,幸亏有邹将军关照,才能有现在的富足生活,邹将军是咱们黄家的天,咱们都得竭尽全力的报答邹将军。” 邹将军摆手道:“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你我认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黄平义笑了笑,赶紧让马水仙给邹将军行礼。 礼节这种东西马水仙原本是不懂的,可一路上,跟在她身边的那两个丫鬟一直有教她,她便学会了一些。 这会儿听到黄平义如此说,当即就规规矩矩的给邹巴行了礼。 邹巴很是满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看着马水仙的目光更为火热。 他转身对后面的士兵们大声道:“我们追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人,许是找错了方向,亦或是那些人躲进了山林里。张金,你带上百人在附近山林里找找,看看有没有人,李中,你带上百人往回走,去茅草路探探情况,其余人跟本将军回城。” 说完,他扭头看向黄平义:“你们也跟着本将军回沙城。” “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7节 黄平义赶紧带着马水仙回到马车上,跟着邹巴等人前行。 “老爷,邹将军刚才碰了奴家的脸,太过分了!”一上车,马水仙就对黄平义撒娇。 黄平义眸光闪烁,好声好气的安抚:“不气不气,我们现在不是邹将军的对手,吃点亏就吃点亏吧,等穿过沙城,去了曼国,本老爷再为你讨回公道。” 马水仙这才满意了,娇声娇气的:“奴家不喜欢那个邹将军,他的眼神太可怕了!在奴家的眼里,老爷才是最好的。” 黄平义心底冷笑,喜不喜欢可由不得你。 天黑之前,马水仙跟着黄平义进了沙城,然后来到了黄府,住进了她一直做梦都想住的富贵庭院,享受着下人们的精心伺候,泡了花瓣沐浴。 正洗着的时候,丫鬟们退了出去,开门的声音传来,有一人走进了房间,马水仙还以为是黄平义,一转头却看到了高大威武的邹巴。 ...... 金毓等人还在马不停蹄的赶路,自早上退热之后,金毓就没再发热了,到了晌午,整个人都恢复了精气神。 为了节省时间,金毓等人没有烧火做饭,一路上吃的都是速食。 三天后,路越发窄了,四周都是高山,金毓等人仿若进了山谷里。 而此刻这山谷的上方高处,有一人站在树上,远远的看到了牛车和马车。 一看到健壮的野牛王,此人心下一惊,急忙爬下树去通知附近的伙伴,一个一个的传下去,没多久,就有几块大石从山上滚下来,挡住了金毓等人的去路,紧接着又有十几人拿着刀和弓箭从山上跑下来,站在大石后面,警惕的盯着金毓等人。 “你们是什么人?来此作何?” 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赤云国的红色士兵服饰,他们浑身透着血性,眼神很是锐利。 看到这些人,梁元心里立马有数了,他们是赤云国将士,不出意外,应该是驻守在岩谷城内的那位守城将军闫将军的部下。 “壮壮,停下!”梁元拉紧了缰绳,大喊了声,想让野牛王停下,可野牛王非但没停,还鼻子喷气的往前走。 这些人用石头挡住它的去路,完全是在挑衅它,它要跟这些丑人打一架,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老大。 见牛车还不停下,那些赤云将士当即神色严肃的将弓箭对准了野牛王和赶车的梁元。 “停下!”为首的赤云将士大喊:“不许再往前走,否则就放箭了!” “壮壮,快停下。”看到壮壮又不听打招呼了,金毓从车厢里钻了出来。 她一开口,野牛王就立马停下了,都不带考虑的,区别对待很严重。 梁元懒得与它计较,下了牛车对那些赤云将士抱拳道:“各位军爷请不要放箭,我等是从柳州府逃荒而来的流民,不是坏人。” 他从怀里掏出户籍证明:“这是我们的户籍证明,请军爷们查看。” 金父等人也都赶紧下了车,掏出户籍证明诚惶诚恐的递过去。 赤云将士派了一人翻过大石,过来接过户籍证明,交给领头的将士看。 梁元等人规规矩矩的站在马车旁边。 那将士看了眼户籍证明,顿时惊呼:“还真是从柳州府跑来的,从那么远的地方跑来这里,你们可真是有能耐呀!” 他看了梁元等人几眼,犀利的目光从他们的脸上一一扫过。 心里嘀咕,这群人可真奇怪,有缺了一条腿的中年男人,有瘦不拉几的少女,有半大不小的孩子,其中一个女孩看着像是脑子有问题,一直躲在一个女孩身后,指着他偷偷傻笑,嘴上说着,大红人,红军军,红伞伞...... 就这样参差不齐的一群人,是怎么从柳州府那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的,路过沙城的时候没有碰到曼人吗? 太诡异了! “除了户籍证明,你们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是赤云国的子民?”将士严肃的问。 第73章 来呀!摸呀!俺老牛撞你上西天 与曼人开战之前,有许多曼人冒充赤云国子民潜入了各个城池,打了赤云国一个措手不及,暗杀了好些个战将,因此,南方各城对外来人都十分警惕。 见这些军爷不相信他们,丁流大声道:“我有童生文书。” 那将士伸手:“拿上来看看。” 丁流当即掏出文书小心翼翼的递过去。 那将士接过来看了眼,然后又看了看丁流,确定了文书不是作假的,这才把文书和户籍证明还回去。 “东西都是真的,但是我想知道,你们到底是如何来到这里的?”那将士问,显然对金毓等人还在保持怀疑。 金父张开正要说什么,梁元按住了他的肩膀:“勇叔,我来说。” 见此,金父赶紧闭了嘴,金毓等人也不多言。 梁元先对那些将士拱了拱手,才将他们如何从柳州府逃荒出来,如何千辛万苦进入羊驼山,如何在沙城利用秸秆堆火引开曼人逃到这儿的事儿言简意赅的说给将士们听,在说的过程中,他隐瞒了豹云寨、张首富、龙千辰和龙千羽的事儿,却没有隐瞒他们救了宋神医的事情。 说着,梁元还让金毓将宋神医给的牌子拿出来给将士们看:“宋神医告诉我们,驻守岩谷城的将军是闫松闫将军,他与闫将军有过一面之缘。” 见梁元居然提到了宋神医,还说出了他们将军的名字,将士们立刻严肃万分,态度一下子就发生了改变,对梁元等人更为重视,为首的将士接过牌子看了眼:“宋神医的牌子我不认识,但我们的将军认识,我得拿着这块牌子去给我家将军过过目。” 将士话音刚落,身后就有一道粗犷的声音传来。 “宋神医的牌子在哪?快拿给本将军瞧瞧。” “将军?您怎么来了?”将士们激动的转身,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穿着黑色铠甲的男子大步走了过来,此男子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年龄,脸上留着又黑又浓的络腮胡,胡子长达胸口,看起来霸气又有男性魅力。 他的身后跟着十几个背着背篓的士兵,篓子里装满了东西。 “本将军来给你们送御寒的衣物和粮食。”闫松大笑着说道,没一会儿就来到了这边,他上下打量了梁元等人一眼,然后目光落到野牛王身上,眼神亮了几分,大赞道:“好牛!” 如此威武雄壮的野牛,用来打仗一定会很霸气,真想上去骑一骑。 野牛王连一个鄙视的眼神都没给闫松,一直盯着金毓看。 “宋神医的牌子在哪?给本将军看看。”闫松伸出手,拿着牌子的将士立刻将东西恭敬递上。 闫松只是扫了一眼就确认了这块牌子的确是宋神医的。 他当即看向梁元,问:“小兄弟,请问尊姓大名?” 梁元拱手:“在下名为梁元。” 他说着对闫松介绍自己身后的金毓等人,等金毓等人给闫松见了礼,他又道:“闫将军,能在这里看到您实在是三生有幸。” 闫松笑了笑道:“什么有幸无幸的,本将军不吃这一套,本将军只想问问你,除了牌子,宋神医还给了你什么,或者还说了些什么?” 梁元知道,闫松此人外表看似粗鲁,实际是个心思细腻观察入微的人,于是便道:“除了牌子,宋神医还给了我们很多药。” 说着,他忽然走过去,隔着大石头用手掩嘴压低声音对闫松说:“另外宋神医还说,他上次与闫将军见面之时,曾送了将军一瓶治那种病的药。” 闫松闻言立刻夹紧了屁股,想要伸手去捂住梁元的嘴巴,梁元侧身躲开。 闫松尴尬的收回手,也压低了声音:“宋神医连这种事都跟你说了?” 梁元假装不解:“将军所说的这种事是何事,小人没听明白,宋神医只给我说过给了将军一瓶药,并没有再说其他的,那药是给谁用他也没说。” 其实他是知道闫将军所说的‘这件事’是何事的,前世他跟着宋神医学习识药时,看到了一种治痔瘻lou(痔疮)的药,便问了宋神医,当时宋神医醉了酒,又很欣赏他的学医天赋,问什么就会答什么,所以他就知道了闫松得痔瘻的事儿。 岩谷城虽然穷,四周都是山,但是山中珍贵药材很多,城中多数以采药打猎为生,许多商人都会来这里以低价收购药材转手卖到其他地方,宋神医闻名而来,在岩谷城里请人帮忙找药,帮过很多人,与闫松结识后,从面相看出闫松有痔瘻,且很严重,便为其研制了治痔瘻的药送给闫松。 痔瘻这种病太过隐秘,虽说很多人都会有,但绝不会说出去。 所以那药的事情闫松谁也没说,只有他知、宋神医知、天知地知。 如今,亲耳听到了梁元说出了那药的事情,闫松心中泪流满面的同时,也彻底相信了梁元等人是真的认识宋神医,还是宋神医的恩人。 “梁元小兄弟,宋神医当真只说了送药给本将军,没说是给谁用?”闫松翻过石头,凑到梁元耳边把声音压得更低。 一旁的将士们见自家将军跟别人交头接耳的说悄悄话,一个个都好奇的伸长了耳朵。 将军到底是在跟那个男子说啥呀? “嗯,那药的事情宋神医只告诉了我一人,确实没说是给谁用的。”梁元道。 闫松闻言放心了:“没说就好,实不相瞒,那药是宋神医送给本将军的一个侄子的,本将军只是代收而已,你可别瞎想。” 梁元:“……”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宋神医怎会与你一人说药的事情?”闫松很疑惑,忽然,他双眼大亮,用古怪的目光上下打量梁元:“难不成,你也有那种毛病,向宋神医讨了药?然后宋神医才会多嘴告诉你此药送过本将军?” 梁元:“……” 闫松拍手:“肯定是了,你和我侄子是同病相怜啊!” 梁元:“……”不,就你一个人有病,我没那种病。 “行了,本将军都清楚了,你们不是曼人派来的奸细,走吧,走吧,本将军准许你们进城。”闫松说着就豪气的对将士们下命令:“兄弟们,把大石搬开,给梁小兄弟他们让路。” 他朝野牛王走过去,啧啧的说:“你们带着的这头牛可真显眼,太显眼了,看得本将军心动无比。” 他一靠近,野牛王就抬起了头颅,蹬起了前蹄。 丑人,死开,别打扰俺老牛和甜人培养感情。 见闫将军信了梁元,叫人搬石头了,金毓心里正高兴呢,看到野牛王要发火,就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壮壮,乖,闫将军不是坏人,咱不能撞他。” 野牛王被她抚摸后,就不瞪脚了。 闫松看得惊奇:“好神奇的大牛牛!来,让本将军也摸摸。” 野牛王又蹬起了前蹄。 来呀!摸呀!俺老牛撞你上西天。 “闫将军,使不得。”金毓走过来挡在野牛王面前:“壮壮是野牛,性子野,一般人是碰不得的,只让我碰。” 这闫将军不是一般人,要是被野牛王撞死了或残了,他身后的那些将士绝对会活泼他们。 万万不能让他找死靠近野牛王。 金父等人赶紧附和。 “是呀!闫将军,因为我大闺女救了壮壮,所以壮壮只对我大闺女乖巧,其他人它是不会理睬的,谁碰它,它就撞谁,连我们都不让碰。” “它乖的时候是很乖的,发起脾气的时候也是要命的。” “……” “哈哈哈,此牛居然还有这种脾性?”闫松大笑三声道:“行,不碰就不碰。” 等将士们把石头搬开了,闫松就让金毓等人上车,自己也上了牛车,同梁元一起坐在外面,饶有兴趣的看着拉车的野牛王。 “梁元小兄弟,再走两个时辰,这条路就会变得更窄,无法容下马车前行,你们得弃了这两辆大轱辘车,步行走个两天左右,才能到岩谷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8节 第74章 有个名叫左七郎的日月人来过岩谷城 “什么?弃车步行?”车厢里的金父听到闫松的话惊呼出声。 闫松点点头:“对,必须步行,否则你们到不了岩谷城。” 他将岩谷城的地形给金毓等人说了一遍。 岩谷城的地形很复杂,城内城外都是石头山,高低不平,修路极其困难,所以进城的路很不好走,马车无法通行,只能步行,步行的同时还得翻山钻洞,恶劣的地形使得岩谷城里的百姓们都练就出了翻山越岭的强大本领,曼人这种马背上的民族是永远不敌的,以前曼人不知岩谷城的厉害之处,几次攻打岩谷城,因为地形复杂骑马都困难,只能牵着马儿费力的爬山,爬山的同时还得预防被岩谷城的人埋伏,还未到岩谷城外就死伤了无数人。 所以,曼人们这次就懒得攻打岩谷城了,直接攻打其他城池,将岩谷城围在中间,打算困死城里头的百姓和将士,没有其他城池的相助,岩谷城里的粮食肯定不够扛过寒冬。 金毓柳眉轻蹙:“岩谷城里的粮食不够吃了?” 闫松笑了笑:“还行,暂时还有的吃。” 金毓闻言看了梁元一眼,梁元冲她摇摇头,意思是,岩谷城里的粮食的确不够吃。 金毓瞬间明白了,没有再多问。 跟着闫松一起过来的那十几个将士将御寒之物和粮食分给了守在城外的这些将士们后,就跟闫松和金毓等人一起回岩谷城。 闫松是个话痨,加上金毓等人从远方而来,他对北方很感兴趣,就一直说个不停,问了梁元很多有关北方的问题。 得知北方旱灾还未结束,还发生了各种暴乱,官兵四处乱抓人,朝廷没有人来救灾,闫松眼神暗了暗,一拳砸在马车上:“京城里的那些当官的到底是干什么吃的?还有那位......” 提起当今圣上,闫松就气得要死,可又不能乱说。 他深呼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底的怒火,道:“北有天灾,南有曼人,老百姓苦啊!” “梁小兄弟,本将军也不怕告诉你,岩谷城如今的形势不容乐观,它是距离边关最近的几座城之一,是赤云国最穷的城。”闫松也不拐弯抹角,直接给梁元等人说清楚了岩谷城里如今的情况:“因为地质问题,岩谷城粮食产量很低,种出来的粮食交了公粮后,剩下的粮食还不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一个月,曼人还未打到沙城之前,岩谷城里的百姓就已经提前往外逃了,留下来的人都是家里穷得没有盘缠和粮食、老得爬不动山、小得走不了路,相公或儿子死在边关的。” 这里面,妇人和女娃儿居多。 “逃出城的人多数都往京城方向去了,只有极个别的坐船去了庆城和平城,这两座城如今也是背腹受敌,被曼人打得苦不堪言,逃到这两座城的人几乎都死了。” “咱们岩谷城里原本有四万多人,如今只剩下了两千多人,逃走的那些人把粮食也带走了,如今城里粮食紧缺,马上就要入冬了,也不知能不能挨过这个寒冬。” 见闫松说得口干舌燥的,梁元取下腰间的水囊递给他。 闫松不客气的接过来,豪爽的喝了一小口,不敢喝多,怕喝完了梁元没得喝。 水一入口,他双眼立马一亮,砸吧着嘴惊叹:“这水真清甜,太好喝了。” 梁元笑着说:“好喝就多喝点,很提神。” 闫松却把水囊还给了他:“不喝了,这么好喝的水必须省着喝,你们是从哪里找的这种水?” 梁元答:“在深山里找的。闫将军,能否向你打听一下,渡口那里可还有船只?” 闫松疑惑:“有,你问这个做什么?” 岩谷城虽然穷,却还是能造成大船的,城里共有八艘大船,有三艘是私人的,有五艘是官府的。 再穷的地方也会有几个富人,那三艘私人大船是岩谷城里的富商造的,每一艘都能容下五十多人,船上有小楼房,房间里布置得比官船还精致。 曼人一来,那几个富商就全逃了,因为千里江不通往京城,他们走的是陆路,先去了沙城,购买了物资,再坐着马车往京城方向而去,于是那三艘大船全闲置了下来。 至于官船,逃去平城和庆城的那些人坐的都是官船,用了两艘官船,去了之后人没回来,官船也没回来,所以渡口那里只剩下三艘官船,加上私人船,共有六艘船。 一听还有船,金毓等人都很高兴,金父忙问闫松,有哪条路能绕开庆城去福来大草原。 闫松道:“有,千里江的江尾连接杨柳河,可以坐船到杨柳河,翻过围绕杨柳河的那座山,上官道走一两天,就能到福来大草原。草原上只有一些游牧族,你们去那里做什么?” 梁元将他们要去日月部落的事儿告诉了闫松。 闫松闻言吃惊瞪大双眼:“你们可真是胆大包天呀!那么远那么穷的地方都敢去,就不怕半路遇上曼人吗?” 金毓等人摇头。 闫松抓着头发:“你们可真是有想法呀!居然会想着去日月部落,那个地方比我们岩谷城还穷,生活方式跟野人差不多,主要是,部落里的人脑子不会转弯。” 金毓掀开车帘,饶有兴趣的问:“听闫将军这话,是对日月部落的人很熟悉吗?” 闫松抬着满是胡子的下巴:“岂止熟悉,本将军还与一位日月小伙子打过一架呢!那小伙子的劲可大了,就是有点憨头憨脑。” 他说着扭头看向金毓:“我说小丫头,你们真要去日月部落?那地方真的很穷。” 金毓眨巴着眼:“再穷也比留在这里被曼人们追着打好啊!” “你说的挺有道理的。”闫松扁扁嘴,他对现在的朝廷已经失望透顶了,赤云国乱成这样,皇族还是毫无作为,暗斗个不停,不管百姓死活,长此下去,赤云国不灭国才怪。 心里虽然如此想,闫松却是舍不得离开岩谷城的,这里是他的家,是他的根,他家祖坟在这里,他的老父亲在这里,他若走了,他爹和那些百姓们该怎么办,他们没有能力逃出岩谷城,也去不了日月部落。 他要留下来护着他们,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日月部落好不好,去了才知道,本将军会帮你们的。”闫松看着前面的野牛王道:“虽说各国会有商人去鬼雾之外与日月部落的人做生意,但他们收购海鲜的价格很低,把日月部落当傻子耍,日月部落为了了解各国的情况,每年都会派人出海到各国经商。四个月前,有个名为左七郎的日月人来了我们岩谷城,这小子二十三岁,穿着灰色的布衣,是个长相俊俏,却性格憨厚的愣头青,他是第一次跟着部落的人来赤云国,一心想把晒干了的海鲜卖给本将军,本将军觉得他很好玩,就与他打了一架,比比谁的力气大,然后再请他到我家做客,与他聊了很多各国的事情,还帮他卖掉了海鲜......” 听到左七郎这个名字,梁元皱紧了眉头,心底压不住的震惊。 他认识左七郎,前世就是左七郎救了他,把他带去的日月部落,可是前世左七郎是半年后才来的赤云国,一来发现赤云国正处于战乱,岸都没上,就赶紧跟着部落里的人们一起驾船去了其他国家卖海鲜,这一世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第75章 上一章有大修 闫松没有注意到梁元的异样,他还在滔滔不绝:“卖完了海鲜,左七郎就离开了岩谷城,说是要去附近的城池转转,转够了再去找同伴们汇合,一起回部落。” “如果左七郎没有遇上曼人,这会儿应该到了黄安渡口了,你们可以加快速度赶路,说不定能追上左七郎,有日月人带路,你们才能通过鬼雾安然踏进日月部落。” “多谢闫将军告知我们这些。”梁元感激不尽道。 金毓等人也跟着感谢,金父道:“闫将军,你是我见过的最亲和的将军。” 闫松哈哈大笑:“头一次听见别人说我亲和。” 他长相太凶,孩童见了都会怕,因杀敌太勇,曼人们闻风丧胆,见他就跑。 当然,人多就不跑了,可以群殴他。 闫松是真的很喜欢野牛王,跟金毓等人聊着天儿的时候,他的目光会时不时的落到野牛王身上。 两个时辰很快过去,前面的路逐渐变得狭窄,马车无法通行。 看着前方左右两面都是山,只勉强容得下野牛王这等大体型通行的石头路,金毓等人极为头疼,再怎么不愿意,也得认命的下车步行,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 等金毓等人把东西都搬出来了,闫松才吃惊的发现,他们手里的武器不少呀! 镰刀、砍柴刀、菜刀、弓箭、袖珍弩…… 连袖珍弩都能弄到,可见他们的本事不小。 闫松不动声色的收回了目光,没有多问。 一边给野牛王解下牛车,金毓一边道:“可惜了这两辆车,咱们没法带走了。” 她的空间不能暴露,就算暴露了,就那十平米的空间也装不下这两辆马车。 哎! 只能舍弃了! 金父一脸肉疼:“我们的马车呀!这可是用银子买的呀!” 闫松捋着大胡子说:“银子?战乱之下,你的银子不值钱了。要是舍不得马车,你可以扛着去翻山。” 金父:“不扛。”力气太小。 闫松笑了笑:“不扛就对了,岩谷城的山可不是那么好翻的,你们这群人里头,弱的弱,小的小,走山路本就不容易,再扛着马车的话,这辈子都别想走到岩谷城了。” “行了,你们也别心疼了,趁着天色尚早,赶紧拿上东西跟着本将军赶路吧。”闫松说着指挥那些将士:“他们的东西多,你们帮着拿点。” “是,将军。”十几个将士应了声,纷纷上前帮金毓等人拿东西。 锅碗瓢盆、米面油盐、衣鞋被褥,能带走的全拿上了。 见有个小将士要帮自己拿大铁锅,金母把拴了绳子的铁锅往背上一甩,笑着说:“这锅很重,我自己拿。” 这可是她做菜做饭的大宝贝,关键时刻还能遮风挡雨挡刀剑呢! 有了将士们的帮忙,金毓等人轻松了很多,金毓和金娇这几个孩子都不用拿东西,只要努力赶路跟上队伍就行。 一切准备妥当,闫松一挥手:“出发。” 他率先走在前面带路,金毓等人跟在他身后,那些士兵走在最后面。 山路越走越陡峭,一会儿爬坡,一会儿下坡,石头还很硌脚。 闫松原以为金毓等人走山路会叫苦连天,结果回头一看,竟见他们走得很稳当,速度一点都不慢,大人小孩都走得很卖力,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闫松心底微微惊讶,对金毓等人多了几分欣赏。 不愧是从柳州府大老远逃荒到这里的,体力不是一般强。 快天黑的时候,前面出现了山石,需要爬山翻过大石,闫松第一个爬到石头上,正准备让将士们帮帮金毓等人,还未来得及开口就看到,瘦弱的金毓手一撑,脚一蹬,很灵活的爬上了大石,再跳到另一边,然后是金娇、金虎、金父、金兰……,到了梁宏的时候,他单脚使劲一跳,梁元在身后稳住他,一推,就把梁宏推到了石头,梁元再一跃敏捷的跳到石头上,扶着梁宏一起翻下去。 人过去了,野牛王就往后退了几米,一个快冲,再一跳,直接飞跃了大石,到了金毓等人的面前。 然后疾风这匹马儿也不甘示弱,先是冲刺,后是起跳飞跃,眨眼就到了大石的另一边。 一牛一马身形之灵活,动作之优美,看得闫松佩服万分。 厉害呀! 不愧是野牛呀!比大黄牛和水牛还能跳。 “本来还担心你们翻山会喊累,没想到一个个都挺厉害的。”闫松对金毓等人赞叹道。 金父嘿嘿笑着:“这没什么,羊驼山里的路比这里还难走。” 闫松看着他们:“你们当时肯定吃了很多苦。” 梁元:“先苦后甜,现在吃的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 闫松点点头:“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他看了眼天色:“往前再走两百米就能看到一个大山洞,我们今晚可以在那里休息。” 梁元等人点点头,又跟着闫松继续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了闫松说的那个大山洞。 山洞里有石灶、石桌、草堆、两床破旧的被褥和一口大铁锅,一堆木柴以及十副碗筷,东西都很破旧,是闫松让人弄的,出城在外巡查或是采药时,将士们和采药人都会在这里休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49节 夜里很凉。 金毓等人烧起了火灶,拿出面粉煮野菜面疙瘩汤。 洞里虽然有锅碗,但闫松等人带来的米面全给了那些守在城外的将士们,身上只剩下干粮,他们此刻只能吃干粮,硬邦邦的干粮黑乎乎的,里面夹有糠,吃着很是刺嗓子。 “闫将军,你们就吃这个东西?”金毓皱了皱眉,记忆里她吃过很多次这种饼子,很硬很难吃。 闫松等人要与曼人战斗,还得护着岩谷城里的百姓们,只吃这点东西怎能扛得住。 闫松点头:“这个东西携带方便,吃着顶饿。” 他对金毓摆手道:“你们吃你们的,不用管我们。” 他们并不想给金毓等人要吃的,这年头谁都不容易,粮食太珍贵了。 金毓等人逃荒这么久,身上的吃食更是来之不易,他们怎么好意思要来吃。 金毓沉默了,她看向金父等人,金母冲她点了点头,煮面疙瘩的时候多煮了很多,一口大铁锅满满的,香味很是诱人。 闻得闫松等人肚子咕咕叫,这疙瘩汤的味道太诱惑人了! 他们尴尬的吞咽了口水,转过身背对着金毓等人,坚决不向他们讨吃的。 金毓等人却拿碗先舀了些疙瘩汤给闫松等人端过来。 “闫将军,吃点疙瘩汤吧,这东西油水虽然不多,却也比干粮好吃耐饿,你们是大男人不吃饱了东西哪有力气赶路。”金母笑着说道:“咱们以后还得靠着闫将军和各位将士呢!” “不……” 闫松刚想拒绝,梁元就说:“闫将军,你们若是不吃,我们也不吃了,哪有你们吃干粮我们吃疙瘩汤的道理。” 金毓:“进城以后,我们还有许多需要麻烦闫将军的地方,闫将军若是不吃这点面疙瘩,我们以后又怎能好意思麻烦闫将军和各位将士们呢!” 她把手中的碗递给了一位将士:“天冷,吃点暖和的对身体好。” 第76章 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见金毓等人诚心诚意的请吃东西,闫松也不再拒绝了,咬了一口干粮,伸手接过了金母递过来的碗:“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多谢!” 将士们见他接过了碗,也都跟着接过了碗,道了声谢。 金毓等人笑得很开心。 金毓说:“不用谢,不够再添。” “够了,一碗就够了。”闫松说着就喝了一口疙瘩汤,一股面香瞬间在他口中扩散。 他顿了顿,仔细回味了下,又尝了一口,大赞。 “好吃,金大娘,你们的厨艺太好了!” 金母笑得见牙不见眼,谦虚的说:“还行,还行。” 这哪是他们的厨艺好,这分明是从手机上买的食材好,随便一煮,色香味俱全。 不过饶是如此,金母还是很喜欢被人夸厨艺。 她喜欢下厨。 以前在娘家不受宠,家里又穷,很多食材和调料都买不起,她没有条件好好学厨,嫁给金父后,金家又是那种情况,金父天天教她偷懒,老太太又整天把控着柴米油盐酱醋,她还是没有机会提升厨艺,逃荒路上,就一口大锅,做吃的都是怎么简单怎么来,她更没有机会展现厨艺了。 她老早就想好了,等安定下来后,她一定要学会做很多美食,把相公和儿女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等闫松等人吃完了一碗面疙瘩,金毓等人又给他们加满。 闫松心底感激不已。 这野菜疙瘩汤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吃了浑身有力。 一锅面疙瘩不够吃,又再煮一锅,直到所有人都吃饱为止。 见金毓等人如此挥霍粮食,闫松道:“你们的粮食虽然还有很多,但也不能这样吃,该省得省,到了城里,也别随便拿出来。” 闫松看着手里的碗道:“虽然岩谷城是在本将军的管控范围内,但难保有些百姓受不住诱惑犯傻,你们的低调一些。” 金毓点头:“嗯嗯,我们懂的。” 同家人们一起将锅碗收拾干净,拿到背篓里放好,金毓就走到外面去看野牛王和疾风。 疾风正在吃草,野牛王却在啃树皮。 野牛王的食物不只是各种草,它还会吃竹叶、嫩枝、树皮、果子和花朵。 金毓走过去,先给野牛王喝了点灵泉水,然后再给疾风喝。 喂饱了这一马一牛,金毓才回到洞里休息。 刚走到金娇和梁月的身边正准备睡下,洞外就传来了动静。 “哞!”野牛王的声音传来。 众人瞬间惊醒,梁元和闫松第一时间跑出去查看情况,那些士兵也跟着出去,不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闫松和将士们激动的声音。 “哇哇哇,哪来的这么多兔子,咱们有口福了!” “小声点,别把兔子吓走了,咦?这兔子傻的呀!居然往山洞跑!” “我抓住了一只。” “我也抓住了,大肥兔居然站在洞口不动!” “……” 不到一刻钟,大家就回来了,手里各自提着一只野兔。 “哈哈哈,咱们今晚走大运了,平日里这山脚可不容易见到这些野兔,今日却来了很多,瞧瞧这些兔子,肥嘟嘟的,看得我流口水。”闫松激动得放声大笑,连本将军这个自称都不说了,直接说我。 梁元也提着一只肥灰兔走进来:“我们一出去,就看到壮壮在追兔子,这些兔子够我们美餐好几顿了。” 有一个将士数了数,然后一拍大腿口沫横飞:“好家伙,十五只兔子,哎呦我的娘呀!好久没吃肉了,看到这些兔子我真想活吞了他们。” 闫松拍了下他的后脑勺:“活吞?亏你想得出来,这些兔子都是活的,雌兔三只,雄兔十二只,咱们可以吃十只雄兔,其余的拿回去好好养养,还能下几窝兔崽子。” “将军,入冬冷入骨,小兔崽子不好养活。”有个小将士说。 “那就等过完……”闫松本来想说等过完寒冬再让兔子下崽的,可说到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岩谷城的情况,大家都快没吃的了,人都养不活,还怎么养兔子? 而且见者有份,兔子不只是他们的,梁元也帮忙抓兔子了,他们不能把兔子全占了。 “不好养活就不养了。”闫松改口道:“把它们全吃了,梁小兄弟,这些兔子你们想怎么分?” 梁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了金毓等人一眼,金父张了张口正想说什么,金兰瞪了他一眼:“你敢分个试试!” 金父不高兴了:“谁说我想分兔子了,我是想说我不分,一只都不要。” 金兰满意的点点头:“弟弟,你终于懂事了。” 金父嘴角抽了抽:“姐,我不是小孩。”我是三个娃的爹。 “闫将军,我们不分兔子。”丁达道:“这些兔子你们都收着吧,不用分给我们。” 金兰使劲点头:“我们又没有帮忙抓兔子,凭什么分兔子,不分,不分。” 以经验来看,这些兔子应当是被金毓吸引来的。 他们身上有银子,想吃什么可以用手机买,然而闫将军等人却不能,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吃的。 梁宏也摇头说不分兔子,见大人们这么说,金娇这些小孩也说不分。 闫松有些感动:“你们太傻了!” 居然舍得把兔子全让给他们。 不管闫松说什么,金毓等人就是不分兔子,闫松只好作罢,不再多言,只在心里默默下了决定,得到了岩谷城之后,定要好好招待金毓等人,把大船的事情帮他们办妥了。 兔子是活的,闫松看着它们活蹦乱跳的舍不得杀掉,就让将士们用绳子捆住兔子的四肢,赶路的时候提着走。 捆好了兔子,闫松等人才去休息,睡觉的时候,嘴角一直上勾着,心底愉悦得很。 翌日卯时,金毓和金母一起煮面,看到干面,闫松等人如好奇宝宝般,怎么都移不开眼。 “原来面条还可以做成这样?”闫松扯着自己的大胡子:“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 做成干面就能随时拿出来煮着吃,不用现擀面那么麻烦,省时又省力。 闫松冲金父等人竖起大拇指:“你们让我大开眼界了。” 金父笑了笑:“将军过奖了,这都是被天灾逼的,要不是因为逃荒,我们也不能在路上琢磨出这种干面。” 面条很快煮好,尝了一口后,闫松等人眼儿都亮了,赞不绝口。 见他们吃得开心,金毓等人也高兴。 吃过面条,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闫松等人美滋滋的把活兔子全带上。 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路好走了些,骑着马儿不打滑,大家便让丁洒和梁宏坐在马上,由梁元牵着走。 金毓在野牛王的背上绑了软垫子,带上金娇和梁月一起骑牛。 野牛王不想让金娇和梁月坐在自己的背上,见此金毓趁着闫松等人不注意时,喂了野牛王一些灵泉水,野牛王这才不反抗了,乖乖的赶路。 路上,闫松依旧会时不时看野牛王几眼,越看越喜欢。 好想骑牛! 一个时辰后,金毓等人来到一处小溪流边,众人全部停下来休息,喝水,洗脸,吃东西。 吃完东西,闫松去方便,竟在一处干枯草丛里发现了十几个野鸡蛋。 “哦吼吼吼,本将军今天走狗屎运了!”他赶忙把鸡蛋捡起,用衣摆兜着拿回队伍里,炫耀自己的好运。 第77章 到达岩谷城(补更) “本将军捡到野鸡蛋了,今晚可以美餐一顿了。” 他话音刚落,正在溪流边上洗脸的一个小兵忽然指着金毓身后叫起来:“有鱼,好多鱼。” 他说话的同时,人也跑过去,从背上的箭篓里拿出一支箭,跳进溪水里快准狠的插中一条鱼,然后把鱼丢到岸上,又接着插,其余的将士们见了,也忙过来抓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0节 有的用箭插,有的用棍子,有的用手抓,将士们丝毫不觉得水冰冷,抓鱼抓得振奋无比,水花四溅,场面极为热闹。 “好家伙,棒极了!”闫松高兴的跳起来,把鸡蛋往背篓里一放,也想去抓鱼。 还未跳进水里呢,两只野鸡不知从哪飞了出来,梁元似早有准备,双箭齐发,射中了那两只野鸡。 看到野鸡掉到地上,闫松等人就:“……” 今天到底怎么了? 才一会儿的功夫,野鸡蛋、鱼、野鸡居然都有了。 还是自动送上门的。 相比闫松等人的震惊,金父等人却已经是见惯不惯,生怕他们瞎想,金父等人赶紧夸张的大叫。 “闫将军,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去方便也能捡到野鸡蛋。” “二蛋,你的手真快,一插就是一条鱼,佩服,佩服啊!” 二蛋就是最先发现鱼的小兵。 金毓冲梁元竖起大拇指:“你的射箭技巧越发厉害了!” 梁元抬着下巴一脸骄傲的说:“不厉害不行,咱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还有很多困难要面对呢!” “啊啊啊!师父,我什么时候才能变得跟你一样啊!”丁潇扑过来就想抱梁元的大腿。 梁元冷着脸避开他:“叫元哥。” 丁潇乖得很:“好的元哥,没问题元哥。” 他跑过去捡起那两只野鸡:“元哥,今晚我烤鸡给你吃。” 金母冲他伸手:“就你那能毒死人的厨艺还想烤鸡,别浪费这么好的食材了,拿来。” 丁潇:“……哦。” 他乖乖把野鸡递了过去。 一旁的闫松等人看了羡慕不已,这三家人的相处方式也太快乐了! 把野鸡和鱼拔毛去鳞弄干静了,金毓等人这才继续赶路。 走了不到一个时辰,最前面的闫松又看到了几只兔子。 又过了没多久,有个小兵去方便,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条大蛇,再然后,金毓抓住了一只狍子,金母打中了一只斑鸠,丁家四兄弟找到了野鸡蛋和鸟蛋…… 闫松等人:“……”这条路他们走了无数次了,以前都没发现这么多吃的,今天是从哪冒出来的? 好运用不完吗? 金毓等人一路上好运连连,茅草路那边,邹巴派来的李中带着上百人寻来,因下过雨的关系,牛车和马车在有泥坑的地方留下了些痕迹,李中发现了这些痕迹,寻迹而来,来到了赤云军所埋伏的地方。 赤云军一眼就看到了李中等人,扫了眼他们身上那蓝得刺眼的曼人兵服,赤云军们震怒万分,纷纷隐藏起来,若曼军再敢上前一步,就往死里整。 见前方的路越来越窄,李中让队伍停了下来,警惕的看了眼四周。 “赤云军喜欢埋伏在此地,我们不能再继续前进了,那些人若没有被误杀,此刻也差不多快进入岩谷城了,再追下去已无用。”李中骑马掉头:“原路返回,回去如实禀告将军。” 曼军很快离开。 见此,躲在暗处的赤云军们皆松了一口气。 翌日晌午,李中回到沙城,将自己的发现和猜测告诉了邹巴。 邹巴刚和马水仙滚过床单,心情正好,听完李中的禀报,心情瞬间不好了,气得拍桌而起:“有车轮子印?所以一开始本将军就追错了方向,可恶至极,胆敢戏耍本将军的那些人到底是谁?本将军一定要弄清楚他们的身份,把人抓来千刀万剐。” 李中躬身道:“将军,庆城和平城很快就会被攻破,到时候岩谷城左右无援,定然熬不过今年的寒冬,逃进岩谷城的那些人是自寻死路,等时机合适了,将军再攻入岩谷城,定能抓到他们。” 邹巴冷哼道:“行,那本将军就先忍下这口怒气,等闫松那个莽夫快不行了,再去打岩谷城。” 待李中退下,邹巴还是气不顺,转身就去找了马水仙泄火。 与此同时。 岩谷城,城门外高石林立,弯弯绕绕的大石组成的路线,像是迷宫,一般人进去了很难出来。 城楼上,八个赤云军坚守岗位昂首挺胸的站在那里,他们饱经风霜的脸上,有着一双锐利之眸,随时都在扫视四周的情况,不错过任何动静。 忽的,一名赤云军发现了百米外的林子里有一些人影,立马告诉了其余将士。 “有人来了!” 众将士纷纷警惕起来,死死的盯着那个方向。 “呼!”闫松脖子上挂着四只用草绳捆绑住的死野鸡,左右手各提着两只野兔,大步从林子里走了出来,重重的呼了口气:“总算到地方了。” 他站在石阵外用提着兔子的右手冲城楼上的将士们挥了挥:“弟兄们,是本将军回来了,赶紧下来帮忙拿东西。” “是将军回来了!”城楼上的将士们大喜,纷纷跑下城楼来开城门。 “轰!”伴随着厚重的城门被拉开,金毓等人和二蛋这些将士们一个接一个的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一看到他们,开城门的将士们傻眼了。 “什么情况?为什么二蛋他们身上全都吃的。” 从林子里走出来的金毓等人,手上都拿着鸡兔狍子和大蛇,背篓里装满了野鸡蛋鸟蛋和各种野菜药材,二蛋这些将士不仅在脖子上挂了野兔和野鸡,手里还抱着野山羊,或者挑着大野猪,是的,大野猪,整整两头大野猪,一头近两百斤,是一时辰前才抓的。 当时这两头野猪不知中了什么邪,居然跟傻子似的从深山里跑了出来,看到野牛王之后扭头就想跑。 近在眼前的肉食哪能让他跑了,闫松立马带着人追上去对着野猪射箭挥刀,弄死了这两只。 见开门的那些将士傻愣着,闫松大声喊:“小六子,你们别愣着了,赶紧来帮忙,我们快要累死了!” 小六子等人这才回神,冲城里大喊了声:“将军回来了,快来帮忙拿东西啊!” 然后从一条隐秘的直行小道快速绕过石阵,一个一个的排队走到了闫松等人那边,去帮忙拿东西。 而城里也很快涌出了一些士兵和百姓,跟着小六子等人从小道绕开石阵来帮忙。 第78章 闫将军值得大家喜欢 “好多野鸡和野兔呀!” “狍子,狍子,我最喜欢吃的狍子!” “将军,你们怎么抓了这么多野味呀?居然还有两头野猪。” “将军,你们是进深山了吗?” “没有,没有,只是在外围走了一圈,这两天运气好。” 看到闫松等人带来的野味,士兵和百姓们都激动坏了,纷纷开心不已的从闫松等人手中接过东西。 “好大的牛啊!”有几人注意到了金毓等人,看到他们身后的野牛王,惊得大叫出声。 “别一惊一乍的,跟没见过世面似的,壮壮是野牛,体型大点很正常,你们别靠近它,它很凶的。”闫松把野鸡和野兔都交给小六子,高声对大家说:“你们别只帮我们拿东西,也帮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拿一拿。” 他带上一些人走到金毓等人面前,从他们手里接过野味,边交给士兵和百姓们,便介绍金毓等人的身份。 得知金毓等人竟是从柳州府逃难过来的,还用巧计骗过了曼人,安然无恙的来到这里,士兵和百姓们都佩服无比,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金毓等人谦虚的笑着应对。 东西都交到了小六子等人的手里,金毓等人瞬间轻松了不少,拿出水囊各自喝了点水。 闫松问他们:“你们要不要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赶路?” 金毓摇头:“我不累。” 她看了眼石阵后面的城门:“我还能再坚持,想等到了城里再休息。” 金娇和金虎异口同声的附和:“我们也不累,还能继续走。” 嘴上说着不累,但实际上他们的双腿已经累得在打颤了。 见金娇说不累,梁月也说不累,丁家四兄弟亦是如此。 孩子们都这么说了,金父这些大人也更不会喊累了,再累也要支撑到等进了城再休息。 见金毓等人如此有耐力,闫松大笑了两声:“你们真是好样的,这一路上如此折腾,拿着这么多野味,我都累得不行了,你们居然还能坚持,好,好,那我们就都再坚持坚持,等进了城再休息。” 他扬声问小六子等人:“东西都拿好了吗?” 小六子等人齐声回答:“拿好了。” 闫松霸气一挥手:“那就进城。” “是。” “梁小兄弟,我在前面带路,你们跟在我身后。” 闫松率先走在前面,金毓等人带着野牛王和疾风、雪团跟在他身后,二蛋等人和小六子等人全拿着东西走在最后面。 金毓边走边看着石阵,组成阵型的这些大石有一些看起来像是天然形成的,她放慢速度,等梁元走到了她身边,压低声音问他:“这石阵是怎么来的?” 这一路过来走的是陡峭山峰,没有一条正常的平路,好不容易到了城门口这边,居然还有石阵,难怪曼人不敢来犯,他们以前肯定在岩谷城吃过很多亏。 见金毓对石阵感到好奇,梁元看了她一眼,道:“有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有一部分是人弄的。这个石阵里面犹如迷宫,进去后很难走出来,会绕得你头晕眼花。” 他这是第二次来岩谷城,上辈子来过一次,因为对石阵好奇,就进去转悠过一次,所以很清楚石阵的厉害之处。 金毓闻言撇撇嘴:“与我玩过的镜子迷宫相比,这石阵也就一般般。” “镜子迷宫?”梁元挑眉。 金毓点头,笑眯眯的对他说:“等以后有机会,我再与你好好说说镜子迷宫。” 前面,金父等人也对石阵很好奇,闫松就边走边给他们介绍石阵,金父等人听得津津有味。 一行人很快进了城,朝着府衙而去。 因为人都已经逃走了,城里十分冷清,所过之处,皆是关门闭户的商铺。 街上没有人做买卖,也没有乞丐流浪。 封城之后,为了方便管控和保护百姓们,闫松派人在城里四处寻找粮食,将粮食集中在一起管理的同时,还把岩谷城里活着的百姓们全部聚集中到了府衙附近,安排了房间给他们住,然后定期发放粮食,让他们自己做吃的,若觉得发放的粮食不够吃的,百姓们也可自己去找吃的。 这个时间,少部分腿脚好的都去找吃的去了,其余的老弱妇幼要么待在自己的屋子里,要么就在附近走动,大人们聊家常,小孩们则你追我逐的玩闹。 金毓等人刚来到府衙附近,就看到了府衙门口不远处的大树下,有六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正在比赛爬树。 有一个瘦男孩爬到树上不到三米的地方,就忽的一个脚滑,从树上落了下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1节 “小心!”闫松吓得飞奔过去,来不及接住男孩,就直接猛地往前一扑,趴在地上,给男孩当了垫背。 “哎呦!我的老腰啊!”五岁多,近四十斤的孩子砸落到背上,痛得闫松倒吸凉气。 “哎呀呀!小冬瓜,你怎么又偷爬大树了,还砸到了人,咦?这不是闫将军吗?闫将军,您回来了!小屁孩子,赶紧从闫伯伯的背上下来。”孩子们的家长被吓了一跳,纷纷跑过来将小冬瓜和闫松扶起。 “闫将军,你有没有伤到哪里?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看好小冬瓜。” “还好小冬瓜没事,谢谢闫将军!” 小冬瓜的母亲不停的道歉,还把小冬瓜拉过来感谢闫松。 树上的孩子们看到闫松,纷纷爬了下来,围着闫松打转。 “闫伯伯,你回来了?” “闫伯伯,你有没有帮我们带好吃的呀?” “闫伯伯,你把食物和衣服送到了我爹手里了没有?我爹有没有想我?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家呀!我娘都想他了,唔~” 这个小孩还未说完,就被他娘捂住了嘴巴:“别胡说,娘没想。” 看到那么多小孩围着闫松有说有笑的,就跟见到好朋友似的,一旁的金毓等人都顿了下。 金毓笑了起来:“看不出来,闫将军居然这么受小孩子欢迎,他不是说他因为长相太凶,小孩子都怕他吗?” 跟在他们身后帮忙拿被褥的二蛋闻言笑着说:“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人心都是肉做的,将军救了那么多百姓,不顾一切不离不弃的保护他们,百姓们哪能不感动。” 他们的闫将军值得被所有人喜欢。 第79章 终于能在正儿八经的床上躺着睡觉觉了 看到闫松跟孩子们相处愉快,跟个老小孩似的,一点将军架子都没有,梁元笑了起来:“闫将军是个值得敬畏的人,他是英雄!” 金毓点点头:“像光一样的英雄,虽不站在光里,却比光还要耀人,暖人心。” 梁元闻言看了她一眼,很欣赏她这句话。 金父等人也扭头过来看了金毓一眼。 “哇!好多野鸡野兔呀!” “牛!牛!好巨大的牛!” 忽的,有几个小孩注意到了金毓等人,纷纷咋咋呼呼的叫起来。 二蛋等人提着野味走上去与孩子们和他们的家人打招呼。 闫松简单给小冬瓜等人说了几句,然后指了指金毓等人,小冬瓜等人立刻朝金毓等人投去了友好的笑容。 “行了!本将军累极了,要带客人们去休息了,不跟你们聊了。”闫松揉了揉小冬瓜的脑袋,哈哈笑了几声,这才回到金毓等人身边,叫上二蛋等人,带上所有野味进了府衙里。 一进去,闫松就亲自帮金毓等人安排住处,把他们带进了府衙的后院,分了五间房给他们。 “岩谷城里现在人少,房间多得很,你们想睡哪间都行。” 特殊时期特殊对待,朝廷既然不管南方边关了,曼人们把前后都堵住了,岩谷城里的人们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明年,这城里闲下来的房子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给还活着的百姓们用呢,就算食物不够吃,那也得穿着暖睡得好。 逃走的那些人虽然搬走了很多东西,但被子、衣服、床等等这些东西却是搬不完的,各家各户里面都还剩很多,尤其是城里最富有的那几家,剩下的衣服被子都是上好的料子,普通穷苦百姓都没穿过,现在正好可以穿一穿。 给金毓等人安排好房间,闫松就受不住累意,回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 他一走,金毓等人就赶紧把手里的东西全放下来,找地方放好,然后快速分配好房间,将野牛王和疾风拴在院子里,各自回屋睡觉。 金毓抱着雪团跟金娇和梁月住一个屋,睡的是雕花拔步床。 自逃荒以来,金毓等人都没有在床上睡过,一路不是睡草地、睡马车牛车,就是睡在山洞里,睡得浑身疼痛不说,还老是被蚊子叮虫子咬,叮得脸上身上都是包,咬得浑身都是难受。 如今终于可以睡床了,睡的还是这种精致的雕花拔步床,不用再睡在野外了,金毓三个女孩子激动坏了,把白狐放到一边,脱了鞋子就想跳到床上。 哪知鞋子一脱掉,金毓看到了自己的脏脚,闻到了一股臭豆腐般的脚臭味,脸色立马就变了,拦住了金娇和梁月:“姑娘们,咱们的身上太脏了,不洗干净躺床上会把床弄脏的,来来来,你们先别上床,到椅子上去坐着,大姐去找点水来给你们洗洗。” 金娇累得直打哈欠,很想直接躺着就睡,可听了金毓的话,再看看床上那干干净净的被褥子,她瞬间觉得大姐是对的。 她们不能弄脏这么好看的床。 于是,金娇把梁月拉过来,推到椅子上坐下,对金毓说:“大姐,你身子弱,别去找水了,你在屋里休息,我去找。” 她说着就要开门出去,金毓一把抓住她的后衣领:“你再说一遍,你大姐我弱吗?弱吗?” 金娇先是一脸认真上下打量她两眼,然后用力的点头,铿锵有力的回答:“弱!虽然我们一路上吃了很多东西,但大姐你还是很瘦,所以很弱,我八岁都比你重,你不弱谁弱。大姐,现在已经不是在山里了,咱们有了住的地方,外面又有闫叔叔的人守着,你不用再假装强大了,我是你的宝贝妹妹,不会嫌弃你的,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大姐虽然比以前健康了很多,但娘说了,大姐以前毕竟是个病秧子,逃荒的时候之所以看着健康,一是因为大姐在假装坚强,强撑着不让大家担心,二是因为大姐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有佛祖保佑。 若是没了法器,累到实在无法假装强大了,大姐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 所以,大姐是需要她的保护和照顾的。 金毓:“......”她一路上表现得那么强大,既能驯服野兽,又能脚踹土匪,射死山匪的,哪弱了? 爹和娘到底背地里偷偷给妹妹灌输了什么思想? “咚咚咚!”门外传来敲门声。 有人在外面道:“尊贵的客人们,我们是岩谷城里的百姓,将军说你们累了,让我们帮你们送点洗漱的热水过来。” 金毓忙将门打开,只见门口站着三个头发花白有些驼背的老妇人和四个同样发色花白留着胡子的老汉,他们慈眉善目,脸上堆着笑容,有的抱着木盆,有的提着水桶,两个木桶里面分别装了热水和凉水。 一个老汉笑着说:“姑娘,老朽姓王,你可以叫我王老头,今日有些冷,你们洗洗热水暖和些。” “多谢王……老爷子。”金毓实在叫不出“老头”两个字,因为很不礼貌:“闫将军考虑得真周到,我们正想要去找点水呢,你们就送来了,真的非常感谢。王老爷子,水桶给我吧,我来提。” “不用谢,不用谢!”王老头笑呵呵的说:“你一个小姑娘哪里提的动这么一桶水。” 他把水桶交给身边的老妇人:“老婆子,你帮小姑娘把水提进去。” 这间房里住着小姑娘,他一个大男子不方便进去。 “好咧!”老妇人点点头,提着水就进屋了:“小姑娘,你也别客气,别看我这个老太婆年纪大,力气可不小。呦!屋里还有两个小姑娘呀,长得可真好看。” 隔壁几间屋子里的金母等人听到了动静,都开门走了出来,得知是闫将军让人来给他们送热水,又是一番感谢。 把水和盆都分给了金毓等人,王老头等人给他们说了灶房和水井的位置后,就走了,盆和水桶全留在这里,金毓等人想用的时候,可以拿这些去打水。 金毓对岩谷城的印象越发好了。 闫将军是个好人,这些百姓也都是好人,他们都很和善。 洗漱干净,换了干净的衣服,金毓带上金娇和梁月两个丫头美美的睡了一觉。 睡着睡着,肚子就饿了。 金毓睡眼惺忪的爬起来,正想从空间里拿点吃的,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开门一看,来的还是王老头等人,只是这次他们的身后多了三个小女孩,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热气腾腾的食物。 “小姑娘,你们饿了吧,我们给你们送吃的来了。”王老头笑得很慈祥。 其他人也是一脸亲切,那三个小女孩一直盯着院子里躺着睡觉的野牛王和站着睡觉的疾风看。 第80章 岩谷城里的人再好他们也不能久待 来敲金毓三人的门之前,王老头等人已经先去敲过了金父金母和金兰一家的门,但他们都累到了极致,睡得太熟了,怎么敲门都不见人起来开门,王老头等人这才来敲金毓几人的门,还好门开了,若是金毓几人也睡死了不开门,他们就只能去敲梁家的门了。 王老头等人带来的饭菜有白米饭、咸菜、笋子炒肉和鸡汤,肉是野猪肉,鸡汤是用野鸡炖的,种类不多,但每一样都是大份量,足够金毓十四人吃饱了。 如之前一样,王老头这些男子都没有进入金毓三人的房间,只是由那几个老妇人把饭菜端进去。 饭菜刚放好,隔壁的梁元就开门走了出来,因为刚睡醒,他的头发乱糟糟的。 看到他,王老头很开心的和他打了招呼梁元笑着回应,王老头等人很快离开。 站在门口看了眼金毓几人房间里桌上的饭菜,梁元打了个哈欠道:“趁着饭菜还是热的,我去把我爹还有你爹他们叫醒。” 金毓也揉着眼声音沙哑的说:“嗯嗯,你去吧,我把娇娇和小月也叫起来。” 等梁元走开了,她转身就朝在床上睡得直打呼噜的金娇和梁月大喊:“姑娘们,起来吃东西了!” 两姑娘没反应,睡得很香。 睡在她们枕头边上的雪团被吵醒了,爬起来跳到她们两人身上走了几圈,弄得两丫头的肚子痒痒的,金娇闭着眼儿咯咯咯的笑,一巴掌打在雪团的脑袋上。 “啾啾!”雪团从金娇的肚子上掉下来,灵巧的落到了地上。 它委屈巴巴的走到金毓面前转圈圈,控诉金娇的罪行。 金毓饿得肚子咕噜噜叫,没搭理它,见金娇二人不醒来,就走过去,一手提一个,把两个八岁大的小丫头提了起来。 瘦如骨柴的手看起来一折就能断,力气却出奇的大。 “谁偷袭我!”刚被提起,金娇就惊醒了,四肢乱舞。 还好金毓眼疾手快,在金娇的手打中自己之前,把她丢回了床上。 “哎呦喂!”金娇痛得哼哼唧唧,彻底清醒了:“小月,你又做梦踹我了!” 她扭头一看,梁月被金毓提在手里,还在呼噜大睡。 金娇惊叫:“大姐,你居然能把小月整个提起来!” “大惊小怪的,我连人都能踹飞,何况是提人。”金毓把梁月放回床上。 梁月一个翻身抱住了她的手臂:“姐真香。” 金毓揉了揉她的小脸,挠她痒痒,梁月就是不醒来。 金娇见了,扯着自己披散的头发丝,去弄梁月的耳朵。 “噢噢噢噢,痒痒痒咯咯咯......”梁月这才醒了。 金父等人也被梁元叫醒了,大家都来了金毓三人的房间,看到桌上的饭菜,众人对闫松和王老头等人又是一番感激。 刚把饭吃完,王老头等人又来了,带来了两大筐的草料和一块生肉,这是给野牛王和疾风准备的粮食,金毓等人又是一番感谢。 王老头指挥几个婆子把碗筷收了,道:“各位贵客不必如此客气,你们能在这种时期来到岩谷城是缘分,我们理应好好招待的。天也快黑了,你们想必还未完全休息好,我们就先走了,你们再继续睡一会儿,睡好了人才有精神。” 他说完这些就叫上人带上碗筷走了。 直至王老头等人走远了,身影消失在转角,金毓等人才收回目光。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2节 金娇看着野牛王面前的草料说:“岩谷城里的人这么好,我都舍不得离开了!” 金毓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舍不得我们也得走,我们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 金父打着哈欠道:“行了,不说了,填饱了肚子我更困了,我先去睡了。” 丁达也说:“我也要再睡一会儿。” 其余人也是如此,不一会儿,大家又都各自回了房,回房之前,金毓先给疾风、野牛王、雪团这三只兽兽喝了些灵泉水,安抚好了野牛王,警告它不许乱跑,金毓才敢安心回房休息。 另一边,得知金毓等人又睡下了,闫松将手中的茶杯放下笑着说:“让他们好好休息,谁也别去打扰他们。” 一旁的二蛋满脸兴奋:“咱们带回了这么多的野味,将士们和百姓们都开心极了,看到他们开心,我也很开心。” 闫松大笑了两声:“既然都开心,那明日就多做一些肉,让大家吃个痛快,顺便好好招待招待贵客们。” 他说着,眸光轻闪了下:“没有这些贵客,我们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找到如此多的野味。” 二蛋神色凝重:“将军,城外的路我们走了无数遍,哪个地方有什么野味,我们都很清楚的,可这两天的事儿实在......” 闫松打断他的话:“不管是什么原因,总归是有了食物,食物比什么都重要。二蛋,有些事情我们心里清楚就行了,切不可胡乱说出去,以免给贵客们带来麻烦。” “野味的事儿,本将军和你还有那些弟兄们,都得烂在心里。” 以前那条路上一直没有多少野味,可有了金毓那些人加入以后,这两天的野味多得数不胜数,连野猪都出现了,换谁都会猜到野味是因为金毓等人才会出现的。 二蛋闻言,立马躬身郑重的说:“卑职明白了,卑职一定会警告弟兄们的。” “嗯,去吧!”闫松满意的点头。 二蛋很快离开,去找了那些与他们一起赶山路,此时还在休息的弟兄们。 也许是真的太累了,也或许是因为床太舒服了,金毓等人全部都睡到了翌日卯时三刻才醒来。 金毓是第一个醒的,一醒来就觉得肚子很饿,她揉着眼儿打开门,然后看到了一个大牛头。 “我的娘啊!壮壮,你吓死我了!”金毓后退两步,拍拍心口:“你站在我们的门口做什么?” 野牛王懒得叫唤,直接张开嘴巴。 金毓瞬间明白了,这货是渴了,要喝甜水。 她无语的翻了个白眼,直接放了些灵泉水在野牛王的嘴里。 喝了水,野牛王才哞哞哞的对着她叫。 甜人,你昨晚咋滴了?我在门口喊了你许久都不应,要不是怕你不给俺老牛甜水喝,俺老牛都想撞门了。 金毓没听懂它的话,推了推它的脑袋,让它别堵着门口,走到外面看了看,见外面没人,其他人都还未醒来,她就转身回了屋里,关上门换了衣服,用发带把头发绑成简单的马尾,提着水桶去灶房打水。 来到灶房的时候,王老头等人正在做早饭,煮的是杂粮野菜肉粥,闻着味儿特别香。 “金姑娘,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了?要用热水你们就说一声,我们给你们拿过去就行了。”王老头的老伴周婆子笑呵呵的说道,边说边热情的拿过金毓手里的木桶,去帮金毓打了两桶满满的水,一桶热的,一桶冷的。 第81章 决定买粮偷偷送给闫松 “我爹娘他们累极了,还在睡,我闲着也是无事,就来打点水回去,等他们醒来了也能有热水洗脸。” 王老头一边顾着火候一边夸她:“你可真懂事。正好这粥也煮好了,可以一起给你们送过去。” 他说着转身去找瓦罐来装粥,趁着他转身,周围又没人看着,金毓假装不经意的走过去,往大锅粥里放了点灵泉水。 然后又找到水缸边,放些灵泉水进去。 在张婆子和三位老妇人的帮助下,金毓很快把水和粥拿着回到了住处,金母等人这会儿已经起了,见她把水和粥带回来了,一个轮着一个的夸她。 金毓好笑道:“我只是去提了点水给你们洗漱而已,你们就这么夸我,这要是我做一顿美味佳肴给你们吃,你们还不得夸我几天几夜。” 金母乐呵呵的笑着:“我就喜欢夸你怎么了,这哪天你要真的做了一桌子美味佳肴,娘夸你一辈子,走到哪儿娘都炫耀。” 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大闺女又好又孝顺,小闺女和儿子也是最好的,她的儿女都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好的礼物,她是最幸福的母亲。 张婆子等人很快就离开了。 吃完了粥,金毓等人就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行程。 “前方战事吃紧,咱们不能在此久留,最多再休息一晚就得离开。”梁元道。 金父等人很赞同,他们对梁元的提议没有任何意见。 金毓道:“那一会儿我们去给闫将军说一声,我们还得指望他帮我们准备船只呢!” 正说着的时候,闫松就过来了,身后跟着二蛋和五个士兵,手里皆拿着衣物鞋子。 这些衣物鞋子都是新的,是拿来送给金毓等人的。 闫松道:“出门在外,穿太好了不行,太差了也不行,这些衣服虽不是绸缎,但料子很柔软,也很保暖,比你们身上的衣服穿着更舒服,尤其是这靴子,这是兔皮所制,里层有兔毛,适合天冷的时候穿,还有这个,这是兔皮手套,坐船出江比陆地上冷多了,你们肯定用得上这些的。你们必须收下这些东西,不然我就把那些野鸡野兔都分你们一半。” 见闫松如此暖心,金毓等人都很感动,便没有矫情,把东西都收下了,然后给闫松说了明早就离开的事儿。 闻言,闫松的目光暗淡了下来,似是在遗憾,他舍不得金毓等人离开,毕竟他们是真的很特别,但他不能把他们强留下来。 他叹了口气:“早就猜到你们不会在此久待,所以我已经跟其他人说好了,把那艘最小的船送给你们,那艘船能坐五十人,够你们使用了,岩谷城现在情况特殊,我是有权利管理船只的。只是杨柳河太远了,去了那里很大可能就回不来了,城里剩下的那两个船夫都不愿出江,你们之中可有人会掌舵。” 梁元道:“我会,闫将军,我们不需要船夫,我们只要船就行了,但我们不能白要,得给你们银钱。” 除了金毓和梁宏、梁月,金父等人都一脸疑惑,梁元会掌舵? 闫松瞪了他一眼,凶得很:“给给给,你银子多得用不完吗?你给个屁,你敢给我就把那两头野猪全砸在你们身上。” 梁元:“......我不给了。” 金父使劲点头:“对对对,我们不给银子了,闫将军,你快别生气了。”白给的船不好吗,干嘛给银子,瞧瞧闫将军这副生气的样子,他们真要给了银子,闫将军还不得打他们一顿。 不给了,坚决不给了,闫将军太好了,帮他们省了一大笔银子,要知道,能坐五十人的楼船,少说也得六百多两银子才能造出来。 闫将军可真大方,岩谷城里的百姓都是好样的。 闫松满意的点点头:“不给银子就对了,如今的时局,那些船会放上很久,放着也是放着,送给了你们还能有点用处。到了杨柳河之后,船就丢在那里,你们进你们的山,不用管它,等日后有机会,它若是没有坏掉,我再让人去把它弄回来。” 嘴上虽然是这么说,但闫松心里却是清楚得很,岩谷城里的所有人能不能熬过今年的寒冬都是一回事,哪还有机会把船开回来。 梁小兄弟他们都是穷苦人,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已是幸运,他们身上能有多少银子,够买船吗?买了船还有银子吗?租给他们也赚不了多少银子,船也无法开回来,倒不如把船送给他们卖个人情。 闫松继续道:“去渡口的那条路很宽敞,马车可以通行,明日我和二蛋赶车送你们到渡口,等你们上船了我们再回来。除了马车,我还会为你们准备木炭和炭盆,你们可以用来取暖。” 见闫松如此周到,金毓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把他的好都记在心里。 “行了,不多说了,走,我带你们去城里四处走走,让你们见识一下我们岩谷城的风貌。”闫松抬起下巴骄傲的道:“我们的岩谷城不止外面有山,城里也有山,山上还能盖房子,每一栋都很特别,你们肯定没有看到过。” “山上的房子吗?这的确很新鲜,那就有劳闫将军带我们去瞧瞧了。”梁元抱拳道。 金毓等人很快带着野牛王和雪团跟着闫松出了府衙,来到街上闲逛,这里走走,那里走走,边走闫松还边给金毓等人做介绍。 路上,遇上了不少的百姓,看到闫松,这些百姓都会笑着与他打招呼,很是亲切。 随即目光都被野牛王给吸引,对这头巨大的野牛很感兴趣。 生怕因为人多,野牛王脾气暴躁伤人,金毓一直走在她身边,梁元走在她身后。 没多久,闫松带着金毓等人来到了一处很奢华的豪宅门口。 闫松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豪宅说:“这个是高府,府中的主人名为高启生,他是我岩谷城的首富,有用不完的万贯家财,边关战争刚起,他就带着家人全部逃往京城了,只留下了这栋宅子和一艘大船。我们原以为作为首富,高启生的府邸里应该会有粮食,结果找了几圈下来,粮仓里面什么都没有,他似乎是早有准备,老早就将粮食和金银珠宝都转移了。” 金毓闻言抬头看了眼高府,想到了闫松说的粮仓,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城里山多,逛起来很累,想着金毓等人还要赶路,闫松便没有让他们多逛,晌午之前,他带着他们回了府衙。 回到住处,同闫松一起吃了午饭,等闫松带着人离开去忙了,金毓等人全部凑在一起,让野牛王和雪团守在门口,关上门说话。 金兰拉住金毓的手:“小毓,闫将军对我们这么好,咱们不能没有良心,你把手机拿出来,姑出银子买粮食送给他们。” 法器里上卖的粮食便宜,她手上的银子能买到很多粮食,能帮助很多岩谷城的人。 金毓眼儿一亮:“大姑,你跟我想到一处去了,我就是如此打算的,不过不能现在买粮,咱们得偷偷的来。” 一听金兰和金毓居然都有这种想法,梁宏和丁达、金母都笑了起来:“买粮的事儿怎能少的了我们呢,我们也得参与。” 金父皱着眉头:“岩谷城里有这么多人,这得花多少银子啊?” 金母斜眼看他:“怎么,舍不得?” 金父立马摇头:“哪会舍不得,抠门也得分时候呀!我是那种没分寸的人吗?我是觉得不能把银子全用完,咱们得留一些在身上。” 金毓点点头:“爹说的对,银子不能用完,但我们也不能暴露法器,让闫将军出银子买粮,这样吧,咱们先把银子凑出来,算一下能买多少粮食。” 众人没有犹豫,把银子掏了出来。 第82章 这应该是蝴蝶效应 岩谷城里加上闫松这些将士,共有两千六百多人,这么多人的口粮需要很大的一笔银子。 金毓他们这里是三家人,各家手里都还剩一千三百零几两银子,后面还得走很远的路,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了,所以三家人就各凑了七百两银子买粮,共计两千一百两。 以手机上的粮价来算,这些银子能买堆成山的粮食,足够闫松等人熬过寒冬了。 只要熬过寒冬,等开春了,春暖花开,野菜疯长,岩谷城里的百姓们再自己种点粮食,熬到朝廷派兵过来驱赶曼人,他们就能活下去。 金毓把凑齐的银子收入手机,转换为余额,道:“高府有粮仓,我们可以把粮食放在那里,等上了船了,再想办法告诉闫将军粮食的事儿。” 金父等人没有意见。 梁元:“人多眼杂,今晚我和金毓去放粮食就行了,你们留下来打掩护。” 金父看了他一眼:“你一定要保护好小毓。” 梁元郑重点头:“我一定会的。” 商量好一切,大家就各自去休息了,睡足了之后,金母和金兰就收拾一番,来到厨房,帮着王老头等人做菜。 看到厨房里有很多野鸡和野猪肉,金母瞬间兴奋了,撸起袖子就大秀厨艺。 做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炖肉。 看到那些炖肉,金母暗道可惜了,还是没能尽情的发挥厨艺。 岩谷城里的百姓很久没有吃肉了,闫松不想独吞野味,要分享给每一个百姓,但两千多人的口食岂是那么好分的,总不能一顿把肉全吃完,吃完了以后怎么办? 所以闫松就让人就拿了一半的野味按人头分发下去,让大家切小块点多加点水炖着吃,炖菜的量比炒菜的量更足,吃到后面,肉要是不够了,还可以多喝点有汤。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3节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所有人都一脸笑容的睡下了。 夜半三更之时。 金毓先给野牛王、雪团、疾风这三只兽兽喝了点灵泉水,再让它们守在院子里哪儿也别去,这才安心的跟着梁元翻墙而出。 两人避开守卫,许久之后总算来到了高府。 白天的高府奢华养眼,晚上的高府里没有人,空荡荡的,再加上夜晚冷风袭人,就显得有些阴森。 若是在房檐各处弄些蜘蛛网,挂几只蝙蝠,就更像个大鬼宅了。 刚走到后院,一阵风忽然袭来,金毓打了个哆嗦。 “好冷!”金毓皱紧眉头:“现在就这么冷了,等到江上,岂不是更冷。” 梁元道:“放心吧,闫将军帮我们准备了木炭,到时候围在炭火边,不会很冷的。” 金毓跟在他身边,边找粮仓边问:“对了,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上辈子闫将军可还活着?岩谷城有没有度过寒冬?” 梁元眸底闪过一抹疼痛:“没有,他们全死了。” 他边走边道:“上辈子我没有见过闫松,与他没有任何交集,只是从宋神医口中听说过他而已。曼人攻下周围的城池,将岩谷城困在中间,诸王忙着内斗,无人顾及边关,冬月底的时候,岩谷城里的粮食全部吃完了,恰逢那时天气很冷,冷到了泼水成冰的地步,大山被雪覆盖,找不到吃的,驻守在城外的将士们全部饿死冻成冰雕,城里的百姓们也相继死去,一个个都成了冰人,曼人见时机成熟,派了上百的精锐部队进入岩谷城,灭了岩谷城,毁了所有冰雕,斩下闫将军的头颅,挂在城墙上,等诸王停止内斗,同心协力驱赶曼人的时候,已是五月底,岩谷城早已经是曼人的天下,朝廷用了半年的时间才把岩谷城夺回来。” “这么惨?”金毓只觉得背脊发凉:“朝廷是干什么吃的?龙千羽呢?他身为太子,人明明在北方,深知曼人已经打了进来,百姓陷入了苦难,他怎能什么都不管。” 梁元停了下来:“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金毓抬头看他:“什么事?” “上辈子龙千羽兄弟二人没有在这个时候来过南方,龙千辰一直在京城,龙千羽在北方救了我后,遭遇各种暗杀,大难不死回到了京城。可是这一世,他们却出现在了江城附近。还有段将军的死比上辈子提前了,曼人攻破边关的时间提前了,还有左七郎也提前来了赤云国,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好多事情都变得跟上辈子不一样了,想了许久都没有想明白,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金毓睁大双眼:“难不成是……蝴蝶效应?” 梁元不解:“什么是蝴蝶效应?” 金毓:“怎么跟你解释呢!蝴蝶效应是一种混沌现象,存在着一种不可测的“变数”,任何一个微小的变化都能够改变事物的发展轨迹。我问你哦,你刚重生的那会儿,有什么人和物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那就是你,最先变得和上辈子不一样的是你。上辈子金毓已经死了,可这辈子你却变成了她活了下来,不仅金毓死了,她爹娘弟妹大姑一家也死了,我爹和妹妹也死了。” “这就对了,我和我爹娘他们上辈子本该死了,这辈子却活得好好的,因为我们活得好好的,所以这一世的轨迹就跟你上辈子所经历过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段将军提前死了,曼人提前打来了,左七郎提前来了赤云国,这些都是因为蝴蝶效应而产生的变化,很多事物都不会再按照你上辈子所经历过的的进行。”金毓说着猛的一拍手:“我早该想到了呀!你重生了,我穿越了,我们两人联手改变了很多事情,未来的事情肯定不会再像你上辈子经历过的一样,这么说来,你无法预测我们接下来的行程里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经她这么一解释,梁元大概明白她说的蝴蝶效应是什么意思了:“也不是完全不能预测,上辈子我活了那么久,又在沙场上杀敌无数,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了解曼人和日月人,也知道如何对方曼人,如何和日月人相处。蝴蝶效应的影响再大,也应该不会大到能改变人的性格吧!不会让好人变成坏人,坏人变成好人。” 他希望左七郎还是以前的那个左七郎,不要因为蝴蝶效应而改变。 还有龙千羽和龙千辰,他们两人比上辈子更早知道了曼人打进来的消息,以他们的性子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定会采取点措施来帮助南方,若真是这样,朝廷的援兵应该会比前世更早抵达岩谷城,闫将军等人就能得救了。 金毓眨巴着眼睛,不确定的说:“应该不会……” 梁元笑了起来:“不管会不会,日月部落我都要去。” 金毓:“去!肯定去呀!” 她说着想到了粮食的事情:“对了,我们三家凑的钱的确能买很多米面和盐,但岩谷城里大多都是老弱妇幼,他们急需营养,尤其是孩子,长个的时候更需要吃点好的,既然我们都决定买粮了,不如多买点吧!除了大米、面粉和盐,咱们再买点卤蛋、点心、火腿肠这些吃的,虽说这些算不上好东西,没有新鲜的肉和鸡蛋有营养,但总比没有的好,我身上还有三千多两银子,正好可以拿来买这些东西。把食物放进粮仓后,我们再往水井里放点灵泉水改善一下水质,这样子闫将军他们不仅可以不愁吃,还可以强身健体,到时候有曼人来了,也能有更多力气应对。” “好。”梁元一点都不反对。 “好咧!那我们就继续找粮仓吧!” 二人寻了一刻钟,终于在高府最北面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粮仓。 第83章 金毓秒变农业大神 许是被闫松等人来找过粮食,粮仓的门没锁,那锁被弄坏了丢在一旁,梁元和金毓很轻松的推开门走进去,入眼一片装粮食的大缸、木箱、木架、麻布,全都是空的,一粒米都没有。 粮仓差不多有一百四十个平方,可以放很多很多的粮食。 金毓也不墨迹,忙掏出手机来购物,三文钱一斤的大米买了五十万斤,三文钱一斤的面粉买了十万斤,两文钱一斤的盐买了一万斤,七文钱一斤的菜籽油买五万斤,可惜了,没有猪油和花生油、玉米油,只有这一种菜籽油。 哦,对了,还有麻辣辣椒面,来岩谷城的路上,闫松和二蛋他们尝过一点,很是喜欢,必须给他们买点,来个三百斤就够了。 买这些用去了两千一百五十三两银子。 想着赤云将士还需要在城外的山里驻守,做菜不方便,她又买了些面条、酱油等等这些东西,花了三百两银子。 边买东西,金毓边将所买的东西直接分类放入大缸、木桶、麻袋、木箱等等这些容器里。 忙忙碌碌了许久,所有容器都被装满了,一排排的大缸里全是面粉、油、盐、酱油,盖紧了盖子,一个一个的堆放着,大米一袋一袋的摞在一起,一眼望去,满仓的粮食,极其壮观。 金毓却还不满足,她想到了岩谷城的地势,这里土地不适合种植水稻,土壤太浅,石头太多,且凹凸不平,于是,她用手机挑选了很多适合岩谷城土地种的粮食种子。 每买下一种种子,金毓的脑子里就自动闪出了这种种子的种植技术。 这让金毓有种错觉,自己好像一个农业大神。 太牛了! 金毓从空间拿出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是她和梁元去江城的时候买的,不多,但足够用了。 “我想把种子的种植方法写下来给闫将军,我的毛笔字写得很丑,你来写,我来说。”金毓直接把笔墨纸砚给了梁元。 梁元接过来说:“你以后要想学写字我教你。” 金毓笑得眉眼弯弯:“好的。” 梁元收回目光,找了一个木箱当桌子,用墨条在砚台上慢慢磨出墨汁。 金毓站在一旁学着他磨墨的样子动了动手,心里嘀咕,写毛笔字可真讲究,梁元的手指好长,根根骨节分明,手背上有些许疤痕,却一点都不影响美观。 再看看她的双手,手指也很长,但却细得很,没有梁元的好看,好在最近吃好了,长了点肉,比刚开始的鸡爪子好看了些。 等梁元准备好了,金毓就开始说种植方法,讲得简单易懂,怕说得太快,梁元的速度跟不上,她说的时候语速放慢了很多。梁元边听边写,她说到哪他就写到哪,速度不仅很快,字也写得好看,一点都不潦草,规规整整的。 金毓冲他竖起大拇指,夸了句:“你写的字真好看,比我二表哥写的还好看。” 不愧是读过书又当过大将军的顶端人才。 梁元听了金毓的夸奖,嘴角不断上扬,再上扬。 总共写了五大张纸,才把种植方法全写完。 等墨干了,金毓小心翼翼的把纸折叠好,放入两个破旧的小布袋里,在上面写了歪歪扭扭的“锦囊”两个字,摆在种子的旁边。 把笔墨纸砚收回空间,金毓拍了拍手:“搞定。” 她转身看着梁元:“走了,我们去放水。” 两人很快离开粮仓,出了高府,按照白日闫松所指引的路,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撒了点灵泉水在河里,两人又去找水井,把有水的水井都洒了灵泉水,这才回了府衙。 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翻墙进去后,金毓二人先去找了府衙里的水井,洒了灵泉水,盖上井盖,这才回了住处。 此时已近卯时(早上五点左右),因为天冷夜长,天还未亮,城中的百姓们都还未起来,四周极为安静,只有冷风呼呼的声音。 野牛王这三只兽兽正乖巧的守在院子里,看到金毓二人回来了,立马欢喜的跑了过来,求投喂。 “不要发出声音。”金毓压低声音安抚野牛王,先给最霸道的它喝了灵泉水,再喂白狐和疾风。 三兽喝饱之后,野牛王和疾风就回了树下,雪团却要求抱抱。 梁元把它抱开:“不要打扰你的主人,她忙了一晚累极了。” 把雪团丢开了,他对直打哈欠的金毓说:“别搭理它,你快回屋睡觉吧,今晚辛苦了。” “啊~”金毓打了个哈欠,精神疲惫的转身:“你也早点回屋睡觉,快天亮了。啊~,困死我了,熬夜可真难受啊!” 等她进了屋,梁元才回了自个的屋。 门没锁,一推就开,刚进去,梁宏就醒了,四周黑漆漆一片,他往房门的方向看了眼,问:“是阿元吗?” “嗯,是我。”梁元低声应道,摸黑走到床边。 “事情都办妥了?”梁宏又问。 “嗯,办妥了。金毓已经回屋休息了,没有人发现我们。”梁元脱掉外套爬上床:“爹,我累了,先睡了。” “睡吧!睡吧!辛苦你和小毓了!”梁宏忙给他盖被子。 金毓的这边是金兰陪着金娇和梁月这两个女孩子,金毓一进屋金兰就察觉到了,得知是金毓回来了,连忙起身把她扶到床上,金毓一沾床就秒睡。 见她累成了这样,金兰满眼心疼,轻手轻脚的帮她脱了外套,盖好被子,然后悄悄出了屋,去了丁达那边,给他说了金毓和梁元已经平安回来的事儿。 她刚走进她和丁达的屋子,就有巡逻的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扫了眼四周什么也没发现后,那几人转身就走了。 半个时辰后,金父和金母就起了,一起来就来看金毓,见金毓躺在床上和金娇两个丫头互相抱着,睡得香香的,金母这才放了心。 她轻轻把门掩上,与金父说了声,拿了自家的食材,去了灶房那边,想给金毓做顿美味的早餐。 她走后没多久,金兰等人也都起来了,纷纷开始忙活起来,做什么都轻手轻脚的,生怕吵醒了金毓和梁元还有金娇那两个丫头。 拿草料喂了牛马,收拾好包袱,做好早饭,把事情都做完了,见时间差不多了,大伙儿才去叫金毓二人起来过早。 用了早饭,他们就要离开岩谷城,去渡口坐船。 第84章 去高府找‘野猪’ 梁元和金毓刚起来的这会儿,闫松正在吃早饭。 一口粥入口,闫松惊讶的皱起眉头:“咦,今天的粥里怎么有一股梁小兄弟给我喝的那种水的味道。” 正疑惑着,一个士兵匆匆而来。 “将军,河里出鱼了,好多好多的鱼!” “什么鱼?”闫松站起身,城中河里的鱼都被百姓们捞出来吃了,哪还有鱼? 那士兵激动的说:“将军,河里真的出了很多鱼,又肥又大,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全都跑到了水面上,百姓们都去河边抓鱼了,一网子丢下去,就能捞到好几条大肥鱼呢!” “居然有这种事?” 闫松急忙跟着士兵去了城中心的河水那儿,刚到地方就看到很多百姓在捞鱼,每家每户的鱼桶里都是满满的肥鱼,而那河面上,密密麻麻的全都是鱼。 闫松心中大喜,赶忙上去:“别捞了,别捞了,这么多鱼,全捞出来你们吃得完吗?留在河里它又不会跑。” 他话音刚落,就见好多野鸡野兔从山上跑了出来,毫不畏惧的直冲河边,然后冲进河里喝水。 “嘎嘎!”一群野鸭也突然从空中飞落而下,稳稳的落在河里,边吃鱼边喝水。 再然后,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一群群的野鸟也飞落到了河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4节 众士兵和百姓们:“......”这些野味集体中邪了? 闫松:“......”他想到了他喝的那碗粥,难不成...... 他急忙大喊:“都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抓野鸡野兔野鸟呀!白来的食物,可不能让它们跑了!” 士兵和百姓们立马回了神,纷纷扑上去抓鱼,弄得一身水冷得直打颤也不在乎。 扫了眼热闹的河面,闫松哈哈大笑着对两个士兵招了招手:“大林,二狗子,走,跟本将军回府,送贵客们去渡口。” 金毓等人才刚用完早饭,天气就变了,风一下子大了起来,并下起了毛毛雨,气温迅速变低。 南方湿冷,北方干冷,金父等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初次来南方,受不了这里的湿冷,被冷风一吹,冷得直打哆嗦,赶紧回屋去加了件棉袄。 “这天气说变就变,才刚入冬,就这么冷了,再过一段时间,岂不是要冷死人。”金父喝了口热茶暖身子。 金母:“都说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是不一样的,我现在算是体会到了,果然不一样。” 梁元道:“东西都收拾好了,我们去跟闫将军告别吧!” 大伙儿点点头,拿上东西正要去找闫松,还未走到院口,就见闫松带着两个士兵走过来了。 “猜到你们肯定等不及要离开了,我把手里的事儿放下就赶过来了。”闫松走过来伸手拿过金娇手里的大包袱:“叔叔帮你拿。” 金娇乖巧感谢。 跟他一起来的两个士兵也上前帮金毓等人拿东西,便拿便给他们讲了城中河里发生的奇事。 闻言,金毓一脸惊讶:“竟有这种事情,岩谷城这是好事做多了,得福报了呀!” 闫松一听她这么说,心照不宣的直点头:“对对对,福报,福报!咱们岩谷城的百姓们都是有福之人,你们也是有福之人。” 梁元骄傲的抬起下巴:“那是肯定的,好人是会有好报的,咱们只要多做好事,就肯定能得老天爷的厚待。” 闫松用力点头:“对对对。” 金父等人神色莫名的看了眼金毓和梁元。 又和闫松唠叨了几句,金毓等人就要离开。 “闫将军,又要劳烦你们了。”金父客气的说。 闫松:“不劳烦,不劳烦,都是举手之劳,赤云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走吧,我带你们出去,马车已经停在府外了。” 他边走边说:“原先是想给你们准备两辆马车的,可想着你们的东西多,两辆车肯定不够,我又多准备了一辆马车。” 用来拉车的马都是战马,其中一匹是闫松的坐骑。 金毓等人也不再客气了,抬脚跟上闫松三人。 很快,到了大门口,金毓等人看到了三辆马车,每辆车上都有一位车夫,车夫穿着士兵服,与二蛋一样,都是闫松的左右手。 因为鱼和野味的事儿,百姓们都在兴头上,全守在河水边,无人关注金毓等人,府衙门口除了守门的士兵,没有什么人。 有了马拉车,野牛王和疾风就落了个清闲,等金毓抱着雪团上了车,它俩就左右跟在金毓所坐的马车旁边。 战马的速度很快,加上今早喝的水里有灵泉,它们精神十足,跑起来速度很快,加上街上没有什么人,不用避让,马车很快出了城,朝着渡口而去。 前往渡口的路如闫松说的一样,虽然两边有山,但路却很宽敞,能容得下两辆马车并排而行。 在毫无阻碍的平路上行驶,不到一个时辰,金毓等人就到了渡口。 这里是千里江的源头,江面宽广,渡口很大,船只却很少,对面是很高的大山。 金毓扫了眼江面,按理说,靠水吃水,岩谷城距离千里江源头不过十五里远,应当靠水找吃的才对,可千里江的源头处居然没有鱼,航船到中间,一张渔网撒下去,也不见几条鱼。 太怪了! 金父等人心底也很疑惑,问了闫松这江水的事儿。 闫松摇头叹气道:“以前是有鱼的,可三十年前,天上掉下一块大火石砸进江水里,导致江底出现一个坑,冒出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浑浊之物,待那些东西散去后,这千里江里就没有鱼了,水喝着也有一股奇怪的味儿,还会使人闹肚子。虽说那股味儿已经散去了很多,但影响还是在的,源头这里依旧没有鱼,得航船往南走三百里才能找到鱼。” 火石? 金毓闻言皱紧眉头,难不成是陨石? 天外之物的影响这么大吗? 金父等人对闫松口中所说的火石也很好奇。 闫松等人领着金毓等人去找到了那艘船。 船有两层楼,每一层楼都有二十五个小房间,能住下五十人。 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扫,此船有些脏,闫松叫上士兵们帮着金毓等人一起打扫,并详细检查这艘船有没有需要修补的地方。 忙活了一个时辰,金毓等人把船清理干净了,并检查了船体四周,没有发现需要修补之处,桨、锚、舵都能正常使用。 把东西都搬到船上放好,金毓等人就与闫松等人告别。 “闫将军,这些日子麻烦你们了,谢谢你们对我们的帮助。”梁元对闫松拱手道。 闫松笑着说:“客气话就别说了,你们赶紧出发,一路上小心,祝你们一路顺风。” 他顿了下又道:“若是去了百兽山,找不到海船去日月部落,你们可以随时回来找我。” “好。”金毓等人连连点头。 闫松正准备叫上士兵们下船,梁元忽然道:“闫将军,我突然想起来,有件很重要的事情忘记告诉你了,请借一步说话。” 闫松很疑惑的跟他走到一边,梁元凑在他耳边说了几句,闫松闻言神色变了变:“真有野猪跑进了高府?” 梁元严肃点头:“我亲眼所见,那野猪应该还未离开,闫将军可以去找找。” 闫松看了梁元一眼,见他一脸认真,不是在开玩笑,便郑重的应下:“好,等回了城我就去高府找‘野猪’。” 第85章 全民皆可成兵 虽然认识梁元不过几天,但闫松却知道,梁元此人看着年轻,却是个不简单的,他做事果断,手上功夫了得,箭法精准,一般的猎户可做不到这些。 不仅是梁元,金父那些人也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穷人中也可出人才。 梁元这些人就是穷人中的佼佼者。 所以,梁元说的‘野猪’,真的是野猪吗? 闫松忽然感觉到心跳加快,按照前两日在山路上的奇遇,他总觉得去高府可能会看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等闫松等人下了船,梁元就带着丁风和丁潇去了船尾,掌舵开船。 船缓缓动了起来,金父等人摇晃了下,面上露着惊奇之色。 “动了,动了,大船动了!”金父有些兴奋的咋咋呼呼。 金母打了他的手臂一下:“闭嘴,吓得我都紧张起来了!” 金兰等人也都瞪了金父一眼。 他们都是头一次坐这种大船,既期待又紧张。 “哞!” 野牛王叫了声,同疾风一起走到金毓的身后。 大木头会动,下面都是水,太吓牛(马)了! 金毓放下雪团,伸手安抚的摸了摸一牛一马的脑袋:“不怕,不怕,有我在呢!” 辛苦这三只兽兽了,要陪他们一起坐船好几天,不能随心所欲的奔跑了。 安抚好了三只兽兽,金毓同家人们对闫松等人挥手告别。 等金毓等人的船走远了,闫松这才带着人回城。 他们一走,金父等人就回了船房中,金毓在甲板上陪着野牛王和疾风,趁着无人,她悄悄往江水里放了一些灵泉水。 然后观察江面。 什么都没有? 她又放了差不多五十斤灵泉水,依旧无用,江中没有一条鱼。 “真是条奇怪的江。”金毓撇撇嘴,不再放灵泉水了。 岩谷城。 进了城,闫松心里惦记着梁元说的‘野猪’,便让车夫把马车赶回来,他带着两个信得过的心腹士兵去了高府。 在高府找了一圈,来到粮仓,野猪没看到,看到了满仓的粮食。 闫松心惊肉跳不已,下意识的拉着两个士兵进粮仓:“快,快,快,把门关上。” 两个士兵回了神,急忙关上门,然后看着眼前的粮食,一脸惊叹。 “我的娘啊!好多粮食啊!” “这些粮食是哪来的?这个粮仓我们以前来找过的,里面明明什么都没有,现在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两个士兵疑惑,露出了见鬼的表情。 “难不成,我们见鬼了?” “不是见鬼就是在做梦!” 听见这二人的话,闫松猛吞口水,快步的跑到一个大缸前,用头撞了撞,撞得他头晕眼花。 “嘶~,痛死老子了!不是做梦,这些都是真的,我的老天爷呀!” “将军,你轻点呀!头都起包了!”两士兵被吓了一跳,忙跑过来扶他。 闫松推开他们:“别扶我,让我冷静一下,呼,深呼吸,再呼吸,呼!” 平缓了情绪,闫松才抬眼看向那些粮食,扫了一圈,目光落到辣椒面和面条上,他一个箭步跑过去,拿起一把面条仔细看了看,忽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呜呜咽咽的肩膀颤抖起来。 梁小兄弟,你们怎可冒险给我们留下这些东西呀! 这等恩情让我闫松如何回报呀! 这‘野猪’也太大了! 你们可真是活菩萨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5节 救了岩谷城的两千多人。 “将军,这......这个是......”那两个士兵也曾吃过金毓等人给的面条,此刻一看到这面条,纷纷露出了震惊之色。 闫松眼神严厉的瞪过去:“不许说出去,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是,将军,我们二人什么都不知道。”两士兵心底都清楚了,眼前的这些粮食,是那些贵客留下的。 那些贵客们是神,是拯救岩谷城的神明! 他们必须为其保密。 闫松在粮仓里走了一圈,越看越惊喜,来到堆放种子的地方,他看到了一个锦囊。 无视上面歪歪扭扭的丑字,闫松颤着手捡起锦囊,打开,取出里面的纸。 他虽是大老粗,却是识字的,一张纸看完后,他又忍不住捂住嘴巴,心底激动的无以复加。 种子! 高产的各种菜种粮种! 梁小兄弟他们居然还留下了这些,他们不仅救了岩谷城一命,还给岩谷城的未来留了希望。 只要熬过战乱,将这些种子种出来,岩谷城就不会再缺粮了! 许久,闫松才对两个士兵道:“二狗子,你去把二蛋、小六子,周超,王贵,张福五人叫来,就说本将军有秘密任务指派。” 二蛋几人,都是他亲自培养出来的得力干将,这里的粮食如此多,二狗子和大林是管不过来的,所以必须把二蛋几人叫过来一起做事。 二狗子应了声,出了粮仓去叫人。 等二蛋几人到了,闫松就把门关了,在粮仓里与他们说话。 二蛋几人看到满仓的粮食傻眼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兴奋的跑过去抱住大缸又哭又笑的,像个二傻子。 等他们开心过了,闫松才轻咳一声:“都给本将军安静。” 二蛋等人立刻排队站直。 闫松沉声道:“粮食之事,暂时不可说出去,等咱们手上的粮食吃完了,再来动用这些粮食。” 加上今日河边抓到的野味和鱼,城里的粮食还能吃十几天,等吃完了那些粮食,他再把粮仓里的这些粮食一点一点的拿出来,到那个时候,梁小兄弟他们已经离开岩谷城有十多日了,就不会有人把粮食的事儿怀疑到他们的身上了。 闫松又道:“等以后拿出粮食时,若有人问起这粮食是从哪儿来的,你们就说是在高首富家的地下仓库里找到的。” 高首富为人奸诈,喜欢藏东西,他在岩谷城里买了很多地盘,挖了许多隐秘的地下仓库来藏东西,这个秘密普通百姓们并不知道。 闫松去找过这些地下仓库,所有的地下仓库他早就带人翻遍了,里面如高府里的一样,东西早就已经被搬空了。 如今为了保护梁小兄弟等人,他要把高首富的地下仓库暴露出去,用高首富当挡箭牌。 二蛋等人跟随闫松多年,对闫松一向言听计从,是死忠粉,见闫松如此说了,二蛋等人纷纷发誓,定会保守秘密,定会按照闫松所说的去做,定会保护好这些粮食。 闫松满意的点点头,捋着大胡子道:“曼人不会放过岩谷城的,我们人数有限,若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无法顾及到所有百姓,必须让城中的所有百姓们跟随将士们一起训练,做到全民皆可成兵,同心协力,才能活下去。” 以前粮食不够,需要省着吃,百姓们吃不饱没力气训练,许多事情都做不了,如今粮食不愁了,百姓们此时不训练,更待何时。 必须练起来! 第86章 她爹钻钱眼子里了 初次坐大船,金父等人好奇得紧,这里看看,那里瞅瞅,把船上的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看完之后就集体扒着护栏呕吐。 除了金毓、梁元、丁风、丁潇四人没晕船,其他人都晕船了。 一个个吐的脸色发白,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哎!哎!难受死我了!”金父吐完后瘫在船上,哼得眼泪花儿打转:“以前坐小船都没吐过。” 金母靠在护栏上:“你只坐过一次小船,而且坐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我们现在坐的是大船,已经在水上飘荡了一个多时辰了,能一样吗?” 金兰虚弱的惊呼:“才一个多时辰,我们就成这样了,后面可怎么办啊?” 金毓心疼的安抚他们,喂他们喝水:“大姑不怕不怕,咱们喝点水,漱漱口,你们是第一次坐船,所以才会不适应,时间长了就适应了。” 金虎软趴趴的看着她:“大姐,你也是第一次坐船,你为什么不晕船?你明明比我还弱的。” 金毓走过去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弟,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姐已经不弱了,我比你强。” 金虎坚决不承认自己弱:“不对,你没我强,你只是运气好,过不了多久,你肯定会比我吐的还厉害。” 半个时辰后,金父等人全受不了,被金毓几人一个一个扶进房间,了无生趣的躺在床上,跟灵魂脱壳了似的。 金毓帮金虎盖好被子:“小弟,看吧,姐不是靠运气,是靠实力不晕船的。” 金虎:“……”灵魂脱壳中,听不见她说了啥。 丁风和丁潇看到金父等人这幅惨样,很疑惑的挠了挠头,不解的问梁元:“他们都晕船了,我们怎么没晕船?” 梁元扫了他们一眼:“心思都在学习掌舵上,你们哪有空晕船。都晕了,谁来替换我的活?” 掌舵的事儿不能全靠他一人,他得把所有人都训练出来。 见丁流二人跟着梁元学掌舵学得起劲,金毓去了灶房。 船上有炉灶,灶上有两口大铁锅,一口做菜一口蒸饭,灶底用泥土夯实,隔了一层铁板,火是烧不到船板的。 闫松帮忙准备的物资里,除了野菜、鱼、肉、木炭之外,还有一大麻袋的木柴,足够金毓等人这几天在船上生火做饭了。 趁着金父等人还在睡,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大米蒸了米饭,边蒸饭边做菜。 想着穿越到这个朝代如此久,自己都没有认真下过厨,只跟着金母学过蒸饭,金毓今日就想露一手。 想着手机里有各种调料卖,她用手机买了做红烧肉的调料,将野猪肉拿出来,烧皮清洗干净,切成大小一样的小块焯水捞出,锅上火放油下肉块煎出油,把多余的油倒出一些,放入八角、桂皮、香叶等等调料,炒出香味,再加入一大碗灵泉水,将野猪肉烧熟透加大伙收汁,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野猪肉就做好了。 做好了肉就做野菜,野菜焯水凉拌。 饭菜做好,金父等人也饿醒了,睡了一觉,精神头总算好了些。 一起来闻到肉香味,一行人纷纷来了灶房,然后就看到了一大海碗的红烧肉和凉拌野菜。 “好香啊!”金母猛咽口水,第一个冲进去,来到灶台边,端起那碗肉仔细的瞧,用力的闻。 越闻越香。 “小毓,这是你做的?”金母有些激动的问金毓。 金毓点头:“嗯嗯,我做的,见你们都累了,我就想做点好吃的让你们提提神。” 虽然爹娘他们吐空了肚子,但这红烧肉是用灵泉水做的,伤不了他们的身体的,可以放心大胆的吃。 “你做的也太好了,娘都不会做这种肉,这是什么东西?叶子?”金母放下碗,看到了捞在一旁的调料,里头有好几种她都不认识。 金毓道:“这是香叶,我用手机买的调料,上面有介绍,说这种叶子很适合拿来做肉吃,做出的肉叫做红烧肉,我就买了点来试试,做出的肉儿果然很香。” “香叶。”金母眼儿发亮,捡起香叶闻了闻:“嗯嗯,真的好香,有肉的香味。” 金毓忍不住笑出声:“这片叶子和肉一起烧过,当然有肉香了。” 她拿出一片香叶给金母看:“你仔细闻闻,这才是香叶的味道。” 说着她又给金母介绍其他的调料,闻言,金母大手一挥眉飞色舞的道:“小毓,下次做肉让娘来做,你在一旁指挥就行了。” 她知道手机能买很多调料,可没有想到,这些调料会如此神奇。 味道闻着怪怪的,做出的食物却出奇的好吃。 见金母痴迷上了调料,金父摇头晃脑的说:“孩子他娘,你可别光顾着想下厨了,买调料是要银子的,还挺贵的,浪费浪费呀!随便吃点就行了,用不着那么麻烦,小毓,以后你也别买那些调料了!” 金母双手叉腰朝他呸了口:“你懂个屁,既然嫌弃调料贵,那你有本事就别吃这碗红啥来着,哦哦,对了,是红烧肉!” 金父呵呵:“我大闺女做的菜,我怎么可能不吃,我只是让你别乱花钱,又没说不吃肉。” 金母双眼眯了眯:“你哪只眼睛看的我乱花钱了?” 感觉到了危险气息,金父下意识的后退几步走到金娇和金虎的身后,快速的说:“没看到。” 见弟弟这么怂,金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整天就是钱钱钱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爱财呢!弟妹买调料怎么了?不都是为了提升厨艺,做好吃的给你吃吗!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她说着就冲金母扬声道:“弟妹,既然我弟弟他舍不得钱,那你以后就别给他做好吃的了,直接一锅水乱煮就行,别放盐,盐很贵,如今一斤盐得百文钱呢!” 金父撇嘴:“什么百文,手机上只要两文。” 金兰冷笑:“转手卖出去,就值一百文了!” 金父眼儿一亮:“对哦,我可以卖……不对,卖私盐是犯法的,要坐牢的……也不对,咱们以后去了日月部落,不在赤云国了,卖盐……” 见他钻钱眼里了,金毓提醒他:“爹,不吃盐没力气,会生病,严重的时候会没命的。” 第87章 曼军追上了金毓等人 听了金毓的话,金父立马看向金母:“菜里一定要放盐。” 金母笑出一口白牙:“不买调料不放盐。” 金父:“……买买买,都买成了吧!” 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怎么可能不给金母买调料,金母跟了他十几年,吃尽了苦头,一直想学厨却没有机会,如今有机会了,他怎么可能不满足金母的愿望。 必须尽力满足呀! 只是这银子……该去哪里捞一笔呢? 等吃了红烧野猪肉后,金父对那些调料也起兴趣了,这玩意儿做肉果真美味呀! 等以后稳定下来了,可以用手机多买点调料转手拿去卖,一定能大赚。 金父把目光落到了金毓的身上:“小毓,手机里还有哪些好东西,你仔细的给爹说说呗!” 闻言,金毓瞬间明白她爹的意思了,他是想利用手机里的东西做生意呀! 她爹是真的很爱财。 金毓没有隐瞒,把手机里能买的东西都告诉了金父,金父听得津津有味,都不晕船了! 金父跟着金毓研究手机,金母等人就去学掌舵和射箭,充当箭靶的那两个草人也被拿上了船。 金毓十四人充分利用了在船上的时间,学厨、射箭、掌舵等等事儿一一忙下来,忙得忘记了晕船,逐渐适应了在船上的生活。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6节 相比忙碌不已的金毓等人,野牛王这三只兽兽很不喜欢船上的生活,为了防止它们暴躁捣乱,金毓每天都会给它们喝很多很多的灵泉水。 转眼就过去了两天一夜。 船只行驶到了庆城的水域,这片水域里有很多鱼,与岩谷城那边的死水形成了了鲜明的对比。 庆城虽还未被曼人攻破,但因为渡口是在城外,以至于曼人们抢先占领了渡口,使得很多船只被遗弃在水面上无人看管。,江水里漂浮着很多赤云人的尸体。 梁元亲自掌舵,绕开渡口而行,远离庆城,朝着杨柳河而去。 远离庆城渡口还不到十里远,右边的山顶上,有三人从树丛后面走出来,抬眼扫视千里江,忽然,他们看到了船只,神色变了变。 “有船?”一人惊呼道:“赤云的百姓们都从另一条路往京城逃去了,这艘船从哪来的?” 第二个道:“管他是从哪来的,赶紧去将此事禀告将军。” 三人下了山,许久之后来到了庆城北面,进入了驻扎在城外三里处的曼军军营中,见到了此次带兵攻打庆城的主将罗同,将船只的事儿告知。 得知江上有船,五大三粗的罗同阴狠的笑起来:“庆城里的守城兵让本将军吃了大亏,城门久攻不破,正愁找不到发泄怒火的地方呢,这时候居然出现了船只,好的很,你们三人去找何豺,让他带上百人沿江去看看,查清楚那船只要去哪儿,想办法拦下来。” “遵命!” 何豺很快带上百人来了渡口,坐上一艘能容得下百人的大船去找船只,这艘大船的速度竟比金毓等人的船速度还快。 不到一个时辰,何豺就看到了金毓等人的船只。 “果真有船,此船不进渡口,是要去哪?” “加快速度,追上去拦下。” 这边,金毓等人站在船板上,也看到了身后追来的大船。 “有船追上来了,大家注意隐蔽,把武器拿好。”梁元泛冷的目光落到那距离他们只有几百米远的大船上,很快就发现了,此船的速度很快,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追上他们。 梁元让金毓把野牛王这三只兽兽全哄进船房里躲起来。 待何豺等人的船近了些,梁元看清了他们身上的衣服。 是曼人兵服。 所以,这些是曼人士兵,来着不善。 梁元转身进了船房,与金毓等人商量。 “曼军人多势众,我们不能硬碰硬,只能来阴的。”梁元道。 金毓点头:“嗯嗯,你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擒贼先擒王……” 何豺等人的大船越发近了,距离金毓等人的船只有百米的距离。 何豺站在船首,扬声大喊:“前面的船停下,我等乃曼人勇士,这里是曼国领域,不允许外人踏足,所有人主动站出来投降,否则休怪本将军将你们的船撞翻沉入江水中。” 船上的金毓等人听见了他这话,纷纷厌恶的呸了一口。 金父唾弃道:“曼人领域?这里明明是我朝的国土,不要脸的曼人,居然能说出这么可笑的话。” 梁宏愤怒道:“曼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什么话儿说不出来。” 金毓的目光中透着狠厉之色:“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怪只怪我们赤云泱泱大国,只会内斗,才会让曼人有机可乘。” 梁元压低着声音:“都不要出声,我让你们动手,你们再动手。” 何豺又喊了几声,还是不见对面的船上有回应,心中疑惑又愤怒,命令士兵们:“撞过去!” 船夫立刻加快速度,追上了金毓等人的船,在两船距离只有三十米的时候,梁元忽的从船房中飞身而出,灵巧的来到草人身后,躲好的一瞬间,手中的袖珍弩对准了何豺。 “咻!”何豺被刺穿了眉心。 他震惊的睁大眼,临死前满眼不可思议。 “砰!”何豺的尸体重重的躺在船板上。 “何将军!”曼军们被吓着了,反应过来后就对金毓等人的船疯狂射箭,射到了船板上,船柱上。 梁元躲在草人后面。 “砰!”有一支箭矢刺中了稻草人,发出砰的一声,像是射中了铁块。 原来是稻草人的里面捆了两块破铁。 听到箭矢落到船上的声音,躲在船房中的金毓等人纷纷屏住了呼吸,手心里都是汗。 曼人们射了好些箭矢,也不见对面的船走出人来,一怒之下,停止射箭,又要撞船。 梁元趁机而出,袖珍弩射出一箭,又射死了一个能主事的曼军。 射完就躲起来,刚躲好,曼人的船猛的撞上来。 砰! 金毓等人的船瞬间剧烈摇晃,摇得众人在船上翻滚,连梁元都跟着滚了几圈。 “哞!”野牛王被大船晃得头晕眼花,气得鼻子喷气。 啊啊啊!俺老牛恨死这些摇摇晃晃的大木头了! 它猛的跑出船房,一眼就看到了曼人的大船,那大船的船头正撞在它坐的大木头的船尾上。 瞬间瞪大牛眼! 好家伙,原来是你们这些丑人使坏,想害俺老牛跟甜人的爹娘他们一样狂吐丢脸,俺老牛要你们好看。 它后腿一蹬,快速冲刺,到了船尾,猛的一个跳跃。 然后,它似长了翅膀的一般,飞过护栏,落到了曼人们大船的船头上。 第88章 金毓逐渐变为风一样的女子 野牛王有三千多斤,忽的从高处落下,吓傻了曼军的同时,还使得大船剧烈摇晃,船头猛地往水中下陷,船尾升高,曼军站不稳全部往船头滚来,野牛王也往后滚了两圈,撞到了护栏,还压死了两个弓箭手。 好在护栏足够坚硬,没有被它庞大的身躯撞坏,否则它就得掉水里了。 一稳住身形,野牛王就气急败坏的横冲直撞。 “救命啊!野兽杀人了!” “对方的船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野牛?还会飞!” “这不是牛,这是怪物!” 凶残的曼军们刚死了首领,这会儿又被突如其来的野牛王袭击,顿时吓得肝胆俱裂,一个个都忘了队形,乱成一团。 “砰!砰!砰!”野牛王撞飞了一个又一个的曼军。 见此,梁元爬起身,见两船的高度差不多,距离不到两米,便快速冲刺,也一个跳跃,来到了曼军的船上,落地的瞬间,他就地打了个滚,捡起一把大刀,大开杀戒。 金毓等人从船房里跑了出来,见野牛王和梁元都在战斗,一行人赶紧来到船尾,寻了个安全的位置偷袭。 金父等人虽然学会了射箭,但力道和准头都不太行,加上那些曼军动来动去的,他们拿着弓箭和袖珍弩干瞪眼,怎么都射不出去,怕射偏了射中梁元和野牛王就麻烦了。 就在这时,金毓和梁宏却没有丝毫犹豫,各自射出了一箭。 咻! 两人的箭矢都射中了敌人,那两人中箭后翻下护栏落入了汹涌的江水中,翻腾了两下子就没了动静。 紧接着,金毓和梁宏又继续射箭。 一箭一个准,每一箭都能射中一个敌人,不浪费一支箭矢。 见此,金父赶紧凑过去:“小毓,你太棒了,来,爹的袖珍箭给你用。” 金虎和丁潇也把自己的箭矢给了梁宏,他们的箭法不好,射不中敌人就是浪费箭矢,不如把箭矢给射箭技术高超的梁宏用。 梁宏见了气急败坏:“给一点就行了,别全给我,我一个人用不完。” 这时候,对面的曼军在短暂的慌乱后,很快就冷静下来开始了抵抗,可是怎么都对付不了野牛王,他们一围攻野牛王,就会被金毓用袖珍弩偷袭,想要去抓金毓,还未走到船头就会被野牛王撞飞,再然后被梁元一刀抹掉脖子。 两人一牛配合的天衣无缝。 没多久,曼军溃不成军,船夫全都死在梁元的刀下,余下的三十人纷纷跪下来举手投降。 百人的队伍,竟扛不住十四人的虐杀,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 见曼军们卑微的低下了头颅,金父等人心中振奋万分。 他们战胜了曼军,不对,是野牛王和金毓、梁元、梁宏三人战胜了曼军,太不可思议了! 投降了的曼人放下了所有兵器,梁元让金毓等人全待在船上,别跑过来这边,免得曼人反扑。 金毓等人点点头,纷纷乖乖的站在船尾,疾风和雪团从船房中走出来,站到了金毓的身边。 梁元让投降的曼军将身上的钱财全掏出来,而后道:“让我放过你们也可以,从船上跳下去,自个游到岸上。” 曼军大惊:“我们不会游泳,跳下去会死的。” 梁元冷笑:“要么自个跳下水,要么被我身后的野牛撞飞踹下水,二选一。” 曼军来追他们,必定是抱着虐杀的心思,若是没有野牛王,他们又没有本事,肯定会被曼军抓住,结果就是一个死。 所以,他是绝对不会对这些曼军手下留情的。 曼军们显然没有想到梁元会如此的冷酷无情,他们都投降了,他居然还不放过他们,一时间怒从心起,站起来想反抗,一抬眼,野牛王就冲了过来。 “啊!”曼军吓了个半死,他们怕极了这头大野兽,都不用梁元催了,纷纷全速跑到船头,争前恐后的扑通扑通跳下水,跟下饺子似的,水花四溅。 曼军不善水性,这三十人跳下去,在水里你踩我我踩你的扑腾了半会儿后,就全都淹死在水中。 金父等人傻眼了。 “曼人自杀了?被壮壮吓得自杀了?”金兰抽动着嘴角,一脸不可思议:“若是不是亲眼所见,我万万不敢相信这世上还有这种离谱的事情。” 金父等人附和着点头:“对对对,我们也觉得好离谱。” 见曼人都跳下了水,野牛王感到无趣,去踹了踹那些曼军尸体,不管怎么踹,这些丑人都不爬起来陪它打架。 弱包子! 它鄙视的瞪了这些死丑人一眼,傲娇的甩甩尾巴转身,给了梁元一个眼神。 “哞!”丑人,你跟甜人一样,都是好样的,方才的动作很利索,来,我们打一架。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7节 梁元没搭理它,钻进船房里找了找,发现了很多粮食和武器,他走出船房,走到船头对金毓招了招手,让她来曼军船上,有事情与她说。 他还未说完话,金父就不解的大声问:“让小毓过去做什么,两船的距离拉远了好多,没刚才好跳过去了。” 话音刚落下,金毓就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冲刺,全力跃起,踩在护栏上一个借力,咻的一下子,人就跟飞起来了似的,跳出老远,她在半空翻了个跟斗,落到了曼军的船头上,就地滚了两圈,才稳住了身形,衣服沾到了少许血迹。 金父:“......”吓得差点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他身旁的金虎结结巴巴的:“爹,你看到了吗?我大姐飞过去了!” 金娇一个转身:“我也要跳。” 金母揪住她的后衣领:“你跳个屁,跳江啊!” 丁家四兄弟:“大表妹越来越厉害了,和以前天差地别,我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跳过去了!” 金兰气得直捶护栏:“死丫头,也不怕落到水里,差点吓死我了!” 相比家人们的激动和惊惧,落到了对面船头上的金毓却是心跳个不停,这船头距离他们的船已经有两米多远,换做是前世的她,那肯定是跳不过来的,两百多斤的体重一跳就得落江,溅起巨大的水花。可现在,她却跳过来了,跳之前也没有多想,梁元让她过来,她觉得肯定是有急事,想也没想就跳了。 金毓越发觉得瘦下来的感觉真的太美好了! 她宁愿瘦也不愿意胖,瞧瞧她现在的身形多灵活,做什么都很轻松,走路跑步也不大喘气,锻炼起来也不再那么费劲了。 这个世界要是有轻功,她肯定能练成。 “你疯了?”见两只大船的距离拉远了点,怕金毓过不来,梁元对她招完手之后,正想说找东西搭桥让她过来,结果还未来得说完话就被金父打断,然后看到金毓飞身跳过来了,惊得浑身发凉,大步跑过来拉住了她的手。 “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要是落江了你就没命了!”梁元的声音难得透着惊慌和愤怒。 第89章 直接用曼人的大船赶路 金毓被他吼得一愣:“我没事,我能跳过来。” 而且还能跳得更远,跳起来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像个小飞人。 见她安然无恙,梁元沉声道:“以后不到万不得已,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金母也在船尾大喊:“小毓,梁元说的对,你以后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我们都快被你吓死了!” 金父等人也跟着对金毓说教,见家人们是真的被自己的行为吓着了,金毓忙道歉承认错误,保证以后再也不犯了。 看到金毓这样的态度,梁元没再多说什么,拉着她就往船房里走。 金毓看了眼拉住自己的那双大手,什么也没说,只觉得心里暖暖的。 看到金毓也过来了,野牛王很激动,忙跑过来求抚摸,金毓摸了摸它的脑袋,背对着金母等人悄悄给它喝了点灵泉水,让它在外面待着,她跟着梁元进了船房。 没多久,两人来到了装着兵器的屋子。 金毓美眸亮了亮:“好多刀和弓箭。” 梁元问:“叫你过来就是想让你把这些东西全装起来,除了这些兵器,另一个屋里还有一万斤左右的粮食,装得下吗?” 金毓使劲点头:“装得下。” 她的空间木屋虽然只有十平方米,但高度却有五米,别说一万斤粮食,两万斤都能装下。 她步入房间,用手去触碰那些兵器,凡是被她碰到的兵器,都瞬间消失落入了她的空间木屋里。 除了手机无需用手触碰就能放进空间里,其他东西金毓都得碰到了才能用意念放入空间。 装完兵器,金毓又跟着梁元去另外一间屋子装粮食,随后同梁元一起出了船房,找到一个大铁钩子,丢到金父等人那边,拉近了两船的距离。 金毓爬过去对他们说:“我们杀了这么多曼军,那些曼人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避免再次被敌人追上,我们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杨柳河,所以得坐最快的船,曼人的船速度比我们的快,你们快去把东西搬到这艘船上,我们坐这艘船赶路。” 金父等人看了眼对面船上的曼军尸体,心底实在怕得很,可想着金毓说得话很有道理,也不多说什么了,一咬牙就全去搬东西,金毓和梁元也一起去帮忙。 没一会儿,除了木柴没搬,柴米油盐木炭棉被衣物等东西都被金毓等人搬到了曼人的船上。 梁元剪开钩子,带上丁风和丁潇去了掌舵,继续航行。 金毓同金父等人去搜那些曼军的身,边搜身边拔箭,再把曼人的尸体丢进江里。 曼军从边关一路打过来,杀了数不清的赤云人,抢夺了数不完的金银粮食,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有银子防身,一搜就搜出了很多,有的曼军身上藏有二两,有的十两,有的是银票,身上藏钱财最多的是何豺,他不仅有十几两碎银,还有十张百两银票,以及一块极为珍贵的椭圆形羊脂玉佩。 金父等人没有见过羊脂玉佩,判断不出价值,金毓见玉佩上有个塘字,想着此玉应该不简单,急忙拿了玉佩去船尾找梁元。 正在掌舵的梁元看到玉佩,神色一震,伸手从金毓的手中接了过来,仔细的看了两眼。 玉佩上磕着君子兰图案,花朵旁边刻着一个很小的塘字。 塘,是段将军的名,他全名为段塘。 玉佩是段将军的随身之物,是段将军的妻子送给他的,他前世曾在龙千羽那里看到过。 段将军死后,他随身携带的玉佩也被曼人偷了去,几经转手,落入了一个名为何豺的曼人手中,龙千羽与诸王一起合作打退曼人的同时,从何豺的手上抢回了这枚玉佩,带回京城,交给了段将军的妻女,后来段将军的女儿在多年后成为了赤云国的第一位巾帼女将,创建了娘子军,镇守东南边关。 梁元让丁风掌舵,把金毓带到一边,压低声音与她说了玉佩的来历,然后跟着金毓去看了眼何豺的尸体,大概猜到了他的身份。 前世是龙千羽杀了何豺,如今是他杀了何豺。 梁元对金父等人道:“我想要这枚玉佩可以吗?” 金毓点头:“当然可以,这个曼人是你杀的,他身上的钱财当然都得归你。” 她说着,看向金父。 金父赶紧把从何豺身上搜出来的钱财全部塞进梁元的手里:“小毓说的没错,都是你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梁元的银子他不能贪。 金母满意的看了他一眼,对梁元说:“不止这个曼人身上的钱财归你,其他曼人身上的钱财也得归你。” 梁元摇头:“我只要玉佩就行了。” 他要收好此玉佩,若以后有机会,他要将玉佩还给段将军的妻女。 见梁元不要其他的钱财,金母不干了:“你不要不行,以前你出力最多,每次得到的银子都与我们平分,那时候我们没钱,就厚着脸皮跟你分了,如今我们都不缺钱了,怎么能一直不要脸的跟你分银子。” 金兰一家都很赞同金母的话。 梁元哭笑不得:“这次又不是我一人在出力,金毓也出力了,壮壮也出力了……” 丁达打断他的话:“那这次的银钱就交给你和你爹还有金毓慢慢分,我们刚才一个敌人都被杀,箭也没射,没资格分银子。” 金兰点头:“嗯嗯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行了,这船上都是血,需要好好清洗,我们不跟你磨叽了,先去忙了。” 金兰两口子根本不给梁元说话的机会,把搜出来的银钱都给了他和金毓、梁宏,把何豺的尸体抬着走到护栏边丢下船,转身就去忙自己的了。 金母也带着金娇和金虎把搜出来的银钱给了梁元,转身跟着金兰一家去找木桶打水,清洗船板上的血迹。 剩下金毓、梁元、梁宏、梁月四人大眼瞪小眼。 “大姐。”见金娇不陪着自己了,梁月跑过来抱住金毓的手臂,把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特别的亲昵。 梁宏看了看金毓,又看了看梁月,轻咳一声,对梁月招手:“小月过来,爹带你去找雪团玩。” 听到雪团二字,梁月眼儿一亮,赶忙朝着梁宏跑了过去:“太好了!可以和雪团玩了!” 因为开心,说话都不结巴了。 梁宏听了很惊喜,闺女最近发生了很多变化,似乎比以前正常了些。 梁元也有所感觉。 梁宏对梁元道:“分银子的事儿爹就不掺和了,你和小毓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第90章 再遇危机,正面与曼军厮杀 见梁宏也带着梁月走开了,金毓抱着一堆碎银和铜钱,看了看梁元,挑眉笑着说:“走,我们找个地儿分钱去。” 梁元点点头,找了个布袋将所有的银钱都装在一起,同金毓去了一间船房中。 刚把门关上,金毓一转身,梁元就把布袋递了过来:“全给你收着,放你那安全。” 金毓眨巴着眼睛:“不分一分?” “不分。”梁元摇头:“分来分去没意思,赶紧收下,出去忙活。” 他把布袋子塞进金毓的手里,越过她开门就走了,留给金毓一个冷峻潇洒的背影。 金毓看了看手里的钱袋,似乎早就料到梁元会这么做一般,她的脸上竟没有任何意外,笑了笑,就将布袋丢进了空间里,然后转身出了船房去帮着大伙儿清洗船板。 此船很大,没必要全部清洗干净,那样耗时又耗力,金毓等人只是把大片的血迹清洗干净,免得看着渗人。 洗干净船板,众人就去洗漱,换身衣服,做晚饭吃,吃完就睡。 夜。 曼军军营中,罗同等了许久,也不见何豺把人抓回来,心中疑惑,派人去寻,夜半三更的时候,在江水中寻到了一艘船,在岸边寻到了一具又一具被江水冲上岸的尸体。 曼军将尸体抬回了营帐,看到何豺那已经看不出模样的冰冷尸体,罗同大怒。 “混账!那些人到底是谁?怎能有这般杀了何将军他们!” 他怒了许久,砸了好几个杯子,才冷静下来,让人把何豺的尸体抬下去,将所有士兵的尸体火化埋葬。 看着那不远处焚烧尸体的大火,罗同眸光阴冷无比,陷入了沉思。 “他们到底是谁?” “要去什么地方?” 除了岩谷城的渡口,千里江的其他的渡口都在他们曼军的掌控内,那些人若是靠岸,定会被抓,可若是他们不靠岸,一直往前航行,那么...... 想到了什么,罗同忽然睁大眼,叫来五位小将,下达命令道:“李参将,你带人守住所有渡口,发现有船靠岸就立刻将其拦截。王毅,你带着人去杨柳河,守住所有山林的出口,一旦发现有人从山里出来,先行活捉,若捉不住,再杀无赦!” “末将遵命!” 五个将士很快领命离开,罗同摸了摸下巴,走到账外看了眼庆城北门方向。 他定要在一个月之内将庆城拿下。 ...... 为了方便在山里行走,金毓等人抽空做了五个极为坚实的双肩大背包,用来装被子衣裤鞋子。 沿着千里江又走了三天,金毓等人总算看到了一条又宽又广的河。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8节 河水很清澈,里头鱼儿无数。 下了船,金毓等人将还未吃完的粮食放入背篓中,衣物装入背包里,在河里抓了十几条鱼窜在一起,提在手中,各自背着背篓、背包、大铁锅弃船往山里走。 坐了几天船,野牛王这三只兽兽浑身难受,一下船就率先冲进了山里,兴奋的到处乱窜。 入冬的山里很阴冷,没有下雨的时候很干燥,下雨了就很潮湿,昨日下了雨,此刻这山里的泥土软软的,踩上去鞋底会沾满泥土,走路还会打滑,爬山十分艰难,可再艰难,金毓等人也得受着。 正走着的时候,窜到了前头的三只兽兽跑了回来,大家赶紧给野牛王和疾风套上软垫,让金娇、梁月跟着金毓骑牛,丁洒跟着梁宏骑马,遇上凹凸不平,牛马容易打滑的地方,金毓等人就从牛马的背上下来,自己走,走一回儿,遇上适合骑牛马的地方,又回到了牛马背上。 他们现在走的这座山名为留安山,此山没有羊驼山大,只需走上一天一夜就能到山的另一头出山,踏上大路。 金毓等人在山里待了一夜,在翌日晌午前来到了山林出口处。 还未走出去,跑到前面探路的梁元和白狐就发现了异样。 “出口有曼军守着,大概有百来人。”梁元喘息着道。 金毓皱紧眉头:“这帮王八蛋跟狗皮膏药一样难缠。” 梁宏问:“阿元,还有其他出口吗?” 梁元摇头:“都被堵住了。” 留安山有三个出口可以走到大路上,如今这三个出口外都有曼军守着,不管从哪边出去都会惊动曼军。 “硬碰硬肯定不行,我们得想办法引开曼军。”金毓看了看四周,忽然,她似是看到了什么,双眼猛的一亮:“有办法了!” ...... 山林出口外,一群曼军正在吃干粮,忽然,林中响起了阵阵狼嚎声。 “嗷呜!” “嗷呜!” 三个出口处的曼军皆被吓得脸色大变,严阵以待。 “什么情况?怎么会有狼嚎声?难不成山里的狼要跑出来!啊啊!!出来了,所有人注意防御!” 三群狼猛的从三个出口飞奔而出,张着血盆大口,朝着那些曼军扑去。 人与狼瞬间大战在一起,场面一片混乱! “吼!” “嗷~~” 正在这时,山林里又响起了各种野兽的咆哮,一头巨大的野牛飞从中间出口处飞奔而出,直接冲着曼军们撞了过去。 “啊!”四五个曼军被撞飞,发出阵阵惨叫,落到地上还未来得及爬起来,就被扑过来的野狼一口咬住了脖子。 这个出口处有二十四个曼军守着,如今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被野兽咬死了一大半,活着的人纷纷逃去右边的出口,左边出口那边的曼军全部被野狼追着逃到了中间出口这边,一看到他们,野牛王就兴奋的撞了过去,吓得那些曼军一个急转弯,往右边出口逃去。 野狼和野牛王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 趁着曼军全跑了,金毓等人忙从中央出口处跑了出来,往大路而去。 金毓边跑边回头看,心里十分担心:“壮壮这个蠢牛,说好了把人赶走就行了,它怎么还去追,这要是受伤了可怎么办。” 梁元停了下来:“你们继续往前跑,我去找壮壮。” 金毓忙道:“我也去。” 梁元把她推到金母那边:“你不能去,你跟着我去了,谁来保护他们。” “听话,乖,你们继续往前跑,千万不能停,我去找壮壮,不能丢下他不管。” 梁元说完,就拿着弓箭和大刀往左方出口那边飞跑而去。 见此,金毓等人虽然心里急得不行,可也不能跟上去当拖累,便都一咬牙全速往前跑,梁宏单脚跑不快,就带着同样跑不快的梁月骑在马背上。 咻! 才跑了一里多远,一支箭矢不知从何处射过来,刺中了疾风的屁股。 “咴咴!”疾风痛得嘶鸣,前腿高高抬起,梁宏和梁月从马背上掉落,落地的一瞬间,梁宏眼疾手快的抱住梁月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护住了她的头部。 第91章 一个个都杀疯了 “梁伯伯,小月,你们没事吧?”突发的变故,将金毓等人都吓着了,急忙跑过来将梁宏二人扶起。 “哈哈哈,罗将军果然英明,这些人当真从山里跑出来了,全部拿下!”三十几个曼军从道路两边的山坡下跑了出来,将金毓等人团团围住。 金毓等人纷纷变了脸色,看到这些面露狰狞的曼军,皆拿起了手中的弓箭、大刀、袖珍弩背靠背而战,将最弱小的金娇、梁月等人护在了中间。 为首的曼军看到他们穿着赤云百姓服饰,有残有小,手中拿着兵器,眼底浮现惊奇之色:“就是你们这帮怪人杀了何豺将军他们?就你们这副狼狈的样子,凭什么能杀得了我曼国那么多将士,说,你们用了什么卑鄙手段?” 金毓等人神色冷沉不言语,现在与这些曼军说什么都是浪费口舌。 见他们不说话,曼军们全怒了:“以为不说话就可以了吗?行,那我就把你们抓了,全带回去审问,看你们的嘴到底有多硬,” 他一挥手,有几个士兵就朝着金毓等人走上前。 “不许过来!”丁达一步都不后退,神色冷厉的大喝:“再过来,休怪我们手中之箭不客气。” 士兵被他震得停下来,那曼军领头人道:“劝你们即刻武器放下,束手就擒,否则别怪我等杀无赦!额?” 他话音刚落,金毓就先发制人,一箭射中了他的眉心,娇声冷喝:“放下个屁的武器!” 她一动手,梁宏也跟着射出一箭,金母等人也不甘示弱,纷纷开杀,并齐声震天大吼:“去你娘的曼人,想杀我们还这么多废话,去死,杀!” “李参将,该死的赤云狗,竟敢杀了李参将,统统去死!”曼军震怒,纷纷动手,放箭挥刀。 两伙人瞬间厮杀在一起。 有了何豺那个前车之鉴,曼军不敢小视眼前的这十几个赤云人,纷纷用了全力。 有了梁元的锻炼和一路走来的经验,金父等人早已经不是普通的庄稼汉子、农村妇女、柔弱小孩,曼军想要杀他们没那么容易。 咻! 金毓又射死了一个曼人,正要再射箭的时候,一个曼人挥刀而来,她急忙闪躲,一个扫堂腿将此人绊倒,爬上去骑在此人身上,从空间里快速变出匕首,刺进此人的脖子中,鲜血溅了她一脸。 她双眼通红,眼底弥漫着无尽的杀意。 这些该死的曼人,为何非要来阻挡他们去寻世外桃源,她来到这个世界,吃了那么多苦,走了那么多路,好不容易来到了这里,眼看就快要到福来大草原,到百兽山了,结果这些曼军却死缠不放,她要杀光他们。 金毓满脸是血,捡起地上的大刀,一刀又一刀的挥出,砍掉敌人的手,砍掉敌人的脑袋,血溅了她一身,把她染成了血人。 见金毓好好的一个温柔,竟杀红了眼,金父等人大受震撼,也都跟着杀疯了。 “为什么不给我们活路,为什么?反正都是死,老子跟你们拼了!”金父边哭便大喊着,挥刀砍掉一个曼军的脑袋的同时,自己的右臂上也挨了一刀。 “小心!”一个曼军忽然从后面偷袭金父,金母见了大急之下,快步过来,护在金父面前,用大铁锅挡住了曼军手中的刀,金娇冲过来,啊的大叫一声,一刀刺进了这个曼军的屁股。 “啊!!!”此人的惨叫声震天动地,吓傻了金娇这个八岁小丫头,金母忙转身过来,一脚将曼军踹开,把金娇拉过来,护在身后:“娇娇别怕了,娘在呢!” 金虎射出一箭,忙跑到了自家爹娘身边,金兰一家也赶紧围了过来,所有人身上都挂了彩,身上全是血,有他们自己的,更多的是曼军的血。 梁宏想带着梁月往金父等人这边过来,却被两个曼军挡住,梁宏单脚抵不过曼人,被一脚踹到在地,梁月吓得大哭起来,那曼军的大刀染着血冲着她的脑袋落下。 “不要!”梁宏撕心裂肺的大喊,想要爬起来保护女儿,却是晚了一步。 “啾啾!”危机之时,雪团忽然出现,跳到了那曼军的脸上,曼军惨叫着挥偏了刀子,落到了梁月的肩膀上。 “啊!好痛啊!”梁月的肩膀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身后又有曼军袭来,金毓见了快步过去,一刀砍掉那个曼军的脖子。 “死开!”这时被雪团缠住的曼军将雪团从脸上拿下来,脸被雪团的爪子抓破了皮,他气急败坏的把雪团往地上一丢,一脚将梁月踹飞滚落山坡。 “小月!”金毓飞身过去,抱住了梁月,二人一同滚了下去。 “小毓!”金母和金父都被吓疯了,将金娇和金虎交给了金兰一家护着,金母用刀开路,金父用袖珍弩射敌人,二人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山坡这边,跑下去找人。 有三个曼军见金母二人跑下了山坡,也紧追了上去。 梁宏急得不行,刚爬起来就被一个曼军踹倒,紧接着那曼军挥刀而下。 “咻!”还未砍中梁宏,一支箭射过来,刺中了这个曼军的脖子。 哒哒哒! 梁元骑着野牛王飞奔过来,撞飞两个曼军。 他从牛背上跳下来,一手将梁宏扶起,一手拿刀斩杀曼军,朝着金兰走过去。 有了野牛王和梁元的加入,余下的曼军瞬间不成了气候,纷纷弃械而逃。 “阿元,小毓和小月滚下了山坡,你勇叔和金婶婶去找他们了,有几个曼军追在他们身后,你快去救救他们呀!”梁宏急得双手在颤抖。 得知金毓几人居然在山坡底下,梁元当即就想下去救人,可这个时候,身后又有曼军追来,还是一群骑马的曼军,有四五十人。 梁元寒了脸,大叫了声:“壮壮,去救金毓。” 正准备冲上去撞敌人的野牛王一愣,连忙急转掉头,闻着味儿去寻人。 “爹,我们今日必须杀出去。”梁元沉静的说。 “好!”梁宏等人大声应着,没有任何胆怯。 那伙儿骑马的曼军跑过来后,见野牛王冲着山坡下跑去了,也忙了抽了十几人出来,追着野牛王而去。 梁元见此射出一箭,再飞身而起,翻身坐上疾风的背,冲着那些曼军杀过去。 梁宏等人也拿紧了武器,震天动地的喊了声:“杀!” …… 第92章 你不是我们的女儿(加更) 金毓抱着梁月滚到了山坡地底下,衣服被石子茅草刮破,露出的肌肤留下了道道血口子。 顾不上疼痛,她将梁月抱起来,梁月已经昏迷了过来,伸手一摸,她的后脑勺上都是血。 金父和金母追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个曼军,见到那三人,金毓震怒,将梁月放到地上,疾步过去疯狂的斩杀这三个曼军。 金母被她突然爆发出的力量吓着了,忙让金父去保护梁月,自己也加入战斗。 母女二人浑身挂彩的解决了这三个曼军,还未来得及喘口气,就有动静传了过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59节 野牛王飞冲了下来,身后追着十几个骑马的曼军。 “快跑!”金毓面色大变。 叫上金母和金父,背起梁月就跑。 “哞!”野牛王看到了金毓,正要兴奋呢,身后的曼人骑兵就射出一箭,刺中了它的屁股。 “哞!”野牛王痛得大叫一声,怒急转身,也顾不得去追甜人了,冲着那些曼军就撞了过去。 金毓等人趁此不停的往前跑。 “爹,娘,前面有山林,我们进山。” 金毓背着梁月,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跑得比金母和金父还快。 金父两口子对视一眼,眼底都是惊涛骇浪。 距离山林还有百米时,被野牛王拦住的那些曼军中,有七人绕开野牛王追了上来,他们的战马都被野牛王惊得跑走了,如今都是用双腿在追人,边追边对着金毓几人拉开了弓箭。 “咻!”几支箭矢射了过去,跑在后面的金母被射中了大腿,猛的摔在地上。 “孩子他娘!”金父大惊,忙返回去扶她。 咻! 又是一箭射过来,金父躲闪不及被射中了后背! “啊!”他痛得惨叫出声,倒在了金母的身上。 “爹,娘!”金毓一回头就看到了父母中箭,忙用袖珍弩射出两箭,朝金母二人跑过去。 “别过来!”金母朝金毓大喊:“跑,赶紧跑,不要管我们,不要回头,跑啊!” 身后的七个曼人没了箭矢,拔刀追了过来。 金毓急了:“不,要逃一起逃,我不会丢下你们不管的。” 她正要将梁月放下来,提刀去救金母和金父,金母却忽然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你不许过来,你不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不要你救,你没有资格救我们,滚!你给我们滚!” 金父也吃力的嘶吼:“你快滚啊!” 金毓拿刀的手一僵,他们竟然都知道? 他们说她不是他们的女儿? 金母和金父从地上爬起来,不要命的往回跑,与那些曼军战斗在一起,边挥刀还边喊。 “快滚!我们的命只有我们的女儿才能救,你不配!你滚!” 金毓闭了闭眼,很快就睁开,背着梁月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跑进了山林里。 见她和梁月进林子里了,金母和金父都哈哈大笑起来。 “跑了好,她早该离开我们了,没有我们连累她,她会活得好好的。” “你们这些曼人,来呀!杀呀!我们两口子跟你们拼了!” 尽管金母二人毅力惊人,又有灵泉加强了体质,但对方有五人,他们两口子身上带着伤,怎么都不可能是曼军的对手,没一会儿的功夫,就中了好几刀,两口子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想站起来,却怎么都爬不起来。 “招弟,对不起,这辈子,没让你,过上,好日子!”金父嘴角挂着血,拉住了金母的手:“下辈子,我一定会让你,当上大厨的。” “嗯,下辈子,我们继续做夫妻。”金母脸上都是血,却笑得很开心。 见他们两口子居然还有力气说话,七个被他们砍伤了的曼军皆感到不可思议,恼怒的举起刀,想要砍掉他们两口子的脑袋。 金母和金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住手!” “嗷!” 伴随着一声厉喝,一声声兽吼声传来。 曼军们大惊,纷纷抬头看去,竟看到那早已经跑进了山林里的少女和女孩,骑着一头大野猪飞跑过来,她们的身后,还跟着两头野猪,一只熊瞎子,一条大蟒蛇,六匹野狼。 “我的老天爷呀!快跑!”曼军们拔腿就跑。 金毓带着梁月骑着野猪一猪当先的来到金母和金父的面前,见他们二人浑身是伤,嘴里一直在吐血,她心痛到无法呼吸,忙带着已经醒来了的梁月跳下猪背,过来将金母二人扶起,给他们喝灵泉水,把灵泉水撒在他们的身上,为他们止血。 “吼!”就在金毓救治金母二人的时候,那些野兽们纷纷去追上了那七个曼军,扑上去使劲的撕咬。 瞬间惨叫声连连。 “哞!”野牛王跑了过来,缠着它的那些曼军都被它弄死了,见一群兽兽在围攻坏人,它也赶紧上去开撞。 野牛王太凶残,体块又很大,吓着了那些兽兽们,它们忙四散跑走了,都不管用灵泉把它们哄来拼老命的金毓了。 金母二人身上的刀口看着多,却都不是致命伤,用灵泉水清洗过后,就不怎么流血了,金毓又从布包里掏出一瓶外伤药,撒在金母二人的伤口上,用手机买了点白布,按照梁元所教的手法,帮他们包扎伤口。 梁月站在一旁,不哭不闹的看着金毓给金父二人包扎,表现得十分安静。 金母疼得倒吸气:“轻,轻,轻点!” 金父也很不好受,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痛死我了!” 金毓冷笑:“爹娘还知道痛,说明死不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她紧绷的心却是悄悄放下了。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金父别开眼不看她。 金毓呵呵了声:“我为什么回来,你们心里不清楚吗?真不打算认我了是不是?” 金母有些心虚的说:“认,认,认的。” 她刚才是太急了,不想金毓留下来送死,所以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 金毓深呼吸一口气:“行了,不管你们认不认我,我都得救你们,会一直把你们当爹娘的。”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离开这里,去找大姑他们。”金毓冲着野牛王喊了声,野牛王立马欢快的跑了过来:“壮壮,我爹娘受伤了,我一个人背不了两个人,你帮我驮一驮他们,好吗? 哞! 可以是可以,但是俺老牛也受伤了,屁股疼。 它扭动身子,用屁股对着金毓。 看到了那根还插在它屁股上的箭,金毓帮忙拔下来,用灵泉水清洗伤口,再上药,之后,她又给野牛王检查身上的其他部位,看看有没有受伤,然后就发现野牛王的背上和肚子上都有道口,流了一些血,只是伤口不如那箭伤深,所以野牛王并不觉得很疼,便没在意。 金毓心疼坏了,抿紧了唇给野牛王清洗伤口,上药。 野牛王这才舒坦了,趴下了身子。 金毓把梁月叫过来,给她处理了后脑勺和右肩上的伤口,小丫头痛得哼哼唧唧的,但还好没有怎么闹,伤口包扎好之后,就安静了下来。 “真乖!”金毓摸了摸她的脑袋,转身去脱了曼人的棉袄,垫在牛背上,绑稳了,才把金母和金父抱到牛背上。 见金毓能把一百四十多斤的金母抱起来,金父瞪大了双眼,随即又虚弱的闭上。 “走,我们去找你哥他们。”金毓对梁月说了声。 “嗯嗯。”梁月眼睛晶亮的看着她,乖巧的点头,还主动伸手拉住了金毓的手。 金毓看了她一眼,笑了笑,牵紧了她的手,带上野牛王往回走。 野牛王能来找她,可见梁元已经回来了,身后这么久都没有敌人追上来,那应该是安全的,她要带上梁月和爹娘去找梁元等人。 第93章 人人都受了伤 梁月的头上和肩膀上都有伤,虽然已经包扎好了,但她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带伤跟着金毓走了几步,就受不了了,又晕了过去,金毓只好把她也抱到野牛王的背上。 野牛王身上有伤,这会儿背上多了三个人,它真觉得挺重的。 金毓小脸白如纸,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她边走边虚弱的喂野牛王喝灵泉水:“辛苦了!” 她身上的刀伤不比金母的少,只是因为灵泉水对她的作用最大,所以她现在的状态看起来才会比金母和金父好一些,可也只是好一些而已,走起路来,身上的伤口依旧会很痛,再痛,她也要忍着,得靠自己的双脚前行,不能也爬到野牛王的身上,它也很痛很累了。 金毓抹了把眼角的血迹,她不能倒下,也不能停下,必须找到梁元他们,大家在一起,才最安全。 金毓身子发抖,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拖着沉重的双腿,跟着野牛王不停的走,一直走。 金毓几人往回走的时候,梁元等人也终于战胜了那些曼国骑兵,他们浑身是伤的跑下山坡,在顺着痕迹寻找他们。 不到一刻钟,梁元等人看到了金毓几人。 “小毓!” “小月!” “大弟,弟妹!” 一行人飞快跑过去。 “大家......都还活着,太好了!”看到亲人们都没死,一个都没少,金毓露出了笑容,再也支撑不住,往地上倒去。 梁元见了神色大变,加快了步伐,飞也似的来到她身边,接住了她。 “金毓,你醒醒......” 金毓陷入了黑暗里,周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她看不到自己的手,也感觉不到自己的气息。 “这里是哪儿?” “我是死了吗?” 她很是疑惑,想要走出这片黑暗,却如何也走不出。 “谁来救救我,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她声音哽咽起来,开始在黑暗中挣扎。 “这里好黑,我不想待在这里,我要出去,爹,娘,娇娇,虎子,大姑......你们不要死,不要害怕,我带你去找世外桃源,我带着你们活下去......,梁元,你在哪?救救我,梁元......” “别怕!我在这呢!”一道温柔的男音忽然冲散黑暗,落入了金毓的耳中:“乖,别动,我给你看看伤口,嗯,已经好多了。” 听到这个声音,金毓立马停止了挣扎,她仿佛看到了亮光。 “梁元......”她轻声喊着这个名字。 山洞里,见金毓又在迷糊中喊自己了,梁元忙应了声:“我在。” 他手上的动作没有一点停留,麻利的给金毓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 金父等人也在山洞里,因为梁元给金毓换药的时候,是需要脱掉金毓的衣服的,所以现场除了金母这几个女子,其余人都是背对着梁元和金毓的,金父因重伤躺在地上动不了,就只能紧紧的闭着双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0节 看到金毓身上的伤,金母心底很不是滋味。 他们虽然都受了伤,可好歹还能保持清醒,可金毓却昏迷了一天一夜,夜里还发了热,胡言乱语,如今已经退了热,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醒来。 “阿元,给小毓换好了药,你也休息一会儿吧,你一直都没有休息,身体会受不住的。”梁宏虚弱的说了声。 梁元嗯了声,帮金毓穿上衣服,才道:“我已经帮她换好药了。” 梁宏等人闻言,忙小心翼翼的转过了身子,他们身上的伤都经过了处理,在慢慢恢复,没有恶化,皆用白布或灰布绑着。 而梁元的左臂和右腿上也绑了白布。 与曼军的这场恶战,他们打得十分艰险,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全都受了伤。 “咳咳咳!!!”金毓忽的咳嗽起来,梁元忙紧张的蹲下来。 金毓缓缓的睁开眼,看到了他的脸,露出虚弱的笑容。 “看到你真好。” 梁元笑了起来:“你醒了真好。” “小毓醒了,太好了!”见金毓醒了,金父等人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想过来嘘寒问暖,却挪不动脚,伤口太痛了。 金毓扭头看着他们,一个个的数过去:“真好,一个都没有少。” “大姐,呜呜,你吓死我们了!嘶,好痛,好痛!”金娇忽的哭得震天动地,扯到了左腿上的伤口,痛得倒吸气,嗷嗷的叫。 金母忙虚弱的说:“娇娇,快别叫了,越叫就越痛。” 金娇闻言忍痛闭上了嘴,双眼湿漉漉的,可怜极了。 “娇娇受伤了?”金毓这才注意到金娇腿上的伤,然后目光一扫,就见其他人也都受了伤,有的伤了肩膀手臂,有的伤了左右腿,有的伤了后背前胸,没有一个人身上是好的。 看到丁流的脸上和头上居然绑着白布,金毓问:“二表哥,你的脸?” 丁流还未说话,金兰就道:“为了替我挡刀,他的脸被曼军划了一个大口子......,都是我的错!” 她二儿子是最在意容貌的,他又是个读书人,如今毁了容,以后可如何是好啊! “娘,你快别自责了,嘶~,不怪你,是我能力不够,与你无关,再有一次,我还是会护着娘。”丁流吃力的说了两句,就扯到了伤口,痛得冷汗连连。 “你快别说话了。”丁风道:“扯到伤口痛得很。” “咕噜噜~”不知是谁的肚子叫了起来。 金毓皱眉,她扭头看了看四周,除了金母的那口大锅和各种武器还在,其余的行囊都不在了,吃的穿的盖的都没了。 “我们的东西呢?”金毓吃力的问着。 梁元道:“你昏迷后,生怕还有敌人追来,我们用敌人的战马带着你跑了好几个时辰,带着行囊跑不快,我们便都弃了,反正只要有银子,吃的穿的都还能买。” 看到家人们遭此大罪,金毓心底不是滋味,忙从空间里拿出手机,买了吃食、白布,拿出灵泉水和药。 吃了东西,梁元就去给丁达等人重新换药包扎,因为白布不够,他们的伤都是扯了衣服的布来包扎的,没有白布干净。 梁元忙着的时候,金兰就慢慢挪过来,和金娇、梁月一起,围着金毓坐下,给她说她昏迷后所发生的事儿。 与曼国骑兵拼杀的时候,属梁元最为厉害,他当时仿若杀神,一刀一个敌人,之所以会受伤,是为了保护金兰等人。 曼军多数都是被梁元所杀,杀完敌人后,梁元就让大家弃了行囊,下坡来找找人。 金兰说:“见你昏迷了,身上都是血,梁元吓疯了,给你治了伤,就带着我们不停的跑,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这山里,找到了这个山洞。” “进了洞里,我们才惊奇的发现,自己身上的伤有多严重,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个都没有死,简直就是奇迹。” 金兰说着压低声音掩嘴对金毓说:“我们身上的伤都是自己处理的,只有你和你爹娘还有你二表哥的伤是梁元包扎的,你们四人伤得太严重了,我们不敢动手,所以只能辛苦梁元了。半夜你发了热,梁元一直守着你,直到你退热了,他才小眯了一会儿。” 第94章 梁月不傻了却只挨着金毓 听着金兰的话,金毓心底对梁元更为感激了,随即她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大双眼。 她的大腿、小腿、后背、肩膀、肚子等等这些地方都有伤,虽然都不是致命伤,可包扎肯定是需要的,梁元给她包扎伤口,那岂不是把她从上到下都看光了? 金毓瞬间觉得脸和耳朵都好烫。 金兰朝她眨了眨眼:“你也别怪梁元,没有他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命了,所以……” 金毓说:“姑,我没怪他,不可能怪他。” 金兰满意的笑了:“不怪就好,梁元救了你,你以后可得好好报答人家。” 金毓:“他嫌我丑怎么办?” “胡说八道,你哪里丑了,你顶多就是瘦了点,瞧瞧你这小皮肤,白嫩白嫩的,比谁都好看。”金兰好笑的看着她:“行了,不跟你说这些了,梁元要真嫌你丑,早把你给丢了,哪还会带着你逃呀逃的。唉!咱们现在成了这副样子,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累了,先歇息了,你也赶紧睡睡吧,不舒服就说出来哈。” 金兰说着就慢慢的挪动着身子躺在金毓的身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见她累极了,金毓扭头去看金娇:“娇娇,壮壮它们呢?” 金娇身上疼得很,还在吸鼻子:“这个山洞有些小,壮壮和疾风进不来,和曼人的那几匹战马在洞外待着呢!雪团一进山里,就自个跑了,也不知去了那里,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她说着,就拉了拉身边的梁月,对金毓说:“大姐,你快看看小月,她不知道怎么了,醒来后就傻愣愣的不说话,只会盯着你看。” 金毓立马看向梁月,梁月正在盯着她看,双眼晶亮晶亮的,和以往有些不同。 方才吃东西的时候,梁月也是一声不吭的。 金毓想到了她背着梁月跑进林子里的事儿,当时进了林子,她就把梁月放到地上,从空间里放出很多灵泉水,利用灵泉引来了很多野兽,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梁月突然醒来了,一醒来看到野兽,梁月吓得哇哇大叫,见野兽不伤害她,还会听她的话,梁月才冷静下来,然后看着她的目光就变得不一样了,很崇拜的样子。 “小月。”想到梁月的变化,金毓试着喊了声。 梁月立马应了:“嗯,大姐,你唤我何事?”表现得比金娇这个亲妹妹还乖巧。 金娇惊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梁月:“你说话怎么不结巴了?” 梁月没有回答她,只是盯着金毓看。 梁元等人都看了过来。 “方才小月说话了对不对,醒来到现在,无论我们给她说什么,她都不吭声,这会儿小毓喊了她一声,她居然开口了。”梁宏激动的爬过来,看着梁月:“小月,你再说一句话给爹听听好不好?” 梁月依旧没有吭声,还是看着金毓。 梁宏有些急了,他女儿到底是怎么了? 金毓见此对梁月说:“小月,你为什么不跟你爹说话。” 梁月扭扭捏捏的笑了笑:“我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和大家说话。” 再次听见梁月说出如此连贯的话,梁宏更为激动,梁元加快了手上的包扎动作,给丁潇弄好好,就瘸着右腿走了过来,喊了声梁月。 梁月扭头看了他一眼,不言语,她的眼神清澈得仿若初生的小婴儿。 梁元皱了皱眉:“你不认识哥哥了吗?” 梁月摇了摇头,又点点头,有点紧张:“认,认识的。” 金毓见此道:“梁元,你和梁伯伯别急,容我先和小月说几句。” “好。”梁元点了点头,把梁宏扶到一边。 金毓这才问梁月:“小月,你告诉我,你的脑袋是不是变得清醒了。” 梁月一听到她的声音,立马笑眯眯的点头,很崇拜的看着她高兴的说:“嗯嗯嗯,我的后脑勺虽然很痛,但脑子却是很清醒了,以前总是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很多事情都看不懂,也学不会,但是现在,我发现我能看懂了,哥哥给你包扎伤口的时候,我还觉得挺简单的,我也能学会呢!” “乖乖哟!小月这是不傻了呀!老天爷保佑呀!”金母惊喜的道:“小丫头因祸得福了!” 丁达等人都一脸开心,纷纷附和金母的话,梁宏和梁元神色都很激动,一直盯着梁月看。 金毓也很惊喜,梁月在林子里醒来时,她就发现她的异样了,之前还不确定,现在确定了,梁月这是好了呀! 只是刚刚好起来,不太适应而已。 但是…… “小月,为什么你只听我的话,回答我的问题呢?”金毓不解的问。 梁月笑得很单纯:“因为我喜欢大姐呀!大姐很厉害,还很香,我一清醒就看到了大姐,所以我只想挨着大姐,听大姐的话。” “我虽然记得所有人,也没有忘掉以前的事情,但我才刚清醒,脑子里还是有些乱,心里也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去跟爹和哥哥他们沟通,只有待在大姐的身边,看着大姐我才安心。” 梁月说完,就小心翼翼的看了眼梁元和梁宏,往金毓这边靠了靠,似乎金毓才是她的家人一般。 梁元和梁宏:“……”他们是既高兴又难受啊! 闺女(妹妹)不傻了是好事,可为啥会怕他们呀!还不跟他们说话,心跟针扎了似的。 “梁元,梁伯伯,你们也看到了,小月没事,她只是胆小,对我过分依赖,你们也别着急,给她一点时间,让她慢慢的适应,时间长了,她就不会这样了。”金毓道。 梁宏和梁元叹了口气,也不再逼梁月了,等金毓去开导她,有她沟通。 大家身上都有伤,再继续赶路会让伤口恶化,所以只得暂时在山洞里休息,边休息边注意外面的情况,免得敌人再次追来。 金毓和梁月说了一会儿的话,就忍不住疲惫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洞里燃烧着火堆,雪团正蹲在她的右手边,嘴里咬着一根沾着泥土的人参。 “雪团,你回来了。”金毓笑了笑,想摸雪团,却没有力气。 见她醒了,雪团很开心,把人参吐在她的右手上。 梁元走过来道:“雪团回来有半个时辰了,它为了你特意去找了一根人参,见你不醒来,就不把人参给我们,非得要等你醒来了,亲自交到你手里。” 金毓闻言很是感动,对雪团表达了感谢:“我的手暂时动不了,你帮我把人参递给梁元好不好?” 雪团闻言,看了看梁元,低头咬住人参,走过去给了梁元。 “啾啾。”甜人让我给你的,你要做给甜人吃,不能私吞哦。 梁元伸手接过来,想学着金毓那样摸摸它,雪团很嫌弃的扭头走开。 梁元:“……你的爪子和尾巴上都是泥土,好多天没洗澡浑身臭得很,拉屎也没擦屁股,别挨着你家主人,免得熏着她。” 雪团:“……”我又不是人,擦什么屁屁。 第95章 雪团是个超级寻宝大王 第二天一早,雪团趁着金毓还未醒来,又跑进深山去给金毓找宝贝了。 金毓很是无奈:“我家雪团这只寻宝狐真是越来越了不得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1节 宋神医给的伤药效果极好,又有人参灵泉水配合,以至于金毓等人身上的刀伤不用缝合就能恢复得很快,短短三日就结了疤。 梁元恢复得最快,伤势得到控制后,他就去外面查看情况,顺便找一些所需的药物。 又是三天过去。 许是曼人对金毓等人已经没失了兴趣,不想把大部分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要忙着攻打庆城那边,所以金毓等人在山洞里养伤了六日,也不见曼人找来。 金毓等人皆松了口气。 他们身上的伤经过六日的调养,已经好了很多,不需要再绑着绷带。 看到丁流拆下白布露出右脸上的疤痕,金毓等人皆不忍的捂住了嘴。 丁流虽然长得不是非常俊美,可也是少见的温雅气质少年,如今脸上多了一道长长的刀疤,将他整个人的儒雅之气都毁了,给人很凶很可怕的感觉。 金毓皱了皱眉头,灵泉水那么厉害,应该有除疤的功效吧? 她抬眼看向梁元,梁元正在给丁流检查脸上的伤疤,仔细的看了许久,梁元才对丁流说:“你脸上的伤恢复得比我预想的要好,好好养养,后面应该不会留下什么疤痕,就算留下了,你也不用担心,我知道一种除疤的药膏,只是目前没有药材做不出来,等到了日月部落,我再去找药材做除疤膏。” 梁元心里很清楚,以丁流的会恢复得如此好,是因为灵泉水的关系。 “太好了!”一听梁元会做除疤膏,金兰感激不尽。 金母等人都放了心,纵然都很好奇梁元为什么会做除疤膏,却没有人多问一句,只是对着梁元一顿海夸。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他们没有必要追根究底的问来问去。 梁元很镇定的继续帮大家查看伤势,从小到大一个一个的来,查完之后,才道:“大家恢复得都很好,过了今晚,明早我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路上走慢一点,只要没有大动作,伤口都不会裂开。” 金父等人闻言,皆笑了起来。 “在山洞里提心吊胆的养了这么多天,终于可以离开了!” “我们可真命大,老天爷,请保佑我们后面别再遇上曼人了,遭不住啊!” 金毓现在已经能走动了,看到大家都在有说有笑的,她慢慢的走出山洞,去看了外面的野牛王和疾风,见两兽身上的伤都大好了,金毓笑了笑,给它们喝点灵泉水,喂饱它们,又给曼军的那四匹马儿喝一些,然后看向深山那边。 雪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那日带回人参又出去之后,雪团一直都没有回来,金毓很担心它的安危,却又无法去找它。 “你快回来呀!” 金毓心底正担心着的时候,就见不远处有一抹白影穿过山石树木,朝她这边跑了过来。 “雪团。”看到那抹白影,金毓顿时一喜。 雪团似闪电一般,飞跃过一片草丛,来到了金毓的脚边。 金毓伸手把它抱进怀里:“你可算回来了,等等,你嘴里咬着的这个是人参?怎么这么大?” 它嘴里咬着一根很大的人参,比以往它找的那些人参大一倍多,加上根须全长差不多有一米二的样子。 金毓倒吸一口气,好家伙,她对雪团这只寻宝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以前挖人参,雪团因为没有经验,老爱把根须挖坏,这次可好,不仅找到了超大的人参,根须还完好无损。 它是怎么做到的呀? “啾啾!”甜人,人家回来了,还给你带来了好东西。 “你消失这么多天,就是为了去找这个?”金毓问它。 “啾啾!啾啾!啾啾!”雪团点头如小鸡啄米,啾啾个不停,人家不仅找到了宝贝,回来的时候还洗还带着宝贝去洗了个澡,宝贝的身上干干净净的,人家的身上也干干净净的,拉屎也用屁屁蹭草地了,不会熏到你了。 连蒙带猜的,金毓听懂了雪团的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可爱呀!”金毓亲了亲它的脑袋:“梁元他是胡说八道的,你一点都不熏人,干净得很,你是最干净最漂亮的狐狸。” “啾啾!”甜人,还是你最有眼光。 听到了雪团的声音,金父等人都出来透透气,一来就看到雪团带回来的人参,一行人就惊愣住了:“......” “我的老银子呀!”金父捂住心口,差点往后倒。 丁达扶住他:“稳住,稳住,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人参。” 金父指着金毓手里的人参:“那是人参吗?那是老参王。” 他一瘸一拐的走近金毓,压住心底的激动,仔细的瞅着那根人参:“参须真长啊!像个胖乎乎的金胡子老头,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么大的人参,我死也瞑目了。” 金毓:“好端端的,爹说什么死不死的,这人参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长成这个样子应该很补,正好切了熬汤给大家喝。” 众人赶紧阻止。 “别,这么好的人参哪能炖汤呀!不喝,我们坚决不喝,再喝就补过头了。” 梁元走过来接过金毓手里的人参看了几眼,道:“以品相来看,这根人参应该有三百多年,至少值三千两银子。” 金父等人闻言更舍不得喝人参汤了,纷纷让金毓赶紧把人参收起来,别弄丢了。 “雪团找来的东西都是你的,你别什么都分给我们,之前我们伤重,需要好好养着,现在伤势大好,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么珍贵的人参了,你赶紧收好了!” 一起经历了那么多腥风血雨,三家人早已经彼此信任,梁元和金毓的极大变化金兰等人都看在眼里,只是彼此心照不宣而已,金毓的东西,他们不会贪婪半分。 见大家都这么说了,金毓也不再多言,将人参团好,放入布袋,丢进空间。 入夜,因白日睡多了,金毓睡不着,就自告奋勇的守上半夜,坐在火堆旁。 她看了眼熟睡的金父和金母,脑子里回想到那日金父二人被曼军射伤,撕心裂肺的朝她吼出的那句话。 你不是我们的女儿! 自那次之后,养伤这几天里,金父和金母表面上虽然都还很关心她,但终究还是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时不时会小心翼翼观察她的神色,像是怕她会生气一样。 “唉!”金毓深深叹了口气,将目光收回来。 这时候,金父睁开了眼,看了下金毓,眼底闪出一抹复杂之色,随后,他闭上眼继续睡觉,脑子里全是金毓喊他和金母爹娘的画面。 第96章 原来我已经是个糟老头 没多久,金父重新睡熟了。 到了后半夜,梁元准点醒过来给金毓换班。 他来到火堆边坐下,金毓看着他却不想走。 “梁元,我睡不着,今晚不是很冷,我们去外面说说话好吗?” “好。”梁元没有拒绝,往火堆里添了两根柴火就往外走。 金毓跟在他身后,两人身上都穿了缝补好的棉袄。 野牛王正在洞外不远处啃树皮,听到身后有动静忙跑了过来,看到是金毓和梁元,便高兴的围着他们打转儿。 “哞!”甜人,你是出来和俺老牛吃树皮的吗? 金毓:“……不,我是来和梁元聊天的,你继续啃你的树皮去。” 一旁的疾风和那四匹马都很想过来讨好金毓,但因为有野牛王在,一个都不敢过来,全站在十米外借着月光眼巴巴的看着金毓。 金毓好说歹说,才把野牛王哄走了,然后同梁元来到一棵树下坐着。 “我爹娘说我不是他们的女儿。”刚坐好,金毓就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梁元顿了下,然后说:“我就说这几日养伤的时候,怎么感觉你怪怪的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他们其实心底都明白的,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金父和金母是大坪村里少有的宠女父母,哪能发现不了自己女儿的不同。 金毓把那日的情况与他说了一遍,然后叹息道:“嗯,是的,他们什么都知道。你说,等安定下来后,爹娘他们会不会不要我了?” 梁元笑了下:“不会不要你的,你这么好,没有人会不要你的。” 金毓听了这话,憨笑了两下:“嘿嘿,我也觉得我很优秀。” 虽然有时候很憨憨。 她顿了下又说:“如果爹娘真的不要我了,我也不会缠着他们的,到时候我带上壮壮它们住进深山里,以山林为家,以野兽为伴,过自己的快活日子。” 梁元嗤笑一声:“然后天天被山蚊子咬?” 金毓:“……” “别想那么多,勇叔他们不会不要你的,再不济,还有我在呢,你担心个什么?”梁元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故意把她的头发揉乱。 金毓抬头看着他那不规矩的手,一巴掌给他打过去:“明早起来给我梳头发,梳不好我修理你。” 梁元笑得很开心:“嗯嗯嗯,没问题,别说明天,以后我都给你梳。” “以后?”金毓斜眼看他。 梁元轻咳一下,耳尖有些发烫,他忽的抓住金毓的双肩,一脸认真的看着她:“我记得你说过要追我的对吧?” 金毓点头:“对呀!我喜欢你,所以要让你当我男人。” “咳咳。”梁元神色有些不自在:“你就不能委婉一点吗?” 金毓摇头:“不能,喜欢就得说出来,你三十八,我三十五,都是当爷爷奶奶的年纪了,这辈子一晃就过去了,咱们到死又是老单身。” 梁元:“……你说的真对。”原来我已经是个糟老头子。 “所以呀!你以后要不要娶我?婚约还算不算数?要不要对我负责?你把我看光光了,也知道了我的所有秘密,敢说不你就死定了。”金毓忽然一脸凶巴巴的,还磨着牙齿。 梁元顿觉好笑:“要娶,算数,必须负责,不敢说不。” 金毓心中窃喜:“不后悔?” 梁元很认真的说:“不后悔。” “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 “不嫌弃我丑我瘦了?” “我嫌弃的一直不是你,是原先的那个金毓。” “这还差不多,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2节 “真不觉得我丑?” “你一点都不丑,只是有点瘦,养一养就有肉了。” “所以你还是觉得我浑身骨头,是个骷髅,硌人得很?” 梁元捂脸:“……你可真记仇。” “没办法呀!以前我胖如猪,现在瘦如骷髅,我想忘记都难哦。你看看我的鸡爪子,美不美?这骨节又细又长……” “鸡爪子?”梁元笑得浑身抖啊抖:“你怎么能这么形容自己的手,你的手比鸡爪子好看,额,指甲有些长了,我帮你修修。”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剪刀:“你帮我修手指甲,我帮你修脚指甲。” “额……大可不必,我怕我的脚臭晕你。” “……” 两人彼此帮对方修完了指甲,就越坐越近,越坐越近,然后金毓就坐到了梁元的怀里,靠在他的胸膛上,一脸享受。 “真暖和。” 梁元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这两日我一直在想,把你们带去日月部落这个决定到底对不对,一开始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我能提前预判出很多事情,可现在呢,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变化,很多危险都提前发生了。若没有你,我想带着我爹和妹妹去日月部落会难上加难,若是你和你爹娘他们没有跟着我一起走,或许就不会受伤了……” “梁元,你想什么呢?”金毓拍了下他的手:“什么叫做对不对,不管对不对,那也是我和我爹娘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你没有逼迫我们,我们是自愿来这里的。边关乱成了这个样子,朝廷管都不管,可想而知,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去日月部落,我们能去哪儿?去京城?算了吧!那还不如躲进深山里头呢!” “你别自责了,我们受伤与你的决定无关,相信我,我们以后一定会很好的。” 她抬起头,鼓起勇气亲了下他的下巴:“别瞎想了,好好守夜,我睡觉去了。” 她说着就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留下梁元一个人坐在树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居然让她先主动了,不行,下次我必须抢在她前头。” 与梁元互诉了心意,金毓心情美滋滋的,睡觉的时候一直在笑,还做了个大美梦,梦里她和梁元成亲入洞房,被梁元一脚踹下了床,从瘦子变回了大胖子。 金毓吓得猛的睁开眼,然后就发现自己被金娇抱在怀里,金娇正在用手轻拍她的背,边睡边唱着歌儿:“大姐,乖乖睡,娇娇陪着你,到海枯石烂……” 金毓:“……” 第97章 救了左七郎一命 用过早饭,梁元先去大路上打探了一番,确定没有敌人,再转回来告诉大家,才开始赶路。 出了山林,金毓等人就骑着马儿走,因为伤还未全好,所以走得很慢。 福来大草原是赤云国唯一一个靠海的大草原,是游牧族的天堂,距离杨柳河有三百多里路,路上会经过两个小镇和四个穷苦村庄。 金毓等人赶了两天路,看到了第一个村庄,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尸骨成堆,没有一个活着的村民,这里早就已经被曼人血洗了。 看到村里一片荒芜,四周冷风习习,金毓等人纷纷打了个寒颤,心中恨极了曼人。 在这个村庄休息了一个晚上,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三天后,进入了一个小镇,镇子里空无一人,百姓逃的逃死的死,吃的穿的都被曼人洗劫一空。 金毓等人在镇里走了一圈,找到了两个破烂的已经没有了顶盖的大轱辘车,将车辆做了个简单的维修,把车套在野牛王和疾风的身上,年幼重伤腿残的全坐在车上,其余的人继续骑马而行。 尽管车子很破,但有了这两辆大轱辘车,金毓等人赶路轻松了很多。 天气越来越冷了,因为之前的被子衣物都在躲避曼人的时候丢弃了,如今金毓等人没有被子用,他们就边赶路边买布料棉花做被褥冬衣鞋子和双肩布包。 走走停停又是三天过去,金毓等人依旧没有看到一个活人,路过的村子都是死人村。 他们身上的伤疤都已经在慢慢脱落,要不了多久,伤就能全好,伤好了赶路的速度就可以加快了。 两日后,金毓等人经过一个四岔路口时,看到了血迹,血迹已经干了,右边的路和中间的路上都有血,昨晚下了毛毛雨,泥土路面是湿的,踩上去会留下脚印,按照脚印的方向来看,是有人从右边的路逃出来,进了中间这条路,而且只有一个人。 梁元看了右边的路一眼,中间的这条路是通往福来大草原的,而右边这条路则是通往平城,是谁从平城逃过来了? 金毓等人只是稍作停顿,就踏上了中间的那条路,快天黑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小镇。 正准备要进镇的时候,赶着牛车走在最前面的金毓看到一旁的草堆后面露出了一只脚,那只脚还动了下,有虚弱的求救声传来。 “前面有个活人!”金毓让野牛王停下,对身后的梁元等人说了声。 梁元闻言将马车停下,跳下马车前去查看,看到草堆后面的人,他眼底露出惊喜之色,忙蹲下来给此人检查,见他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便取下水囊,给此人喝了一口水。 左七郎以为自己死定了,迷迷糊糊中忽的看到有人拿了水囊递过来,他想伸手拿过来,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颤抖着双唇张了张嘴,等那人把水倒进他的嘴里,他再一点点的吞下去。 咦? 这水怎么这么好喝? 左七郎惊讶极了,吞得急了些,把自己呛得直咳嗽。 “慢点,没人跟你抢。”梁元道。 左七郎没有听清楚他的声音,也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咳了几下子,就猛地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梁元吓了一跳,忙给他把脉,确定他只是晕过去了,人没死,这才放了心,将水囊收好,抱起左七郎走出草堆。 看到梁元抱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白衣人走过来,金毓等人忙下了车问情况。 梁元道:“他晕过去了,从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看,他应该是赤云的百姓,遇上他也是有缘,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他知道左七郎的身份,但他不能直接告诉大家,等左七郎醒来自个说吧。 “救,当然要救。”金毓使劲点头,让梁元把人抱进了马车里,帮着梁元给左七郎治伤。 见车厢里除了伤者,就只有自己和梁元,其他人都在外面,金毓一边把药和白布递过去,一边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梁元点头:“嗯,认识,他就是左七郎。” 金毓闻言惊喜万分:“居然是他,太好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救活了。” 救活了左七郎,就能跟他一起去日月部落了。 刚包扎好伤口,左七郎就醒了,梁元恰巧这个时候转过了身,以至于左七郎一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金毓。 见金毓虽然瘦了点,却长得又白又嫩的,五官也极为好看,左七郎惊呼:“仙女,是你救了我?”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与ygc的方言极为相似。 忽然被人喊仙女,金毓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扭头看了看四周,这里除了梁元就只有她,她疑惑的指着自己问左七郎:“你是在喊我?” “是的,仙女。” “哦吼吼吼!”金毓瞬间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头一次有人喊我仙女,小伙子,你可真有眼光,懂得欣赏我的美。” 左七郎点头:“我的眼光一向很好,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梁元黑着脸转过身来:“救了你的是我。” 一醒来眼里只有女人,左七郎,你跟上辈子还是一样的呀! 看着憨厚老实,实际是个花心风流的。 梁元一出声,左七郎这才注意到了他的存在,扭头一看到他的脸,左七郎就夸张的叫起来:“哇哦,好个英俊的赤云公子哥呀!” “我们听到声音了,那个人醒了吗?”丁达和金父掀开车帘子探进头来。 一看到左七郎,金父就乐了:“果真醒了,小伙子,你是谁?从哪来?怎么会受伤晕倒在这?你知道吗,要不是我女儿发现了你,你就失血过多没命了。” 见这里还有其他人,左七郎笑了笑说:“叔,我叫左七郎,是日月部落的人......” “啥?你叫做左七郎?”金父激动的打断左七郎的话:“哎呦喂,这可真是大缘分呀!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 左七郎不明所以:“找......找我?” 他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找他做什么? 金父先做了自我介绍,再将岩谷城的事儿与左七郎说了遍,然后道:“赤云国乱到没边了,我们实在没法待下去了,听说你们日月部落是个和平没有战争的地方,所以我们就想去你们那里定居,可以吗?” 第98章 来到福来大草原 左七郎闻言万分激动:“可以,太可以了,我们日月部落欢迎你们的加入!嘶~~,痛死我了!” 他一激动就扯到了伤口,痛得冷汗掉啊掉,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说个不停:“叔,你们真是好眼光,日月部落山清水秀,是个美丽的地方,你们去了那里,肯定会过得很幸福的,嘶嘶~,痛痛痛......” 梁元按住他的肩膀:“说归说,别太激动,小心你的伤,再流点血,你就可以去见阎王了。” 左七郎能不激动吗? 日月部落太穷了,不仅穷,部落里的人还很傻,种地不会,盖房不会,大字不识,他们心胸开阔,勇于接纳诸国的人,各国却无人愿意加入日月部落,很嫌弃他们日月人。 金毓等人是第一批说要加入他们日月部落的人。 左七郎真想立刻把金毓等人带去黄岸渡口,找到族人上船,巴不得一转眼就能回到日月部落,将金毓等人引荐给他们月族的族长。 看到左七郎如此激动,金父等人都皱起眉头。 他们加入日月部落为何会值得左七郎如此高兴? 这人有点傻?就不怕他们去日月部落是另有图谋吗? 左七郎不是傻,他是相信闫将军这个人,闫将军是个好人,帮了他很多,闫将军能把他的事告诉金毓等人,说明这些人不是坏人。 冷静下来后,左七郎给金毓等人说了他的遭遇,离开岩谷城之后,他去了庆城,然后是平城,正要离开平城的时候,曼人打过来了,曼军杀人如麻,不管是赤云人还是日月人,曼军都杀。 他跟着一些赤云百姓逃进了山里,绕路往福来大草原这边走,一路上,跟他在一起的赤云百姓都死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若不是遇上了金毓等人,他肯定活不成。 左七郎道:“跟我一起来赤云国的族人有三十六人,我们一上岸就各自分开,去了不同的城镇,分开之前我们约定好了,立冬之前回渡口集合,若到了立冬,族人未全部归来,那就在渡口多等十日。算算时间,明日就是立冬了,我的族人们应该都已经回了黄岸渡口,从这里穿过福来大草原去黄岸渡口,坐马车五天就能到,我们还来得及。” 闻言,金毓等人都松了一口气,来得及就好。 天色暗沉下来,金毓等人带着左七郎进了小镇,这个小镇如之前遇上的镇子和村庄一样,里面也是空无一人,到处黑漆漆的,没有一点烛火之光,金毓等人随意找了个小宅子休息。 许是喝了灵泉水的关系,左七郎的精神头特别好,加上金毓等人要加入日月部落,他更是高兴得很,一直兴奋的说个不停。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叫做左七郎,因为我姓左,在家排行第七,我有六个哥哥,两个妹妹。” 金毓有些惊讶:“你爹娘可真能生。” 居然生了九个孩子,厉害呀! 左七郎哈哈大笑:“这都是小意思了,我们日月部落的女人都很能生的,有的人家生了七个儿女,有的生了十二个,生孩子最多的是我大伯家,我大伯母生了十五个孩子,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八个。” 日月人和各国一样,都讲究多子多福,可因为太穷,食物缺乏,不会种地,靠打猎捕鱼为生,日月部落的孩子不好养活,越不好养活,大家就越想要生孩子,一能为壮大部落人口,二能为家里增添劳动力,人多力量大,养娃前期虽辛苦,后期却能享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3节 金毓听得嘴角使劲抽了抽,十五个?这也太能生了! 也是,古代避孕措施不完善,女子们都是生孕工具,会一直生到不能生为止。 太可怕了! 金毓吞咽了下口水,偷偷瞄了梁元一眼,若真的嫁给了梁元,他会不会让她一直生? 相比金毓的担忧,金父等人却不觉得有什么,他们赤云国也讲究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的,一家生五六个孩子,是很常见的事情。 不过像左七郎的大伯母这样生十五个的,也实在是少见。 左七郎说着说着,就犯困了,大伙儿见此,让他赶紧睡觉,免得恢复不好,耽搁赶路。 为了养足精神明早赶路,左七郎赶紧闭了嘴,乖乖的睡了。 趁着左七郎陷入沉睡,金毓等人用手机买了些米面包子馒头粗粮饼面条等食物放进布包里。 这今后都得和左七郎一起赶路,日后还会同其他的日月人一起在海上航行,他们不能再用手机买食物了,得提前准备着。 翌日卯时,吃了点面条,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在离开小镇之前,他们先去镇上找了一圈,弄到了三个大轱辘车,依旧很破旧,但勉强能用。 套上三个大轱辘车,金毓等人继续朝着福来大草原而去,路上,左七郎不停的给金毓等人说着他们日月部落的趣事儿,这使得金毓等人对日月部落又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个时辰后,金毓等人进入了福来大草原。 这个草原上原本有两个游牧族,每个族里都有一千多人,他们养的牛羊马全都会拿到庆城、平城这两个城池去卖。 如今因为曼人打进来的关系,草原上的游牧族都找地方躲起来了,聚集在一起互相保护,还安排了人在草原的进口守着。 金毓等人一进入草原,就被驻守的人看见了,那些人忙叫了一个人骑马去传消息,其余的人全骑马跑过来,挡住了金毓等人的去路。 “来者何人?”十几个游牧人黑色布巾遮脸,骑马挡在金毓等人面前,手拿弓箭对准了他们,气势汹汹。 金毓等人赶紧将马车停下,梁元跳下车走上前:“别射箭,我们是赤云人。” 为首的游牧人皱紧眉头:“赤云人?” 梁元忙将户籍证明拿出来,说了要去黄岸渡口的事情。 那些游牧人听了,皆是惊奇,不明白他们作为赤云人,为何要去日月部落那种小地方。 那里还不如他们福来大草原呢! 很快,金毓等人全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看到左七郎,有一个身材高挑的游牧人眼睛亮了亮。 “七郎!”一出声,竟是个女的。 左七郎听到她的声音很欢喜:“阿雅?” 阿雅翻身下马,扯下了脸上的布巾,露出了一张白皙秀美的脸。 “还真是你呀!看到你真是太好了!”左七郎让丁风扶着他走过来:“阿雅!他们不是坏人,他们都是我的恩人,你快放我们过去吧!” 阿雅却是皱眉看着他:“你受伤了?” 左七郎苦笑:“被曼军在胸口砍了一刀。”他将自己的遭遇给阿雅说了一遍。 阿雅闻言满脸愤怒:“曼人真该死!” 第99章 逗比属性日月人 福来大草原上有两个游牧族,分别为朗族和谷雨族,阿雅是朗族族长的小女儿,朗族很好客,左七郎上次经过福来大草原的时候,得过朗族的热情招待,还与阿雅赛马,赢了阿雅。 左七郎只在福来大草原待了一天,就博得了阿雅的好感,朗族族长想招他为婿,左七郎没有同意,他一心只想卖了海鲜,采购一些赤云国的特产回部落,外面再好,也不及他的家。 “曼人一来,我们朗族就和谷雨族一起齐心协力,去了草原北面,那里靠山,一有危险我们就能进山里躲起来。”见左七郎受了伤,脸色惨白惨白的,阿雅很心疼:“你要不要先去我家养养伤,伤好了你再回家。” 左七郎知道她的好心:“不了,谢谢你,阿雅,我的族人在等着我回去,我不能再耽搁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阿雅看了看金毓等人,又看了看左七郎,见他们去意已决,阿雅心底不舍,却也不再多言。 她看着左七郎:“行,那你们走吧。” 她为他们指明了一条最近的路。 金毓等人和左七郎忙道谢,随即赶车离开。 看着他们的马车走远,阿雅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难受。 她是打心眼里喜欢左七郎,左七郎也对她很有好感,但她是草原的女儿,终身都不会离开这片草原的,左七郎不愿留下来,她也不能去日月部落,她和左七郎永远都无法在一起。 见阿雅神色哀伤,旁边的游牧人安慰她:“别难过了,左七郎不愿留下来,说明他对你的喜欢并不深,阿雅,草原上有几百上千的好男儿供你挑选,你是朗族的公主,值得最好的男子,左七郎配不上你。” 阿雅沉默半晌才抬起来,她长呼一口气:“谁说我难过了,我一点都不难过,我是草原的女儿,拿得起放得下,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我不稀罕,走,我们继续去守着进口。” 阿雅带着人转身离开。 这边,马车里,左七郎主动跟大家分享了他和阿雅的故事。 “我虽然对阿雅很有好感,但还未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所以我不愿留下来,也不会哄骗阿雅跟我走,她是个好姑娘,我不能耽搁了人家。”左七郎很有自知之明的说。 他虽风流花心,却不会滥情伤害任何女子。 用了两天的时间,金毓等人才走出福来大草原,来到一条宽敞沙土遍地的大路上,沿着沙土路走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晌午之前,金毓等人看到了一座连绵不绝的大山脉。 那山在冬季依旧是一片青绿,大得看不到尽头。 左七郎指着大山说:“这个就是百兽山,我们日月部落就在百兽山的背面,百兽山里有很多未知的危险,翻山越岭是无法走到日月部落的,所以我们只能坐船航海绕行,水路比陆路快也好走。” 金毓等人闻言心底很激动,金父喝了一口水道:“这就是百兽山呀!看着可真威风,我们走了这么久,总算到地方了!” 梁元看了眼百兽山:“这山看着很近,实际离我们还很远,我们继续赶路吧!” 左七郎指了一条路:“往这边走。” 一行人又继续赶路,越是接近百兽山,金毓等人就越觉得此山好大,大得十分夸张,低处树林葱郁,高处山峰入云,时不时的还会有各种野兽的吼叫声夹杂在一起,远远的传出来。 又赶了三天路,这天辰时三刻的时候,金毓等人终于来到了黄岸渡口。 渡口不大,停着两艘船,一艘大的,一艘小的。 大的那艘船有四层,能乘坐至少五百人,小的那艘船只有两层,看上去跟闫松送给金毓等人的那艘船差不多大,却没有那艘船新。 如今,那艘小的船上有一群人正在擦拭甲板,一看到他们,左七郎很激动:“我们的船还在,太好了,族人们都在等着我。” 他指着小的那艘船对同车的丁风等人说:“你们快看,那就是我们日月部落的海船,我们日月部落总共有两艘海船,是十年前我们用了很多很多晒干了的山货和海鲜从你们赤云国换来的,船虽然不是很大,但胜在坚实,在海上航行的时候,比坐我们日月部落自己造的小木船安全很多。” 日月人不会造楼船,只会造普通的小木船,那种小木船出海在附近捕鱼还行,远了就容易被海浪打翻。 以前没有大船的时候,日月人要出鬼雾卖海鲜给各国的商人,坐的都是小船,每次出行都很危险,会有人死去,后来有了大船,就安全很多了。 金父看着那不远处的船,这船看着很旧呀!还不如岩谷城送给他们的那艘船呢,这样的船在茫茫大海上航行真的安全吗? “大旺,二祥,我回来了!”左七郎站在马车前头,挥着右手冲渡口大喊。 正在擦拭甲板的十几个日月人闻言纷纷停下动作,站直身体看了过来,一看到左七郎,大家都笑了起来。 “是七郎,这小子总算回来了,我们等了他六天了!咦?跟他在一起的那些人是谁?天哪!好大一头野牛!是穿白袜子的野牛!” 大旺等人纷纷惊呼着从船上下来,朝金毓等人跑了过去。 等大旺等人跑近了,金毓等人停下了马车和牛车,左七郎捂着胸口从马车上跳下来,朝着族人们激动的跑过去。 谁知大旺等人跟没看见他似的,径自绕过他跑到了野牛王这边,站在距离野牛王三米远的地方小心又好奇的看着野牛王。 “它的牛角好大!” “浑身的肌肉好坚实,一看就是个厉害家伙。” “比我们部落后面的百兽山里的野牛还霸气。” “不过,赶车的怎么会是一个小女子呢?她好瘦啊!但眼睛很漂亮,亮晶晶,水灵灵的,比星星还好看。” 大旺等人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像极了好奇宝宝,边说话还边挪动双脚,想靠野牛王近一些。 “哞!”滚,一群丑人,别挡俺老牛的去路。 看到野牛王鼻子喷气,大旺等人吓得后退三步,随即兴奋的手舞足蹈。 “大旺,你看到没有,这头野牛王叫了,它叫了,叫声好有力!” “我听见了,你看它喷鼻子的样子,太有个性了!我好喜欢它。” “我也喜欢。” 这么俊的大野牛王,若是能骑着去打猎,肯定很威风,豺狼虎豹见了都得臣服。 第100章 金姑娘他们都是了不得的人物 见大旺这些日月人眼里只有野牛王,金毓等人就很无语。 难怪诸国都说日月人傻呢! 还真有点傻。 见族人们傻里傻气的对野牛王议论个不停,左七郎丝毫不觉得丢脸,还觉得他们很有眼光,跑过来主动的给他们介绍野牛王,顺带给他们说了金毓等人的身份。 得知金毓等人是赤云百姓,想要加入日月部落,大旺等人的反应就跟左七郎当时是一样,一个个高兴得不行。 “终于有人愿意加入我们部落了,金姑娘他们去了我们的部落,这头叫做壮壮的野牛也会跟着去,不得了,不得了,我们部落今年冬天走大运了。” “来来来,七郎的恩人们,快快请上船,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这就出发。” 金毓等人被大旺一行人热情的迎上了船,马车牛车上的东西也都被大旺等人帮忙抬到了船上,人上去了,疾风这些马儿和野牛王也上了船。 野牛王太重,一头牛相当于三十人的体重,一上船,船就往下沉了些。 金毓顿觉危险,忙看向另一艘大船,大船很崭新,比日月人的这艘船好太多了。 她问:“这艘船是谁的?里面有人吗?” 若是有人,就能和对方商量,让他们搭乘一下,或者租下这艘大船。 日月人的这艘船真的太危险了! 大旺笑着回答:“这是田首富家的船,船上没人,我们刚到这儿时候,田首富家的船夫们正好离开,说是要去京城,临走之前,还警告我们,不许动他们田家的船,否则后果自负。田首富你们应该知道的吧,他是赤云国第一皇商,是我们日月人的第一大客商,他的船我们是万万不能动的,动了他就不买我们的海鲜了,也不会再卖米面给我们。” 日月部落之所以会叫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部落里有两个种族,一个是日族,一个是月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4节 日月人不会种粮食,所以米面等东西大部分都是从各国商人的手里买的,那些米面的价格比他们卖的海鲜还贵,但饶是这样,日月人也愿意被宰,没办法,谁让他们种不出好粮食呢! 除了从各国商人手里买米面,日月人每年也会组织一些最能干的青年驾船出海去各国学做买卖,顺便购买粮食回部落,这种机会一年只有一次。 因为船只有两艘,所以每次出海,日族和月族都是各自驾一艘船去不同的国家,两族互不干扰。 左七郎等人是月族的人,这次他们来了赤云国,日族的人去了东辰国。 东辰国在赤云国的北面,只有赤云国一半大。 得知另一艘船上无人,金毓等人心底很失望,他们只能坐日月人的这艘船了。 为保证安全,金毓对野牛王进行了警告:“这船很小,你个头太大,绝对不能在船上跑来跑去的,否则就会把船弄坏,船坏了我们就会掉进海里,然后全部淹死在里头,你也会被淹死。” 野牛王闻言,看了她一眼,用脑袋拱了拱她的右手,然后扑通一下从船上跳进水里,沿着边儿游了两圈给金毓看。 “哞!”甜人,你看,俺老牛会游水,淹不死。 左七郎等人见野牛王这么厉害,纷纷鼓掌夸个不停。 “壮壮,你是神牛!” 梁元等人对野牛王也是相当的佩服。 金毓:“……”是哦,牛会游泳,但是…… “壮壮,快回来,别游远了,有海浪过来了!”野牛王被夸的嘚瑟起来,不知不觉的往深处游去了,忽的一个大海浪毫无预兆的打过来,将它彻底淹没,吓得金毓等人脸色大变。 “哗啦!”海浪拍打在岸边,野牛王从水里狼狈的冒出一个头,飞快的朝船只这边游过来,然后迅速爬上岸,用力甩掉身上的水,全身哆嗦个不停,鼻孔里的水儿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哞!”好险!俺老牛差点就死翘翘了,这水的味道好怪,劲儿也很大,和山里的河沟沟完全不一样啊! 太吓牛了! 俺老牛需要喝口甜水压压惊。 野牛王撒丫子跑上船,一上来船就大力摇晃了两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金毓等人忙围了上来。 “壮壮,你有没有事?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浑身都湿了,冷不冷?走,我带去烤个炭火。” 被众人围住,野牛王有些暴躁。 “哞!”都滚开,俺老牛要找甜人喝甜水。 金毓从后面挤了进来,让大伙儿都散开些,拉着野牛王的牛角就去了一边,拿着水囊往它嘴里倒水。 大旺等人看了很疑惑。 “为什么壮壮这么听金姑娘的话呀?” 左七郎双手环胸:“因为金姑娘美如天仙,还是壮壮的救命恩人,所以壮壮只喝她喂的水,其余人喂的它都不喝,也不让别人碰,连梁公子他们都轻易碰不得,所以你们千万别去找死,乱摸壮壮,听到了吗?” 大旺等人好奇:“摸了会怎么样?” “它会把你们撞飞。至于怎么撞,我也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见过,是金姑娘他们说的,不过……”左七郎指了指疾风那五匹马:“这几匹马儿都是壮壮的小弟,只要有壮壮在,赶路的时候它们就不敢走在前面,全走在壮壮的后面,可见壮壮不是好惹的。” 大旺等人齐齐哦了声,朝壮壮竖起大拇指:“不愧是神牛!” 左七郎把大旺等人拉到一边去说悄悄话:“我跟你们说,金姑娘他们的队伍里不仅壮壮厉害,那只白狐狸也是个厉害的,还有梁公子,你们看我身上的伤。” 他说着解开衣带,露出胸前已经结疤的伤口给大旺等人看:“看到了没有,我这个伤才几天就结疤了,是梁公子给我治好的,他是个神医啊!” 大旺等人惊讶的瞪大双眼。 梁公子居然是神医,这么年轻的神医,即将去他们日月部落,娘呀!神呀!捡到宝了呀! 他们日月部落里总共只有三个医者,属大巫师最为厉害,可与各国的医者相比,大巫师就是个吊车尾,像左七郎胸口上的这种刀伤,大巫师要治很久很久,而且患者还很痛苦,伤好之后留下的疤痕丑又大,比原来的伤口还大。 这样的大巫师在日月部落就属于很厉害的级别了,梁公子明显比大巫师要厉害,而且比大巫师还年轻,这要是去了日月部落,哎呦喂!光是想想就很激动啊! 他们一定要保护好梁公子这个尊贵大人物! 看到大旺等人激动得流口水,左七郎嘿嘿笑了笑,又压低声音说:“除了梁公子和壮壮,金姑娘也很厉害,她会女红,能缝制各种各样的衣服被子鞋子,你们看我身上的这件衣服,刀口这里,这别致的竹子图,这是金姑娘缝的,好看不?好看不?” 大旺等人齐齐点头:“好看,好看。” 左七郎:“还有金姑娘的母亲,她是个很厉害的大厨子,做的饭菜可好吃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金姑娘的父亲也很了不得,他很会做生意……” “那个脸上有刀疤叫做丁流的少年,你们可不能小瞧了,他是个读书人,什么是读书人?那就是教书先生呀!识千字,读百书,教大学问。咱们部落识字最多的是两位族长,他们认识多少个字,才七十二个字,人家丁流公子会多少字,无数个字……” “你们知道丁流公子的爹和大哥是做什么的吗?他们一个是木匠,一个是瓦匠,两个人合在一起能做什么,盖房子呀!青砖大瓦房……” 第101章 金毓一脚踹飞了小白鲨 左七郎越说越激动,说到金虎这几个孩子的时候,唾沫横飞:“你们别看金虎他们小,他们可是种地高手,金姑娘说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金虎挖土比谁都卖力,跟着大人们种出的水稻粒粒饱满,蒸出来的米饭可香了。” 这可把大旺等人都给激动坏了,做梦都想不到金姑娘他们居然全都是了不得的大能人啊! 赚大发了! 大旺高兴得双手颤抖:“咱们一定要对金姑娘他们好,不能强迫他们做不想做的事情,传道授业这种事儿得他们自愿才行。” 他们日月部落之所以渴望接纳各国的人,不仅是为了友好并存,更多是想和他们交流,从他们身上学到本事,让日月部落摆脱野人生活,让诸国都看得起日月人。 当然,如果进来日月部落的人不愿意传授本事,他们也不会强求。 左七郎等人说得太沉迷,以至于没有发现,梁元一直在看着他们这边,隐约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看到左七郎等人眉飞色舞的样子,梁元不自觉的笑了笑。 虽说这辈子很多事儿跟上辈子有些不一样,但日月部落的这些却还都是老样子,朴实,坦率,善良。 真好! 因日月人的船太破旧,避免半路出事故,丁达带着大家围着大船仔仔细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两遍,把需要修补的地方整修一番,弄完之后,一行人这才扬帆起航。 左七郎等人都会掌舵,所以这次坐船,梁元等人落了个清闲,船只起航后,他们就进船房里休息去了,野牛王这几只兽兽也各自找了地方休息。 一觉睡醒,已经天黑,气温急速下降了很多,海上冷风呼呼吹,金毓等人待在船房里,都不想出去,太冷了! 大旺等人煮好了米粥,给他们端了过来。 金毓等人怪不好意思的,忙感谢的接过来。 金毓提过背包,拿出一个陶罐子,打开,取过筷子夹了两大碗麻辣萝卜干给大旺等人:“这是我娘做的萝卜干,你们拿去尝尝,配着米粥吃特别香。” 萝卜干不是稀罕货,也不是金母做的,是金毓等人趁着左七郎睡着的时候,用手机买来,撕掉包装装进陶罐里的。 大旺等人吃过萝卜,却没有吃过这种萝卜干,顿时觉得异常珍贵,不好意思接过来。 金毓:“大旺哥,你们不能不接,如今我们共在一条船上,这日后还有很多事情得劳烦你们,一点萝卜干而已,你们若是不接,我们又怎么能好意思喝你们的粥,麻烦你们呢,快收下吧!” 大米这等东西对于金毓等人来说很普通,可对于日月人来说,却是十分珍贵的美食,他们这次来赤云国,共卖了千斤山货和千斤海鲜,赚了三百两银子,这些银子全被他们拿去买了粮食。 左七郎花五十两银子买到的粮食和特产,在逃亡时已经全部遗落,而因为战争,大旺等人所买的粮食价格贼高,七文钱一斤的大米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六文钱的面粉也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大旺等人花干净了身上的银子,只买到了两千斤的大米和两千斤的面粉,这些粮食带回去之后,是要分给月族的所有人的,毕竟他们卖的山货和海鲜并不是他们一人的,是族里凑集起来给他们拿来卖的。 月族里共有两万三千多人,原本计划的是,卖了东西后,应该能买两万斤的大米和两万斤的面粉,可到头来,却只买到了这么一点东西,这怎么够分? 明明粮食就少,可大旺等人却还舍得熬粥给金毓等人喝。 见金毓等人坚持,大旺等人也不再推辞,含泪接过了萝卜干,转身正要离开,梁元道:“大旺兄,我们没有怎么吃过海鲜,难得来到了海上,想好好尝尝海鲜的美味,这米粥以后就不用给我们煮了。” 金母附和道:“对对对,听说海鲜这等美食可精贵了,我老早就想好好尝尝了。” 大旺等人哦哦哦了几声,大旺说:“好,那明早我们就给你们抓海鲜。” 他说着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我都忘了,你们的老家没有海,是吃不到海鲜的,海鲜干货又很贵,你们是农民,肯定舍不得买。” 他们日月人会用最尊贵的美食来招待客人,对他们来说,米面就是最尊贵的,所以他们才会煮了米粥,完全没有考虑到,客人们天天吃米面,早已经吃腻了,最想吃的是海鲜这等新鲜美食。 想明白了这点儿,大旺等人都开心的笑了,直说明儿一早就给金毓等人抓海鲜吃。 端着萝卜干去了灶房,大旺等人尝了一小口,赞不绝口的同时舍不得吃了,他们找出小陶罐将萝卜干倒进里面小心翼翼的存放着,想留着带回去给亲人们品尝。 翌日卯时,下起了小雪。 大旺带上三个人,站在桅栏边找准位置,撒渔网,没一会儿拉上来一看,全都是鱼。 金母、金兰、金毓三人早早起来,正准备去灶房做早点,一出来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鱼儿在船板上活蹦乱跳的。 金母和金兰看呆了:“好多鱼啊!这都是什么鱼啊?长得我们都不认识。” 海鱼和河里的鱼区别好大呀! 金母好奇的走过去,看到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她惊呼:“这大鱼好精神,我要拿它煮面条。” 金毓看清了那条鱼的模样,吓得赶忙将金母拉过来:“娘,那小白鲨,你别伸手去抓,会咬人的。” 金母不解:“啥是小白鲨?还会咬人?” 二祥笑着道:“金姑娘居然认识鲨鱼?” 金毓道:“听别人说过。” 金母看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鲨鱼不能吃吗?” 二祥道:“能吃,但是不好吃,因为鲨鱼吃人,所以肉是臭的。” 在他们日月人的眼里,鲨鱼肉就是臭的,吃不得,他们有那么多海鲜可以选择,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吃这种臭东西。 “真晦气,捞上这么一条害人的东西。” 二祥拿过一根长棍,想要插死小白鲨,把它丢海里的。 金毓见了忙阻止:“不要伤害它,鲨鱼虽然会咬人,但你只要不伤害它,不闯入它的领域,它不会害人的。” 鲨鱼在现代是二级保护动物,金毓实在不忍心让眼前的这条小白鲨就这么死了。 大旺等人不解的看着金毓,金毓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靠近小白鲨:“杀了它,海里也还会有其他鲨鱼,咱们是永远也杀不完的,把它丢进海里放生就好了,就当是行善积德了。” 她说话的时候,那条小白鲨猛的摆动两下,滚到了她的脚边,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她,张开了满是尖牙的嘴巴。 金毓吓得一个激灵,以为它是想要咬她,一脚把它踢进了大海里。 大旺等人:“......” 金母和金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5节 这放生方法也太简单粗暴了! 金毓却是捂着心口,娇娇弱弱的说:“我不是故意踹它的,它刚才想咬我。” 第102章 到海上鬼雾,遇日族的船 见金毓一脸无辜的可怜样,金母等人纷纷点头:“嗯嗯,我们相信你。” 小白鲨刚才确实是张开嘴巴了,那牙齿吓人的很,真被咬上一口,肯定会被扯下一大块肉。 大旺几人也不再说啥,开始清理捞上来的鱼,小黄鱼八十条,玉秃鱼三十二条,鲳鱼十五条,除了被踹进海里的小白鲨,全都是杂鱼。 金母看得口水直流,等大旺等人把鱼破开,去除内脏处理干净,她忙拿一个大盆过来,把鱼装了全拿去灶房。 一早上就吃鱼,太爽了! 乐滋滋的来到灶房,金母扭头问金毓:“闺女,这三种鱼怎么做?” 金兰嘴角抽了抽:“看你这么激动,我还以为你会做呢?” 金母:“我都没见过这几种鱼,怎么可能会做。” 金兰:“小毓也没见过呀!你问她有用吗?” 金毓轻咳一声:“对对对,我也是头一次见,娘,你就随便做,油炸,红烧,清蒸,想吃什么味儿就做什么味儿,顺便再煮点面,不能只吃鱼。” “好咧!那我就看着办了!” 等梁元和金父等人全起来洗漱好,油炸小黄鱼,红烧鲳鱼,清蒸玉秃鱼,三种鱼三种味道,全做好了。 直接用三个盆装着,小黄鱼上面还撒了麻辣辣椒面。 三种鱼配着面条吃,吃得众人满口喷香,赞不绝口。 左七郎等人边吃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真的太好吃了!原来这些杂鱼还能这么做呀!与之相比,咱们以前做的那些鱼都是什么玩意儿啊!” 他们齐齐看向金母,竖起大拇指:“金婶婶,你真不愧是神厨,我等佩服。” 金母被夸得心花怒放:“哈哈哈,小意思,不就是几条鱼吗?哈哈哈哈,晚上我继续给你们做美味鱼。” 吃了早点,金毓等人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儿,做衣服,纳鞋底,学认字,练射箭,见他们忙着,大旺等人又继续捕鱼,晚上又是每餐一顿。 平平静静的日子转眼过去了两天,野牛王这些兽兽在船上待得烦闷无比,时不时总会暴躁的捣点小乱,每次都得金毓来安抚。 这日,雪花飘飘,船头,金毓刚安抚好野牛王,就看到左七郎等人从海里捕捞到了一网子的鱼。 “太好了,又捞到了好多鱼,咱们这几日的运气真好,一次都没有捞空。” “咦?这条鱼,我去,小白鲨?” “这是上次捞到的那条小白鲨,它怎么又被捞上来了!” 金毓闻声走了过来,然后就看到小白鲨在渔网里活蹦乱跳的,嘴里还咬着一条鲳鱼。 金毓:“呵呵,好有缘呀!我们又见面了。” 一看到金毓,小白鲨就用力摆动,滚了过来。 “哞!”见有鱼敢靠近自己的甜人,野牛王一个不爽,跑过来一蹄子踹过去。 咻! 小白鲨被踹飞落入了大海。 左七郎等人:“......” 金毓:“......” 原以为这次之后,和小白鲨就是永别了,岂料第二天捕鱼的时候,小白鲨又被网了上来。 大伙儿无语了。 金娇指着小白鲨:“大姐,这鲨鱼该不会一直都在跟着我们的船吧?” 金毓不确定的扯动嘴角:“应该......是的吧!” 若她没有感觉错,小白鲨是冲着她来的,看着她的目光,似乎是在表达,求收养! 养个屁! 她养了牛,养了马,养了狐狸,怎么可能还养白鲨! 一想到《大白鲨》这部电影,金毓就背脊发凉,忙让野牛王把小白鲨踹进了大海。 然而,又过了一天,小白鲨又被捞上来了,野牛王见了,都不带考虑的,不等金毓反应过来,直接就踹飞。 再然后,小白鲨继续被网上来,野牛王踹飞...... 直到小白鲨第七次被捕捞上来,金毓拦住了野牛王,小心翼翼的去摸了小白鲨,见它是真的不会咬自己,便悄悄给它喝了灵泉水,无语的看着它:“我真是服了你了,行了,你想跟着就跟着吧,自己注意安全,回去吧!” 说完,金毓就抱着温顺的小白鲨,把它丢进了海里。 小白鲨在海里欢快的扑腾了两下子,就潜入了深处。 梁元等人对金毓的能力早已见怪不怪,左七郎等人却看傻了眼。 鲨鱼居然能这么乖?不咬人,还让人抱,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是万万不敢相信的。 见他们如此震惊,金毓笑容纯真的解释:“那条小白鲨还只是个宝宝,因为我和壮壮踹了它几次,它被我们的实力折服了,所以它不敢咬我。” 梁元等人:“......” 左七郎等人:“......原来如此啊!”他们完全相信了金毓说的话。 大旺还直拍大腿:“早知道我也踹它几脚了,腿不争气呀!” 左七郎说:“等下次它再被捕捞上来,我们就踹它。” 金毓等人:“......” 左七郎等人打好了如意算盘,还想好了踹小白鲨的各种姿势,但小白鲨却不如他们所愿,自那天之后,没再被捞上来。 金毓时不时的会看向海面,见到小白鲨的身影,就倒水下去,小白鲨张嘴就接住了水,哪还需要进渔网。 因为船小,船上的人和东西又很多,所以速度很慢,在海上航行的第十一天,金毓等人总算看到了传说中的海上鬼雾。 白色缥缈的雾又浓又广,遮挡住了大片的海域,在这寒冬之中,透着极度的阴冷气息。 刚准备进入鬼雾,左七郎等人看到了东边的方向,有一艘船缓缓朝这边而来。 “是日族的船。”左七郎大笑着站在船尾,朝那艘船用力的挥手。 日族船上的人也看到了左七郎等人,忙加快了速度过来,近了后,日族的人们纷纷来到船头,朝左七郎等人打招呼。 “回来能遇上你们,真是太好了,左七郎,陈大旺,你们的东西都卖完了没有?”一个年轻俊朗的日族人大声说。 左七郎大声回话:“卖完了,但是运气不好,遇上赤云国在打仗,没有买到多少粮食。王大文,你们在东临国的情况怎么样?东西卖完了吗?买了多少粮食?” 王大文抬头挺胸,一脸洋洋得意:“我们运气好,正好遇上东临国大丰收,买了两万斤的大米,两万斤的面粉,还买了很多的粮食种子,哈哈哈,哦,对了,给你们看看两个人。” 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一个日月男子和两个穿着罗裙的妙龄少女从人群里走了出来。 那日月男子叫做王三文,是王大文的亲弟弟。 王三文先是跟左七郎等人打了招呼,然后道:“七郎兄弟,我快看,我身边的这位娇美人叫做田秀秀,是我在东临国娶的媳妇。” 王大文走到另一个女子身边:“她叫秦雨柔,是我的媳妇。我们兄弟二人在东临国都娶到媳妇了,左七郎,你们羡慕不羡慕?哈哈哈......” 兄弟二人只顾着开心,丝毫没有发现,秦雨柔低垂着的眼眸里,满是嫌弃和厌恶。 见王大文二人居然娶了东临国的姑娘当媳妇,左七郎等人都羡慕坏了。 船房中,梁元隐约听到了秦雨柔三个字,忙起身走出船房,见此,金毓等人也跟着走出来。 第103章 被鬼雾覆盖的区域里藏着各种吃人的鱼 一看到金毓等人,王大文等人顿时一愣,王大文忙问左七郎:“七郎,你们身后的那些人是谁?” 左七郎大笑着给他们介绍金毓等人。 梁元只是扫了对面的秦雨柔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等左七郎介绍完,就同金毓等人一起跟王大文等人打招呼。 见左七郎居然也从赤云国带回来了人,而且还是十四个人,王大文等人都很震惊,随即欣喜万分,热情的与金毓等人寒暄。 “你们选择来我们日月部落是很明智的选择,我们部落山清水秀,人美善良,是最适合你们的地方,欢迎你们加入我们日月部落。” “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到了部落以后,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们尽管说。” “不管你们是定居在月族还是日族,都是部落的人。” 王大文等人相当和善,一点都不歧视金毓等人,部落里能有新人加入,他们很高兴。 见此,金毓等人对日月部落的印象更好了,很庆幸他们来对了地方。 野牛王带着疾风这些马儿走了过来,冲着王大文等人那边哞的叫了声,像是在学着金毓的样子跟王大文等人打招呼。 丑人们,初次见面,请叫俺老牛大王。 “牛……牛……好大的牛!” “还有马和狐狸!” 王大文等人被突然出现的野牛王等兽兽们震惊到了,一个个都睁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看着野牛王。 “好吓人啊!”秦雨柔啊的叫了声,娇声娇气的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相公,月族的船上怎么会有这种怪物呀?太可怕了!” 金毓听见了这话,伸手摸了摸野牛王:“壮壮不是怪物,它是野牛,是我的牛。” “姑娘养这么可怕的野牛做什么?”秦雨柔声音很温柔。 金毓笑容得体:“我觉得它威武霸气,所以就养了,不可以吗?” 秦雨柔:“可以是可以,但野牛性子野,若是伤了人怎么办?” 金毓不解的看着她:“大文媳妇,你是不是被牛撞过,不然怎么会一看到我的牛就说它会伤人,在船上待了这么多天,我家壮壮一个人都没有伤过,特别特别的乖,不信你问问左七哥他们。” 左七郎忙附和:“真的,壮壮很乖,大文媳妇,壮壮跟一般的野牛不一样,不会轻易伤人的,你就别瞎担心了。” 大文媳妇?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6节 听到这四个字,秦雨柔瞬间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心里恨死了金毓,这个女人的嘴巴怎可如此恶毒,竟敢叫她大文媳妇。 她堂堂县令千金,若不是逼不得已,岂会委身给王大文这种粗人当妻子。 王大文也觉得自家媳妇是在瞎担心:“媳妇儿,金姑娘既然能把野牛带上船,肯定是能看住它,牛是很珍贵的劳动力,有一头这么壮这么好的牛去日月部落,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儿。” “你如果害怕牛,就不要靠近它,有我在,它伤不着你的。” 秦雨柔心头怒火翻腾,很不想听王大文喊她媳妇儿,但又不能不听,她现在很需要王大文的保护。 她快速压住心头火,挽住王大文的手臂,崇拜的看着他:“相公,你真好,我就靠你保护了。” 金毓皱了皱眉,总觉得这个秦雨柔不是个善茬,很白莲。 时间也差不多了,左七郎等人与王大文等人说了几句,就开始启航进鬼雾。 王大文等人航船跟在他们身后。 两艘船很快消失在浓雾中,一进去,彼此都看不到了对方,也看不清前面的路,但左七郎等人早就已经习惯了鬼雾的存在,只是稍稍自己辨别了雾气的动向,就能找到出去的路。 金毓等人站在船头,看着眼前的浓雾,有种身在云端的感觉,十分神奇。 “难怪叫鬼雾呢,同在一艘船上,我看着近处都模糊了,孩子他娘,你挨我近一点,我都快看不清你了。”金父往金母那边伸了伸手,身在雾里,媳妇不在身边,他觉得很没有安全感。 金母瞅了他一眼,然后扫了眼四周,见大家都注意力都在浓雾上,她悄悄往金父那边靠了靠,拉住了他的手:“现在看清了吗?” 金父笑呵呵点头:“看清了,看清了。” 雾越来越浓,金父快看不见金毓等人,忙喊了声:“孩子们,快过来爹这边。” 金娇回了他一声:“不要,我挨着大姐就行了。” 金虎:“我跟大表哥和二表哥在一起,爹,你不用担心我们,船稳得很,我们不会掉下去的。” 左七郎大笑着:“你们不用紧张,此雾看着虽浓,但没有毒,我们日月人与鬼雾共存了几百年,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是不会迷路的。” 陈大旺走到金父和金母的身边:“若是觉得害怕,你们可以进船房里休息一下,我们还需两个时辰才能走出鬼雾。” 金父点点头,忙拉着金母进了船房,金兰和丁达以及梁宏也很快进来,只剩下金毓这些年轻人和孩子还站在外头研究鬼雾。 “这雾不会散吗?”金毓伸手抓了抓前面的雾,抓了个空气。 左七郎大声:“散不了,鬼雾在这片海域已经存在三百多年了,一年四季都不会散,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 金毓更好奇了,她站在围栏边看了看下面,浓雾遮掩了海水,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但她却能听见奇怪的声音。 “鬼雾覆盖的海水里有什么?”她问左七郎。 左七郎笑着道:“有很多吃人或带毒的鱼,鬼雾之所以叫做鬼雾,不仅是因为这百年不散的雾,还因为海水里有很多危险的鱼,它们有长得像蝴蝶,有的像石头,有的像蛇,凡是落入这片海域里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包括我们日月人。” “以前没有大船的时候,日月人每次进入鬼雾,都是九死一生,我们的木船经常在鬼雾里打翻,人落入了水里,不到半会儿就被那些可怕的鱼分食,尸骨无存。” “所以,你们离围栏远一点,掉下去是会没命的。” 金毓等人忙后退了几步,离围栏远远的,站在外面实在冷,金娇几个孩子哆嗦了下,跟着丁风几人回了船房里取暖,只余下金毓和梁元同左七郎等人站在外面。 金毓皱着眉头,心底有些担心小白鲨,也不知那个小傻瓜有没有跟来,进入鬼雾后会不会遇上危险,它还只是个鱼崽崽,打不过那些大型食肉鱼的。 她不断在心里为小白鲨祈祷,希望它平安无事。 梁元走过来,拉住了金毓的手:“跟我来一下。” 他带着金毓来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压低着声音说:“我想跟你说说秦雨柔的事情。” 第104章 抵达日月部落 “你认识她?”金毓抬眼看着他。 梁元摇头:“不认识,只是听说过,我会记得她,是因为她害死了左七郎。前世秦雨柔是在我离开之后的第三年来的日月部落,她是东临国一个小县令之女,因父亲贪污受贿被抄家,侥幸逃了出来,仗着读过书,以温柔善良哄骗了王大文,来到日月部落,当了女夫子。” “秦雨柔心比天高,把日月人当成傻子,想要控制日月部落,不甘心当王大文的女人,背地里勾引其他男人为她做事的同时,把王大文耍得团团转,为讨她欢心进山寻宝,王大文被熊瞎子咬死了。” “成了寡妇后,秦雨柔更加肆无忌惮的勾搭男人,她想迷惑左七郎,可左七郎看似浪荡,却是个洁身自好的,没上秦雨柔的贼船不说,还看穿了她的真面目。” “担心左七郎在外拆穿她的真面目,秦雨柔联合姘夫害死了左七郎。” 梁元说到这儿,眼底浮出怒火。 虽然后来秦雨柔事情败露,被左家人丢入大海死无全尸,但左七郎前世是真的死了。 “秦雨柔提前来了日月部落,我不能再让前世的悲剧发生,得让所有人看清她的真面目,所以,到了日月部落以后,我们得防着她,一旦她露出破绽,便斩草除根。” 金毓用力点头:“这辈子她再敢害王大哥和左七哥,我们就弄死她。” 梁元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你变得越来越凶狠了。” 金毓耸肩:“被这个世道逼的,没办法。” 梁元拥她入怀:“你变得越强我就越放心。” 两个时辰后,两艘船同时出了鬼雾,入眼的是鹅毛大雪和各种山川。 “雾里雾外是两个天啊!雾里虽然冷,却没有下雪,一出来就下雪,好大的雪。”金毓站在船板上,伸手接住了好几片雪花,冰冰凉凉的。 野牛王、疾风、雪团这些兽兽全站在她身后,见她伸手接雪花,也好奇的想抬前脚接雪花,却只有雪团这只狐狸能轻松的抬起前爪,将雪花接住,野牛王和马儿们怎么都接不好雪花,气得张开嘴,等雪花落入嘴里,冰得打哆嗦。 噫~ 呸!贼难吃! 左七郎指了指前方:“往这边再航行一个半时辰就能到日月部落了。” 金毓等人站在船头,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隐约看到了连绵不绝的山影。 雪越下越大,还逐渐刮起了冷风,金毓等人纷纷回了船房里,将最后的那点木炭烧了取暖。 “还好木炭和木柴刚好够用,不然我们就要遭罪了。”金母搓着手道。 金毓捂着冰凉的耳朵:“壮壮和疾风他们的草料在今早全吃完了,一个个都暴躁得很。” “哞!” 正说着的时候,门口传来牛叫声。 野牛王把脑袋探了进来,双眼可怜巴巴的看着金毓。 甜人,俺老牛好饿好饿好饿好饿…… 怕它强行把门挤烂走进来,金毓忙过去安抚它,给它喝灵泉水,之后又去喂疾风这些马儿,喝了水,野牛王这些兽兽就不饿了,欢快的站在船板上淋雪。 一个时辰过去,兽兽们身上一片白。 金毓和金娇带着兔皮手套用野牛王身上的雪堆了个小雪牛。 “壮壮,快看,你儿子。”金娇指着雪牛说。 野牛王撇了她一眼,身子使劲一抖,雪牛落到地上,啪的摔了个粉碎。 金娇睁大眼,惊呼:“壮壮,你把你儿子摔死了。” 一旁的金毓被金娇夸张的表情逗得哈哈大笑。 姐妹二人正玩着的时候,忽然听见了嘈杂的声音。 扭头望去,直接雪花飘飘的大山那里,海岸边有很多人影晃动,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隔得远,她们听不清,也看不见那些人的表情。 “族人们得知我们回家,来接我们了!”左七郎来到船头,双手做喇叭状,用力的朝岸边大喊:“嘿!!,我们回来了!” “恭迎英雄们回家!”岸边的那些人齐声喊着这句话,不停的喊,不停的喊,越来越多的人汇集到岸边,来迎他们日月部落的英雄们归来。 能出海去各国经商的,都是部落里的精英,是族人们精心挑选出来的英雄。 金父等人全部都走了出来,来到了船头这边。 旁边日族船上的王大文等人也都从船房里走出来,看到岸边的那些人,个个激动的大笑出声。 “雨柔,你快看,那些就是我们的族人,穿灰色衣服的,是我们日族人,白色衣服的,是月族人,下这么大的雪,他们也不忘来迎接我们,族人们太好了!”王大文很兴奋的抱起秦雨柔转圈圈。 “啊啊!”秦雨柔被他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得尖叫连连:“你别转了,快放我下来。” 他怎么可以大白日的当着这么多人的抱起她,还要不要脸了,粗人就是粗人,永远上不了台面。 听到日族那边的动静,金毓等人都扭头去看了眼,随即很淡定的收回目光,专注的看向岸边。 随着船只离岸边越来越近,日月人的欢呼声越来越清晰,金毓等人也越来越紧张。 终于到了! 历尽千辛,翻山过海几千里,他们终于到了日月部落。 这个没有战争的世外桃源。 金母忍不住酸了鼻子:“今天的雪下得真好看。” 金兰揉着眼角:“雪虽然很冰凉,但我心里却是暖的。” 金父最直接,好久没哭了,这会儿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不用再奔波留宿荒野了,哇哇哇,我们到家了。呜呜呜~” “爹,你能不能别哭了,胡子都沾到眼泪了。” “啥⊙?⊙?眼泪!”金父吸了吸鼻子,瞬间停止哭泣,伸手摸自己的胡子。 “还真被眼泪弄湿了,不行,得洗洗,形象很重要,很重要。” 金父撒丫子跑进了船房里。 金毓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闻了闻自个的衣袖。 噫~ 好难闻。 纷纷进船房换衣服,整理仪容。 来到了家园,要给新的邻居们留个好印象。 等金毓等人收拾干净走出来,船靠岸停了下来。 日族的船也停了下来。 “恭迎英雄们回家。”岸上的日月人们人人带笑齐声大喊。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7节 左七郎站在船头朝他们用力挥手:“各位父老乡亲们,我们回来了!在外数月,我们想死你们了!” 王大文也学着他的样子,站在船头大喊。 有一位白发白胡的老者从人群里走出来,杵着拐杖看着他们:“你们这些小子赶紧下来,别站在船上当风景。” 第105章 赤云国真让人失望 一看到这位老者,左七郎等人立刻肃然起敬,站得笔直:“见过族长。” 此次来迎接左七郎等人和王大文等人的人里,有日族的人,也有月族的人,纷纷都是由族长带领着。 这位杵着拐杖的老者,正是月族的族长,名为裴五刀,人称裴族长,已五十三岁。 人群里又走出一位老者,他穿着灰衣,双手背在身后,下巴上长着黑白相间的山羊胡,头上包着黑色布巾,他看着王大文等人,一脸慈祥:“你们一路上辛苦了。” 王大文等人齐声道:“族长,我们不辛苦,能出海经商,是我们的荣幸。” 灰衣老者正是日族的族长,名为顾大能,四十九岁。 听见左七郎等人喊了族长,金毓等人愣了愣。 “连族长都来了,日月人可真齐心。”金父压低着声音在金母耳边说。 金母道:“左七郎不是说了吗?出海经商买粮对部落来说是很重要很光荣的事情。” 金毓看了看四周,岸边停放的船全是小木船,非常的简陋,如左七郎等人所说的一样,整个日月部落里,只有两艘楼船。 她扫了眼岸上,在那群日月人的身后,有着很多简陋的木屋,说是木屋,其实和木棚差不多,只是木棚更大用料更多一些而已,屋顶全都是用茅草做的,那是海边捕鱼人的家。 这时岸上的裴族长等人目光一转,注意到了船上的金毓等人和野牛王等兽兽们。 一看到野牛王,裴族长等人就忍不住惊呼了声,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 “船上怎么还有外人,那些人是谁?那头牛好大啊!” 见族人们看到了金毓等人,左七郎等人笑了笑,没有立刻告诉大家金毓等人的身份,转身朝金毓走过去,准备下船。 金毓等人忙将地上的大背包捡起来背好,金毓抱着雪团走到了野牛王身边,温柔的抚摸它的脑袋。 “我们要下船了,到了岸上,你不要随便乱跑哦,一定要紧紧跟在我身边。” 野牛王哞了声。 甜人,你越来越唠叨了,俺老牛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崽子。 左七郎来到了金毓等人的面前:“恩人们,岸上那个杵着拐杖的白胡子老头就是我们月族的族长裴五刀,你们一会儿不用紧张,族长很亲和,一点都不凶。走,我带你们下去。” 见金毓等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左七郎率先走在前面。 金毓等人忙跟上他,陈大旺带着其他人走在最后面。 岸上的月族人拿来了船板,搭在船与岸之间,有两个人等不及了,快步跑上了船板,刚上去就看到左七郎带着金毓等人走过来,两人忙转身下了船板,很是好奇的看着金毓等人。 金毓等人跟着左七郎下了船,见裴族长等人都在看着他们,他们心底有些紧张。 因野牛王太重,担心船板不够坚实被它踩断,金毓让它直接飞跳下来。 看到巨大的野牛王跳了下来,裴族长等人惊呼着后退了几步。 王大文等人也下了船,顾族长正带着人迎接他们,忽的听到了月族这边的动静,一行人纷纷扭头过来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就被野牛王巨大的身躯给震撼到了。 “那是什么牛?好俊啊!” 见族人对野牛王好奇,王大文等人忙给他们解释了金毓等人的身份,说完又把田秀秀和秦雨柔叫过来,说了她们的情况。 这边,左七郎等人也在忙着给族人们介绍金毓等人。 “各位父老乡亲们,这十四位贵客来自赤云国,赤云国正逢天灾与战乱,他们想寻太平之地生活,便来了我们日月部落。”左七郎看向裴族长和他的父母兄弟们:“族长,爹娘,哥哥们,梁兄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希望你们能够接纳他们。” “救命恩人?”裴族长皱眉:“此话怎么说?” 左七郎道:“赤云国被曼军侵略,曼军见人就杀,我被曼军一路追赶,逃亡中身上的东西全弄丢了,还受了重伤。” 他说着扯开衣襟,露出胸膛上的刀伤,伤口上的疤痕已经在慢慢脱落:“这伤是曼军砍的,是恩人们救了我,治好了我的伤,我才能活着回来见你们。” 看到左七郎胸口上的伤口,月族人纷纷惊呼,眼底都是难以置信。 赤云国作为第一大国,居然如此混乱。 太可怕了! 左七郎的父母和兄弟们忙上前来,仔细的打量左七郎。 “老七,你这伤……”左父声音有些哽咽,他伸手摸了摸左七郎的伤疤,随即帮他把衣服穿好,朝金毓等人走过去,拱手躬身道谢:“谢谢你们救了我家老七,我左大阳感激不尽。” 左母和左七郎的那六个哥哥也快步过来,拱手道谢:“你们是我们左家的恩人,来了日月部落请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心招待你们的,我们很欢迎你们的到来。” 金毓等人原本还挺紧张的,见左父等人如此态度,忙上前将他们扶起。 “不用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是我们和左七郎有缘,才能侥幸救了他。” 裴族长捋着长胡子道:“你们都是善良的人,善有善报,来到我们日月部落,你们就放心住下来吧!” 这是接纳了金毓等人的意思。 祖左父亲切的笑着说:“一会儿恩人们可以暂时去我们家休息。” “那就麻烦你们了。”金父笑着说。 “不麻烦,不麻烦。” 金毓等人救了左七郎,不仅是左家的恩人,也是整个月族的恩人,善良的人就该温柔以待,月族的人们低声交头接耳起来,都打算等下了粮食后,就回家把好东西拿出来,送到左家用来招呼贵客们。 因为战乱,左七郎等人没有买到多少粮食,把粮食从船上一袋一袋的搬下来,看着那几千斤的粮食,月族的人们都很失落。 太少了! 他们看了眼日族那边,见他们的粮食堆放如山,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来年不去赤云国了,这个大国太让人失望了。”原以为去大国能够买到更多的粮食,没想到粮价会这么高,还害得左七郎这些族中精英吃了这么多苦,险些死在外面回不来了。 裴族长摇头叹气,指挥着健壮的青年们:“把粮食全搬回粮仓,明早各户派代表来分粮。” 第106章 日月人占据了天然优势却种不出好庄稼 日月部落分为两族,共四万多人,很久以前,日月人不懂什么管理制度,内部很是混乱,后来接触了外界之后,得知诸国都分有府、县、镇之内的,日月人就开窍了,全部分散而居,每族都分有两个镇,十个村,设有镇长和村长。 月族的两个镇分别为海口镇和靠山镇,左家村、裴家村、陈家村、林家村、陆家村都属于靠山镇,杨家村、孙家村、吴家村、邵家村、袁家村属于海口镇。 左七郎是左家村的人,是村里打猎最厉害的青年。 日族的两个镇分别为湖水镇和云海镇,和月族一样,镇下都分别有五个村,以姓为村名,王大文兄弟二人是王家村的人,和左家只隔一条二十几米宽的河。 等裴族长带着人把粮食搬走,金毓等人就跟着左七郎一家走了。 左七郎家背靠大山,距离海边有些远,需要走一个时辰,一路上,热情的左七郎一家人一直说个不停,走到哪就跟金毓等人介绍到哪,路上遇见了熟人,就跟那些人打招呼,直说金毓等人是好人,是左七郎的救命恩人。 金毓边听左家人说话,边将四周的路线和地形记住,然后就发现,日月部落虽然背靠百兽山,地势却很平,土壤也十分的肥沃,部落占据了百兽山最好的位置,这样的地方,特别适合开荒种地。 占据了这么好的天然优势,日月人居然种不出好庄稼,真是厉害了! 到了左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左七郎的两个妹妹和大嫂二嫂三嫂四嫂已经做好了晚饭,侄子侄女们在院子里打雪仗,看到爹娘和左七郎七兄弟带回来了客人,妹妹嫂子侄子侄女们惊讶的同时又十分开心。 左家的房子跟海边看到的那些房子差不多,都是简单的木棚框架,看起来特别的不安全,一副大风一吹就会倒的惨样。 不止是左家,这一路走过来,金毓等人看到的房子都是这种木棚框架的。 遮风挡雨倒是勉强可以,就是不耐住。 丁达看了眼房子的构造,嘴角使劲抽了抽:“你们居然用麻绳绑柱子来盖房?” 几根大柱子交叉着绑在一起,弄点泥土粘住,再铺上稻草,就叫房子了? 左七郎挠了挠后脑勺,憨傻的笑着:“我们知道这种盖房子方式不对,也想学习外面的盖房技术,但各国都没人愿意教我们,想学就得付出很多很多的银子,我们部落拿不出来那么多银子,自己研究又学不会盖房,只能将住这种房子了。” 丁达闻言不说话了,心里特别同情日月人,几万人的部落,居然无人会用榫卯技术,也不会用夯土,瞧瞧这庭院里,除了雪就是泥。 这一瞬间,丁达特别想将自己会的技术传给左七郎一家,但他没有立刻说出来,他们初来乍到,往后的生活该怎么过都还没有个着落呢,哪有空教别人技术,这事儿不急。 等族长给他们分配地基盖房子再说。 金毓等人也是同样的想法,都不急着将自己的本事外传。 因为不知道会有贵客到来,所以左家妹妹和嫂子们只做了家人的饭,现在有了贵客们,肯定就不够吃了,她们忙去点上一直舍不得用的油灯,将灶房和吃饭的屋子点亮,重新再多做一些晚饭。 见她们忙活,金母就想去帮忙,被左母拦住了:“哪有让客人帮忙做饭的道理,招弟妹子,你坐着就行了,不用管她们,让她们自个忙活,你们走了一路也累了,好好休息休息。” 金母见此,也不再坚持了,带着金毓等人安心的坐下来等吃的,一屁股坐下去,就觉得凳子摇晃得厉害,像是要散架似的。 金毓疑惑的弯腰看了看,只见木凳的的材料很好,但做工极为粗糙,跟房子一样都是不耐用的。 金毓心底一言难尽,虽说老早就提前从梁元那里了解了日月部落的情况,但亲眼所见之后,她才知这里真不是一般都落后。 难怪没人愿意加入日月部落,放着百兽山和大海这么好的资源不会善用,日月人可真难啊! 左七郎的大哥二哥三哥四哥都已经成家,有了儿女,左七郎共有三个侄女,四个侄子,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一岁半。 金毓等人坐在屋里休息的时候,左七郎的侄子侄女们就好奇的站在院子里看他们,雪花落了他们一身。 金毓见了这些孩子实在喜欢,取下背包伸手进去,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包没有包装的散装花生糖,分给了梁月、金娇、金虎、丁洒、丁潇这几个孩子,让他们去把糖分给左家的孩子们。 五个孩子解接了糖立马就过去了。 左父见了想阻止,金父拉住了他:“几颗糖而已,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给孩子们尝尝鲜。” 左父道:“糖怎么会不珍贵,这东西可珍贵了,老贵了,这……” 金毓笑着说:“左伯伯,你们这儿的糖之所以贵,是因为无人会做,你们不会做,但我会做,这些糖都是我做的。” 左父惊讶:“你……做的?”乖乖,不得了,这个小姑娘是个有本事的呀! 金父看了金毓一眼,点头对左父说:“对,那糖是我大女儿做的,所以你也别拦着孩子们吃糖了,糖没了以后再做就行了。” “可是我们部落里没有做糖的材料呀!” “没有就种呗!” 手机里有甘蔗的种子,买来种甘蔗不就行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8节 其实手机里有很多种糖,也有白糖,但他们不能直接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得找个由头,种甘蔗做糖就是个很好的理由。 金父越发觉得自己贼聪明。 吃了糖,左家的孩子们高兴得很,很快就把金娇等人当做了好朋友,拉着他们一起玩雪。 左家的晚餐挺丰富的,有鱼有虾还有野兔肉,唯独没有主食,馒头包子米饭什么都没有,这些肉就是他们的主食,因为没啥调味料,做出的味道很单一,腥味那叫一个重。 在海上吃了那么多天的鱼虾,金毓等人都吃怕了,下了船之后第一顿饭居然还是鱼虾,他们真的很想吐,但还是忍住了没吐,太不礼貌了。 见左七郎那两个妹妹和嫂子们一直期盼的看着他们,金毓等人顿了顿,随即一个接一个的竖起大拇指,夸赞:“你们的厨艺真棒,做的鱼虾很好吃。” 被贵客夸了,左家妹子和嫂子们立马害羞的笑了起来,很容易满足。 客人们吃得开心,左家人也开心。 金毓等人在屋里吃着晚饭,野牛王这些兽兽就在外面吃草,牧草是左七郎和他的哥哥们上山去割来的,后山里有很多冬季牧草,天寒地冻的,下着大雪,为了割点草,他们废了很大的力,累得够呛,却坚持不让梁元丁风等人跟着,想让贵客们好好休息。 日落而息。 吃了晚饭,夜已深,左家男人们就去烧水给客人们洗脸,左母带着女儿和儿媳们去收拾睡房,金毓等人可不会干看着,纷纷上去搭把手。 左家的房子虽然很差,但胜在地盘宽敞,空间很大,盖的睡屋也很多,除了左母和左父一间屋,左家七兄弟和两姐妹也都各有一间睡屋,每一间都有十个平方,屋里的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左家人自个打造的。 左家人腾出了六间睡屋给金毓等人。 木棚般的屋子透风,不抗寒,还好金毓等人自个有棉被棉衣,加上左家给的兽皮被子,盖着也不怎么冷。 夜里雪花飘飘,冷风轻轻的吹。 屋里,金毓等人睡得格外香甜。 第107章 村里人都来给金毓他们送吃的 翌日,金毓还未醒来,就闻到了一股肉香,她睁开眼,只见木房缝隙处有冷风吹进来,金娇和梁月紧紧的抱着她取暖,三人被棉被和兽皮被子盖得严严实实,雪团卷着尾巴睡在兽皮被子上面,一点都不觉得冷。 “好热。”被夹在中间,金毓感到很热,想伸手揉眼,双手却被金娇二人抱得紧紧的,她无奈的叹了口气,悄悄的把手抽出来,小心翼翼的爬出被子,刚出来,就有一丝冷风从一个不起眼的小缝隙吹进来,打在她的脸上,冷得她打哆嗦。 金毓掀开木质的窗户看了看,只见外面一片雪白,积雪上面有很多脚印,她捡了一旁的棉外套穿在身上。 “二嫂,小声一点,客人们还在睡觉,别吵醒了他们。” “可我要砍柴。” “那就轻点砍。” “哦,好,不行呀!八妹,轻了砍不动。” 外面传来了左八妹和左二嫂的说话声,尽管两人已经压低了声音,但因为隔音不好,金毓还是听见了。 她穿好衣服开门走出去,一抬眼就正好看到隔壁屋的梁元、梁宏也开门走了出来,她笑着和他们打了招呼。 “哎呦!金姑娘,你们起这么早,也不多睡一会儿。”见他们都起来了,正在敞开大门的柴房里砍柴的左二嫂放下斧头,起身走了过来,边走边用围裙擦拭冻得生冻疮又粗糙的手。 金毓笑着说:“我们习惯了早起。” 左二嫂哦哦了两声:“那个,灶房里有热水,我让八妹给你们提过来。” “不用了,左二嫂,我们去提就行了,你们忙。”梁元喊住了左二嫂,朝着灶房走去,梁宏也跟着过去,正在灶房里忙活的左八妹和左母见他们父子二人过来了,忙上去招呼,把热水给了他们。 金毓心里惦记着野牛王它们,和左二嫂说了两句,就先去庭院右边的大棚子里看野牛王这些兽兽,打算等看过了它们之后再回来洗漱。 野牛王和马儿们都醒了,左七郎正带着他的二侄子在喂它们吃草料,没看到金毓,野牛王非常不开心,很嫌弃左七郎二人喂的草料,一口都没吃,看着他们叔侄二人的目光还很冷傲。 “哞!”滚远点,别靠近俺老牛,俺老牛不是那些蠢马儿,容不得你们瞎摸,容不得你们喂食物,再敢靠近,俺老牛就撞飞你们。 见野牛王一脸凶样,左七郎把二侄子拉开,离野牛王远一些。 “看到了没有,壮壮是头有脾气的牛,不会随便吃别人给的食物的,昨晚是累极了,又有金姑娘的交代,它才会勉强吃那些草,今天不行了,起床气犯了,咱们拿它没辙,走走走,别靠近了,它的块头这么大,咱们的这种的小身板是不经它撞的。”左七郎拉着二侄子就要走,跟他说了,壮壮脾气很怪,不能随便靠近,可二侄子就是不听,说什么很喜欢壮壮,觉得它很威风,一大早就拉着他来陪着他喂牛,结果壮壮丝毫不领情。 二侄子左石头很不情愿,野牛王不吃他喂的草料,他很难过,为啥这么区别对待呀?难不成金姑娘喂的草料味道更香吗?不都是草吗?全都是他们家给割回来的。 “我不走,我要看着壮壮吃草。” “哎,你个臭屁孩......” 金毓一来就看到左七郎和左石头在拉拉扯扯的,有些疑惑:“你们在做什么?” 左七郎扭头一看,见是她来了,忙放开了左石头的手,与金毓打了招呼,才说:“石头喜欢壮壮,想喂壮壮吃草,但壮壮不吃,还很不耐烦,我跟石头解释了半天,这孩子就是固执不听,非得留在这儿看壮壮,我怕壮壮发火,正想把石头拉走,你就来了。” 金毓闻言抬眼看了左石头一眼,这是左七郎的大哥左大郎的二儿子,十岁,昨晚她刚见过。 一看到金毓,左石头低低的喊了声金姑娘,就害羞的躲到了左七郎的后面。 金毓笑着说:“石头,你喜欢壮壮?” 石头闷声点头,他觉得金毓的眼睛很好看,想看又不好意思一直盯着看。 金毓走到野牛王面前,伸手摸了摸野牛王的脑袋,野牛王当即露出了享受的表情,金毓说:“壮壮长得巨大又威风,谁见了都会喜欢,但是,石头,壮壮脾气很大,我不在的时候,你千万不能靠近它,也不能碰它,很危险的。” 生怕野牛王伤了左家人,金毓在安抚野牛王的同时,也必须给左家人说清楚,千万不能碰野牛王,也别想着试图征服它。 光说还不行,金毓去找了一根有她大腿粗的木头,放在两块石头上,让野牛王将木头踩断。 亲眼看到野牛王轻轻松松的将木头踩断,左七郎和左石头震惊的睁大了双眼,对野牛王更加佩服了,使劲点头承诺。 “金姑娘,你尽管放心,你说的话我们都记住了,我们保证不会随便来招惹壮壮的。” 金毓这才放了心,叫过左石头,一边安抚壮壮,一边让左石头如愿喂了壮壮一次,壮壮很不情愿的把草吃了。 左石头开心坏了,不停的对金毓表达感谢。 左七郎道:“金姑娘,本来今天是打算带你们去族长那儿的,但路上积雪太厚了,不好走,所以呀,只能等明日雪化了再去。” 金毓点点头:“好,我明白了。” 左七郎又说:“你们尽管在我家住下,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说完了这些话儿,左七郎就带着左石头走了,左石头很舍不得野牛王,一步三回头的看。 野牛王抬着大脑头,眼神傲娇,看都不看左石头一眼。 等左七郎二人的背影消失在转角,金毓边喂野牛王喝水边说教:“壮壮,我们现在来到了新的地方,很快就要开启新的生活,你跟在我身边已经很久了,也见过了很多人,你该学会与其他人相处了,不要动不动就想撞人,得分好坏......” 野牛王只觉得她叽叽喳喳的好吵。 “哞!”行了,行了,甜人,你别再学鸟儿喳喳喳了,俺老牛都听你的行不。 金毓说着说着就觉得好冷,她摸了摸冷冰冰的小脸:“不说了,说多了我都烦我自己,你听懂了就行了,壮壮,别乱跑哦,乖乖和疾风它们待在大木棚里,我先去洗个热水脸漱个口。” “哞。”赶紧走,赶紧走。 金父等人都已经起了,正在洗脸,见金毓回来了,左八妹拿了漱口杯和柳枝给她,还帮她倒了一盆洗脸水,金毓道了声谢。 刚漱完口,院外传来了动静,有一大娘提着一篮子野鸭蛋走了进来,边走边喊:“大阳媳妇,我们给贵客们送吃的来了。” 她的身后,还跟着一群人,男女老少都有,手上全都拿着东西,有鸡有鸭有鱼有虾有肉块。 第108章 选好地基定居到左家村 来左家的这些人都是送吃的,有本村的,也有其他村的,在海边的时候,很多月族人就说了,回家就去拿吃的用的去左家招待贵客们,昨儿个天色晚了,又下着大雪很不好走,所以他们今早才来送东西。 金毓被这些月族人的热情感动到了,他们虽然贫穷,生活很糟糕,却很善良。 来的人很多,差不多有八十几人,一人拿一样东西,堆积起来就是一大堆,够金毓他们十四人吃好久了。 “你们对我们这么好,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了。”金母捂着嘴,声音有些哽咽。 在大坪村的时候,邻里邻居们都不会对他们这么好。 他们初来乍到,月族人明明不了解他们,却能以诚相待,这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动。 那最先进门的大娘刘金花说:“不用说什么谢谢,你们能来月族,我们很高兴,自当好好招待,让你们看到月族的好,这样你们就舍不得离开了。” “不离开,不离开,你们让我们走,我们都不走。”金兰道。 刘金花是个自来熟的话痨,比左母还能说,村里难得来了客人,今儿又没什么事可做,她便拉着金母和金兰滔滔不绝的聊了起来,给他们介绍村里的情况。 山里山外,村里村外,逮着什么就说什么。 见他们说得热闹,左母把儿子们叫过来,帮金毓等人把刘金花他们送来的东西拿进屋,按照梁元说的,取了一部分做早点,其余的全放进布袋里,好好保存着。 这些东西都是送给贵客们的,不能全吃完,得留着让他们自己慢慢吃,这个冬天还长着呢,贵客们带来的东西少,他们得帮着贵客们度过这个寒冬。 天寒地冻的不好打猎也不好捕鱼,左家村里闲着的人们都来了左七郎家这边,很好奇金毓这些从外面来的客人,人太多了,左家的院子里很挤,好些人就趴在篱笆墙上探头探脑的看。 一时间,左家这边热闹得不行。 金毓等人有种被当做猴子围观的感觉,个个哭笑不得。 到了黄昏,来左家围观贵客的村人们才慢慢散去,走之前帮左家把卫生都做完了,庭院里干干净净的,积雪被扫做了一大堆,放在了角落里。 隔日。 路上的积雪几乎都融化了,天上还出现了久违的暖阳。 金母把剩下的面粉拿出来,就着昨天村人们给的野猪肉,做了面疙瘩肉沫汤。 左家人吃得满口香,却也忧心。 左母说:“招弟妹子,你们的存粮也不多,这以后别再做面疙瘩给我们吃了,免得你们没有粮食吃。” 自昨日开始,左母、金母、金兰三人就开始以姐妹相称,金父、丁达、梁宏和左父以兄弟相称。 左母口中的招弟妹子,就是金母。 “冬天还很长,你们吃惯了米面,若早早的吃完了,就怕后面的日子你们难熬。” 若是家里有米面,倒是可以分一些给招弟妹子他们,可今年七郎一行人出海经商遇上了战乱,没有带回来多少粮食,各家各户分下去,半斤粮食都拿不到手,尝鲜都不行,还如何送出手。 见左家人关心他们,一心想帮他们省粮食,金毓等人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这家人是真的太好了,以后必须好好报答。 吃了早饭,金毓十四人就跟着左父、左七郎去族长家。 他们把野牛王和马儿们带上,骑着牛、马前行,一路上吸引了很多目光。 除了金毓等人,各村也有不少人往族长家而去,这是要去分粮食。 一个半时辰后,到了族长家。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69节 裴族长家的房子比左家的大三倍,也只是大而已,构造是差不多的。 泥地院子里站满了人,在排队取粮。 因为粮食太少,族人们都很失望,有些村民放弃了领粮食,没有来这里,觉得粮食太少了,家里人多,拿回去还不够一人吃一口的。 他们只想等左七郎等人休息好了,抽空给他们说在外的经历,他们喜欢听外面的故事。 出海经商除了可以购买粮食,还可以让出去的人在外学到很多东西,回来教给族人们,帮助部落成长。 这也是为什么要选择让精英出海的原因,聪明人在外才能学到东西保住性命,蠢笨的人出去就是白跑一趟。 左父也放弃了领粮食,他和左七郎带着金毓等人去找了裴族长。 除了来领粮的村民,今日十个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还有大巫师也来了族长家,此刻正在和裴族长谈事情,得知左父和左七郎带着贵客们过来了,裴族长忙让人请他们进议事屋。 裴族长让儿子们抬了凳子过来给金毓一行人坐,倒了温开水,因前日没有把他们的名字都记住,就先问了他们的名字,然后才说:“我正在跟大巫师他们谈你们的事情呢,大家都同意让你们留在月族,给你们办理月族的户籍,免费分地基给你们盖房子,你们可以自由选择村长,想定居在哪个村都可以。” “还,还能自由选择村子?”丁达有些惊喜:“这真是太好了!我要选左家村。” 金父和梁宏也迫不及待的开口:“我们也选左家村。” 一家之主们都说话了,金毓等人也不多说了,他们的选择和金父几人的选择是一样的。 左家村的村长也在这里,听了金父几人的选择,他高兴坏了,直拍大腿哈哈大笑,冲其余的村长挤眉弄眼:“我赢了,我赢了,我们左家村果然是最好的,贵客们都选择要住在我们左家村,哈哈哈哈……” 可能是因为过于激动了,他的笑声很魔性。 其余村长鄙视不已。 “你笑个屁,人家选择左家村是因为左七郎,又不是因为你,滚一边凉快去。” “就是,你有什么好得意的,看到你这张脸我就想给你一巴掌。” 左村长笑得很骚包:“哈哈哈,你们就是嫉妒我,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招呼我们村的新村民了。” 他在众位村长嫉妒恨的眼神下,乐滋滋的拍拍屁股起身,朝金毓等人走了过去。 左大阳对金父和梁宏说:“左村长是我二弟,他叫左二阳,你们别看他憨头憨脑的,实际是个人精,反正比我这个当大哥的厉害,他很有领导能力,你们日后有什么需要就尽管麻烦他,不用客气。” “对对对,不用怕麻烦我,我作为村长,职责就是帮助所有村民,让大家过好生活。”左村长来到梁宏面前:“我这就带你们去办理户籍,回了村就赶紧把地基选了,你们想选哪块地都行。” 梁元起身道:“等等,左村长,我有句话儿要说。” “行,你说。” “地基我们不能白要,该付多少银子我们就付多少银子。”梁元转头看着裴族长等人神色认真的说:“我们虽然对左七郎有恩,但既然加入了月族,就是月族的人了,什么事情都得按照月族的规矩来,无规矩不成方圆,你们不用对我们特殊优待。” 金毓附和:“对对对,按规矩来。” 金父等人也点头附和,支持梁元的决定。 月族能优待他们一时,却不能优待他们一辈子,他们不能仗着是外来人,就破坏月族的规矩。 昨晚他们可是问过了左父的,日月部落很久很久以前没有货币,都是以物换物,后来与外界接触后,逐渐规矩化,创办了镇村,学会了用铜钱金银做交易,各村盖房子的地基都是规划好的,需要用钱来买。 月族对他们已经很好了,他们不能再占便宜。 裴族长等人没有想到梁元会说出要给银子的这种话,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彼此望了对方一眼,大巫师朝裴族长点了点头:“小兄弟说的对,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按规矩来吧!” 两位镇长和十位村长齐齐点头。 裴族长见此,也不再多说了,中气十足的道:“行,就按规矩来,左二阳,你带他们去办户籍,完了就回村把地基选了,选好了再谈价格,该收多少银子就收多少银子。” “好咧!” 金毓等人起身,对裴族长等人感激的鞠了一躬,随即跟着左二阳和左大阳离开,左七郎留了下来。 裴族长把左七郎叫到身边:“前日你们刚回来,很多事儿都没说,你现在赶紧给我们详细说说那些人的情况。” 左七郎早知道族长会这么问了,反正恩人们已经选好村子了,他也不隐瞒什么了,把金毓等人的能力都说了出来。 得知外来的这十四人都是各有本事的,九个村长都气疯了,追着左七郎打。 “你小子是故意的对不对?啊啊啊!你怕我们抢人,所以早前什么都不说,等他们选好了村子,你小子才说出来,太奸诈了你,啊啊啊!!气死了!” 第109章 金毓想和父母好好谈一谈 族长家房子的旁边有一个衙门,是由族长亲自坐镇,用来办理事务的地方,嫁娶、新儿降生、死亡等等事儿都需要来这里做登记。 在衙门里办事的有一百人,全是族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才。 出了族长家,金毓就去把野牛王和马儿们拉过来,将雪团交给金娇抱着,一行人跟着左大阳和左村长朝衙门走出。 衙门今日有二十人当值,办理户籍的那人正是陈大旺的三弟陈三旺。 因为不识字,各家人口又多,月族人取名都很随意,习惯用一二三四五大小来排名,或者取一些很简单好记的名字,比如石头、铁头、花草树木、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些。 怎么好记就怎么取,没有按字辈排名。 前日陈三旺没有去海边,所以没有见过金毓一行人,只是听说过而已,现在一看到他们,陈三旺就特别的高兴,得知他们要办理户籍,相当的热情,但一听他们居然全部都选择要定居到左家村,陈三旺超遗憾的。 “你们怎么不选我们陈家村呀!我们陈家村在镇子中间,前有海,后有山,地又平,比左家村好多了,而且你们也认识我大哥,唉!可惜,太可惜了......” 他一边遗憾的叽里咕噜着,一边手脚麻利的把户籍办好。 月族人虽然不识字,却会画图,所有的登记都是用简单易懂的图形来代替的。 比如金家、丁家、梁家三家人的户籍,他们选在左家村定居,地址全名为月族靠山镇左家村,那么月族就画月牙代替,靠山镇画成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左家村画成一个火柴人往左站,至于人名,那就用各种稀奇古怪的图画代替,什么太阳呀,三角形呀,各种形状的树叶呀,大的,小的,圆的,方的,长的,短的,外人看不懂,月族自个儿看得懂就行了。 把各家的信息分别写在三张羊皮纸上,陈三旺让金毓等人在各自的名字上按个手指印,他再在右下角盖上月族的专属章,户籍就这么简单的弄好了。 金毓三家人各自拿着自家的户籍,看着上面那些稀奇古怪的图案,一个个眼角抽啊抽的。 丁流捏了捏眉心,凑到丁达耳边说:“爹,我知道我以后想做什么了?” 丁达扭头看他:“什么?” 丁流低声对他说:“我要开书院,我要当夫子。” 丁达:“老二,爹举双手支持你。” 日月部落真的太老火了,居然个个都不识字,连户籍证明都能办成这种样子,其他地方岂不是更加惨不忍睹。 老二是童生,如今远离了赤云国,科考是不可能的了,他那么聪明,一身学问怎能被埋没,正好,可以用来教月族人,书也算没白读。 教会了月族人识字,也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父子二人的决定,暂时没有说出来,他们想等安定下来了再说,开书院是大事,得和家人好好商量,做足了准备才能开始干。 拿着户籍出了衙门,金父等人给左村长说了他们对地基的需求,金毓和梁元拉着野牛王走在最后面,金毓忽然低声开口道:“我今天就想跟我爹娘他们敞开心扉的好好谈一谈。” 梁元趁着无人注意,拉住了她的手:“嗯,想说什么就说,有些事儿不能一直压着,别怕,有我呢!” 金毓的手很小,梁元的大手能完全包裹住,感受到从他手心里传来的温暖,金毓瞬间觉得心里暖暖的。 两人正你情我浓,没注意到,身后的野牛王一直盯着他俩牵着的手在看,它快步一个上前,用鼻子对准梁元的手,喷了一个气。 梁元的手顿了顿,扭头看了它一眼,野牛王不怕死的用牛眼瞪他。 放开俺老牛的甜人,俺老牛饿了。 回到了左家村,在村口遇上了许多村民,左大阳与他们打了招呼,那些村民很热情的问金毓等人事情可办妥了。 金毓笑着跟一个大娘说:“办妥了,以后我们三家人就都是左家村的人了。” 那大娘高兴的拍大腿:“哎呦喂!太好了,我们村里一下子添了这么多的新人,你们这是要去选地基?” “嗯嗯,是的呢!”金毓笑容很甜。 那大娘立马说:“我家旁边就有一大块地基,你们要不要去看看,那位置老好了......” “菜花婶子,你快别说了,他们都决定好了,要选最靠山的位置,说是方便养牛马。”左大阳忙打断了大娘的话。 菜花婶子闻言看了看金毓拉着的大野牛:“是哦,这牛确实得靠山养着,还得选人少的地方。” 金母笑着说:“是呀!我们家牛的块头太大了,性子又很野,所以必须选人少的地方,老姐姐,你的好意我们心领,谢谢你啊!” 菜花婶子是个爽快人:“不用谢,不用谢,以后就是一个村的了,互帮互助是应该的,你们跟村长去选地基吧,选好了,要开工盖房子的时候就说一声,我家里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可以叫他们去帮忙。” 其余村民听了,也都附和着会去帮忙盖房子的。 金毓等人又是一番感动,左村长很满意村民们的表现,夸了他们几句,领着金毓一行人先去了他家,招呼他们吃了一顿晌午饭,再带着他们朝最靠近百兽山的位置走去。 半个时辰后,来到了一处平地上,这里属于村东尾,地面上的积雪都已经化完了,弄得到处湿哒哒的,稀泥沾脚无比,走了一圈下来,金毓十几人的鞋上全都是泥,裤脚也沾了些黄泥,鞋子增重了几斤。 左村长指着这一片地儿说:“虽说我们部落背靠百兽山,但是占据的却是百兽山后面最好的位置,平地很多很多,你们看看这里,方圆两百米没有一户人家,是村里最偏的地方,地势很宽广,养牲畜开荒盖房都可以,满足了你们所有的需求。” 金毓扫了眼四周,他们现在所站的这片地儿差不多有十五亩的样子,足够三家人盖房开荒种地了。 她点点头:“我很满意这个地方。” 梁元也道:“我也很满意。” 丁达看了眼后面连绵不绝树木茂盛的大山:“的确很不错。” 这大山太适合壮壮它们了,按照小毓的情况,这以后肯定还会吸引到其他野兽的,远离村里的其他人,背靠大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只是这路太烂了,盖房子的时候得顺便修一条路才行,不然做什么都不方便。 还有就是现在日月部落没有青砖青瓦这些东西,他们目前只能盖简单的木房,暂时先住下来,后面再慢慢的改善住处和生活。 左村长笑着说:“你们满意就好,确定就选这儿了,我就给你们说一下价钱。” 三家人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一致点头,对左村长说:“确定了,就选这里。” 左村长点头:“行,那我就给你说说价钱,因为此处很偏,后面的大山里经常会有野兽出没,没有人会来这里盖房子,你们给个一百文钱一亩地就行了。” “一百文钱一亩?”金父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 第110章 日月部落的物价和外面的天差地别 在大坪村的时候,位置最不好的地基也能卖一两银子一亩,左村长带他们来看这一大片地基,除了后面的大山不太安全之外,地势那是相当的好,放在大坪村,至少卖二两银子一亩,左家村居然只卖一百文钱一亩,金父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差距也太大了! “金老弟是觉得贵了吗?”左村长问金父:“若是觉得贵了,价格我们还可以再商量的。” 只要你们愿意,可以直接免费送。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0节 金父摇头:“不,不,不,我不是觉得贵了,我是觉得太便宜了!在我们那儿,像这样的地基,至少能卖二两银子一亩。” 金母点头附和:“对对对,二两,所以左村长,你是不是给我们算便宜了,说好了要按规矩来的。” 左村长和左大阳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左村长说:“金老弟呀!这里不是赤云国,地基不值钱,日月部落的人少,最不缺的就是地,好多地基放着都没人使用,我没有给你们算便宜,这地基就是这个价。” 他指了指左家的方向:“我大哥家旁边的那段地儿好不好?特别好,但你们那里什么价吗?一百五十文钱一亩,没错,就是这个价。” 他又指了其他地方:“那里,是村中心,两百文钱一亩,那边,一百四十文钱一亩,不骗你们,你们不信可以随便去问。不仅月族是这个样子,日族的地基也是这个价,你们不用拿这里和外面比,没法比的。” 左大阳说:“我们这儿的物价和外面不一样,像那种五斤的大海鱼,一文钱就能买一大条,要说我们日月部落最贵的东西是什么,那就是从外面买来的米面、种子、布料、农具等等东西,物以稀为贵,那些东西我们日月人,所以呀就很贵了。” “原来如此啊!”金父总算听明白了,其他人也都听明白了,感情是物价不一样啊,所以在这里盖一栋大房子,花不了多少钱? 真是太棒了! 金毓等人都开心的笑了起来,三家人走到一边去,商量了一会儿,确定好各家需要多大的地儿之后,就转过来告诉左村长。 金父最先开口:“左村长,我们金家要买五亩地基,就中间那五亩。” 梁宏:“我们梁家也买五亩,要左边。” 丁达嘿嘿笑着:“他们两家把左边中间都要了,我们要右边,也是买五亩。” 左村长二人被他们三家人的豪气给惊到了:“......你们买这么大呀!这得盖多大的房子呀?” 金毓说:“不光是盖房子,我们家还得开地种菜,弄个大草坪,养牛和马儿。” 金兰也笑着说:“我们家也一样要开地种菜。” 梁宏:“我们家也是。” 左村长皱着眉头:“种地?我们部落的土质不太好,种不出什么东西的,你们看那边,那是我们村里人种的菜,全被冻死了,没被冻死之前,地里的杂草比菜多几倍。” 尽管种不出好粮食,但日月人还是会从外面买各种粮种和菜种自学种植,想着只要他们足够努力,这以后应该能种出和外面一样的粮食。 然而,种了好多年,都没能种出像样的东西来,搞不清楚问题出在哪,纠结了好多年之后,大家都认为肯定是土壤问题。 金毓看了眼那块地,方方正正的,长满了鹅肠草和各种冬季杂草,一片正儿八经的菜叶子都看不见。 金母走过去看了眼,立马就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她嘴角抽动了下,走回来对左村长说:“左村长,你们种不出好菜不怪土壤,是种植方法不对,至于哪儿不对,我这会儿没法与你细说,我只能说,我知道怎么种出好粮食,光说不行,得眼见为实,等我们三家把房子盖好了,把地开好了,种出东西给你们看,你们就能明白了。” “哦哦哦,好,好,好的。”左村长回了神,搓着手笑呵呵的:“你们从外面来,见识多,本领大,说不是土壤的问题,那肯定就不是土壤的问题,我相信你们的能力,就等着你们来年种出好粮食了。” 金毓指着百兽山问:“左村长,这山上的地,我们能否任意开荒?” 左村长想也不想就说:“可以,我们部落是鼓励开荒种地的,地是谁开出来的就属于谁,前五年无需上交赋税,只是因为种不出什么粮食,种子又很贵,每年出去一趟只能买到一点点种子,分下来各家各户只够种一两亩地,所以呀,族人们都懒得开荒种地。除去盖房子的地基,其他地儿都可以免费开来种地,你们想怎么开都行。” 新族人有能力种出粮食,他巴不得他们多多开荒呢! 左村长的话让金毓一行人特别安心,可以开荒就好,那他们就可以放手干了。 左村长很快就将地基划好,然后说可以给金毓等人提供盖房所需的木柴、石头和茅草,盖房的时候也会让村里人来帮忙。 梁元立马道:“那些材料我们不能白要,得付钱。” 左村长白了他一眼:“行,给钱,按我们部落的市价给。” 地基选好了,就得交钱了,等房子盖好,再弄房契。 大伙儿准备下山,金毓却是给了梁元一个眼色。 梁元点点头,叫上梁宏、丁达等人往山下走。 金毓拉住了野牛王,抱着雪团叫住了金父和金母:“爹娘,我有话想跟你们说。” 金母和金父闻言顿住了脚步,金娇和金虎也停了下来,梁元见了让梁月去拉过金娇,自个儿拉住金虎,哄着他们跟着队伍走。 金虎挣扎:“元哥,你拉我做什么?我大姐和爹娘还在后面呢。” 梁元拉着他脚步不停:“他们要谈事情,你留下了碍手碍脚的,走,我们早点回去,练会儿武功,再帮着左伯母他们把晚饭做了,娇娇,你和小月也得练武,你不是说了吗?要变强保护你大姐。” 金娇嗯嗯嗯的点头:“我要变强,元哥,我会一直用心跟你学武的。” 梁月挥着手:“我也要学,保护大姐。” 梁元扭头看了她一眼,妹妹虽然会跟他和爹亲近了,变得开朗了很多,但还是一直喊金毓大姐,我得努力纠正妹妹的称呼才行。 金毓可不是她的大姐,是她未来嫂子。 走在前面的丁潇耳尖的听见梁元说了练武功三个字,忙转身跑了回来:“师父,我也要学武。” 梁元也不反对:“一起学,叫元哥,不许再叫师父。”他是要当他表姐夫的人,辈分乱套了。 丁潇从善如流:“好的元哥,没问题元哥。” 所有人都走了,地基这里只剩下金毓和金父、金母。 看到金毓这一脸认真的表情,金父二人就知道她是想要说些什么,把她叫过来,找了三块石头各自坐下。 金毓让雪团和野牛王看着附近,避免有人过来打扰,坐在了金母的旁边。 金母拉过她纤细白嫩的手:“从你和梁元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你不一样了,你有很多行为都没有刻意隐藏,我们作为父母的,想不察觉都难。” 第111章 灵魂互换,原主已经投胎转世 金母一字一句的说:“最先发现你的异样的时候,我和你爹没往别的方面想,以为你只是经历了生死之劫被吓着了,可后来,你的种种行为变化,让我们不得不胡思乱想起来,然后就猜到我们的女儿小毓可能是被妖邪附体了。” 金毓闻言皱紧了眉头,不言语。 金母见她不说话,又继续道:“猜到妖邪这种东西的时候,我们有想过烧了你,或者想办法把我们的小毓弄回来,可妖邪占据的是小毓的身体,我们一旦伤害到妖邪,小毓的身体就会受伤,我们不想让小毓受伤,就一直隐忍着,后来我们发现你并不坏,还是个心好的,就想着我们是不是猜错了,你并不是妖邪,再后来,你被佛祖的法器选中,这让我们更加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妖邪,你会变成我们的女儿,应该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金毓忽然开了口:“我不是妖邪,我是人。” 金母闻言顿了下,金父接了话:“嗯嗯,是的,你不是妖邪,是我们误会了你,小毓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在被她二叔丢掉之前,就已经快熬不住了,我们其实已经做好了会失去她的心理准备,可真到了失去她的时候,终究还是很难受。” “这孩子自小体弱,常年吃药,吃了很多苦头,一天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我这当爹的,真的很对不起她。我们一直都在盼着她回来,想着你总有一天会离开,小毓会回到我们的身边,但是过了好久好久,你都没有离开,不仅如此,你还带着我们翻山越岭的活了下来。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我们心里就很复杂,既盼着小毓快回来,又不想让你消失,因为你真的很能干,能让小毓的身体好起来,能让我们活下来,能让我们不缺吃的......”金父说着就给了自己一巴掌:“我就是个自私自利的父亲。” 金母看着金毓,眼底有泪光闪动:“看到你健健康康的,我真的很开心,也特别的安慰,所以呀,很多时候我就很自私的想着,你不是别人,你就是我们的女儿金毓,我要把你当做女儿来宠。那日被曼军追杀,我吼出那句你不是我们女儿的时候,我心里撕心裂肺的疼,很疼,特别疼,就怕你以后都不要我们了。” “我就是金毓,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就叫金毓,我是你们的女儿,我不会不要你们的。”金毓张开双手抱了抱金母,亲吻的她的额头。 金母眼里蓄着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的落了下来:“信,我信,你就是我的女儿,那日重伤,我昏迷中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小毓,她说你就是她,她就是你,你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她在这里死了,你在那个世界也死了,所以你们两个才会灵魂交换,变成了对方。” “你说什么?”金毓放开她,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金父也哭着说:“不仅是你娘做了这个梦,我也做了这种梦。因为你在那个世界的身体受了重伤,所以小毓过去没多久就没了,她在转世之前托梦给了我们,让我们真心待你,不要心存芥蒂,你不是占了我们女儿身体的妖邪,你是在她死后才过来的,你是人,活生生的人。” 这话给金毓的冲击力很大,她万万没有想到金父和金母会做这样的梦,原主会托梦来告诉他们这些。 若爹娘说的都是真的,那岂不是说,原主去了现代,变成了胖胖的她,只是她当时被杀人魔刺穿了脖子,原主没有被救活,又死了一次。 这......太离谱了! 原主为啥不托梦给她呀!她才是与她互换灵魂的人呀! 所以说,原主是真的投胎转世了,转世去哪儿了呢? 金毓心底太多疑问了,越想脑壳越疼。 “你们没有骗我?说的都是真的吗?”金毓努力压制着心绪问。 金父抹着泪:“就怕你不信,所以小毓给我说了你那个世界的名字,那里叫做地球,还说你生在华夏,是个大胖妞。” 地球?华夏?大胖妞? 还真够简洁的,原主,你可真厉害。 爹都能说出这些了,她能不信吗? 不知为何,金毓感觉轻松了很多,来到这个朝代,体验到了金父和金母给予的父爱和母爱后,她真心的把他们当做了家人,很珍惜这份亲情,即不想隐藏自己的能力,过得畏手畏脚,又怕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原主,心生隔阂。 可如今,原主居然给爹娘托了梦,把她的事儿都告诉了爹娘,金毓瞬间觉得,这种敞开心扉把事儿说开了的感觉真好。 金父还在哭个不停,边哭边说:“那日小毓赶着投胎,好多事儿都没有说清楚,我和你娘这心里真的很难受,却无法跟别人言语,赶路的时候,大家都在一块儿,我们想跟你聊聊,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今儿个你要是不找我们聊这些,我们也打算找个时间与你说的,我们是一家人,有些事情就必须说清楚了,这日子才能好好过下去。” “你既然已经成了我们的女儿,那就一辈子都是我们的女儿,你不能不要我们,也不能不要娇娇和虎子,否则我......” 金毓噗呲一笑:“我还怕你们不要我了呢!” 金母拉着她:“不可能不要你的,死也不会,你就是我们的女儿。” 金父抹泪点头:“对,你就是我们的女儿,这么好的女儿哪能不要啊!” 金毓嗯嗯嗯的点头,忍着没有感动的哭出来:“我是你们的女儿,现在是,以后都是,好了,你们别哭了好吗?既然都说开了,咱们好好的聊一聊。” 金母吸了吸鼻子,把眼泪抹干净,声音哽咽的说:“好的,娘不哭了,咱们聊,畅快的聊一聊。” 金父也很快收了眼泪。 等他们的情绪稳定下来了,金毓才问:“娇娇和虎子知道我的事儿吗?” 金母摇头:“不知,我们没给他们说,这事儿咱们说也不说,我们三个知道就行了,以后全烂在心底。” 金毓:“额......那个,梁元也是知道我的事情的......” 金父和金母瞪大眼:“什么?那他有没有伤害你?” “不对。”金母一拍大腿:“难怪那小子对你那么好?他是一开始就知晓了呀!我就说呢,他和你一直很不对付,怎么会突然变了态度,还愿意和我们一起同路,走了这么长时间,来到这个地方和睦相处。” 金父皱着眉头:“所以说,梁元自始至终喜欢的人,不是小毓,而是你?” 金母白了他一眼:“这不明显着的吗?在大坪村的时候,我们那么对梁元,小毓还闹着解除婚约,梁元气得骂了我们一家子,恨我们恨得不行,哪会喜欢上小毓。以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总算明白了,梁元这是知道小毓变了,才会有那种心思的,哎呦喂,这小子,眼儿可真尖。” 第112章 熊瞎子下山,野牛王展雄风 金母说着就扭头问金毓:“你是真的看上梁元了是不是?” 金毓点点头:“他很好。” 金母笑了笑:“那我们就不反对你们在一起了,只要你开心就好。虽说梁元和小毓有娃娃亲,但那是金老头擅自主张定下来的,我和你爹一直都不承认这门婚事,小毓也不同意,他们俩没有任何关系,你心里也不用多想,你没有抢小毓的婚事,你只管跟着你自己的心走就行了。” 金毓开心的笑了,金父和金母是真的很通透,一点都不古板,真好。 所有的事儿都说清楚了,金毓三人都彻底轻松,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又在地基这里说了两刻钟,金父和金母这才起身准备回去。 金毓站起身说:“爹娘,你们先回去吧,我带着壮壮和雪团去走一圈。”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1节 金母:“好,别走远哦。” “嗯!” 等金母和金父走远了,金毓就走到野牛王身边:“走,我们进山。” 野牛王哞的叫了声,蹲下了身子,等金毓爬到它背上坐着。 “壮壮,你的背太硌屁股了!” “哞!”有的坐还嫌弃,俺老牛都不嫌你脏呢! “啾啾!”雪团从不远处跑了过来,猛地一个跳跃,来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它好久没有进山了,相当兴奋。 走到金毓的怀里,它挥着爪子,指挥野牛王:“啾啾!!” 冲啊!牛儿,奔跑吧! 野牛王懒得搭理它,迈开步子慢慢走。 跑个屁!地上全是稀泥,摔了甜人,剥了你的皮! 一人一狐一牛在寒冬里进了山,山林里的雪还未彻底融化,进来后,金毓指挥着野牛王往右边走,到了深处,见差不多了,她就翻身下来,在一个水窝窝里撒了点灵泉水。 野牛王和雪团看得眼热。 金毓拉住牛角和狐尾巴:“别喝,那是我用来抓野味的,壮壮,一会儿就靠你了。” “哞!”给口述,干啥都行。 金毓带着野牛王和雪团躲到一棵大树后面。 不一会儿,就有动物闻味而来。 先是两只灰色野兔,它们跑到水窝窝边喝水,金毓快步过去,抓住两兔的耳朵,两兔也不躲,就傻不拉几的任她抓着。 没多久,又来了一只狍子,再然后是野鸡和野猪。 野猪是两头,个头很大,金毓难以对付,在它们冲过来的时候,就忙躲到了野牛王的后面。 看到那巨大的野牛王,野猪:“......” 赶忙一个急刹车,转身就跑。 “壮壮,追!”金毓一声令下,野牛王立马飞了过去。 野猪被撞死了。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绳子,把野兔野鸡狍子野猪捆了,全挂在野牛王的身上,压得野牛王气呼呼的喷鼻子。 金毓笑嘻嘻的安抚它:“辛苦你了,来,喝点水。” 她走在野牛王的身边,拍着手儿:“今天的试验很成功,百兽山里野味超级多呀!只是走了一小圈儿,咱们就弄到了这么多的猎物,等以后盖好房子住下来......” 刚走出山林,就有一声惨叫传来。 “熊瞎子下山了,救命啊!” 山的另一头,距离这里百米远的地方,有两人急冲冲的跑了出来,身后有一只熊瞎子在穷追不舍。 一熊两人眨眼间跑下了山,朝着村子里而去。 “好大的熊,走,壮壮,快去帮忙,别让熊伤了人。”金毓拍打野牛王的牛角,让它去追熊,野牛王却动也不动,懒洋洋的斜眼看她。 背上有好多东西,不想跑。 “抱歉,我帮你拿下来哈。” 金毓伸手就要抬野猪,一只手却比她先一步伸过来,将野猪从野牛王的背上掀落到地上。 金毓扭头一看,眼儿一亮:“梁元,你怎么来了?” “见你许久都没回来,怕你迷路了,我就来找找。”梁元边说边把野牛王身上的东西全取下来。 “有壮壮和雪团在,我怎么可能会迷路。”金毓嘴上这么说着,手却是一巴掌拍在野牛王的脑袋上:“壮壮,别瞪眼了,赶紧去追熊。” “哞!”野牛王撒丫子就跑远了。 嘤嘤嘤,就会欺负牛,人家撞猪当背篼还得追熊,认识你这个甜人是俺老牛的不幸。 野牛王一跑起来,金毓就让雪团在这守着猎物,和梁元一起追了上去。 被熊瞎子追赶的那两人受了伤,逃跑的时候是往人少的地方跑的,想把熊瞎子引入村里防野兽的陷阱里,可还未到那个地方,就被熊瞎子追上了。 “啊!”其中一人被熊瞎子压在了地上,巨大的熊掌抬起就要往他的脑袋上招呼。 “哞!”野牛王及时赶到,身影如风一般飞跳而起,把熊瞎子整个撞飞的同时,从那人的身上越了过去。 看到巨大的野牛从自己的身上跳过去,男人惊得瞪大了双眼,都不知该怎么反应了,这一瞬间,他脑海里无限回放野牛王的帅气身姿,觉得它身上有光,很是耀眼。 “喂,你醒醒,你还好吗?”随后赶来的梁元拍了拍他的脸。 男人这才回了神,浑身哆嗦了下:“我,我,我很好。”从死亡边缘捡回了命,他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没事就好,去那边躲着。”梁元扶起他。 “三林!”男人的同伴跑了过来。 “吼!”不远处传来了熊瞎子的惨叫。 几人扭头一看,只见巨大的野牛王在不停的撞熊瞎子,撞得那熊瞎子没有一点还手之力,想逃逃不了,打又打不过。 一牛一熊打得很激烈,人根本无法干涉,梁元想帮忙都不行,金毓随后赶来,村里也有很多人闻声拿着武器而来,一来就看到凶狠的熊瞎子正在被一头野牛惨虐。 “是,是壮壮?我的老天爷啊!”人群里的左家男儿们认出了野牛王,一个个差点被吓傻,心惊胆战的抓紧了手里的锄头镰刀等武器。 “壮壮好厉害,它怎么会这么厉害?连熊瞎子都不是对手,它可是一头牛啊!” “它是神牛!” “金姑娘没说谎,壮壮果然不是一般的牛,惹不起,不能惹。” 就在众人惊愣的一瞬间,野牛王一个狠撞,熊瞎子摔到地上,野牛王前蹄高高抬起,快准狠的用力落到熊瞎子的脖子上。 “噗!”熊瞎子的脖子被踩出一个洞,断了,它在地上挣扎了两下子,很快就没了气息。 野牛王的蹄子上都是血,它嫌弃的瞥了熊瞎子一眼,高傲的抬起脑袋,仰天哞了一声,随后扭头转身,朝金毓走了过去。 它的肚子上,有一道狰狞的口子,血顺着肚子流到了地上。 “壮壮,你受伤了?”金毓脸色一变,忙跑到了野牛身边。 第113章 谁打的野味就归谁 梁元也走了过去,想帮野牛王查看伤势,然而此刻的野牛王刚打了一架,又受了伤,浑身上下透着暴戾气息,容不得金毓以外的人靠近,梁元一过来,它就凶狠的瞪了过去,一副要和他打一架的样子。 梁元忙停住了脚步:“我不跟你打,也不靠近你。” 他退了几步,对在场的村民们说:“请大家都后退一些,不要围上前来,壮壮现在脾气很暴躁,容不得旁人靠近。” 众人忙后退了好几步。 野牛王实在太厉害了,他们都被震慑到了,不听话不行,必须乖呀! 大家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野牛王,野牛王却懒得搭理他们,缓过劲之后,它就对着金毓卖可怜。 “哞!”它眼里有泪花打转。 甜人,人家受伤了,撞得头好痛,肚子也好痛,呜呜呜~~~~ 救命啊!给水喝啊! 金毓心疼的摸了摸它的头,从布包掏出一块帕子,背对着众人沾了点灵泉水给野牛王洗伤口,再掏出一包药粉,撒在野牛王的伤口上。 野牛王疼得跳了下。 轻点啊!甜人,你要杀牛啊! “你别跳,越跳越疼,还好伤口不深,养几天就好了。”金毓弯着身子对着它的伤口呼呼吹了几下:“好了好了,不疼了,壮壮乖乖,不哭哦,噫~,把你的眼泪收回去。” 见野牛王终于不暴躁了,也没什么大事儿,梁元放了心,帮被熊瞎子追赶的那两人查看伤势,见他们只是轻伤,并无大碍,就走过去看那头熊瞎子的情况。 可怜的熊,撞了个面目全非,头上身上没一处是好的。 壮壮,你下头可真狠。 村民们都过来看了眼熊瞎子,一看到此熊的惨样,大伙儿对野牛王就更崇拜了,看着它的眼神在冒星光。 被救的那人更是直接一个扑过去,在三米外对着野牛王跪下,磕了三个大响头:“壮壮,谢谢你救了我,谢谢!” 若是没有这头牛,他今日必死无疑。 “这位大哥,你快快请起,不用行此大礼。”金毓走过来虚扶此人。 那人站起身,对着金毓又是一拱手:“金姑娘,谢谢你。” 村人们走了过来,左三郎说:“金姑娘,你们家的牛刚才太霸气了,厉害,真厉害!” 左二郎说:“多亏了壮壮救了三林,不然他老娘得哭死。” 被救的这个男子是陆家村的,名为陆三林,是陆二林的弟弟,陆二林是同左七郎一起出海经商的其中一人,金毓等人是认识的。 和陆三林在一起的男子是左家村的人,名为左二贵,和左七郎是堂兄弟。 陆三林和左二贵上山是为了砍柴,只是在边围游荡而已,没想到会遇上熊瞎子,还好跑得够快,又遇上了金毓和野牛王,否则命都没了。 熊瞎子很快就被村人们找东西来抬到了左家那边,一群村人们都跟了过去,左家这里瞬间挤满了人,人人都在夸赞野牛王。 野牛王只觉得他们很吵,很烦,进了左家,就咬着金毓的衣袖,让她陪自己去了大木棚那边。 得知壮壮杀了熊瞎子,还救了陆二林的三弟,金父等人震惊的同时又很庆幸。 没出人命就好,就是辛苦了壮壮,才来这里两天,就受伤了。 金父很忧心,问左父:“这里经常有野兽下山吗?” 左父说道:“是的,有时候晚上,有时候白天,四季都有野兽下山进村伤人,以前呀,各村都有好些人被野兽咬死,咱们部落前有海背靠山,出海得防鲨鱼和各种食肉鱼以及毒鱼,进山就得防大野兽,海上山里都不安全,打猎出海都是危险活儿。” “为了一口吃的,大家都得拿命去拼。” 前院闹着的时候,梁元就去了后面,带上丁风丁达左大郎左二郎左三郎几人,拿了木板推车,从后门而出,去了地基那边,没多久,就找到了雪团和堆放在地上的野味。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2节 一看到这些东西,左家人倒吸一口气,暗叹金姑娘和壮壮好本事,野鸡野兔野猪狍子熊瞎子,一个下午的功夫,全有了。 把两头野猪抬上板车捆好,梁元等人拿着其他野味推着板车回家,路上遇上村人,左大郎笑着说:“这些野味都是金家的,是壮壮那头神牛撞死的,你看那野猪,头都被撞坏了。” 村民:“又是壮壮撞的呀!厉害,真的太厉害了!你们拿得动吗?我们帮你们拿,哎呦喂,好肥的野猪啊!” 村民们满眼羡慕,也只有羡慕,没有贪心。 左村长才回家还没有多久,就听到有人说熊瞎子下山了,被野牛撞死了,心惊之余,忙赶来了左家,还没进大门呢,就看到梁元一行人带着一堆野味回来。 得知是壮壮干的好事,左村长真是无话可说了,除了夸赞还是夸赞。 左家前院里依旧挤满了人,梁元等人只得从后门把野味拿进去,左村长去前院驱散村民。 “行了,你们都别围在这儿了,三林,二贵,你们别杵在这儿了,赶紧回家去给家里人报个平安,其他人都散了,散了,全都挤在这里,人家怎么做事儿。” 村民们嘿嘿笑着:“村长,我们也不想做什么,就想多看壮壮一眼,你当时没在,没看到壮壮有多威风,那脑袋呀!使劲那么一撞,熊瞎子就砰的倒在地上了......” 左村长眼一瞪:“看什么看,它就在村里,又不会跑,你看到它打架了又怎么滴,你是在炫耀吗?啊?你是欺负我没看见啊!赶紧滚,赶紧滚,不然我修理你们。” 村民们哈哈大笑着,边退出左家院子边说:“村长,你就嫉妒我们,哈哈哈,我们就爱炫耀,嘿嘿嘿......” 左村长吹胡子瞪眼,凶巴巴的把他们全赶出了左家。 等村民们都走了,左村长就和左父一起去了大木棚那边,看了眼野牛王。 “福牛啊!”见野牛王受了伤,左村长心疼得很:“今天多谢你救了三林。” 野牛王闭眼睡觉,没搭理他,刚打了一架,回来吃了草料喝了水,它困了。 见它睡得香,左村长二人不忍心打扰,同金毓说了声,就回了堂屋那边,与梁元等人说着话儿。 金毓在这边陪着野牛王,雪团很快跑了过来,看了眼野牛王的伤口,没一会儿就爬到野牛王的背上睡着了。 金毓笑了笑,见野牛王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这才去了堂屋。 大家都在等着她回来商量该怎么处理那些野味,毕竟壮壮是她的牛。 金毓笑着说:“我们刚来村里,得了大家很多帮助,这些野味就都分了吧,让大家都尝尝鲜。” 左村长和左家人一起瞪她:“分什么分,你们带来的食物没剩多少了,这些野味不能分,得全留着,用盐腌制起来,正好可以吃一个冬天。” 左父说:“金姑娘,你的好意我们都知道,但是我跟你说,咱们村里是有规矩的,大家合力一起上山打的野味可以分,但一个人打的野味是绝不可能分的,谁打到了就是谁的,没出力的凭什么分东西,有那个脸吗?” 第114章 很庆幸来的日月部落 “金姑娘,猎物你只管收起来,不用想着分给谁,大家不会说什么的,你分出去他们也不会要的。”左村长很认真的说道。 金父等人挺意外的,没有想到左村长和左父会说出这样的话儿。 要知道,在大坪村的时候,若是谁家猎到了熊瞎子野猪这样的野味,不说全部村民,大部分村民都会想方设法的来占点便宜,或者羡慕嫉妒风言醋语一番。 但落到左家村,左村长等人却是截然相反,不但不会嫉妒他们得了这么多的野味,反而还会为他们考虑。 区别之大,令金父等人心生敬佩,再次觉得,跟着梁元来日月部落是明智的决定。 虽说分一下没什么,可时间长了,难免别人会有什么想法,升米恩斗米仇。 左村长都如此说了,金毓也就不再提分猎物的事了,心里记住了左家村的好。 猎物是死的,需要赶快处理,左父把家里人全叫来帮忙,左村长还有事,见他们忙着,说了两句就先行离开了。 左村长刚走没多久,左二贵一家和陆三林一家就全来了,手里拿了鸡鸭鱼草料等东西,来感谢野牛王的救命之恩。 见金毓等人在忙活着处理猎物,便赶紧放下东西撸起袖子上前帮忙。 “金姑娘,你是女孩子,这野猪脑袋太血腥,你快别碰,让我来弄。”陆二林接过金毓手里的猪头道。 陆母问金母:“这么多肉,得用很多盐腌制才行,你们家里的盐够吗?” 金母还未说话呢,左母就接口了:“那肯定不够呀!他们从赤云国来,米面都没有多少剩余了,能有多少盐,七郎可是说了的,赤云国的盐没有我们这里的多,对盐管控很严,又贵又没法随便买,招娣妹子他们肯定没有买多少盐,应该差不多已经吃完了。” 陆母哦了声,对金母说:“我家里还有很多盐,我送你们一些。” 左母也道:“我家里的盐也还挺多的,招娣妹子,我也送一些给你们,你们尽管拿去用,别客气,咱们日月部落靠海,盐都是用海水晒出来的,没有你们赤云国的盐贵,族长对盐也不会管得很严,家家户户都会存很多盐放着,尤其是冬天,盐是必备的。” 金母总算找到说话的机会了:“不不不,那盐我们不能白要,这样吧,我用猎物跟你们交换,你们不能拒绝,否则我就不要你们的盐了。” 盐这种东西,手机里多得很,但是拿出来不好解释,用部落里的比较妥当。 金毓正好听见了她们的话,走过来说:“对,必须用猎物交换,左伯母,陆伯母,你们对我们好,我们也不想占你们的便宜,你们就听我娘的吧!” 陆母:“你们对我家三林有救命之恩,一点盐而已,我哪能收你们的东西。” 金毓:“对三林有恩的是壮壮,你们拿来了这么多东西,还帮着我们一起处理猎物,就已经是还恩了,陆伯母可别再说什么恩情不恩情的了,三林的那事儿,换做是别人遇上了,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陆母还是不想收猎物,可金毓坚持,她没法子,只能感谢着接了下来。 众人正忙着的时候,一个又一个村民挑着一旦又一旦的草料来了左家。 “壮壮今天救了人,杀了熊瞎子,受了伤,着实辛苦了,这些草料是大伙儿一同找来犒劳壮壮的。” “这也太多了,谢谢你们,谢谢。”金毓感激着收下。 “不用谢,不用谢,熊瞎子下山进了村,它若是不死,村里不知有多少人会受到伤害呢,壮壮救的不只是三林和二贵,还救了全村的人,它是大英雄。” “你们忙着,我们把草料拿进去放着。” 村民们把草料全挑去一个木棚里放着,随后又来帮着金毓等人处理猎物。 有了村里人帮忙,猎物很快就处理好了,一块一块的肉摆放在木盆里,看着特别喜人。 天色暗了下来,陆家和左二贵家以及村里人们纷纷离开,谁也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们这么多人,哪好意思留下来吃饭,左家的粮食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晚饭是左家四位嫂嫂做的,炖了一大锅的狍子肉。 看到这些肉,金毓很没胃口,肉是好东西,但天天吃,顿顿吃,而且做法单一,吃多久了就腻得慌。 她果真是个娇气,有的吃还毛病多。 金毓暗自掐了自己一下,狠狠的嫌弃了自己一番,端起碗儿大块吃肉。 边吃边想着,得赶紧把粮食种出来。 饭后,左父看了看星宿,对金父说:“明儿个应该会是个好天气,适合盖房子。” 金父点点头:“积雪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只要不下雨,就开工盖房。” 房子必须早点盖好,总不能一直住在左家,诸多不便不说,人家还分文不收,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休息了一会儿,金毓等人借着月光将肉块都用盐腌制起来。 金毓边腌制肉块边想,等生活稳定下来,她要找硝石制冰弄一个冰窖来保存食物。 腌制完肉块,抬去一个房间放着锁起来,大伙儿这才烧热水洗洗睡了。 翌日是个暖阳天。 冬季的阳光不晒人,却暖洋洋的,村里各家各户都忙了起来,共同组织队伍出海捕鱼,进山打猎,趁着天气好,多多屯粮,免得后面天冷了缩在家里没吃的。 金毓三家人也趁着今儿的好天气开工盖房,他们先去找了左村长,说了盖房的事儿。 左村长哈哈笑着说:“猜到你们今儿会开工,所以我一早就跟大儿子说了,让他去跟村里会盖房子的那帮年轻人说一声,今儿个别去山里了,留在家里随时准备去帮你们盖房子。” 梁宏皱眉:“这怎么好意思呢?” 左村长摆手:“不用说什么不好意思,都是一个村的,互帮互助是应该的。行了,不多了,趁着时间还早,我这就去把那些人叫来,跟你们一道去地基那儿。” 左村长是个雷厉风行的,说干就干,一点都不磨叽,跟金毓等人说了几句,转身就出了门。 没多久,就带着二十几个年轻人来了,左二贵也在其中。 他们不止人来了,还带来了盖房所需的工具和木材。 第115章 日月人能活下来真不容易 跟着左村长来的这些年轻人,个个身高体壮,一看都是常干力气活的,浑身都是劲儿。 木材质量很不错,左村长说是送给的,但金毓等人哪能白白接受,就跟左村长等人说起了价格,直言村长他们若是不收钱,他们就不要这些木材,反正一切都得安按规矩来。 左村长无奈,只好随了金毓等人的意思,按市价把木材卖给他们。 谈好了价格,大伙儿这才前往地基开工干活。 到了地方,大家先找个合适的地方把木头放好,再开始规划宅地基,确定房子的朝向和功能布局问题,并用白石灰进行标注,按照标注好的尺寸挖基槽。 基槽这方面,日月人都是挖半米深左右,不进行夯实就埋上粗木头,盖上土和碎石头,在这儿,丁风却要求挖一米五深左右,各方面都很讲究。 弄得左村长等人目瞪口呆。 而丁风,在得知了左二贵等人的打地基方式后,也十分无语,他抹了把额头:“地基不稳,盖出的房子很危险,容易倒塌,你们这种打地基的方式是不对的。” 左村长皱起眉头:“不对吗?难怪我们村每年都有好多房子倒塌,尤其是遇上大雨大风的时候,不止我们村,整个日月部落的房子都不牢固,每次房子倒塌的时候,都会压伤或压死人,村民损失惨重。” 金毓等人:“……”你们日月人能活下来真不容易啊! 四处都存在着危险。 丁风:“……左村长,你给我们说说你们盖房的全过程吧,我是瓦匠,我爹是木匠,我们父子俩合力盖过两栋房子,打造过很多家具,虽然不是非常厉害,但经验和技术还是有的。” “瓦匠?木匠?”左村长惊呼:“你们这么厉害,怎么不早说?人才啊!” 丁风皱眉:“我们的本事左七郎是知道的,我以为他会告诉你们的,怎么,他没说吗?” 这次盖房,左家七只郎都来帮忙了,人群里的左七郎一听丁风这话,狠狠一拍额头:“糟糕,我忘说了,不对,我给我爹和哥哥们还有族长、大巫师以及两位镇长和其他村的村长们说过了的,怎么?他们没有告诉村长你吗?” 左村长额头青筋暴跳:“说个屁!” 他扑过去抓住左七郎的脖子:“你小子,告诉了那么多人,却唯独没有告诉我,你什么意思?你是看我不顺眼吗?啊?啊!” 说着,就一巴掌拍在左七郎的脑袋上,把他拉到一边去:“现在,立刻,马上,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否则弄死你。” 左二贵等人也跑过去围住左七郎:“我们也要听,七郎,赶紧说,说清楚,不准再有任何隐瞒。” 左七郎瞬间遭到了围攻。 一旁的金毓等人:“……” 为什么他们会有一种左七郎是故意不说的感觉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3节 左村长等人逼问左七郎的时候,金毓等人就自个忙自己,拿着锄头挖基槽。 野牛王和白狐站在一边,见金毓忙得没空搭理它们,一牛一狐冲金毓叫了两声,转身朝大山走去。 “壮壮,你的伤还未好,别走太远,在附近溜达溜达就行了。”金毓不放心的叮嘱。 野牛王:“哞!”甜人越来越啰嗦了,小心没有雄性喜欢。 看了两眼野牛王和雪团的背影,金毓扛起锄头转身去挖地。 梁元拿过了她手里的锄头:“挖地不是你干的活,你和你大姑他们回左家去帮忙做饭吧!” 金毓皱眉:“我力气不小的,不信我们扳手腕……” 一旁的金母喊她:“扳什么扳,就你这细手腕,还不够我捏的,走,跟我回去帮忙做饭。” 她拉过金毓就走,金毓无奈,只得跟着她金母和金兰会回左家。 金娇、梁月、丁洒三个不满十岁的半大孩子都没有跟着去盖房,全留在左家和左家的孩子们玩,帮着照顾最小的那两个不满两岁的左家小不点。 照顾着照顾着,金娇心血来潮,教起了左家孩子们扎马步。 “腰部背挺直,重心下压,两大腿与地面平行……”金娇给大家做了个示范,然后说:“来,你们跟着我做……” 左家孩子们见她做着很简单,不以为意的跟着做了同样的动作,等他们似模似样的扎好了马步:“对对对,保持这个姿势,别动,蹲一刻钟。” 左家孩儿们呵呵笑:“小问题,别说一刻钟,两刻钟都行,太简单了!” 金娇只是笑笑不说话。 “大姐。”一旁的梁月忽然喊了声。 金娇立马回头。 只见金毓、金母、金兰三人走进了院子,梁月兴奋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她大姐的手臂,亲昵得好似梁月才是她大姐的亲妹妹似的。 金娇有些醋了,虽然她很喜欢梁月,也乐意把大姐的温暖分给她,但自从梁月好了以后,就超级黏人,比她还黏大姐,她有些不爽了,明明她才是大姐的亲妹妹呀! 金娇不管蹲马步的左家孩子们,也跑过去抱住了金毓的另一只手臂,和金母和金兰打了招呼,然后对金毓说:“大姐,你快看,我在教铁头他们扎马步呢!” 两只手臂都被抱住,金毓感到很不舒服,但又舍不得甩开两个可爱的妹妹,便忍了下来,抬眼看去,见左家的那些孩子,包括最小才一岁多点的左小豆小朋友都在扎马步,动作还都很标准,夸了句:“动作很到位。” 话音刚落,左小豆就一个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懵了下,摇着小脑袋左右看了看,见哥哥姐姐们都还在扎马步,就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笑个啥?”他亲哥六岁的左铁头瞪他:“没出息,才一会儿就坚持不住了,摔倒了就自个爬起来,别指望我拉你。”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双腿在发抖,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一旁的堂妹五岁的左小花晃动了下身子,猛的伸手拉住他,两人一起坐到了地上。 “咯咯咯~”左小豆笑得更开心了,爬起来摇摇晃晃的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左铁头的腿上:“哥哥,哥哥,哈哈哈哈……” 也不知他是嘲笑他哥还是咋滴,就一直笑个不停。 左铁头黑了脸。 金娇指着他哈哈大笑:“铁头小弟弟,别小看扎马步哦,看似简单,实际很难的,贵在坚持,赶紧爬起来继续努力吧!” 左铁头把左小豆拉开,很不服气的站起来,又扎起马步:“刚才是意外,重来,不就是一刻钟吗?我左铁头绝不认输。” “有骨气。来,我和月姐姐陪你。”金娇很欣赏他,和金毓三人说了一声,就拉着梁月过去跟左家孩子们一起扎马步,比赛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金毓三人摇头笑了笑,也不管孩子们了,径自进了屋。左大嫂、三嫂、四嫂都去外面忙事了,除了孩子们,只有左母和左二嫂在家。午饭是金母亲自动手,把背包里仅存的米面都拿了出来全做了,给大伙儿做蒸米饭和小笼包。 第116章 为梁元想学厨养胖金毓 因为米面在日月部落很稀少,日月人一年到头难得能吃上几次米面,做法都十分单一,调味料除了盐还是盐,酱醋是一点都没有的。 左家没有,金母有,上船之前,他们不仅提前屯了粮食,还屯了一些酱醋盐、味精等等调味料。 左家人多,所以弄了三个灶台,为了开工饭能吃个过瘾,金母把所有调料都拿了出来,她做包子的时候,金兰就在一旁蒸米饭,金毓负责做菜,一人占着一个灶台,尽情发挥自己的本事。 与金父和金母谈了心,金毓这会儿也不装了,逐渐显露了自己的厨艺,切菜的声音蹭蹭蹭的响,那动作相当的利落干脆。 看得金兰愣了愣:“小毓,你的进步好大,这刀工比我还厉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心想哪是这丫头进步大,她分明就是个会做菜的,逃荒路上说是跟她学习下厨,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把厨艺显露出来而已。 也不知这丫头的厨艺到底有多高,有没有她厉害。 见金毓三人有条不紊的忙着,左母二人反而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了,在一旁站了半会儿后,就干脆去帮忙准备装饭装菜的碗桶。 对,是桶,不是菜盘子。 从地基那里到左家要走一刻多钟,为了节省时间,干活的男人们都不回来吃饭了,会由金毓几人把饭菜送过去,几十号人的饭菜,用盘子和食盒肯定是装不了的,得用盆或者木桶,显然木桶比盆更方便。 金毓做了三道菜,野鸡蛋蛋花汤,回锅野猪肉,麻辣小黄鱼,装了满满的三大桶,香味弥漫整个灶房,左母二人险些流口水了,太香了,金姑娘真是好厨艺,做的菜比她们做的香多了。 那种细颗细颗的调味料叫做什么,味精?可真鲜。 这种调味料是谁发明出来的,太牛了! 金母尝了口金毓做的红烧肉,神色顿了顿,然后冲金毓竖起大拇指:“我闺女厨艺高超,日后我们娘俩定要好好较量较量。” 金兰无语:“跟自己的女儿有啥好较量,小毓学厨多久,你又学厨了多久,你好意思哦,小笼包做好了没?” 金母:“好了,拿盆来,装包子,要大盆。” 左母忙抬了一个大木盆过来,金母掀开老旧的大蒸笼盖,将包子取出来放进木盆里,边装盆边拿了几个小包子分给左母和左二嫂,让她们尝尝鲜,再给孩子们送一些过去。 左母二人接了包子,没有立马开吃,而是转身出去,先把包子分给了孩子们,才开始品尝金母做的包子,一口下去,肉馅和包子皮混合的香味瞬间令她们回味无穷。 “好吃,太好吃了,原来面粉还可以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外面,孩子们也发出了惊呼声,直夸包子美味。 金娇嘚瑟的声音传来:“我娘是包包子的高手,她做的包子是天下间最好吃的包子,还有我大姐,她聪明机灵,会做衣服鞋子,会打坏人,会做好吃的,是最美丽最厉害的姐姐,这么完美的姐姐是我的,我太幸福了!” “娇娇姐,我们好羡慕你啊!” 听到这些声音,灶房里的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 金兰的米饭也蒸好了,左二嫂抬了个木桶过去。 把食物都装进木盆和木桶里,左母找来一个木板车,把木盆和木桶用木盖盖好抬上车,左母跟着金毓三人一起去送吃的,留左二嫂在家看着孩子们。 木板车的轮子很粗糙,村里的路坑坑洼洼的,推着走很费劲,用了近两刻钟的时间,金毓几人才把吃的送到了地基这儿。 左村长等人已经审问完了左七郎,正在跟着丁风和丁达学习挖基槽,如今一上午的功夫,已经挖出了四个大坑。 暖阳照射下,他们忙得满头大汗,却不知疲惫,一个个精气神十足,干活超级卖力。 若不是金毓几人送了饭菜过来,他们还不知道饿呢。 掀开盖子,看到木盆里的饭菜,左村长等人目瞪口呆。 “这未免也太丰富了吧!居然还有米饭和包子。” 左母说:“招娣妹子他们说了,开工饭不能马虎,必须让你们吃好喝好,这后面才会更加卖力干活。” 左村长等人瞬间被感动到了,觉得金毓一行人是真的太善良了,不仅教了他们如何盖房子,指出了他们以前盖房子的错误地方,还做了这么多美味的开工饭。 他们必须好好干呀! 大伙儿很快排队取碗筷舀饭菜,因为不善烧制瓦罐,日月人的餐具多为木制品,此刻大伙儿吃饭用的碗是竹碗。 金毓亲自给大家舀菜,轮到梁元的时候,她冲他眨了眨眼,压低着声音说:“今天的三道菜都是我做的。” 梁勾唇:“那一定很美味,我要多吃一些。” “嗯嗯!” 等尝到回锅肉的味道后,梁元皱了皱眉,吃完饭去还碗的时候,趁着旁边没人,他对正在收拾碗筷的金毓说:“以后你教我做菜,我教你武术。” 金毓愣了愣:“你不是会做菜的吗?” 梁元也不觉得有啥不好说的,直言道:“会是会,但做的没你的好吃,你做的是佳肴,我做的却像猪食。” 他对自己厨艺特别嫌弃。 以前还不怎么觉得,尝过金毓做的饭菜后,他头一次知道,自己好废物,他必须学会做美味佳肴,毕竟他可是要娶妻的人了,总不能以后都让金毓做饭做菜吧,她也会有自己的事儿要做,不可能天天围着灶台打转,他娶的是妻子,又不是厨子。 金毓噗呲一笑:“你做的没那么差呀?不要贬低自己的厨艺,你已经很好了。” 梁元摇头:“不好,很不好,你就说你教不教吧,不教我就让你娘教我。” 金毓拉住他:“站住,我又没说我不教,你急什么。” 梁元这才满意了:“好,等盖好了房子,搬过来住下,我就开始跟你学厨。” 金毓点点头,好奇的问:“你为何要执意学厨?” 梁元看着她:“为了把你养胖。” 金毓:“......我不想变胖。” 她宁愿瘦也不宁愿胖,胖着太难受了。 梁元:“我说的胖不是那种胖......” 金毓打断他:“我懂,但我现在已经长胖了不少了,你看我脸上的肉,白嫩有弹性......” 第117章 丁达和丁风要收徒,把手艺传下去 许是因为长期喝灵泉水的缘故,赶路几个月,金毓不仅没变黑,肌肤还变得比以前更为水嫩了,加上长了点肉肉,脸颊不再凹陷,人变美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偏瘦,可跟以前相比,却已经是天差地别。 这样的金毓挺迷人的,尤其是那张小脸,梁元总觉得,她还能再长长,继续好好养着,肯定会比现在更好看。 所以,学厨是必须的,不仅如此,等安定下来后,他还得开个医馆,好好研究一下,女子用来护肤的药膏怎么做。 梁元想得很简单,既然已经认定了金毓,那以后他就是她的依靠,他必须对她好,竭尽全力的给她幸福。 收拾好碗筷和菜盆木桶,金毓等人就推着木板车回了左家。 梁元一行人继续在地基这儿干活,正忙着的时候,裴族长和大巫师来了。 “打扰到你们了,得知你们今日开工盖房子,老夫实在很好奇,忍不住来看一看,你们这是在挖基槽?咦?怎么挖这么深?有什么讲究吗?”裴族长捋着长胡子,笑容很是和蔼。 大巫师也是伸长了脖子看着基槽,见这基槽和他们日月人盖房子所挖的不一样,他心底也是满满的疑惑。 左村长很是兴奋的给他们解释一番,得知打地基居然还有这么多讲究,族长和大巫师顿觉惊奇,受益匪浅,看着丁达和丁风的目光不由得又亮了几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4节 梁元如何不明白族长和大巫师来此作何,他们想看的不仅是盖房子的过程,还有丁达和丁风的能力。 他们想让族人跟丁达丁风学习盖房,却不好意思开口,又不想强迫别人。 梁元拉过丁达,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丁达看了他一眼,随即点点头,走到丁风身边,跟他说了几句,父子二人很快朝着族长和大巫师走过去。 “裴族长,大巫师,有件事儿我们父子俩想与你们谈谈,可否借一步说话。”丁达开口道。 裴族长二人对丁风丁达正欣赏着呢,巴不得与他们多多说话,这会儿哪会不同意啊,没有犹豫的就跟着丁达父子二人走到了一边。 丁达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裴族长,我已经从左村长那里了解到了日月部落是怎么盖房子的,说实话,部落里盖出的房子很不安全。我们父子二人的能力,左七郎已经跟你们说过了,加入了月族,我们父子二人便也成了日月人,有些手艺,自然不会藏着掖着,所以,我们父子二人想要收学徒,将手艺传承下去,建立一支盖房队伍,不知族长和大巫师意下如何?” 裴族长心中欢喜,面上却是不确定的问:“丁大师父,你是说真的,你们真要收徒?” 大巫师也很激动:“收我们月族的人为徒吗?” 丁达点头:“族长唤我丁达就可以了,收徒我和我儿是认真的,月族里有想学木匠手艺和瓦匠手艺的人,都可以来找我们,不过我们父子二人能力有限,一开始无法收太多学徒,最多只能收五人。” “五人也不少了,太好了!丁大师父,丁达,丁风,你们是我们部落的大恩人啊!”裴族长欣喜若狂。 匠人的手艺极为珍贵,他们日月部落自从与外界接触后,天天都想跟着外面的人学本事,可来往的商人没有一个会真心对待他们,不管他们日月人付出多少野味海鲜,各国的商人都不愿意派匠人来传授他们手艺,所以,日月部落才会每年都选出有能力的年轻人出海经商,在各国转悠,然而,学到的东西依旧是有限的。 如今,月族里加入了两位珍贵的匠人,这两位还是心善大方的,愿意将本事传授给日月人,裴族长二人如何能不感激涕零。 年老的裴族长,眼泪差点流出来,见他反应如此大,丁达忙安抚他:“裴族长,你别激动,咱们慢慢说。” 裴族长却是拉住他的手:“丁达,你们不会改变主意的对不对?” 丁达摇头:“不会,不会,收徒对我和我儿子都有益,我们不会改变主意的,你尽管安排人过来,让我们考验考验,有天赋的我们就留下,好好教导,不适合学这门手艺的,我们就没办法教了。” 大巫师问:“那需要交钱吗?” 丁达:“交什么钱?” 大巫师急了:“跟你们学手艺,怎能不交钱,那岂不是白学,占你们便宜,不行不行。” 丁达哈哈大笑:“交钱倒可不必,但吃苦是必须的,以木匠来说,一般人三年学徒,五年出师,七年成师傅,不是想学就能学会的,就算有天赋,也不一定都能坚持住。我天资愚笨,学木匠这门手艺的时候,用时五年出师,后跟在师傅底下干活,吃尽了委屈和苦头,出师的第三年,我才离开师傅,独自在外闯荡。而我儿,十一岁当瓦匠学徒,用时六年出师,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所以,裴族长,大巫师,在这里,我要跟你们说清楚,我们父子二人收徒的规矩......” 月族人如此和善,他丁达怎会收学费,跟着他学手艺,什么活儿都得干,到最后,徒弟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可比学费多得多。 正在干活的左二贵等人能隐约听到裴族长等人说话的声音,却听不清他们说的内容,一个个心底好奇得很,很想知道裴族长和大巫师在跟丁大师父他们在说些什么,总觉得肯定是很重要的事情。 可他们又不敢去偷听,只能认命的干活。 也不知过了多久,裴族长二人与丁达父子说完了话,回到了地基这边。 裴族长把左村长叫过来:“你别在这儿忙活了,去通知各村村长和两位镇长,明日去议事屋,本族长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左村长是个机灵的,脑子一转就猜到了大概:“是不是跟盖房子有关?” 大巫师摇晃着羽扇:“别猜,猜也不会告诉你。” 左村长闻言笑得更灿烂了:“我猜对了,哈哈哈,这是天大的好事,我马上派人通知下去。” 他转身去跟左二贵等人说了几声,让他们好好干,不许偷懒,随即脚步欢快的走了。 他一走,裴族长和大巫师也随后离开。 忙到黄昏,梁元等人才收工,各回各家。 回到左家,用了晚饭,丁达就把金兰叫到房间里,与她说了收徒弟事儿。 第118章 闺女,你教娘做菜吧 金兰一听是梁元提议让丁达和丁风收徒,创建属于丁家的盖房队伍的,金兰忍不住赞叹。 “梁元是个有勇有谋的,他的话错不了,日月部落急缺匠人,你瞧瞧他们的房子,都是什么样,光是看着就不得劲,你和阿风收了徒,不光能在部落里建立威信,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好,还能帮帮这些淳朴的日月人。”金兰是个干脆果断的,她继续说:“日月部落除了穷点,人都是顶顶的好,不说全部都是好人,但至少我们现在遇上的都是善良的日月人,他们值得我们真心付出。等房子盖好了,你和阿风负责带徒盖房,阿流当教书先生教人识字,我负责带着阿潇阿洒两个小的开荒种地,只要我们勤劳苦干,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不会比在柳州府的时候差的。” 丁达点头:“对,肯定不会差,啊,光是想到以后的美好生活,我这心里就美的冒泡,来到日月部落让我有种错觉,我们天生就属于这里。” 金兰:“对对对,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呀,咱们必须好好干,努力的干。” “恩!” 夫妻二人越说越带劲,没有睡意,开始规划以后的奋斗目标,将所有需要做的事儿全部罗列清楚。 而另一边,金母今晚不跟金父一个房间了,让金娇和梁月去跟左七郎的大侄女和二侄女睡一屋,她跟金毓挤一个屋子,母女二人大晚上不睡觉,兴致勃勃的谈心,说着美好的未来。 “小毓,娘做梦都想开一个馆子,可能力有限,会做的也就只有那几道菜色,虽说这点能力在日月部落也是够了,但是娘还是觉得不行,需要再好好的提升一下自己,想点新的菜色,但娘脑袋瓜子不灵光,愣是想不出什么新鲜的玩意儿来,所以,闺女,宝贝儿,毓啊!你传授一下娘厨艺呗!”金母拉着金毓的手,一脸希翼的看着她,大有她不教自己她就哭给她的节奏。 难得看到身强体壮的母亲撒娇,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娘想学,我就教,不过,我们得先种出粮食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娘懂,懂,种地肯定是要种的,你先给娘说说你会做哪些菜。” “恩~,我会的菜挺多的,糖醋里脊,红烧牛肉......” “啥?牛肉?” “哦,忘了,嘻嘻,这儿的牛是重要的劳动力,不能随便杀的。” “你们那儿能随便杀牛吃?” “恩,能,杀的都是肉牛,娘,这牛肉的做法可多了,贼香,什么牛肉粉呀,牛肉火锅呀,牛排呀!灯影牛肉呀,呲溜~我可喜欢吃牛肉了......” 金毓说得太投入了,以至于金母听得入迷,翌日一早起来的时候,一看到野牛王,她就忍不住两眼放光。 野牛王:“......” 今日依旧是个好天气,是冬天里难得暖阳天。 一大清早,十个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全部聚集到了族长家,进入议事屋谈大事,出来的时候,一个个红光满面,跟打了鸡血似的,撒丫子各自往自己的村里跑,一进村就赶紧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青年到跟前,交代道:“新加入我们月族里的那十几个人里有两位是尊贵的匠人,两位师傅要收徒,只收五人,各村想学手艺的,年龄在十岁到二十岁之间的男子都可以去报名参选,你们赶紧把这个消息传出来,让大伙儿来村中央场地集合,本村长详细的给大伙儿说说收徒的事儿。” 一听这话,青年们都激动得不行,忙应着转身就在村子里跑了起来,把消息传到各家各户。 得知有匠人师傅要收徒,十个村都沸腾了,人人奔走相告,很快整个月族都知道了这个事儿。 左家村的村民们,除了帮金毓一行人盖房的左二贵等人,还有进山打猎的人,其余的全部集合到了村子的场地那儿。 场地很宽敞,地上铺了很多平整的石块,是村里用来晒粮食、野味、海鲜的地方。 左村长提着锣站在一个台子上,看着下方吵闹不断的人群,使劲敲锣三下。 “安静,安静,都给我闭嘴!” 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在地基这儿干活的梁元等人听到了村子里的动静,皆忍不住笑了起来。 丁达边笑边抹汗:“我是真没有想到,只是收几个徒弟而已,村子里就弄出这么大的阵仗,我压力好大呀!” 丁风也表示压力贼大。 他才十八岁,虽有瓦匠手艺,可出师没多久,就遇上了天灾,逃过了天灾,手艺还没怎么提升呢,这会儿就要收徒了,他怕教不好徒弟呀! 但是以月族的情况,他必须得硬着头皮上。 梁元说:“这年头,谁都学手艺,公平竞争,以天赋实力说话,才能防止有人产生怨言。” 他看着丁达二人道:“等确定好了各村有多少人想学手艺,你们就各自出一个题目,让他们去做,让各位村长把关,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除,不用你们一个一个的去考验,你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丁达点头:“对,一层层的筛选下去,剩下五十人了,再带到我们面前由我们亲自考验,从中挑选五人当徒弟,我带三个,阿风带两个,等时机成熟了,又再找几个徒弟,带出更多手艺人。” 换做是在柳州府的时候,他们父子俩肯定是不会随意收徒的,毕竟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但是月族却不一样,这里很缺手艺人,各村的风气又如此好,将手艺传下去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各村想学手艺的人数在黄昏的时候全部统计了出来,村长把这事儿上报给了裴族长,裴族长在翌日一早就来找了丁达和丁风,父子二人按照事先说好的,各自出了一道题目,让裴族长安排下去,派各位村长当监督人,对想学手艺的那些人进行初步的考核。 裴族长深觉这个方法很行,立刻带着人去办了这事儿,于是乎,各村忙着屯粮的同时,好些人都玩起了石头和木头,用这两样东西,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玩意儿。 第119章 房子盖好了 屯粮和玩木头、石头的同时,各村很多壮劳力,都会抽出时间来帮金毓等人盖房子,而且分文不收,自带干粮,干完了活就回家。 弄得金毓等人都不好意思了,可不管他们怎么说,月族人们依旧会来帮忙。 左村长让金毓等人别拦着:“族人们不是在帮忙,他们是在偷学,你们三家盖的房子虽不是外面的那种奢侈的青砖大瓦房,但有两位师傅带头,这盖出的房子肯定会是部落里独一无二的好,就光凭这点儿,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必然的,能够亲自帮你们三家将房子盖起来,是很荣幸的事情。” “所以,也请你们不要嫌弃我们月族人笨手笨脚,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左村长都如此说了,金毓等人也不再说什么了。 人情先记下,等以后再一一还回去。 不到两天,初选就结束了,十个村共有三千四百二十人参加,如今只剩下一千二百一十人,这些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立刻开始了第二关的考试。 与此同时,金毓三家人的房子也在如火如荼的盖着,因近几日天气都很好,又有那么多月族人帮忙,这才几天的功夫,三家的地基就全打好了。 因月族人不会榫卯技术,拿来的木头虽然都是上好的,却需要重新加工,梁元、丁达一家人全部忙活起来。 来帮忙盖房的月族人们纷纷看得入迷。 榫卯技术是在两个构建上采用凹凸部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连接,在这钉子和螺丝还没有广泛运用又极其珍贵的朝代,盖房做家具全靠这种神奇的技术,盖出的木房屹立不倒,做出的家具经久耐用。 在现代很少看到这等技术了,金毓记得在现代很小很小的时候,村里各家用的一些桌子椅子,都是用榫卯技术做的,没有用钉子螺丝,每一张桌子椅子都很坚实,用了十几二十年都还在用。 这会儿能亲眼看到丁达等人用榫卯技术盖房子,金毓表示好激动,兴趣一来,也不陪金母做饭了,跟在金兰身边忙里忙外的锯木头。 金兰虽是妇道人家,但嫁给了丁达近二十年,耳濡目染之下,除了相夫教子,也多少跟着丁达学会了一点点本事,加上力气不小,这会儿跟着丈夫儿子干活一点都不磨叽,比男子还更卖力。 金毓真是佩服得很啊! 娘和大姑都很有女强人风范。 因工具有限,所以给木头加工是个很费时费力的工程,耗时十五天的时间,在月族人们的热情帮助下,三家盖房所需的木材结构这才全部做好,这之后只需要一步一步的组装起来就可以了。 半个月的时间,金毓只忙着做木材结构,没有再进山里,都是野牛王带着马儿们和雪团进山游玩。 也是运气好,盖房的这些天,一直没有下雨和下雪,天气阴冷阴冷的,却丝毫不影响大伙儿干活。 见大伙儿都在卖力的拼装木屋,金毓心中不断的祈祷,不要变天,不要变天,让他们顺利完成盖房。 许是听见了她的祷告,直至三家的木屋盖好,天一直都是阴凉的。 这样的奇妙天气,令月族人们倍感惊奇,这太不像寒冬了。 金毓三家人的木屋,盖得十分宽敞,每一个人都有独自的房间,灶房、茅房、柴房全部齐全,除了灶房和茅房是夯实的地面,其他屋子的地上铺的都是厚实的地板,干净简洁好打扫。 “我们的家终于盖好了。”金兰忍不住掩面喜极而泣。 盖这栋房子,他们没有花多少银子,舒适度比以前老家的房子好太多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5节 丁达给她顺了顺背,转身对身后的那些月族人们鞠躬:“谢谢你们相助,真的很谢谢你们。” 这一路走来,他们太不容易了,月族的人们让他们感受了人间温暖,仿若一缕阳光暖了寒冬。 金毓看着眼前的三栋大木屋,心情也是相当的振奋,她同金父等人一起,转身对着月族人们,鞠躬给予最真诚的道谢,感谢你们让我们有了家。 “你们快别谢了,咱们都是互帮互助,亲眼看到如此完美的房子盖起来,我们也是开心得很。”裴族长扶起丁达:“你们盖的房子很牢固,很坚实,密不透风,你们让我们大开眼界了。” 大巫师走过去摸了摸金家的木房,声音因为太过高兴有些哽咽:“我们日月部落终于迎来了新生活。” 他们日月部落盼着这天盼了好多好多年了。 木屋盖好之后,还需要涂漆。 百兽山里有漆树,在很久以前,日月人并不知这种树的用处,后来在外长了见识之后,才知道这种树可以拿来做什么。 用刀割开漆树树皮,流出的乳白色胶状液体,在接触外面的空气后,会变成栗壳色,用来涂抹在木屋和各种木质用具上,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干,成为褐色的漆,起到保护的作用,使木屋和各种用具耐磨、耐腐、耐热、还可防水。 见识到漆树的厉害之处后,日月人就广泛的运用了起来,每年的四月到八月,有一些人会进入山里找漆树,收集生漆进行保存,用来在部落里做买卖。 左家村里就有一户做生漆买卖的人家,梁元、丁达、金父三人在左七郎的指引下,来找了这家人买了生漆。 将生漆涂饰好,金毓三家人的房子这才是正儿八经的盖好了,接下来就是边等屋子通风晾晒十日,边打造家具,圈出庭院,开荒种地了。 除此之外,丁风和丁达还得挑选出徒弟进行培养。 经过多日的考验,十位村长从几千人中筛选出了五十个有为青年,陈大旺、左二贵、左五郎、陆二林都在其中,丁达二人需要抽时间来对他们进行考试。 这可有得丁达父子二人忙的了。 金兰对他们父子二人说:“你们专心选徒弟,做家具,其他的活儿,就交给我和阿流他们三个了。” 丁达深呼吸着:“也只能这样了。” 屋子涂好漆的第三天,金毓三家人刚筑好石头墙,就看到大巫师领着一对年轻夫妻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婴儿来了新房这儿。 “梁元,救命啊!七郎说你医术高明,求求......你救救......这个孩子吧!她快......不行了!”大巫师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语气很是着急,他身后抱着孩子的夫妻更是急得哭了出来。 梁元见了,忙跑过去,那对夫妻一看到他,腿脚一弯,就要给他跪下:“梁大夫,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女儿!” “你们别跪,也别着急,容我给孩子看看。”梁元拦住了他们夫妻二人,把孩子抱过来,只见襁褓里的女娃儿小脸通红,伸手一摸,滚烫似火。 这是发热了,而且还很严重。 第120章 搬进新家 女娃被烧得浑身无力,昏昏欲睡,还一抽一抽的。 梁元给她把了脉,又摸了摸肚子,诊断出她是嗝食了,忙让金毓拿了水过来,给女娃喝了一口,再抱着女娃去了木屋,找个软垫给她躺着,帮她揉小肚子。 掺有灵泉的水可比退热药有用多了,配合着梁元独特的手法,不到一刻钟,小女娃就出了汗,热度一点点退下去,然后清醒了过来。 “哇哇哇!”女娃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桃花!”见女儿醒了,那对夫妻喊着孩子的名字,安抚孩子的情绪。 梁元停下了动作,摸了摸女娃的后领处,背上出了些许汗水,他放了心,把孩子还给那对夫妻:“已经在慢慢退热了,再过两刻钟,她就会恢复如常。不过这孩子是嗝食,会反复发热,回去之后,你们要多多注意,下午黄昏之前,再带她过来,我给揉揉肚子。” 那对夫妻闻言喜极而泣,又要跪下,被梁元及时拦住。 孩子爹道:“梁大夫,你乃神医在世呀!今日若没有你,我们的家桃花就要热坏脑子了!此等大恩,我们一家永记于心,今日来得急,身上没有带银钱,晚点儿我们定当送诊费过来。” 梁元摆手:“举手之劳,无需诊费。” 那对夫妻却是不答应。 “要的,要的,梁大夫,诊费我们是一定要给的,看病哪有不给钱的。” 大大巫师把梁元拉到一边压着声音说:“梁公子,我知你善良,但今日的诊费你得收,你不收下,后续再有人来找你,你难不成也不收诊费吗?” 他顿了下,嘿嘿笑了笑,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扭捏道:“那个,我虽是大巫师,可医术其实很一般,就刚才那种情况,在部落里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我却是无能为力,惭愧,实在惭愧。” 因为他医术不精,部落里常有人病死,尤其是三岁以下的小孩,这些孩子体弱,易生病,多是发热,还是一热起来就退不下来的那种,这种热病害死了很多孩子,或是把正常的孩子烧成了傻子。 他想救人,却无能为力,所以从左七郎那里得知梁元医术超群的时候,他崇拜得很,为部落感到高兴,终于不用一直面对他这个庸医了。 今日桃花发热,他束手无策,想到了梁元的能力,一刻不敢耽搁,忙把人带了过来。 “你今日救了小桃花,神医之名很快就会传出去,到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来找你治病。”大巫师道。 梁元深知大巫师为他好,上辈子,大巫师就是这样无条件的帮助他的,那时候,他才刚接触医术不久,只是能力稍稍比大巫师好一些,明知他的医术传出去之后,大巫师在部落里的第一医者之名就会被取代,可大巫师却毫不在意,一心一意只对他好,帮他解决各种麻烦,想让日月部落不再为病症困扰。 后来,他没有在部落久待,离开部落的时候,大巫师脸上都是遗憾之色。 “好,我听你的,收下他们的诊费。”梁元看着大巫师道:“我原本就有等安定下来后就开个医馆的打算,所以,这后续若还有人生病,你无法医治的,都可以送来我这里,我会尽全力治病救人。” “真的?”大巫师一拍手道:“那真是太好了!梁公子,梁大夫,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医者。” 干脆,不拘小节,不像他在外面看到的医者,一个个傲慢无礼,用鼻孔看人。 梁元:“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医者,你医术不精,不是因为能力不行,是你接触的不多,无人指导,大巫师,你若不嫌弃,日后医馆开张,你可以来当坐诊大夫,我们一起探讨医术。” 大巫师有些难以置信,以为自己听错了,仿若置身在梦境中,身子有些发飘:“这,这,真的可以吗?” “可以。”梁元点头。 大巫师险些喜极而泣,忙别开脸抹了下眼角,他确定了,自己不是在做梦:“谢谢你,梁公子,你是第一个愿意传授我医术的医者。” 他已经四十二岁了,头发白了一大半,年轻时候出海,想在外面学医,可处处碰壁,被人看不起,各国的医者对日月人十分鄙夷,他们瞧不起日月人,也不愿与他交流,说他算不上医者,就连山村里的赤脚大夫,也对他满眼嫌弃。 只有梁元,会说他是医者。 快速平复了心绪,大巫师转身对梁元说:“说好了,我以后就是你医馆的坐诊大夫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别想收回去,我会一直缠着你的。” 话落,生怕梁元后悔似的,他一个转身,双手背负在后,一脸镇定的走了,步伐越来越快,来到桃花一家身边后,叫上他们一起走,冲在前头,快如脱兔。 梁宏走了过来:“儿子,你刚才跟大巫师说了什么?” 梁元:“开医馆的事情。” 桃花被梁元救了的事儿,很快就传开了,梁元神医之名在月族之中不断扩散再扩散。 两天后,下起了冻雨,天气一下子冷入骨髓,月族人们都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不再来新房这边帮忙,剩下的琐碎事儿,都得金毓三家人自个忙起来。 冻雨持续下了三天,雨停之后,当日深夜,气温降到最低,被雨水打湿的地面纷纷结了冰。 金毓一行人没有再去新房那边修整庭院,全部冷得蜷缩在左家的屋子里,一边跟因天气问题无法出去干活的左家人谈天说地,一边刨木做家具。 为了能早点入住,各家的家具只做床、衣橱和桌子板凳,其余的等入住之后再慢慢弄,所做的东西都是最简单的构造,速度能多快就用多快。 又过了三天,冰块融化,是个暖阳天。 丁达和丁风从五十人中选出了五个徒弟,分别是左二贵、陈大旺、陆二林、左五郎、裴三树。 裴三树乃裴族长的之孙,同左二贵一起跟着丁风学习瓦匠手艺。 其余人跟着丁达学木匠手艺。 也是在这天,新房晾晒好了,桌子板凳床和衣橱也都做好了,金毓三家人迫切的想搬进新家,也顾不得挑选啥好日子了,收拾了东西,全体一起入住到新房。 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离开,左家人满眼不舍。 第121章 生活回归正轨,是美好的开始 日月部落也有办乔迁喜的习俗,不过因为金毓等人初来乍到,在月族没有其他亲人,加上条件有限,所以这次就不办乔迁喜宴,三家人打算当晚做一顿美味大餐,聚在金家这边美美的吃一顿,就算是庆贺乔迁新居了。 过了今晚,三家人就各吃各的,不会再像逃荒的时候一样,天天聚在一起吃,生活将回归正轨。 把房间收拾好,大伙儿全来了金家这边,做饭之前,金毓看着杆子上的凉风肉说:“咱们已经很久没有吃米面了,以前住在左家不方便,现在住的新房这里周围都没有邻居,我们是不是可以稍微改善伙食了?” 自那日开工饭之后,他们三家明面上的米面全吃完了,盖房做家具的时候,顿顿吃的都是肉,而且多为炖肉。 一想到米饭包子馒头,金父等人都馋了,舔舔嘴角,纷纷点头:“改,必须改。” 金母:“这以后没有外人的时候,咱们都以米面为主食。” 金毓:“嗯嗯嗯,但偷偷摸摸的不是长久之计,咱们得赶紧把粮食种出来,所以过了今晚,趁着天凉没烈日,得赶紧开荒了。” 金兰:“新开出的荒地想种出粮食只怕不容易。” 金毓拍着胸脯:“没事,包在我身上,用法器买的种子与众不同,保准能让你们种出高产粮食,前提是大家可都不能偷懒哦。” 金虎举着双手:“大姐放心,我保证不偷懒。” 金父哈哈笑着:“你小子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刨地,会偷懒才怪呢!” 丁流拍着金虎的肩膀:“刨地可以,读书识字绝不能落下。” 金虎满心斗志瞬间蔫了:“二表哥,你太扫兴了,人家最怕读书了!” 金母:“没出息,你娘我一把年纪学认字都比你快,怕也要学,白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你是想花钱是吧?行,那以后你的零花钱全给你二表哥。” 金虎不干了,嚎叫:“娘,我错了,我学,我一定好好学。” 见他一脸痛苦的样,大伙儿忍不住哈哈大笑,金毓说:“虎子,不管你是不是读书的料,都得好好学识字,学会认字少吃亏。” 金虎抱着头:“大姐,你说的我都懂,我也想努力,可我一写字就犯困,控制不住啊!” 金娇嘿嘿贼笑:“哥,没关系,以后我教你悬梁刺股。” 梁月双手环胸斜眼看她:“你俩一起悬梁刺股,你也是个读书废的。” 金娇:“......小月,我发现你这嘴越来越欠了。”跟以前的梁大哥越来越像了。 如今梁大哥不怎么嘴毒了,可傻病好了的梁月却总喜欢怼她,尤其是她们一起缠着大姐的时候,梁月怼她可凶了。 这让她很怀念以前的傻梁月。 金毓掏出手机按照各家的要求,买了米面和各种调味料,取一部分做了晚饭,剩下的各家拿回去藏起来慢慢吃的。 除了米面,金毓还想买些菜种:“虽说后面的天气会更冷,外面不适合种菜,但我们可以在屋里种,多砍些柴,把屋里弄暖和些,加上这些种子的特性,我们肯定能种出冬季蔬菜,小白菜、香菜、菠菜,这些都可以用盆来种,种菜的盆,我们可以把它做得又长又大......” 她惦记种菜已经很久很久了,最重要的是,她很想知道,自己亲自动手用灵泉水种出的蔬菜是什么味道。 来日月部落之前,他们买了些种子放在背包里,左七郎等人只知道他们有种子,并不知道他们有哪些种子,所以若有人问起,他们能解释得出种子的出处。 不过...... “种子数量有限,我们不可能无休止的从手机里买种子,所以得学会留种,循环利用,让种子越来越多,多得可以卖给村里人,再扩散到月族,乃至整个日月部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6节 手机里的种子很丰富,大部分都是金母等人不认识的,是赤云国没有的新品种,比如西蓝花、虎皮椒、荷兰豆,除了菜种,还有果树苗、菌种、各种药材种子。 是的,手机里有卖药材种子,人参、灵芝都有。 知道人参灵芝也能种,梁元等人就感到很神奇。 一想到以后能种出珍贵的灵芝人参等药材,三家人斗志满满,很快按照各自的需求从金毓这里买了菜种,将金毓说的种植方法记在心里,先去实现第一个小目标,种出冬季蔬菜。 饭后,各家回去歇息。 半夜,下起了暴风雪,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四周都被大雪覆盖,雪花依旧在纷飞,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见此,金毓三家人都不去外面忙活了,索性家里还囤有木柴,可以窝家取暖,顺便把家里收拾干净,将种菜的容器做出来。 雪下了两天一夜,用了三天时间,积雪才融化,金毓三家人用来种菜的容器也做好了。 野牛王和雪团在家里待得烦闷,雪刚融化,一牛一狐就撇下金毓飞奔进山撒野去了。 金毓没有多管,壮壮和雪团是野兽,有自己的自由,她不会去干涉。 扛着锄头,提着木桶,金毓带着金虎和金娇到院子里刨土,地面有些湿润,刨出的泥土带着水分,不稀不干,很容易敲细,适合用来种温室菜。 刨土是力气活,自从来了月族,金毓不光长了些肉,变得丰满了些,力气也变大了,这会儿刨土忒给力,一锄头下去一个坑,毫不费劲。 她挖了两桶细土,金虎和金娇都还未挖出一桶。 两个孩子自闭了,尤其是金虎,怎么都想不通:“大姐,我长得明明比你高壮,手臂也比你粗,吃的也比你大,为何力气没有你的大?这不对呀!太不公平了!” 金毓眨眨眼:“我们是一对爹娘生的,但我的脑子却比你和娇娇聪明,这也很不公平呀!”灵泉水对我的作用最大,把我的身体改造得越来越好了,我能有什么办法。 整天都说我弱,我一点都不弱好不,我只是长得娇弱而已。 金娇和金虎:“......” 金毓啥也不想多说,两手各提着一桶细土回屋,轻轻松松的步伐,让金虎看得眼酸。 他试着提了一下自己面前装满了细土的木桶,嘶!少说也有三十斤。 第122章 月族后面的百兽山里有铁矿 金毓一家做了六个长度为一米,宽度为半米,高度为两尺(这里一尺为16厘米)的木盆放在灶房靠窗的位置,用来种冬季蔬菜,灶房里没有铺木板,铺的是夯实的碎石。 灶膛里燃烧着木柴,金毓将细土倒进木盆里,直至六个木盆都装了足够的细土,她才让金虎和金娇停止刨土,过来和她一起撒种子,边撒金毓边教金娇二人认识这些种子,金虎听得极为入迷,看着金毓的目光越发崇拜。 他大姐太厉害了,什么都会。 播下种子,用细土覆盖,金毓再撒点掺有灵泉的水,就完事了。 金父金母砍柴回来,见金毓三人居然这么快就将菜种种好了,夸了他们几句。 随即一家人做了午饭,吃完就去院子里忙活。 当时三家各买了五亩地,金毓一家盖房加上牛棚马厩这些用了半亩地,圈了一亩半作为庭院,围了石头墙,他们现在打算把庭院里的一半地夯实,铺两条石头小道,其余全弄成菜园,种菜种果树,剩下的三亩地基,两亩开来种水稻,一亩用来做菜地,种点包谷红薯土豆之类的高产农作物。 梁家人少,所以盖的房子没有金家和丁家的房子大,房间也不是很多,不过药房、诊堂、书房这些却是齐全的,梁元要开医馆,需要做很多准备,开荒种地的事儿,就全都落到了梁宏和梁月的身上,父女二人一残一小,干活能力不强,这荒地开得慢如乌龟,屋内菜也种得极少。 丁家这边,因为家中人最多,生的又都是儿子,丁风和丁流都到了娶妻的年纪,所以他们家盖的房子是最大的,比梁家的大一倍。 丁风和丁达已经名声在外,村里不少人来请他们做活,父子二人既要做活,又要带徒弟,忙得不可开交,开荒种地的事儿全落到了金兰、丁潇、丁洒三人身上。 与之相比,金毓一家最为轻松,他们目前只需专心开荒种地,无需顾及其他。 力气变大了,体质变好了,金毓觉得干什么都很轻松,同家人们把院子挖完了,她意犹未尽,又继续挖外面的地基,越挖越起劲,挥锄头的速度快得出现了残影,看呆了金母几人。 金母拍了拍金父的肩膀:“看到没有,咱们家大闺女不喜女红,迷上种地了,这速度,这力道,天生的种地人才啊!” 金父:“这才是她的真性子?还是法器的缘故?” 金娇:“大姐太虎了,居然比我还虎,我不是最厉害的妞了!” 她扭头对金母说:“娘,我要学武功,不开荒了。” 再不变强,她都没法保护大姐了,得换大姐来保护她了! 金母慈爱的摸摸她的脑袋:“乖,咱们必须开荒种地,练武需要吃饱饭才有力气练,想吃饱饭就得种地,想种地就得开荒,你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在为练武做准备,来,继续挥舞你的锄头,为了练武使劲挖挖挖,顺便锻炼你的臂力,把臂力提升上来了,对你以后练武更有利。” 金娇明眸大亮:“娘说的有道理,我这就努力干活。” 她继续埋头苦干起来,边刨土边心中呐喊,挖地就是练武,练武就是挖地。 金父:“......”他媳妇越来越会忽悠人了。 金虎不需要金母忽悠,刨地的动作就没停过,他想追上金毓的速度,可怎么都赶不上。 金毓扭头一看,见家人们满头大汗落后得老远,她抹了把额头上的细汗道:“爹娘,你们速度太慢了,干脆别挖了,你们负责捡石头,我来挖。” 金母等人:“......”家里最弱的女娃变成了最强的,落差太大,他们需要静静。 “哞!”野牛王从山里跑了出来,见金毓在刨地,跑过来围着她打转。 “闪开点,别挡着我刨地,我没空陪你玩。”金毓挥手道,最近她刨地成瘾,觉得这活儿贼好玩,比前世玩虚拟种地游戏好玩多了。 野牛王不愿离开,还觉得金毓冷落它了,露出委屈之色。 见她又卖萌,金毓本想把它推开,忽的想到了什么,一拍手道:“差点忘了,你是个犁地的好帮手啊!只是这犁得从哪里弄来呢?” 手机里有卖犁,但她不能凭空变出来呀,而且太小了,不适合壮壮。 梁元正打算去找木头做药材柜子,出门见金毓刨地猛如虎,忍不住顿足多看了几眼,见她和野牛王说话,走过来听见了犁这个字眼,他便道:“我们可以自己做犁,但不是现在,得开春以后才能做。” 日月人不懂什么制铁技术,所用农具兵器多为骨头石头等东西所制,部落里的铁制品全都是从外面买的,也都是花了大价钱,每家每户数量有限。 金毓疑惑的看着他:“做犁的铁从哪来呢?”不可能全用木头和石头来做,那样不耐用。 梁元靠近她,在她耳边道:“月族后面的百兽山里头有铁矿,只是他们不认识,所以一直没有动用。” 金毓闻言心底震惊,面上却是淡然无波:“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一直在想着如何将铁器拿出来呢,这下子能找着借口了。” 梁元低沉的笑着:“丁潇在铁铺做过一年学徒,可以让他跟着我制铁,学好了之后,开个铁铺。” 金毓使劲点头:“都听你的。”她对梁元会制铁器的本事只字不问,因为她知道,梁元会这般厉害,是上辈子付出了无数心血换来的。 见金毓似乎又长胖了一点,小脸红扑扑的,笑起来还有酒窝,梁元有些手痒,想伸手摸摸,余光瞟见不远处的金父等人,还是忍住了没伸手。 他不伸手,金毓却伸手了,她一把捏住了他的下巴,大拇指摩擦了下:“你的胡子长长了些,没有以前的青皮胡好看了。” 梁元挑眉:“你喜欢我以前的样子?” 金毓收回手,很诚实点头:“嗯嗯嗯,你以前那样比较有个性,魅力十足。” 她说着看了金父那边一眼,压低声音:“别学我爹留那种胡子,好看是好看,但很显老。” 她爹才三十几岁,留着小山羊胡却跟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似的。 还有梁伯父和姑父,留的胡子也显老。 梁元还不到十九岁,若真留了长胡子,看着奇怪得很,而且亲热起来还很麻烦。 一想到他留长胡子的样子,金毓就忍不住抖了抖身子,警告的盯着梁元:“你绝对不能留长胡子。” 梁元眸光温柔:“你都说显老了,我肯定不留,你喜欢什么样,我就为你打扮成什么样。” 他本来就不喜欢留胡子,嫌麻烦。 金毓嘿嘿笑了笑,得寸进尺:“我想看你穿女装的样子,你愿为我打扮吗?” 梁元:“……嫁给我,你想怎样都行。” 第123章 很想很想娶你当妻子 “嫁给我,你想怎样都行?” 听着梁元用低沉略带磁性的嗓音说出这句话,不可否认,金毓软软的心肝儿被撩动了下,但也只是一下下而已,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她把他拉到一边,与他说悄悄话:“好好的,你怎么就说到让我嫁你了,咱们才安定下来,我有好多事情要做,这时候成亲不太合适。” 见金毓和梁元去一边说话儿了,金母几人都赶紧停下来,不刨土了,瞅着金毓两人那边看了几眼。 金父抹着汗说:“可算停下来了,累死我了。” 金娇:“大姐不停下我们都不敢停下。” 金母:“多亏了阿元啊!” 金虎手中的锄头落到地上:“我挖不动了,实在是追不上大姐。” 金母看了他一眼:“儿子,别跟你大姐比,她现在不一样了,谁都比不了,你跟普通人比就行了。” 金父也安慰儿子:“对对对,你娘说的很对,与同龄人相比,你已经很能干了。” 金母:“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弱得锄头都挥不动呢!你比你爹强很多很多了!” 金父瞪她:“谁说的,我那是不愿意挥锄头,干了活也是白干,我真想干活,唰唰唰两下子就能跟牛似的刨出一垄地。” 金母用大手掌拍着他的小胸脯:“看看你面前的这块地,你刨了一上午刨出一垄了没?” 金父:“......没,但是我捡了很多很多的石头。” 金母大笑了两声,也不是嘲笑他,只觉得她相公这强撑面子的样子很可爱。 金母一笑,金虎和金娇也跟着笑,金父见了,莫名其妙也跟着笑起来,边笑边扭头瞅了金毓和梁元那边一眼:“笑归笑,小声一点儿,走走走,我们回屋去喝口水。” 金虎:“爹,你腰上有水囊。” 金父一巴掌拍过去:“让你回屋就回屋。” 这边,听见笑声,金毓回头望了眼,见金母四人回了屋,她刚想站起来,手就被梁元拉住:“别走,我们还得继续说成亲的事儿。” 金毓眨巴着美眸看着他:“你真想成亲啊?” 梁元点头:“我很认真,不是跟你开玩笑。” 金毓挠着后脑勺,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想成亲了呢?” 她和梁元确定了关系,是要嫁给他的,可他们初来月族,才刚盖好房子,后面还有很多事儿要做,她从没有想过这时候成亲,而且她年后才十六岁,年龄不大,成亲的事儿不急,她想先种地,把生活过好了,再谈人生大事。 见金毓一脸疑惑,梁云很认真的说:“不是突然想,是最近都在想。” 初遇左七郎的时候,左七郎唤金毓为仙女,看她的眼神带着光,令他很不爽,所以,在上船之前,他暗中警告了左七郎,言明金毓是他的未婚妻,左七郎退怯了,歇了心思,但到了船上后,陈大旺等人也都盯上了金毓,虽然目的不是很明显,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令他心烦意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7节 以前的金毓瘦得脱相,不受人喜欢,慢慢长了肉之后,气质和脸蛋都越变越好看,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来了月族之后,因本事和赤云人的身份,她更是大受欢迎,只是她不自知而已,因为那些人的表现并不明显,也不想唐突了她。 盖房的那些日子,他碰巧看到来帮忙的月族年轻男子中,大部分人都在背地里讨论金毓,他们不知道他和金毓两情相悦,有婚约,觉得金毓人美心好,正巧又是可以嫁人的年纪,想娶金毓当媳妇。 在他们看来,能娶外面的女人当媳妇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证明自己很有本事。 这他能忍吗? 不能忍啊! 所以,这些日子,他忙着活路的同时,也在琢磨着,如何公开自己和金毓的关系,让窥视金毓的那些月族男子绝了心思,让暗地里爱慕他的月族女子不再心存幻想。 但他不能独立专行,事关他和金毓,他得尊重金毓的决定,本来是打算明日再找金毓单独商量此事的,可今天聊着聊着就实在忍不住说了出来。 既然都说了,那就说个明明白白。 梁元让金毓坐到自己旁边的石头上,将最近发现的那些月族未婚男子和女子的心思告诉了金毓。 听得金毓诧异不已:“我居然这么受欢迎?” 梁元点头:“你一点都不差,不要怀疑你自己的魅力。” 金毓微微歪着头,挑眉看他,笑得很贼:“你是怕我被抢走,所以才急着要让我嫁给你?” 梁元:“不,我对自己很有自信,他们是抢不走你的,你也不是见异思迁之人,你和我是同一类人,所以才会互相看对眼。” “我想成亲,是因为我真的很想很想娶你为妻。” 梁元循循善诱:“你想做的事情,成亲后也可以做,我不仅不会限制你的自由,还会帮着你做你想做的事情,种地,开牧场,开菜馆,建山庄,造果园都可以做,有我和你一起努力,你能更快完成这些目标。” “我们两家离得近,嫁给我之后,你可以上午在家里,晚上回娘家,想怎么走动都可以,两家的地你想种哪块就种哪块。” “总之一句话,嫁给了我,你吃不了亏,上不了当,生活会比以前更幸福自在。” 金毓听得脑子嗡嗡嗡的,梁元太会蛊惑人了,她差点就脱口答应了,不行,冷静,必须冷静:“那个,梁元,成亲的事儿,嗯,我,我,我能提一个要求吗?成亲后能不能不急着要孩子?” 生孩子这事儿她必须提前与梁元说清楚,她不想当母猪,一直生个没完没了,光生孩子养娃了,她还怎么种地。 生怕梁元误会,她忙解释:“我不是不喜欢孩子,也不是不想跟你生孩子,只是我还不到十六岁,身子没有发育完全,太早生娃伤身,我想等十八岁以后再生娃,然后不想一直生个不停......” 她还未说完,就被梁元一把抱住。 梁元在她耳边低低的笑着:“傻姑娘,我娶你不是为了传宗接代,是真的喜欢你,我想对你好,好一辈子,生孩子全凭你自愿,你想什么时候要孩子,我们就什么时候,想生几个由你决定,我绝不逼你。” 女人生孩子,是在鬼门关走一遭,他的母亲就是因为生孩子难产而死,他怎会强迫自己喜欢的人不停的生孩子遭罪。 第124章 梁元带媒婆去提亲 金毓好感动,她男人真的好开明,不仅是因为重生见识多,他天生性子就是这样,他是个负责的好男人。 “生不生我决定不了啊!这成了亲就会有夫妻生活,这里避孕措施极差,很容易就会怀上,不想怀就得喝避子汤啥的......”金毓声音有些闷闷的。 梁元把她抱得紧紧的:“不喝,我不会让你喝那种东西,那是害人的玩意儿。” 避子汤会损害女子的身体,造成女子无法生育。 上辈子龙千羽的后宫中,就有很多妃子被迫喝了避子汤,以至于终身不孕。 金毓也知道避子汤不是好东西,她抬头问梁元:“不喝那个,我怎么避孕?” 梁元脸颊红了红,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这个,我自有打算,反正,我是不会让你喝那种损害身体的东西的。” 金毓是真的很暖心,与现代那些动不动就让女朋友、老婆吃避孕药或是上环的男人相比,梁元真是无可挑剔。 见金毓不说话,以为她是不相信自己,梁元皱了皱眉:“今天的话,我不会只是嘴上说说,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的。” 金毓笑看着他:“你想怎么证明?” 梁元凑到她耳边,温声道:“嫁给我,你就知道了。” 金毓顿觉耳朵酥麻酥麻的,这次也不矫情了,很痛快的点点头:“好啊!” 梁元一愣:“你答应了?” 金毓抬起头来:“有什么好惊讶,我不是早就说过了吗?你是我的男人,我不嫁给你我嫁给谁。” 梁元高兴得心飞扬,一个激动将金毓打横抱起,在原地转了个圈:“我这就回去准备准备,三天后去你家提亲,把亲事定下来,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未婚妻,再选个好日子,迎娶你进门。” 金毓嗯嗯嗯点头:“都听你的安排,不过,日月部落的成亲习俗是什么样的?跟赤云国一样吗?” 梁元舍不得把她放下来,就那么抱着她:“以前不一样,近几年已经一样了。” 日月部落也是属于男尊女卑的地方,但相比于诸国,女子地位没有低到谷底,她们也有说话的权利,民风较为开放,穿着方面没有诸国保守,行事作风也相当随意,日月人在外走动多年,了解了外面的成亲习俗后,也跟着同化,按照诸国的习俗娶妻生子,三媒六聘一样不少。 “男尊女卑?”金毓皱了皱眉,原以为日月人在男女地位方面会跟外面不一样,没想到是一样的,这点儿她不喜欢:“在日月部落也可以三妻四妾吗?” 梁元点头:“虽能三妻四妾,但部落里很少有男子会这样,因为他们养不起。” 金毓冷笑:“因为养不起,所以就不娶吗?那以后若是生活好了,养得起了,是不是就可以随便纳妾了。” 梁元知道金毓来自异世,追求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很反感三妻四妾,忙说:“等生活好了,就给部落立下规矩,把女子的地位提升上来,禁止三妻四妾。这事儿我们现在说了不算,但以后可就不一定了。” 金毓明白梁元的意思,日月部落现在需要他们,他们在帮助日月部落的同时,也可以约束他们,将规矩定下来,免得以后生活质量提升上来了,人心却变了。 野牛王在旁边等了好久,见他们二人一直说个不停,还搂搂抱抱的,就很不耐烦的走了过来,用脑袋去拱梁元。 梁元放下金毓,伸手挡住了它的脑袋,对金毓说:“它太闲了,得赶紧给它找个伴。” 金毓摸着下巴:“不好找呀!普通的牛它看不上。” 梁元:“抽空我们进山一趟,有个地方有野牛。” 虽然品种不同,但应该能凑合。 金毓:“好好好,等它有了伴,生了崽崽,咱们家就有很多头牛可以用了。” 她要种很多很多的地,一头牛是肯定不够用的。 除了野牛王一家,她还得再养点其他的牛和各种牲畜。 “等哪天天气好了我们就进山。” ...... 回到家,金毓也不啰嗦,直接给金母几人说了梁元三天后来提亲的事情。 “啥?这么快?”金父正在编草鞋,一听这话,就编歪了。 金母坐在金毓面前:“你们在外面谈了这么久,就说了提亲的事儿?” 金毓:“还说了成亲以后的事情。” 金母:“......你们可真是什么都能说。”还没提亲呢,就计划好成亲以后的事情了。 金毓又道:“等天气好些了,我就和梁元进一次深山,寻头母牛给壮壮做个伴。” 金虎有些激动:“这个好,壮壮这么厉害,配出的牛崽子肯定也很厉害,到时候生个一头、两头、三头......我们就有一群牛可以用来犁地了。” 金父一巴掌呼过去:“一群个屁,你养得起吗?有那么多地种吗?” 金虎揉着后脑勺很有志气的道:“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我天天努力开荒,把荒地种成好地,总有一天,我会变成大地主的。” 金毓搓着手:“虎子,姐支持你,咱们姐弟一起干,坐拥百亩良田,建大庄园,再弄个大果园,茶叶山、药园、牧场......一样都不能少。” 金母斜眼看他们:“你们姐弟俩可真能想,有干劲是好的,别把自己给累趴了。” “嘿嘿,不会的,娘,你放心吧,我们会量力而行的。” 梁家,梁元把提亲的事儿给梁宏和梁月说了。 梁宏:“儿子,这么快就哄好小毓了,行行行,咱们家里的银子还有剩余,全交给你使用了。” 梁月双眼冒星光:“哥,大姐进门后,我能跟她睡一个屋吗?” 以前在左家还能和金娇一起跟大姐睡一屋,搬到新家后就没法跟大姐一起睡了,她格外想念大姐身上的味道。 梁元睨了她一眼:“别总是大姐的大姐的,她是你未来嫂子,你该叫嫂子。” 梁月:“嫂子不也是姐吗?” 梁元眼神转冷,梁月见了忙改口:“行,嫂子,我能跟嫂子一屋吗?” 梁元:“不能,因为她是我媳妇。” 梁月:“......”你个男狐狸精! 金毓一家还在不停开荒,三天时间眨眼过去。 月族里有三个媒婆,梁元找了其中一人,这人是海口镇袁家村的,名为袁小鱼,刚满十八岁,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是三个媒婆中最年轻的。 袁小鱼从小性格古怪,十六岁的时候,她偷偷躲在船里跟着部落的精英出海一次,回来后不知怎么想的,就做起了媒婆,十分热衷撮合有情人。 第125章 进山帮野牛王找媳妇 早上,晨雾刚散去,下起了毛毛细雨,淋不湿人,却能冷得人哆嗦。 梁元、梁宏带着袁小鱼拿着提亲所需的东西朝金家而去,村里有不少出门干活的人刚好看到了这一幕,纷纷惊讶好奇。 “那不是袁媒婆吗?梁大夫带她上金家做什么?”村民甲疑惑。 自从梁元的医术传开后,大家都唤他为梁大夫,尊敬有加。 村民乙:“没看到梁大夫父子手里的东西吗?那都是提亲用的,这是要去金家提亲呀!” 村民丙:“提亲?跟谁提?为谁提?” 村民乙:“笨,当然是梁大夫和金姑娘了,前几日左七郎不是跟我们说了吗,梁大夫和金姑娘在老家的时候就定有婚约的,若不是因为天灾,两人已经成亲了。来了我们这里,安定了下来,梁大夫此时不上门提亲更待何时。” “啊!我都给忘了!”村民丙一拍脑袋:“七郎的话我就没仔细去听,脑子里想的都是金姑娘,这么好的姑娘,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心里好难受啊!” 村民甲:“你还想打金姑娘的主意呢?别想了,赶紧拿你的弓箭打猎去吧,人家金姑娘是你能想的吗?瞧瞧她和梁大夫,站在一起多般配啊!” 村民丙:“你别说,还真的挺般配啊!唉!是我不配啊!算了!我不想了,还是听我娘的安排,娶陈家村的姑娘得了。” “......” 一传十,十传百,梁家上金家提亲的事儿很快就传来了,月族未婚的男子和女子们得知此事,一个个大受打击。 梁元和金毓的事儿是已经说好了的,提亲只是走个过程而已,可袁小鱼是个活跃的姑娘,觉得能为梁家上金家说媒是件很荣幸的事情,她定要好好干,所以一进金家的门,她就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把梁元和金毓夸了个天花乱坠。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8节 听得金母和金父的耳朵差点起茧子,心中不由得赞叹,这姑娘的嘴巴和能力跟柳州府的媒婆有得一拼。 金毓和梁元的亲事很快定下,两家互换庚帖。 看到庚帖上的内容时,能说会道的袁小鱼不知所措了下,这庚帖上写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 他们日月人的庚帖全都是画图,没有一个字。 袁小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梁宏说:“那个,梁老爷,这个庚帖我......” 梁宏笑着道:“我知你不识字,无需担心,庚帖上的内容我们会读给你听的。” 袁小鱼这才放了心。 等出了金家,去了梁家那里,梁元就把庚帖上的内容读给她听了。 金家,梁元几人一走,金母就和金毓说起了袁小鱼。 “我头一次见到未婚女子当媒婆,小鱼姑娘是怎么想的啊!她长得秀秀丽丽的,懂事有礼还很活泼,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没有许配人家呢?”金母觉得袁小鱼很有意思。 日月人也是十五岁开始谈婚论嫁,按道理,像袁小鱼这么大的女孩子,早该嫁人了才对,可袁小鱼却没有,还做了媒婆,未婚之人,给人说媒,对名声极为不好,袁小鱼却毫不在乎,乐在其中,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她比谁都高兴。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我能看得出来,小鱼姑娘是真的很喜欢给人说媒。”金毓挺喜欢袁小鱼的这种性子的,看起来很像现代的那些喜欢嗑cp的吃瓜群众,在部落里,她应该是属于叛逆的那种人,这点儿,和左七郎有点像。 从梁家出来,袁小鱼收获满满就要回家,刚到左家村村口,就遇上了买鱼回来的左七郎。 一看到他,袁小鱼立马冷了脸,轻哼一声,高抬下巴绕着道走。 左七郎不爽了:“哼哼哼,哼什么哼,看到我也不打个招呼,你等一下,我听说你帮梁家去金家提亲了是不是?梁元是怎么想的,居然找你当媒人。” 袁小鱼原本不想搭理他的,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双手叉腰挺胸瞪她:“找我怎么了,我有能力,人家看得起我,就找我了怎么的?左七郎,我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只会捕鱼打猎的袁小鱼了,我很能干的。” 左七郎点头:“嗯嗯,你很能干,能干到十八岁了都没把自己嫁出去。” 袁小鱼冷笑:“你不也是十九岁了没娶吗?一把年纪了,还整天招花惹草的,小心点,别把自己给折腾废了。” 左七郎反驳:“我没有招花惹草了,我现在看到女子都会躲得远远的。” “那你现在怎么不离我远一点?” “我没把你当女子,我把你当哥们。” “滚,谁稀罕当你哥们。”袁小鱼呸了一口,扭着小蛮腰就走了。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左七郎摇头叹气,眼底有几分失落:“这丫头前两年在外面到底是受什么刺激了?为何回来后就变了一个人?” 他和袁小鱼虽然不是一个村的,可从七岁开始,他就认识袁小鱼了,她家住在海边,因为性子活泼胆大,她自小就学会了游水。七岁那年,他跟着大哥父亲来海边买东西,一不小心被海浪卷走,是袁小鱼跳进海水里,像条鱼儿一般,把他救上了岸,他至今都还记得袁小鱼在海水里游来游去的灵活模样,太美了。 后来他和袁小鱼做了好朋友,他一有机会就来海边,让袁小鱼教她游水,还跟她大哥称兄道弟,找借口请她和她大哥一起进山打猎,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再后来,他喜欢上了袁小鱼,却害怕被拒绝,一直没敢说出来,直到有一天,袁小鱼吃了熊心豹子胆,悄悄躲在船上跟着族里的精英们去了外面,历时四个月,回来后就变了,当起了媒婆,他追问过原因,袁小鱼没说,态度还很不好,他气急之下,就跟袁小鱼吵了一架,嘲讽她做不好媒婆这个活。 结果,很打脸,袁小鱼当媒婆很上瘾,两年时间,促成了三十多桩婚事,成了月族里最年轻最厉害的媒婆。 她在外的那四个月,似乎就是专门学着当媒婆了。 左七郎若有所思的回了家。 梁元和金毓的婚事不到六日就定下了,两人将在开春后三月十八成亲。 定下婚期的第二天,是个难得的暖阳天,金毓和梁元带上野牛王和雪团进了百兽山,帮野牛王找个伴。 第126章 八头野水牛全带出山 在月族,已定下亲事的男女走在一起是不会有人说闲话的,人家早晚都会成为夫妻,在一起很正常。 因天气好,山里有不少人来打猎,金毓和梁元带着两兽避开这些人走,越走越深,茅草丛生,山石遍地,出了高树林立之地,两人两兽绕开一个垂直断崖,往下走了一刻多钟,来到了一河流处。 然后,在河流旁边的草地上,看到了八头野水牛。 这些野水牛的个头不如野牛王强壮,但是比家养的水牛健壮很多,尤其是公牛的牛角,又长又尖。 “这种山里居然能有这种野水牛。”金毓和梁元躲在一块石头后面,小心翼翼的看着不远处的野牛,面上惊喜无比。 这八头牛看着太带劲了,她突然生出了很大的野心,想把它们全养了。 “哞!”看到了八头野水牛里有一头很壮大的母牛,金毓身旁的野牛王忽的兴奋起来,摇头晃脑两下后,就朝着野牛群跑了过去。 “壮壮,停下,别惊扰了它们。”金毓拦都拦不住。 “哞!”正在喝水的八头牛被突然出现的野牛王吓得扭头就跑,可它们的速度比不过野牛王,没一会儿就被野牛王挡在了去路,然后扭头又往另一个方向跑,被野牛王看着的那头母牛落到了最后面。 野牛王狂喜,加快速度,飞过去将母牛扑倒在地。 “哞!”美妞,以后你就是我媳妇了,俺老牛会好好对你的。 野水牛暴躁极了,不停的挣扎,却不是野牛王的对手,被它压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其余的七头牛全部跑进了林子里,没有注意到掉队的母牛。 “壮壮,你快起来,别把它压死了。”金毓和梁元抱着雪团跑了过来。 野牛王看了野水牛一眼,见它翻白眼了,忙从它身上下来,用脑袋拱它。 “哞!”媳妇,你别死啊!甜人,快拿甜水给俺老牛的媳妇喝。 金毓赶忙给野水牛喝了些灵泉水,水一入口,野水牛的身子就顿了下,不翻白眼了,扭头看了眼金毓,似乎是在好奇,眼前这个奇奇怪怪的生物给它喝了什么,好好喝。 它越看金毓就越觉得亲切,忍不住哞了声,从地上爬了起来。 见它无大碍,金毓又给它喝了点灵泉水。 野水牛乖巧的喝完水之后,就盯着金毓看,不离去了。 “哞!”媳妇,你好了,我们亲亲。 野牛王欢快的把大脑袋凑过来,野水牛瞬间暴怒,野性十足的瞪了它一眼,用牛角狠狠的撞击它。 野牛王也不怕它撞自己,陪它玩闹起来。 野水牛撞过来,它就躲开,野水牛不撞了,它就跑上去逗它,来来回回多次后,野水牛疲惫不堪,野牛王乐此不疲。 金毓和梁元:“......”壮壮这个大憨憨,居然这样子追媳妇。 野水牛怕极了野牛王,可又舍不得离开金毓,它气喘吁吁的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一咬牙,转身跑了,野牛王忙追上去,跟着野水牛一起钻进林子里。 金毓都无语了壮壮有了媳妇忘了主人,丢下他们跑了:“我们追还是不追?” 梁元拉着她的手:“不追,它们速度快,我们追不上,相信壮壮,它会把媳妇带回家的。” 金毓忍不住哈哈笑了几声:“我头一次看到壮壮见到母牛如此兴奋,刚才那头野水牛确实很不错,壮壮要真能拿下它,就好了。” 她扭头对梁元:“我刚才还生出了想要把那八头野牛全养了的念头,它们长得真的太强壮了。” 部落里有水牛和黄牛,牛种是从诸国买的,是最便宜的,与野牛相比,那些牛太弱了。 她有灵泉水,可以驯服野兽,不过麻烦的是,被驯服的野兽不听其他人的话,野性难以征服,真带回家养着,只怕会出事。 梁元懂她心里想的:“野兽不好带回去养,不过可以在山里养。” 他指了指四周:“这里有河有山有草地,很适合养殖野兽,你不用每天来守着它们,只需隔三差五的来喂它们喝点灵泉水就行了,等它们熟悉了你我身上的人族气息,再把它们带出山。” “这个可以有。”金毓觉得此法很行,她不想错过那些健壮的野牛。 “时间还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梁元拉着金毓往一个方向走去。 雪团安静的跟在她们后面。 在山里走累了,金毓二人一狐就停下来休息,从空间拿东西出来吃,休息好了,又继续前行,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一狐来到了一处全是石头的大山下。 看到山下的那些石块,金毓觉得很眼熟,她捡起一块瞧了瞧。 此石拿在手里很有重量,外表有黑色条痕,整体呈黑灰色,有金属光泽,与她在网上见过的铁矿很相似。 金毓不确定的问梁元:“这个就是你说的铁矿?” 梁元点头,他指了指那她面前的大山:“这座铁矿石占地差不多有十里,一经开采,整个日月部落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金毓抬头看了眼,越看越觉得心惊,发大财了,她皱了皱眉:“月族不认识铁矿,我们才有机会找到这里,铁矿不归私人所有,它属于整个月族。” 在诸国,盐、金、银、铜、铁这些矿山是不允许私人开采的,全都得由官府管控,因为此乃国之经济命脉。 这座铁矿山日后也会成为月族的经济命脉,她和梁元没有独占的权利,想要制造铁器,铁矿的秘密肯定瞒不住,必须告诉裴族长,再从月族这里承包开采,一切按照规矩来。 金毓和梁元在铁矿附近待了一会儿,商量如何给裴族长说铁矿的事儿,见天色不早了,带上雪团离开此地,来到野牛王之前跑进去的那片林子旁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野牛王出来,想到野牛王的能力,他们就不等了,先行离开,出山的时候,遇上了一些野兔狍子,两人顺手抓了。 等到了家里,金毓手里多了三只活的肥野兔,梁元抱着两只狍子,也是活的。 家里的肉还未吃完,梁元和金毓就不杀野兔狍子,给它们喝了灵泉,丢在棚子里养着。 因为灵泉的关系,野兔和狍子也不逃跑,待在木棚里乖得很。 第二日,野牛王依旧未回。 直到三天后,又下起了大雪,野牛王才迎着雪花从山里跑出来,身后跟着八头野水牛。 第127章 甜人,俺老牛很快就会有崽崽了 因为每年冬季都会有野兽下山,所以靠山镇的五个村都会在冬季提前做预防,除了在村子靠山的位置设下陷阱,还会每天让人巡山。 今日左家村巡山的人有两个,名为左大龙和左三福。 野牛王带着八头野水牛迎着大雪刚从山里出来,就被左大龙二人瞧见了,他们二人是见过野牛王的,也知野牛王很喜欢跑进山里,这会儿看到野牛王从山里出来,他们并不感到意外,可看到野牛王身后还跟着八头野水牛,两人吓得脸色一变,立马敲响手里的锣。 “不好了!有野兽下山了!还追着壮壮,快来人啊!救牛了!” 二人敲锣大喊着转身跑下山。 “咚咚咚!” 敲锣声把牛儿们吓了一跳,野水牛们惊得差点四处乱窜,还好野牛王够霸气,两只前脚高高抬起,猛的用力落下,跺得地面仿若地震一般。 “哞!”都给本王安静,小小铜锣声,就吓成这样,没出息,看本王,来跺跺脚,排着队,给本王往前跑,甜人在家里等着你们呢! 野水牛们被它震慑到了,忙刹住脚,乖乖的回到它身后,整齐划一的往前跑。 野牛王骄傲的抬了抬牛脑袋:“哞!” 这才对嘛!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79节 本牛王的小弟,必须胆大! “来人啊!野兽下山了!壮壮被追杀了!救牛啊!” 左大龙二人还在大喊。 金毓一家正在吃用手机买的辣条,忽的听到喊叫声,忙把辣条藏进灶房,齐齐跑了出来,一抬眼就看到,雪花漫舞的山上,有两人匆匆跑下来,因跑得太急,有一人还摔倒了,咕噜噜的往下滚,眨眼就来到了金家这边,成了个大雪球,只露出两条腿,一抽一抽的。 “快快救人!”金毓一家都被吓了一跳,赶忙跑过去把雪球滚过来,将雪弄掉。 生怕雪球里的人被憋死,金毓挥手让家人们走开,叫金娇把她的兔皮手套拿过来,戴在手上,对着雪球用力一拳。 “莎!”雪球被砸出一个洞,金毓神色一狠,把手伸进洞里,双手用力一扳。 “啪!”厚实的雪球娇小柔弱的她扳成了两半。 金母等人:“......”这暴力小妞真是他们家的? 里面的人得救了,冻得脸通红,趴在地上,嘴里还在念叨着:“救壮壮,有野兽!” “壮壮出事了?”金毓皱眉,抬眼见另一个巡山人跑了过来,还在敲锣大喊着救牛,她神色一变,忙朝山上跑去,速度快如风,待金父几人反应过来,她已经咻的跑出了老远。 金父几人那个急啊,还未来得及去拿武器追上去呢,就见不远处梁家那边,梁元背着弓箭,拿着砍柴刀飞快的上了山,追着金毓而去, 丁家人都闻声跑了过来。 “发生什么事了?我听到有人喊救牛!救什么牛?”金兰着急的问。 从雪球里被救出来的左大龙缓过气来了:“是壮壮,它被好几头野兽追赶。” 丁达很冷静的问:“追它的是什么野兽?” 左三福气喘吁吁的说:“看模样像是野牛,有八头。” “啥?八头野牛追壮壮?”金父等人闻言都傻了眼。 什么牛这么大胆,居然敢追壮壮,怕是不要命了哦,壮壮这头蛮牛可是连大虫见了都怕的狠角色。 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金毓和梁元就回来了,两人坐在壮壮高大的背上,身后跟着八头野水牛,牛儿们都很安静,跟在野牛王身后,走得整整齐齐,像是精心训练过似的。 “爹,娘,我们回来了!”金毓朝大家挥了挥手,利落的从野牛王的背上跳下来,踩得积雪咔嚓咔嚓响:“没事,这八头牛都是壮壮新认识的朋友,是来我们家做客的,它们不会进村里,也不会伤害人。” 金母等人闻言松了口气,笑了起来。 “我就说呢,以壮壮的本事,哪能会任由野兽追赶自己,不把对方撞飞,原来这些都是它的小弟啊!” 梁元也从牛背上下来,走过去安抚左大龙二人。 得知野牛王不是被野兽追赶,八头野水牛都是它认识的,是它带出山的,左大龙二人惊奇的同时又十分欣喜。 “壮壮不愧是神牛,连野水牛都能征服,太厉害了!壮壮,我太崇拜你了!”左大龙二人赞叹不已,冲着野牛王竖起大拇指。 野牛王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只顾着把小弟们介绍给金毓,围着金毓不停打转。 “哞!”甜人,你看,这是俺老牛新收的小弟,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哞!”这是我媳妇,你看它是不是长得很漂亮,过不了多久,俺媳妇就会给俺老牛生一堆大胖崽崽了! 你羡慕吧!哈哈哈哈! 你没有崽崽。 金毓:“......”这牛太嘚瑟了,还挺会炫耀。 看了那八头野水牛,金毓头疼的扶了扶额。 本来是打算先把这些牛在山里养一阵子的,结果壮壮招呼也不打一个,就把牛都带下山了,还一个个乖噜噜的。 厉害了我的牛! 对于野水牛群的到来,金父等人表示很欢迎,尤其是金虎,看着野水牛的目光都在发亮,他激动的抱住了金父:“爹,你看,牛,好多了,壮壮真好,知道我们家种地缺牛,就帮我们带来了这么多野牛,我们家种地不愁牛了,哈哈哈哈,我太兴奋了,我的锄头呢?我忍不住了,我要去刨两垄地,哇咔咔咔......” 左大龙二人:“......”头一次见到这么喜欢种地的孩子。 金父按住金虎的脑袋,让他别瞎兴奋:“儿子,你高兴的太早了,你得搞清楚一个问题,有牛是好事,但是我们现在养不起啊!这么多的牛,得吃多少草料啊?大冬天的,我们上哪里去给它们找吃的,家里还有五匹马儿呢,你是想累死我,还是累死你?” 金虎闻言愣住了,是哦,这牛不好养,尤其是冬天,日月部落的冬季过几日还会更冷,冷得出不了门,只能在家里窝着,没法放牛。 金毓道:“爹,你不用操心,这些牛我们不养在家里,它们是野牛,有野性,你们是管不住它们的。一会儿我就让壮壮把它们带回山里,等天气好了,我们再和壮壮一起去驯服这些野牛,等它们愿意和人亲近了,开春了,再让它们出山。” 野水牛和普通的牛不一样,现在它们是听壮壮的,可不代表它们会听人的话,就算有灵泉水,驯化也需要一个过程,急不得。 第128章 日月两族合并指日可待 牛儿们弄出的动静太大,没多久就有村民匆匆过来了金家这边查看情况,一看到野水牛,村民们都惊了惊,得知野水牛群是壮壮带下山的,还以壮壮为首,把壮壮当做老大,村民们跟左大龙二人的反应一样,对壮壮佩服万分。 见人越来越多了,从未和人相处过的野牛水们逐渐开始焦躁,牛脚蹬来蹬去的,很不安分,一副随时都会暴走的样子。 看出了这点,金毓也不耽搁了,让梁元等人驱散村民,她把野牛王和水牛们带到一边,给它们喝了灵泉水。 一口水入口,野水牛们眼儿亮了亮,看金毓的目光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金毓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壮壮媳妇:“你既跟了壮壮,日后就是我金家的牛了,你的伙伴们只要愿意,我会接纳它们,不过你们得听话。” 壮壮媳妇听不懂金毓的话,但它能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异类是好的,不会伤害它和它的伙伴们,所以它乐意跟金毓亲近。 安抚了水牛群,金毓又去和野牛王沟通。 “别再冒冒失失的把它们带下山了,它们跟你不一样,你是成精的牛,它们只是普通的野牛。山下村子多,里面猎人无数,避免你媳妇它们被猎人误伤,你必须约束它们,听懂了吗?” “哞?”野牛王摇头,张嘴还想喝水。 金毓冷笑:“听不懂?那行,别喝水了,喝了也是白喝,浪费我的灵泉水,喝了几个月,居然还听不懂我的话。” 野牛王:“......?哞!”甜人,别生气,俺老牛听懂了,俺老牛是逗你的,你最好了,快给俺老牛水喝吧! ...... 野牛王带着野水牛群回了山里,亲眼看到它们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左家村的村民们这才松了口气,谈笑着各回各家。 这件神奇的事儿没几天就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还编制了各种稀奇的版本,说那群水牛里头,除了壮壮媳妇,还有三头母牛,那是壮壮的妾室。 播种下去的第八天,种子发芽了。 看到那些嫩芽长出来,金毓一家欢喜无比,尤其是金毓,她心里火热火热的,觉得眼前的小嫩芽超级可爱,跟小宝宝似的。 “我们很快就能吃到蔬菜了。”金母滋溜的吸着口水:“我迫不及待的想把它们丢进锅里翻炒了,一定很美味。” 金父皱着眉:“冬季吃蔬菜的确很享受,但也很费柴火。” 为了让屋里一直暖和,他们需要不停的烧火,随时得有人守在灶房,因为有这些种菜的木盆在,灶房变得很狭窄,做菜不方便。 金毓也知道这样子种植冬季蔬菜不是长久之计,可也没有办法,她们没有工具搭暖棚,这个朝代缺少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日月部落,不会制铁,不会医,不识字,不会种地,不会......太多不会了,数都数不够来。 种子发芽后的第五天,天色昏暗,下着小雨。 梁元的医馆开张了,名为玉园医馆。 牌匾是丁达做的,字是梁元写的,字体大气磅礴,雄健洒脱,功底深厚,颇有高人风范。 一听到医馆的名字,前来祝贺的村民们立刻将目光落到了金毓身上,然后在梁元和金毓的身上来回打转,说着恭喜恭喜。 玉园,玉是金姑娘,园是梁大夫,连医馆的名字都用彼此之名来命名,可见梁大夫对金姑娘用情至深啊! 真让人羡慕。 医馆开张并没有大肆庆贺,村民们来祝贺一番后,就各自散了,没多久,大巫师和裴族长闻风而来。 医馆是用梁家的房子开的,共三个房间,一间为诊堂,一间为药房,一间为病房,因梁家刚定居到这里没多久,很多东西都还未来得及准备,医馆里很是简陋,但所幸百兽山里药材丰富,开业之前,梁元曾在山里找了很多药材,加上金毓的空间里的那些存货,药房里的药材挺全的。 大巫师摇头道:“玉园医馆是整个日月部落的第一个医馆,且梁大夫收费低,冬季生病之人极多,来看病的人不会少,人一旦多了,屋子就小了,这医馆得扩建才行。” 裴族长说:“若是地基不够,本族长送梁大夫一些。” 梁元:“够了,我有打算要扩建医馆,但不是现在,得等开春以后。” 得把青砖造出来,建青砖大瓦房,这种木房始终没有青砖大瓦房住着舒服方便。 除了青砖,还有铁器,也得制造出来。 他找了借口让其他人先出去,只留下裴族长和大巫师二人。 “族长,大巫师,有个秘密,我想与你们说一说。” ...... 从医馆出来,裴族长和大巫师的脚步有些飘,回到衙门,屏退护卫们,二人把门关严实,彼此掐了对方的脸一下,痛得齐齐倒吸气。 “不是,不是做梦!”裴族长捂着嘴,乐得浑身抖啊抖:“梁大夫他真的发现了铁矿,我的老天爷呀!” 大巫师也捂着嘴:“他不仅发现了铁矿,还会制铁,我们月族要发了!” 裴族长乐得眼儿眯成一条缝:“月族崛起,指日可待啊!” 大巫师:“等铁器制造出来,咱们月族的实力定能远超日族,到时候就能够将日族合并了,日月两族并为一族,自成一国,变得越来越强。” 他越想越美,忍不住又乐呵起来,笑的见牙不见眼,却又不敢发出大笑声,免得被外面的人听到。 他们的房子隔音超级差。 裴族长很赞同大巫师的话,日月两族该合并了。 很久以前,日月部落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分为两族,只有一族,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以前的族长和副族长发生了矛盾,大打了一架,没多久就闹掰了,副族长带着拥护他的族人离开,去了北边,自成一族,名为日族,自此,日月部落便分为了两族,这一分就是几百年。 起初两族因为恩怨问题并不友好,经常发生矛盾,打来打去的,时间长了,恩怨就散了,后来与诸国商人接触后,遭到了各种鄙夷和羞辱,两族知道了强大和团结的重要性,关系缓和了很多。 再后来,裴族长娶了日族族长的亲姐姐为妻,两族的关系更为贴近,日族还扬言,要跟月族拼实力,若是哪一族强过了对方,能带领整个日月部落走向辉煌,那实力强的这方就能将另一族合并,自成为国。 第129章 宝贝就在眼前却不认识 近日天气不好,不适合进山,裴族长和大巫师只得压制住激动的心情,暂时不去山里看铁矿,等时机到了,再同梁元一起去山里瞧瞧,去之前,还得做足充分的准备,毕竟,百兽山不是那么好进的,他们可没有壮壮那样的好本事,稍不注意,就会葬身兽口。 用灵泉水浇灌过的菜长势极好,不需要泼粪,也无需精心打理,就能长得青绿青绿的。 金毓种了蒜苗、菠菜、香菜、青口白菜、莴笋、生菜,若不是因为地方有限,她还想再多种植一些。 再等等吧,现在是十二月中旬,再过半个月,等到了一月份,她就能在外面种地了。 日月部落这边的冬季不及柳州府冷,柳州府最冷的时候,能泼水成冰,然而日月部落这里,十二月是一年之中最冷、下雪最多的时候,金毓大概判断了下,最近这半个月的气温差不多是零到五度左右,左母说了,到了一月份,天气就会转暖,那到时候的气温肯定会在五度以上,这样的温度是适合在外面播菜种的,加上有灵泉浇灌,肯定能种出好菜来。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0节 金毓很是期待。 天冷大家都没有去外面开荒,全都围坐在炉灶边各做各的事儿,好生照料着新长出来的菜苗。 梁家的医馆生意很好,冬季生病的小孩老人太多了,天天都会有人过来看病,生怕梁元忙不过来,病人多的时候,金毓会抽空去帮忙,帮着帮着,就多多少少的学会了一些医理。 金毓对梁元说:“我发现我在医术方面挺有天赋的,学的比伯父和小月都快。” 梁家开了医馆,不可能全靠梁元和大巫师,梁宏和梁月都得学会认药、抓药,把能学的都学起来,所以,这些日子,父女二人都在跟着梁元学习,一刻都没闲着。 可不管他们怎么学,都没有金毓学的快。 梁元宠溺的看着金毓:“你本来就很厉害,好好学,咱们的医馆需要一位女医坐镇。” 没有女医,女子看病极为不方便。 金毓点头:“嗯嗯,我肯定会好好学的,唉!我可真忙啊!什么都要学,还好我脑子灵活,不然学这么多东西,头都得爆炸。” 她顿了下又说:“相比医术,我还是更喜欢种地,所以,不能放弃教小月医术,得让她一直学下去,有本事在身,走到哪都不愁吃穿,她很聪明的,肯定能学会。” 正好路过门口的梁月听见了金毓的话,立刻笑容灿烂的跑进药房,抱住了金毓:“嫂子,你刚才说什么,你说我聪明,你夸我了,哈哈哈,我太高兴了,不就是学医吗?小意思了,我今后一定会跟嫂子好好学的。” 金毓扭转过她的身子,让她面对梁元:“不是跟我学,是跟你哥学,他才是大夫,我不是。” 梁月瞥了梁元一眼,收起笑容,转身又抱住金毓:“我不嘛!我不跟我哥学,我要跟嫂子学医,嫂子比我聪明,学的比我快,你学会了,我再跟着你学,好不好嘛?嫂子,嫂子,我求求你了......” 一言不合就撒娇,软萌萌的嗓音直击金毓的心脏,令她心软得一塌糊涂,这个妹儿她可真是太喜欢了:“好,嫂子教你,嫂子不仅教你学医,还可以教你女红、种地。” 梁月嘴角一抽:“种地......就不用了,我没有嫂子你那么大的力气。” 她实在很不喜欢那种挥汗如雨的感觉,黏黏糊糊,酸臭酸臭的,很难受。 每个人的追求都不一样,梁月既然不喜欢种地,金毓也不会强求。 行医,开荒,种菜,做木活,日复一日的繁忙,让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一月份,天气逐渐回暖,不再下雪,众人出门干活,打猎、出海一样都不落下。 一早晨雾还未散去,金毓就和梁元一起上了山,大巫师和裴族长已经在进口等着,两人都没有带护卫,身上背着弓箭,带着肉干,与金毓二人汇合后,四人一起进了山里。 刚进山没有多久,雪团就从里头跑了出来,嘴里咬着一株药材,把药材给了金毓后,它就欢快的跑开,继续进深山找药。 裴族长二人看得极为惊叹,裴族长道:“金姑娘驯兽真有一手,不管是牛还是狐,都能驯化得服服帖帖的。” 金毓笑了笑:“族长过奖了,我不过是运气好,刚好救过它们而已。” 大巫师:“运气好也是一种本事,金姑娘不必谦虚。” 四人谈笑着往前走,半个时辰后,就在一条河边看到一群野水牛,野牛王也在其中,正在追着一头母水牛打闹。 “这就是村民们说的野牛群吗?”裴族长二人惊喜的道。 野牛王带着野水牛群下山的时候,他们二人没在,便没能亲眼目睹那个壮观场面,只从村民口中听过一些,自那次后,野牛王便没有再带着牛群下山,只是会单独进出深山,时不时还会带上疾风这些马儿。 “它们长得真健壮。”大巫师看着牛群一脸感叹,很想走近瞧瞧,却又怕惊扰了它们。 “壮壮。”金毓喊了一声。 正在和母水牛打得火热的野牛王闻声,一个急转身看过来,一看到金毓,就撇下母水牛飞奔过来。 壮壮媳妇:“......” 它也看到了金毓,忙跟着野牛王一起跑过来。 “哞!”甜人,你终于舍得进山了,俺的小弟们都想你了。 “我们进山有事要做,这山上野兽多,你陪我们走一趟吧。”金毓跟野牛王打着商量。 这次他们带了裴族长和大巫师,两位领导年纪大了,以防万一,让野牛王跟着会更安全。 于是乎,没多久,金毓四人继续前行,身后跟着一群牛。 有牛群保驾护航,山里的野兽皆不敢过来捣乱,金毓一行人很快来到了铁矿山。 “原来这种石头就是铁矿?”看到铁矿石,裴族长捡起一块仔细打量了两眼,随即一拍脑门:“这东西我见过呀!” 大巫师道:“不止你见过,我也见过,村里很多人都见过,我们一直以为这是普通石头,没想到它居然是宝贝,咱们月族守了这宝贝多年,居然一直没有认出来,造孽啊!” 第130章 品尝冬季蔬菜 背靠宝山几百年,却不认识里头的宝贝,裴族长和大巫师感觉错过了好多金山银山。 “梁大夫,谢谢你,若不是你来了,这铁矿就只能一直留在这里了,你是我们月族的大恩人啊!”裴族长丢掉石块,拿手在身上擦了擦,后激动的拉住梁元的手,止不住的感谢:“铁矿山交给你管理,我们很放心,以后都要辛苦你了。” 又要开医馆行医救人,又要管理铁矿山,让年轻的梁大夫承受如此之多,他们感到实在惭愧。 等裴族长和大巫师冷静下来了,金毓这才开了口:“族长,今日除了带你们来看铁矿,还有件事要与你们说。” 她从腰间的布袋里拿出一些种子和一颗青绿的小白菜:“你们看,这是什么?” 他们三家种冬季蔬菜的事儿并没有传出去,一直是偷偷种植的,正好自搬了新家后,因天气缘故,村里很少有人来他们三家走动,偶尔来一两个人也不会进灶房溜达,所以族里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屋里种了蔬菜。 大巫师道:“种子,小白菜?咦?不对,咱们族里的白菜都冻死了,金姑娘,你这个是哪来的?” 每年冬季,各村的地里除了杂草还是杂草,根本就看不到一点蔬菜的影子。 今年因为赤云国战乱,左七郎等人只带回来了一点粮食,没有买到粮种和菜种,他们月族来年是注定没东西可种了。 金毓晃动了下小白菜:“这是我种的冬季蔬菜。” 裴族长二人一愣。 金毓解释道:“我们三家人来日月部落的时候,所带的行囊里有一大袋种子,粮种和菜种都有,品种繁多,上个月我与爹娘他们用菜种在灶房里种了冬季蔬菜,虽然很麻烦,但还好,我们如愿种出蔬菜了,你们看,这小白菜长得是不是很喜人?” 裴族长二人点头。 金毓又说:“除了白菜,我还种了其他的菜,梁家还有我大姑他们家也种了不少冬季蔬菜,一会儿,族长可以和大巫师去瞧瞧。” “哈哈哈,好好好,我们现在就去瞧。”裴族长二人都是急性子,一听还有菜,就都很想赶紧去看一眼。 金毓几人很快离开铁矿山,出山的时候,野牛王舍不得媳妇儿,就没跟着出来,又带上那群野水牛回了河边。 从山上出来,裴族长二人先跟着金毓二人去了金家。 此时已经过了晌午,天空出现了暖阳,金父和金母正带着金娇和金虎把种植蔬菜的木盆抬出来,放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晒一晒。 木盆太大,四个人抬着很吃力。 金毓几人进入院子的时候,金父几人才抬出来了一盆,那里头种的是蒜苗和香菜,两种菜儿都长得嫩绿嫩绿的,一点都不像是在屋里种的,倒像是在春天的暖阳下种出来的,干干净净的,颜色好看,没有一只虫子。 裴族长和大巫师都被惊喜到了,忙围着大木盆打转儿。 “这蒜苗的长势真好,怎么看都好看,闻着也很不错。” “香菜更是喜人。” 二人赞叹不已,他们居然能在冬天看到这么好的菜,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跟做梦似的。 裴族长二人很热情的帮着金毓一家把其余种着蔬菜的大木筐全部抬出来,白菜、生菜,全都长得绿油油的。 之后,见梁家和丁家也在抬木筐,就跟着去帮忙,看着金毓他们三家庭院里摆放的蔬菜,裴族长二人可开心了,仿佛这菜是他们种出来的一样。 见他们喜欢,金母摘了一把生菜,洗干净给他们尝尝。 裴族长二人感激着收下,尝了一口,入口甘甜回味,好吃极了。 比野菜好吃太多了,能在冬天吃到这等精品蔬菜,真的很神奇。 两人又是一番赞叹。 金毓也尝了一口生菜,一入口她就发现了这生菜的不同之处,居然比她在现代吃过的还好吃,生菜还是生菜,却多了一种别的味道,那种味道,很清香。 生菜还未彻底长大,就能如此好吃,再长一长,岂不是会更好吃。 金毓心里更为期待了,灵泉水种出的蔬菜果然与众不同,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蔬菜了,而是灵菜。 家里的菜长得好,金母心情更好,难得裴族长和大巫师光临,她高兴之下,就摘了点小白菜、生菜、蒜苗去做一顿美味大餐。 裴族长二人见此很不好意思,想要告辞,金毓极力挽留:“你们二位切勿急着走,我和梁元还有事儿与你们说呢。” 裴族长问:“你还有惊喜给我们?” 金毓失笑:“族长,蔬菜你们也看到了,难道不想让族人也跟着我们三家一起种植吗?” 裴族长心底一动:“可,可以吗?” 金毓点头:“当然可以,我们几家种的菜不会全部吃完,会留一些做种,除了这些,我们手里还有其他的种子,这几日就要开始种植,因种子不多,所以暂时无法卖给族人们,等我们种出了东西,培育出更多的种子,若族里有人需要,想跟着学习种地,便可来我们三家买种子学着种地,我们会尽心教导的。” “金姑娘,你也是我们月族的大恩人啊!”裴族长杵着拐杖的手因为激动有些颤抖,他胡子打颤的看着金毓一家:“你们都是月族的大恩人,我裴五刀感激不尽。” 大巫师也是一番道谢。 他和裴族长对视一眼,仿佛看到了日月部落的未来,两人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 半会儿后,裴族长平复了心情,说:“金姑娘,菜种的事儿,咱们先不急着说出去,等你们培育出了种子,我再告诉族人们,行吗?” 金毓点头:“好。” 培育菜种需要时间,今日告诉裴族长二人这些,是为了让他们心里有个底,等到了时间,也好把事情安排下去。 金母做了四道菜,蒜苗炒野猪肉,小白菜汤,清炒生菜,还有一锅炖熊肉。 这熊肉用盐腌制了好多天,没有刚斩杀的时候好吃。 吃了这顿,上次被野牛王撞死的那只熊瞎子,是彻底的吃完了。 虽说调料有限,但因为蔬菜新鲜,又是用灵泉种出来的极品,口感极好,金毓一行人吃得回味无穷。 饭后,已经天黑。 裴族长二人住得远,夜晚不好赶路,梁元便将他们留宿家中一晚。 翌日,用过早饭后,裴族长二人告辞离开,临走之前,梁元摘了些蔬菜让他们带走。 又是吃又是拿的,二人更不好意思了。 第131章 让梁宏和金父管理铁矿山 来左家村一趟,裴族长二人收获颇丰,回家的脚步轻快无比,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落下来过。 路上有村民看见了他们,纷纷笑着问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1节 “族长大人,大巫师,你们怎么如此开心,是遇上什么好事了吗?” 裴族长不摆任何架子,笑得很是神秘:“是的,本族长和大巫师遇上天大的好事了,但是现在我们不告诉你们。” 村民们哈哈大笑:“族长大人还学会卖关子了!” “都别笑了,赶紧去忙你们的。”裴族长指着其中一个村民:“左二郎,你在这里正好,去找一下你二叔,告诉他,让他晌午去一趟衙门,本族长和大巫师有要事宣布。” 族里有两万多人,裴族长年纪大了,有好多人都记不住名字身份,不过他对左大阳家印象很深,谁让他们家出了个活蹦乱跳的左七郎呢,还给月族带来了那么多的能人,他想不记得都难,所以这会儿他一眼就认出了左二郎。 能被德高望重的老族长记住名字,左二郎感到很荣幸,立马笑着大声应下,腿脚麻利的跑去找他二叔左村长了。 他一走,裴族长又指了个几个叫不出名字腿脚利索的年轻人,命令他们去通知其他村的村长,还有两位镇长,明早全都去衙门议事。 这阵仗,令村民们意识到了,裴族长要宣布的事儿肯定非同小可,一个个忙麻溜的把消息传下去。 很快,十个村的村长们和两位镇长都得到了消息,朝着衙门而去。 与此同时,金毓带着父母弟妹来了梁家,与梁元一家人商量要事,待大家都在堂屋里坐下了,梁元直接说了铁矿之事。 “啥,你们发现了铁矿山,还想让你爹当铁矿山的大管事,让我当二管事?”得知梁元发现了铁矿,且铁矿已经被他承包了,还想让他和梁宏当管事管理铁矿,金父惊得从木凳上滑落,一屁股坐到地上,痛得龇牙咧嘴。 “哎呦!爹,你稳着点,凳子没偏,你屁股就自个滑出去了,不就是铁矿吗?”金虎和金母一起把金父扶起后,就看着金毓问:“大姐,啥是铁矿?” 他见识短,没听过这个玩意儿。 金父一巴掌呼过去:“让你多跟你三表哥学学你不听,你非得扎根在地里,铁矿是啥?铁矿是一种可以炼出铁的石头,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什么是铁,锄头,镰刀,砍柴刀,那都是用铁打造的。日月部落里没有铁铺,也不知道从哪里弄铁来打造农具,所以我们想买农具都买不到,如今有了铁矿,就能自己打造农具了......等等,不对,我们不会打铁呀!丁潇还小,只在铁铺待过一年,半吊子都算不上,难不成我们都得指望他?这得给孩子多大的压力啊!” 丁潇还不到十四岁呢! 金毓笑着说:“爹,你别小看丁潇,他虽然年纪不大,但好歹在铁铺待过,基本的东西还是懂的,再者不是还有梁元吗?忘了告诉你们了,梁元也会打铁,只是经验不足,打得没有老师傅的好。” “啥?他会打铁?”金父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梁元:“你怎么什么都会呀?” 金毓说:“梁元十岁养家,什么苦没吃过,什么活没做过,爹,你对他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闻言,金父这才想到,他以前对梁家漠不关心,梁元的事儿知道的很少,所以人家有什么能力,他的确不清楚,梁元杀曼军和山匪的时候狠劲十足,会制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想通了这点儿,金父不再惊讶了,夸赞起了梁元,心底乐呵,自家大闺女本来就优秀,如今又找了这么个优秀的相公,这以后两人的日子肯定会顺风顺水的,想想都觉得美。 而且梁元能把二管事这个差事交给他做,这是没把他当外人呢! 金父心底更加美滋滋了,笑得一脸灿烂:“阿元好样的,以后叔就跟着你干了,你让叔做什么,叔就做什么。” 一想到他一介草民,竟能管理偌大的铁矿山,就忍不住激动,手都颤抖起来。 梁元笑着说:“我与小毓定了亲,以后娶了她,和金家便是一家人,铁矿山的活,怎么也得先紧着自家人来,以勇叔的能力,定能管好铁矿山的。” 梁宏也说:“我虽是大管事,可没有金老弟机灵,这铁矿山开采以后,很多事儿还得仰仗金老弟呢!” 金父被夸得心花怒放,笑得跟个憨憨似的:“哈哈哈,梁老哥过奖了,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来到了月族,没有金老头那些人压着,他能自由自在的活了,心里着实痛快,这以后,他要使出浑身解数把生活过好了,让妻子儿女不再忍饥挨饿,吃香的喝辣的。 互夸了几句后,梁元言归正传:“铁矿之事,族长今日就会宣告下去,我已经与族长说好了,因制铁能力有限,我们暂时不急着开采铁矿,先用一部分铁矿石试着提铁炼制出铁具,将制铁技术灵活运用了,再招工建作坊开采矿石炼铁,有了铁,就可以开铁铺卖铁具。” “铁在这里虽是稀罕之物,但日月部落的情况和诸国差距太大,所以,日后打造出来的铁具我并不想卖得太贵,卖价会比诸国的低很多,等日月部落逐渐变好了,我们制铁的能力也有所提升了,再把价格慢慢的涨起来。” 金父赞同点头:“你既然承包了铁矿山,便就是在做生意,要养家糊口,养石工,养铁工,铁具的价格就不能过低,低了亏本赔钱,也不能太高,高了就是奸商,日月部落承受不起。” 梁元表示明白,他就是如此想的。 他道:“制铁的事儿,肯定要让丁潇参与,他是个有能力的,不能埋没了他。” 他看向金虎:“虎子若是想学,我也可以一起教导。” 金父立刻看向金虎,想叫他应下,别犯傻,金虎却使劲摇头:“不不不,我不学炼铁,我要种地。” 金父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去,气得翻白眼。 第132章 采矿、建砖窑、种地,各自分工做起来 金母瞪他:“有什么好气的,本本分分的种地又不丢人。” 金毓也道:“是呀,一点都不丢人,还很光荣,日月部落啥都缺,我们想过好日子,就得把能力展现出来,种地、炼铁,一样都不能少,只要努力干活,不偷奸耍滑,那都是有出息的人。” “小毓说的对。”梁宏道:“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这日后要走的路也会不一样,金老弟,虎子喜欢种地,你就让他种。” 金父:“我没说不让他种,我只是想让他跟着阿元多学一些本领,以后不会吃亏。” 做父母的,都想望子成龙,他也不例外,以前是没机会让孩子们学本事,现在有机会学了,他当然想让儿女们多学点了。 金虎叫苦:“爹,我脑壳笨,学不来两样本事,会累死的。” 金父用手指轻点他的脑袋:“你就这点出息,算了,不学就不学,懒得逼你了。” 种地就种地吧,日月部落和赤云国不一样,说不定能出花样来,尤其是人参和灵芝这些珍贵药材,他的儿女们若真的能种出这些东西,说出去那都是倍有面子,谁人能不膜拜。 一行人又商量了一会儿,将采矿的事儿提前计划好之后,梁元就去了丁家,说了请丁潇做铁匠师父的事儿。 金毓一家去梁家的事儿,金兰和丁达是知道的,他们正好奇是怎么回事呢,这会儿梁元就过来了,说了铁矿之事,还说要让丁潇跟着他干,把他培养成铁匠师父,掌管日后的铁铺。 这么好的事情,金兰两口子哪会拒绝呀! 丁达很果断的道:“阿元,你的大恩我们记下了,你只管把阿潇带去,想怎么操练就怎么操练,打骂都可以,严师出高徒,我们不会有任何怨言的。哦,对了,那工钱你也别给,阿潇跟着你学本事,不给孝敬钱,还想要工钱,想得美,在他出师之前,你一分钱都不用给他,千万别惯着他。” 一旁的丁潇点头如捣蒜:“对对对,师父不用给我工钱,也不要惯着我,我能吃苦的,你只管使唤就行了。” 他崇拜梁元,逃荒的时候,还能天天跟着梁元学武,来了日月部落,日夜忙着盖房做木活开荒地,就没有时间跟着梁元学武了,他心里超级遗憾的,生怕以后都没法跟着梁元学本事了,这会儿梁元要让他当铁匠师父,他一万个愿意。 不管梁元怎么说,丁家人都不愿收工钱,就想让丁潇使劲的磨练磨练。 丁达还说:“铁矿山的事儿,我们家除了阿潇,其余人谁都不会参与,你们两家随意。” 铁矿是巨大的财富,丁家人羡慕梁元,却不会眼红,人各有命,他们有自己的追求,无需去眼馋别人的东西,再者一路逃荒而来,他们三家人的关系比亲人还好,早已不分彼此,遇上事儿不用谁说,都会互帮互助的,这是一种默契,更是无法割断的情谊。 丁家人都这么说了,梁元便不再多言,面上答应了不会给丁潇工钱,但心里却是打算,先把账记着,等丁潇出师的时候,把工钱一起算给他。 说完了铁矿的事儿,梁元话音一转,与丁家人聊起了青砖。 丁风是瓦匠,虽说没有自个烧制过青砖,但烧制青砖需要什么材料,和怎么烧制,他却是知道的。 丁达道:“阿风今日一早就去河边了,说是那里有烧砖用的粘土,他要看看那里适不适合建砖窑。” 建砖窑是件大事,丁风又还年轻,只知道如何烧砖,却没有建砖窑的经验,所以烧青砖这事儿他必须慎重再慎重。 首先,建砖窑的地儿需精挑细选,得找有水、有木、有土,通行方便的地方,这些日子,丁风带徒制造砖坯模具的同时,一直有在考察月族四周的地形,寻找最适合建造砖窑的地方,看来看去,还是左七郎家附近的那条河的河边最为合适,所以他今儿个就趁着天气好,去河边查看了。 “嗯,左七郎家旁边的那条河的确是个好地方,大表哥会喜欢那里的。”梁元与金毓定下亲事后,对丁达一家的称呼都改了,以前喊金兰丁达叔叔婶婶,喊丁家四兄弟是喊名字,现在是跟着金毓一起喊姑父姑母表哥表弟。 梁元继续说:“姑父,姑母,以前在柳州府的时候,我曾和几个砖窑工打过交道,建砖窑的事儿略懂一二,丁风若有需要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找我。” 前世龙千羽有自己的砖窑,他曾在那里管理过两个月,烧砖这种事情他很熟,但他不能直接暴露出来,他们三家人来了这里,得靠自己的本事过活,他能帮的了丁风一时,却帮不了一辈子,建砖窑这事儿还得丁风自己努力,他只需在适当的时候提点一二即可,只有努力过了,丁风才能知道其中的艰辛,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成长的会更快。 丁达知道梁元是个有本事的,也不多问了,直接点头应下:“好,我会把你的话转告给阿风的。” 快天黑的时候,刮起了大风,风势很猛,金毓忙叫上家人们,把晾晒在庭院里的蔬菜木筐抬回屋里,刚抬进去,风就停了,乌云散去,雨一滴都没落下,金毓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金母在灶房做晚饭,金娇跟着学习做菜,见天色还未彻底黑下来,金毓就从屋里走出来,拿起一旁的锄头,打算到门口的地里刨几下,一抬眼就看到丁风匆匆从外面往家跑,看到金毓,他漾着笑意说:“大表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选好建砖窑的地方了,就在月亮河那边。” 月亮河就是左七郎家旁边那条河的名字。 金毓道:“真的,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大表哥。” 丁风嘿嘿笑着:“谢谢,不跟你多说了,我先回家了,今儿个天气多变,你自己注意着点,别刨地了,回屋歇着去吧!” 他说着就回了家,等他进了屋子,金毓抬眼看了看天,然后拿着锄头去了地里,刨的欢快,弄了一脚的泥。 忽的有哒哒哒声传来,金毓转头望去,好家伙,是也野牛王下山了,背上驮着雪团,身后跟着它媳妇儿,威风八面的样子,要多嘚瑟就有多嘚瑟。 “轰!” 一道突如其来的闷雷猛然落下,吓得金毓一个激灵,手里的锄头差点掉落,而野牛王一个脚滑,就要往地上摔去,幸好它身形敏捷,及时用力甩了下尾巴,脚下一个急刹,转了个弯,稳住了身形,却用力过猛,将睡在它背上的雪团甩飞了出去。 咻! 雪团一头栽在了软软的土坑里。 第133章 日月人以前的种地方式一言难尽 “啾啾!”救命啊! 雪团在软土里挣扎求救,它的眼睛进泥土了。 金毓心疼的将它抱起,查看它的情况:“雪团,别动,我帮你吹吹。” 雪团一动不动的任由她帮自己吹眼睛。 见狐小弟又被自己甩出去了,野牛王很是自责,带着媳妇儿跑了过来,围着金毓和雪团打转,似在道歉。 金毓没搭理野牛王,专心的帮雪团吹眼睛,然后往它眼睛里滴了两滴灵泉水,雪团这才好了些。 它泪眼模糊的看向野牛王,气呼呼的从金毓身上下来,跑过去给了野牛王的脑袋两爪子。 野牛王也不躲,很宠溺的任它发泄。 雪团给了野牛王两爪子就不理它了,重新回到金毓的怀里去撒娇。 “壮壮,下次别再跑这么快了。”金毓教育野牛王。 野牛王表示很委屈:“哞!” 不是俺老牛的错,是老天的错,谁让它乱打雷的,光打雷不下雨,早晚被雷劈。 “轰!” 一道雷劈到了野牛王的脚边,泥土四溅。 金毓被吓了一跳,忙抬头望天,雪团缩在她怀里瑟瑟发抖,壮壮媳妇跑到了野牛王身后躲着求保护。 然而野牛王却是惊得跳起,一个急转身就跑进了院子,躲进了牛棚。 “哞!”劈牛了! 吓死牛了! 老天不长眼啊! 轰!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2节 又是一道惊雷炸响,天空乌云密布。 野牛王在牛棚里找了个草堆躺下来。 壮壮媳妇儿:“......” 金毓也是无语了,带上壮壮媳妇儿和雪团进了院子,来到牛棚边,看着壮壮:“你媳妇不要了?渣牛!你不是很拽很胆大的吗?你的狠劲呢?” “哞!”俺老牛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天打雷。 金毓懒得搭理它,让壮壮媳妇儿进了牛棚,把牛棚的门关上,带上雪团回了屋,把丁风选好地儿的事给家人们说了。 金母和金娇已经做好了晚饭,因为没有外人,他们就做了小笼包,蒸米饭,配上种出的嫩白菜炒肉,香得不得了。 金母尝了口小白菜说:“小毓,这白菜比我们以前种的好吃,明明长得一样,味道却很不一样,法器卖的种子就是好啊!” 金毓端起碗:“法器是能买很多东西,但是那些食物吃多了,味道就不惊艳了,始终不如我们自己做的好吃,所以,想吃美食,就必须努力种地。” “种。” 金毓扒了一口饭,咽下去说:“那我们这几天把菜种好了,就去挖引水沟和排水沟吧,山上有溪流,离我们家没多远,很适合挖水渠,挑水灌田太麻烦了,不如引水来得轻巧。” 金父点头:“行,你说挖哪我们就挖哪。” 金母几人也都听金毓的安排。 因梁元等人还未炼出铁器,所以铁矿之事,裴族长和大巫师在与那些村长和镇长议事的时候,并没有说出去,只与他们说了种菜之事。 各位村长一回村,就忙把这事儿宣传了下去,不到一天的功夫,整个月族的人都知晓了,金、梁、丁三家能种出冬季蔬菜,且品质绝佳,还能培育出菜种和粮种,日后会将种子卖给族里人,教族中人种植。 喜从天降。 月族人们欢呼雀跃,都想去金毓三家看一眼冬季蔬菜,但又怕人多了,吵着了他们三家,就都各自压制了兴奋,没有冒然跑过去,只在远处偷偷的瞧。 种在木筐的蔬菜挨挨挤挤的不好长大,金毓同家人们将小白菜、生菜采了,移栽到外面的地里,白菜移栽一垄,生菜移栽一垄,种完这些,他们还要挖了七垄两米宽,四米长的地播种。 打算把白萝卜、白菜、芥菜、大葱、花菜、韭菜、油麦菜各播种一垄,再播种十斤豌豆种子。 如此算下来,去了大半亩的地,金毓一家人边播种,便将土坎堆好,他们在忙活的时候,梁家、丁家也没闲着,全都趁着天气良好,出来种地。 就连丁达和丁风收的那五个徒弟,也都跟着一起忙活,他们这些日子跟着丁达父子二人学手艺的时候,有看到丁家种的菜,但因为丁家有言在先,他们就没给家人说,也没有参与种菜,一直心痒难耐,如今能跟着丁家一起种菜了,他们高兴得很,干活极为卖力。 各村来偷瞧的人,远远的就看到了在地里忙活的三家人,他们既激动又敬佩,交头接耳的夸赞。 “看不出,金姑娘人瘦瘦的,弱不禁风的,刨地居然这么厉害,真能干!” “我家要是能有这么一个能干的闺女,就好了。” “别做梦了,人家金姑娘是独一无二的。” “金姑娘的那对弟妹也是能干的。” “他们三家干活好卖力,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把一块地分成一小排小排的呢?” “我也不懂。” “要不,我们过去问问?” “太多人过去了不好,咱们出两个人过去就行。” “金花大娘,陆大嫂子,你们跟他们三家熟,由你们两位过去帮忙问问可好?” “可以,可以,没问题。” 金花大娘二人忙应着,与村人们商议了一番,就从树后走出来,朝着金毓三家人走过去。 金毓等人早就发现了村人们的存在,见村人们躲在四周偷瞧他们种地,他们感到很有趣,这会儿见刘金花和陆大嫂子过来了,金母和金兰给大伙儿使了个眼色,就朝她们走过去,主动打招呼。 金花大娘是个痛快人,心里憋不住事儿,也不拐弯抹角,与金母二人寒暄两句后,就直言问道:“招弟妹子,你们种地为什么要把大块的地刨成一排一排的?那两种菜不是已经长出来了吗?为何还要移栽到外面来啊?” 来到月族这么久,金母已经知道了月族以前的种地方法,说是种地,不如说是乱撒一通,地随便挖一挖,也不管里头有没有石头,或者泥土细不细,就把种子丢进去盖上土就完事了,后期也不怎么打理,什么除草呀泼粪呀都不弄的,就等菜种子自己长,长着长着,菜苗就被杂草淹没了。 日月人擅长打猎捕鱼,这样来食物快,种地没章法,不是播种过早,就是灌水的时候没有量,或是不注重育苗,哦,不对,他们压根就不育苗,都是直接把种子撒地里就完事了,所以一直种不出好菜好粮食。 金母解释道:“挖成一垄一垄的方便施肥、浇水,菜苗移栽,株与株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便于通风和光照,这样种出的菜不易生病,才会长得茂盛养眼好吃。” 第134章 齐心协力挖水渠 金母也不藏私,为金花大娘二人讲解了很多种地的诀窍,听得金花大娘二人目瞪口呆,做梦都想不到,种地居然如此讲究,每一种菜的种法都是有区别的。 难怪他们日月人以前种不出好菜和粮食呀! 方法一直都没用对。 金花大娘二人听得入迷,等金母说完后,就进入地里,跟着金毓几人试着学习播种,令躲在别处的村人们等得着急。 见村人们都很好奇他们是如何种地的,金毓对金母道:“娘,干脆让他们都过来吧,远了是被围观,近了也是被围观,感觉都差不多。” 金娇嗯嗯点头:“大姐说的对,娘,我不怕被围观,那都是小意思了!” 被好人围观她一点都不怕,她喜欢日月人。 孩子们都这么说了,金母也有意把大家都叫过来,也不多言了,询问了梁家和丁家两家人的意见后,征得他们的同意,就走出地去叫那些村人了。 见金母过来了,村人们以为是自己打扰到他们种地了,忙转身就要走。 “哎哎哎!你们别走,别走,来都来了,不顺便学学,走什么呀!”金母大声喊着,朝他们招手:“小兄弟大兄弟大婶子大妹子们,你们别走,来来来,随我去地里瞧瞧,隔这么远,你们哪能看清呀!凑近了才好看呢!” 她跑过去拉住一个老婆婆:“婶子,你别不好意思,大家都是月族人,只是种地而已,你们随便看,也可以随便问,走走走,你跟我走,还有你们,也都跟我一起过去,不许走哦,再走我就生气了。” 老婆婆被金母紧紧的拉着,怎么都走不了,其他人见金母要发火,也都赶紧停住了脚步,不矫情了,跟着金母去了地里。 躲在四周的村人们一个个的走了出来,越来越多,没一会儿就汇集成了四百多人,男女老少都有,将金毓三家的地团团围住,认真无比的看着金毓等人种地。 这场面极为壮观。 金毓忍不住笑了起来,与不远处的梁元对视一眼,心有灵犀的点点头,继续播种,边干活边大声讲解。 “我现在种的是花菜种子,花菜风味鲜美,在这里一年四季都可以种植,适应性强,需选土壤疏松、排灌方便的地块做苗床,所谓苗床便是......” 她讲得很仔细,语速不快不慢,不管是花菜的吃法还是种植法,她都一一道来。 村人们听得入了迷,时不时还会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而梁元也和金毓一样,边播种萝卜种子,边讲解。 金父等人见此,纷纷露出笑容,见有谁听不明白的,就亲自给他讲解,还把人叫进地里,学着他的样子做一遍。 越来越多的村民们闻风而来,到了下午的时候,各村的村长也来了,一时之间,金毓三家人这边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金毓一行人仿佛资深老学究,不停的说着种地的要领,说得口干舌燥,却没有一丝的不耐。 见金毓一行人说累了,好些有眼力见的月族人,转身回了家,准备水和食物送过来,金毓他们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 吃完了就继续忙活,忙得浑身酸疼也不停歇,而那些月族人听着听着,也跟着下地帮忙做事,直到天黑了,他们才停下来,给金毓一行人做好了吃食,感激一番,各自回家。 十位村长走在最后面,在他们离开之前,金毓道:“各位村长,今天讲的东西有些多,大伙儿肯定都没有记住,你们让他们别慌,别着急,种子还未出来,说再多他们也没有种子可种,等以后培育出了种子,我们再跟他们仔细讲解。你们尽管放心,这种地的本领我们三家不会藏着掖着的,我们现在也是月族人,你们好了,我们也才能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民强,部落强。” 村长们闻言感动不已,再三感谢了许久,这才不舍的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金父道:“与打猎和捕鱼相比,种地才会最安全的。” ...... 翌日。 因昨日有村里人们帮忙,金毓三家不仅把种子都播完了,土坎也堆好了,于是乎,今日就不种地了,丁达和丁风带着徒弟去研究建砖窑之事,梁元带着丁潇去铁矿那儿拿了几块矿石回来试着提炼铁,其余人全部去挖水渠,堆田坎,分工明确,各忙各的,谁都不闲着。 正忙着的时候,村民们又来了,先是左家村的村民,后是其他村的村民,他们手里都拿了家里珍贵的铁质锄头和铲子,是来帮金毓等人挖水渠的。 人群里的左母笑着道:“金姑娘,我们不是在帮你们,也是在帮我们,听了你们的讲解,大家都知道了水渠的重要性,虽说我们现在没有粮种种植,但也得把地先挖出来不是,这水渠呀,我们也用得着。” 其他村民也道:“我们从你们这里学到了很多一辈子都摸不透的东西,帮着干点活是应该的。” 他们没有多少金钱,金毓三家人也不收金钱,既然如此,他们就付出劳动力作为回报。 见大家如此执着,金毓等人也不拒绝了,让大家都加入了进来。 挖水渠需提前勘探好地形,分有干渠和支渠,这点儿金毓早就提前准备好了,今日只需要开挖就行。 各村来帮忙的有九十多人,加上金毓他们,就有上百人,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之下,不到两天,金毓三家田野周围的水渠就挖好了沟槽,之后大家按照金毓所说的,将土质较软的位置夯实,在底部和两侧铺上厚薄适中的石块,呈鱼鳞状,与水流方向一致。 引水、排水这些全部弄好,用去了五天的时间。 这还是人多的时候,若是单靠金毓他们,会花上更多的时间。 帮着金毓三家做好了水渠,村人们收获颇丰,也知道以后自家田野的水渠该怎么挖了。 看着村人们扛着锄头铁锹离开的背影,金毓眼底的笑意怎么都收不住:“爹,娘,我越来越喜欢我们的新家了。” 金母脸上洋溢着幸福:“我也喜欢,虽说干活很累,但我乐在其中。” 金虎扛着沾满泥土的锄头:“我浑身都是劲。” 第135章 建砖窑开书院,惊喜不断 隔日。 裴族长和大巫师来看水渠,边看边惊叹。 到了晌午,正打算回去的时候,丁达带着丁风和丁流过来了,父子三人请了族长二人去家里,与他们说了书院和砖窑的事儿。 “什么,你们家要开书院和建砖窑?”大巫师的声音透着激动。 每次来左家村,这十几位新加入族里的新人都能给他们惊喜,上次是铁矿和蔬菜,这次是书院和砖窑,那下次会是什么? “你们后面是不是还有什么惊喜在等着我们?”裴族长忍不住没头没脑的问了这么一句。 丁达愣了愣说:“后面有没有惊喜我们不知道,但现在我们现在想开书院和建砖窑是真的,还望族长能够同意,将月亮河旁边的那几块地卖给我们。” 裴族长想也不想道:“好好好,我卖,我肯定卖,你们想买多少都成。” 月族以前自己建过砖窑,但因为没啥经验,全靠自己摸索,所以建出的砖窑不但烧制不出青砖,还十分的危险,浪费人力物力,所以他们干脆懒得烧青砖了,一直用泥土石头木头这些东西盖房。 裴族长嘿嘿笑着,眸底都是慈爱之色:“只要你们能造出青砖,能教族里的人识字,本族长事事顺着你们,让出族长之位都行。” 丁达三人吓得连连摇头摆手:“不敢,不敢,我们哪敢要您的族长之位,大不敬,大不敬,这话儿族长可千万不能再说了。” 日月部落虽不是皇权至上,但月族族长之位,那也是相当于一国之主了,他们身为平民,哪敢去窥视那个位置,能跟族长和大巫师坐在一起说话,已是无上荣幸了。 大巫师也和裴族长一样的想法:“没有什么大不敬的,这里和外面不一样,日月部落以实力为尊,谁能带领部落走向繁荣,就是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3节 丁达三人还是惶恐的摇头。 裴族长二人见他们三人如此,也不再多言了,问起了书院和砖窑之事。 丁流详细将书院道来。 “我一人能力有限,加上现在没有青砖,所以书院我会暂时开办在家里头,正好盖房的时候多盖了两间屋子,足够我教导学子读书识字了。因男女有别,书院里只有我一个教书先生,所以书院只招五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男子,不招女子,而且只招三十人,人数太多我教导不过来,束脩每人一年三百文钱。” “我家房间有限,食物也不多,是无法为学生提供住宿和伙食的。部落里没有卖文房四宝的墨斋,也没有人会造纸,我手上的书本只有几本,实在无法发给学生们,所以我不收书本费,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教导学生识字、写字。” 在柳州府的时候,最便宜的启蒙书院,一年的束脩得五两银子,书本、院服、伙食、住宿这四种费用另交,全部加起来,每年得十二两银子。 日月部落这里和柳州府不一样,一是他只是童生,师资不足,束脩收多了受之有愧,但又不能不收,凡事都得讲究规矩,否则就会乱套,二是日月人手里的银子不如外面的多,消费不一样,在柳州府,一家四口只要勤快,一年至少能赚四两银子,但在月族,一家四口再怎么勤快,一年也只能赚得到一两银子多点,那一两银子,能当做五两银子来用。 所以斟酌再三,他才会定下一年三百文钱的束脩,其他杂七杂八的全部免除。 裴族长和大巫师年轻时候去过外面,是知道诸国书院的束脩的,一听丁流只收三百文钱,其他的一概不收,两人便知道,丁流是在为月族着想,这束脩收得太少了。 裴族长点头:“一切都按丁先生说的来办。” 丁先生这个称呼,是裴族长给丁流最大的敬重,这个少年虽然年轻,脸上又有刀疤,但人不可貌相,他相信丁流所开的书院日后定能给他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声丁先生,令丁流心情余畅,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个年纪当上教书先生。 压力倍增的同时,又浑身充满了斗志。 说完了书院的事儿,裴族长就让人去把左村长叫来,让丁风在前面带路,一起去了月亮河边,查看丁风想买的那片区域,把地方圈出来,细算了价格,以六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丁风。 把地契给了丁风,裴族长和大巫师鼓励他一番。 “丁风,你是个杰出的人才,我很看好你。”裴族长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拍着丁风的肩膀道:“一定要好好努力,有需要人手的地方,你尽管找左二阳,身为村长,他有责任帮助你建砖窑,你无需客气。” “我明白了,族长大人。” 裴族长:“别叫大人,叫族长爷爷。” 丁风从善如流:“好咧!族长爷爷。” 裴族长几人很快离开,丁达父子三人也乐滋滋的拿着地契回了家,刚到家门口,就见梁元和金毓正好朝他们家走来,梁元的背上还背着一个药篓子,金毓手里抱着雪团。 丁风停下脚步问:“你们两个不是进山了吗?” 金毓笑着道:“嗯,找到了想找的东西,就出来了。” 梁元对丁流道:“祛疤的药材,我都找齐了,明儿个就开始做药膏,后日给你,涂抹半个月,你脸上的疤痕就能消除。” 金毓道:“我们这次进山找到的药材很足,能做出十几人份的祛疤膏,我们每人都能用上祛疤膏。” 那次被曼军追杀,顽强抵抗中,他们三家十四人都受了伤,那些伤虽然都已经好了,又有灵泉水滋养,但依旧还是有一些疤痕,只是没那么狰狞而已,这些疤痕就跟丁流脸上的疤痕一样,需要用药才能彻底祛除。 谁人不爱美,尤其是女子,身上落了疤,终究还是有影响的。 “这真是个好消息啊!”丁达很是激动:“阿元,这祛疤膏做好之后,你得收银子知道吗?不然我们可不好意思要。” 梁元点头:“嗯嗯,收,一两银子一瓶。” 丁达哼了一声,开玩笑的说:“这价格也太贵了!” 梁元勾唇,轻抬下巴道:“经我之手,必属精品,一两银子乃亲情价,这若是卖给外人,少于百两我不卖。” 丁风翻白眼:“哎呦喂,梁神医,看把你给能耐的。” 梁元挑眉:“我就是有能耐,怎么了,你不服?不服建砖窑的时候就别来找我。” 丁风忙陪着笑脸:“表妹夫,别啊!说好了你要帮我把关的,不能食言,行了,行了,我服你总成了吧!” 梁元高傲的抬头双手背负在后:“这还差不多。” 金毓好笑的看着他:“就你嘚瑟。” 梁元:“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嘚瑟的样子吗?” 丁流甩了甩袖子:“你们两个给我打住,要打情骂俏去那边,那边,看到了没有,那里有棵树,慢走不送。” 第136章 手机升级,惊现造纸术 梁元做祛疤膏的时候,梁月紧紧跟随,梁元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彻底的遵循了金毓的话,好好学医,当女医,造福女性。 两天后,祛疤膏做好了,金家、丁家两家人全来玉园医馆交银子领药膏。 领了药膏,丁流开始着手书院的事情,将书院命名为流金书院,一听到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奇怪,问他为何要用金这个字眼。 丁流却只是笑笑,随意的说:“没什么,只是觉得金子很亮眼,希望我以后教出的学生,都能跟金子一样发光发亮。” 金娇:“金子没有星星、月亮、太阳亮,还不如叫流星、流月、流阳呢!” 丁洒:“流阳一点都不好听,流金最好听,用我哥取的最好。” 两小孩为书院名字争论起来,最终,书院名字还是定为了流金,丁流是院长,他说了算。 定好了书院名字,丁达就开始为书院制造牌匾,同时打造书院所需的桌椅。 建砖窑和书院的事儿没多久就在族里传开了,月族人既高兴又忧愁,虽说丁流已经降低了束脩收费标准,还限制了招生人数,可对于月族人来说,三百文钱的束脩还是太多了,很多人家都拿不出来。 而且只招收三十个学生,那该怎么选? 一时间,各家对读书之事热烈议论起来。 各村村长又召开了村民大会。 “族长说了,书院只招生三十人,然我们月族却有十个村,想读书的人不计其数,公平起见,咱们十个村,每个村只能出三人去读书,这三人由抽签来决定,首先,咱们先统计一下,想去书院读书的人数。” 想读书的人家都来了村长这里报名,统计好人数后,村长就准备了竹签,用黑炭抹黑了其中三根竹签的根部,将所有竹签放入一个竹筒里,让村民们抽签。 很快,读书的人选便定了下来,在隔日一早,全都去了书院报名。 丁家一时间忙得不可开交,收钱收到手软,全都是铜钱,晚上,金兰将这些铜钱全部串起来,放入一个木箱里,抬到了丁流的房间。 “这些钱你自己收好了,以后好用来娶媳妇。” 丁流放下手中的炭笔:“娘,我才十五,娶妻的事儿不急。” 金兰看着他:“什么十五,已经快十六了,你比小毓大两个多月呢!娶妻也就这几年的功夫,差不了多久,你存着就是了,家里有银子,你的钱我们暂时用不着,等需要的时候再找你要。行了,明日就要正式上课了,你早点休息,娘先走了。” 等金兰出了屋子,把门关上,丁流才重拾炭笔,在竹片上画起来,没多久就画出一个女子,模样很像金毓,却又很不一样,竹片上的女子要比现在金毓瘦很多,气质也大为不同,显得比金毓本人更温柔。 丁流看着这竹片上的女子,嘴角露出一抹苦笑:“她都已经不是她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娶妻,爹娘,就当是孩儿对不起你们了。” 他将竹片收起,放进了装铜钱的小木箱里,抱着木箱走到衣橱旁,把木箱藏进了衣橱最里头。 没有人知道,丁流心里一直有个秘密,他喜欢原先的那个金毓,从小就很喜欢,所以他努力读书,考取功名,想出人头地,去寻最好的大夫,治好金毓,可最终还是没来得及,金毓没了,他日思夜想的人儿,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人虽然很好很优秀很健康,却不是她。 丁流看着衣橱:“舅舅和舅母应当已经知道真相了,如今还能认可她的存在,这是接受她这个人了吧!小毓,你还会回来吗?我该怎么做?” 一月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进入了二月,二月十五是日月部落的春节,在春节到来之前,靠山镇和海口镇的村民们都会进山打猎或出海捕捞海鲜,在二月初八的时候将收获来的食物拿到族里最宽敞的路上摆摊叫卖,这叫做赶场,这种赶场一个季度一次,除了海鲜和猎物,月族人还会卖其他的东西,吃的玩的穿的样样俱全。 二月初五这天,地里的蔬菜长得极为茂盛,绿油油的一片,令金毓看得心情舒畅,想着二月又可以种植新的菜种了,她便进了屋里,拿出手机研究种子,解锁之后,竟发现手机没有进入购物页面,而是弹出了一个框,写着,恭喜主人种出美味蔬菜,可以升级新功能了。 “升级?”金毓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几秒,随即想到了什么,乐滋滋的笑起来:“原来我的手机不仅能购物,还能解锁新功能,这么好的事儿,一开始怎么不说啊!” 她忙点了下屏幕上的框,那框儿眨眼就消失了,她的脑子里猛的多出了一些东西。 手机上的桃园购物页面是可以升级的,民以食为天,种地是农之根本,她若想升级桃园,就必须种地,种出天下安康,种出的粮食越多,桃园升级得就越快。 所谓的升级,并不是指桃园能够购买更多的东西,而是...... 金毓低头看了眼手机,弹框消失后,屏幕回到了购物页面,页面还是原先的页面,唯一不一样的是,空间两个字旁边多了造纸术三个字。 “我滴个乖乖,造纸术都能有啊!”金毓惊喜点了点造纸术三个字,眨眼的功夫,造纸术三个字就消失了,她的脑子里立马就多出了造纸术的发展历史和造纸术的过程,好似电影画面一般在她脑子里播放,深深的刻在她脑海中,永不能忘记,制浆、调制、抄造,每个过程都极为详细,什么纸都能制造出来,每种纸所需什么材料都有详细的解说。 金毓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脑子里的那些东西,她居然这么容易就学会了造纸术,真是神奇给神奇开门,神奇到家了。 这比给种子种植方法还详细呢! 金毓许久才深呼吸一口气,偷偷贼笑起来:“我这是要变造纸天才了,不行,不行,这是祖先的智慧,我不能乱用,要善用,啊!!太激动了,我要把草纸造出来,再也不想用树叶子擦屁屁了!我伟大的祖先们,爱死你们了!” 第137章 胖和瘦已经是过去式 金毓思索了许久,还是决定把造纸术这个秘密告诉梁元、金父、金母三人,光靠她一人是无法将造纸术发扬光大的,四个人一起合计,事儿才能做得更好,至于其他人,就暂且不说了,他们都有自己的事儿要做。 外面传来了说话声,是金父几人从山上回来了,他们一早就去山上砍柴,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如今都一人挑着一担木柴进了院子。 “爹娘,你们回来了!”金毓走出门想上去帮年纪最小的金娇接过木柴。 金娇却挑着木柴避开她:“大姐,我不需要你帮忙,我一点都不累,力气大着呢!” 他们家现在天天吃肉,她比以前壮实了很多,浑身都是力气,挑担木柴而已,小意思了!反观大姐,虽说大姐变得比以前厉害,表现出来的力量也很强大,但是不管大姐怎么吃,她身上的肉都长得很慢,这么久了,才长了那么一丢丢,没法跟她比,所以说,她以后会比大姐强的,大姐还是得由她保护着。 金娇的小脑袋里,全都是如何变强,如何保护大姐的想法,从她记事开始,因为大姐柔弱只能在家,爹娘一直给她灌输保护大姐的思想,她牢牢记着这些,所以不管大姐怎么改变,她都觉得,没有自己壮实的大姐是柔弱的。 金娇不让帮忙,金毓就去帮金虎,金虎更不干了,他堂堂大男子汉,哪能让自家姐姐做体力活,见金毓走过来,金虎忙挑着木柴飞也似的闪开,朝柴房大步跑过去。 金毓:“......”她看向金父。 金父斜眼睨她:“你爹我可是男人,走开,走开,别挡道。” 一路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吃了那么多用法器买的美食,他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弱不禁风小老头了,他强得很。 见家人都不让帮忙,金毓也懒得去搭手了,待金父几人把木柴堆放好,她让金娇去做晌午饭,拉着金父和金母进屋,关上门压着声音给他们说了造纸术的事儿。 金父两口子闻言险些叫出来,他们忙捂住嘴巴,打开窗户看了眼外面,确定屋外没人,金虎和金娇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就关上窗户,走过来把金毓拉到角落。 “你真的会造纸,而且还能造出那种很好很白的纸?”金父便小心谨慎的看着四周边问。 金毓点头:“是的,我没骗你们,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以前所待的地方,造纸技术十分强大,硬纸、软纸、宣纸都能造出来,赤橙红绿青蓝紫,什么颜色的纸都能造出来。” 金父越听越心动:“别说了,别说了,越说我越心痒,这法器也太神奇了,居然还能升级,传授你这种本事,我这心啊,跳的好厉害,闺女,咱们什么时候开干,要怎么干,是开造纸作坊吗?” 金毓道:“不急,我们先去找梁元,与他商议商议,造纸所用工具十分繁杂,单靠我们自家人是做不出来的,得从长计议。” 开造纸作坊可以,但她不想自己开,想让别人开,管理一个作坊太麻烦了,她以手艺与别人合作拿分红就行了。 金父:“你是要把法器能升级的事儿也一同告诉他梁元?” 金毓:“是的,我们就快成亲了,以后就是夫妻,夫妻之间不就该坦诚相待吗?” 金父点头:“恩,你说的对,你自己决定好了就行,梁元这个人可信。至于你大姑他们那里,造纸术的事情可以说,法器的事儿就不必说了,随便找个借口解释造纸术的来历就行,他们心里都明白。” 大女儿的变化如此之大,身为姑母的金兰怎会看不出来,还有丁风他们,心里只怕也早都已经有了想法,只是心照不宣的没有说出来而已。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4节 金母道:“那一会儿吃了晌午饭,我们就去找梁元。” 他们若真能把纸制造出来,不仅能赚钱,还能造福日月部落,让学生有纸可练字,无需再用那些脏兮兮的细泥土、草木灰练字了。 金毓三人很快出了屋子,去灶房帮着金娇做了晌午饭,做菜的时候,金毓去地里割了一些白菜、生菜、菠菜,采了几颗蒜苗,就着家里的野兔肉,做了一顿火锅,做好之后就一起围着灶台吃。 金父边吃边赞叹:“这些蔬菜越吃越香,以前天天想吃肉,现在天天想吃蔬菜,反过来了。” 金母夹了些烫好的生菜放金父的碗里面,笑着说:“你也不看看这些菜是谁种的,种子是从哪儿买的,那都是小毓的功劳。” 金毓笑了笑:“娘,你可别说什么功劳,真要论功劳,咱们家每个人的功劳都很大。” 金虎:“我还是觉得大姐的功劳最大,开垦土地的时候就属大姐最厉害。” 金娇嘴里嚼着肉块含糊不清的说:“对对对,大姐功劳最大,大姐最完美,会种地,会做衣服鞋子,还会种地,爹娘都没有大姐种的好。” 她咽下肉块又笑嘻嘻的说:“大姐不仅本领大,还长得好看,我最羡慕大姐的肌肤,白白嫩嫩的,怎么都晒不黑。” 金虎加了一句:“而且还吃不胖。” 金娇用力点头:“嗯,大姐太瘦了......” 金毓笑容明艳的看着她:“娇娇,把瘦这个字眼给我咽回去。” 胖和瘦已经是过去式,她现在是不胖不瘦,刚刚好,反正她就是觉得刚刚好。 金娇哦了声,憨憨笑着:“我说错了,大姐以前瘦,现在不瘦了,脸上有肉了,这里还鼓鼓的。” 她放下碗筷,比划了下自己的胸。 “咳咳咳......” 金父被她大胆的言行惊得咳嗽起来,金虎直接别开了眼,金母嘴角抽了抽,给了金娇一个脑瓜崩:“瞎比划什么,赶紧吃你的饭,食不言寝不语,以后吃饭别说话。” 她家小闺女真是越长越像个假小子了,什么话儿都敢说。 金娇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做了个蠢动作,小脸瞬间红了起来,埋头干饭,不敢再多言了。 相比金母几人的大反应,金毓丝毫不觉得尴尬,反而还因为金娇说的那句鼓鼓的话儿感到开心,她边扒饭边悄悄瞄了眼自己胸,哎呦喂,真的鼓鼓的呢,不再是飞机场了。 哇咔咔,她告别平胸了! 不过相比正常女子,她这个还是太小了,以后得种点丰胸的水果蔬菜,好好吃吃。 饭后,金母拉着金娇进房间里好一顿教育。 之后,金毓、金母、金父三人去找梁元。 这几日天气回暖,生病的人少了,今日医馆里都没有什么人,梁月一人守在医馆里,梁元和梁宏的都不在。 梁月懒洋洋的靠在台柜上,无聊的打着哈欠,一抬眼,看到金毓三人朝这边走过来了,她立马精神抖擞站直了身子,理了理衣服和裙子,跑出去迎接。 “大......毓姐姐,勇叔,金婶婶,你们来了,快快进屋请坐。”梁月笑颜如花,心底哼哼唧唧,哥真没出息,到现在都还没能把大姐迎进家门,害得我不能天天看到大姐,也不能喊大姐为大姐,嫂子也不能喊,非得喊什么毓姐姐。 毓姐姐没有大姐这个称呼霸气。 第138章 佛祖又成了挡箭牌 “小月不用客气,我们是来找你哥的,他人呢?”金毓道。 一听这话,梁月心底有些失望,大姐不是来找她的,啊啊,可恶的臭哥哥,抢我大姐。 她指了指后院:“哥和爹在后院,潇哥哥也在。” 金毓点头:“哦,好的,那你继续忙着,我们去找你哥了。” 梁月哦了声,不舍的看着金毓离开,直到金毓三人进入了后院,看不到身影了,她才把目光收回来,掰着手指头细算:“大姐还有几天嫁给我哥来着,我数数,啊啊啊!还得这么多天啊!我哥真没用。” 金毓三人一进入后院,就见梁元、梁宏、丁潇三人正坐在院子里的木凳上说话,金毓隐约听到了木炭和土窑这些字眼。 见金毓三人过来了,梁元三人停止了说话,起身招呼他们,抬凳子给他们坐下,六人很快围坐在院子里。 金毓问梁元:“你们刚才在说木炭吗?” 梁元点头:“炼铁需要木炭,普通的木柴不行,热度不够,无法将铁矿融化,可日月部落没有人会烧制木炭,所用的木炭都是从外面买来的,量很少,我们商量着,暂时不管铁矿了,先做个土窑,把木炭烧制出来,再炼铁。” 金父看向他:“你们自己烧制木炭?你们会吗?” 丁潇很骄傲的道:“我不会,梁伯父也不会,但是元哥会,勇叔,我元哥厉害着呢!” 金父:“什么你元哥,这是我未来女婿。” 他心里嘀咕,梁元怎么什么都会呀?这年头,像梁元这么有本事的年轻人可没有几个,可既然他懂这么多东西,那为何以前只靠打猎养家,过得苦兮兮的。 金父脑子里充满疑惑,觉得梁元身上有大秘密,但他没多问,是人都会有秘密的,用不着追根究底惹人烦。 金毓是相信梁元的能力,她笑着说:“等你们烧制出了木炭,裴族长他们又得高兴坏了。” 金母哈哈笑着:“可不得高兴吗!虽说青砖和铁器还未弄出来,但自从种出了蔬菜,开了书院,裴族长他们都差点把我们当神仙给供起来了,乡亲们也一个比一个热情,我们在村里走动,到哪儿都有一堆人给我们打招呼,进山的时候,也有好多猎户怕我们不识路,给我们指路呢!” 他们原本只是赤云国的普通平民百姓,来了日月部落却成了座上宾,成了日月人崇拜的人才。 每当被日月人吹捧的时候,金母都有种身在云端翩翩起舞的感觉。 她一直告诉自己别骄傲,要低调,但最后还是忍不住飘了。 金毓道:“裴族长是个很好的领导者,他懂得善用人才,善待人才,我们在月族过得很滋润。” 丁潇道:“裴族长不仅善良,还是个很有趣的老人家。自书院开始上课后,裴族长隔三差五都会抽空来书院偷偷听课,就趴在窗口。” “裴族长明明可以进教室听课的,可他却不愿进去,说他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学不到什么的,进去会打扰到学生学习,他趴在窗口不光是为了求学,最主要的是,他喜欢听学生们读书的声音,喜欢看他们练习写字的样子。” 金毓听了这话更加敬重裴族长这位老人了。 说了一会儿话,金毓就把梁元拉到一边,说了造纸术的事儿,梁元闻言不可思议的看了她一眼,随即到梁宏耳边说了几句,梁宏点点头,起身杵着拐杖跳到丁潇身边,让他陪自己出去一趟。 丁潇正在跟金父说着话儿呢,见梁宏需要自己,也没多想,跟着梁宏就走。 等他们出了门,金父和金母赶紧朝梁元二人招手:“你们两个,赶紧过来坐下说话。” 一坐下,梁元就问:“造纸术的事儿你们是怎么想的呢?” 金父道:“小毓说要跟你商议商议,听听你的想法。” 得知金毓心里想着自己,梁元很开心,他神色认真的道:“造纸这门工艺利己利民,我们无需藏着掖着,可以直接开办造纸作坊,但这作坊却不能由我们来办。” 金父不解:“为什么?” 梁元解释道:“我们三家就这么点人,要开荒种地,开书院,建砖窑,开采铁矿,烧制木炭,事儿如此之多,忙起来人人脚不沾地,哪还有心思去造纸。” 金毓道:“爹,娘,梁元要说的就是我想说的,我知道你们很想自己建作坊做一番大事,但我们能力有限,太急于求成得不偿失,累垮了身子可就享不了福了。” 金母和金父沉默了下来,仔细回味了金毓和梁元的话,是真的很有道理。 他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见他们不说话,金毓朝梁元眨眨眼,又对金父二人道:“我是这么想的,咱们可以用手艺和裴族长合伙建造纸作坊,作坊交给裴族长管理,我们只负责教会工人造纸就行了,等赚了钱,咱们坐着就能拿分红。虽说这样没有自己开作坊赚得多,但是什么利益都让我们占了,一点都不给月族,那实在说不过去,书院、砖窑、铁矿、木炭等等这些东西都在我们几家人手里,我们总得给月族一些大甜头,毕竟我们现在是在月族的地盘上。” 金父眼儿一亮:“对哦,还可以与裴族长合伙呢!” 他一拍脑门:“我这脑袋瓜子,咋就没转过弯来呢!笨,太笨了!和裴族长合作好处多得很,能省去很多麻烦,最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更好的融入月族里,让更多的月族人接纳我们。” 金母也被金毓说动了:“小毓说的很有道理,我们的确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管理作坊,哦,不对,是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建作坊何其困难,咱们又是从外面来的,刚开始或许能雇佣到月族人干活,可时间长了,再淳朴的人也难免会有想法的。把作坊交给裴族长来办,还真的是很合适,麻烦事情全交给裴族长自个忙了,我们只管拿分红,等等,是小毓只管拿分红就行,方法是小毓提供的,不管它是怎么来的,那都是小毓的。” 金父也说:“恩,对,都是小毓的。” 梁元很有眼力见的附和:“是小毓的,谁也不能抢。” 金父和金母这才满意的笑了。 他们没啥本事,能力不如梁元,这以后小毓嫁过去了,他们没法给她什么,虽说梁元保证了,会一直对小毓好,但是身为父母,他们还是想让小毓的底气足一些,造纸作坊的商股,就是小毓日后的底气之一。 见大家都要把分红全给自己,金毓感动的同时又哭笑不得,她很坦然的应了下来,随即道:“我能画出造纸工具的结构图,待我画下来,咱们就把工具做出来,先试着造纸,做出了纸张,再拿去和裴族长商谈合伙之事,才更有说服力。” 梁元几人都没有意见,纷纷听从她的安排。 从梁家出来,金毓三人就去了丁家,他们刚走,梁宏和丁潇就回了后院,梁元给他们说了造纸术的事儿,隐瞒了手机能升级之事,只说这是佛祖托梦传授给金毓的。 好的,这其实也跟手机升级差不多了。 而金毓几人来了丁家这边后,也是用佛祖托梦这个借口给金兰两口子解释了造纸术的事儿。 金兰两口子也没多问,只是看了金毓两眼,夸了她两句,然后对着上天跪拜磕头,嘴里念叨着,谢谢佛祖。 第139章 出海去见小白鲨 等金兰两口子感谢完佛祖,两家人就围桌而坐商谈。 “小毓过阵子还得去和裴族长谈合伙之事,若是问起造纸术的出处,咱们就统一口径,说小毓曾在造纸作坊做过活,因聪慧记住了造纸的部分工艺,在家琢磨了多日后就侥幸的做出了纸。”金母为自家女儿会造纸之事找了个很好的借口:“这里不是赤云国,无人知道我们在柳州府曾做过什么,小毓常年病魔缠身的事儿除了我们自己无人知晓,咱们不说,谁也不知道,我们说她在造纸作坊做过活,那就是做过活,我们说她从小到大是健康的,那就是健康的。” 金兰明白金母的心思,笑着说:“小毓本来就是健康的,她的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谁敢怀疑,那就自个去柳州府查,能查到也算他有本事。” 金毓三人很快就离开了丁家,望着他们三人离去的背影,金兰感叹了一句:“小毓的变化虽说很大,但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我已经看开了,只要一家人幸福就好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丁达闻言拉住了她的手:“是呀?一家人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好。” 回了家里,金毓就进了自个房间,从空间里拿了张纸,用炭笔画出造纸工具结构图,画好的时候,天也黑了,金母做好了晚饭,第二日开始,金毓等人除了种地开荒之外,又多了一个活,找材料在家制作简易的造纸工具,做出纸张。 金毓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去谈情说爱,整天只知埋头苦干而梁元这里,也同丁潇一起,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做土窑,得知梁元几人会烧制木炭,裴族长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皆选择了闭口不多问,直接用行动支持就行了,梁元他们想怎么做土窑都行,需要人手尽管找左村长。 种地、开荒、造纸、土窑、砖窑、木工、教书等等事儿忙起来,金毓三家人的时间过得充实又很快,转眼,就到了月族打猎和出海的日子。 这天,金毓一家将造纸所需的工具全做好了,只待动手造纸,然金毓苦干了多日,许久未出门,实在憋不住了,很想去外面走走,就去找了梁元:“我不想上山了,趁着天气好,我们俩出海去看看小白鲨吧!自从来到这儿后,咱们就没去见过它,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长大了没有,怪想念的。” 天天忙来忙去的,再有灵泉支撑,她也很疲惫了,换个地方改善一下心情是个很不错的决定。 梁元不怎么想念小白鲨,但他是不会拒绝金毓的,见她是真的很想去海边走走,就放下手中的事儿,答应了带她去海边。 海边距离左家村很远,通行不便,没有马车,走路至少得一个半时辰,金父等人最近被家里的事儿折腾得够呛,难得今儿个天气好,一点都不想去海边那么远的地方,便没有和金毓、梁元二人一起去,全都留在了家里各忙各的。 金毓和梁元很快就收拾好东西出发去海边了,同行的还有十几个左家村的村民,男女都有,想着大家一起步行会更热闹,有气氛,金毓和梁元就没有骑马,跟着左家村的人一起徒步而行,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的。 路过一个宽敞的四岔口的时候,有个村民指了指中间那条最宽敞的路给金毓二人介绍道:“这里就是我们赶集的地方。” 金毓看了看他指的地方,那是一条很宽阔的大路,路上铺了很多的平整的石头,两边都是低矮的山坡,大路通往部落的北方,走上三个时辰就能到达日族。 那村民又说:“初八的赶集,不仅有我们月族人,还有日族人,咱们两族虽然矛盾很多,但近些年关系变好了,面对外人的时候那都是一条心的。” 另有一个村民嘿嘿笑了笑道:“我们月族因为有了金姑娘你们,在逐渐变强了,这最多再过两年,就能将日族合并了,到时候合成一族,建立成新的国家,日月部落会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5节 “合并?”梁元有些不明白。 上辈子日月两族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好,可却没有合并,这一世居然要合并了? 那村民见他不明白,就把日族和月族的约定说了一遍,得知日月两族居然还有这样的比试,哪一族变强了,能带领日月部落走向辉煌,就能合并弱的那一族,梁元和金毓都笑了起来,觉得两位族长还挺有意思的。 越往海边走,路上遇到的人就越来越多,各个村的人都有,男女老少汇集在一起,嬉笑声,谈话声,声声不绝于耳。 这家的小孩追着那家的,那家的孩子溜着小狗儿,这家的小孩坐着板车,高声呐喊,歌唱,哼着不成调的曲儿,笑得小脸红扑扑的。 金毓很喜欢这种人间烟火气氛,她拉了拉梁元的手:“我也想唱歌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就一直没有唱过歌。 梁元眸光温柔的看着她:“想唱就唱。” 金毓眉眼弯弯:“那我唱了,你不许捂耳朵。” 梁元皱眉:“难不成你唱得很难听,那你还是别唱了。” 金毓呵呵:“晚了,我已经做好了大声歌唱的准备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梁元耳朵动了动:“唱得蛮好听的呀!我爱听,继续继续。” 金毓瞪了他一眼,继续唱着歌儿,新奇的曲调很快引起了路上行人的注意,见是金毓在唱歌,他们纷纷安静了下来,听了半会儿后也跟着哼唱起来,从一开始的杂乱,逐渐变得声音整齐。 梁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见金毓越唱越开心,他也跟着大声唱起来。 “今天天气好晴朗......” 哼唱的人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远远的传开。 另一条石头路上,正在往海边走的日族人听到了歌声,一个个好奇不已。 “这首曲子好稀奇啊!从来没听过。” “是从月族的那条道上传来的,咱们过去看看。” 一群群日族人纷纷往月族那边而去,人群里,王大文拉住秦雨柔的手:“走,媳妇,我们也去看看。” 秦雨柔皱了皱眉,声音娇柔:“相公,我走不动了。” 王大文闻言,想也不想就蹲下身来背她。 秦雨柔爬到他的背上,闻到他身上浓浓的汗臭味,皱了皱鼻子,眼底都是嫌弃。 没多久,日族的人们就来到了月族这边,一眼就看到了路上边走边唱的月族人,纷纷上前去问。 “三水,你们唱的这是什么曲子呀?谁编的,真么好听。” 被问的月族人道:“是金姑娘编的曲子,我们见她唱了,就也跟着唱了,这首曲子唱着心情好。” 日族的人闻言,目光立刻在人群里扫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一看到他们两人,王大文就眼睛亮了亮:“是金姑娘和梁元兄弟。 ” 第140章 收起你那恶心的眼珠子 日族和月族互相有通婚,金毓三家种出蔬菜开书院的事儿老早就传到了日族,那时候日族从东临国买来的种子还未下地种植,得知月族居然有人种出了冬季蔬菜,日族人一直不敢相信,于是乎就派了些人来月族打听情况,得到的结果是,月族真的种出了蔬菜,不仅如此,还开了书院和医馆,已经有三十人读上书了,除了蔬菜和书院以及医馆,月族似乎还在秘密进行着什么事情。 月族里的惊人改变,都是因左七郎带来的那十四人而起,他们各有各的本事,且和善,不会瞧不起人,乐意传授月族人本事,不藏私,不傲慢。 日族人们对金毓等人一直很好奇,很想与他们说上话,这会儿看到金毓和梁元,王大文等人忍不住了,当即就走过去想和金毓二人打招呼。 结果才走了几步,就被月族人拦住了。 “你们想干嘛?这么多人围上去,是想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呢?” 月族人把王大文等人往后推:“都后退一点,后退一点。” 王大文不服了:“我认识他们两个,只是想上去和他们打声招呼,没想做什么,你们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月族人依旧不让行:“打招呼可以,但是你们的人太多了,全过去,不仅会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还会把路给堵了。” 金毓唱得喉咙有点干,正打算喝口水,一扭头就看到王大文和秦雨柔,王大文此人还可以,但她很不喜欢秦雨柔这个女人,所以很不想打招呼,然而王大文却眼尖的瞧见了她,冲她挥手大声喊了起来:“金姑娘,我是王大文,你还记得我吗?” 梁元闻声回头,也看到了王大文,金毓呼了口气:“去跟他打声招呼?” 梁元点点头,抛开秦雨柔不说,王大文此人是个好的。 梁元朝王大文挥了挥手:“大文兄弟。” 王大文开心的笑了,让挡在他面前的人走开,把背上的秦雨柔往上托了托,就背着人快步朝金毓二人跑过去。 “梁元兄弟,想跟你们说上两句话可真不容易,方才你们月族的人都不让我们过来,嫌我们人多,怕吓着了你们。”王大文憨厚的笑着说,将秦雨柔放下来。 看到金毓,秦雨柔的眉头轻微一皱,这个村姑怎么变好看了,肌肤居然比她还要白嫩。 她微微福身,很有礼仪的跟金毓二人打了招呼,端的一副千金小姐的高傲姿态,似在表现她与金毓这个村姑的不同。 随即,秦雨柔隐晦的偷瞧了梁元两眼,当时在船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男子很俊俏,如今许久未见,她发现这个男子更有魅力,与王大文这些粗俗的野人很不一样。 而且他还是个大夫,开了医馆。 想到了医馆,秦雨柔就想到了月族的书院,很是心烦,她读过书,识的字,原本也是想在日族开书院的,但因为刚来,不适应日族的生活方式,到了王家之后,就大病了一场,躺了好多天,好不容易病好了,就从王大文这里得知,当初从赤云国来的那群粗人了,竟有一人比她先一步开了书院。 当初看到那些人其貌不扬的,不是瘦骨嶙峋,就是脸上有刀疤,或是断腿,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敢开书院教人读书,真是不知所谓。 不过...... 秦雨柔轻抬眼眸,又偷看了眼正在跟王大文说话的梁元,这个男子倒是不错的,若能...... 金毓喝了水,将水囊放回梁元的腰间挂着,一抬眼,就对上了秦雨柔那窥视的目光,神色一冷,从梁元的面前绕过来,挡住了秦雨柔的视线,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她:“把你的眼珠子给我收回去。” 秦雨柔忙吓得把目光收回,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王大文诧异不已的问金毓:“金姑娘,你怎么了?” 金毓皮笑肉不笑的说:“没什么,只是不小心注意到,你媳妇的眼珠子会往外凸,生怕她的眼珠子掉下来,我就下意识的出声,吓得她收回了眼珠子。” 梁元也是注意到了秦雨柔的恶心目光的,见金毓这么说,二话不说就不冷不热的附和道:“大文兄弟,身为大夫,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媳妇的眼睛是有病的,这病得早治,否则会眼瞎,但是很抱歉,我不会治这种眼病,你们......算了,不说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着,拉上金毓就走,根本就不给王大文两口子反应的机会。 “梁元兄弟......”王大文想追上去,可梁元二人的背影却眨眼就淹没在人群里。 秦雨柔气得胸口起伏:“说我的眼睛有病,胡说八道。” 她拉住王大文:“我没有病,我的眼睛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两个是骗你的。” 见她情绪激动,王大文赶忙安慰:“是是是,你没病,你的眼睛这么好看,不可能有病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王大文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梁大夫和金姑娘跟他没有仇,梁大夫又是大夫,犯不着骗他才对,不行,等回去以后,不管媳妇愿不愿意,也得带她去找巫医瞧瞧,他的媳妇这么好看,又是识字的,不能变成瞎子。 远离了王大文二人,金毓和梁元走到无人的地方,金毓咬牙切齿的道:“你刚才没看到,她看你的眼神有多恶心,若不是因为路上人多,我真想把她的眼珠子挖出来,这女人有毛病,有了相公还窥视别的男人,啊啊,出门遇上这个不安分的玩意儿,真是晦气。” 梁元捧着她的小脸:“不气了,为那种人生气不值得。” 金毓扒开他的手:“我只是不喜欢别人用那种眼光盯着你看,什么人啊,自己的相公就在旁边呢,也敢看别的男人的,呵呵呵,不要脸。梁元,我总觉得这个女人肯定会弄出幺蛾子,你也说了她是个害人精,上辈子害死了左七郎,既然如此,趁着这次机会,咱们找机会让她献出原形怎么样?” 梁元:“可以,早日把隐藏的祸害除去了,才好安定过生活。” 两人说了一会儿,就继续往海边走,路上与月族的人结伴而行,晌午之前,他们总算走到了海边,金毓双脚都走酸了,揉着脚腕哼哼唧唧:“等制造出了青砖,就请裴族长把路修修,用青砖铺路,再弄些马车,以后出行全靠马车,省时省力。” 他们家里虽然有马匹,但月族里的路况,大多数都不适合马车通行,想要致富必先修路,月族的路得修,太不方便了。 海边挤满了人,日月两族的人都有。 梁元和金毓挤在人群里,朝岸边走去,正想找一艘船出海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女声。 “梁大夫,金姑娘。” 金毓二人一转身,看到了袁小鱼,袁小鱼身边跟着三个人,是她大哥跟爹娘,她欢快的跑过来:“真是你们呀!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你们怎么来海边了?” 金毓笑着说:“我们想出海捕鱼。” 第141章 莎莎?沙悟净? 袁小鱼家里共七口人,除了父母,她还有一个爷爷,一对哥嫂,一个妹妹,妹妹名为袁二鱼,十三岁,今日没出来参与捕鱼,在家照顾她嫂子,嫂子名为陈三喜,是陈家村的,怀有九个月身孕,近两日生产。 袁小鱼一家都是很热情的人,得知金毓和梁元要出海捕鱼,就借了一艘船给他们,让他们二人与他们同行,避免在海上迷失方向,或是遇上不长眼的招惹上麻烦。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日月部落虽然和谐,但人多了,总有那么几个人渣。 金毓知道袁小鱼一家住海边,对海边熟悉,有他们在,出海的时候会更安全,可是一会儿她要去见小白鲨,鲨鱼这种海里动物,一般人可不敢接触,当初小白鲨多次被捕的事儿过于奇异,梁元有让左七郎等人保密,回了部落没有把这事儿到处乱说,所以部落里的人并不知小白鲨的存在,金毓也不想让他们知道,至少现在不想。 所以,今日她和梁元不打算跟袁小鱼一家出海,也不和左家村的人一起,他们俩人要单独行动。 金毓婉拒了袁小鱼一家:“我俩没啥捕鱼的经验,这次出海,捕鱼是假,实际就是想在海上玩玩,看一眼海上的美景,我们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所以这次出海,我们就不跟你们一起了,谢谢你们的好意。” 闻言,袁小鱼也不觉得有什么,见他们是真的不愿跟他们一家一起出海,便不再强求了,给他们指了指海上的几个地方,哪儿可以去,哪儿不可以去,都说的清楚明白。 “部落的人出海捕鱼,乘的都是小木船,这船狭窄,不结实,所以捕鱼的时候,大家都不会跑远的,远了容易出事,尤其是鬼雾那边,更是不能过去,相当的危险。” 金毓把他们一家说的话都记在心里,嘴里感激不尽。 很快,他们两人与左家村的人们打了招呼,跟着袁小鱼一家去了沙岸,看到一条小木篷船,在船只的附近,有一些渔民正在修渔网。 与渔民们打了招呼,袁家人带着金毓二人走到船边。 “这船是我哥和我爹自己做的,用了两个月了,以往都是我嫂子和二哥乘坐这艘船出海,可我嫂子如今怀了孕,就快生了,所以这艘船今天就空了下来,正好可以借给你们。”袁小鱼上了船,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确定船只完好无损,什么也没少,就下了船,继续说:“船很好,金姑娘,梁大夫,你们要不要上去看一眼。” 金毓摇头:“不用了,你说是好的,那肯定就是好的。” 袁小鱼笑了笑:“过一会儿就涨潮了,到时候就可以出海了,你们准备一下吧。” 袁家人又给金毓二人说了两句,之后便不再耽搁,去了另一边的海岸那里,那个位置还停放着两艘他们家的木船,与金毓二人所乘的这个差不多大小,他们家总共有三艘船,都是自家人做的,不如外面那些国家的船精致,但出海在附近捕鱼还是可以的,每次出海回来,他们的船都得修理一番,否则容易坏掉。 金毓二人上了船,看了眼里面的东西,有蓑衣,木浆,船篙,草鞋,渔网一个。 金毓拿起木浆看了看:“虽说小鱼家不收租船的钱,但我还是想给他们,不给银钱,给了他们也不收,换一种方式给吧,让他们家多捕点鱼。” 梁元点头:“等见了小白鲨,就去找他们。” 金毓:“给小白鲨取个名字吧?我们一直都没有给它取名。” “你来取就行了,它肯定喜欢你取的名字。” “叫白白?” “......” “莎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6节 “......” “沙悟净?” “和尚鱼?” ...... 正说着话儿的时候,有一群渔民过来了,他们拿着渔网,像是日族的人,并不认识金毓二人,但还是热情的和金毓俩人打了招呼。 打了招呼,渔民们就去各忙各的了,在岸边找到各家的船只,做好出海的准备。 没多久,涨潮了,海水慢慢蔓延过来,延伸到了小船的船底。 小船飘荡起来,梁元解开绳索,让木船随海水而去,之后,同金毓一起,拿着船桨划动。 “嘿哟嘿咻,嘿哟嘿咻,望着一波一波汹涌奔腾的海浪......”迎着凉凉的海风,金毓又唱起了歌谣。 梁元见她笑容灿烂,脸儿被风吹得通红,跟熟透了的红苹果似的,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出海喽!”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渔民们欢呼着,纷纷上了各家的船,两人为一组,划着船儿出海,一艘一艘的渔船从各个岸口排队出发,朝着各自所选好的区域而去,在广阔的海面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海上的船越来越多,气氛越来越浓,他们都是有目的的朝着一个方向去,各自有各自的捕鱼区域,谁也不碍着谁,这些区域都是抽签决定,能捕到多少海鲜,全凭本事和运气。 金毓二人一出海,就寻了人少的地方而去。 远处一个海面上,秦雨柔和王大文在一艘船上,王大文一人划动船桨,秦雨柔坐在竹篷里不动,像是来游玩的大小姐,一点都不像是来捕鱼的,她远远的看到了金毓二人,见他们朝着无人的地方划去,感到很奇怪,指着那边问王大文:“你看那艘船,是梁大夫他们在上面,他们往那边去做什么?” 王大文停顿了下,看向秦雨柔所指的方向,皱了皱眉:“那个地方是通往鬼雾的,他们去那里做什么?不能过去呀!那里有吃人的鱼,不安全。” 他张口就想大喊,让金毓二人停下来,秦雨柔道:“你别喊,引来了鲨鱼就不好了,梁大夫和金姑娘是有本事的人,我们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危,走走走,继续划,你那些兄弟都超过你了,晚了捕不到鱼今天就白来了。” 危险才好呢! 最好是让那个姓金的丫头死在海上。 那个丫头越长越好看了,那张脸让她看着很不爽,尤其是之前她对她说话的态度,说她的眼珠子外凸,眼睛有毛病,呸,她才有毛病呢! 第142章 惊现海豚,和白鲨打起来了 王大文不知道秦雨柔的恶毒心思,被秦雨柔那么一打岔,再看过去的时候,梁元二人的船居然划行了老远,速度特别的快,这么远的距离,他想喊,别人也听不见了。 王大文叹了口气,不喊了:“媳妇儿,你说的对,梁大夫他们是有本事的,用不着我们多管。” 秦雨柔瞥了他一眼:“本来就是。” 金毓和梁元奋力的划着,为节省时间,赶在天黑之前回家,他们划船的速度越来越快,海浪也很给面子,每一波海浪都能带着他们的船飘出老远,稳稳的不会打翻,就给冲浪似的,不但半个时辰,两人的船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见看不着人了,金毓乐滋滋的在海面上望了一圈,让梁元撑着船,她站在船上,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嘴巴砸吧砸吧的发出了很古怪的声音,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似的。 “欧~唔~”海中有一道声音回应了金毓。 金毓皱眉,扭头看梁元:“不对,这不是莎莎的声音。” 莎莎,是她给小白鲨取的名字,刚刚才决定好的。 小白鲨,莎莎,很顺口,好记。 梁元站直了身子,往海面看了眼:“难不成你吸引来了其他的鱼类。” “欧~~唔~~”那声音又传来了。 金毓这会儿总算听清了,她不可思议的睁大眼,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惊呼:“是海豚,我的天哪!真的是那个小可爱!啊啊啊,我终于见到海豚了。” 上次在海上航行了那么久,一只海豚都没有看到,这次一出海,居然就遇上了,她真是个幸运人。 海豚这种宝贝儿可是超级超级萌的,她最喜欢的海洋生物,以前只在海洋馆见过,现在可以在大海上看到了,好激动啊! 放眼望去,一只黑灰色的尖嘴海豚跳出海面,露出优美的身姿,一个翻腾落入海中,犹如水中之箭一般,迅速的来到金毓二人的船边停下,悄悄咪咪的冒出一个头,欢快的鸣叫。 “欧~唔~”声音之悦耳,令金毓心潮澎湃。 “这海豚是我见过的最大最好看的。”她有些激动的说,朝着海豚挥了挥手:“大家伙,你好呀!你叫什么名字,不对,你说了我也听不懂,你来这里做什么?是想跟我做朋友吗?哎呦!我也想跟你做朋友,你看起来真漂亮。” 她试着往边上靠了靠,蹲下来,去摸海豚的脑袋。 那海豚很激灵的上前,主动用脑袋去触碰了金毓的手,还跳起来,亲吻了下金毓的脸颊。 猝不及防的被亲了下,金毓感觉到它嘴硬的同时,激动的笑起来:“梁元,你看到没有,它亲我了,真的亲我了,它喜欢我,哈哈哈哈,我真个万兽迷。” 梁元眼神阴恻恻的:“看到了。”这海豚一看就是个公的。 金毓朝着海豚送了个飞吻,正准备撒些灵泉水给它喝,还没动手呢,一个白白的大家伙就猛地从水面跳出,张开满是尖牙的大嘴,扑向了海豚。 金毓二人被吓了一跳,海水一个晃荡,令船只飘来飘去的,差点儿就翻了。 “哗啦!”大家伙落入水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莎莎,住口!”金毓大喊。 那大家伙没听,见海豚跑了,忙追上去,哗啦啦的水声不断。 海豚跑了老远的,忽的一个转身,返了回来,速度快到极致,冲着白鲨撞过去。 白鲨不甘示弱,与它正面对上,两鱼在海里打得火热。 “住手!别打了!”无论金毓怎么喊,两鱼都不停下来。 忽的,她灵机一动,往海里撒了泉水。 唰唰唰,一群群的鱼儿被吸引了过来,里头还有大章鱼。 海豚和白鲨闻到了那泉水的味道,立马就不打架了,使出浑身力气快速往船只这里冲刺,靠近船只的时候就猛的来个急刹,惊得那些小鱼儿四处逃窜,船只使劲的摇晃。 幸而梁元技术过硬,将船儿稳住了。 海豚和鲨鱼一来,那大章鱼不敢逗留,咻的一下就不见了。 “你们别再打了,和睦相处,听到了吗?” 见海豚和白鲨身上都有了伤口,金毓很心疼,边喂它们喝灵泉水边说:“乖乖的,不打架,我就给你们水喝,以后经常来看你们,保护你们,若是再打架,我就不理你们了,不给你们水喝了。” 两鱼都是聪明的,尤其是海豚,它是这片海域最聪明的鱼儿,白鲨是后来的,再厉害也不能跟它比。 大海豚可骄傲了,似听懂了金毓的话一般,点了点头。 白鲨不甘示弱,冲它咧了咧嘴,露出满口尖牙,也点了点头,也不知是在回应金毓,还是挑衅大海豚。 两鱼还是不和睦,但不管怎样,好歹不打架了。 金毓仔细看了看小白鲨,不,它现在不是小白鲨了,这才过了几个月呀,它就长大了好大一圈,大得它都抱不住,那满口的尖牙,看着贼渗人,身子虽然不如海豚大,但很白,不张嘴的时候是个大可爱,张嘴之后就是个可怕的大家伙。 金毓摸着白鲨的脑袋:“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莎莎,你喜不喜欢都得接受了,我是个取名废,要不然你给自己取一个也行,啥?你说啥?哦,我没听懂,那还是用我给你取的名字吧。” “你长得可真快,这以后还能长多大呀!会不会跟电视里的大白鲨一样大,那到时候你会不会吃了我?谅你也不敢吃。” 梁元在她旁边止不住的笑啊笑:“你是在对鱼弹琴,还是鱼对你弹琴。” 他不能碰白鲨,因为这鱼不听他的,他一伸手它就咬它。 还是海豚最乖,怎么摸都不咬人。 见到了小白鲨,又得了海豚这个意外收获,金毓很是满足,这次出海没白来。 两人在此停留了一会儿,撒了渔网,捕了一网子的鱼,那大章鱼也被捕上来了,一出网子就想用触角去攻击梁元,被梁元逮住弄死了。 金毓眼儿发亮,已经想好了章鱼的各种做法。 在这边待了好一会儿,安抚好了海豚和白鲨,让它们离开,等他们走远了,金毓二人这才划船离开此海域。 却不想,他们一走,海豚和白鲨就返了回来,两鱼互望一眼,眼神交汇间电花闪烁,有火药味儿在海中弥漫。 半响,它们齐齐一扭头,隔了十几米远,朝着共同的方向而去,跟踪金毓二人。 第143章 秦雨柔又作妖 金毓和梁元要去找袁小鱼一家,经过各个海域的时候,遇上了很多渔民,他们各有收获,鱼桶里都是形形色色的鱼虾,个头都很小。 因为他们所在的位置都是浅蓝色海域,属于浅水区,想要捕捞到更大的鱼,就得往深处走,那里有更多的财富,然而他们不敢,也不能去,因为很容易出意外,除非他们有更好的,但那种船整个部落只有两艘,是为了经商而准备的,平常捕鱼不能使用,坏了很难修。 金毓二人寻了许久,还未看到袁家人,就遇上了王大文和秦雨柔。 “梁大夫,方才我见你们往危险的海域去了,想叫你们却没来得及喊,可吓死我了,你们回来了就好,别再去那边了,那边不安全,也没这边的鱼多,咦?你们捕到鱼了,天哪!还有大章鱼,这鱼真大,够吃好久了,恭喜你们了,梁大夫,你们真厉害,我媳妇儿说的真对,你们不用我们操心。” 金毓有点不明白他这话里的意思,好奇的问了句,这才知道,王大文二人之前看见她和梁元,想要喊他们别去那片海域,因为那边靠近鬼雾,很不安全,可秦雨柔制止了王大文。 金毓看了秦雨柔一眼,后者一脸无所谓,还对着她笑了笑:“金姑娘好本事,不像我,一点捕鱼的本事都没有,只能靠大文养着。” 金毓笑得明艳:“我也是靠着我未婚夫养着的,没办法,你也看见了,我很瘦弱,必须得娇养着。” 梁元温柔附和:“养着你是我的责任。” 王大文很赞同的点头:“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的,金姑娘的确很娇弱,比我媳妇儿还瘦,是该好好养着。” 秦雨柔脸上的笑容僵了僵。 金毓问:“大文哥,你可看到小鱼他们一家了?” 袁小鱼是整个部落数一数二的媒婆,不止在月族很有名,在日族也是很有名的,很多日族人都认识她,王大文就是其中一个。 “袁媒婆?哦,看见了,他们一家往那边去了。”王大文指了指一个方向。 金毓二人感激了一番,很快离开,没有发现,秦雨柔看着他们的背影目光透着阴沉。 “大文,这边我看腻了,不想在这边捕鱼了,我们去那边瞧瞧吧!” “那是别人家的区域。” “怕什么?那家人你不是认识吗?都是日族的人,互相帮忙又不会怎么样,我以后是要当教书女先生的,以后我们家开了书院,教日族人读书识字,就是日族的大恩人,他们不该让着我一点吗?” 王大文还是不赞同,他们家想开书院,光靠自己肯定不行,得靠族里人帮忙,既然都让族人帮忙了,那他们也就欠了族人们的恩惠,教人家读书识字不是应该的吗?况且人家还交了束脩,那更得好生教导了,哪能算得上是大恩,以恩人自居。 见王大文不听自己的,秦雨柔气得声音有些尖利:“王大文,你说过的,会听我的话的,这才成亲了多久,你就不听我的了,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爹娘没了,家也没了,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嫁了个男人,还是个不听话的,呜呜呜,我干脆死了算了......” 王大文是个疼媳妇的,最见不得女人哭,一看到秦雨柔的眼泪,立马就心软了:“行,我带你过去,你别哭了。” 他就奇怪了,明明金姑娘比他媳妇还娇弱,人家都不会哭,他媳妇怎么动不动就哭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7节 外面的女人虽好却过于娇气了,唉! 金毓二人又按照王大文指的方向,划行了一刻钟,终于见到了袁小鱼一家,袁小鱼和他大哥在一艘船上,她爹娘在另一艘船上,两只船紧挨着,彼此互帮互助的捕鱼。 袁小鱼整理好渔网,正准备拿给她大哥抛撒出去,就看到金毓二人划船过来了。 “金姑娘,你们怎么过来了,哇,你们捕了好多鱼呢?真厉害。” 金毓拦着他们家的鱼筐:“你们也很厉害,捕的鱼也不少。” 袁父笑了笑:“都是些小鱼,不值几个钱。” 金毓道:“我们打算回去了,所以过来看看你们,给你们说一声。” 她边说边伸手进水里,假意洗手,实际是将灵泉水放入海水中,随即让梁元划远一些,对袁小鱼大哥说:“大武哥,这边有鱼,你力气大,赶紧把网子撒过来吧。” “啊啊?哦哦,好。”袁大武原本是想把网子撒去另一个方向的,一听金毓这话,下意识的就把网子撒了出去,网子落水了他才反应过来:“不是,金姑娘,你怎么叫我抛网子,你们不也可以自己抛吗?” 金毓摸了摸头:“啊?我忘了,哇,好多鱼,大武哥,你们赶紧收网,别让鱼跑了。” 见渔网那儿鱼儿密密麻麻的游了过来,袁大武惊得顾不上与金毓说话了,忙收网,结果鱼太多了,他拉不动,袁小鱼赶紧帮忙,袁父和袁母在另一艘船上不停喊用力,用力。 船只因为鱼儿的摆动,不停的晃动,袁大武和袁小鱼被这一网子鱼弄得满头大汗,怕他们的船翻了,梁元把木浆给了金毓,让她在船上待着,自己飞身而起,脚尖轻点水面,来到了袁小鱼兄妹二人的船上,帮忙一起把鱼拉了上来,木船瞬间往下沉了好多,看得金毓和袁父二人心惊胆战的。 这一网子下去不止捕捞到了鱼,还有青蟹、对虾,以及一对超大的龙虾,一个龙虾一眼看去差不多十斤的样子。 “好久没有捕到这么大的龙虾了,还是两大只,这虾钳子真坚实。”袁大武抓着一只大龙虾哈哈大笑着。 袁父开心的道:“外面的那些人,最喜欢这个大虾,每次卖给他们,都能卖到很多钱。” 金毓好奇:“能卖多少银子?”在现代交通便利之地,袁大武手里这种稀有的巨大龙虾,一只至少能卖三千多块钱,然古代交通运输不便,海鲜多为干货保存,送到赤云国京城那些地方后,价格昂贵的令人发指,这龙虾只怕卖价不会低。 袁大武笑着说:“这种龙虾很值钱,一只能卖五百文钱或是换十五斤米面。” “啥?这么便宜?”金毓以为自己听错了。 第144章 海豚救人 日月部落有三种卖海鲜的方式,一是赶集,在集市上卖海鲜换取山货野味。二是将海鲜晒干,在每年的四月,等各国的商贾来到鬼雾之外,把海鲜卖给他们,顺便从这些商贾手里买米面铁具等部落里没有的东西,因鬼雾距离各国很远,每次出海费时费力,所以来买海鲜的人并不多,所买之物都选稀有的,且价格给的很低。三是每年组织部落里的精英,坐着那两艘大船出海,去各国卖山货野味海鲜,自己去卖,价格会更高,但也伴随着危险。 就像左七郎等人,不就遇上战乱了吗? 金毓懂日月部落的苦,但这龙虾的价格也太坑了。 可想而知,其他海鲜的价格就更便宜了,还都是干货。 不行,不能再卖给那些人了。 可她也不能向日月人收购海鲜,收来了她卖给谁,日月人的海鲜之所以卖这么低,是因为运输不便,船只少,若船只够结实够大,能随时出海去各国,哪还用的纸把海鲜便宜的卖给那些商贾。 所以,造船是必须的,除了用晒干的方式保存海鲜,还可以制冰冷冻,但是日月部落里,好像没有多少硝石,看来得去山里找了。 因还未到四月,诸国的商人还没来收购海鲜,袁家这次捕捞到的大龙虾不能拿到鬼雾之外去卖,只能在过几日的集市上卖,他们送了金毓二人一只大龙虾,还有青蟹和对虾。 “金姑娘,渔网是你让我撒的,所以这些海鲜你们也有份,必须收下,不然我们就不要了,全丢回海里去。”袁父很固执的道。 他都这样说了,金毓二人还能说些什么呢,只得把海鲜收下了。 鱼筐都装满了,袁家也不接着捕鱼,收拾了一番,就要和金毓二人一起回岸上。 看到袁家这么快就捕捞到了足够的海鲜,大家都很羡慕,见他们往岸边走,纷纷又开始苦干。 这时候,忽悠惊叫声传来。 金毓抬眼望去,看到不远处的海域里,王大文两口子和旁人起了争执秦雨柔被一个妇人泼了一脸的海水,王大文被一个男人指着鼻子骂。 “王大文,你娶了媳妇儿就不要兄弟了是不是?出海之前就分好了,各自在自己的海域捕鱼,你们呢,竟无缘无故的闯进了我们家的区域,这也就算了,你还帮着你媳妇抢夺我们家的鱼,明明是我爹先捕到的鱼,为什么要让给你们,就因为你媳妇是从外面来的,就因为她会哭吗?谁不会哭了!” “还有,你媳妇儿那话儿是什么意思,说我媳妇是野蛮人,我自己的媳妇儿我疼都来不及,你们竟敢这么说她,你们凭什么,有什么资格,我告诉你,王大文,你惯着你的媳妇儿我们管不着,但别来招惹我家。” 那男子也是气急了,说完话之后,用木浆捅了王大文一下,使得王大文往后退了一步,正巧秦雨柔这个傻子正躲在他身后,一不小心被他撞着了,扑通一下掉进了海水里。 “啊啊!救命啊!大文,救我!”秦雨柔在水里尖叫挣扎,她不会游水。 “媳妇儿!”王大文大急,想伸手去拉秦雨柔,一个海浪过来,把秦雨柔冲走了老远,见此,王大文忙脱了厚实的兽皮外套和裤子,跳进海水里去救人。 “救我!”秦雨柔哭喊着挣扎,沉沉浮浮的,不一会儿就被海水淹没。 王大文撕心裂肺的大喊。 用木浆捅王大文的那个男人傻眼了:“我不是故意的,我明明没有用力,我只是轻轻的碰了王大文一下,他就......” 他爹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别管是不是故意的了,救人要紧,你水性好,赶紧下去。” 男人慌慌张张的脱了外衣,跳进了海里。 周围水性好的人见了,也跳进了海里帮忙救人。 这戏剧性的一幕,令金毓看得兴致盎然,她拉了拉梁元的衣袖,也低着声音:“你说我是不是很冷血,看到她落水我居然很激动。” 梁元低声道:“不冷血,因为我的心情和你是一样的。” 两人幸灾乐祸个不停。 王大文的水性很好,海浪不大,这一片海域又没有什么危险的生物,不一会儿,王大文就找到了秦雨柔,带着她往船只这边游,其他去帮忙的人见了,皆松了口气,各自游回了自己的船上。 秦雨柔被咸咸的海水呛得浑身难受,她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竟看到不远处的水里似有什么东西朝这边过来。 “大文,那是什么?” 王大文速度慢了下来,扭头看了一眼,吓得脸色大变:“鲨鱼!” “有鲨鱼!”他大声喊起来,加快了速度,秦雨柔在他手里吓得鬼吼鬼叫。 “救命啊!鲨鱼,快杀了它!啊!!!” 船上的人们都警惕起来,拿起鱼叉,盯准了水里的白色鱼鳍。 金毓和梁元也看到了那鱼鳍,神色大变。 “不好,是莎莎,这傻子,居然偷偷跟来了,还被那么多人看见,是不想活了吗?” “我们赶紧过去。” 金毓坐下来,与梁元一起划船,朝着白鲨而去。 前面有好多船挡住了自己的路,白鲨很是生气,它本想绕过这些船的,谁知船上的人竟用奇怪的东西攻击自己。 白鲨气得潜入水里,不见了踪影。 船上的人时刻紧盯着水面。 哗啦,忽有海浪突然袭来。 众人的船只摇晃不定,有些人一个不稳,也掉进了海里,但好在他们识水性,不一会儿就抓住了船只的边沿往上爬。 王大文带着秦雨柔游水本就费劲,秦雨柔还在他怀里鬼吼鬼叫的瞎挣扎,被海浪那么一打,两人都偏离了船只,王大文手被什么咬了一下,一个抽痛,松开了秦雨柔。 “啊!!咕噜噜!!!”秦雨柔瞬间往水里沉去,飘离了王大文。 用木浆戳王大文的那个男人江三伦还在海里,和秦雨柔离得很近,见秦雨柔往他那边过来了,就伸手拉住了她的衣服,谁知太用力,秦雨柔身上的布料衣服不结实,被扯开了。 江三伦丝毫不觉,此刻只想着救人,用力将秦雨柔往怀里一带,秦雨柔被救落入了他的怀里,双手紧紧的抱住他,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衣服被扯开得更彻底了,大片大片的肌肤露出来,被所有人看了个正着。 “啊啊!非礼啊!”秦雨柔疯狂尖叫,打了江三伦一巴掌,江三伦懵了,下意识的用力把秦雨柔甩到了船边,让她抓住船沿往上爬。 秦雨柔奋力的往上爬,边爬边踩江三伦,把他的鼻子蹬出了血,上去之后抓住一木浆,打在江三伦的头上:“你个登徒子,害我掉进海里,出尽丑样,还敢非礼我,去死!” 疯狂的行为,震惊住了所有人,江三伦被打了个正着,头晕眼花中,被海浪冲走,往深处沉去。 “相公!” 江三伦的媳妇在另一条船上撕心大喊,想下海去救人,海浪又再次来袭,比之前还要汹涌。 江三伦的媳妇和家人们都没有机会下海救人。 哗啦啦的大雨毫无征兆的倾盆而下,海浪越来越大,众人意识到了情况不妙,忙划船往岸边而去,只余少部分胆大有本事的人留下来继续救人,可他们如何都找不到江三伦,正感到悲凉的时候,一道影子和一只船只落入了他们的视野。 “那是什么?” “是船,是金姑娘和梁大夫的船。”有人惊呼出声:“他们的船边还跟着一条海豚。” “我看到三伦了,他在那只船上。” 第145章 秦雨柔被打 大雨哗啦啦的下,海风吹得海面波浪不断,令船只在海上飘来荡去,一个不注意就会翻船,落入海里被卷走。 渔民们坐在船上,抬眼看着前方出现的影子,待那影子近了,在烟雨朦胧中才看清了,那是一只船和一条海豚,他们朝着这边而来。 “来了,来了,梁大夫他们过来了,那条海豚好大。” 有渔民惊呼,把船划了过去。 金毓坐在船上,身上披着蓑衣,正使劲的划着双桨,海豚游在木船旁边,时不时的伸出脑袋看她。 “豚豚,你过去一点,别靠太近,免得被木浆打中。” 海豚很听话的和船只拉开了一些距离。 金毓划船,梁元就负责救治江三伦。 江三伦被袭击落了海,头上破了个口子,吞了些海水,差点就死了,这会儿若不急救,江三伦就会没命。 渔民们很快涌了过来,江三伦媳妇看到江三伦还活着,喜极而泣,想要靠过去,可因为是在船上,现在海上也不平静,所以她没法靠近,只得着急的问金毓。 “金姑娘,我相公怎么了?他要不要紧?” “金毓边停了手对她道:“你相公头部受了重创昏迷了,暂时醒不来,梁元正在救他,你无需担心。” 江三伦的家人们感激不尽,渔民们也赞叹金毓二人是好人。 不远处,秦雨柔一人坐在一只船上,见金毓二人被渔民们围住各种 夸赞,浑身狼狈的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脸色阴沉得吓人,仿若水鬼似的。 又是这两个人,走到哪里都有他们,真是多管闲事。 金毓似有所觉,不动声色的扫了秦雨柔这边一眼,见她故意伤了人,差点害了一条人命,脸上没有一丝愧疚不安,她皱了皱眉,这个女人果真是个心肠歹毒的。 她收回目光,对众人道:“你们不用感谢我,要谢就谢豚豚,就是你们旁边的这条海豚,是它救了江三伦。”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8节 “海豚救人吗?这可真是神奇啊!谢谢豚豚,你是我们见过的最可爱的鱼。” “海豚是海里最机灵的鱼,外面的那些人都想抓海豚,还发出赏金让我们日月部落的人抓稀有海豚,为了银子,好多人都会去海洋深处找海豚,如今想想,我们真是可恶,如此乖巧的鱼儿怎能忍心伤害呢,以后我们再也不抓海豚了,回去之后也警告其他人,谁都不允许再抓海豚。” 海豚看了这些日月人一眼,没有听明白他们的话,它不喜欢这些人,它只喜欢甜人。 金毓笑着说:“大家有这样的觉悟是好的,海豚不仅聪明,关键它还会亲近人类,这次救了江三伦就是最好的证明,大家都得保护它们,不能让它们受到伤害,你们是渔民,在海上捕鱼难免会遇上危险,会有需要海豚帮助的时候的。” 众人点头:“金姑娘说的是。” “大文,大文,你怎么了?你醒醒,梁大夫,你快来看看呀!大文他不行了,吐了好多白沫。”同王大文在一艘船上的一个日族男子忽然着急的大喊起来。 梁元刚让江三伦把水吐出来,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就听见了这话儿,忙起身走到船沿,让那人把船靠过来。 王大文自被拉上船之后,就脸色极差,这会儿口吐白沫的晕了过去。 待船靠近了,梁元跨步到船上,为王大文把了脉,在他身上查看一番,撸起袖子,在他的手臂上看到了一个口子,似是被什么咬出来的。 “伤口有毒,我诊断不出是什么毒,你们可认识得这种伤口?” 海中神奇之物极多,梁元分辨不出这伤口是被什么咬的,便让其他人看看,结果其他人也分辨不出来,梁元只得回到自己的船上,找金毓要了一颗解毒丸,喂给了王大文,须臾,才又诊脉一番,道:“毒素暂时控制住了,他的命也暂时保住了,不过我不认识这种毒,现在无法根除。” “那就等回去之后再想办法,现在急也急不来。”金毓抬头看了眼上空,空中乌云密布,她道:“雨越下越大,继续待在海上会很危险,我们先回岸上去吧。” 身为渔民,不用金毓说,日月人们也知道,此刻的天气情况,是不适合再继续捕鱼了,只得遗憾的往岸边去。 木船一只只的离开。 见那些船都走了,秦雨柔急了:“你们去哪?别丢下我一个人,我不会划船。” 秦雨柔重伤了江三伦,还是故意重伤的,大伙儿都看在眼里,此刻都觉得秦雨柔不像表面那样柔弱,纷纷都不想管她了,看她的眼神都透着厌恶。 这会儿不管秦雨柔怎么喊,都没人搭理他。 秦雨柔气疯了,随着木船荡来荡去的,她怕得要死,心惊胆战的破骂起来。 “王大文,你是死的呀,你媳妇被丢在海上了,你怎能不管不顾,救命啊!王大文!乡亲们,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别丢下我,我错了,我给江三伦道歉,我真的知错了,我不想待在海上。”她哭得梨花带雨,边喊边道歉,还跪在了船上,对着江家那边叩拜。 人群里有人犹豫了。 有一男子道:“要不我们还是把她带回去吧,怎么说他也是大文的媳妇,再可恶我们也不能把她丢了,若她死在了海上,大文醒了我们该怎么交代。” 江三伦的家人们扭头看了秦雨柔一眼,江三伦媳妇王小花阴阳怪气的笑起来:“你们说的对,不能让她死在海上,我去救她。” 金毓看了王小花一眼,心想,这个女人的相公差点被秦雨柔害死了,她会这么好心去救秦雨柔这个仇人?怕不是想把秦雨柔往死里虐哦! 好好的一只船不能丢在海上,江父划船带着王小花来到秦雨柔这边,一看到王小花,秦雨柔的身子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往后缩,差点落到海里,王小花冷笑一声,揉了揉手腕,踏上了秦雨柔的船。 “你划船带她回岸上,我先走了。”江父丢下这句话,冷冷的看了秦雨柔一眼,划着船就走了。 若不是因为日月部落不能乱杀人,他现在就想把秦雨柔结果了,先离开,让儿媳妇发泄一下,等秦雨柔到了岸上,再让她好看。 江父一转身,王小花就一巴掌煽在了秦雨柔的脸上,她常年做体力活,能扛百斤的石头,一巴掌下去,秦雨柔的脸就肿了,连着牙齿吐出一口血。 “你敢打我!”秦雨柔含糊不清的捂住自己的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王小花。 王小花拿着木浆冷笑:“打的就是你,你这个该死的贱人,我相公害得你掉进海里是他不对,可他好歹把你救上来了,你却丧尽天良的要害他,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打你都是轻的。” 愤怒的说完,王小花就捡起一旁的渔网,直接套在了秦雨柔的身上,抡起木浆一下又一下的打在她的身上。 “啊!!!!!” 第146章 大文媳妇身上的伤我治不了 秦雨柔的惨叫声太凄惨了,不远处的日月人们听见了,皆浑身抖了抖,有人觉得秦雨柔活该,有人却又很怜惜她。 “小花嫂子打得会不会太狠了点,要是把秦雨柔打死了怎么办?”有一男子皱眉说。 他身边的人撇嘴的道:“放心吧,小花嫂子有分寸,那个秦雨柔的确该打,太恶毒了,居然在那种时候一木浆打在了三伦哥的脑袋上,若不是有海豚和梁大夫他们,三伦哥就没命了,所以打她都是轻的。” 秦雨柔是外来的人,又是个识字的柔弱女子,进了他们家族后,他们一直都是以礼相待,可秦雨柔此人却自以为高人一等,哪都瞧不上他们日族人,明明饱读诗书,说话却特别难听,他们日族人在她眼里,就跟一无是处的废物似的。 刚进入日族的时候,因为不适应日族的生活,秦雨柔就生病了,生病期间,王大文一家鞍前马后的伺候,她把王家人当佣人使,一点都没有身为王家媳妇的自觉,原本以为她识字,还指望她能教导一下族里人的,结果她连自己的男人王大文都不愿意教,还不跟王大文同房,说自己身子不好,暂时不能要孩子,也不能做那种事情,各种矫情。 王大文的娘一直在外吐苦水,说秦雨柔是个难伺候的,以至于族里的人对秦雨柔的印象都很不好。 今天秦雨柔又做了这样的事情,大家对她的印象更不好了,都很看不上她这样恶毒的人,都说外面读过书的女子都是知书达理的,可秦雨柔这样的,却还不如他们族里最丑最凶的寡妇呢! 梁元看了那个为秦雨柔说话的汉子一眼,鬼使神差的问了句:“我观兄台很眼熟,请问兄台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笑了笑:“什么兄台不兄台的,梁大夫不用如此文绉绉的,我叫王大刚,你就叫我大刚就行了,我和梁大夫是第一次见面,因为我和王大文是同宗的,长得有几分相似,所以梁大夫才会觉得眼熟。” 一听到王大刚这个名字,梁元眉头不动声色的轻蹙了下,笑着对王大刚闲聊了几句,之后就让蹲下来查看江三伦的情况,人还未醒来,但呼吸比之前平稳了很多。 金毓压低声音问:“那个王大刚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梁元瞟了四周的船只一眼,在金毓耳边道:“他是秦雨柔的姘头,就是他和秦雨柔联手害死了七郎。” 金毓闻言心中震惊,忍不住多看了王大刚一眼,将此人的模样记在脑海里。 王大刚正在偷瞧金毓,见她看过来,就忙站直了身体,炫耀自己的臂膀,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 金毓眼底的鄙夷更深,此人果真是个喜欢沾花惹草的。 她淡淡的收回目光,在梁元耳边道:“他会不会已经和秦雨柔好上了?” 梁元点头:“有可能。” 金毓道:“救活王大文,来个捉奸在床?” 以现在的天气情况,到了岸上之后,他们肯定是没法回家了,得在距离海边最近的袁家村和孙家村暂做休息。 秦雨柔被打了一顿,今晚肯定急需一个人来安慰,王大文此刻还在昏迷中,也不知道多久才能醒来,因为秦雨柔险些害死了江三伦,所以大伙儿都在孤立她了,不会去安慰和照顾她 ,只有她的姘头会去,若王大刚真的去找秦雨柔,那就有好戏看了。 梁元也想到了这点儿,赞同的点点头:“在日月部落,通奸的男女是要被沉海的。” 金毓倒吸一口气:“这么残忍?” 梁元点头:“这里虽是个世外桃源,却有很多陋习,随着人越来越多,各种麻烦事情也就会越来越多,只是现在大家都很穷,很向往外面的生活,一心只想着团结变强,两位族长又是正直善良的领导者,所以才能压制住一些不安分的族人,但以后的生活若是变好了,人的本性就会暴露出来。 ” 金毓点头:“如此说来,两族真该合并,成为一国,制定律法,才能约束族人,走向繁荣。” 雨声很大,海浪也很想汹涌,二人交头接耳的压低声音,其他船只上的人离得远,谁也听不见两人说了什么,只见他们嘴巴动来动去的,一会儿笑,一会儿严肃的,就都很好奇,伸长了耳朵想偷听,却被雨水打进耳朵里,急得忙拍耳朵。 回去的时候,又遇上了其他捕鱼的日月人,见王大文和江三伦昏迷着,大家都很好奇,江父等人也不隐瞒,把事儿一字不漏的说出来。 闻言,大伙儿都很愤怒秦雨柔的行为,有个日族的妇人嗤之以鼻道:“看到秦雨柔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个好的,面上柔柔弱弱的,动起手来比谁都狠,有一次我还看到她打大文的妹妹,那丫头才九岁,胆小怕事的,被她拍得脑袋乓乓响,我给大文的娘说了,他娘立刻去找秦雨柔问情况,结果秦雨柔死不承认,大文还帮着秦雨柔,哎呦,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这外面的人啊,也不全都是好的。” 这个妇人是王大文家的邻居,是王家村出了名的老实人,不会说谎的,她的话立刻让大家更讨厌秦雨柔了,忙又问了很多王大文家的事儿,秦雨柔彻底的出名了,烂名! 到了海岸上,雨还在下,大伙儿浑身湿哒哒的,忙帮忙把王大文和江三伦背去了最近的棚子里躲着,让金毓和梁元也躲在棚子里,然后再去找地方躲雨。 见金毓上了岸,海豚也不在海边逗留了,转身潜入了大海之中。 等雨停了,王小花才划着船把秦雨柔带到岸边,秦雨柔被打得鼻青脸肿,奄奄一息的蜷缩在渔网里,没有一点遮雨之物,被淋得仿若落汤鸡,身上的衣服还乱糟糟的,完全没了以往的端庄优雅。 王小花很粗鲁的抓住渔网,把秦雨柔如垃圾般从船上拖了下来。 王大刚急急地跑过来,看到秦雨柔的惨样,指责的瞪了王小花:“你下手也太狠了,怎么把人打成了这个样子,就不怕大文醒来后找你的麻烦吗?” 王小花毫不在乎的撇嘴:“找就找呗,我不怕,我有理。” 揍了贱人一顿,她浑身舒爽,绕过王大刚就去了她相公那里。 王大刚不忍的看了秦雨柔一眼,秦雨柔看了他一眼,伸了伸手想抓住他的裤脚,却被渔网挡住,转眼就晕死了过去。 王大刚急了,也不说什么了,忙蹲下来把渔网取开,抱着秦雨柔去找梁元。 “梁大夫,救命,她快不行了。” 梁元呼吸不畅的捂住心口:“不,不,好,淋了场大雨,我,我旧疾犯了,快,快给我,药......” 他说着,就猛翻白眼的靠进了金毓的怀里,金毓吓得大叫:“阿元,你别吓我,来,吃颗药,睡一觉。” 她从布袋里掏出一个药瓶,倒了一颗药塞进梁元的嘴里,随即对王大刚道:“我未婚夫以前中过毒,身有旧疾,这会儿没法帮人治病了,你别看着我,我手里的药只有解毒丸和内调的,大文媳妇身上的外伤我治不了。” 第147章 恋爱中的男人好黏人 “大刚,梁大夫不舒服,你就别打扰他了,快到这边来躲雨,让我看看大文媳妇的伤势。”见梁元不舒服,一个大娘忙大声对王大刚喊道。 王大刚哦哦了两声,这才反应过来,抱着秦雨柔走到大娘那边,跟她躲在一个木棚下。 大娘走过来,推开王大刚:“你到这一边去,这是大文的媳妇,你抱着像什么话儿?走走走,离远点,我帮她看看身上的伤。” 王大刚挠头憨憨笑着转身走开,一副老实人的样子。 大娘给秦雨柔看了伤,啧啧咕哝道:“这小皮肤可真白嫩,跟小幼儿似的,比部落里的大孩子都白,千金小姐就是不一样呀,难怪那么多男子喜欢盯着你看,不过,仔细一瞧,老娘还是觉得金姑娘最好看。” 梁元还靠在金毓的怀里,旁人看着就默默的转过身,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人家是未婚夫妻,靠在一起怎么了,金毓看了眼四周,拍了拍梁元的脸:“好点了没?” 梁元继续闭着眼,一脸痛苦表情:“没有,我还是很难受。” 一旁的王小花见了,道:“金姑娘,让梁大夫再歇歇吧!” 正想要再说些什么的时候,她身旁的江三伦醒了:“相公,你终于醒了,你感觉怎么样?” 江三伦虚弱的看着她:“头有点晕,胸口有点闷,我这是在哪儿?” 王小花道:“这里是岸上,你已经得救了,是金姑娘和梁大夫还有一只海豚救了你。” 一听这话,江三伦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想到了自己被海水冲走的时候,在水中,似乎看到了一条身姿很美的大鱼朝自己快速游了过来,他当时还以为是鲨鱼,以为要死了,结果那鱼儿来到他身上,将他驮起来,游出了海面,刚出水,他就没忍住晕了过去, “是海豚?原来那条鱼是海豚?”江三伦情绪激动的捂住嘴巴,声音极为沙哑:“以前我还去捕捞过海豚来着,如今它居然救了我,我......我以后一定改,不捕捞海豚了,谢谢它,真的很谢谢它。” 悔过之后,江三伦就在王小花的帮助下爬起来,感谢金毓和梁元的救命之恩。 他都醒了,梁元也不装睡了,从金毓的怀里起来,对江三伦道:“你现在虽说已经醒了,但因为喝了很多的海水,又被打伤了脑袋,伤还未完全好,需得好好养养身子,我现在手上没有药,等明日天气好了,让你家里人陪我回一趟医馆,我开点药给你。” 江三伦感激不尽:“好的,多谢梁大夫。” 他妻子王小花还有父母也一直在一旁说谢谢。 江父对江母道:“明日我和梁大夫去医馆,你和小花送三伦回家。” 江母点头应着,随即对江三伦说:“大文媳妇伤了你,小花气不过,帮你报仇了,你看那边,大文媳妇就躺在那,被小花打得鼻青脸肿的,真是痛快。三伦,娘知你和大文关系好,但今日的事,追根究底还是大文媳妇的问题,要不是她先来找事,谁愿意搭理她,等大文醒了,该算的账咱们必须算清楚。” “必须算清楚。”江三伦赞同点头,随即不解的问:“什么叫做大文醒来,大文怎么了?” 江父叹气道:“大文在海里被毒物咬了,中了毒,梁大夫已经为他压制了毒素,但因为不知道咬他的是什么东西,中的是什么毒,所以无法根除毒素,大文到现在都昏迷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89节 王家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袁小鱼一家走了过来,对金毓和梁元道:“金姑娘,梁大夫,雨已经停了,这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再下了,雨天路不好走,天色也不早了,你们回去会很不安全,不如今晚先去我家歇歇吧。” 不远处来捕鱼的左家村人也道:“梁大夫,你就带金姑娘去袁媒婆家歇息一晚吧,我们今儿个也不回家了,都留在海边找地方休息,明天咱们一起回村,路上结个伴。” 梁元朗声应着,随即跟王家人说了几句,同金毓一起跟着袁小鱼离开这里,因为王大文中毒很严重,一直还未醒来,生怕他晚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外,梁元临走的时候,就让日族的人把王大文抬着跟他一起走,去袁家村找个地方歇息一晚,秦雨柔是王大文的媳妇儿,大伙儿也不会把她丢下,走的时候日族的人把她也带上了。 袁家村距离海岸只一里路,村子的建筑和左家村的差不多,只是防护措施略有不同,毕竟一个靠山,一个靠海。 刚踏入袁家的大门,雨又下起来了,袁小鱼找了自己的衣服给金毓换上,梁元则穿了袁大武的衣服,梁元和袁大武的身形差不多,穿着他的衣服正合适,但金毓比袁小鱼纤瘦,骨架也没有袁小鱼的大,所以穿着袁小鱼的衣服,显得就很松松垮垮的,她勒紧了腰带,也依旧松垮。 袁小鱼看着她纤细的腰身一脸羡慕:“金姑娘,你的身材太好了,虽说看着瘦瘦小小的,但仔细一瞧,你个子不矮,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胖,哎哎哎,我好羡慕你啊!” 金毓也很满意自己现在的身材:“我以前很瘦的,是好不容易才吃胖一点的。” 袁小鱼竖起大拇指:“你胖一点比较好看,但也不能太胖了,这样就刚刚好,不对,我觉得你还可以再胖一丢丢,就这么一丢丢,那就完美了。” 她越说越兴奋,转瞬就拉着金毓聊起了小女儿家的事儿。 梁元在堂屋等了许久,也不见金毓从袁小鱼的房间里出来,坐在凳子上双腿抖了抖的,有点心急了,可他又不能去袁小鱼的房间,只能在这里等着。 待袁母做好了晚饭,金毓和袁小鱼才从房间里出来,梁元还坐在原先的凳子上,一副风化了模样。 待金毓抬了凳子坐过来,他扭动了下僵硬的脖子看着她:“你换身衣服怎么去了这么久?” 金毓眨巴眼睛道:“我和小鱼闲聊了几句,怎么了?” 梁元呼了一口气:“没什么。” 他看着她有些闷声闷气的说:“就是想你了。” 金毓:“......”忽然发现这货好黏人,她又不是去了几年,只是去了不到一个时辰而已。 恋爱中的男人都是这样的吗? 第148章 王大文家的媳妇儿红杏出墙了 袁家的晚饭很简单,全是海鲜,蒸螃蟹,盐水虾,清蒸鱼,炒鱿鱼,只放了盐这味调料,其余的啥也没有,不是舍不得放,是他们没有其他调料,姜蒜葱花椒孜然酱油醋啥也没有。 别说,这些海鲜的做法看似简单,没有那些五花八门的调料,一眼看去不觉得怎么样,但因为袁家人处理腥味的能力很强,海鲜蛮好吃的,就是没有米饭,怎么吃都不管饱。 日落而息。 晚饭后,天色彻底黑了,因今日下了雨,夜空黑沉沉的,一点儿月色都没有,大伙儿只在院子里走了两步消消食,就各自回屋睡了,金毓和袁小鱼还有她妹妹袁二鱼一个屋,梁元跟袁大武一个屋,袁大武媳妇儿跟袁母一个屋,袁父跟袁老爷子一个屋。 半夜三更,冷风呼呼,金毓趁着袁家两姐妹睡熟了悄悄起身,来到外面,梁元已在门外等着,金毓紧了紧身上的兽皮衣服,同梁元一起步入夜色中。 “也不知道今晚王大刚会不会去找秦雨柔,不去我们就白走一趟了。” ...... 王大刚与同伴们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一直想着秦雨柔,他闭着眼思索了许久,还是没忍住起身下床,往外面走去,听见开门声,同伴迷糊的问了句:“谁大半夜的开门,尿急吗?急就开慢点,不知道门不结实啊!吵死人了!” 王大刚的手哆嗦了下,停下了开门的动作,没敢发出声音。 那同伴咕哝了一句,又继续沉沉睡去了,王大刚松了口气,快步出了门,将门轻轻关上,随即朝着秦雨柔休息的地方而去。 王大文和秦雨柔一个受伤一个中毒,放在一起不好照料,日族人便将他们夫妻二人分开来照顾,男人们负责照料王大文,女人们照顾秦雨柔。 可秦雨柔太过傲气,得罪了族里的不少女人,很没有人缘,同来的这些日族女人多是嫉妒她的,没有一个愿意真心照顾她,所以一到天黑,这些女人就各自另找地方歇息了,把秦雨柔独自一人丢在了一间破屋里。 王大刚畅通无阻的找到秦雨柔的屋子,从窗户偷偷一瞧,见屋里只有秦雨柔一人,负责照顾她的人一个都不在,很是气愤。 “咱们族里的女人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心眼了,照顾一下雨柔又不会怎么样。”王大刚越看越心疼,他就喜欢秦雨柔这种娇柔的女孩子,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喜欢了,只可惜秦雨柔已经成了王大文的媳妇儿,他想做什么都只能偷偷的来。 翻窗进了屋内,王大刚悄悄的靠近秦雨柔,柔声喊着她的名字。 秦雨柔悠悠转醒。 屋外不远处,一棵树上,金毓和梁元坐在上头。 “王大刚真来了,我们猜的果然没错,是个怜香惜玉的呀!”金毓侧着脸问梁元:“王大文什么时候能够醒来?” 梁元道:“我们现在就去找他,在他头上扎一针,他就能马上醒来。”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银针:“事不宜迟,走。” 见她一副想要看戏的兴奋样,梁元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率先跳下树,站在树下朝她伸开双手:“跳下来,我接住你。” 金毓相信梁元,没有犹豫的直接就跳了,被梁元抱了个满怀,金毓环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接的不错,这是奖励你的,下次再接再厉哦。” 梁元在她左右脸上都亲了一下:“占了我的便宜,得双倍奉还。” 金毓翻白眼:“得了便宜还卖乖。” 两人很快来到了王大文休息的屋子,这里有三人与王大文同屋,此刻全都睡熟了,梁元从窗户悄悄潜入,一针扎进王大文的头顶,得手之后,就快速跑出屋子,与金毓到墙后躲着。 没多久,屋里就传出了声音。 “我怎么会在这?咦?我的头好疼,你们几个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我媳妇儿呢?” “你小子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我们还以为你不行了,什么你的房间,这里是袁家村,一醒来就惦记你媳妇,真是个妻奴,你媳妇......” 屋里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隔壁房间的日族人听见了声响,纷纷开门走了出来,见王大文醒了,都很开心,见王大文要找秦雨柔,大伙儿也不隐瞒,把秦雨柔的事儿如实给他说了。 得知自家媳妇打了江三伦,险些把人害死,后被王小花修理了一顿,此刻躺在袁家村另一户人家的屋子里,王大文难以置信,震惊之余踉踉跄跄的从床上爬起来,不管不顾的要去找秦雨柔,大伙儿不放心他一人,就派了三个人跟他一起去,还弄了一个火把照明。 王大文几人走了,其余人就各自回屋睡自己的,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金毓和梁元从墙后走出来,悄悄的跟上王大文几人。 没多久,到了秦雨柔歇息的屋子,王大文满怀担心的正准备去开门,就听见了屋里有奇奇怪怪的声音传出来,身旁的同伴惊呼道:“呸!什么人这么大胆,居然敢在嫂子的屋子里乱来。” 他说话的同时,边伸手把门推开,火把一照,看清了屋里的情况。 “嫂子,怎么是你?你你你,王大刚,你个滚犊子的,居然敢和嫂子乱来,你,你们两个狗男女,如何对得起大文哥!!” 愤怒的声音一声一声的传进了金毓和梁元的耳中。 “成了!”金毓有些兴奋,拉住梁元:“一会儿就来人了,这天越来越冷了,咱们也别看了,回屋歇着去吧!” 梁元点点头:“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秦雨柔和王大刚的事儿被这么多人看见,是注定不会有好果子吃的,王大文只要不脑残,就肯定不会饶了秦雨柔和王大刚,若饶了他们,那王大文就真的是无可救药了,活该被戴绿帽子。 两人很快离开了此地,王大文等人乱哄哄的,无人发现他们来过这里。 回到袁小鱼家,刚进屋躺下,屋外就有喊声传来。 “出大事了!日族王家村王大文家的媳妇儿红杏出墙了!王大文气疯了,和王大刚打起来了,几个人把王大刚压在地上,快把人打死了,劝都劝不住。” “啥玩意儿,大半夜的闹出这种丑事,这王大文家的真是个祸害啊!” 嚷嚷声一传十十传百,各家各户都被吵醒了,八卦是人之天性,尤其是没啥娱乐的日月部落,大伙儿平日忙得昏天暗地,正愁没什么新鲜事儿解乏呢,这会儿一听到这等大事,一个个都赶紧拿衣服穿上,黑灯瞎火的跑出屋子,去看好戏,顺便拦一拦王大文,别让他把人打死了。 这种丑事,得交给王氏宗族来处理。 第149章 袁小鱼嫂子难产 金毓和梁元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就见一群人朝着秦雨柔休息的地方而去,他们或兴奋、或气愤、或幸灾乐祸,边走边说边骂,吵吵闹闹的声音引来了更多的人,以至于等到了事发地点儿之后,人群就汇集成了上百人,把借屋子给秦雨柔暂住的那户人家围堵得死死的。 这户人家也姓袁,是袁小鱼的二叔,自家屋子里出了这么恶心的事儿,他们一家只觉晦气,所以当王大文扑上去打人的时候,没有一人上去拉架,都在一旁加油助威,冷眼旁观。 金毓和梁元和袁小鱼一家走在人群最后面,前面人群拥挤,他们看不清里头的情况,只能听得见各种叫骂喊打的声音。 “打死这个贱人,打死这两个不要脸的东西!” “我们日族的脸都被他们两个丢光了!沉海,必须把他们沉海!” “啊!别打了,我不是自愿的,是王大刚逼我的,大文,你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我是被逼的......”这是秦雨柔哭喊求饶的声音,她正两个体型富态的中年妇人压低地上抓头挠脸,原本肿如猪头的脸此刻被抓得血肉模糊。 “秦雨柔,我王大文是宠你,可不是傻子,我什么都能迁就你,可唯独这种肮脏的事儿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我不允许任何人背叛我!哈哈哈,不是自愿的,大刚都承认了,是你先勾引的他,你还敢在这里狡辩。”王大文双眼发红撕心裂肺的大吼:“当初在东临国,是你先找上的我,你说你是千金小姐,家里被恶霸灭了门,还有人要追杀你,我见你可怜,这才娶了你,把你带回家,一心一意的对你好,可你是怎么对我的,你不让我碰你,不教我识字,如今却在这里和别的男人做这种事情,我现在才知道,你压根就不是清高,你是下贱,你他娘的就是在利用我!” 他越说越激动,一脚狠狠的踹在了秦雨柔的胸口上。 “噗!”秦雨柔猛地吐出了一口血。 王大文丝毫不心疼,他的脑子里全都是秦雨柔和王大刚拥抱在床上的画面。 他一脚又一脚的踹在秦雨柔的身上。 “大文,别打了,等天亮了我们就把这对奸夫淫妇带回宗族。” 人群之外,金毓身旁的袁小鱼听了这些嘈杂的声音,忍不住摇了摇头:“秦雨柔死定了,肯定会被沉海。” 袁母道:“自作孽不可活,她是活该,大文是个好的,若她安安分分的,大文肯定会贴心贴意的对她好,但她不知足,非得和别人瞎搞。” 袁父道:“在三十多年前,日月两族里也曾出现过这种事儿,当时两位老族长为了防止这种肮脏事儿再发生,就杀鸡儆猴,将那两对奸夫淫妇一起沉了海,自那次之后,两族的族人们都各自安分守己,没再动过那些歪心思,没想到,这秦雨柔一来,就破了戒了。” 都是从外面来的,怎么金姑娘他们就能讨人欢心,让族人心悦臣服,而秦雨柔却这么人见人恨呢! 金毓到没有想到,淳朴善良的日月人发起狠来会如此的凶残,说沉海就沉海,不过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事儿若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也肯定不会善了。 秦雨柔和王大刚都被打得奄奄一息,王大文因为气急伤身,体内的毒还未解除,打完了人之后就猛翻白眼,晕死了过去。 大伙儿急得团团转,先是把王大文抬进屋里歇着,后又把秦雨柔和王大刚绑了。 这个晚上,原本和谐的袁家村被闹得乌烟瘴气的。 金毓几人也看够了,正在回去休息,才刚转身,就见袁大武匆匆跑来。 “娘,三喜要生了!”三喜是袁小鱼的大嫂。 “啥?我儿媳妇要生了?”袁母一听不得了,忙去人群里找了一个老婆子:“二嫂,我儿媳妇要生了,你得跟我去帮忙呀!” 这位老婆子是袁母的二嫂,袁小鱼的亲亲二伯娘。 “三喜要生了?我算着也就是这两天了,太好了,走走走,赶紧去看看,别耽搁了!”两人急急往家里去。 金毓几人忙跟上。 刚到袁家门口,大伙儿就听见了陈三喜痛苦的惨叫声。 二伯母心一抖:“怎么叫得如此厉害?不对劲,三弟妹,走,赶紧去屋。” 两人忙进了屋里,袁大武想跟着进去,被袁父拦住:“女人生孩子,男人不能进去。” 屋里陈三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的,随即袁母惊讶的声音响起。 “怎么出了这么多血?这,这是,难产了?不得了,二嫂,这可怎么办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0节 “三喜,你支撑住,别晕,千万别晕。” “弟妹,我也没有办法了,对了,梁大夫不是在外面吗?” “梁大夫是男人,看病可以,生孩子他哪行啊!” 听到这些声音,外面的人便都知道,陈三喜是凶多吉少了,袁大武急得不顾袁父的阻拦,撞开门跑了进去。 梁元把金毓拉到一边,背对着袁家人对她说:“我是男人,不能随便进产房,进去了也帮不上多大的忙,你进去帮帮陈三喜,用你的灵泉,这东西比人参好使。” 金毓点头:“我正有此意,不管成与不成,咱们都不能袖手旁观。” 金毓朝产房走去,对袁家人道:“让我进去一下,我可以帮助袁大嫂。” 未婚的女子是不适合进入产房的,可想着金毓是梁大夫的未婚妻,应当有跟梁大夫学过一点救人的本事,现在情况紧急,他们也不敢耽搁,忙把金毓放了进去。 一进入屋里,金毓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她来到陈三喜的床边,见她痛得浑身是汗,脸色苍白如纸,一副奄奄一息,没了力气的样子,就把袁大武推开,掏出一个空瓷瓶,在里面装了灵泉水,往陈三喜的嘴里倒了些。 “大嫂子,你赶紧把这个水喝下去,这是药水,喝了你就有力气了,你不能睡哦,孩子还在你的肚子里呢,你睡了他(她)就出不来了,一定要坚持住。”她柔声安抚着陈三喜。 灵泉水入口,只是几个呼吸之间,陈三喜就恢复了些力气。 “金姑娘,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的孩子。”陈三喜声音沙哑,她死了可以,可孩子不能死,他还那么小,还未见过这个世界,是她和大武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有事。 金毓道:“我会帮你的,但最终还得你自己努力,听我的,咱们深呼吸,对对对,就是这样子,呼吸,吐气,再呼吸,吐气,用力,一二三,用力!” 第150章 金毓当接生婆显神威 金毓没有嫁过人,没有生过孩子,可她曾在电影里看到过生孩子的情景,一时好奇还百度查过很多生孩子的事儿,对于生孩子多少还有些了解的,这会儿正好用得上。 陈三喜恢复了些体力,跟着金毓学了几个深呼吸之后,情绪稳定了下来,也不觉得肚子有多痛了,开始逐渐用力,信心坚定的继续生孩子。 “用力!”金毓不停的鼓励她。 看到陈三喜又有力气了,袁母和二伯母都很欣慰,忙继续接生,没多久,却看到孩儿的双脚先出来了。 袁母和二伯母惊恐的捂住嘴巴,险些叫出声来。 脚先出来了,还流了那么多血,这是要一尸两命啊! 生怕吓着了陈三喜,两人不敢说出来,愣是忍着继续接生。 金毓发现了她们两人的脸色不对劲,忙跑过来看了眼陈三喜的身下,也是被吓了一跳。 “大嫂子,你继续用力,孩子的头出来了,相信自己,你能行的。”金毓边说边伸手,趁着袁母二人不注意,弄了些灵泉水在陈三喜的身下,她摸到了孩子的双脚。 听到了金毓的话,陈三喜更是信心十足,又继续用力生孩子。 或许是因为她信念够坚定,又或许是有灵泉水相助,陈三喜不知疲惫,一次又一次的用力,不到半刻钟,孩子出来了,是个男孩,剪断了脐带,袁母抱着孩子拍了拍屁股,孩子没哭,一点反应都没有,脸上顿时露出绝望之事。 “让我来!”金毓接过孩子,比袁母多用了些力气打在孩子的屁股上:“宝贝儿,快哭,快点哭,你哭起来可好听了。” 打一下不行,那就打两下,还是不醒来,就在装有水的洗盆里加点灵泉水,把孩子放里面去洗,让他彻底被水淹没。 在场的人都被她的行为吓着了,太乱来了! 可不想,没一会儿,水里的孩子动了,金毓把他抱起,一巴掌打过去。 “哇哇哇哇......”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活了,我的孙子活了!”袁母喜极而泣,二伯母也感到很不可思议。 金毓把孩子交给袁母,顾不上感受喜悦,忙来了陈三喜这边。 孩子是平安了,可是陈三喜下身还在流血,因失血过多,人已经快不行了,金毓又给她喝了些灵泉水,还拿了一片人参塞进她嘴里,让她含住,这人参片乃是雪团找的那根三百年人参所制。 “大嫂子,孩子已经平安了,你得坚持住,孩子不能没有母亲,若是受欺负了怎么办?”金毓鼓励着陈三喜,袁大武也紧紧的拉住陈三喜的手,一个大男人忍不住落了泪。 金毓从包里掏出一包止血的药粉,来到陈三喜的下身这边,先是用灵泉水清洗,再给她上药。 心里喊着,大嫂子,我费了这么多的灵泉水救你,还用了那么珍贵的人参片,你必须活过来,不能死,老天爷,请你保佑陈三喜,让她活着,好好活着。 许是听见了金毓的祈祷,老天爷显灵了,血止住了。 梁元和袁父几人等了许久,明明听见了孩子的哭声,却不见门打开,把孩子抱出来,生怕是出了什么不好的事儿,一个个都心情紧绷,一直盯着房门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袁母抱着包裹着襁褓的孩子走出来,随后是金毓和二伯母。 “活了,都活了,金姑娘医术了得,把三喜母子都救活了!”二伯母大嗓门的报喜。 袁父几人皆松了口气,高兴万分,正准备向金毓道谢,却不想,刚走出门的金毓一看到梁元,就声音干哑的喊:“梁元,赶紧扶我一下,我脚软。” 她说着就膝盖一弯,梁元吓得箭步过来及时扶住了她。 “我,我要回房休息。”金毓的声音有些抖。 在屋里的时候,她老早就被陈三喜生孩子的样子给吓住了,一直都是在假装坚强,太恐怖了,现实里生孩子的场景比网上的吓人多了,尤其是陈三喜这种特殊情况,抱着那个小婴儿入水里的时候,她的心一直都是抖,可她不敢说一个怕字,这会儿事情圆满完成了,陈三喜母子脱离了危险,有梁元在身边,金毓就不想再强撑了,直接挂在了梁元的身上,要多脆弱就有多脆弱。 梁元心疼坏了,顾不上旁人的目光,抱着金毓就去了堂屋里。 知道金毓累了,袁母等人都不去打扰,各忙各的。 二伯母看着他们二人离去的背影:“金姑娘累坏了,三弟,你们一家可得好好感激人家,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一个未婚的小姑娘,敢进产房,不怕血腥,还勇敢的救了三喜母子,胆识过人,这等女孩子实在难得,可惜了,她有了梁大夫这个未婚夫,她那两个没娶妻的儿子没希望喽。 “是是是,金姑娘是我们家的恩人,我们肯定会好好报答她的。”袁父连连点头应着。 袁小鱼问:“我大哥呢?” “在屋里陪你嫂子,小鱼,你嫂子这次生孩子遭了罪,得好好养着,你哥是个男人粗手粗脚的,你娘年纪大了,你妹妹还小,所以呀,你得帮着你哥照顾你嫂子。” “嗯嗯嗯,放心吧,二伯母,你不说我也会尽心照顾好我嫂子的。” 屋里。 金毓死死的抱住梁元,诉说在产房里发生的一切,完了之后感叹:“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居然能给人接生,那孩子小小的,软软的,他一声不吭的时候,我的心别提多凉了,还有大嫂子,她那血一直不停的流,满床都是,我真的很怕她死掉。” 她见过很多生死,可今日的事儿却还是给了她很多的冲击力。 “女子的身体都是不一样的,有的生孩子很容易,有的却是很难。”梁元摸了摸她的脑袋:“你今天很勇敢,让我另眼相看。” 金毓嘟囔:“我哪天不让你另眼相看了,我每天都能让你另眼相看。今天真的太刺激了,再让我靠一靠,我需要在你怀里好好缓一缓。” 梁元:“靠吧,想靠多久都行。” 在屋里待了许久,一直无人来打扰,金毓在梁元的怀里靠了近一刻钟,正要睡着的时候,她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猛地抬起头来,撞到了梁元的下巴。 “嘶~”梁元疼得嗷嗷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怎么把下巴放我头顶呀!” 梁元边用手捂着下巴边说:“我没放你头上,我只是正准备低头想偷偷亲你。” 金毓:“......” 拉过梁元的衣领在他脸上亲了吧唧了一口,金毓就言归正传:“我想好了,我要当接生婆。” 梁元:“......你还是先把种地开荒造纸开牧场建果园这些事儿做好吧!这么多事情你都忙不过来了,还想当接生婆,你脑子进水了?” 金毓冷眼瞪过去。 梁元一巴掌打在自己的嘴上:“我嘴巴欠抽了。” 第151章 野牛王被大龙虾夹住了鼻子 金毓被梁元逗笑了,她耸耸肩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手上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没时间做接生婆。” 她叹息一声:“行,我放弃,这事儿不说了。” 她想帮助人,也得量力而行。 闻言,梁元松了口气,不执着做接生婆就好。 金毓看了眼黑漆漆的四周:“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梁元道:“寅时三刻(凌晨三点四十五左右),快天亮了。” 金毓打起了哈欠:“袁小鱼他们一家还在忙吗?” “嗯。” “好困呀!他们忙他们的,我们回屋睡我们的吧,天明了还得赶路呢!” 两人从堂屋出来,袁母正在煮石斑鱼汤,见他们出来了,就忙过来问金毓的情况,得知金毓已经缓过来了,她才放了心,道:“三喜醒了,说是想吃东西,我就煮了些鱼汤,金姑娘要不要喝一点再去休息,这汤很补的。” 金毓摇头:“不用了,都给大嫂子留着吧。” 她和梁元很快各自回了房。 金毓是真的困得很,进了袁小鱼姐妹二人的屋子,倒头就睡,睡了没多久,她就感觉到有人推门进来了,是袁小鱼姐妹俩,俩人轻手轻脚的进来,在她身边躺下,生怕吵醒了她,大气都不敢出。 金毓抿唇了笑了笑,也没发出声音,继续睡自己。 天明,金毓二人起来的时候,他们昨日淋湿的衣服都被袁母放在灶火边烤干了,袁母昨晚没睡,一直在帮着袁大武照顾陈三喜和小孙子,这会儿把衣服给了金毓二人,她才回屋歇息,换袁小鱼来帮衬袁大武。 同金毓二人一起来袁家村暂做休息的日族人都已经押着秦雨柔和王大刚先一步离开,知道秦雨柔不会有好下场了,金毓和梁元也不多管了,在袁小鱼家用了早饭,帮陈三喜把了脉,见她已经没有大碍,只需慢慢养着就能恢复,孩子也没有什么问题,便放了心,告辞离开。 袁小鱼一家很感激金毓昨晚的救命之恩,送了他们二人很多东西,多为海鲜,连那两只大龙虾也全都给送出去了,特别的热情,金毓二人不收都不行。 怕金毓二人拿不了这么多的东西,袁大武还弄来了个简易的木板车,亲自帮金毓二人把东西推出村子,等和左家村的那些人汇合之后,见有人帮忙拿东西了,他这才放下东西离开。 金毓二人昨日捕捞到了一箩筐的海鲜,加上袁家今日送的这些,就变成了两箩筐的海鲜,鲍鱼海参扇贝大虾章鱼什么都有,海鲜品种还挺全的,除了那两只大龙虾,其余的海鲜都死了,避免坏掉,全都用盐腌制着。 左家村的人都很疑惑,不解的问了袁大武,为何送这么多东西给金毓二人,袁大武喜得一子,媳妇和儿子都平平安安的,心情十分的欢畅,一听这问话,就神采飞扬的把昨晚的事儿说给了大家听。 左家村的村民们震惊万分,看向金毓的目光发光发亮。 待袁大武回去了,左家村的村民们就围住了金毓二人,热情的帮他们俩拿东西,问东问西,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金毓偶尔回答两句,这些村民就兴奋的跳起来,好似能跟金毓说上话是何等光荣的事儿似的。 金毓:“......”有种当了明星被粉丝围攻了的感觉。 江三伦的情况的比昨天更好了些,不过还是需要吃几副药养养,所以,今日江父还是得跟金毓和梁元一起回左家村取药。 昨日的雨太大,地面被冲刷出了好些个大小不一的水坑,泥路又滑又脏,走起路来实在费劲,还没走多久,脚底就全都是厚重的黄泥,找地方把泥土蹭掉了,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等到了靠山镇的地盘后,蹭了十次泥土的金毓等人才发现,靠山镇这边昨天居然没下雨,只是天气阴冷而已,地面都是干的,大伙儿就很无语。 走到左家村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大伙儿都累得不行,鞋子已经脏得不成样了,好在双脚没有走废,所有的海鲜都保存完好。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1节 因昨晚金毓和梁元没有回来,金父等人都很担心,一大早金父就来村口等着了,等了许久不见人来,金父就回去,换了金母过来。 金毓和梁元一进村,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村口石头上抠脚丫的金母,金毓开心的朝她挥手。 “娘!” 金母闻声放下脚丫子起身一看,见金毓他们回来了,忙穿了鞋子,用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朝着金毓等人跑过去。 “闺女呦!你们可算回来了,说好的晚上回来的,结果你们一个都没回来,娘都担心死了。” 金毓道:“昨天捕鱼的时候,下了场大雨,我们才没有及时回来,不是故意不回来的。” “啥?下大雨?”金母抬头望了望天:“这边没下雨呀!老天爷就是奇怪,明明都是一片天,天气说变就变,一边下雨,一边不下雨的、” 她低头看到金毓和梁元的鞋子都脏了,裤脚上也沾了好多泥,更是心疼他们两个了:“辛苦了,辛苦了,走走走,我们回家。” 有几个左家村村民道:“金姑娘,梁大夫,你们东西多,不好拿,我们帮你们送到家里去。” 梁元:“那就谢谢兄弟们了。” 装着海鲜的竹筐用大树叶盖着,金母看不见里面有些什么,也没多大兴趣,海鲜而已,她又不是没见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把闺女带回家去休息,悄悄累得这小脸,比以前更白了。 到了金家这边的时候,金毓一眼就看到金父、金娇、金虎三人正站在院门口翘首以盼,看到他们一行人了,就欢天喜地的跑了过来,嘘寒问暖的。 金母把他们三个推开:“别挡路,都闪开点,小毓和梁元赶路累了,要回家歇歇。” 金父几人闻言都赶紧让开。 把竹筐抬进了金家的院子里,帮忙的那几人喝了两口水,就各自回家了。 他们刚走,野牛王就和雪团带着疾风这五匹马儿从山里出来了,一进院子看到金毓,这些动物们个个眼儿发亮,纷纷凑过来讨水喝。 作为老大,野牛王是第一个喝到水的,喝完了就走到一边,忽的看到院子里的竹筐,就好奇的走过去,用脑袋蹭了蹭竹筐,把上面用来遮挡的叶子弄掉了,然后就看到了用麻绳捆绑着,放在竹筐最上面的两只大龙虾。 “哞!”看到了稀奇的东西,野牛王很兴奋,张嘴咬断了一只龙虾身上的麻绳,然后,得到了释放的大龙虾给了它一钳子,夹中了它的鼻子。 野牛王:“......”痛死俺老牛了! “哞!”它惨叫着在院子里蹦跳起来,边跑边甩脑袋,想把大龙虾甩飞,奈何龙虾钳子夹得太紧了,它如何也甩不掉,越甩鼻子越疼。 第152章 雇佣短工开垦荒地 金毓等人一回头,就看到野牛王痛得上跳下窜,还想用鼻子去撞墙,试图将挂在它鼻子上的大龙虾撞死。 “停!”金毓惊得跑过来,大声喝止:“别撞,我帮你把它取下来。” 真撞上去,她家的墙就倒了,开什么玩笑哦,好不容易才堆砌起来的石头墙。 “哞!”野牛王猛然刹住脚,眼泪哗啦的看着金毓,甩了甩脑袋,挂在它鼻子上的大龙虾跟着它的动作晃动。 金父等人忍俊不禁。 金母:“这傻牛,居然打不过龙虾!” 金父:“好大的龙虾,看得我口水流!” 金娇:“壮壮遭罪了,鼻子该有多痛啊!那么大的龙虾钳子,都能夹断我的手指头了。” 金虎:“我姐就是厉害,这么大的龙虾都能捕捞到,我太崇拜我大姐了!” 梁元:“龙虾不是你姐捕捞到的,是别人送的,共有两只,你姐说今晚就把龙虾全做了,把大姑他们一家都请过来一起品尝海鲜大餐。” 金父四人惊呼:“哦哦哦,是吗?是吗?别人送的,还有这种好事?太棒了,晚上可以吃海鲜大餐了!” 几人在这讨论龙虾吃法的时候,野牛王在那疼得直蹬脚。 “你别动,我帮你取下来,会有点痛,你忍着点,不许踢我,敢踢我我就给你翻脸。”金毓边说边靠近野牛王,慢慢的去抓住那大龙虾。 这大龙虾也许是受了刺激,这会儿愣是不松钳子,金毓不好拿下来,怕伤着了野牛王的脖子,她皱了皱眉,正想找人的帮忙的时候,灵机一闪,想到了灵泉水,忙滴了一滴灵泉在龙虾嘴巴的位置,然后大龙虾松开了钳子,啪嗒掉到了地上,挥着大双钳,要来夹她。 金毓:“......” “哞!”敌人终于被拿下了,野牛王迎来了报仇时刻,见攻击自己的丑货要去袭击甜人,野牛王抬起前腿,想把大龙虾一脚踩碎。 金毓惊呼:“别踩,这是我要吃的。” 野牛王吓得脚一歪,不踩了,把大龙虾踢飞了出去,落到了石头墙之外。 “虾,我的虾!”金毓和金父等人忙追出去找虾,一出去就看到大龙虾压在一颗大白菜上,许是闻到了白菜是灵泉水种出来的,这龙虾竟用钳子猛地夹住了大白菜,想塞进嘴巴里,却怎么也塞不进去。 梁元快步上前,先金毓一步把龙虾拿在手里,金毓气呼呼的指着它:“敢伤害我家牛牛,我这就去把你做了。” 金母伸手过来:“我来做它,闺女,你去照顾壮壮。” 这辈子还能拿这么肥美的龙虾做美味佳肴,她心情好激动啊!太幸福了! “我先回家一趟。”梁元叮嘱金毓:“你体质特殊,别太靠近龙虾,注意安全。” 方才龙虾要夹金毓,他可是瞧见了的,若是野牛王不出脚,他都准备要动手了。 “嗯呢,你去吧,晚点儿把伯父和小月一起带过来吃饭。”金毓道。 待梁元带着江父离开,金母就让金虎去丁家走一趟,让金兰一家晚上不用做饭了,到他们家来吃龙虾。 金虎很快就去了。 金毓几人乐滋滋的拿着龙虾回家,一进大门,金母就拿着龙虾去了灶房,金毓去看野牛王。 进了木棚,就见雪团在幸灾乐祸的摸野牛王的鼻子。 “啾啾!”傻牛,你也有今天。 “哞!”那玩意儿是个硬壳子,总有一天,俺老牛会让它付出代价的。 金毓给野牛王看了下鼻子,得亏它皮厚,鼻子只破了点皮,不算严重。 金毓用灵泉水给它清洗一下,上点药就完事了。 洗伤口的时候,见灵泉水从自己的鼻子上滴落,野牛王伸出舌头接住,不能浪费了甜水。 金母从未做过这种大虾,把握不好做法,金毓就来帮忙,并说了龙虾的来历。 得知秦雨柔和王大刚居然乱来,金母震惊万分:“啥?还有这种事情,这个秦姑娘是多想不通呀!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娘家做靠山,不知道伺候好自己的相公,生个儿子求个依靠,还敢随便乱来,这胆子实在太大了,她脑子肯定被门夹过。” 虽然他们这些外来人比日月人懂的多,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日月人但凡有点别的心思,他们这些外来人哪还能过得如此滋润,早就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这个秦雨柔呀!就是不自足。”金母总结了一句。 这边,梁元为江三伦开了三副药,递到江父手上的时候,仔细的给他说了如何煎药,需要注意些什么,江父认真的听着,付了银钱千恩万谢的离开了医馆,走了十几米之后,他扭头看了医馆的门匾还有门口的梁元一眼,将这个医馆和梁元这个人牢记在心里头。 金毓母女二人正忙活着的时候,金兰就来了。 “虎子说你们今晚要做大虾吃,我就忙放下手里的活儿来帮忙了,哎呦喂,这么大的虾呀!”看到那大竹筐的大虾和海鲜,金兰也忍不住吞咽口水了,直呼有口福了。 金母得意的抬着下巴:“那都是托了小毓和阿元的福。” 金兰连连点头:“是的,是的,你说的对。” 因今日有好菜,也没外人在,金毓就从手机里,买了点大米,由金兰蒸饭,她和金母做海鲜。 金母一开心,嘴就包不住,做事儿的时候,就顺口给金兰说了秦雨柔的事儿,听得金兰嗤之以鼻:“她活该!” 三人在灶房里忙活近一个时辰,这才把饭菜给做好了,两只大龙虾,一只做了蒜香,一只麻辣,还用其他海鲜做了海鲜煲。 第一次尝到如此巨大的龙虾,金父等人感叹连连。 金父:“鲜,这味儿太鲜了,这种大虾,就是柳州府的富人,那也是吃不到的,咱们现在的生活真是越来越有滋味了,等以后把那些果蔬都种出来之后,那就更爽了。” 金母:“这龙虾看着大,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鸡肉的味道。”穷的时候天天梦想着能够吃到鲍参翅肚,但真吃上这些精贵之物之后,她却怀念起以前在老金家的时候养的那些鸡了。 从手机里买的鸡肉熟食,一开始还可以,吃多了就觉得没有她自己养的鸡好吃。 金毓算了算时间,按照这里的气候来看,只适合种一季稻,且需等到三月底才能播种育苗。 他们家目前为止已经开垦出了六亩地,有一亩已经种植了蔬菜,有三亩会用来种水稻,其余的用来种玉米、红薯、土豆、小麦,除了这些,她还有很多东西想要种植,可土地不够,还得继续开垦更多的土地,这后续的土地开垦,需雇佣短工。 第153章 年前赶集 金毓把雇佣短工的事儿给家里人说了,金母很赞同:“行,就按你说的来办,多雇佣一些短工,在种植水稻之前多开垦出一些土地,把能种的都种上。” 隔日是初八,年前赶集,天还未亮,各村的村民们皆成群结伴的出了村,要去集市上占位置做买卖。 金毓也要去赶集,除了她,还有金娇、金虎、金母、金兰、丁洒、梁月六人,去之前,三家人各自准备了一筐的菜,准备拿到集市上试卖。 牵着三匹驮着新鲜蔬菜的马儿,金毓七人出发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金姑娘,你们是要去卖蔬菜?” “你们种的蔬菜可真好,这是族里独一份呀!打算卖什么价呢?” 金毓七人这次要卖的蔬菜只有白菜、生菜、香菜三种,一听这位村民的话,金毓就知道,他是想买蔬菜了。 虽说他们三家的蔬菜是独一无二的,可以随便往高价喊,可想着日月部落的经济条件不如赤云国,喊高了价格实在坑人,金毓几人就没有乱喊价,直接给了个很实诚的价格。 白菜一文钱一斤,生菜两文钱一斤,香菜三文钱一斤。 这价格,在日月部落,是属于超级便宜的了,要知道,与部落做生意的那些商人,所卖的白菜蔫吧蔫吧的,也得十文钱一斤。 村民们不淡定了。 “金姑娘,你们先别去集市上了,蔬菜先卖我们一些,这么好的蔬菜,我们可不想错过了。” “对对对,不可错过,金家婶子,我要买两棵大白菜,一斤生菜,半斤香菜......” “你少买点,都被你买完了,我们买什么?” “我才买了多少,你急什么,别挤。” 不一会儿,金毓七人三马还未到集市上,就在半路上被村民们团团围住了。 总共两筐蔬菜,全部一扫而空,连烂菜叶子都没有放过。 村民们还没买过瘾,期待的问:“招弟大娘,你们日后还卖蔬菜吗?” 金母开心的笑着:“不卖了,我们家这次种的菜不多,得留着做种子,不能一直卖。” 村民们也知留种的事儿,见金母如此说了,就不再多问了,纷纷说,以后培育出了种子,给他们留一点,他们买。 待村民们都散开了,金母把卖菜得来的铜钱全塞给金毓:“呐,全给你放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2节 金毓也没客气,伸手接了过来,数着手里的铜钱,只感觉沉甸甸。 这是她靠种地卖菜得来的钱,比靠野味山货或是抢土匪得来的钱更让人满足。 金毓喜滋滋的把铜钱装进布袋里,跟着家人继续往集市上去。 这次的赶集,是日月两族合伙开办的,金毓等人到了地方,只见那条宽敞的赶集路上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人声鼎沸。 金毓抬眼看着那闹哄哄的集市:“人可真多,没人赶集的时候,这条看着还挺宽敞了,这会儿挤满了人,就狭窄了,娇娇、虎子、小月、阿洒,你们几个跟紧大人,别挤丢了。” 金虎不满的皱着眉:“大姐,我个子比你高,不是小孩。” 金毓危险的眯起眼睛:“你是在嫌我矮?” 金虎摇头:“不,我是觉得你比我更需要保护。” 金毓也懒得废话了,直接走过去,抓住金虎的后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金虎:“......” 金母几人:“......” 金兰咝了声:“小毓,你这身力气,可真是越发了不得了。” 金母竖起拇指:“强点好,娘不怕你受欺负了。” 金虎面色通红:“大姐,你快放我下来,丢死人了!” 金毓把他放下来,温柔的笑着:“谁需要保护?” 金虎无奈叹气:“我。” 金毓摸了摸他的脑袋:“乖,好好跟在姐姐身边哦。” “我也跟在毓姐身边。”梁月笑容乖巧的走到金毓的身边。 金娇也走了过来。 一行人很快进入集市里,兴趣盎然的游逛。 集市上卖的东西种类不多,多为海鲜野味兽皮,另外还有少数的布料,那些布料颜色暗淡老旧,是日月人用海鲜跟诸国的商人换的,有些人家舍不得用掉这珍贵的布匹,就一直收藏着,时间长了,就发霉了。 虽说已经发了霉,可因为布匹稀有,这些布料还卖的挺贵的,最普通的料子也要卖四十文一尺。 金毓七人完全看不上这些布匹,太差劲了,可日月两族买的人却很多,因为此物很少有人家会拿出来,除非是真的很缺钱。 看到那么多人去围着那家人买那么劣质的布匹,金毓皱了皱眉。 日月人不会织布,连织布机都没有,而他们三家人,会的东西都挺多的,但就是不会织布,也造不出织布机。 以前的时候,日月人穿的都是兽皮,用的是骨针,跟原始人真没有多大区别。 他们三家人身上的布衣总有坏的时候,一旦坏了,想穿新衣,要么改穿兽衣,要么每年四月从各国商贾手中买布料,亦或者用手机买布料,用手机买的布料不好跟外人解释,总不能买了不穿出去,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得学会织布。 也不知道后续的手机升级能不能传授织布工艺? 逛到集市最里面的时候,金毓七人看到了卖牲畜的地方。 日月部落也有鸡鸭鹅狗猪牛马羊驴等等牲畜,这些牲畜是往年出海去各国经商的精英们买的,为了配种和省银子,当时买的牲畜都是买小崽子,公母都有,买回部落慢慢养,养大了再配种,慢慢增长家畜的数量。 可就算养了家畜,日月人还是以狩猎和捕鱼为主,农牧业为补充。 集市上卖的牲畜都是小崽子,个头小数量少不说,还长得很不好,一副快死了的样子,价格还卖得贼贵,一只鸡崽子要二十文钱,鸭崽十八文钱一只,鹅崽二十五文钱一只,猪崽五十文钱一斤。 金毓七人被这个价格给刺激到了,这也太贵了。 卖牲畜的人说:“没办法,家畜稀有,不好养,母鸡下十个蛋,才孵出两只小鸡仔,一不注意鸡崽子就会死翘翘,我不卖贵点,怎么回本。” 末了还说:“哦,对了,你们要买崽子也可以,但得少买一点,因为真的不好养活,整个日月部落,也就我们几家卖崽子的养得活家畜,其余的买回家都得养死,你们买多了就是浪费钱。” 金毓七人:“......”头一次见到让客人少买点东西的卖家。 第154章 迎接新春,做出纸张 这些卖家畜的还不许讨价还价,开出什么价就是什么价,不买就一边凉快去,还挺拽的,一点都不会做生意。 无论金毓七人怎么说,卖家畜的那几人都不减价,他们宁愿把崽子们拿回家养死了,也不便宜卖掉。 金毓七人无语极了,琢磨再三,还是把鸡鸭鹅猪的崽子买了,金毓一家重养殖,买的最多,小鸡五十只,鸭子三十只,鹅八只,猪两头,金家买了两头猪崽,二十只鸡,十五只鸭,五只鹅。 梁家只有梁月一个人来赶集,不傻了的她很爱干净,觉得这些崽子脏兮兮的,一只都不想买,可金毓却道:“小月,自家养的家禽很好吃,还能下蛋,咱们买回去好好养着,要不了多久就能吃上美味了,你别嫌它们脏,就把它们当做行走中的美食来看就行了。” 梁月却问:“毓姐你很喜欢养家畜,吃家畜吗?” 金毓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说了:“是的,怎么了?” 梁月立马笑了:“那我就买下它们。” 毓姐很快就会嫁进他们梁家了,这些小崽子就当是提前给毓姐准备的,等毓姐嫁过来了全给她养着。 梁月说着,就不由分说的从布袋里掏出梁元给她的零花钱,将卖家们剩下的鸡鸭鹅猪全买了,使得那些卖主们皱紧了眉头:“丫头,你浪费钱了呀!不能这么败家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们一看到梁月手里的碎银子,还是没忍住把崽子们打包好,给梁月递过去,并说:“养死了就再来找我们买,我们家里还留了些崽子。” 本来是想留着自家养的,但眼前的这七位客人如此喜欢,他们就只能忍痛割爱了。 虽说金毓几人带来了三匹马,但他们没有马车,七个人带着这些新买的崽子们不好回家,那些卖主们就很热情的帮着他们把货物们全送回家。 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申时,村民们见金毓七人买了那么多的崽子,都十分的惊讶,但都没有多说什么,他们知道,金毓这行人是聪明人,聪明人做事,他们这些笨的看着或者跟着学做就行了,无需去多管。 除了梁家有梁宏在家里,金家和丁家家里都没有人,都在外面忙着活路,把崽子送到了金、梁、丁三家,卖牲畜的那几人在金家喝了口水,就马不停蹄的离开了,要在天黑之前回到家,走的时候还接头接耳的嘀咕:“这金家的水好甜,甜得我浑身舒坦。” 崽子们全部被关在竹片编制的简易竹筐里面,一个挤一个的,金毓叫上金虎和金娇,找来了一些木头,给这些崽子搭了四个简易的棚子,作为临时的鸡棚、鸭棚、鹅鹏和猪棚,孩子们忙着的时候,金母就去菜地里找烂菜叶喂家畜。 金毓搭好了猪棚,见那筐里的鸡鸭鹅猪奄奄一息,就走过去给它们喝了点灵泉水续命。 等她把棚子都搭好了,天也黑了,那些鸡鸭鹅猪也精神了许多。 金父迎着夜色回家,一进院子就听到了叽叽喳喳的声音,寻声在院子里一扫,看到了那些鸡鸭鹅猪。 “这,这谁买的呀?”金父大步走进屋里:“孩子他娘,你们怎么一次性买了这么多的家畜?这也太多了,不好养,咱们家的粮食还没有种出来呢!” 金毓端着菜从中灶房走出来道:“爹,你无需担心,这里暖得快,那山上的野菜都提前生长了,咱们只要勤快点,肯定能养活那些小家伙的。” 金父坐下来:“咱们已经够勤快了,我是怕你们累着了,想让你们慢慢来,不要一次性做太多的事情。” 金母给他咬了一碗饭:“行了,我们心里有数的,买了这些崽子,孩子们可高兴了,一点都没喊累。” 金父拿起筷子就想吃饭:“你们不累就行,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金虎:“爹,你还没有洗手。” 金母:“把手洗干净了再吃饭。” 金父不甘不愿的起身:“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讲究?” 金母冷笑:“以前能和现在比吗?以前是抢饭吃,现在是随便吃。” 梁元还未进院门,就听见了猪叫声,进门一看,自家爹和妹妹正在搭简易的木棚子,院子里房子装有鸡鸭鹅猪的大竹筐。 还未等他问话,梁月就先一步道:“哥,这些崽子都是嫂子让我买的,说等她嫁过来之后让她养,她喜欢吃自己养出来的美食。” 一听是金毓让买的,梁元啥也不说了,问:“你们做晚饭了吗?” 梁月和梁宏:“......忘,忘忘了。” 只顾着搭木棚了,一忙起来就给忘了。 梁元无力扶额:“我去做晚饭,你们继续。” 饭后,梁元道:“爹,我想雇佣短工开垦荒地。” 以金毓的性子,还有手机的古怪之处,这以后他和金毓只怕得种更多的地,为了以后的农牧大业,地必须早点开垦出来,他现在太忙了,没有时间和精力,只能雇人了。 待成亲后,等他和金毓商量一番,这后期种地还得雇长工。 梁宏道:“你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儿子做什么都有自己的思量,他不会多问,只会全力支持。 天明,晨雾还未散去,金毓就和金虎早早起来,早饭也不吃就去把鸡鸭鹅猪的棚子重新整修加固,金娇和金母负责做早饭,饭后,就去山上砍柴,之后又去挑水摘烂菜叶喂牲畜,而金父,则去找了左村长,说了雇短工开荒之事。 “我家只招三十个短工,工钱是十文钱一天,不管吃住,五天一结算,但是左村长,丑话我们得说在前头,我们家保证不会压榨短工,但来我们家干活的人不能偷懒,一旦被我发现了偷奸耍滑,我是要扣工钱的。”金父道。 左村长:“嗯嗯,你放心,你们家开出这么高的工钱,谁敢偷懒,你只管把人赶走,换勤快的来,不服气有怨言的就让他来找我。” 在日月部落,给别人家干活,那都是换工的,或是只给五文钱一天的工价,管吃,金家虽然不管吃,但多给了五文钱,大家都宁愿要那五文钱也不会选择管饭。 金父这里刚和左村长说完,梁宏就来了,也是为了雇佣短工开荒之事。 金父皱眉看着他:“你家怎么也要雇佣短工开荒呀?种得过来吗?” 梁宏笑着说:“就是因为种不过来,所以才招短工呀!” 金父没再多问了,他大闺女不久就会嫁到梁家,梁家的地多了,日子过好了,他大闺女才能过得好。 开荒就开荒,多开点。 和左村长谈拢了事儿,回家的路上,梁宏和金父结伴而行,梁宏道:“我儿虽然没说,但我能猜到,他急于找人开荒,多半是为小毓。” 金父白了他一眼:“就算不为了我女儿,你们家也要开荒的。我跟你说,我女儿柔弱,这以后到了你们家,你们可不能什么事儿都让她干知道吗?” 梁宏拍着他的肩膀:“放心吧,不会的,她不想做的事情,我们绝不会逼着她做的。” 金父这才满意了。 左村长很快就把金梁两家要雇佣短工的事儿宣扬了出去,村民们得知此事,都有些激动。 “十文钱一天?金家和梁家可真舍得啊!” “他们几家到底有多少银子啊?” “人家有多少银子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只管决定去不去干活就行了,十文钱,不少了。” “一家只招三十人,不行,我得赶紧过去。” “我也去。” 左村长带着两个人拦住了这些村民:“去什么去,都给我安静点,你们一大群人一窝蜂的去人家家里像什么话,来我这里先报个名,一家出一个人,体力不行的就别来凑数。” 以前日月人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可自从学会使用货币之后,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了,凡是能赚钱的事儿,他们都不会放过,更别说金梁两家开出的这个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工钱了。 听到左村长这话儿,大伙儿很快冷静下来,排队去他那报名。 第二天一早,金毓就起来到后院里去造纸了,短工的事儿全交给金父来处理,她一心造纸就行。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3节 在这没有机械化的地方,造纸全靠手工,纸品繁多也杂乱,有泡料、煮料、洗料、晒白、打料、捞纸、榨干、焙纸八个流程,所需主要原料有麻类、竹子、稻草、树皮等等东西。 初次造纸,金毓选用了稻草,稻草年复一年的生长,无需砍伐树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需先浸泡七到十日左右,在制作造纸工具的时候,金毓就已经提前找了适合的稻草进行了浸泡,到今日,已浸泡了九天,可以进行下一个流程煮料了。 金毓的脑子里虽然有造纸的工艺流程,但她从未造过纸,亲自动手之后,从才知道此门工艺根本没有那么简单,而且还很累人,她需要反反复复的做试验,才能造出理想中的纸张。 这次造纸,金毓把金娇也带上了。 金母等人知道她和金娇需要清净,就尽量没来打扰她,一心做着家里的活儿。 金毓闭关造纸的第二天,左村长从村里挑出了六十个最能干的壮劳力来找金父和梁宏,定下了短工的人选,当日晌午就开始干活开荒。 梁元和丁潇忙着土窑烧炭的事情,每天都会忙到很晚,也没有时间来找金毓,而丁家也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野牛王倒是经常带它媳妇儿从山里出来找金毓,可金毓忙得很,没空搭理它,野牛王不敢惹她生气,就没硬闯后院,见家里来了些新崽子,弱不拉几的,就带着自己的媳妇儿到这些崽子的面前显摆。 家里的那五匹马儿,都是金母在照看,至于雪团,这小家伙经常往山里跑,隔两天才出来一次,每次出山都会带回来很多珍贵的东西,寻宝能力比以前还强大。 如此过了多天,很快迎来了日月人的春节,金毓也在春节的这天早上,做出了油纸、宣纸、草纸三种纸。 第155章 人家要当宝物的守护神 忙碌了这么多天,总算把纸做出了,金毓满满的成就感,跟在她身边的金娇更是一脸嘚瑟,抱着一小堆草纸就去找梁月了。 纸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珍贵的,一般百姓纸都用不起,更别说用来擦屁股了,只有大户人家才会用草纸来擦拭屁股,普通人用的都是木片儿、树叶、稻草、包谷棒子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屁股特别的遭罪。 金毓的手机里虽然有卫生棉卖,但却没有卫生纸,金娇对金毓说的这种卫生纸已经惦记很久了,这会儿纸做出来了,她就迫不及待的来找梁月这个好闺蜜分享了:“小月,小月,你快看,这是我和我大姐做出来的草纸,这个草纸不是那个草纸哦,是不能写字的,软软的,是用来擦屁屁的,这放在以前,我想都不敢想,我们居然还能用纸擦屁屁,哈哈哈,这可是那些富人才敢用的东西呢!小月,事不宜迟,我们去茅房试一下怎么样?” 正在学着做菜的梁月:“......不去,我不内急。” 梁月不去,金娇也不强求,借用了梁家的茅房,出来的时候,露出了一副极为享受的表情。 看得梁月手痒,好想给这个傻丫头一耳刮子。 真可惜,她没能陪着毓姐造纸,便宜了金娇这个憨丫头,不过,来日方长,等毓姐成了她的嫂子,她以后有的是时间跟毓姐相处,金娇只能靠边站。 金毓做出了纸,大伙儿都很开心,纷纷来她这里看纸,见她居然做出了草纸,不对 ,用金毓的话来说 ,这个叫做卫生纸,是茅房用纸,比以前柳州府里的那些大户人家用的草纸还好,超柔软,一点都不伤屁股。 “小毓,这个茅房用纸用起来会不会太浪费了?”丁达蹙着眉头。 金毓摇头:“不会浪费,自己造纸自己用,很方便。一开始是不熟悉流程,所以造纸所花时间比较长,如今我已经熟悉了,这后期造纸不会太麻烦。咱们之所以弄出纸张,这就是为了让生活变好,做出来了还怕用,那才是真的浪费呢。” 她把所有的卫生纸全拿出来:“这次做的纸全是摊开的,没有卷起来,下次做的时候我再把它卷起来,用起来更方便。” 她这次只做了三百张茅房用纸,一百张宣纸,两百张油纸,这些纸大部分他们会留着自己用,只拿小部分去找裴族长谈合作。 见金毓如此说了,大伙儿都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认真仔细的看着那些纸,越看越喜欢。 金母问:“小毓,你想什么时候去找裴族长?” 金毓摸着下巴:“今天是春节,日月人过年过七天,我打算七天后再去找裴族长。” 金父点头:“你自己决定好就行,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就说出来。” 又看了好一会儿的纸,大伙儿这才各自去忙自己的事儿,为今日的春节准备大餐,各自在自己家里吃年夜饭。 日月部落虽然落后,可也有贴对联这个环节,写对联的红纸是从外面买来的,各家都珍藏着,留着过年用,往年因为部落里没有读书人,月族人的对联都是用简笔图画代替,所用的笔是炭笔。可今年不一样了,族里有三十个人跟着丁流学字,虽说学了没多久,会写的字不多,但好歹也会写字了,所以前几日,大伙儿就想让这三十人写春节对联。 这可难为死这三十个学生了,他们还没那个本事写对联呀! 到最后还是丁流热心,见月族人们都如此期待能有一副真正的对联,便叫上金兰和丁洒,带着那三十个学生,帮月族人写对联,一家一副对联。 如今晌午一过,各家各户就把对联给贴出来了,他们没有鞭炮,就提前准备了一些竹子,充当鞭炮烧得噼里啪啦响。 喜庆的味道逐渐浓了。 野牛王正准备带水牛群出山,刚走到山口就听见了炮竹声,惊得顿下脚步,带着野水牛群在山口等了好一会儿,确定了那些炮竹声只是声音而已,并不是什么会伤害到它们的东西,这才大摇大摆的从山里走出来,往金家而去。 金毓正在帮着金母一起做年夜饭,见野牛王居然把野水牛群全带出山来过年了,就觉得很暖心,放下手里的事儿,走出来喂了些水给牛群喝。 “今天是春节,你们既然出山了,就不要到处乱跑,壮壮,牛棚里有草,那些草都是咱们家地里长出来的,比山里的草更好吃哦,你可以带你媳妇儿和小弟们去尝尝,那些就相当于是你们的年夜饭了。” 灵泉水种菜虽说能让蔬菜长得更好,但也能让地里的杂草疯长,以至于他们得经常去除草,家里的牲畜也不愁草吃了。 野牛王喝了水很满足,一听金毓说还有更美味的草吃,就忙带着牛群去了牛棚里面。 因为水牛群时不时会下山,所以金家的牛棚已经扩建了,虽说建得不是很好,但还算坚实,足够野牛王带着这群水牛在里面暂住了,等日后生活好了,青砖造出来了,在建更好的房子,换更大的牛棚,弄一个大牧场。 天还未黑之前,年夜饭就做好了,红烧鱼,白菜肉卷,爆炒鱿鱼,炖野鸡汤,麻辣兔肉,凉拌卤猪肉,都是金毓最爱吃的,少部分是金母做的,大部分是金毓做的。 正准备开吃的时候,雪团回来了,还带来了一根沾着泥土的人参,右前脚受了伤。 “雪团,你怎么受伤了?” 金毓忙放下手里的碗,弯身把雪团抱进怀里,查看伤势:“还好不严重,只是破了点皮。” “啾啾!”雪团却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伤,把嘴里的人参递了过去,甜人,这是人家给你找的宝贝儿,人家对你才是最好的,人家会一辈子对甜人好的。 金毓听懂了它的意思,瞬间感动了,她摸了摸雪团的头,用力点头:“嗯,我知道你是最好的,不过,我不希望你再去找宝贝了,这些人参和灵芝,以后我们都能种出来,无需你再去山里冒险寻找,比起得到这些宝贝,我更担心你的安危,答应我,别去找这些东西了,可以吗?” 雪团睁着水灵灵的眼睛看了她两眼,然后才点点头。 金毓知道它是听懂了:“既然答应我了,那你必须言而有信哦,不然就不给你水喝了。” 雪团:“......”又是这招。 金毓得意的笑了笑,拿出灵泉水帮雪团清洗伤口,上药,继续道:“等我种出了人参和灵芝这些珍贵之物,你就负责看守,当守护者好不好?” 雪团眼儿一亮,两只爪子搂着金毓的脖子啾啾叫。 嗯,人家要当宝物的守护神! 今日的年夜饭,金毓一家吃得很是尽兴,金毓从手机里买了点二锅头。 金父喝了一口皱眉道:“这酒不纯,不好喝。” 金母瞥了一眼他:“有的喝还挑。” 金毓笑着说:“爹,你就将就着喝吧,法器里只有这一种酒卖。” 金父叹息:“唉!我们要是会酿酒就好了!” 以前在老金家想喝酒,他得偷偷藏私房钱买酒喝,因为没钱,每次只能买一小点点,或者去偷金老头的酒喝,如今有了银子,却没有的地方买酒了。 第156章 曼军攻进岩谷城 看着金父露出一副对酒十分怀念的模样,金毓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心中却是在想着,手机升级之后,应该会奖励酒的配方。 必须努力种田啊! 日月部落年夜饭之后没有守岁,可金毓等人还是按照赤云国的习俗守岁了,他们站在门口,看着漆黑的深夜,望着赤云国的方向。 金毓道:“我们在这里一切安好,也不知赤云国现在如何了?闫将军他们是否安康?” 与此同时,岩谷城。 赤云国的新年比日月部落的早五天,因为有金毓留的粮食支撑,闫松等人过了个很温饱的新年,可也只是温饱而已,却依旧无法走出这个岩谷城,需时候警惕外面的敌人,救兵一直未来。 “将军,不好了,那些滚犊子的曼军要攻城了!”深夜里,一个小将骑马来了府衙,踉跄的跌在地上,连滚带爬的往大门里走。 闫松还未睡着,听到此声外衣也不穿,急忙跑出门,见到那小将被人扶着进来,询问情况。 “那些曼军按耐不住要攻城了,将军,我们该如何是好?” 闫松神色一沉:“自然是战,拼尽最后一口气,也不能让曼军打进来。” 被困在岩谷城里,无法打听到外面的消息,他们也不知赤云国到底如何了,可这岩谷城四周,皆已经被曼军包围,那庆城、平城,已然成为人间地狱,都这般了,还未有救兵赶来,可见京城那边的情况还未平复下来。 他们只能靠自己。 “二蛋,敲响锣鼓,召集所有百姓,到府衙门口集合。” “遵命!” 闫松回屋换上黑色铠甲,把大刀别到腰间,大步出了府衙,站在门口,等到所有的百姓的到来。 咚咚咚的战鼓声在深夜里响起,吵醒了正在沉睡的百姓们,听闻鼓声,他们纷纷变了脸色,快速收拾一番,拿起趁手的武器就来了府衙这边,见闫松站在大门口,一个个有序的排队战齐。 两千多个百姓,因为不缺粮食了,寒冬过去,只病死几个年幼和年纪大的,大部分都活了下来,此刻无论老少妇幼,凡是活着的,能走动的,一个不少,全来了府衙门口。 举着的火把,照亮了阴冷的黑夜。 “乡亲们,本将军有个很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们,曼军要开始攻打我们岩谷城,他们已经被我们熬得失去了理智,等不及要来虐杀我们了,你们怕不怕?”闫松声如洪钟的扬声道。 “不怕!”众百姓和将士们齐齐中气十足的应着。 为了抵抗曼军,为了能自保,为了不成为累赘,整个寒冬里,这里的所有百姓,都在跟着将士们训练,体力胆量都大幅度提升,虽说还未与曼军正面厮杀,但他们不惧战。 “好!不怕就好!曼军是什么,那都是杂碎,他们会杀人又如何,狠辣又如何,我们也可以反杀他们,可以比他们更凶狠!”闫松一字一句的道:“岩谷城是我们的家,在我们的家里,还容不得这些畜生来放肆,大伙儿都给我拿起武器,鼓起勇气给我杀!” 众百姓被鼓舞,愤其怒吼:“杀!” 闫松满意的笑了,这才是他最想要保护的百姓,全民都是兵,才能杀出一条血路,活下去。 闫松开始吩咐下去,将将士和百姓们分成了十个队伍,隐藏在岩谷城里里外外,他们人数不如曼军,战力不如曼军,明着来只有死路一条,只能来暗的。 曼军原以为岩谷城没了粮食,会困死在寒冬里,但没有想到,几个月的等待,岩谷城外面依旧有兵驻守,那些人没有被饿死,依旧狡猾如狐,几次试探之后,曼军没了耐性,聚集大军攻打岩谷城,一部分从千里江坐船而来,一部分从茅草路而来,两面围攻岩谷城。 曼军来势凶猛,虽说闫松已经做足了准备,可经过五日的反复攻打,曼军最终还是打到了岩谷城的城门口。 闫松满身伤痕,不知畏惧的站在城门上,俯视下方那些气红了眼的曼军,他对着曼军此次的领兵将军邹巴冷笑:“邹巴,岩谷城里什么都没有,就只有我们这些老弱残兵,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攻打进来有什么用?” 邹巴大笑:“有用,当然有用,本将军喜欢看到你们赤云人垂死挣扎的模样,所以呀,这个岩谷城,不管是穷还是富,本将军都不会放过,尤其是,不会放过你。闫松,能把岩谷城守这么久,你可真让本将军刮目相看,唉!你是赤云国的兵,不属于我们曼国,你今日气数已尽,识相点投降,本将军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闫松笑了:“想要我的命,呵呵,没那么容易。” 他猛然蹲下身子,出其不意的大喊:“放箭!” 无数箭矢从天而降,杀了曼军一个措手不及。 邹巴怒极破骂:“闫松,你这个卑鄙小人!” 谈话之间,居然搞偷袭。 “继续放箭!”闫松懒得搭理邹巴,他不搞偷袭,如何取胜。 只要能弄死邹巴,再阴险的招他也会出。 趁其不备,闫松偷偷摸摸的来到一处有小洞的位置,拿起弓箭,瞄准了邹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4节 咻的一下,箭矢飞出,命中邹巴的心口。 邹巴瞬间从马背上掉落,在地上滚了一圈,曼军大乱,纷纷过来护着他。 邹巴抓着箭矢大喊:“都给本将军继续攻城!” 虽说心口中箭,可他却没有性命之忧。 闫松奇了怪了,正想再射一箭,一支箭猛然冲着洞口而来,吓得他忙侧身躲开,却还是慢了半拍,肩膀被箭矢刺中。 曼军开始反击,将躲在暗处的弓箭手一一找出来射死,不顾一切的往城墙上爬。 一个曼军爬上了墙,两个曼军爬上了墙,随后更多的曼军爬上了墙,将一个又一个赤云兵斩杀。 闫松再有实力,面对无数曼军,也逐渐失去了力气,受了无数的刀伤,他浑身是血的趴在地上,想让前来帮忙的百姓离开,可却怎么也喊不出声。 绝望之时,他忽然隐约中听到了曼军慌乱的几声大喊。 “将军!赤云的救兵来了!我们被包围了!” “领兵的人是谁?” “是一个小屁孩!” 小屁孩? 听到这三个字,闫松凄凉的笑了笑,陷入了黑暗中。 第157章 我是逍遥王龙千辰 闫松的醒来的时候,已是天黑,他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的伤口皆被包扎好,旁边坐着一个少年。 那少年见他醒了,眼睛亮了几分,忙放下手里的杯子走过来:“闫将军,你醒了?太好了,我就说你肯定能活下来的。” 闫松震惊的看着这个少年:“你,你是谁?” 少年道:“我?我是逍遥王龙千辰。” 逍遥王? 这一瞬间,闫松满眼都是龙千辰那张稚嫩的笑脸。 ...... 七天春节过去,金毓准备好纸张,与金母一起去找了裴族长。 看到金毓拿来的纸,裴族长整个人愣住了,好半天才回神过来,哆嗦的看着金毓:“这,这,真是,你,你,你自己做出来的纸?” 金毓把手里的木质水杯放下:“对呀!是我做的,三种纸,每种二十张,最软的那个纸是用来方便的,油纸是用来包食物的,宣纸用来写字,等我把颜色配齐了,仔细的研究研究,还能做出多种颜色的纸张哦。” 裴族长深呼吸了好几口气,随即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桌上的那三种纸,来回的抚摸,动作轻柔,好似他摸的不是纸,而是他珍藏的私房钱似的。 看到裴族长这夸张的样子,金毓和金母没忍住笑了。 裴族长抬眼看了她们母女一眼,嘿嘿嘿的笑了笑:“摸着好舒服,是真的纸,我不是在做梦。金姑娘,你是天才呀!纸都能造出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呀!我好想把你供起来,等我去找一下香炉。” 金毓被吓着了:“打住,族长爷爷,供起来就算了,我们还是来谈合作吧!” “合作?”裴族长皱眉看着她:“你真要与本族长合作,不后悔?” 金毓笑了笑:“有什么可后悔的,与族长爷爷合作,我又不会吃亏,这是双方互利的事情,我乐意得很。” 裴族长闻言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认真的打量了金毓几眼,点点头:“不后悔就好,我们到那边坐下慢慢谈。” 纸对于日月部落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这关系着整个部落的进步和发展,裴族长对此十分的重视,金毓也不是贪心的,此次合作,她只要一成红利,金毓道:“族长爷爷可以安排六个聪慧的人跟我学造纸,我会认真的把他们教会的,等他们学会了造纸,要开作坊还是要做其他的,全由族长爷爷你们自己来决定,我不会参与,赚多赚少,都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我只负责传授造纸工艺。” 裴族长和蔼的笑了笑:“那肯定是要弄造纸作坊的,但作坊这事儿我们族里的人不太懂,毓丫头,你能否给点建议?” 金毓想了想,按照现代那些造纸厂的管理方式,给裴族长说了几个建议,安全、卫生,各方面该注意的,她都一一道来。 末了又道:“一开始不要把作坊做得太大,从小做起会更容易些,工艺流程也不可泄露出去,凡是来作坊干活的人,都必须写保密协议,若有违约者,需赔偿作坊的损失。” 日月部落再怎么和谐、团结,发展经济的时候,也得有一套相应的规矩,否则后面不容易管理,会乱套。 见金毓和裴族长侃侃而谈,浑身透着自信,脸上泛着光彩,金母坐在一旁,心中甚是骄傲,觉得此刻的大女儿很有本事,特别的有魅力。pei 把该说的都和裴族长说好了,金毓就用炭笔在纸张上写下合作协议,裴族长虽不识字,但他信任金毓,对金毓所写的内容没有一点怀疑,很自然的在协议上画了代表自己名字的图案。 协议一式两份,一人一张。 待金毓和金母离开,裴族长小心翼翼的拿起协议,看着那上面的字体,越看越喜欢,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这字儿写得真好。” 裴族长叫来一人,去把大巫师请过来。 裴族长是个行动派,不到半天的功夫,就和大巫师商量好了,派了六个人去跟着金毓学习造纸工艺。 这六人在第二天早上就跟着裴族长去找了金毓,六人里面,有两个是女子,身形和金母有得一拼,是部落里少见的大力女,做事也极为心细。 一看到这两位,金母就仿佛看到了亲姐妹,热情得不得了,就跟找到了组织似的。 教导这六人造纸的同时,金毓还得做嫁衣,种地。 春节一过,万物复苏,很多粮食都得开种了。 进入了三月,辣椒、玉米、大蒜、西瓜、四季豆、毛豆、扁豆、空心菜、卷心菜、春小麦等等众多农作物都到了播种时期,金毓忙得不可开交,时间转眼又过去三天,梁元和丁洒烧出了木炭,丁风的砖窑也建好了,已开始着手烧制青砖,因从未烧制过青砖,丁风需反反复复的做试验,做的同时还得时不时来找梁元,弄得梁元是青砖、木炭、炼铁三头忙,都没时间来找金毓了。 两人明明住得如此近,却是四五天才见一次面,每次都说不上几句话,又得继续去干活。 木炭烧出来的第二天,梁元就找左村长,招了二十个窑工来烧木炭,烧出的木炭先用来炼铁,以后若有余下的再以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 木炭之稀有,五斤木头烧出一斤炭,从外商手里购买,价格至少三十文钱一斤,如今从梁元这里购买,只需五文钱一斤,虽说对于日月人来说,五文钱也挺多的,但这价格已经很便宜了,等下次寒冬,他们肯定要买上一些在家里备着。 金梁两家雇佣来的人还在不停的开荒,人多力量大,如今金家已有十五亩地,梁家有十二亩地,眼瞅着差不多了,金毓就让短工们停止了开荒,将提前准备好的种子种下去。 虽说新开荒出的土地不容易种出粮食,但金毓丝毫不担心这些,她有灵泉,再烂的地,她也有把握让土壤肥沃起来。 三月十一,裴族长派来的那六人学会了造纸,同心协力,制造出了三百多张属于他们日月人的宣纸。 裴族长忍不住落泪了,与大巫师一起,拿着这些纸,去了流金书院。 “丁先生,咱们月族有纸了,孩子们可以用纸写字了!” 第158章 金毓梁元大婚 造纸的成功,是日月部落的一大进步,看到那些崭新的纸张,学生们笑了,家长们也都笑了,整个月族都沸腾了。 “咱们月族有人会造纸了,有属于自己的纸了,不用再花大价钱向外面的那些商人买纸了。” 族里上下一片喜气洋洋。 裴族长忙安排下去,让人建造纸作坊,从小作坊做起。 无数月族人纷纷来报名,要为月族尽一绵薄之力。 然最终,裴族长只招了二十人,将制造流程全部分开,各自负责一片区域,并签署保密协议,这协议,是裴族长请丁流写的。 月族既然已经开始识字,那就得慢慢改变以前用图画代替文字的做法。 造纸作坊如火如荼的建立着的时候,梁元和丁潇在三月十四这天,做出了铁器——犁。 这个犁是按照野牛王的体型来打造的,是它的专属犁。 犁刃是铁质的,撑杆和手柄皆是木头所制。 金毓特意去了一趟山里,把野牛王诱哄了出来:“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大惊喜,你一定会喜欢的。” 邻里邻居们得知梁元做出了犁,野牛王要犁地,纷纷饶有兴趣的来看热闹,在金家门口的那块田里围了一圈。 “哞?”看到犁,野牛王露出疑惑之色,它不认识这个东西,一点都不好看。 “来,我帮你套上。”金毓声音温柔的朝野牛王招手。 野牛王很不想过去,但是见金毓笑得那么温柔,旁边还放了一木桶的水,野牛王还是过去了,乖乖的等金毓把犁套在它身上,随即金毓站到它身后:“壮壮,动起来,犁地了!” 野牛王:“......” 它微微往前走,随即皱眉,什么情况?身后有什么拉着它,它稍微有了点力,才拉动了犁。 “动了,动了,你们壮壮那一脸轻松的模样,这犁可真是太适合它了。” “此犁怎么看都比我们从各国买来的要好,这才是真正属于我们日月部落的犁啊!” “壮壮,你是好样的!” 野牛王还觉得莫名其妙呢,身后的东西总让它觉得怪怪的,它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得金毓都快抓不住手柄了:“壮壮,你慢一些。” 野牛王立马减慢了速度。 金毓松了口气:“对,慢慢的来,别太快了,我也是第一次犁地啊!没技术,快了受不了。” 金虎鼓励道:“大姐,你犁得很好,壮壮也很棒,你们两个配合得太好了。” 他很激动,很想上去掌控一下犁,可是野牛王不听他的。 慢慢的适应了犁,金毓信心大增,让野牛王缓缓加快速度,然后一人一牛就在田地里飞奔了起来。 “小毓,你慢一些啊!”金母急了,生怕金毓和犁一起被野牛王甩飞。 “娘,你不用担心,我很好,我还可以再快一些。”金毓丝毫不觉得累,还觉得挺有趣的,精神十足。 周围的人都看呆了。 “金姑娘看着纤瘦纤瘦的,这体力也太好了,比我这个大男人还厉害。” “金姑娘的本事大着呢,你哪能和人家比。” “太虎了!” 犁了一会儿的地,野牛王就不干了,一直在这块小地方转圈圈,烦死了。 金毓在它身后气喘吁吁的鼓舞:“壮壮,好好的犁地,帮家里干活,我种一个青青大草原给你,让你有吃不完的青草,让你的媳妇儿崽崽们都能在这大草原上快乐的奔跑。” 她开始给野牛王画饼,野牛王还真信了,又继续在地里跑了起来,它体力好,犁地对它来说,是很轻松的事情,没多久的功夫,它就和金毓把这块近一亩大的地全犁好了,这速度,可比人用农具慢慢挖快多了。 金毓满头大汗的停下来,看了眼犁好的田地,心中十分满足,她抹了把汗,冲着梁元竖起大拇指,露出灿烂如花儿般的笑容:“这个犁很好用。” 周围的人皆欢呼起来。 各村的村长、镇长还有裴族长和大巫师,闻风来了金家这边,亲眼看到了犁之后,一个个都笑得合不拢嘴,排队去抚摸那犁,也不嫌弃犁上面的泥土脏。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5节 看了犁,裴族长等人就去找梁元,询问炼铁之事。 梁元道:“我和丁潇的炼铁技术还不是很成熟,需要再多试验几次,我能理解裴族长你们的心情,你们无需着急,过几日我就要成亲了,有很多事儿要准备,等我成完亲之后,我再与丁潇收学徒,边教导学徒,边提升炼铁技术。” 裴族长等人这才反应过来,是哦,再过几日,就到三月十八了,是梁元和金毓成亲的日子,最近太忙了,收到的惊喜太多了,他们只顾着高兴,都给忘了。 裴族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好好好,我们不急,那个,梁元,辛苦你了,也辛苦小毓了,你们成亲的时候,我来当司祭。” 日月部落的司祭,便是主持成亲大礼的司仪。 由一族之长主持成亲大礼,对月族人来说,那是至高的恩宠,梁元和金毓有这个荣幸。 裴族长等人一离开,梁元就赶紧去找了丁达。 丁达正在院子里忙着木活,见他来了,无奈的笑了笑:“就差几个步骤了,肯定能在成亲那天完成的,你不用如此着急。” 梁元去找了一把铁锯子帮着丁达一起干活:“成亲是我的人生大事,我怎能不着急,提前把那东西做出来,我才能心安,我要给金毓一个难忘的婚礼。” 丁达看了眼梁元:“我侄女能遇上你,是她的福气。” 梁元却不认同:“这辈子能娶她做妻子,才是我的福气。” 这话丁达也不是第一次听了,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行了,你们俩都是有福气的。” 转眼到了三月十八,金毓和梁元成亲。 天还未亮,金毓就被金母和金兰从床上拉了起来,梳妆打扮,原本是想给金毓绞面的,但仔细一瞧,金毓的小脸白嫩白嫩的,毛孔都看不见,比绞过面的脸还干净,金母二人就不给她绞面了,直接进入下一个流程。 待梳妆完毕之后,天也亮了,金毓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甚是疲惫的从凳子上起身,心里泪流满面,成亲也太累了,光是梳妆就用了一个多时辰,这里没有胭脂水粉卖,娘和大姑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红彤彤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往她的脸上招呼,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啥鬼样子,好想去找盆水来照一照呀! 金毓还未来得及付出行动呢,就别金母拉进了闺房,没多久,金花大娘和左母就带着几个婆子和年轻嫂子进来了。 “我们来看看新娘子!” 一看到金毓,金花大娘就咝了一声,左母赞道:“仙女下凡了!小毓,你今天可真是太漂亮了,这妆是谁画的呀!画得可真好,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新娘子。” 第159章 梁元懂不懂怎么洞房呢? 金毓被夸得心花怒放,难不成是她猜错了,自己脸上的妆容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难看? 这样想着,金毓就朝大家露出了个笑脸:“谢谢各位婶婶夸赞。” 金花大娘等人又是一番惊叹。 “小毓,你笑起来更好看了,这小嘴儿,跟抹了鸡血似的。”金花大娘拍手道。 金毓笑容一僵,啥?鸡、血? 她瞬间有了不好的预感。 左母轻拍了下金华大娘的肩膀:“胡说八道什么,什么鸡血,这明明是花瓣儿。” 金母笑呵呵的:“对对对,是花瓣儿,小毓脸上涂抹的胭脂,是我和她姑用鸡冠花做的,可好用了,你们也可以学着做来用用,这女人呀!不管到了什么年纪,那都是爱美的,该打扮的时候就得打扮。” “哦哦,原来是用鸡冠花做的呀!那花我们都是用来戴在头上的,像这样子做成胭脂还真没有人会弄呢,招弟妹子,你和金兰妹子可真厉害,这么好的东西,你们可以多做一些,然后卖给我们或者卖给族里的大姑娘小姑娘们。”左母来兴趣了,拉着金母就说开了。 金花大娘等人纷纷附和,也都对鸡冠花做的胭脂很感兴趣。 金母和金兰被夸得心情舒畅,两人哈哈笑着,金母的大嗓门压都压不住:“这胭脂水粉很讲究,我和小毓她姑做的这个是最简单最粗糙的,脂粉不够细腻,跟外面的相比差太远了,自己用还行,拿来卖就不够格了。“ 这若不是月族没有胭脂水粉卖,她和金兰也不会做这种鸡冠花脂粉用了。 尽管金母如此说,左母等人还是觉得她和金兰做的脂粉很好,说了一会儿,就各自拿出了自己带来的添妆。 东西虽然不贵重,却是花了心思的。 金母感动:“老姐姐们,谢谢,你们有心了。” 他们三家人来到这里,没有亲朋好友,一切都是重头开始,今日大喜,金母没想着别人会来添妆的,可左家村的人却来了,来了还不止一个。 “娘,外面客人们都来了,你们好了没有。”金娇忽然推门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上身穿红色喜服的金毓,忍不住惊呼:“我的老神仙啊!大姐,你好红!脸是红的,眼皮是红的,嘴也是红的,眉心还有一点红,乍一看好喜庆,仔细一看好搞笑哦,哈哈哈......” 金毓:“......” 所以我现在到底是不是猴屁股妆容? 金母一巴掌给金娇呼过去:“笑个屁,成亲就是得喜庆,当然得红了,你大姐如此好看,哪里搞笑了,没眼光。” 金娇委屈:“我没说大姐不好看啊,我只是觉得大姐此刻好看得有点儿搞笑而已。” 金毓:“......”妹儿,谢谢你的夸奖。 金花大娘几人在屋里待了一会儿,很快就出去了,之后,又有几个大娘进来添妆,都是没有说两句就出去帮忙了,金兰也跟着出去,只留金母一人在这里陪着金毓。 金毓出嫁,本村来了很多人祝贺,连带着帮金家处理很多琐事,里里外外都是人。 不仅是本村的人来了,月族其他村的人也来了不少,袁小鱼一家,江三伦一家都来了,丁家和金家人在外面忙都忙不过来。 金毓坐在屋里,心情很紧张,屁股挪来挪去的,手心都出了汗。 金母一直在她耳边叮嘱,说着新嫁娘需要注意的各种事儿。 虽说这些事儿金母昨晚就已经给金毓说过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叮嘱再叮嘱。 说着说着,金母就叹了一口气。 金毓不解的看着她:“娘,你为什么叹气?” 金母看了她一眼才说:“娘原本有一本书,是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你能用上的,但是,逃荒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没法给你了。“ 她说着就捂住了脸,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洞房的事儿,娘实在没脸给你说得太仔细了,这,这这......” “娘,你别急,说不出来就不说了。”金毓知道她想说什么,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很淡定的安慰金母:“等到了晚上,我和梁元慢慢摸索。” 金母哎呦了声,快速的捂住她的嘴巴,面红耳赤的说:“这种事儿你在心里想想就行了,别说出来,被人听到了该说你浪荡了。” 金毓嘴角抽了抽,这样就是浪荡了,我还可以更浪荡哦,人家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嫁过人,但是情情爱爱的片子可是看过不少的哦,该懂的都懂。 对了,梁元也没有接触过男女之事,也不知道他懂不懂如何洞房,确定关系之后,她和梁元最多就是拥抱,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而已,其他啥事儿都没做。 金毓心底忽然很期待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了,心底升起了一丝恶趣味,如果梁元什么都不会,她就亲自教梁元,哇咔咔咔,梁元一定会被吓着的。 外面传来了竹子烧爆的噼里啪啦声,有人高喊:“新郎来喽!” 哗啦啦一下,屋里瞬间涌进来了好几个人,将门关上死死抵住。 “快把盖头戴上。”金母拿过红盖头,盖到了金毓的脑袋上。 眼前一片红,金毓看不到人,只能低垂着眼眸,看到下面动来动去的脚,耳边一片嘈杂声。 大门之内,堵了一群人。 金娇从紧闭的大门缝隙处瞅了一眼,不仅看到了呜呜泱泱的人群,还看到了一个喜庆万分的八抬大轿,当下惊喜叫出声:“哇哇哇哇,我姐夫居然还准备大轿子,好厉害哦!” “什么轿子?”一听有轿子,堵门的人们都激动了,忙一个挤一个的上前,从缝隙偷瞧外面。 “果真有轿子,还是八抬大轿,梁大夫有本事呀!他是从哪里弄来的轿子?咱们族里可没有这么喜庆的轿子啊!” 有一人按耐不住激动之心,也不堵门了,忙往回跑,去屋里告诉金毓等人轿子的事儿。 “啥?八抬大轿?我女婿哪来的轿子?”金母还以为自己幻听了,使劲的掏了掏耳朵。 月族不会制造轿子,都是用板车接新娘子,或是新娘子自己徒步走进新郎家。 可现在,梁元却整出了一抬轿子,还是八抬大轿。 谁能不震惊。 第160章 用野牛王抵门 金母忙跑出去偷瞧一眼,还真是八抬大轿,见外面的人已经准备妥当要撞大门了,她忙跑回房间,把门关得死紧,夸张的笑着:“哈哈哈哈,我女婿好啊!这个女婿好啊!轿子都给整出来了,哈哈哈,小毓,在柳州府的时候,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才有八抬大轿坐,像我们这种普通穷苦百姓,坐的都是牛车,哈哈哈,你有福啊!哎呦喂,我真是太高兴了,梁元有心了,明明那么忙,却还能抽出时间来做轿子,唉!小毓,娘信了,成亲以后,梁元肯定会一直对你好的。” 金毓也感受到了梁元的一份真心,她用力的点了点头:“嗯,我相信他。” 他对她好,她也会对他好的。 “你坐好了,矜持,别激动啊!娘先走了,不能待在这里。”金母说完,就从房间的后门出去,转到了堂屋那边。 “新郎来接新娘了,快开门啊!”大门外传来左七郎中气十足的喊声。 屋外,金虎等人正抵着门,野牛王和白狐就从木棚里走了出来,所到之处,众人纷纷让行,畅通无阻的走到大门边,野牛王抬着脑袋,撇了金虎金娇丁洒丁潇四人一眼。 金虎四人一愣,随即迅速向后退去。 门外的人见门内的声音小了,猛的朝着大门一撞,没人堵门,大门立马被撞开,刚开了一点点,野牛王就用脑袋一顶,把大门重新关死了,撞门的左七郎等人一个反弹,全都跌倒在地。 有人惊呼:“我听到了壮壮的声音,好阴险,居然用牛抵门,这门还怎么闯。” 壮壮的那个大块头,谁能推的开。 推不开,那只能智取。 大门之内,见野牛王把们低死了,金虎这些大孩子,笑得超嘚瑟。 门外,梁元看了眼大门,朝左七郎招招手:“把之前我请你帮忙找的青草拿出来。” 左七郎贼贼一笑:“哦哦,我懂了,你是要用青草把牛引开,好家伙,你是早就猜到了他们会用牛抵门,才让我提前准备青草啊!我谁都不服,就服你,厉害!” 他说着就带了两个人去把青草拿过来。 梁元道:“同红包一起丢进去,红包丢散开一些。” 左七郎哈哈笑着:“好咧!” 这是要连同人一起引开啊! 门内,见外面没啥声音了,金虎等人很疑惑,大喊:“要想进来,就得诚意十足,红包不可少。” 话音刚落,一堆青草从石头墙那里被丢了进来,那青草也不知是用什么养的,竟比一般的青草要青绿,青草香也十分好闻,野牛王的眼儿瞬间一亮,也不低门了,跑到墙边去吃草。 “壮壮,现在不是吃的时候!”金虎等人急了,忙去堵门,还没堵住呢,几个红包被丢了进来,他们忙一个急转身,去捡红包。 “吱呀!”门被推开,梁元带着十几个男子冲了进来。 进来之后的梁元,又各自塞了一个红包给金虎这几个孩子,随即朝着金毓的闺房而去,大门外响起了竹子噼里啪啦烧爆的声音。 有人在大喊:“来了!来了!新郎来了!” 房间里的人忙做好了准备,金毓的心一下子紧张无比,下意识的捏紧了袖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6节 深呼吸,再深呼吸! 梁元身穿红色新郎服,身形颀长的大步跨进房门,俊朗的面容,立刻引来了屋里所有人的惊叹。 梁元充耳不闻,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金毓,这一瞬间,他眼底只有端坐在床上,盖着红盖头的那个红衣人儿。 这是他的新娘子,一生挚爱。 他快步走到金毓的面前,声音低沉的道:“小毓,我来娶你了,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的,我的财产全由你来支配,饭我会做,衣服我会洗,谁敢欺你,我定会第一时间站在你面前护着你,这辈子,你是我唯一的妻子,我保证不会三心二意,在外沾花惹草,只对你一心一意,一生一世一双人,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我会跟你一起孝顺父母,疼爱弟妹,将来有了孩子,无论男女,我都会一视同仁,与你一起教育,不会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 众人都是一愣,没想到梁元会突然说这些话。 金毓回过神来,也道:“夫妻之间是相互的,我也会对你好的,无论以后遇到了什么,我都会与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离不弃。” 梁元闻言笑了,紧绷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嘴角压也压不住的上扬。 见时间差不多了,袁小鱼忙过来扶起了金毓,同左二嫂一起,扶着金毓去了堂屋,拜别了金父和金母。 看到金毓逐渐走远的背影,金父最终还是没忍住,眼泪夺眶而出,无声的哭了。 金母拉住她,粗鲁的用袖子给他抹泪:“女儿出嫁了,你该高兴,哭什么哭,她又不是不回来了!” 金父哭得稀里哗啦的:“不一样的,嫁人后再回来,小毓就不是原来的小毓了,她有自己的小家了。” 金母本来不想哭的,可被金父这么一说,还是受了感染,鼻子瞬间酸酸的,眼眶也逐渐湿润了。 虽说现在的小毓不是原来的小毓,可她终究还是她的女儿呀! 金母用手指捅了捅金父:“我告诉你这以后,对小毓不能区别对待,该是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她嫁不嫁人,那都是我们的女儿。” 金父抹了一把泪:“必须是,永远都是。” 坐上花轿,金毓轻呼一口气,趁着轿子里没有其他人,忍不住伸手掀开盖头东瞧西瞧了两眼。 好精致! 这个轿子不仅大,里面还布置得十分的喜庆,挂了许多的红色花儿,脚下扑着各色花瓣,位置上还铺了坐垫,又香又舒服又美丽。 金毓幸福的勾唇一笑,将盖头重新盖上。 梁元,谢谢你,给我准备了这份惊喜。 花轿围绕着村子转了一圈,才来到了梁家这边。 金毓被袁小鱼扶出花轿,跨火盆,步红毡,来到堂屋,站在最右侧,与梁元抓着红绸,拜高堂。 裴族长亲自高唱。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梁宏坐在堂屋中间,手里,抱着梁元母亲的牌位。 梁元二人,对着梁宏这边深深一鞠躬。 最后,随着一声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金毓被袁小鱼扶着,来到了后院,进入了一间新房。 坐到床上,等着梁元掀盖头。 盖头被掀开的一瞬间,金毓看到原本一脸期待的梁元,嘴角抽动了下。 她心里猛的一凉。 拐球!她的妆容是真的很另类,不然梁元怎么会是这个反应。 第161章 日族族长前来祝贺 金毓脸上的妆容太红了,给梁元的刺激有些大,他不明白新娘子的妆容为何要画成这样子,他媳妇儿的皮肤又白又嫩的,只需随便涂抹一番就很美艳,哪用得着弄这么红。 尽管心里吐槽不断,但梁元的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面带幸福笑容的夸赞:“娘子,你今日真美。” 见他面不改色的说着违心的话儿,金毓掩嘴笑了下,声音娇娇柔柔的:“谢谢相公赞美,我也觉得我今天很美,是最美的。” 梁元点头:“嗯,你是最美的新娘。” 金毓:“你是最俊的新郎。” “......” 俩人一来一往,转眼间就互夸了对方十几句。 一旁看热闹的众人:“......” 如此不含蓄的新郎和新娘他们是第一次见。 袁小鱼身子抖了抖,受不了的开口:“你们俩别再互夸了,你们都是最好的,时辰到了,新郎和新娘该喝合卺酒了。” 月族不生产酒,以前新人成亲是没有酒的,用的是其他东西,但近日的成亲大喜,梁元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壶酒,把合卺酒这个环节加了进去。 装了酒竹制的酒杯很快送到了梁元和金毓的手上,闻到了弥漫的酒香,在场的人有的露出了沉醉渴望的表情,有的则是皱了皱鼻子,很不习惯这酒香的味道。 在大伙儿期待的目光下,梁元和金毓互相绕过对方的手臂,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喝完。 众人欢呼,祝福声一道接一道。 随即左七郎、陈大旺、左五郎等人上前来,把梁元拉到外面去了,其余人也相继离开,去外面的吃席。 此次梁家的席面,皆是左家村的村民们帮忙做的,菜色以肉为主,只有一个蔬菜白菜汤。 菜端上桌,白菜汤瞬间被一抢而空。 太香了! “梁大夫家种的白菜比我们从外面买的种子种的香多了,味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完全不能比,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 “为什么?因为我们不会种地呗!” “不不不,这只是其一,出海去经商的那些精英们都说了,他们在外面吃过的蔬菜,虽说比我们种的好,但也没有梁大夫他们种的好吃,所以不会种地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种子不一样,他们三家带来的种子,都是精挑细选的精品种子,加上管理得当,所以种出的蔬菜才会如此格外好吃。” “种子?你这么一说,还真有道理,这种子好不好,的确很重要。” “外面的那些商人卖给我们部落的种子都是最烂的,以后我们不买了,等金姑娘他们把优等种子培育出来,就从他们这里买。” “外面的种子肯定不能买了呀!傻瓜才会再花高价从那些人手里买烂货呢!不仅是种子,铁器、木炭、青砖这些都可以不用从那些商贾手里买了,咱们部落里有更好更便宜的,不需要他们 手里的残次品。” 说到梁元等人为部落做出的巨大贡献,大伙儿越说越兴奋,嘴里的菜越吃越香。 没有酒,这场喜宴,无人能灌醉梁元,便整蛊梁元,比如在梁元的碗里加入酸掉牙还未成熟的奇怪野果,或是苦兮兮却不会伤到人的药草。 吃得梁元手痒痒,拳头越收越紧,相比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宁愿喝酒,喝多少都行,好想一巴掌给左七郎这些欠打的挥过去,但是不行,今天是他的大喜之日,他必须忍着。 梁元边吃酸果边意味深长的扫了左七郎等人一眼,细算有哪几个人还未娶妻,心里已经想好了报复之法。 咱们走着瞧。 正吃着的时候,门口有嘈杂声传来,梁元扭头望去,看到了一群意外之客,是日族的族长顾大能带着族人前来道喜了。 他们总共来了二十六人,男子占多数,女子少数,个个打扮的精神抖擞的,王大文和王三文、田秀秀(同秦雨柔一起从东临国来的)三人也在其中。 梁元、梁宏忙上前迎接贵客,正在吃席的裴族长和大巫师皱了皱眉,对视了一眼,很是不解。 “姓顾的来这里做什么?” “不请自来,定有图谋。” 二人一合计,也起身走了过去。 顾族长相当有礼数,一看到梁元二人,就拱手客气道:“顾某不请自来,打扰了各位的喜庆,还望海涵。” 那日刚来部落时,梁宏是见过顾大能的,虽说没有说上几句话,却还是认识的,忙回礼道:“不敢不敢,顾族长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欢迎之至。” 裴族长杵着拐杖走了过来:“小舅子,你来此作何?来之前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派人迎接你呀!” 顾大能是很烦裴五刀这个姐夫的,他们俩年轻的时候,是各自族里的精英,暗地里没少互相较量,裴五刀每次都是他的手下败将,但这混蛋不讲武德,斗不过他就去勾引他的姐姐,骗了他姐的芳心,把他姐娶了,成了他的姐夫,气死个人。 月族的事情,顾大能一直有关注,让日月部落合并变成泱泱大国,是他一直渴望的,得知金、梁、丁三家人才辈出,在月族里做出了那么多的大事儿,他心中老早就激动坏了,也嫉妒坏了,为何这些大能人不是他们日族的,便宜了裴五刀这个不要脸的了。 超气人。 顾大能在家里忍了好久好久,前两日得到小道消息,得知月族居然炼出了铁器,他就再也坐不住了,知道今天是金毓和梁元的大喜之日,就赶紧厚着脸皮不请自来,祝贺只是顺带的,最主要的是很想见见炼出铁器的梁元和丁潇。 英雄出少年啊! 哦,还得看看金家种的神奇蔬菜。 顾族长笑着对裴族长道:“迎接就不必了,我又不是为了你而来,我是为了看英雄而来。” 他转眼看向梁元,目光透着欣赏:“我听说你炼出了铁器,心中十分震撼,对你久仰万分,知你今日成亲大喜,便前来道贺,想要见你一面,几个月不见,你变化很多,越发丰神俊朗了,不愧是人中龙凤。” 他抬了抬手,身后的一个中年男子和王大文当即挑着一旦子东西上前。 顾族长道:“这是我们日族送给你和金姑娘的礼物,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还望你不要嫌弃。” 梁元抱拳道:“顾族长客气了。” 上辈子,梁元和顾族长有过接触,知道他的为人,顾族长是一个睿智的领导者。 梁元收下了日族的礼物,请顾族长等人上坐,顾族长坐到了裴族长和大巫师的这一桌,王大文等人则被安排了新的桌席。 对于顾族长等人的到来,月族人是欢迎的,他们两族之间的矛盾,早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 第162章 洞房花烛夜 金毓在房间里等了许久,肚子有些饿了,瞧着屋里没有其他人,就想要从空间里拿点吃的出来填填肚子,刚拿出一个面包,还没开吃,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她忙把面包丢回了空间里。 门被打开,袁小鱼金兰走了进来,带来了两盘肉菜和一碗白菜肉圆子汤。 “新娘子饿了吧?”金兰笑着把菜放到桌上:“饿了就赶紧过来吃点东西,这是新郎让我们为你准备的哦。” 金毓眼儿一亮:“梁元?” 金兰点头:“对呀!你的梁元,你相公是个会疼人的,在外面招待客人也不忘了你,快来吃吧!” 金毓欢喜的走过来坐下,袁小鱼把碗筷递给她:“日族的顾族长来了,新郎走不开,怕你寂寞,让我们陪你。” “顾族长?”金毓疑惑:“他老人家怎会大老远的跑这里来?” 虽说上辈子梁元和顾族长的关系很不错,但这辈子还没产生什么交集呢!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7节 袁小鱼坐下来道:“你们一来,咱们月族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日族和月族隔得不是很远,加上互相有通婚和各种往来,顾族长老早就知道你们在月族做出的贡献了,心里对你们肯定是好奇的,只是以前找不着借口也不好意思直接过来找你们,可今儿个你和梁元成亲,他就有借口过来了呀!” “哦。”金毓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心里暗自琢磨着,顾族长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怕不只是祝贺见他们三家一眼那么简单,应该还有什么别的目的,毕竟顾族长和裴族长可是有谁强谁就能合并日月两族自成一国这个约定的。 宴席结束,趁着天还未黑,村民们帮着梁家收拾干净,这才各自回了家。 顾族长对裴族长说:“今晚我去你家暂住,许久未见我姐了,挺想念她的。” 他就那么一个姐姐,却嫁到了月族,离家这么远,想见一面都麻烦,尤其是年纪大了之后,相互来往的时间就更少了。 裴族长很欢迎小舅子的到来,正好他也有很多话儿想与小舅子说,小舅子不开口,他也是要往家里带的,正好晚上可以和小舅子好生聊聊日月部落的将来。 待裴族长等人离开,梁元才得以脱身,去了新房那边。 梁家逐渐安静了下来,梁月摆脱了左家那些小姐妹的纠缠,悄咪咪的去了新房,想去跟嫂子说说话儿。 结果,到了新房这儿,竟发现门从里面栓住了。 “嫂子!”梁月失落极了,敲了敲门。 门内没有声音。 她想着嫂子可能是睡了,便默默离开。 新房里,金毓坐在床上,被梁元用嘴堵住了嘴巴,发不出一丝声音,原本陪金毓在屋里的金兰和袁小鱼,早已不在这里。 早就猜到梁月这个丫头会过来,梁元提前做了准备,把门栓死了,谁也别想进来打扰他洞房。 听到梁月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梁元还不放开自己,金毓拍了拍他。 梁元这才放开了,唇上多了两片红。 看到梁元嘴上的那片红,金毓噗嗤一声就笑了,然后用自己的脸去蹭梁元的脸,把自己脸上的那两片红也蹭到了梁元的左右两边脸上,用手指从自己的眼皮上抹了一点红,在梁元的眼皮上抹了抹。 “完美!”金毓啧啧道:“你现在和我一样一样的,去抬一盆水来,咱们一起好好照照。” “好,我去抬水,让你看个够。”梁元起身,慢慢打开门,见门外没人,用最快的速度去灶房提了两大桶热水过来。 金毓不解:“让你抬一盆水,你提两大桶做什么?还都是热水。” 梁元目光灼灼的从上到下看了她一眼:“你很快就知道了。” 把木桶放下,他转身出门,没一会儿又提了两桶水过来,是冷水。 金毓更疑惑了,她男人到底在打什么哑谜啊?这么多的水,得用水缸装啊! 然而,没过多久,梁元再次出门,抱回来一个大浴桶。 金毓:“......”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把浴桶放下,将四桶水倒进去,水温合适了,梁元转身朝金毓笑了笑:“娘子,来,我们一起照一照,然后沐浴更衣,一起歇息吧。” 他唇上脸上眼皮上的红色都还在,笑起来很滑稽,若是平常,金毓肯定会不厚道的指着他大笑,但现在,金毓笑不起来,不知道为何,这会儿的梁元看起来有点可怕,她想跑。 见她不动,梁元坏笑了下,直接走过来。 金毓转身就跑。 还没跑两步就被梁元逮了回去,开始了鸳鸯戏水。 “啊啊啊啊!!!梁元,你这个挨千刀的,你不是没有和女人那样过吗,为什么这会儿如此熟能生巧,比我懂的还多!!!” “是没有过,但是却听过很多,我爹那里还有一本那种书,我已经把书里的内容都给记住了。” “啥?什么书?不对,那种书不是传女不传男的吗?” “在我们家男女都可传,不说这个,你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比你懂的多?你懂这方面的事情?从哪里学的?” “额~~,我娘教我的。” “你犹豫了,说明你在说谎,不说实话,后果很严重的。”梁元低沉魅惑的嗓音充满了威胁之意。 金毓:“......” ......(以下省略千万字番茄不让写的内容) 金毓也不知道梁元是什么时候停的,她只知道,自己很累很累很累,到了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就睡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她还在梁元的怀里,被抱得严严实实的,浑身汗唧唧的,难受无比。 “放手,松开,一边去。”金毓拍了拍梁元的手。 梁元闭着眼嘴角带笑:“不放,不松,乖,再睡一会儿,还早得很。” “我热啊!” “我不热。” “看到我这个粉嫩嫩的大拳头了没有?” “我热了,起了。” 梁元松了手,金毓大呼了一口气,跟死鱼似的躺在床上。 梁元贴心的给她盖好被子,在她额头印上一吻:“娘子,辛苦你了!乖,你继续睡着,我去做早饭,做好了再叫你起来。” 金毓打着哈欠看着他:“去吧,去吧,做好吃一点哦!” 从衣橱里找出一套衣服穿上,梁元这才出了门。 他一走,金毓就把头埋进被子里,脸颊滚烫无比。 原以为梁元什么都不懂,可没想他什么都懂,啊啊!!她还自作聪明的想教他来着呢!要疯了,要疯了! 去灶房的路上,梁元遇上了梁月,这丫头一大早的,居然想去找嫂嫂,梁元脸色黑了黑,越发觉得这个妹妹不省心了,他拦住了他:“你嫂子累了,还在休息,你别去打扰她,她有起床气,吵着她睡觉,小心她不理你了。” 第163章 回门 “嫂子昨晚很早就睡了,都这个时间了怎么还不醒啊?”梁月很是疑惑,心想这不是嫂子的风格,嫂子可是很勤快很能干的人,早起早睡是她的习惯。 对于这个快九岁的妹妹,梁元是真的很头疼,他心里明白,妹妹会如此依赖金毓,不仅是因为崇拜,还因为她能从金毓的身上感受到母爱,以及那独特的灵泉水气息。 想到妹妹上辈子惨死的事儿,梁元在心里努力安抚自己,妹妹不是臭小子,好不容易不傻了,不能棍棒教育,他要温柔,温柔。 梁元耐心的说:“昨天我们成亲,你嫂子太高兴了,半夜醒来睡不着,天亮了才睡下,这会儿容不得旁人打扰。” 梁月看了梁元一眼,见他神色淡定,不似说谎,这才叹气道:“好吧,让嫂子好好休息,我不去打扰她了,我去给她做早点。” 梁元叫住她:“你做的东西能吃吗?厨艺不好别害人,你嫂子刚来我们家,你就想把她吓走吗?去,把医馆的门打开,别去灶房捣乱,好好练习一下我教你的那些药理,多学几个字。” 梁月瞪了他一眼:“我现在做的东西不好吃,不代表以后也不好吃,你不让我多练习练习,我就永远不会进步,以后怎么伺候嫂子。” 梁元:“那就等你进步了再进厨房,你嫂子有我伺候,现在只想吃我做的早点,要吃我亲手做的,别人做的她不吃,听明白了没有?” 说完之后,就懒得再跟梁月废话,伸手揪住她的衣领,往药房那边提了过去,开门,把人丢进去,说:“你嫂子喜欢努力学习的孩子,她一直都在盼望着你日后能做一个独当一面的女医者,所以,你若真的喜欢你嫂子,那就别让她失望。” 梁月顿了下,想到金毓说过的那些鼓励她的话,目光突然变得坚定起来,双手叉腰瞪着她哥:“学就学,等我学好了,成了神医,取代你的位置,嫂子就是我的了,你给我走着瞧。” “哎呦,我这暴脾气,天天想跟我抢媳妇儿。”梁元忍不了了:“就你这小傻样,还想成为神医,不是哥打击你,你努力一辈子都追不上我的脚步,不信你试试?” 梁月呵呵了两声:“我追上你的脚步干什么,我是要超越你。” “有志气,那你就好好努力吧,看到那边的那些药材了没有,去,把它们整理出来,研究一下怎么炮制。”梁元猛的将门关上。 梁月哼了声,从里面将门栓死,转身去刻苦学习。 梁元趴着门听了听,确定这丫头没再整幺蛾子,这才潇洒离开,去灶房做美味的早点,灶房里还剩一些从手机里买的大米,梁元煮了瘦肉粥,给梁宏送去了一点,其余的,全端去新房,没有傻妹子的份。 小丫头,想学下厨,行,做给你自己吃吧! 梁月整理了一会儿药材,就饿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有吃早点,她开门出了药房,来到饭厅这边,梁宏正好吃完了早点,见没有自己的份,梁月皱眉:“爹,我的早点呢?” 梁宏:“你哥不是说你吃过了吗?” 梁月:“......” 吃了瘦肉粥之后,金毓想着时间不早了,就不想睡了,在梁元的伺候下,梳妆整齐出来,给梁宏这个公公敬茶,敬茶的时候就发现,梁月一直用双眼瞪着梁元,肚子还咕噜咕噜的叫。 金毓问:“小月怎么了?” 梁月面露委屈:“饿。” 金毓:“你没吃早点?” 她看向梁元,梁元面不改色的说:“她说她长大了,想自己学做吃的,让我别做她的那份。” 梁月:“......我做了,但做的不好吃,浪费了好些白米。” 金毓体贴的拉过她:“没关系,肯学着做事是好的,你想学厨艺,嫂子教你,我擅长这个,比你哥做的还好吃。” “嫂子,你真好,那我们现在就去灶房。”梁月欢喜道。 金毓与梁宏和梁元说了两句,就带着梁月去了灶房那边,临出门的时候,梁月悄悄给了梁元一个得意又挑衅的表情。 梁元:“......”他妹妹不傻了之后为什么这么另类? 见金毓和梁月姑嫂和睦,梁宏很是欣慰。 一个上午,金毓都在教梁月做吃的,午饭,也是两人合力做的。 一吃完午饭,生怕蠢妹妹又缠自己的媳妇儿,梁元先一步把金毓带走了,梁宏也觉得自家的女儿过于缠人,把她叫到药房去说话。 “小月,你可以喜欢你嫂子,但必须适可而止,你哥和你嫂子有他们的自己生活要过,不可能什么都迁就你,你是聪明的乖孩子,应该能听懂爹说的话的,是不是?” 梁月很乖巧的点头:“嗯嗯,我懂得,爹,你放心,我有分寸的,不会一直缠着嫂子的,我今天只是太开心了。” 梁宏点头:“有分寸就好,你哥和嫂子才成亲,需要独处,咱们父女二人,能不打扰就别去打扰,过了这两天,你哥你嫂还得忙活很多事情,你我都得帮衬着。” 梁宏压低声音说:“你哥和你嫂感情好了,才能早点给你生个侄子侄女,你想想以你嫂子的聪慧和美貌,生出的侄子侄女会有多可爱,你一定会喜欢的。” 侄子侄女? 梁月瞬间想到了缩小版的金毓,软乎乎的被她抱在手里,甜甜的喊她姑姑姑姑的样子。 心瞬间就被融化了。 “等嫂子生了孩子,我要帮她带。” 梁宏:“那你得先学会长大。” 梁月重重的点头,眼底的光辉和早上的有些不一样了。 金家这边,一片沉闷。 金父、金母、金虎、金娇、野牛王、雪团,四人一牛一狐趴在墙头,目光直直的往梁家那边看。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8节 金毓不在家里,不管是人还是是动物,都很不适应。 金虎双手撑着下巴:“娘,大姐才出嫁一天,我怎么有种她已经出嫁了好几年的感觉啊?” 金母:“不止你有这种感觉,你娘我也有这种感觉。” 金父:“虽说离得很近,但小毓一旦嫁了人,这家里还是不一样了。” 金娇:“便宜梁月那个丫头了,以后天天都能和大姐相处,她不得高兴死。” 野牛王:“哞!”俺老牛觉得你们趴在这里好玩,所以才跟着上来的,俺啥也不想说。 雪团瞥了金父几人和野牛王一眼,灵巧的翻墙而出,朝梁元跑了过去。 在这里看什么看,我直接去找甜人。 “哞!”狐小弟,等等你牛哥。 梁元和金毓独处了还没有一个时辰呢,雪团和野牛王就来了,那真是相当的火大,很想把这两只宰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转眼就到了回门的日子。 梁元早早提前准备好一切,用过早饭之后,与金毓穿着新衣朝着金家而去。 金家夹在梁家和丁家的中间,和梁家只相差了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两人没一会儿就敲响了金家的门。 金父四人早就等着了,一看到金毓,金父和金母都忍不住眼角酸了酸。 金娇抱住金毓的手臂撒娇:“大姐,三天不见,我可想你了,你似乎又变好看了。” 金毓心里乐呵呵,因为你大姐我现在已经蜕变成真正的女人了,完完整整的脱单了,有了爱情的滋润,自然就变好看了。 第164章 到鬼雾之外去谈生意 回过门之后的第二天,金毓和梁元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梁元去找了裴族长,说了开铁铺招铁匠学徒的事儿。 裴族长等这天已经等了许久,早早就准备好了六个人,六人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子,他们一直很崇拜梁元,如今能跟梁元学习炼铁,六人感到很荣幸。 拜别了裴族长,梁元带着六个学徒回了左家村,找了左村长,商议了一番,最后决定,在村子的中央,开一个铁匠铺子,随后又发出雇佣通告,大力开采铁矿,作为管事的梁宏和金父,又不得不忙了起来。 梁元和丁潇忙着开铁铺,开采铁矿,带学徒的时候,金毓就忙着教导造纸作坊的造纸师傅们加强造纸技术,还得种地,马上进入三月底,得开始进行水稻播种,她得提前将种子进行浸泡。 除此之外,金毓还需准备皮制的水鞋,下田移秧的时候穿,她不想光脚下田,田里虫多,还有蚂蟥,她如今的体质,很容易引蟥上身,那种场面,想想都觉得恐怖。 时间很快来到三月底,许是因为天气越发暖和了,又使用了灵泉水的关系,地里的玉米、土豆、红薯都发芽从地里冒了出来,越长越快,而冬季种下的那些蔬菜,也都在猛长,开花,结子,那些种子竟比从手机里买的种子还要饱满,粒粒都能存活。 这一发现,令金毓十分惊喜。 金母等人也是喜极而泣,看到这些种子,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稻种只浸泡了三天,就发了芽,有灵泉水相助,出芽率百分百,金毓等人开始着手播种育苗,此次育苗,金毓三家人会全部培育在一块地里,选了旱地育苗,播种二十斤稻种,成秧之后可插二十亩水田,就算没有现代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肥料,一亩也可产千斤稻谷。 千斤,这是金母这些老庄稼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至今为止,他们还未听说过哪里的水稻能够亩产千斤,以前在柳州府的时候,最好的良田种出的水稻最高也才亩产四百斤左右,如今,金毓却说他们手里的种子居然能亩产千斤,还是用新开荒出来的烂田种的,若不是因为种子是用法器买的,金母等人都得觉得金毓的脑子有病了。 佛祖厉害呀!感谢佛祖保佑! 金毓成亲的时候,金父和金母就给了十亩田地作为嫁妆,加上梁元找人开垦出来的地,金毓和梁元的名下有三十七亩地,所以,梁家这边会种十三亩水稻,金家种四亩,丁家的地最少,只种三亩。 有灵泉促进生长,种出的水稻可以直接作为种子卖给月族人,无需担心种子不能用。 稻种播下,撒下一层草木灰作为基肥,金毓等人便不再管了,趁着秧苗还未长出来,雇佣那些开荒的村民们,去把已经开荒好的地弄成水田,将里头的草根石头等乱七八糟东西全部捡出来,后收集各种粪便先进行堆肥,留着移秧的时候用。 稻谷播下后的第四天,梁元和丁潇带着学徒们,打造出了八个犁,这些犁是为野牛王的野水牛媳妇小弟们准备的,比一般的犁要大要坚实,普通的牛用不上。 金毓饶有兴趣的让野牛王去把八头野水牛全带出了大山,安抚好这些牛的情绪,让它们试用一下犁。 野水牛的脾气没有野牛王的大,也不如野牛王聪明,被金毓用灵泉水一安抚,就能任由其他人小心翼翼的掌控着犁跟在它们的后面犁地了。 看到野水牛群在地里快活的犁起地,不会把身后的月族人甩开,金毓露出了明艳的笑容,拉住了身边梁元的手:“咱们家的牛是最好的。” 时间进入四月,雨水逐渐变多,气候变得湿润,日月部落又到了一年一度在鬼雾之外与各国商贾交易的日子了。 虽说金毓等人已经给月族创造了很多东西,纸、铁器、木炭、青砖、蔬菜、种子、米面等等这些东西都无需再从那些商贾手里购买了,但布料、金银这些东西,部落还是很缺,为了部落的长久发展,他们还是需要和这些商贾多多接触,只是,这以后的接触,却不会再向以前一样,任由这些商贾忽悠了。 今日日头很大,用过午饭后,金毓就来了娘家这边,金父四人吃了午饭,正坐在树下乘凉说着话儿,见金毓过来了,金母赶紧招手:“小毓,你来得正好,左七郎方才来找你爹,说想邀请你爹和他们一起出海,去跟那些商贾谈生意,你爹压根就没做过什么生意,虽说脑子里有很多想法,但想法是想法,现实是现实,他能谈什么生意,况且家里这么忙,矿山那边也还有很多事儿等着他做......” “只是去三天,又不是去很久,你担心什么?”金母还没有说完,金父就打断了她的话:“人家七郎来找我,那是欣赏我的才华,我怎能不给他面子。小毓和阿元以前不是说过吗,这部落发展起来后,是肯定会和外面加快接触的,我这次和他们一起出去,不只是为了谈生意,最重要的是为了了解那些商贾。” 金母张了张嘴,还未来得及说话呢,金父又继续说:“你也不看看月族的人有多单纯,除了左七郎脑子圆滑一些,个个都很淳朴,去做生意,很容易被忽悠,我跟着去,能看着他们一些,你得相信你相公我的能力。” 虽说金父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是金母还是不赞同,她皱眉道:“你出海了,那铁矿山怎么办?总不能什么事儿都交给阿元他爹一个人管吧!” 金父贼贼一笑:“这个你大可放心,我已经找好一个人帮忙了。” 金毓问:“谁?” 金父:“我找的人是左七郎的三哥左三郎,左三郎不仅块头大,脑子也挺灵活的,虽不如左七郎圆滑,但在同龄人中却很有威望,在矿山干活的时候,里头的好些年轻人,不管是本村的,还是外村的,都愿意听左三郎的话,今早在铁铺的时候,我就跟阿元说好了,要把左三郎提升为铁矿山的小管事,阿元同意了的。” 金母目光锐利的看着他:“今早?也就是左七郎还没有来找你之前,你就跟阿元说好了左三郎的事儿。” 金父这会儿勇敢得很,一点都不怕金母,抬头挺胸说:“孩子他娘,你知道我的性子,也知道我向往着什么,今日就算是左七郎不来找我,我也会求裴族长,让他允许我跟着一起出海的。” 因大船只有两艘,所以去鬼雾之外谈生意的人数是有限的,和出海去各国经商一样,人选需要族里精挑细选,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挑选出的人才在鬼雾之外谈生意的时候,若是出了意外,族里会给予相应的赔偿,但若有人不听安排非得偷偷坐小船去鬼雾,出了人命族里是不会给予赔偿的,所以日月人不会贸然做这种事情,全听族里的安排。 第165章 别把你们的船也掀翻了 金毓看见了金父对出海做生意的渴望,帮着他说话:“娘,你就让爹去吧,正好和我有个伴。” 金母立马看向她:“你也要出海?你去做什么?” 金毓直言:“去看豚豚和莎莎,我想它们了。” 通行不便,明明这里距离海边也不是很远很远,可出去一趟却是极为麻烦,而且她太忙了,来到左家村之后,他们三家一直在忙,没有停下来休息过,她想去看一眼豚豚和莎莎都得隔好长时间才能去,那两个小乖乖心底指不定有多想她呢! 等以后条件好了,她要和梁元在海边弄一个度假屋,得空了就去海边玩。 提到豚豚和莎莎,金母也很想去见见它们,她见过莎莎,却从未见过豚豚,听大女儿的口气,豚豚似乎比莎莎还聪明,是条会救人的海豚,所以她对豚豚很有兴趣。 可家里事多,不可能全都去海边,家里得有人。 金母摆摆手:“行,你们想去就去,不过得注意安全,完完整整的出门,完完整整的回来。” 金父立马高兴了,深情的看着她:“孩子他娘,你真好,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小毓的。” 金母撇了他已经长了点肉的小身板一眼:“就你,还保护小毓,她保护你还差不多。” 金父捂住心中,露出一副扎心了的夸张表情,逗得金母几人笑开怀。 金娇和金虎也对海边很有期待,但这次出海是去谈生意,他们年岁尚小,跟着去不太合适,金娇便请求金毓:“大姐,你这次出海,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不可以再捉一只大龙虾,像上次那种一般大的,可以夹壮壮鼻子的那种大龙虾,还有爪子比我的手臂还长的大八爪鱼,我老喜欢吃了。” 她说完,滋溜的吸了一下口水。 金虎也道:“大姐,我也喜欢吃海鲜,尤其是那种很大很大的鱼,刺少的那种。” 当初跟着左七郎他们在船上的时候,左七郎等人曾捕捞到一条一米多长的三文鱼,金虎尝过那种海鱼的味道之后,就迷恋上了。 “没问题,我也喜欢吃那些大海鲜,这次出门你们不说我也打算要捕捞一些回来的。”金毓朗声应下,伸手摸了摸金娇的脑袋:“住在左家村是不是特别好?” 金娇点头:“很好,在这里,我们不缺吃的,也不会被打,更不会被人看不起,村里的孩子们都愿意和我玩,还很崇拜我,因为种地比他们厉害,力气也很大。” 金毓笑着道:“他们崇拜你,你也不可骄傲。” 金娇嗯嗯了两声。 在这边和家人又聊了一会儿,金毓便回了家,天黑的时候,梁元才迎着月色回家,身上一股味儿,脸上也极为疲惫。 日夜对着火炉炼铁,他一整天都是汗流不止的,身上的单薄布衣被汗水浸湿晒干后,留下了大片大片的汗斑。 金毓烧了热水,给梁元洗洗,换下他衣服,放在木盆里浸泡着,随即二人来到饭屋这边同梁宏梁月一起吃晚饭。 梁元端着碗道:“我回来得很晚,以后你们不用等我一起吃饭,可以先吃。” 金毓道:“视情况而定,咱们能等就等,一家人一起吃饭才最香。” 梁元看了她一眼,眼底满是喜悦,这种安定的生活,是他上辈子做梦都想要的。 饭后,金毓说了出海去鬼雾之外的事情,梁元几人都没有意见,只是叮嘱她注意安全。 第二日,金父就去找了左七郎,得知金毓也要跟着出海,左七郎欢迎之至。 “此次出海,咱们月族会和往年一样,从族里选出三十人,不过这次的挑选和以前有些不同,以前是所有人都参与,但这次族长说了,那些已经在跟着你们学本事的人,都不能参与,不能什么好事都让他们占了,得给其他人一些机会,让他们出去见见世面。你们父女二人不在参选之内,可以直接跟着一起去,这可是族长亲自说的,族里不会有人反对。”左七郎笑着说。 两日后,月族选出了三十个精英,全都是男子,个个身强体壮又灵活,年龄最大的二十八岁,汇集了十个村的人,左家村有三人,左七郎记在其中,其余两个金毓认识,却不是很熟。 在当日晌午,金毓和金父就要和左七郎三人一起前往海边。 从家里出发之前,梁元为金毓准备了很多防身之物:“我没有和那些商贾接触过,只是听说过他们的一些事情,能出海来鬼雾的,在自己的国家能力都不低,他们极为傲气,对日月人很是看不起,在他们看来,他们能来买日月人的东西,是日月人的荣幸,是对日月人的一种施舍,不管是什么价格,日月人都得感激涕零的接受。” “你们此次去与他们交易,和以往大为不同,以前是任人宰割,现在是要讨价还价,势必会引起他们的不满,若他们胆敢伤害你们,那你就不必客气,想怎么虐就怎么虐。” 金毓好笑:“虐他们?你就这么放心我啊?” 梁元皱眉:“说实话,我一点都放心,你再有能力,我也会担心你的安危,很想跟你一起去。” 金毓:“别,你去了,铁铺怎么办?铁矿山怎么办?土窑怎么办?咱们家里,属你承担的最多,那些东西离了谁都不能离开你。” 她轻轻搂住他:“不用担心,我们是去做生意,不是去打架的,再说了,我还有灵泉呢,那些人若真敢胡来,我就引来大鱼群掀翻他们的船。” “别把你们自己的船也掀翻了!” “......”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的话,这才从房间里走出来,先去见了梁宏和梁月,再去金家那边,没多久,金毓、梁元、金父三人背着布包从金家走出来,朝村口而去,左七郎三人已经在那里等着。 目送金毓几人走远了,直到看不见了金毓的身影,梁元这才依依不舍的转身去铁矿山。 路过其他村的时候,金毓几人会与这些村的人一起赶路,等到了海边的时候,人员全部集齐,除了他们月族的人,还有日族的人,日族带头的人是王三文。 看到金毓这个女子居然也在月族此次出海的人员中,王三文有些吃惊,不过却没多说些什么。 左七郎上去与王三文打招呼:“这次你们族里怎么是你来带头,你大哥呢?他还没缓过来?” 王大刚和秦雨柔的事情,在部落里早已经不是秘密,被带回日族后没多久,王大文体内的毒也不知是因为灵泉水还是梁元给他吃的那颗解药的缘故,他体内的毒竟无药而解了。秦雨柔就被五花大绑沉入了海里,而王大刚因为父母找族长求情,捡回了一条命,被罚赔偿十两银子给王大文,还得给王大文当三年的奴才,只要不把人弄死,王大文想怎么折磨王大刚都行。 然王大文对秦雨柔感情颇深,秦雨柔的背叛和死亡对他的打击很大,王大文从秦雨柔被沉海的那天开始,就一直精神不振,整个人快速变瘦,吃不下也睡不好,做什么都没劲。 那日陪着顾族长去梁家贺喜,亲眼看到梁元和金毓有情人成眷属,王大文更为受刺激了。 他想不明白,明明他的秦雨柔看着比金毓更优秀,为何却不如金毓会做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99节 第 166章 为金毓保驾护航 想到自家大哥现在的情况,王三文无奈道:“我哥是个重感情的人,他被秦雨柔伤得太彻底了,心底的伤疤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痊愈。” 还好他家秀秀是个本分勤快的庄稼人,不像秦雨柔心眼多,要不然他也得哭死。 左七郎不再多言,心里挺同情王大文的,对王大文来说,娶了个会识字的千金小姐做媳妇,原本是个值得显摆的事情,不想这个千金小姐是个心狠,直接给了他重重一击,让他伤心又伤尊严。 海边的渔民们已经将大船清洗干净,各村村民凑齐的海鲜山货共五千斤,全都已经抬到了船上,金毓等人直接上船,挥手告别海边的渔民们,出海前往鬼雾。 海风习习,有点凉。 日月两族的船并排而行。 月族的船上,左七郎热情的给金毓和金父介绍了其他人,用轻松愉快的言语,拉近了船员间的关系,让大家彼此熟悉和信任。 此次出海的人员里,只有金毓一人是女子,又长得柔美,因此激起了大家的保护欲,对她格外优待,最好的房间留给她,吃的也紧着她来,什么事儿都不让她做,她只需在船上待着就行。 可金毓是个闲不住的,一到海上,就站在船头的桅栏边,垂眸看着下方的海水,想找莎莎和豚豚。 见她站在船头,大家怕她掉进海里,时不时的会走过来看她一眼,确认她安然无恙,也不会做什么傻事儿,这才走开去做自己的事情。 金毓把他们的反应都看在眼里,心里哭笑不得。 这些人是把当做脆弱的小公举了? “小毓,你快过来。”金父忽然神神秘秘的跑过来:“我看到了一条海豚,好大一条,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豚豚。” 金毓一喜,忙跟着金父去了船头的另一边,抬眼在海面扫了两眼,在海面右方的位置看到了一条正在水里欢快游着的海豚,正是豚豚。 许是发现了金毓的存在,豚豚飞快的游了过来,跟水中火箭似的,眨眼就到月族的船边。 船头的左七郎和另外两个船员也发现了它。 “是海豚,好大的海豚,咦?它停下来了,头露出来了,它是在看着我们吗?不对,它是看梁夫人。” 左七郎几人跑到了金毓这边,然后就发现,那条海豚是真的在看着金毓。 金毓朝海豚挥了挥手:“豚豚,好久不见。” “豚豚?它就是那条救了人的海豚?”左七郎有些兴奋。 金毓点头:“是的。” 有个船员说:“它看起来真漂亮,我们能喂它吃鱼吗?” 左七郎道:“海里全都是鱼,你手里的鱼会有海里的鱼新鲜吗?” 日族船上的王三文等人也看到了海豚,对它救人的事儿也是知道的,看到它之后,也极为喜欢,丢了两条鱼下去,海豚没吃,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王三文等人却很高兴。 “欧唔~”豚豚发出好听的声音,在海水里打转。 金毓知道它这是想喝灵泉水了,就取下水囊,悄然放了些灵泉水进去,往海水下方倒去:“豚豚,张嘴。” 海豚立刻从水中冒出脑袋,张开嘴巴,准确无误的接住了金毓倒下来的水,喝完之后,欢喜的跃出水面,一个优美的旋转,落回水中。 左七郎等人看得惊奇无比,纷纷朝着金毓竖起大拇指赞叹。 左七郎道:“原来鱼也会看长相的呀!我们长得没有梁夫人好看,所以豚豚不搭理我们。” 大伙儿闻言哈哈大笑,正笑着的时候,一条大白鲨忽然飞出水面,朝着海豚飞扑过去,哗啦陷入水中,打起架来,吓得左七郎等人一个激灵。 “可恶的鲨鱼,胆敢攻击豚豚,兄弟们,弄死它。” 金毓赶忙拦住:“别别别,你们别动手,这条白鲨我认识,它是豚豚的朋友,不会伤害豚豚的。” “啥?”左七郎等人都惊愣住了,对面的王三文等人也是一脸懵逼。 随后他们就看到,白鲨和海豚在水里追逐了一会儿之后,就冒出了水面,互相用脑袋去撞对方,却没有用多大的力,像是在玩闹。 左七郎等人:“......” 左七郎皱着眉:“这条白鲨看着有点眼熟。” 金父:“白鲨都长得一个样,能不眼熟吗?” 他闺女养鲨鱼这事儿是个秘密,他才会说出去呢,也不会告诉左七郎,这条白鲨就是那时候他和陈大旺等人捕捞上来过很多次的那条小白鲨。 左七郎还是觉得不对劲:“这条鲨鱼有点像那条小白鲨。” 他惊呼,拍手道:“难不成,那小白鲨跟来了,长成这么大了。” “肯定是了,你们看看它的眼睛,跟当初的小白鲨一模一样,这条鱼邪门得很,少惹为妙。” 金毓和金父对视一眼,忍不住捂嘴笑起来。 水里的白鲨很激动,很想上船,但在船边游了好几圈,都没有看到渔网,就很烦躁,一脑袋就给海豚撞了过去。 叫你不等我,不等我,不等我! 说好了一起来见甜人的,结果这臭豚游得比它快,先它一步到了这里。 两鱼在水里打了一圈,就游到深处去,见没戏可看了,左七郎等人这才离开船头,金父和左七郎去了存放海鲜山货的仓库,了解这些的价值,王三文等人也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金毓一个人待在船头。 见没人会注意这边了,金毓朝着海面喊了两声,拿了两个水囊,装满灵泉水,见海豚和白鲨冒出了头来,就两手各自拿着一个水囊往下面倒。 所有的水都被海豚和白鲨准确无误的用嘴接住。 喝饱之后,两鱼就潜入水里,默默跟在月族船只的两面,似在保驾护航一般。 天黑之前,船只到了鬼雾这边,近了之后,左七郎等人发现,鬼雾竟比以前稀薄了一点。 金毓和金父对鬼雾的了解不够,倒没怎么看出来。 左七郎皱着眉头:“这鬼雾一眼看去虽说还是很浓,但这种浓郁却和以前还是有些许差别,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太奇怪了!” 使着船只在鬼雾的外围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鬼雾只是比以前稀薄了一点点,其余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变化,左七郎等人这才继续航行,进入鬼雾之中。 进去之后还不到半个时辰,天就彻底黑了,在浓雾之中,什么都看不到,可尽管如此,日月人凭借对鬼雾的了解,依然能在此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寻到出路,继续航行。 船只向前而行的时候,金毓能听见海豚和白鲨的声音,这两只跟着她一起进了鬼雾,在保护着她。 第167章 这次的货物不贱卖 夜里雾中什么都看不见,尽管能速度已经放慢,金毓等人却都不敢松懈,休息都得换班来,当然,作为女子的金毓,夜里是不用守夜的,只需要在自己的房间里好好休息就行。 在回房休息之前,金毓和金父把左七郎等人聚集在一起,问了他们以前是如何与诸国的商人们交易的。 左七郎道:“因为来的不止一个国家的商贾,避免交易的时候引起互相抢夺的事儿,交易开始之前,那些商人会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先后购买权,他们会让我们先把货物摆出来,然后选出他们所需要的,出价把东西买走,价格都很低。” “用抽签决定?不出价竞争吗?”金毓问。 左七郎摇了摇头。 金毓皱了皱眉:“平凡的海鲜在哪里都能买到,他们大老远的跑来鬼雾之外,想买的肯定都是珍贵海物,即是珍贵的,那肯定人人都想要,他们不属于同一个国家,怎么会因为抽签就互相相让,不争抢着买东西?” 金父一点就通道:“他们不挣抢,是因为他们在日月部落的船只来之前,就提前商量好了,谁需要买什么买多少,价格应该给多少这些事儿,大家按照协商好的,各自买自己的东西,不许乱出价,抽签只是迷惑我们日月人的障眼法而已。” 金父继续道:“没有竞争,他们就能够随意压价,因为不管出多少价格,其他商号都不会竞价,若敢胡来,只怕会遭到排挤,以后想再来鬼雾之外买心仪的东西就难了。” “若是因为价格低了不卖,东西就得自个带回去,那就是白跑一趟了,部落里的东西因为数量多不算稀罕之物,最重要的是不会善用,很多都不认识,不知用途,都是按照那些商贾所需找来卖的,带回去之后价值不高,只能留着放坏,所以不管对方出什么价,东西都得卖掉,换取所需之物。”金父冷笑:“这些商人一开始就算计好了,把我们日月人当做冤大头耍,呸!一个个都不是玩意儿!” 左七郎等人愣了愣,好半天才从金父的话里回神过来。 左七郎怒道:“商议好的?难怪呀,我们卖给他们的东西怎么都提不高价格,那些人一个个带着慈善的笑脸,要多和睦就有多和睦,我们还以为他们的国家相互之间很友好,所以他们才会那般融洽呢,买东西都不会争抢,却原来,他们是合在一起算计我们日月人?” “过分,实在过分啊!” “他们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见左七郎等人情绪有些激动,金毓安抚道:“你们别生气,这只是我和我爹的猜测,真相如何,还得等见过那些人之后才能判断出来。” “行,我们不气。”左七郎使劲的平复情绪,随即道:“金姑娘,勇叔,你们说吧,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对抗那些人,不被他们欺负,我们都听你们的。” 其余月族人纷纷附和:“对,我们都听你们的。” 金毓与金父对视一眼,父女二人眼底闪过精光,金毓道:“这次交易,与日族通一下气,不要急着卖东西,等了解清楚了那些人所需什么,咱们直接来个拍卖会……” 翌日卯时三刻,两艘船才缓慢的出了鬼雾,金毓站在船头,抬眼望着前方,只见海面两百米之外,停放着十几艘很大的楼船,每一艘船,都比日月人的船大两三倍,船上插着旗帜,标明了所属国家和商号。 每每看到这些船只,日月人都会很羡慕,这会儿就连金毓和金父,也一样露出了羡慕之色。 若是他们也有这样大这么威风的船,就能随时随地自由的去各国经商了,还可以弄很多的客船,让族人们可以坐着客船去四处游玩,可惜,他们造不出这样的大船。 “来了!来了,我看到日月族的船只了!”一艘大船上,正昏昏欲睡的护卫,看到了从浓雾里出来的船只,忙大声通知了船上的其他人。 其他的大船上,也有人发现了日月部落的船只,船上瞬间嘈杂起来。 西秦国,上官商号的大船上,听到护卫的禀告,正在和美人行鱼水之欢的上官斌大怒,一巴掌拍在美人身上,骂出声:“该死的野人,害本大爷等了这么久,总算现身了,一群磨磨唧唧的东西,还想不想做生意了,本大爷定要给你们把价钱压到最低。” 一想到家族里的交代,他无心再做那事,撇开美人儿,让人来为他穿衣,没多久,一身橙色华服骚包无比的上官斌就出了船房,来到船头,果真看到了日月部落的船只,见好些商船都已经朝着那边围了去,他忙对船夫大喊:“愣着做什么,上去啊!早点把东西买好了,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着该死的大海,要玩的没玩的,要美人也没有美人,本大爷恨死这里了。” 船夫应了声,掌舵朝日月部落的船只而去。 上官斌还在骂骂咧咧:“搞不明白族里的那些老东西是怎么想的,靠海的地方多的是,非得让我来这个鬼地方,和这些野人交易,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傻野人,手里有好东西都不会用,呸!都是些上不得台面。” 言语之中,对日月人十分嫌弃。 商船很多,金毓等人船上的东西却是有限的,看着那些一涌而来的船,金父把左七郎等人叫到面前:“记住我们昨晚说好的,先别急着卖东西,弄清楚他们需要什么再来谈交易。” 左七郎等人连连点头:“勇叔,我们都听你的。” 以前,他们月族带来的东西,最多也只能卖个两千两银子,可这次勇叔和梁夫人却说了,他们只要好好配合,定能把带来的东西卖出个天价来,卖不了也没关系,带回去慢慢用,反正今时不同往日,他们卖的东西数珍贵药材最多,族里有梁大夫,身为大夫的他定能好好善用这些药材的,以前便宜卖给那些万恶的奸商,不如给梁大夫用来治疗族里的人。 相比这些诸国的奸商,他们更信任新加入他们族里的金、梁、丁三家人。 第168章 要买海豚门都没有 金父对左七郎等人的表现甚是满意,让左七郎去给王三文等人说一声,让他们配合行事。 月族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王三文等人对金毓一行人那是相当佩服的,他们也很想多卖点银子,不想让族人们的心血浪费,所以这会儿对金父的话言听计从,金父让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 金父看向王三文等人,对他们做了个手势,满意的笑着点点头,与金毓对视一眼,随即一同看向那些大船。 最先靠近金毓等人的大船是来自龙城国景氏商号的商船,此船是所有船里最大最豪华的,船上站着上百个护卫随从,为首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微胖白面男子,长相看着人畜无害,眼眸却透着精明,一看就是个善于经商的老手。 金毓对左七郎道:“这是龙城国景氏商号的船,你可知道景氏商号?” 左七郎点头:“知道,族长说过,景氏商号的人最为亲切,是很好说话的商人。”左七郎道:“我去年跟着前辈们来这里的时候,见过景氏商号的人,不过这个白胖子我不认识,当时向我们买东西的,是个中年人。”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0节 此次来谈生意的月族人,除了左七郎曾在外经商过,其余的人都是第一次,皆不认识景氏商号的人,只从族里前辈的口中听过一些,这会儿都有些紧张,一听左七郎也不认识这个白胖子,他们就更紧张了,不过他们转而想到昨晚金父的猜测,立马又不紧张了,转变成了愤怒,紧张个屁,这些奸商是来坑他们的,他们才不会怕呢! 一个个抬头挺胸,露出认真严肃的模样来假装镇定。 “各位日月部落的友人们,在下景恒,乃是上次与你们交易的景二爷的三侄子,这次我二伯因生病无法前来,便由我替他来与你们交易,还望各位友人指教。”一靠近月族的船只,白面男子就先开了口。 左七郎哈哈笑着:“不敢指教,不敢指教,我叫做左七郎,景公子能来,是我等的荣幸,不知贵府这次想买什么东西,所要多少?” 景恒啪的一声,打开手里的折扇,笑容可掬:“今年,景氏商号只想买海马,海参,红珊瑚这三种东西,你们可有?” “有有有,可是不多。”左七郎说着转首去问其余慢慢靠过来的商号大声问:“你们呢?你们又想买什么东西?且先说来听听,我们日月两族这次带来的东西数量有限,你们不说出来我们没法给你们答复。” 景恒意外的挑眉,没料到左七郎会如此行事,不是说嘴笨,不会说什么话儿,他看这左七郎,倒是个灵活的,与他二伯口中的日月人略有些不同。 其余商号的人也没料到左七郎会这么问,以往都是他们问什么,日月人就答什么的,这次反倒是日月人来问他们了。 有个中年长胡的瘦老板斟酌了下,道:“我黄氏商号这次要买百斤鱿鱼干,新鲜十斤大龙虾三只,人参二十只,灵芝三十朵,海豚一条,你们可有?” 金毓看了此人一眼,心中气得很,海豚都想买,买去干嘛!吃还是玩?不管是哪种,都不可原谅。 金毓正要说话,左七郎等人就抢先齐齐出声了:“海豚没有,永远都没有,它是我们日月部落的神鱼,不卖!” 金毓一愣,随即笑了。 这就是她的族人。 “什么?不卖海豚?”这个长胡瘦老板相当气愤,指着左七郎等人怒道:“去年就与你们说好了,我黄氏要买海豚,你们可是答应好了的,保证会在今年会把海豚送上,现在却说不卖了,还说什么神鱼,你们月族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我黄氏商号吗?米面你们还要不要了?” 每年,属他们黄氏商号带来的米面最多,都是些最不好的米面,却是日月部落想要的。 “您是黄老爷吗?哎呀!对不住,黄老爷,你别生气,那海豚是神鱼,它会救人,是我们部落要保护珍贵鱼儿,万万不可卖的,卖了可是要被天打雷劈的。哦,还有,黄老爷,你们平日也不可捕捞海豚,抓了是会被诅咒的。”左七郎十分认真的道,海豚太乖了,他要保护所有海豚。 其余月族人也附和。 “对对对,海豚乃神鱼,不可抓,不可杀。” 众商贾:“……” 那黄老爷可不听什么神鱼,天打雷劈这些东西,他只记住了救人二字:“海豚救人?这可真是稀奇,那只会救人的海豚在哪?我用百斤大米来换。” 金毓等人:“……”去你娘的百斤大米。 金父努力微笑着:“黄老爷,我们不卖海豚,你买点其他的吧!哦,对了,得用银子来买,我们不要大米和面粉,那些吃多了之后,就不怎么好吃了,相比米面,我们日月人还是比较喜欢吃海鲜和野味,所以,今年我们不买米面,所有的交易,我们只想要银钱。” 左七郎等人:“对对对,不要米面,一点都不好吃,海鲜最美味,野味最带劲,还都不要钱,吃着超划算。” 我们部落里马上就会产大米了,谁还会稀罕你们手里的发霉货,请您老拿回去慢慢吃。 “什么?不要米面?”黄老爷气得礼数全无:“你们去年怎么不早说?我今年带了万斤的米面,你们不要了,我该如何处置这些东西,你们这些野人……” “黄老爷请注意态度,我们可不是什么野人。”金毓声音淡淡的打断他的话,从左七郎等人的身后走出来:“买卖不成仁义在,你犯不着言语攻击,此举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所为。” 黄老爷大怒:“你算什么东西?胆敢跟本老爷如此说话。” 左七郎等人怒吼:“你又算什么东西,胆敢对梁夫人如此说话,我们不做你的生意了,滚一边凉快去。” “放肆!”黄老爷气得浑身颤抖,没想到日月人如此胆大妄为,胆敢与他这样说话。 左七郎等人又齐声道:“你放个狗屁!” 这次王三文等人也吼了起来:“他放的不是狗屁,他是在喷粪,哼!谈生意都不会好好谈,动不动就装傻,说了不卖海豚还硬买,自己的米面卖不掉就赖我们身上,当我们冤大头啊!我们穷得衣服都没得穿,有钱人还来对我们强买强卖,丧尽天良啊!天打雷劈啊!没有良心啊!” 第169章 凭你是个脑残? 王三文等人吼得悲愤,在场的商贾们却是傻了眼,不敢相信一向淳朴善良听话的日月人会露出如此凶狠的一面,变得让他们不认识了。 日月人不都是会对我们言听计从的吗?为什么眼前的这些日月人会这么凶?他们难不成是冒牌货? 景恒忙问了问身旁的家族老人,这些人都曾和日月人打过交道,但今日的事儿,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搞不清楚为什么日月人会有这种变化。 左七郎等人可不管这些商贾懵不懵,又指着黄老爷怼了几句之后,纷纷摆手,让黄老爷赶紧走,他们不做他的生意了。 “你,你们......”黄老爷气得手指颤抖,人都结巴了。 “黄老爷,人家都说不做你的生意了,你就别强求了,赶紧离开吧,我们还得谈生意呢!”上官斌没忍住开了口,对长相丑陋的黄老爷很是嫌弃,他目光一转,落到了金毓的身上,眼底闪过一丝惊艳,小声的赞叹:“想不到区区野人部落,竟会有如此气质出尘的绝色美人儿,这皮肤白的,比城里的千金小姐还白,杨叔,等会儿买东西的时候,我要把这个美人儿也买了。” 他身后的老管事杨忠道:“二爷,这恐怕不太好,以往日月人与我们谈交易,从不会带上女子,此次破天荒的带了个女子,对她还极为维护,还尊称她为梁夫人,只怕此女子不是个简单的,我们切不可冲动行事。” “杨叔,你未免太胆小了,一会儿听我的就行,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上官斌说着,也不等杨忠反应,就走上前两步,朝金毓挥了挥手:“喂,小美人,我叫做上官斌,怎么称呼你呀?” 金毓很讨厌他那种赤果果的目光,皱了皱眉道:“我相公姓梁,你可以唤我梁夫人。” 这是在告诉上官斌,她已经成亲了,别想打她的主意。 上官斌却一点都不在意她是否已经成亲了,嬉皮笑脸的:“梁夫人?你长得如此美丽,窝在一个小小的部落多委屈呀!不如随我去西秦国,我带你去见识......” 他还未说完,就被金毓冷冷打断:“你耳朵有病吗?没听清楚我说我有相公吗,你凭什么让我一个有夫之妇跟你走,凭你长得丑?凭你是个脑残?” 她喜欢别人欣赏自己的美,可不喜欢别人调戏她,还跟他去西秦国,啊呸,这臭东西算什么玩意儿,连她家茅坑里的屎都比不上。 “你放肆!”杨忠震怒,指着金毓就要开骂。 金毓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放肆的是你们,我们日月两族好生来与你们谈生意,你们这些所谓的生意人,一开口说的就不是人话,不是强买强卖,就是调戏我这个有夫之妇,怎么,你们是不想好好谈生意吗?不想谈就说,我们也不强求。” 左七郎等人也怒道:“对,我们不强求,不与你们西秦国做生意了,赶紧离开。” 让梁夫人跟他走?这傻叉居然敢说出这样的话儿来,出门的时候脑袋肯定被门夹过,梁夫人可是梁大夫的妻子,是部落的神农娘娘,是他这个傻叉能亵渎的吗? 王三文等人也和月族是同仇敌忾,也相当维护金毓,此刻看着上官斌的目光带着气愤。 被骂了的上官斌丝毫不气,看到日月人的反应,他心中已经有数了,这位梁夫人对日月部落来说,的确是很重要的存在,他想要带走很难,上官斌依旧笑容欠扁,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梁夫人不必动怒,我是与你开玩笑的,美人生气会变丑的,不气不气哦,我不让你跟我走了,我们接着谈买卖。” 金毓冷笑道:“开玩笑?不好意思,我与你不熟,并不想与你开玩笑,说不想和你做生意,那就是真的不想和你做生意,请走吧!” 左七郎等人附和:“对,我们是真的不想和你做生意,请离开。” 态度十分的坚决。 上官斌笑不出来了,瞬间冷了脸:“尔等不识好歹。” 金父撇了他一眼:“该说的我们都说了,上官公子,这里还有其他人呢,不是你一个人的生意场,请你不要耽搁大家的时间。” 王八蛋,敢调戏我女儿,莎莎你在哪?快跳出来咬烂这混球的水头。 他对其余的商贾道:“各位老爷公子们,请你们继续说说你们想买什么东西吧!” 这些商贾都犹豫了下,想着今年的日月人变化着实大,就斟酌着说出自己来此想要交易的东西,言语中透着客气,不像黄老爷和上官斌那样目中无人。 他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是为了买所需之物,不是为了和日月人吵架的。 金毓等人很是满意,总算有几个正常人了。 知道这些商贾所需什么之后,金父与左七郎等人对视一眼,也不再磨叽,上前道:“各位老爷公子们,你们想买的东西,我们都有,但是不多,而且今年的交易方式,我们部落想做些改变,以前都是你们说了算,但今年,我们不打算再像以前那样了,打算以拍卖的形式将手里的东西卖给你们。” “所谓的拍卖,便是由我们日月部落为货物定一个起卖价,各位爷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时,就拍板成交。” 景恒愣了下,看了金父一眼,见他眼神清明,眼珠时不时转动,甚是机灵,便知道,此人是个狡黠的,不好糊弄。 “你们是想钱想疯了,让我们争相购买,你们日月部落有这个资格吗?”黄老爷又忍不住叫出声:“不知所谓的野蛮人,痴人说梦,我们能买你们的东西,那是你们的荣幸......” 他还未说完,忽的一道海浪打来,水花溅到船上,溅了他一身水,一口水落入他的嘴里,呛得他直翻白眼。 金毓冷笑着:“活该!” 景恒不理会黄老爷,对金父道:“可否说说各种货物的起卖价是多少?” 金父转身,让左七郎拿来一个粗糙的木箱子,打开,里面装着红珊瑚,看着有三十几斤的样子,金父道:“这些红珊瑚,一次性拍卖,起拍价为三万两白银。” 喊出这个价的时候,金父的心快速跳动了几下,太刺激了,三万两白银,他做梦都没见过呢,可他大女儿说了,红珊瑚很珍贵,比人参还珍贵,它就值这个价。 第170章 买不到就用抢的 三十几斤的红珊瑚,不是月族自己的,而是日月两族凑出来的,卖了之后,回去再分银子。 “三万两白银?你怎么不去抢!”上官斌瞪大了双眼,他这次来鬼雾的任务,是为了买两样东西,红珊瑚就是其中之一,早在之前,他和景恒就商量好了,他们两家都需要红珊瑚,不管日月人手里有多少,两人各买一半,出价五两一斤,现在日月人居然想要一起拍卖,还定价三万两白银起,这让他怎么买? 景恒也皱了皱眉:“这红珊瑚的起价确实太高了!” 其他商贾的反应也是如此,黄老爷更是嘲讽,日月人是中邪了,才会乱喊价。 金父早猜到他们会是这个反应,笑着道:“价高?不,一点都不高,各位爷,我们日月人只是与世隔绝,并不是傻的,与你们做交易多年,我们懂了很多东西,这红珊瑚的珍贵之处,你们不说,我们都已经查到了,它不仅有很高的收藏和观赏价值,还具备极强的养身功能,寓意着祥瑞,是文人雅士的喜爱之物,是达官贵人乃至皇族都想拥有的珍品,它的价值远超黄金,三万两白银 是我们部落看在多年合作的份上,给你们的优惠起价,若是换成其他人,如此多的红珊瑚,至少喊价五万两白银。” 左七郎等人纷纷朝金父投去崇拜敬佩的目光。 接收到左七郎等人看过来的崇拜眼神,金父有些心虚,他作为普通的百姓,压根就不懂红珊瑚的价值,这些都是金毓告诉他的。 至于金毓是如何知道的,那还用说,当然是从她以前住的地方学的呗,那是个神奇的地方。 见金父弱小平凡,竟知道红珊瑚的价值,还知道皇族喜爱这种东西,在场的所有商贾都惊了一惊,看向金父的目光都带上了几分探究。 有一位商贾拱手问:“请问这位兄台贵姓?” 金父双手背负在后,轻抬下巴淡然道:“我姓金,你可以唤我金老爷。” “金老爷。”那商贾喊了一声。 金父闻声只觉浑身舒畅,他小小一介布衣,也能做老爷了,这感觉真好。 那商贾又问:“请问金老爷何方人士?” 金父:“我乃日月部落月族靠山镇左家村人士。” 他已经告别赤云国,以后,他再也不会以赤云人自称,什么柳州府,大坪村,老金家,那都已经是过去式,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他现在是日月人,货真价实的日月人。 左七郎等人听着金父的话,又对他投去了崇拜的眼神。 是的,勇叔是日月人,是他们月族的大能人。 “你也是日月部落的人?这不可能,日月部落怎么会出你这样一个人。”那商贾有些不相信。 金父不干了,冷哼道:“你说的是什么话,什么叫做我们部落不会出我这样的人,就你们国家能出聪明人,我们部落就不能了吗?这是什么道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懂不懂,我们以前没见过世面,是有些笨,但那也是以前,现在已经不一样了,我们见的多了,懂的多了,人就变聪明了,不行吗?” 那商贾很不喜欢金父这样的语气,但想着这次来的目的,到底还是没冷下脸,忙赔了不是,金父这才作罢,继续拍卖。 “红珊瑚三万两白银起拍,每次加价不低于十两。” 众商贾都没有出声,虽说金父已经说出了红珊瑚的价值,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花高价买红珊瑚,日月人想从他们手里赚大钱,那是痴人说梦,他们就是不出价,看日月人能如何。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1节 金毓把他们的嘲讽和鄙视都看在眼里,美眸暗了暗,这些人呀,是打心眼里的瞧不上日月人,却又想从日月人这里占便宜,呵,一群卑鄙小人,伪君子。 金毓忽然声音清冷的开口:“半刻钟之内,若没有人出价,此红珊瑚便拍卖失败,我们会带回部落,不再售卖。” 都不出价是吧,那就别买了,我们带回去自己用,等部落发展起来了,红珊瑚自有更高的价值,到时候咱们部落的一切让你们这些奸商永远仰望不起。 左七郎等人静静站在一边,金毓和金父说什么,他们都不会反对,坚决一致对外。 “不再售卖?你们疯了吗?”上官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红珊瑚在诸国是很珍贵,但对你们日月部落而言,它毫无价值。” 金毓笑了笑:“谁说没价值,我们可以拿回去摆家里观赏,也可以磨成粉泡茶喝,还可以当头饰挂饰,用处多了去了。” 见金毓等人油盐不进,态度很是坚决,不是开玩笑的,众商贾都犹豫了,他们彼此对视,不知道是出价还是不出价。 杨忠拉了拉上官斌的衣袖,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上官斌一愣,随即眼底闪过阴狠之色,点点头,抬头看向金毓,正要开口,岂料景恒竟抢先了他一步。 “我出三万两白银。”景恒摇动手中的折扇看着金父道。 他明白,日月部落已经不同往日,只怕是有高人在身后指导,以前没有见过日月人,以为他们真如家人们口中说的那般愚蠢野蛮,如今一见,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他们是有血有肉的活人。 景恒身后的一位老人急了,压着声音:“恒少爷,你怎可喊价,三万两已经超出了预算,族里是不会同意的。” 景恒同样压低声音:“不出价,我们就只能错过红珊瑚,若日月人真的把红珊瑚收回去,损失最大的是我们,我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不能空手而回。” “况且,我们以前对日月人确实是过分了!” 老人还是不赞同:“买不到,咱们可以想别的方法,或者直接抢过来。” 景恒神色一冷:“朗伯,我们景家不是盗匪,是商人,切勿做出辱没门风的事情。” 朗伯一愣,才意识到刚才自己说了什么,自行惭愧的低下头:“老奴知错了!” “姓景的,你喊什么价,你把红珊瑚都买了,我买什么?”上官斌怒道。 景恒斜睨了他一眼:“你也可以喊价,或者等我买到手之后,我卖一点给你。” “呸!你卖给我?你会给我低价吗?”上官斌转头对金毓等人道:“景家刚才的喊价不算数,我们谁也不喊价,也不同意你们拍卖,这次的交易,必须和以前一样,否则你们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他话音落下,身后立刻走出了十几个手持弓箭的护卫,那些护卫来到船板边上,将弓箭对准了金毓等人。 景恒面色大变:“上官斌,你疯了,让你的人把弓箭收起来。” 金毓等人纷纷冷了脸。 其余的商贾则是一脸震惊。 那黄老爷见此大笑:“上官二爷好样的,对,就得这么干,什么拍卖,什么规矩,呸!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玩意儿,区区破烂部落,也敢跟我等讨价还价,强者为尊,我们是强者,日月部落是弱者,就该听我们的,来人,准备弓箭,好好教训这些不知好歹的野人。” 他话音落下的瞬间,身后也涌出了十几个手持弓箭的护卫。 来海上谈生意的商人,都不是普通的商人,他们皆是有备而来,船上备有各种兵器和能力不凡的护卫,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在场的商贾,有好几个也不是好鸟,他们打心眼里的看不起日月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同黄老爷和上官斌一样,让护卫对着金毓等人举起了弓箭。 第171章 景恒护着金毓等人 气氛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看着大船上那些手持弓箭对准他们的护卫,左七郎等人心痛无比,这就是他们日月人多年以来合作的对象,这才是他们的真面目,只是反抗了他们一次,这些人就对他们拔剑相向,想要取他们的性命。 呵!一群奸商。 “你们都疯了吗?”景恒愤怒的指着上官斌等人道:“你们是来做买卖的,不是来打劫的。” 上官斌瞥了他一眼:“我们也不想这么做,全是日月人逼的,若他们乖乖的,还像以前一样,我们也不会动手。” 景恒扫了一眼那些想要攻击金毓等人的商人们:“你们可想好了,今日你们若真的动了手,这以后再无和日月部落合作的可能。” 那些商人沉默了下来,看了眼面对百支弓箭也依旧挺直腰背的左七郎等人,心底不由得有些松动。 日月部落再怎么落后,却也有许多他们需要的东西,这次撕破了脸皮,以后就再无合作的可能。 不过,日月人想要改变以前的规则,他们绝不允许,这买卖还得是他们说了算,日月人没有这个资格。 “景恒公子,只要日月人还像以前一样做买卖,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他们。”有一个商人冷声道。 左七郎等人神色愤怒,他们气愤的看着那个商人。 “做买卖?你这是做买卖吗?你这是在让我们把手里的宝贝拱手相让,你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和我们做公平的买卖。” “你们这些商贾自视清高,实际都是奸诈小人,我们今天就是死,也不会再与你们合作了。” “有本事你们就杀了我们,你们敢动手,我们就把船上的货物全部丢进海里,让你们什么都得不到。” 上官斌等人的注意力全在左七郎等人的身上,谁也没有发现,娇小的金毓逐渐退出了人群,在两个月族人的掩护下进了船房,来到了船尾这边,朝海水里撒了些东西。 海风呼呼的吹,海浪一波又一波,所有船只都在跟着波浪晃荡。 上官斌等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左七郎等人,见他们不怕死,便抬了抬手,想让护卫放箭。 景恒怒吼:“住手,谁也不许放箭,谁敢放箭就是与我景氏商号作对,与龙城国作对。” 他身后的景家人纷纷变了脸色,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全上前一步站在了他的身后,支持他的决定,几十个护卫一涌而出,手中拿着弓箭,对准了上官斌等人。 正在召集鱼群的金毓闻声一愣,扭头看了船头这边一眼:“原来这些商贾也不全都是坏的。” 上官斌抬起的手顿了下:“姓景的,你竟敢维护这些卑贱的日月人。” 景恒道:“你上官家不想与日月部落合作,但我景家想,你今日之举,着实让我瞧不起,我是不会让你胡来的。” 他看向其他国家的商贾:“你们之中,有许多人都与我景氏商号有往来,今日你们若敢帮着上官家欺辱这些日月人,那以后我景氏商号就与你们断绝所有合作,反正,在你们的国家中,又不是只有一家商号,没了你们,我景氏商号还有更多的真诚善良的商号可以选择。” 连这点日月人都不放过,谈不拢就抢,这种商号,他们景家不屑于再合作。 上官家虽和景家不是同一个国家的,但因为某些原因,互相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合作,见景恒说出这样的威胁,上官斌怒不可遏:“景恒,你疯了吗?你们景家的长老们是不会允许你如此乱来的。” 景恒轻抬下巴道:“这就不劳烦你操心了,我既然来了这里,就代表着景家的事情我是能完全做主的。” 他身后的景家人们轻叹一口气,对他的任意妄为持放纵的态度,附和道:“只要能和日月部落一直友好交易,不影响家族荣誉和利益,恒公子做任何决定我们都会支持。” 上官斌狠厉的道:“断绝与我们合作,不就是影响利益了吗?” 景族的人笑了下:“不会。” 上官斌冷了脸,诸国的商号,也有等级之分,景氏商号不仅是龙城国第一商号,更是诸国第一商号,龙城国便是因为景家的经商能力才能稳坐第三大国的地位,景家底蕴深厚,谁人都无可撼动,就是君王也得礼让三分。 他上官家得罪不起景家,若在这里真的与景家为仇 ,那等回了家族,他将会面临家族惩罚。 思考再三,上官斌最终还是放下了手,让人将弓箭收起来。 其余的商贾见了,也都看在景恒的面子上,默默收起了弓箭。 左七郎等人很是意外,没想到景恒竟会帮助他们,将这场危机轻松化解。 金毓来到船头这边,见上官斌等人是真的收了弓箭,不会再攻击他们,便看了景恒一眼,转身回到船尾那边,把白鲨和海豚叫了回来,两鱼从水中冒出一个头,在它们的身下,有着密密麻麻的鱼群。 “计划有变,你们暂且休息,我让你们动手,你们再动手。” 两鱼摇动了下脑袋,重新钻回了水中。 虽说上官斌等人已经收起了弓箭,可他们刚才的行为已经伤透了左七郎等人的心,他们与日月部落已经再无合作的可能。 见左七郎等人是真的不愿再与他们交易,上官斌等人愤怒不甘,可再不甘也不敢再当着景家的面跟日月人发生冲突,一行人只得调转船头,毫无收获的离开鬼雾。 一时间,留下来的商贾只剩下五位,他们分别是东临国,南宁国,龙城国,炤国,白启国的商人,没有对日月人举起过手中弓箭,一直和善对待。 没有了讨厌的人捣乱,交易进行得很顺利,虽说这次日月部落的卖价很高,但东西却都是上等,比以前的品质好,景恒等人还算满意,这些货物带回去,他们还是有得赚的。 买好了所需的东西,景恒问:“我这里带来了一些布匹和粮食种子,你们部落可需要?” 左七郎道:“种子就不必了,布匹可以看看。” 景恒挑了挑眉,也没多问什么,抬手让人把布匹拿了出来,共上千匹布匹,什么花色都有,没有一匹是发霉的,布料比以前景家二爷带来的好很多。 左七郎等人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布匹,忙把金父和金毓推了出去讨价还价。 金毓和金父:“......”对他们就这么信任吗?价格砍不下来怎么办? 第172章 上官斌等人去而复返自找死路 景家所带来的布匹,都是质量上乘的棉布,黑灰白三色卖价二两银子一匹,彩色卖三两银子一匹。 左七郎细算了下:“一匹布四十尺,可做两身衣服,算下来,黑白灰三色为多少文钱一尺来着......” 见他一时间算不出来,金毓淡淡开了口:“黑白色为五十文钱一尺,彩色为七十五文钱一尺。” 左七郎等人眼儿一亮:“梁夫人算得好快,这布的价格比去年便宜很多啊!” 去年这些商贾卖给他们的布匹都是最差的,得八十文一尺,贵得吓人,他们卖了一船的海鲜,也没能买几匹布。 见左七郎等人一副赚了的模样,金父忙拦住他们:“便宜什么,一点都不便宜,你们又不是没去过外面,不知道那些地方的布匹价格吗?这景家手里的布是挺好的,但却不是最好的,那黑白色的在他们那里顶多就卖十五文钱一尺,彩色的二十文钱一尺,卖给我们却是翻了几倍,我说的价格还是买少了的价格,像我们这种一次性买一大堆的,这价格还得更少一些。” 见金父是个识货的,景恒笑了笑:“我大老远的带着这些布匹来这里,总不能卖那种普通的价格吧,那岂不是白跑了。” 金父瞪他一眼:“什么白跑,你的主要目的是买东西,卖布匹只是顺道而为,景恒公子,你们千里而来的确辛苦,是该赚些辛苦费,但我们跨越鬼雾也是很辛苦的,大家都不容易,你得让着我们一些才行,这样的生意才能长久。” 事关银钱,金父绝不会将就,与景恒说了许久,嘴巴都说干了,总算把价钱给减了一大半。 黑白灰色的布匹二十文钱一尺,彩色布匹二十五文钱一尺,景家赚一点,他们少花一些钱,两全其美。 见金父居然能以这样的低价买到了布匹,左七郎等人都惊呆了,好半天才回神过来,扳起手指头算术:“那么多的布匹,这个价格得多少银子?” 金父也扳起手指头算,他虽然能说会道,但算术却是不行,没学过。 金毓却是心算了一番,就说出了价格:“景公子手里共有彩色布匹五百匹,一匹四十尺,二十五文钱一尺,便是一两银子一匹,共计五百两银子,黑白灰三色布匹有五百八十七匹,二十文钱一尺,便是八百文钱一匹,共计四百六十九两白银六百文钱,两种布加起来需九百六十九两白银六百文钱。” 景恒和景家的人闻言,皆露出惊愕之色,忍不住多看了金毓一眼,交头接耳。 “想不到日月部落还有如此精通算术之人,这速度,竟比我们算得还快。” “此女子不简单啊!” “难怪日月人这次会带着一个女子过来,原来是个有本事的。” 金父都听懵了,扭头看金毓:“你怎么算得这么快?” 金毓挑眉浅笑:“想学?” 金父使劲点头:“嗯嗯嗯。”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2节 左七郎等人也跟着嗯嗯嗯,嗯完之后觉得不对,赶忙开口:“我们也想学,梁夫人,求收徒。” 金毓笑了笑:“我不收徒,你们若真想学,可以跟着我爹学,我负责教会我爹。” 她是女子,哪能教这么多男子,得避嫌,不然她男人会吃醋的。 左七郎等人也知男女有别这个道理,见金毓如此说了,谁也不觉得有什么,心里极为感激,对金毓道了谢,随即看向景恒,继续做生意。 左七郎等人用绳索搭了桥,去景家那边检查布匹,确定所有的布匹都没有发霉,再把布一匹一匹的搬过来,五十匹五十匹的堆成一堆,在月族的船上堆成了二十二堆,第二十二堆没有五十,只有三十七匹布。 清点好布匹,给了银钱,交易就这么成了。 金毓等人又和其余四位商人做交易。 他们带来的有铁器、米面、种子、药粉等东西,这些,日月部落已经用不着了,所以都没买,四位商人面露失望之色,但并没有强求。 买卖做完,天色也不早了,景恒等人不再逗留,离开了此地,临走之前,景恒等人表示,日后还会继续和日月部落交易,并保证公平。 五艘大船分开航行,朝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待景恒等人的船只走远,金毓等人把布匹搬进仓库里,搭了绳桥,让王三文等人,留下一人在外注意情况,其余人全到一个房间里,将卖得的银钱拿出来清点。 因部落里没有钱庄,所以做买卖的时候,他们不收银票,只要金银铜钱。 日月两族此次所卖之物,属红珊瑚最为珍贵,卖得的银钱是最多的,有三万两白银,其次是人参、鹿茸、灵芝、天麻、海马、海参、海带,这些卖了一万两千六百两白银,其余的东西,则卖了八千三百两白银。 看到眼前这些一箱又一箱的银子,左七郎等人眼睛都被闪花了,心中难掩喜悦,一个个笑得灿烂。 “我从未见过这么多银子,太耀眼了!” “我今晚想守着这些银子睡觉,一刻都不想和它们分开。” “勇叔和梁夫人太厉害了!” “回去之后我们肯定会被族长表扬的。” 左七郎扭头问王三文:“这些银子你们日族想现在分,还是回到部落之后再分。” 王三文哈哈笑着摆手:“不急,不急,银钱放在你们这里我们放心,回到部落见了族长再说。” 左七郎点点头。 看了一会儿后,众人就将银子小心翼翼的收起来,随即感激又崇拜的看着金毓和金父好一会儿,再去灶房做吃的,打算等吃过东西之后,再穿越鬼雾回家。 金毓其实很想自己做海鲜,但左七郎等人不让她进灶房,船上就她一个女子,必须好好养着,哪能让她干活。 金毓无奈,只好到船边去逗白鲨和海豚,顺道招来了其他品种的鱼,用灵泉水与它们交流,正和鱼儿们玩着的时候,抬眼间她看到远处有几艘船朝这边过来。 待看清了那些船上的标记,金毓脸色大变,立马将正在玩耍的白鲨和海豚叫过来。 “莎莎,豚豚,方才要杀我们的那些人返回来了,就在那边,赶紧去把你们的小弟们全叫过来,随时准备战斗。” 莎莎和豚豚立马转身游走了,金毓回了船房。 “爹,不好了,那些不要脸的又返回来了!” 第173章 鱼多就是力量 “什么?那些人返回来了?”左七郎等人闻言急忙跑出船房,抬眼见上官斌等人的船只真的出现在了海面上,纷纷皱起眉头。 返回来的船只有七艘,船上标志明显,是和他们有过冲突的那些商贾的船。 金父眯着眼儿道:“这些人不是善茬,我们甩了他们的面子,他们肯定会怀恨在心,去而复返只怕是想趁着景家的人不在找我们的麻烦,他们人多,硬碰硬对我们不利,我们得赶紧开船,躲进鬼雾里。” 左七郎立刻大喊:“开船。” 几个月族人忙去了船尾,掌舵朝鬼雾而去,日族船上的那几人,也开船跟上。 “那些日月人想逃,加快速度,追上他们。”大船上,上官斌冷声命令,看着日月两族的船只,眼神透着嗜血杀意。 该死的日月人胆敢甩他脸色,不卖货物给他,让他丢尽了脸面,还空手而回,他定要让这些野蛮的日月人付出代价。 景家护着他们又如何,他不能当着景恒那小子的面灭了这些日月人,还不能使阴招吗? 这些日月人一个都别想逃。 大船速度加快,与日月两族的船只逐渐拉近距离。 上官斌让弓箭手准备,还在箭头点了火,打算用火箭攻击日月两族的船。 “准备,放......”上官斌正准备下命令时,船只忽的剧烈摇晃了下,差点将他甩下船,那些持弓箭的护卫一个不稳,也都跌倒在船上,燃烧着火焰的箭矢也落到了船板上,燃烧,再燃烧。 “快灭火!怎么回事?”上官斌气急败坏的回头问。 有个护卫边灭火边道:“二爷,我们的船撞上,不对,是有东西撞上我们的船了!” “什么东西?”上官斌走到船只被撞的位置去查看,只见海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层层波浪翻涌。 不仅是上官斌的船有状况,其他试图要攻击日月两族船只的大船也出了状况,遭到不明之物从水里攻击,被迫停了下来。 没有看到海里有东西,上官斌震怒,让护卫们继续放箭,可他话音还未落下,船底又传来动静。 上官斌再次看向船底,头刚伸出去,就有一条巨大的黑灰色鲨鱼飞出水面,朝着他张开血盆大口。 “啊!!!!!”上官斌吓得迅速后退,一屁股跌坐在船板上,鲨鱼没咬着人,气愤的一个甩尾,回了海水里,溅了上官斌一身的水,浇了他一个透心凉,他吓尿了。 “二爷!”护卫争先来扶他。 还没把人扶起,船身又摇晃起来,似有什么东西在船底使劲撞击,上官斌这次不敢去看了,叫了两个护卫去查看,一看到底下海里的东西,两护卫惊得连滚带爬的回来:“二爷,见鬼了,咱们的船底下有好多鱼,什么鱼都有,里头还有大鲨鱼,一群群的大鲨鱼。” “这些鱼跟疯了似的攻击我们的船。” 他们知道海里鱼多,可没想到聚集起来会这么多,这么恐怖。 护卫们说这话儿的时候,船只摇晃得更厉害了,海浪也更加汹涌,浪花不停的拍打到船上,天上逐渐出现了一朵又一朵的乌云。 “鱼怎么会攻击我们的船?”上官斌要气疯了:“放箭,放箭,射死那些畜生!” 船只晃动剧烈,那些持弓箭的护卫皆站不稳,手中的弓箭无法射出去。 越来越多的鱼儿来到了上官家族的大船底下,在这些鱼里头,有一条极为好看的白鲨,白鲨不吃小鱼,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指挥鱼群。 撞击,啃食,不停的攻击上官家的船。 咔嚓! 终于,上官家的大船底部破了一个洞,这个洞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海水涌进了船中。 大船上一阵混乱,惊慌声,怒吼声全部交杂在一起。 黄老爷等人的大船,也在发生着类似的事情,他们也遭到了鱼群攻击。 海浪越来越大,没多久,好几条体型巨大的虎鲸出现,也朝着上官斌等人的船只撞过去。 “啊啊啊!”伴随着惊恐的尖叫声,一个又一个的人从船上掉下来,落入满是各色鱼群的大海。 海风狂刮,海水疯狂舞动,天上乌云遮日,惊天雷声猛然炸响。 “啊!救命啊!”黄老爷抓住了桅栏,害怕的尖叫着,双手沾了水很滑,他如何也爬不上来。 “老爷!”四五个护卫急急而来,想要救黄老爷,可还未抓住黄老爷的手,一条鲨鱼就跃出了水面,满是尖牙的大嘴咬住黄老爷,将他拖进了海水之中,鲜红的血瞬间弥漫开来。 “那边怎么了?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海浪?” “这是要下暴雨了?可为什么只有他们那边有乌云,我们这边没有,太阳真耀眼。” 上官斌等人这边的动静,引起了金父等人的注意,隔得远,他们只隐约看见了那些大虎鲸的身影,其余的鱼儿都看不见,可看到上官斌那些人的大船停了下来,被虎鲸海浪弄得一摇一摆的,一副随时会翻船入海的样子,他们皆一脸疑惑。 左七郎摇头:“许是他们惹怒了海神,走走走,别管他们,趁着他们还未追上来,我们赶紧进鬼雾。” 金父用手遮挡刺眼阳光看着那边:“那是什么鱼?好大!” 上次在海上多天,他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鱼,海洋果然神奇,什么鱼都有啊! 王三文笑着说:“那是虎鲸,勇叔,这种鲸鱼还不是最大的,这大海里最大的鱼是蓝鲸,体长有十层楼房那么高,我曾有幸见过一次,那次我们的船差点就翻了,若不是运气好,都死在海里了。” “十层楼房,那不成高塔了!”金父惊呼。 金毓好奇问:“爹,你见过高塔吗?” 金父摇头:“没有,但我可以自己想象,啊啊啊,吓人,太吓人了,那么大的鱼,能吃吗?” 金毓无语:“爹,不是什么鱼都能吃的。” 大伙儿说着话儿的时候,船只航行的速度一点不减,很快就进入了鬼雾之中。 在进入鬼雾的时候,金毓来到船沿边上,吹响了口哨。 一条海豚飞快游来。 金毓趁着身边无人,道:“豚豚,让莎莎撤退,我已经安全了,让它也注意安全,别被那些人伤着了。” 海豚似听懂了一般,快速游走。 上官斌等人的船只不断的涌进海水,逐渐沉没,他疯狂的带着人用兵器杀鱼,海水中血色越来越浓,飘荡着许许多多的死鱼,血腥味令海里的鱼儿们更为躁动,攻击更加猛烈。 忽然,鱼群似收到了某种命令,猛地一下子扩散开。 那几条虎鲸,迅速掉转头,远离了大船。 七艘船上还活着的人们都疑惑万分,随即幸运的抹汗:“走,趁着鱼都走了,我们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邪门,太邪门了!那些鱼肯定是被水鬼上身了,要拉我们去抵命。” “大海上不能待了,我要回陆地。” “我的船进水了,兄台,可否带我们一程,求你们了!” 上官斌浑身湿透,狼狈的在船上找到了两只逃生木舟,带上还活着的几个护卫,坐着木舟去找别人救助。 七艘大船,有四条都沉了,只余下三条大船,三百多人,活下来的只有一百六十几个。 第174章 虎鲸送了金毓一身水 上了船,得救的上官斌立马晕死过去,当晚发热起来,直到天明,才逐渐退热,可却留下了后遗症,他不举了。 这对于喜欢流连于花丛中的上官斌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在鬼雾里慢慢航行了一晚上,金毓等人在辰时三刻的时候出了鬼雾,刚出来,就看到了好些鱼。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3节 除了莎莎和豚豚,竟还有其他的鲨鱼、海豚、大乌贼、和虎鲸。 “我的娘呀!”金父捂着心脏:“这虎鲸真是越看越好看。” 左七郎倒吸一口气:“好家伙,我们被二十几条大鲨鱼围住了!这也太恐怖了,这些鲨鱼哪来的?” 王三文怕得很:“这么多的鲨鱼,若是进了我们部落经常捕鱼的那几个海域,那还得了。” 金毓也皱了皱,看了白鲨一眼,朝它招了招手,随后走到另一边,避开其他人与它交流。 “莎莎,你不能随便把你的伙伴们带来这里,这片海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还有其他人,他们和我是不一样的,是无法与你和你的伙伴们沟通的,所以你得带着它们离开。” 金父等人不清楚昨日上官斌等人那边发生了什么,但她清楚,是莎莎带着它的伙伴们保护了他们,帮他们教训了坏人。 这种事情太过玄幻,她不能告诉金父等人,也不能把白鲨的能力暴露出去。 这条鲨鱼是一条不平凡的鱼王。 白鲨懂金毓的意思,它朝着金毓叫唤了两声,张嘴让金毓喂它喝了些灵泉水,随即才转身离开。 叫上那些鲨鱼兄弟们,一游三回头的离开了这片海域。 鲨鱼走了,可海豚和虎鲸却一直赖着不走,那眼儿,一直在盯着金毓看。 金毓秒懂,这是不喝灵泉不罢休呗! 连虎鲸都给吸引了,灵泉可真牛。 再看这条虎鲸,只怕也是一条不简单的鲸鱼。 金毓与金父说了几句,让他找借口把左七郎等人叫到一边去忙其他的,自己再趁机喂鱼。 豚豚喝了灵泉水,就带着伙伴们离开了,但那条虎鲸,却是喷了金毓一身水,表达了友好才离开。 浑身滴水的金毓:“......”我真是谢谢你的热情款待了。 洗漱一番,换了身衣服,金毓在屋里休息,等睡醒的时候,船已经靠岸了,来到外头,看到前方那美丽的海岸,金毓一拍额头:“哎呀!忘了给虎子抓鲟鱼了!” 金父笑着走过来:“不急,海口才有那种鱼,一会儿就去抓两条。” 金毓皱了皱眉,想到野生鲟鱼在现代濒临灭绝,是国家保护动物,非常非常的珍贵,是不能吃的,要吃也只能吃人工饲养的,她突然有了养鲟鱼的念头。 她也很喜欢鲟鱼这种鱼类,但不能一直吃野生的,还是饲养的最好。 不过怎么样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事儿得后面有时间慢慢计划。 岸上有很多的渔民在等着金毓等人回来,看到船只的那一瞬间,他们发出了兴奋的欢呼声。 金毓目光一扫,在人群中看到了梁元的身影。 她惊喜的朝他挥手:“相公,我回来了!” 梁元双手做喇叭状:“我来接你回家。” 一看到自家男人,金毓就开心得很,船板刚放好,她就蹭蹭蹭的第一个跑了下去,来到了梁元的面前,急急的刹住了脚。 若不是顾及旁边还有其他人,她真想给梁元一个大拥抱。 “你什么时候来的?” 梁元宠溺的看着她:“来了有半个时辰了。” 金父走了过来,双手背负在后,瞥了金毓一眼:“有了相公就不要我这个爹了?” 金毓笑着讨好:“我哪敢呀!这不是想过来把你女婿叫过去亲自扶你下船吗?” 岸边的渔民们都围了过来。 “梁夫人,你们此次出海顺利吗?货物可都卖完了?” 金毓笑着说:“很顺利,东西都卖完了,我们还买了许多的布匹。” 渔民们闻言开心极了。 “卖完了就好,那些东西放着也是放着,卖了才有价值。” “梁夫人一路辛苦了,饿不饿?渴不渴?走,去我家喝口水,吃口东西。” “什么去你家,应该去我家。” “去我家!” 见族人们只顾着关心金毓,还在船上的左七郎等人无奈的叹了口气,大喊了声:“哎!乡亲们,兄弟姐妹们,你们别致顾着梁夫人呀!我们还在船上呢!快来帮忙搬东西呀!” 渔民们这才反应过来,哈哈笑着。 “对哦,差点把你们忘了。” “大伙儿都过来,上船去搬东西。” “日族的人呢,赶紧过来帮忙。” 上了船,这些日族人一脸疑惑。 “咦?怎么我们日族的船上只有一点海鲜,三文,你们买的东西呢?卖的银子呢?” 王三文摸着后脑勺,憨厚的笑着:“银子和东西都在月族的船上,这次出海,我们两族把货物全合起来卖了。” “什么?你们怎么......” “别问了,此事说来话长,先把这些海鲜搬下去,等见了族长我们再与你们细说,你们做梦都想不到,我们此次出去,到底遇上了什么惊险的事情,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刺激。” “你小子也学会这招了,说话不说完,弄得我们心痒痒的。” 这边,月族的船上,看到仓库里的布匹和银子,上船来帮忙的月族人们都惊呆了。 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左七郎等人在一旁笑得嘚瑟无比,也不给他们解释,只让人把东西搬下去,等见到了族长再细说。 气得来帮忙的人直翻白眼。 出海之事极为重要,裴族长和顾族长也极为关心金毓等人的安危,所以,一早就来了岸边,此刻正在袁家村暂做休息,东西一搬下船,左七郎等人就用板车推着,朝袁家村而去。 没多久就到了袁小鱼家这边。 “两位族长,梁夫人他们回来了!所有人都平平安安的,没有受伤。” 金毓等人还没进大门,袁大武就大叫着跑进了家里,告诉了裴族长二人这个好消息。 两位老族长闻言纷纷起来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刚踏进院门的金毓等人。 两位老人笑着上去迎接,与金父、金毓和梁元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把目光落到了板车上。 左七郎很是兴奋:“族长,这次有勇叔和梁夫人与我们一起出去,赚大发了,你们看看这三个大箱子,你们装的全都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 闻言,裴族长等人震惊万分,想着周围的人都是凑了货物的,银子是要分给他们的,都不是外人,便没有忌讳什么,当着大家的面打开了木箱。 看到里面的白银,众人都惊呆了。 这未免也太多了! 第175章 两族合并,实行皇帝制 裴族长和顾族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齐齐上手各自抓了一个银锭子,学着外界那些人的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 随即咝了一声,惊呼:“是真的,这银子是真的。” 金父笑了:“当然是真的,银子岂能有假,这可是我亲自清点的。” 左七郎道:“族长,我们这次在外面,遇到的事情可刺激了,我现在好激动,很想与你好好的说一说。” 裴族长放下银子,哈哈大笑着:“说,就在这外面说,让大伙儿都听听。” “行,就在这里说,正好可以让大家都知道那些商贾的恶行。”左七郎道。 一听这话儿 ,裴族长等人就知道不对劲了,纷纷安静下来,疑惑的看着他。 左七郎等人也不再隐瞒,将在鬼雾之外发生的事儿一一道来。 得知外面的那些商贾,有一大部分不仅不愿意与他们讨价还价,还想抢劫,裴族长等人气得破骂。 “记清楚那些商贾是哪些国家的,以后都不与他们合作了,出海去做生意的时候,也不要去他们的国家。”裴族长大声道。 “知道了,族长!”族人们大声应着。 顾族长扬声道:“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欺负我们吗?为什么不把我们当人看吗?因为我们穷,因为我们部落落后,因为我们什么都不会,因为我们的本事不如他们,如果没有鬼雾,我们部落里的所有人都会成为那些人的奴隶,任人践踏虐杀。若我们什么都会,若我们实力够强,外面的那些人就不敢瞧不起我们,所以,我们必须变强,必须团结,必须让整个部落繁荣起来!” 热血沸腾的一句话,令在场日月两族的人都精神振奋,他们高声喊着:“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要变强,我们绝不会让人继续看不起,我们不是野人!” 震耳欲聋的声音令金毓、梁元、金父三人的心也跟着激动起来,跟着所有人日月族人高声呐喊。 袁家村里的男女老少们听到了这些声音,也都跑了过来,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情况,但看到金毓等人在高喊团结,他们也不知不觉的跟着大喊起来。 顾族长满意的点点头,做了个手势,让大家都安静下来。 待喊声停下,顾族长看了一眼金毓三人,然后对裴族长道:“姐夫,你赢了,月族已经走在了日族的前面,我们两族是时候合并了。” 裴族长捋着胡子哈哈大笑:“你可想好了,一旦决定好了,就不能反悔了。” 顾族长神色坚定的道:“绝不反悔,早在和你们定下那个约定的时候,我们日族就已经做好了两族随时合并的心理准备,上次回去之后,我已经和族里的各位镇长和村长商议了合并之事,他们都支持我的决定,姐夫,咱们部落,早该合并了。” 见顾族长突然说出合并的话儿,日族的人们笑了笑,没有一个人反对,他们相信族长。 裴族长欣慰的点点头:“顾大能,你虽说脾气不好,但却是个果断的领导者,好,要合并就趁早,明儿个,你带着人去衙门找我,咱们一起好好讨论合并之事。” 顾族长应下,今儿个他就不回日族了,一去一来耽搁时间,便派了十个腿脚利索的日族人,回族里通知村长和镇长们,明天全部来月族衙门这边议事。 待那十人离开,大伙儿就开始分银子和布匹。 虽说日月两族要合并了,但一码事归一码事,这次的银两和布匹还是得分。 按照当初说好的,日族分走了他们应得的那份银子和布匹,随后两族就各自分开,召集凑了物资的族人,按照他们所凑物资的数量和价值分发银子和布匹。 月族这边,属袁小鱼一家凑的货物最多,所分到的银子和布匹也是最多的,没有凑物资的,就没有资格分银子。 银子和布匹分完,天也彻底黑沉了,金毓等人今晚全在袁家村这边休息,家住在附近的村民则各自带着分到的东西回家,一路上,一个个有说有笑的,你羡慕我我羡慕你的。 翌日,金毓几人随裴族长等人一起回靠山镇,三人本想和左七郎等人一起回左家村的,不想裴族长却喊住了他们。 “金老爷,梁大夫,梁夫人,你们见多识广,此次两族合并的事儿,还得请你们帮忙拿个主意,怎么说你们现在也是月族的人了,是有资格提建议的,只要是好的建议,我们都会接受。”裴族长道。 闻言,金毓几人有些犹豫,他们虽说已经是月族的人了,来了部落之后也做了很多大事,但他们毕竟来到部落还不到一年,这么快就直接深入到部落里头,同裴族长等人讨论两族合并为一国这等天大的事儿 ,会不会不太好。 似是看出了金毓三人的想法,裴族长笑了笑:“你们不用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咱们部落以实力为尊,你们虽说是从外面来的,但你们的善良,你们的能力,那都是大伙儿有目共睹的,我们日月两族真心接纳你们,相信你们,保护你们,你们就是我们族人,是族人就有说话的权利,你们只管跟我们一起去,不会有谁敢说什么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4节 见裴族长都如此说了,金毓几人相视一笑,也不矫情了,应了下来,跟着裴族长等人一起去了衙门那边。 左七郎等人就不跟着去了,他们要把银子和布匹带回左家村,顺道通知左村长,让他去衙门,把金毓三人暂时不回村的事儿告知金家和梁家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去衙门的路上,路过其他的村子,裴族长就会让人顺道去告知这个村的村长一声,一传十十传百,各村的村长和两位镇长都得到了消息,忙赶过来追上了裴族长等人的步伐,一同朝着衙门而去。 到了衙门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时辰之后,众人走得腿脚酸疼,尤其是裴族长这些年纪大的,更是老眼昏花,一进门,就赶紧去寻了地方休息。 待他们休息半个时辰,日族的村长和镇长们也才大老远的陆续赶来。 待两族的重要大人物们都来齐了,已经是晌午。 裴族长让人在衙门里做了午饭,招待金毓几人和日族的人们随意的吃了一些之后,便全部聚集到宽敞的议事屋里谈大事。 按照两族以前的约定,合并之后就跟外面的那些国家一样,确立皇帝制,但这个皇帝由谁来当,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首先,裴族长和顾族长就都不愿意当皇帝。 第176章 让梁元当皇帝,金毓当皇后 裴族长苦笑道:“我做族长虽然有好些年了,但是我年纪大了,带不动族人了,我的那些儿女们一个个都很平庸,没有一个适合当接班人,所以,这皇帝我不能当,也当不好,这个位置必须是能者居之,只有强大的人才能带领部落,不,是带领我们的国家走向繁荣富强。” 顾族长也道:“我也是如此想的,我的能力也就那样,是无法胜任君主这个重要的位置的。” 两族的村长和镇长们都懵了:“哎呦喂,两位族长哎,你们可是我们部落推选出来的最佳领导者,你们两位不当君主,那谁还有资格,我们吗?我们有个屁的资格呀!难不成你们还想从两族里选人吗?这恐怕不行吧!” 裴族长道:“有什么不行的,咱们两族里能干的年轻人多得很。”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屋里这些部落的上位者们你一句我一句,梁元心里忽然感到有些不对劲,他看了看裴族长一眼,回忆着上辈子这个老头做过的各种事儿,猛地灵光一闪,两手一伸,拉住金父和金毓:“走,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金毓和金父虽然不解,但也没有多问,见裴族长等人说得热闹,就跟着梁元悄悄起身,朝着大门而去。 可还未走两步,就被眼尖的裴族长瞥到了。 见金毓三人居然不说一声就要走,裴族长赶忙老奸巨猾的指着梁元说:“梁大夫就是我见过的最能干的年轻人。” 众村长和镇长立刻齐齐的把目光转到梁元的身上。 梁元身形一顿,嘴角狠狠一抽。 他就知道,这个老头肯定会打他的主意。 裴族长从位置上下来,杵着拐杖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直接挡在了梁元几人的面前,老脸笑嘻嘻的:“梁大夫,议事还未结束呢,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看到这个老头笑得贼兮兮的,梁元内心很无奈,好日子过舒爽了,竟让他忽略了,裴族长这个老头的阴险, 记得上辈子裴族长就说过,很欣赏他这样的年轻人,说若他是日月部落的人,就能放心把部落交给他了。 上辈子他只是部落的过客,这辈子却真的成了部落的人,所以,若裴族长的心思和上辈子还是一样的话,那他现在是要把他推上皇位。 当皇帝,这种事情他从未想过,也不想当,因为自古以来,皇帝都是短命的。 “我们突然想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需赶紧回家一趟。”梁元解释道。 顾族长也走过来:“有什么事情会比两族合并更重要,梁大夫,我们正说到最关键的地方,你们可不能就这么走了呀,我们还得等你们提建议呢!” 大巫师也起身走过来:“对呀!你们几位博学多才,是我们部落里难得的人才,你们的建议对我们很重要,可不能先走呀!来来来,回到位置上坐着,有什么事儿,留到后面再做,若忙不过来,我们就帮你们一起做。” 金毓几人很无奈的被请回到了座位上。 裴族长继续站在梁元面前:“梁大夫,纵观部落里的年轻人,属你最有智慧,文武双全,胆大心细......” 梁元努力微笑着:“裴族长,您老有话直说,不必夸我。” 裴族长笑呵呵的:“我想让你当皇帝。” 梁元直接拒绝:“不行,我嘴巴笨,不会说话,爱得罪人,没有号召力,心慈手软,感情用事,头发长眼光短,哪哪都超级差劲,不适合当皇帝,您老还是另选他人吧!” 金毓嘴角抽了抽,终于明白梁元刚才为什么会想要逃了,感情他是看懂了裴族长的心思呀! 居然想让一个新加入部落不到一年的新人当整个部落的皇帝,裴族长的想法可真够奇葩的。 然而,不只是裴族长想法奇葩,顾族长等人的想法也很奇葩。 见裴族长想让梁元当皇帝,顾族长等人立刻就反应过来了,眼睛一亮,全部围了过来,用火热的眼神从上到下的扫视梁元。 “合适,太合适了!” “梁元,你这气质,你这俊脸,堪称最佳王者,你不当皇帝天理难容。” “对,天理难容!” 梁元:“......”这群疯子! 金毓为梁元说话:“各位高看了,我相公平庸得很,你们之所以会觉得他厉害,那是因为他是从外面来的,见过的比你们的多,不对,他见过的还没有你们的多,你们经验可比他丰富多了......” 裴族长继续笑呵呵的:“梁夫人不必如此说,梁大夫的能力,咱们都是有目共睹的,他真的很适合当一国之君。” 梁元头痛的道:“你们看走眼了,我真的不适合,你们还是再认真考虑其他人选吧!” 顾族长等人算是看出来了,梁元虽然是个有能力的,却没有野心,瞬间,大伙儿立马看向裴族长,想让他劝一劝梁元。 裴族长也很犯难,忽的,他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咧嘴笑了起来:“既然梁大夫不愿意,那我们就不强求了,族里有能力的人还有很多,咱们换个人选,嗯,我想想,公平起见,我们先将两族合并的事儿传下去,从两族里推出适合当皇帝的人选,再让族人投票,哪位人选所得的票数多,就让他当君主。” 顾族长同意:“嗯嗯,这是个好方法,以前我和姐夫就是这样被选出来的,这个方法对谁都公平。” 村长和镇长们也都没有意见。 梁元还想说话,裴族长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三言两语把事情定下之后,就让大伙儿散了。 左村长拉着梁元就往外走,金毓扶起还未回过神来的金父跟上去,到了大门之外,金父这才一个激灵回过了神,不可置信的看着梁元:“两位族长刚才想让你当皇帝,你给拒绝了?我的个老神仙,我不是在做梦,我刚才差点就成国丈了!” 左村长嗯嗯的点头:“是的,你差点就成国丈了,但梁大夫给拒绝了,你当不成国丈。所以,金老爷,你赶紧劝劝梁元吧,当皇帝,万人之上,威风八面,那么霸气的事情,哪能不做呀!” 金父理智的摇摇头:“不劝,我不劝,我女婿是个拎得清的,他的事情我不掺和,他让我拿主意,我才帮忙拿主意,其他时候,我不会多管,我尊重他的决定。” 左村长:“......” 金毓丢给了自家老爹一个赞赏的眼神。 议事屋里,金毓几人一走,裴族长就赶紧把顾族长等人全叫了回来,凑在一块儿,悄咪咪的说:“你们回去以后,就给族人们说,让他们全部推荐梁元当皇帝。我跟你们说,这个梁元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才,错过了就可惜,我用我的人头保证,他虽说现在没有当皇帝的心思,可一旦当上了皇帝,那肯定是一个认真负责爱民如子的君王,若不是,你们可以把我的头砍下来挡球踢。” 顾族长:“不踢,我怕踢着踢着你突然咬我一口。” 裴族长瞪他一眼:“我都死了还怎么咬你,别打岔,说正经的。” 顾族长一脸正色:“我支持你的决定,梁元的确不可错过,他当了皇帝,梁夫人就是皇后了,他们夫妻二人身后还有丁先生他们,他们肯定会全力支持梁大夫两口子管好部落的。” 大巫师皱眉道:“可一旦选了梁大夫,咱们就是把部落拱手相送,你们可想好了,不要后悔。” 裴族长笑着说:“梁大夫他们是聪明人,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他们初来我们部落,明明不了解我们,却愿意将能力展现出来,为部落做那么多事情。虽说他们也有受益,可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日月人。梁大夫他们是信任我们的,我能够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心为部落着想,想让部落变好。” 第177章 裴族长做了个梦 顾族长皱紧眉头:“梁大夫不是我们想选就能选的,人家不答应,我们选了也无用,得与他好好说说。” 裴族长道:“我们俩去找他好好说说,君王这个位置听着至高无上,可咱们部落就是个烂摊子,甩手丢给了梁大夫,实在是添了很大的麻烦,可除了他,我心中没有满意的人选,你们心里若是有其他的人选,也可以选你们想选的人。” 顾族长等人都沉默下来,想了一会儿后,纷纷摇了摇头:“想来想去,还是梁大夫最为合适,实在不行,丁先生也很不错。” 在他们的部落里,真找不出几个适合当领导者的。 裴族长道:“既然你们都认为梁大夫合适,那我们就与他好好说说,丑话说在前头,若梁大夫真的当了君王,我们都必须听他的,他让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谁敢说个不字,别怪我不客气。” 既然想让梁大夫当君王,最起码的尊重必须给人家,否则人家凭什么为部落做事,带着他们这些蠢笨蠢笨的日月人一起致富。 在议事屋商量了许久,天快黑的时候,各位村长和镇长这才一一离去,屋里只剩下顾族长和裴族长,两老头相视的笑了笑。 裴族长起身给顾族长倒了一杯水道:“你说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冒险了?” 顾族长接过水道:“十几年前,我们在外面卖东西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富贵险中求。想要改变部落,就得冒险,不管以后如何,也不会比现在更糟了。” 裴族长笑了笑:“你想的和我想的是一样的,既然这样,那明天我们就去找梁大夫好好说说。” ...... 回到左家村的时候,已经天黑,进了村,金毓几人就和左村长分开,往家的方向而去。 见左村长走远了,金父这才皱着眉头说:“阿元,日月部落做事真是太儿戏了,皇位如此重要的东西都能让出去,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金毓道:“皇位是个烫手山芋,这里不比外面,我们是外来户,若真的接手了部落,很难稳定人心,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心甘情愿的臣服于我们。” 梁元扶额:“就算能稳住人心,我也不会接受,太累了!” 当了皇帝,可就没有现在自由了。 金毓也觉得当皇帝很累:“可我觉得裴族长他们是不会放弃的,毕竟在他们的眼里,你是真的很优秀,若你不答应,我怕以他们今天的举动来看,他们可能会找上我爹我姑父还有我的表哥们。” 金父嘴角一抽:“不会吧?这么随便?” 金毓抬头望天:“他们做什么事不随便了!” 金父仔细回想了下,然后点点头,日月人在很多时候,是真的很随便。 金毓又道:“爹,皇位的事儿,回去之后暂且别说出去,事情还没定下来呢,说出去了不好。” “嗯嗯,爹明白的,保证不说。” 几人正说着话儿的时候,路过几户村民家院门口,一看到金毓几人,那几位村民就赶紧热情的大喊。 “梁大夫,你们回来了,吃过了没?没吃就来我家吃,我们刚做好晚饭。” “......” 一个个都想邀请金毓几人进家里坐坐。 金毓几人笑着婉拒了,继续往家的方向走,路上又经过了好几户人家,被热情的招待,金毓几人继续笑着打招呼,婉拒十多户人家之后,他们总算来到了梁家门口,迎面就看到了野牛王。 野牛王欢喜的跑过去围着金毓转圈,得了水喝之后才满足的离开,梁宏闻声走出来,看到院子里的金毓几人,笑着打了招呼,道:“你们回来的正好,亲家母已经把饭菜做好了,让我们今天都过去吃,一起热闹热闹。” 金毓几人先进屋去洗了一把脸,随即才同梁宏梁月去了金家那边,金母已经把饭菜摆上桌,点上了珍贵的桐油灯。 饭后,金母问金毓:“七郎已经给我们说了你们在鬼雾之外遇上的事情,那些商贾真是可恶至极,小毓,你以后还想跟着一起去做生意吗?” 金毓摇头:“不去了,我对那些事儿不怎么感兴趣,以后让爹跟着去就行了,我要是想莎莎和豚豚它们了,就去海边看看,顺便捕捞点海鲜。” 金母点头:“不去也好,跑来跑去怪累的。” 在金家这边休息了一会儿,金毓几人就回了梁家那边。 他们一走,金母就把金父叫到房间,从衣橱里拿出了三匹彩布和五十两银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5节 “七郎他们说你和小毓虽然没有凑物资去卖,但却帮了他们大忙,他们感激不尽,就凑了些银子和布匹给你们,说是你和小毓应得的。” 金父看到银子喜出望外:“五十两,这可不少呀!那小毓那边,他们也给了。” 金母笑着说:“给了,也是五十两银子和三匹布。” 金父笑得更开心了:“这次出去收获真不小。” 他还未开心多久,银子就被金母收了起来。 金父:“......” 梁家这边,一进门,梁宏就把梁元和金毓叫住,拿出了左七郎给的布匹和银子。 梁元收起了银子和布匹。 梁宏道:“这三匹布里浅蓝色和鹅黄色的那两匹和适合小毓和小月,让她们做两套衣服换着穿。” 他扭头看着梁月:“你不会女红,跟你嫂嫂好好学习,以后你得自己做衣服,不能什么都让你嫂嫂做,知道了吗?” 梁月用力点头:“我知道了。” 金毓摸了摸她的脑袋:“我一定会好好教你的。” 很快,金毓几人各自回屋休息,在海上不方便洗澡,金毓浑身黏糊糊的,梁元特意给她烧了一锅热水,弄了浴桶给她泡了个热水澡。 一夜旖旎。 翌日,金毓浑身酸疼的起来,梁元已经做好了早饭,刚吃完早饭,裴族长和顾族长就来了,一看到这两个老头,梁元就头痛,把人迎进了堂屋,金毓也跟着进去,顺道把门关上。 药房里的梁月往堂屋这边探了探头,很好奇裴族长二人来此所为何事,但看到金毓关了门,她便知道,他们所谈的事儿是不能偷听的,她转身离开,继续学习药材分类。 这两日,她似乎懂事了一些,没那么黏金毓了,不过,她看着金毓的目光却依旧是透着崇拜的,事事以金毓优先。 屋里,裴族长二人好说歹说,梁元都不愿为皇,裴族长一急,就脱口而出道:“梁元,你得当皇帝,你不当,咱们部落就永远好不起来。” 顾族长一惊,不解的看向他,显然这话不是他事先和裴族长商量好的。 梁元和金毓对视一眼,而后目光锐利的看向裴族长:“族长,你此话是什么意思?” 裴族长轻叹着道:“年前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们部落自立为国,却不善管制,两族的族人又发生了争斗,死伤无数,后来,外面的那些国家打进来了,把我们全部抓了起来,让我们成为他们的奴隶,再后来,族人们拼死将我救了出来,坐船离开了部落,到了外面后又被追杀,逃亡中我们遇到了一个和尚,那和尚长得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他认出了我,并告诉我,若想改变日月部落的命运,就必须找到一位姓梁的男子当皇帝,只有他,才能带着部落走向光明。” 梁元闻言嘴角抽了抽:“你在胡扯。” 第178章 山塌了,金毓梁元携手救人 裴族长吹胡子瞪眼:“我是那种会胡扯骗人的人吗?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我对天发誓,若我刚才说的有半句谎话,就天打雷劈。” “砰砰砰!”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两位族长,不好了,山崩了!” 梁元快步过去开门,外面的那人一个不慎,双手拍空了,往地上扑去,梁元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衣领,使劲一提,让他站稳了身子。 那人心有余悸的拍拍心口,后满头大汗慌里慌张的说:“裴族长,顾族长,裴家村村尾后面的那座狼头山忽然山崩了,前去山上打猎的人有好几个被压在了石头下,有一个已经没了性命,有两个救不出来。” 狼头山距离衙门很近,金毓等人急急忙忙骑马赶到的时候,狼头山那里已经围了很多人,正在对被压在山石下面的人进行施救。 可他们能力有限,救援工具有限,弄了半天也没能把人救出来。 金毓看了眼那山,狼头山之所以会叫狼头山,是因为从远处看去,山的形状很像一个凶猛的狼头,可如今,这个狼头已经没了,崩裂开来的石头快速滚落,弄得四处都是,整个山体都变了形,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幸好山下没有房子,距离裴家村的村尾也有些距离,没有伤到村里的人,但进入山里打猎的人,却是受了大罪。 “我的儿呀!你死的好惨啊!” “孩子他爹,你怎么能这样子走了呀!你让我和孩子怎么活呀!” 山下不远处,有一家人在失声痛哭,他们想去山塌的那边,却被人死死拦住。 “你们不能过去,那边很危险,山上随时还会有石头掉下来,我们已经在救人了,你们好好待在这里,不要给我们添乱。” “你们不要拦我,我要救我相公,孩子他爹,你不能死啊!求求你,应我一声。”这家人里的那位妇人情绪很是激动,她的手里还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子,那孩子也是哇哇大哭,在这妇人的身后,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 看清了这家人的模样,裴族长脸色一变:“怎么又是大于家的,死了的那个人是裴大于?” 前去通知他们的那个村民道:“是的,族长,就是裴大于,他的身体被大石头当场砸碎了,我们......” 他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实在没法再继续说下去。 裴族长身子晃了晃:“怎么会是大于这个孩子呀!他弟弟死了,他爹死了,现在他也死了,这让他娘和他的妻女该怎么活。” 他在那个村民的搀扶下,快步朝着大于的家人走去,指挥着村民们救人。 一看到裴族长,大于家的情绪更激动了,哭声震天动地。 狼头山是从中间开始崩的,一点点的塌陷进去,后快速蔓延到外面,山的周围都是石头,进山的路全部被挡住,山的中间位置,多出了一个大坑,如今坑里的有块石头下面,还被压着两个人,那两人遍体鳞伤,眼快看不行了。 梁元和金毓同村里的救援人员来了山坑这边,梁元扫视了眼四周的地形,又观察了被压在石头底下那两人的情况,随即做出施救计划,亲自去救人,正搬动一块石头的时候,有一块大石,忽的从高处滚落下来。 “小心!” 梁元正要动手,一道人影忽然闪过来,挡在了他的面前,双手戴着兔皮手套,挡住了滚下来的大石。 竟是金毓,她用自己的双手,挡住了大石的滚落力道,那大石和她的个头一般高,被她挡住之后,力道虽有缓解,却还在往下滚动,金毓的身子不收控制的后退了几步,双脚在地面踩出莎莎的声响,滑出近两米长的弧度之后,大石才停了下来。 “娘子!”梁元面色大变,想要过来。 金毓大喊:“不用管我,我撑得住,你们继续救人。” 梁元身形一顿,后一咬牙,转身继续救人,用尽所有力气,将一块大石头搬开,把被困在里头的一个村民救了出来,后又继续救另外一人。 而这边,见金毓挡住了石头,村民们在短暂的震惊后,忙跑过来想要帮忙,结果才跑了几步,就见金毓双手抱住大石头,深呼吸几口气,再一鼓作气,把大石往旁边移了移,掀倒在一个坑里,使其无法再继续往下滚。 想来帮忙的村民们:“……” “呼!”金毓松了一口气,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手套破了,她的手掌破了一个口子,鲜血流了出来。 她鼻子动了动,似乎闻到了一股子香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血,香味是从她的血液里散发出来的。 她心头一紧,正想从空间里掏出帕子擦拭,上点药,几个村民就跑过来关心她。 “梁夫人,你有没有怎么样?” “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万万不敢相信,梁夫人居然能用这么柔弱纤细的双手,挡住这块巨大的石头。” “梁夫人,你是女中豪杰呀!咦?你受伤了!” “没事,小伤,已经不流血了。”金毓用衣摆遮住手,不让这些人触碰:“还有人没有救出来,你们快去帮忙吧,我这里真的没事。” 见金毓脸色自然,只是手受了点伤,其他地方都是好的,村民们松了口气,佩服的感叹了两声,就去帮忙救人了。 用了一刻钟,最后那人才被救出来,被砸断了一条腿,还剩一口气。 村民们用木板,把救出来的这两人抬到了山下,放到安全的地方,让梁元和金毓医治,随即村民们又回到山塌的位置巡视,找找是否还有被遗漏的人。 裴大于的尸体在半个时辰后被抬出了山,已经完全不成了人形。 他老娘见此,悲痛之下晕了过去,梁元忙过来医治,好不容易把人救醒,老人却成了半身不遂,她的下半身不知为何动弹不得。 裴大于媳妇的脸色更白了,直接瘫软的坐到了地上。 村民们忙上前安慰,帮她照顾着两个孩子。 裴族长心痛的闭了闭眼,转身抹了下眼角,为裴大于一家感到悲伤。 “族长,我们发现了一件奇事。”前去巡山的一个村民匆匆而来。 裴族长走上前询问何事。 那村民道:“之前被梁夫人挡住的那块石头被一群野兽围住了,也不知那些野兽对石头做了什么,石头猛地就破开成了两瓣,上面还露出了两幅古古怪怪的图。” 闻言,在场众人都惊了一惊,金毓和梁元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彼此看了对方一眼,随即梁元的目光往下移,落到了金毓受伤的那只手上。 第179章 日月人的祖先来自各国 梁元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就移开了目光,温柔的拉住了金毓的手:“他们俩人已经没事了,我们跟着去看看。” 金毓点点头:“嗯。” 二人找了两个人照顾伤者,起身追上裴族长等人的步伐,来到了山坑的位置。 之前被金毓丢在坑里的那块大石头旁,围了十几只种类不同的野兽,这些野兽看着石块的眼神在发光,大石破开成两半,安静的倒在地上,面朝天的那一面,有着奇奇怪怪的图。 那十几只野兽中,有狼有熊瞎子,还有野猪,裴族长等人都不敢靠近,待人多了,大伙儿这才敢拿着武器去驱赶野兽。 “吼!”这些野兽很是暴露,不想离开那破开的石头,见裴族长等人围了过来,发出了愤怒的吼叫。 也只是吼叫而已,并没有想要攻击人的意思。 “这些野兽是在保护大石头?”有村民看出了点名堂,不确定的开口。 又有一人道:“看样子是这样的。” “那我们该怎么办?动手把它们赶走,还是杀了它们?” “这么多的野兽,还都是大型野兽,你杀得了吗?” 裴族长当断立断道:“想办法把它们赶走,注意点,别被它们伤着了。” 村民们纷纷应着,拿着武器继续上前驱赶野兽。 “吼!”见人类靠近,野兽们更为愤怒,吼叫个不停。 兽吼声响彻整个狼头山,山上的人们都震惊抬头看向山坑这边,议论个不停。 “这兽吼声怎么这么可怕?族长他们是和野兽打起来了吗?” “我们这里这么多的人,野兽居然敢下山,被围攻了也不逃走,它们是疯了吗?” “今天是怎么了?老是发生奇奇怪怪的事情。” “难不成是天罚?” “别胡说八道,我们什么都没做,又不是大恶人,老天凭什么罚我们。” 金毓和梁元站在外围看了许久,见那些野兽被围攻之后,还是守着大石不走,一副村民们再敢靠近,它们就会发狂攻击的样子,两人对视一眼,金毓低声道:“我有预感,这些野兽是被冲着我来的,我得上去安抚它们。” 梁元摇头:“人太多了,就算你能安抚它们,也不能这个时候上去,会暴露你的能力。” 金毓皱了皱眉,随即想到了什么,眉头很快松开:“我有办法了,走,我们去找个没人的地方。”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6节 梁元什么也不问,点点头,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野兽身上,同金毓一起悄悄退出人群,跨过满山的石头,来到了一块比较平坦的位置,在四周撒了点灵泉水。 无形的泉水香味儿很快随风扩散,弥漫到了野兽这边,一闻到这股味儿,野兽们眼神猛地一变,转身就寻着香味跑了去,什么大石,什么人类,都懒得去管了。 “野兽跑了?太好了,大家赶紧上前。” 裴族长等人纷纷上去围住大石仔细的查看。 金毓和梁元见野兽被吸引来了,就赶紧转身离开。 到了大石那边的时候 ,只听见裴族长等人在对着大石议论个不停。 “这石头上的图,有点像我们日月部落的图文字,但又有点不一样。”作为部落里最有才学的老人,裴族长对部落的历史是最为了解的,他看着这石头上的图案,越看越觉得熟悉,皱眉半会儿后,就赶紧叫来一人:“你回去找我媳妇儿,让她把我珍藏的古书找出来交给你,带过来给我看。” 他伸手摸了摸石头上的图案:“若我没猜错,这些图应该是我们部落的祖先留下来,里面藏着惊天大秘密。” 那人一听不得了,忙应了声转身就跑走了。 顾族长问裴族长:“你觉得这图里会藏着什么秘密?” 他指了指石头上的图:“这个位置像是赤云国的文字。” 裴族长点头:“的确很像,但我不认识。” 他目光一转,看到了金毓和梁元,立刻朝他们招手:“梁大夫,梁夫人,你们快过来看一眼,可认识这些图。” 金毓二人闻言走了过去,在场的人纷纷为其让路。 等他们两口子过来了,裴族长和顾族长就赶紧让开位置,方便他们夫妻俩看图。 看清了两块石头上的图,梁元摇了摇头:“有一部分是很像赤云文字,但只是像而已,和赤云文字还是有区别的。” 他说着扭头看了金毓一眼,金毓知道他想问什么,道:“不用看我,你不认识的字,我又怎会认识。” 这个朝代的字体与简体字有很大的区别,她好多字都得跟梁元学呢! 见金毓也不懂,梁元便知这石头上的奇怪字体也不是金毓所在的那个时代的字体了,就转开目光,继续看石头上的图,围着石头绕了一圈,变换着方位看,绕到金毓对面的时候,梁元发现了什么,神色变化了下。 “我想起来了,我曾经看到过一本古书,这图中的字体,很像赤云的古文字。” “赤云的古文字?”金毓感到很好奇:“既是赤云的古文字,那为何会出现在日月部落?” 裴族长捋着胡子道:“因为我们日月部落的祖先,是来自不同的国家。” 金毓和梁元不解的看向他,对于日月部落的历史,梁元上辈子没有过多了解,所以也不是很清楚,此刻听见裴族长如此说,他心中也是疑惑万分。 裴族长笑着说:“其实祖先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多,我只知祖先来自不同的国家,因某种原因,来到了百兽山后面,建立了日月部落,从最初的几百人,发展成了几万人。” 金毓就更疑惑了:“既然是从各国来的,那为什么你们什么都不会。” 裴族长笑着说:“大概是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是平凡人,能力不足,就无法传授本事给后人。” 正说着的时候,跑去族长家找古书的年轻人回来了,裴族长急忙上去接过那本破破烂烂的书,这本纸质的书,是日月部落的宝贝,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大家都不知道它是谁留下的,又是怎么来的,只知道,此书只传族长,里头记载着日月部落的各种历史。 裴族长翻看许久,对照石头上的图,找到了书本中间的页面,看到了石头图案上的赤云古文字。 文字的旁边,画了几幅小图,通过小图,裴族长翻译出了古文字的内容:“金玉良缘?” 众人立刻看向金毓和梁元,顾族长惊呼:“是你们的名字!” 第179章 祖先预言了两位福星 金毓和梁元嘴角抽了抽,夫妻二人齐声道:“怎么可能,族长,你肯定翻译错了,重来。” 裴族长哼了一声:“我又没有老糊涂,怎么可能会翻译错误,这上面写的就是你们的名字。” 他又看了古书,找到石头上的其他图案,发现这些的确是日月部落的古图文,就赶紧翻译了出来:“我看懂了,这些图的确是祖先留下的,咱们的祖先虽然平庸,但他们之中有一个很厉害的残腿瞎子,他是个预言大师,能预知未来之事,他预知到部落未来会遭遇劫难,想要化解劫难,就必须找到两位‘福星’,他算不出福星姓甚名谁,只知金玉良缘四个字,通过这四个字,就能找到拯救部落的福星。” 裴族长越说越激动,一旁的顾族长等人也激动到不行,见金毓和梁元转身就要走,纷纷上去拦住了他们两口子。 “你们不能走,等族长说完。”村民们眼神恳求的道。 顾族长恳求他们夫妻二人:“我知你们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但是今天的事情,我可以对天发誓,绝对不是我们事先计划好的,这都是上天的安排,梁大夫,梁夫人,请你们听我姐夫把石头上的内容说完,求你们了!” 梁元和金毓无奈的叹了口气,知道那事是躲不掉了,只得停下了脚步,对顾族长道:“好,我们不走了,顾族长,你们继续。” 他们两口子心里清楚,今天的事情就如顾族长说的一样,肯定不是他们提前安排好的,他们没有这个能力,石头上那些古老的痕迹,是人为模仿不出来的。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露出无奈的苦笑,做梦都想不到,会被日月部落的祖先坑。 见金毓二人不走了,裴族长放了心,又继续用心翻译:“瞎子祖先不会写字,其他祖先也识字不多,所以他们创造出了用小图代替文字的方法,按照瞎子祖先的预言,把福星的事儿刻画在一块天石上,藏于山中,待时机到了,天石自会来寻有缘人。” 裴族长抬头看着金毓和梁元:“你们两口子就是那两位福星。” 梁元道:“天下之大,名为梁元金毓的人不止我们一个。” 顾族长肯定的道:“可凑成一对的只有你们一对,而且你们还来了日月部落,与天石相遇。” 有个村民说:“我们比梁大夫二人先来这里,天石都没有出来,可梁大夫和梁夫人一来,天石就出现了,这不就是上天安排好的吗?” 梁元和金毓沉默了一会儿,看了看裴族长手里的古书,梁元朝裴族长伸了伸手。 裴族长立马把古书递给他:“给你,你可看仔细了,这是祖先们写的,不是我写的,我没骗你们。” 金毓道:“那早前您说的那个梦是骗我们的?” 裴族长很老实:“嗯嗯嗯,是的,但现在这个不是,我没有那个本事,村里还一死两伤,我可不会做出这么恶毒的事情。” 金毓当然知道他不会做危害村子的事情,只是想确认他之前是不是瞎扯的而已,现在确定了,心里不由得叹气一声,姜还是老的辣啊!不愧是一族之长。 日月人虽然淳朴善良,但聪明劲儿还是有的,只是以前没有得到好的指导而已。 梁元翻看了一遍古书,对照了石头上的图,翻译出来的内容果然和裴族长说的是一样的,就很无奈和无语。 日月部落的祖先可真能坑人! 看来他和日月部落的缘分,是怎么也躲不掉了。 不过,有些事儿,他不想现在就答应下来,得先搞清楚部落里其他人的态度,还得把手里的事儿安排下去,他们三家来到这里才刚稳定下来,事情多得做不完,现在还要他管理部落,这是要累死他哦。 梁元把古书还给裴族长:“那位瞎子祖先只是说福星可以带领部落变强,却没有说一定要让福星当一国之君,所以,国君之事,部落还是得慎重考虑。” 裴族长接过古书:“你还是不答应?” 梁元摇头:“这事不急,你们还是先把狼头山的事儿处理了吧,以后再说那件事。” 见梁元没有立刻拒绝,裴族长立马高兴了,把古书收进怀里,吩咐大家继续做事,把带有图案的石头抬回村子。 来到山脚,裴族长又叫上一些人,把受伤的村民还有裴大于的娘和妻儿带去玉园医馆,梁元和金毓也跟着一起回去。 到了玉园医馆的时候,梁宏不在家,医馆里只有梁月和金娇,金娇是怕梁月一个人在家孤单,忙里偷闲来陪她的,两人正拿着布料学做衣服,就见金毓几人回来了,还带来伤者,赶紧上前来帮忙。 两位村民的伤势已经得到处理,没有性命之忧,只是这二人的伤势很重,避免恢复期间出其他问题,需要在玉园医馆里住上三日,待伤势稳定了,才可回家静养。 至于裴大于的娘,她是因悲伤过度引起的中风,加上年纪大了的问题,后期只怕还会引起其他的毛病,更得留在医馆里。 金毓帮着梁元给三位病人做了治疗,端着一盆水出了屋子,就见裴大于的媳妇杨三月抱着两个孩子背影悲凉的坐在石头凳子上,不满一岁的小儿在杨三月怀里哭得哇哇哇的,另一个才三岁大的女孩子也在跟着小声的哭,可杨三月却仿佛不觉,神情木讷,没有安抚孩子,她的眼底透着绝望。 想到这个女人的遭遇,金毓心中很是同情,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婆婆还中风瘫痪,她一人要养活两个小孩,照顾婆婆,这日子该怎么过。 一般人是坚持不下去的。 金毓把盆里的水拿去倒了,去堂屋倒了三杯水端过来,放到了杨三月面前的石桌上,温声道:“嫂子,喝点水,润润喉。” 看到金毓,杨三月身边的小女孩顿时哭声一停,抹着眼泪抬头看她,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泪痕,懵懂眼神很是惹人怜。 “我不喝。”杨三月有气无力的是说:“梁夫人,你说,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爹娘重男轻女,不把我当人看,使我从小过得很苦很苦,好不容易长大嫁人了,不到一年,公公就被山里的野兽咬死了,现在,我男人也没了,婆婆一病不起,家里没钱没粮,我拖着两个孩子,这以后该怎么活?” 越说,她声音越干哑:“我们家虽然很穷,大于也很自私,很霸道,但他却是个孝顺的,顾家的,勤快的,有他在,再苦再累我都不怕,呜呜~~可是,为什么老天爷要如此狠毒,夺走他的性命,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她似是压抑了许久,说着说着就大哭了起来,指着天大骂:“死老天,你不长眼啊!” 她一哭,怀里的小男孩也哭得更厉害了,旁边的小女孩也抱住她哭得伤心,嘴里不停的喊着:“爹,我要爹,我要祖母,娘! 哇,娘!你不要哭了,我好害怕!” 第180章 我怕你是想死不好意思说 看到杨三月母子三人哭成这样,金毓心中很不是滋味,这家人太可怜了! 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三月嫂子,你们别哭了,族里会帮助你们的。”金毓轻拍杨三月的背,声音温柔的安慰她。 杨三月却是在哭,她的两个孩子也在哭。 “啾啾!”雪团从外面跑了进来,一来就看到了杨三月一家在哭,它惊得一个急转弯,闪到了金毓的身后,探出小脑袋好奇的看着杨三月一家。 这些人类在做什么? “嗝!”忽然看到了一只雪白的动物,三岁的小女孩儿猛的哭声一停,打了个哭嗝,眼睛直直的盯着雪团看。 她扯了扯杨三月的衣服:“娘,你快看,好好看的小狗狗。” 小姑娘这是被雪团给吸引了。 杨三月被女儿如此一打岔,也停止了哭泣,泪眼模糊看向雪团。 “哞!”她还没能把雪团看清楚,一头巨大的牛就闯进了她的视野,吓得她惊叫出声,下意识的抱住女儿和儿子,叫上金毓就跑。 她从未见过野牛王。 见杨三月被吓着了,金毓忙安抚她,还当着她的面和野牛王互动,得知野牛王竟然就是族人们说的神牛,杨三月立刻露出敬畏之色,教导自己的儿女,不可以对神牛无礼。 野牛王和雪团的突然出现,转移了杨三月一家的注意力,母女三人都不哭了,但眼睛却都是红肿红肿的。 为了让杨三月三人不再难过,金毓就说服了野牛王和雪团,让这两只逗他们母子三人开心。 受伤的那两个村民和杨三月的婆婆都需要在医馆住几日,他们的家人也得留在医馆照料,以至于医馆里十分拥挤。 玉园医馆太小了! 得知杨三月一家的遭遇,不少热心的族人前来送了些吃食,一家凑一点,凑出了杨三月一家一个月的伙食,杨三月感激不尽。 带有图文的石头被带回了衙门,族长召集村长和镇长以及大巫师等人来商讨,一直讨论了近两个时辰,从议事屋出来之后,裴家村的村长和左村长一同来了玉园医馆,找到了杨三月一家。 杨三月正在照顾她的婆婆,老婆子已有四十六岁,头发白了一大半,瘫在床上,整个人从里到外透着哀伤。 裴村长对老婆子道:“三婶子,你好生养身体,梁大夫说了,你这双腿是能治好的,他的医术很厉害,你得相信他。大于的事儿,请您节哀,村里的大伙儿会帮着处理他的后事的,以后你们家的事儿,村里也会帮忙,不会让你们饿死的。” 他刚说完,老婆子急就哑着声音道:“裴村长,我想死,求……你帮……帮我。”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7节 她半靠在床头,低垂着苍老疲惫的眸子看着自己的双腿:“我年纪……大了,不中……用了,活着只会……咳咳……拖累了三月,她带着两个……孩子已……咳咳……属不易,再带着我这个老太婆,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没了我,有你们……帮衬着,三月肯定会养……咳咳……大两个孩子的。大于已……经不在了,这两个孩子……无论男女,都是我们家……的血脉,是大于……咳咳……的孩子,无论如……咳咳……何都得好好……养活。” 吃力的说完这些话,老婆子就狠狠的咳嗽起来,似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杨三月急得给她顺背,大声朝外面喊。 梁月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杯水,喂给了老婆子,等她喝完了,不咳了,梁月才道:“老奶奶,我哥说了,你身体不好,不可情绪激动,以后不能再犯了哦。” 她想了想,又道:“我听嫂子说了,老奶奶你家里发生了灾难,灾难无情,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是得努力活着。我一出生就没了娘,还天生痴傻,爹的腿断了,我哥十岁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比你们家现在还糟糕,你们好歹有族人帮衬着,我家却没有,什么都得靠我哥,可再苦再累的日子,我们家都熬过来了,你看看现在的我,从傻子变成正常人,好得不得了。” 对于梁家的过往,日月人压根不知晓,得知梁家以前居然如此苦,梁月还是个傻子,老婆子和裴村长等人都惊呆了,忍不住又问了梁月几句梁家以前的事情。 梁月也言简意赅的道来,能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一样没说,而她现在所说的这些,都是梁宏、梁元、金毓三人告诉她的。 “真想不到你们……梁家以前也是……苦命人。”老婆子忍不住感叹了句。 梁月突然说:“我把我家的故事说给您听,是为了让你好好的活着。” 老婆子身子一顿,忽然就笑了,她看向梁月:“枉我老婆子活了四十几年,脑子却还没有你这个小孩通透,梁月小大夫,谢谢你今日与我说这些,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活着才能帮着三月照顾孩子,让她放心的去干活养家。 梁月小大人似的满意点头。 裴族长等人纷纷朝她竖起来大拇指,心里对梁家人更为佩服了。 不愧是梁大夫的妹妹,居然能哄得老婆子放弃了求死之心,九岁不到就如此厉害,长大以后可不得了啊! 部落又诞生了个大能人,真好。 梁月从房间里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梁元,梁元走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你做得很好。” 梁月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哥,看在我今天表现如此好的份上,你让我跟嫂子睡一晚可好?就一晚,只此一次。” 梁元:“……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杨三月三家人在医馆住了三天,第三天晌午,这三家人才各自回家,临走之前,对着金毓等人千恩万谢的。 杨三月一家回到家的第三天,就给裴大于办了丧事,丧礼上,杨三月哭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她似乎想通了什么,目光比以往更为坚定了。 山塌事件过去的第五天,各位村长才将两族合并之事宣传下去,得知部落要合并,还有选出一人当皇帝,像外面的那些国家一样,由君王带领百姓致富,族里很多人都起了心思。 皇帝,人人做梦都想做,如今有这个机会,谁会不想去争取。 左七郎就很想去争取做皇帝,他刚和家人们说出自己的想法,就被他爹打了后脑勺一巴掌。 “我怕你是想死不好意思说。” 第181章 全民选皇进行时 左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左七郎:“你是做皇帝的料子?你就是个浪子,不成家不成业,到处沾花惹草,除了脑子好用,四肢发达,你啥也不会,你凭什么当皇帝?当了皇帝你怎么带领部落走向繁荣?你是想让所有族人跟着你一起游手好闲吗?” 左七郎揉着脑袋,一脸无辜:“爹,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差,我可是月族的顶级精英,精英你知道吗?那是出过海的人才,与曼人交过手的勇士。” 左父凶巴巴的看着他:“别给我贫嘴,你什么德行我清楚得很,别再给我说什么当皇帝,你不是那块料,要说一国之主,那还得是梁大夫那样的人才才适合。” 左七郎仔细想了想:“是很适合,可梁大夫事情多,哪有精力管理部落,什么都让他做,你们是想把他累死哦。” 左父一巴掌呼过去:“你就不能长进点提升一下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梁大夫吗?当了君王之后, 哪能什么事情都让他亲力亲为,那肯定是要交给手下的人去干的,你脑子不如梁大夫,就老老实实的当个好手下。” 左七郎嘴角一抽:“你可真是我的亲爹啊!” 一旁的左大郎等人很认同左父的话。 左大郎:“七郎,爹都是在为我们着想,梁大夫他们是你从外面带回来的,他们的本领你最清楚了,他们都是聪明人,有聪明人带着,咱们部落才能好。” 左二郎:“你虽然也聪明,但你的聪明不如梁大夫,所以认命吧,当个好手下,不对,用外面的话来说,应该是天子近臣,嗯,当个天子近臣,发挥你的本事,为国效力。” 左七郎抬手打断他们:“行了,行了,都别说了,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不当皇帝就不当呗,用得着贬低我吗?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找梁大夫。” 左父拉住他:“你去可以,但不许乱说话,听见了没有。” 左七郎挣开他的手:“知道了。” 出了门,朝着梁家而去的时候,遇上了不少村里人,都在讨论选新帝的事儿,左七郎伸耳朵一听,好家伙,村民们都想让梁元当皇帝啊! “梁大夫的人缘太好了!”左七郎咂咂嘴感叹了一句,想到了去年他被梁元救起的画面,他摇头笑了笑:“人缘好就好,这样当了国君之后,也才能把那个位置坐稳。” 左七郎看了梁家的方向一眼,忽的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而去,去找了一起长大的好伙伴。 凡是想当皇帝的勇士,都可以在各村村长那里报名,后接受两族人民的投票,谁得的票数多,便可当一国之君,这种选举方式一出来,金毓为之咂舌,只想给日月人竖起一根大拇指。 日月部落可真牛,选皇帝也能弄得如此新潮。 两天后,想当新皇的人选全部落定,共四十二人,左七郎没有在其中,他听了父母兄弟的话,没有报名参与。 各位村长将人选名单交到两位族长手中,看了一眼,两位族长立刻挥手安排好了投票规则和时间。 三天后,在月族衙门处进行投票,所谓的票,其实是一根竹签,凡是十岁以上的族人,都可以参与,一人投一根签。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全民选皇正式开始。 金毓等人全都来了衙门这边,抬眼只见人山人海,日月两族的人全部汇集到了这里,四万多人,场面空前绝后的壮观。 丁达等人走到金毓这边,问梁元:“你真的没有报名参选?” 梁元摇头。 金兰问:“那一会儿我们投谁?” 金毓:“参选的这些人我们都不熟,看谁顺眼就投谁。” 金兰点点头:“我明白了。” 丁风皱着眉头看着前面,前面排了条几百米长的长龙,最前面的人正在接过衙门发的竹签投票:“我还是觉得部落这样子选皇太胡来了,这要是选出一个人面兽心的皇帝,那不是害惨了部落吗?” 金毓无所谓道:“怕什么,还有两位族长在呢!他们只是不当皇帝而已,威望还是在的,建国以后,两位族长会退居到后面,成为国之长老,负责监督皇帝的品行,若全民选出的皇帝不是个好的,他们有权带领族人逼迫皇帝退位。” 丁风放了心:“如此甚好。” 这样他就不用担心新皇登基后会对他们三家做什么了。 三家人正在说着的时候,许多投了票的族人返回来时,目光都会有意无意的看一眼梁元,然后交头接耳的低声议论。 金毓皱了皱眉,拉了拉梁元的手:“我觉得今天的投票有点古怪,裴族长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放弃你才对。” 梁元捏了捏眉心:“我猜想,他们肯定是在衙门那边设了个属于我的投票箱。” 回头看他的那些路人,肯定都是投票给他的人。 梁元所猜没错,长龙的最前面,衙门里头,接到了竹签的人,都毫不犹豫的把竹签投进了一个无名木箱中, 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此刻全在衙门里头,他们排队而站,每个人的面前都放了个木箱,上面用图文写了他们的名字,在他们的中间,竟摆放着一个没有站人的无名木箱,这个木箱所得的竹签数量是最多的。 虽然大伙儿投票的速度很快,但因为人很多,还是耽搁了很多时间,辰时一刻开始排队,轮到了金毓三家人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了,一踏入衙门里头,他们就看到,排在他们前面的两户人家,似商量好了一般,把竹签投进了一个无名木箱里头。 用来投票的竹签跟牙签一样细,一个木箱至少能装一万根竹签,可此刻,那无名木箱却装满了竹签,有几十根竹签还满了出来,掉在地上,而其他参选人面前的木箱子,却是只有几根细小的竹签。 金毓和梁元:“......” 两人抬眼看了眼高位那边,两位族长和大巫师正坐在上头,三人正笑容慈祥的看着他们三家人。 “那个身后没有站着人的木箱是谁的,怎么那么多人投他?”排在最前面的丁达从负责分发竹签的月族人手里接过竹签,好奇的问了句。 那人别有深意的扫了梁元一眼,很快收回目光,对丁达笑着说:“那个木箱是属于一位神秘人的,这位神秘人乃两位族长亲自推荐的。” 一听这话,金父就下意识的看了梁元一眼。 两位族长推荐的人还能有谁,不就是他女婿梁元吗? 这两个老家伙呀!真够狡猾的。 第182章 赶鸭子上架当天子 “那我们也投神秘人的木箱吗?”金虎憨厚老实的问金毓。 金毓扯了扯嘴角,除了她爹,家里其他人都不知道裴族长等人想让梁元当皇帝的事儿:“这个......” 她还未说完,一旁的梁元就无力的扶额道:“这种时候,投哪个都可以了,反正结果已经改变不了了。” 无名箱子都已经有那么多竹签了,其他箱子再怎么投,也不可能超过他了。 金毓无语的看了裴族长几人一眼,这三个老头作弊要不要这么明显。 一听梁元说投哪个箱子都可以,金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把竹签丢进了无名箱子,金娇和梁月也是如此。 见孩子们都投了无名木箱,丁达这些大人也跟着一起投。 轮到金毓的时候,她也投了无名木箱。 梁元立刻看向她。 金毓感叹:“众望所归,别无选择,来吧,痛快点。” 梁元看了看手里的竹签,先是瞪了裴族长几人一眼,然后将竹签也投进了无名木箱。 裴族长三人立刻笑得灿烂如花,朝着梁元竖起大拇指:“梁大夫,投的好,投的妙啊!” 梁元十分嫌弃的收回目光,拉着金毓就走。 随后而来的那些族人,几乎也都将竹签投进了无名木箱,使得竹签又掉出来了好多好多,一个箱子不够装,衙门里的人又抬了个木箱过来装竹签。 一旁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心肌梗塞啊!亲爹亲娘都不投他们,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呀! 这位神秘人到底是谁啊? 为什么来投签的很多族人都是一副知道神秘人是谁的模样,就他们不知道呢? 到了申时三刻,投票才结束,裴族长叫来那三十个在书院读书的月族人,让他们负责数竹签,来参选的那四十二人中,所得竹签最多的不过六百七十根,反观无名木箱,则是四万一千八百根,数得那三十个学子差点手抽筋,他们无语的看着裴族长:“族长,这根本就不用数呀!一眼就能看出谁是最终胜利者了。” 裴族长轻抬满是白胡子的下巴:“我让你们数你们就数,正好可以锻炼锻炼你们的数数能力,这可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你们应当好好珍惜。” 三十个学子:“可是丁先生每天都会让我们数数的呀!数了树木数花朵,数了花朵数蔬菜,数了蔬菜数头发......” 各种各样的东西,他们都数过了。 酉时,竹签全部数完,所有族人全部聚集到了衙门这边,里里外外都是人,一不小心就会把人挤丢。 金毓三家站在人群的边上,隔得很远,前面人多,嘈杂声不断,根本听不清站在衙门中间高台上的裴族长等人说了什么,只见前面的人在欢呼,声音越传越广,传到了金毓等人这边,站在他们前方的那些族人手舞足蹈,嘴里喊着。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8节 “无名木箱的神秘人居然是梁大夫,太好了!” “有梁大夫带领,咱们的部落一定会变得更好的。” “可梁大夫是外来人?” “闭嘴!什么外来人,梁大夫是月族人,以前虽然不是,但现在是,以后也是。” “两位族长德高望重,他们会选择梁大夫一定是有道理的,我相信他们。” “我也相信两位族长和梁大夫!” “帝王梁元!” “帝王梁元!” 金毓等人:“......” 这也太草率了吧! 一国之君就如此定下了! 丁达等人一脸蒙圈:“啥子情况?两位族长选的神秘人是阿元,我的个亲娘啊!” 他们还未回过神呢,前面的那些日月族人们就猛的一个转身,目光火热的朝他们看过来。 “快看,咱们部落的帝王在那边,那位就是梁元!”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人群顿时兴奋万分,无数人朝着金毓等人跑了过来,想要一睹君王风采。 “快跑!”梁元一声高喊,带上家人们拼命狂奔,身后一群人追呀追。 见身后的人越来越多,生怕家人们出事,梁元把金毓推开:“你们往那边跑,我把人引开。” 然后不由分说,就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跑了。 金毓等人想拦都拦不住,见身后的那些族人疯狂的追了上来,忙朝着和梁元相反的方向跑去。 那些族人都是冲着梁元来的,这会儿见金毓等人和梁元分开跑,他们毫不犹豫的直接去追梁元。 “两位族长大人,不好了,皇上被族人围攻了!”有人匆匆跑到裴族长几人面前。 裴族长道:“什么?赶快去救驾!” 没了金毓等人,梁元一个人跑得飞快,没一会儿就甩开了族人们,进入了一片林子中,绕了一圈后,从一条人烟稀少的路,绕行回了左家村。 他到了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金毓等人还没回来,怕他们出什么事情,他赶紧往回跑,沿着大路去找金毓等人,一刻钟之后,这才看到了往村子这边匆匆而来的金毓等人。 “你怎么跑到我们前头来了?我们以为你还在后面呢!”金毓满头大汗的问,在梁元面前停下脚步。 梁元也浑身是汗:“我一个人速度快,到了村子不见你们,就跑回来找你们,走吧,天黑了,咱们先回家。” 金父累得头晕:“好好好,回家,回家,累死我了,这一路都是用跑的呀!那些人也太疯狂了,跟打了鸡血似的。” 丁流抹着汗:“表妹夫已经被选为新皇了,我们就这么回家好吗?族长他们可还在衙门那边呢!” 梁元道:“没事,我们只管回家就行了,他们会来找我们的。” 金毓喘着粗气:“这以后出行,你肯定还会再次遭到围观的,得带上面具或者面巾才行。” 丁达立马道:“我给阿元做个面具。” 金毓摇头:“不劳烦姑父了,我想亲手给他做。” 丁达哦了声:“好咧,那我就不管了。” 进了村,到了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梁元即将成为部落的皇,这事儿一旦传开了,就几乎无法更改了,丁达等人脑子里还懵得很,一点都不想回家,只想和梁元好好唠嗑唠嗑,就全都跟着去了梁家那边,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当皇帝的事儿。 天色已晚,大家此刻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做晚饭已经来不及,一进屋,金毓就用以前三家人存在手机里还剩余的银钱买了方便面、火腿肠、手扒鸡、糯米糍等等速食给大伙儿填肚子,吃饱之后,就坐在堂屋里聊天,梁元把裴族长和顾族长几次来找他,让他当皇帝的事儿说给了毫不知情的丁达等人听,令丁达等人唏嘘不已。 丁达道:“阿元当了皇上,小毓就得是皇后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们三家人之中,居然还有人能当皇上和皇后,跟做梦似的,太不现实了,我得缓缓,啊,这个帝后该怎么当?咱们都是小老百姓,从未见过帝后啊!” 丁达等人对天子都存有敬畏之心,不敢有半分不敬,以前也绝不敢把帝后二字挂在嘴边,这要是被别人听见了,可是会遭来横祸的,可现在,他们左一句帝后右一句帝后的,都说成了习惯。 丁流皱着眉头:“日月部落和诸国不一样,这里的帝后不好当。” 他抬眼看着金毓和梁元:“所以,你们两个要想清楚了,是不是真的决定好了要坐上那个位置。” 梁元撇撇嘴:“我这是赶鸭子上架当天子,有没有决定好已经不重要了,只能随机应变走一步算一步。” 第183章 打造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聊了许久,直到困意来袭,金父等人才各自回家休息,他们一走,金毓几人各自回房洗漱歇息。 洗了澡从隔间走出来,见梁元坐在床上唉声叹气的,金毓边擦拭头发边笑着问:“怎么了?还在心烦?” 梁元起身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帕子,抬了条凳子给她坐下,帮她擦拭头发:“能不烦吗?这辈子我本来打算只做个普通人的,结果却成了一国之君,这身份地位比上辈子还高,事儿也比上辈子还多,想安生过个日子可真是不容易。” 金毓好笑道:“你也没有想到来日月部落会变成这个样子对不对?” 梁元摇头:“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裴族长他们会这么随便,我们才来部落不到一年,他们居然胆敢放心把部落交给我。” 金毓:“这就是他们的神奇之处。” 梁元擦拭头发的动作很温柔:“我只觉得好头疼,铁矿的事儿还未彻底稳下来,铁匠也还未培养出来几个,就被推上了帝位。” 金毓轻拍他的手安慰:“不怕,不怕,就算你当了皇帝,我当了皇后,咱们依旧能继续住在这里,开铁铺,采矿,种地,养殖,一样都不会少,身份改变不代表目标会改变,部落里缺的是这些东西,我们再怎么变也得把这些做起来,这辈子有我陪着你呢!” 说到这儿,金毓忽然笑了起来:“相公,我觉得我们来这里是天注定的,上天赐给了你一次重生,让我穿越来这里,赐予金手指,说不定就是为了让我们改变日月部落。” 梁元点头:“也许吧!” 金毓又道:“当初来这里之前,我们就商量好了,只要日月人是好的,咱们就教他们本事,现在事实证明了,他们的确值得我们教导。反正他们已经选了你当皇帝了,那你就当着,这样能更好的带领他们,我与你联手,让部落发展得更快一些。” 她忍不住又再次感叹:“啊!我居然要当皇后了!虽然咱们现在没有巍峨壮丽的宫殿,没有宫女太监,没有健壮的兵马,好多好多东西都没有,但这感觉还是很奇妙!” 她忽然问了句:“都说皇帝应有后宫佳丽三千,你以后会有吗?” 梁元黑了脸,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再敢说这种话,小心我惩罚你 ,佳丽三千?那是永远都不可能的,有你一人足矣。” 金毓捂着心口:“你这话深得本宫的心啊!本宫决定了,今晚好好宠幸你。” “本宫?”梁元感到好笑:“你从哪学的这个?” 金毓道:“看电视学的,我的那个世界,有很多古装剧,还有许许多多的古言小说,什么宫斗、武侠、仙侠、魔幻应有尽有。” 梁元收起了帕子:“我对你说的那个世界越发感兴趣了。” 金毓:“别感兴趣,那里虽然什么都有,但空气没有这里好,环境污染很严重。” 她说着眸光一亮,心血来潮道:“相公,我突然有个大胆的主意,既然你都当了皇帝了,咱们又有诸多本事,手机还会继续升级,不如我们就好好把握机会,创造一个和谐、自由、平等、富强、友善......的世外桃源怎么样?” 梁元闻言为之心动:“世外桃源?” 金毓用力点头:“对,世外桃源,真正的世外桃源,让诸国羡慕不来的神仙之地。不仅是生活要改善,兵马武器也得建立起来,免得部落变好了,引来诸国的窥视。” 金毓眼神锐利坚定的道:“军强则国强,国强则民强,我们不主张战争,但也绝不容侵犯。” 她告诉梁元:“手里没有剑和有剑不用不是一回事,日月部落现在的情况,就是手里没有剑,一但鬼雾被破,外敌来袭,就只能任人宰割,所以我们要让部落变成有剑不用的状态,使族人走到哪里都能抬头做人,变成无人敢欺的强大国家。” 梁元心中大为震撼,看着金毓的目光越发的晶亮,他激动的将她抱了起来:“你到底还要给我多少惊喜?你所说的这些,是我向往已久的,好,我们一起创造世外桃源,这个皇帝,我要么不做,要做就全心全意的做,做到最好。” 金毓双手挽住他的脖子:“勇敢金毓梁元,不怕困难,向前冲冲冲!” 梁元哈哈大笑着,抱着金毓往拔步床冲去。 翌日,卯时三刻。 梁元整理一番,正要去铁铺看看,一开大门,就看到了站在外面的两位族长和大巫师以及各位村长镇长们。 “皇上,我等来给您请安了!”裴族长等人不等梁元说话,就齐声开口:“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声音响亮的喊着,就要弯膝跪地。 “停停停,不许跪!”吓得梁元一声惊叫:“都不许跪,敢跪我就关门了!” 他作势就要关门,裴族长等人赶忙停住了下跪的动作。 “好好好,我们不跪了,皇上请勿动怒,我们,哦,不对,是臣等知错了!” 梁元扶额:“请你们不要称呼我为皇上,也不要自称臣。” 顾族长道:“可你就是我们部落的皇上呀!这可是所有族人选出来的呀!您这是要耍赖,抛弃我们?不要啊!” 梁元扯了扯嘴角:“顾族长再继续这样的话,我可真的要抛弃你们了!” 顾族长立马闭了嘴。 梁元无奈的看着他们:“我又不会跑,这么早来堵门做什么?行了,各位大人,都请进吧,进来再说话。” “好咧!”裴族长等人赶紧腿脚麻利的进了门,梁元猝不及防被挤到了一边。 金毓闻声和梁月梁宏从后院走了出来,见裴族长等人站在前院里,三人露出意外之色,刚准备打声招呼,裴族长等人就齐齐转身,对着金毓躬身喊:“参见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金毓三人:“......”这才过了一晚上,你们就把自己代入臣子的角色了,要不要这么快? 梁元无语望天。 许久之后,堂屋里,裴族长等人全坐在了凳子上,因人有些多,显得屋子很是拥挤。 金毓、梁元坐在主位上,被裴族长等人用眼睛齐刷刷的盯着。 第184章 种地也要美美哒 金毓俩人挺直背脊,倍感压力山大。 梁元沉声开口:“我答应你们接手部落,做一国之君,不过,咱们的国家不能按照外面的那些国家的制度来管理......” 他将自己昨晚和金毓商议好的话儿一一道来。 什么民主自由这些东西,裴族长等人都不怎么懂,听得稀里糊涂的,金毓很耐心的给他们解释。 许久之后,裴族长等人都明白了,一个个露出了震惊又感动的神色。 “皇上英明,皇后英明啊!”他们又是一声喊。 不管梁元以后要如何管理部落,他们都支持,但尊称这一项,就必须是皇上和皇后,永不变。 见他们如此固执,金毓和梁元只好接受。 随即众人又说起国号的事儿。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09节 梁元道:“此事我已经与皇后商量过,咱们部落名为日月部落,日与月合起来便是明,所以我们部落以后就改为明国。” “明国?”裴族长等人重复着这两个字,半会儿后,一个个笑开了,笑容灿烂无比。 “好,太好了,我们终于不再只是个部落了,而是一个真正的国家了!” 兴奋过后,大伙儿又开始商量新帝登基时间。 梁元道:“此事不可太隆重,简单一些便好。” 裴族长等人连连应是。 最后,登基的时间定在了两天后,在衙门举行。 裴族长等人很快离开梁家,着手去安排登基之事,当天下午,裴族长派来他大儿媳妇,送来了些布匹和皮毛,交给金毓做帝后的衣服。 时间不多,金毓一个人做衣服来不及,金兰、金母、左母和村里的很多妇人都来帮忙,全部听从金毓的指挥,金毓让怎么做,她们就怎么做。 这个朝代的帝后服饰,金毓从未见过,金母等人是小老百姓,也从未见过,只知衣服上要绣龙凤这些图,于是,金毓便仿照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些现代汉服来设计,主用颜色为赤红色。 做衣服的时候,金母提到了秧苗的事儿:“那些秧苗已经长好了,这几日就可以移秧。” 说到秧苗,金母脸上就洋溢着光彩:“小毓,今年的秧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棵棵青绿,看着特别喜人,这种出来的水稻肯定会粒粒饱满的。” “把这登基的事儿忙完了,就开始移秧。”金毓笑着点头:“到时候用收获来的稻谷留种,明年种出更多的水稻,一年更比一年大丰收,咱们部落就不愁米面吃了。” 左母笑意连连:“我们以后有福享了。” 金花大娘道:“什么以后,你现在就已经是在享福了。” 金毓想到了什么,又道:“对了,娘,大姑,我请你们帮忙做的皮靴可做好了?那可是下田必备的,不然我可不敢光脚下田。” 种地可以,但也得注意身体,把自己养得美美的。 金母笑着说:“做好了,你到时候就安心下田吧!” 金毓又道:“除了鞋子,防晒的衣物也得准备好了,这日头越发大了,别为了种地,把自己晒成黄脸婆。” 金母:“就你爱美,种个地都这么讲究。” 这要是放在以前的大坪村,她大女儿如此行事肯定会招来村里人的议论,但在这里,谁都不会说什么的,还觉得做得对,跟着她一起干。 听到金母这么说,金毓放了心,心里琢磨着,光是准备帽子这些还不行,还得让梁元帮他做防晒护肤的药膏。 等以后明国发展起来了,她要打造一个什么都卖的大型商场。 翌日晚上,金毓等人齐心协力的把帝后朝服做了出来。 看到那精致美丽的朝服,左母等人一脸骄傲,这是她们参与做的帝后服饰,以后可以跟族人们吹一辈子。 转眼,便到了梁元登基为皇的日子。 裴族长命人在衙门那里搭了个高台,高台上放了两张精致的木质龙椅凤椅,金毓和梁元将会走到台上坐下,接受万民的朝拜。 一大早的,裴族长等人就来迎接梁元和金毓,还准备了两个奇奇怪怪的车,说是龙辇,要抬着金毓和梁元去衙门那边,被梁元给拒绝了,他直接拉了疾风过来,穿着朝服同金毓乘一匹马过去,金父等人则跟着裴族长等人一起走路,不去抢金毓二人的风头,左家村的村民们,全都跟在裴族长等人身后,男女老少有说有笑的,热闹非凡。 看到疾风,裴族长等人立刻想到了马车,可部落的路不平,马车不好走,得修,但修的话,他们却不知该从何修起,修路是个浩大又麻烦的工程。 金毓笑了笑道:“修路的事儿,我和皇上一直有在考虑,但现在我们抽不出时间,族人们每天都在为生活奋斗,一刻都闲不下来,部落四周的路况我们也还未完全弄清楚,做不出具体的修路计划,所以修路的事儿暂且不急,等这两年种出了粮食,族人们的生活得到改善了,不缺吃的了,再说修路的事儿,任何事情都得一步一步的来,急不得。” 得知金毓和梁元对修路的事儿有自己的思量,裴族长等人心中雀跃,不再多言了,对未来充满了期盼。 去衙门的路上,有很多的行人,这些人都是去衙门那边参加登基大典的,一看到骑马的梁元和金毓,这些人就双眼冒光,主动的把路让开,高喊着皇上万岁皇后千岁,让梁元和金毓先行,主动来到了裴族长等人身后一起同行。 每每遇上一个行人,那些人都会把路让开,走着走着,金毓和梁元的身后,就跟了一条很长很长的队伍。 到了衙门这边,四周人满为患,嘈杂声不断。 “皇上和皇后驾临,尔等速速退让!”人群里的左七郎一个快步跑出,朝着堵在前面的人群大喊了一声。 瞬间,人群纷纷回头望过来,看到梁元二人,发出惊喜的尖叫声,有序的往左右两边散开,让出了一条宽敞的大路。 裴族长和顾族长满意的笑了,走到了疾风的面前,为金毓二人开路,朝着高台而去。 来到高台这边,金毓和梁元下了马,正要走上高台,忽然听到有人大喊。 “神牛神狐来了,所有人速速避让!” 第185章 日月人是穷凶恶极的野人? 金毓和梁元转头,看到人群让开一条路,野牛王驮着雪团雄赳赳气昂昂的朝他们走过来,忍不住笑出了声。 金毓掩嘴笑着:“这两只怎么来了?不是上山了吗?” 一开始是想把野牛王和雪团一起带来的,但是这两只最近总往山里跑,金毓就没多管了,随它们怎么浪,出门的时候也没去喊它们,怎知这两只竟在这个时候自己来了。 “哞!”野牛王一来到金毓的跟前,就围着她打转。 甜人,你今天换的这身皮毛真好看,要不是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俺老牛都快认不出你了。 “啾啾!”雪团从牛背上跳下来,落入金毓的怀里。 甜人,好几天不见了,你有没有想人家,人家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人家找到媳妇儿了,它害羞,不敢出山,过段时间再把它带来给你看。 金毓听懂也看懂了雪团表达的意思,惊喜揉着它的小脑袋:“你居然找到媳妇儿了?你好厉害啊!不对,雪团,你这么小的一个,成年了吗?找媳妇儿会不会太早了。” 她并不懂狐狸,狐狸多大成年它也不懂,她只觉得雪团看着是真的好小,好小。 “啾啾!”人家当然成年了,人家已经两岁了,只是个头小而已,人家虽然个头小,却是最厉害最可爱的狐狸。 梁元笑着说:“狐狸十五个月左右成年,雪团已经长了胡须,腿部修长,是成年的白狐,我还以为你是知道的,原来你不知吗?” 金毓提了提雪团的腿:“这小短腿叫做修长?” 雪团:“......” 金毓抱着一只白狐,牵着一头野牛,跟着梁元上了高台,高台做得很坚实,用了丁达教的榫卯技术,能承重五千多斤,野牛王站在上面也不会塌。 在万人瞩目之下,金毓和梁元坐上了凤椅和龙椅,两人手牵着手,共同接受万民朝拜。 四月二十二日,明国成立。 也是在今天,大难不死的上官斌等人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一上岸,上官斌就哭着控诉日月人的罪行。 “日月人野性难改,穷凶恶极,与我们多次交易后,变得骄傲自满,以为我们诸国非他们的海鲜不可,竟拿一些残次品来糊弄我们,被我们揭穿之后,不知悔改,我妄图抢夺我们所带的粮食,抢夺不成,竟用巫术摧毁了我们的船只,想让我等葬身于大海,乡亲们,这以后,万万不可再让日月人踏入我们的国家了,他们是祸害呀!” 他到处在西秦国散播日月人为非作歹心狠手辣会巫术的谣言。 百姓们震怒万分。 “我一直都看不起日月人,他们就是野人,是山里的野兽,根本不配为人,也就是我们西秦国心好,愿意让他们上岸来做生意,他们不知感恩戴德,还敢做出此等恶事,这些日月人不配再踏入我们西秦国。”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以后我再也不会同情日月人了!他们再敢来西秦国,我见一次打一次。” “事情真相如何,不能只听上官家片面之言。”有理智的人为日月人说话。 “来人啊!这里有维护日月人的败类!”一群人围了过来,将此人围起来拳打脚踢,没多久,这人便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不远处的酒楼二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两个俊逸公子,两人身后跟着奴仆护卫,看到下方街道上的乱象,其中一位白衣公子冷笑出声:“上官斌此人是个脑残的,他的话能信吗?愚昧无知的平民们啊!” 他对面的蓝衣公子道:“上官家此次出海损失巨大,没有把红珊瑚带回来,讨不了那位的欢心,咱们两家有机会出头了。” 白衣公子与他相视一笑,举杯一饮而下。 “啊!你们这些庸医,给我滚!滚!”上官家后院之中,某个房间里,传出了上官斌野兽般的咆哮,紧接着,两个年老的大夫被丢了出来,他们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疼痛的爬起来,连滚带爬的离开了上官家。 上官斌在屋里看着自己的下半身,怎么也想不通,为何自己就这么废了,回家多日,找了好些个有名的大夫,都治不好他的不举之症。 这让他以后还如何在家族中立足。 “不好了!二爷,出事了,二夫人出门摔了跤,流产了!”有下人匆匆来报。 上官斌难以置信:“你说什么?” 二夫人是他的妻子,他有三妻四妾,只有二夫人怀有身孕,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唯一的一个,现在却没了。 上官斌瞬间如坠地狱。 与此同时,其他的商人在回国之后,也在四处散播日月人的罪行,烂了日月人的名声,让所有人都以为,日月人是无耻的,恶毒的,愚蠢的,不会种地,不会做人,衣不遮体,毫无礼数,他们今后再也不会因为同情日月人,去与他们合作。 登基大典一结束,众百姓纷纷散去,金毓三家人同裴族长等人去用了晌午饭,随后进了议事屋,与裴族长等人讨论明国以后的发展方向,国中要有哪些官职,由谁当官,掌管什么...... 两族的人不少,可有能力的没有几个,这官职不好安排,只得先行决定,由裴族长和顾族长当左右丞相,为百官之首,管理下方官员,辅佐新皇,大巫师为户部尚书,乃六部之首,掌管土地户籍财政,其余的官职,以后再商定,各位镇长和村长们继续在原有的位置上待命,至于金父等人,则没有给一官半职,不是不想给,而是他们不想当,觉得现在的他们没有那个能力和时间。 除了官职,梁元还与裴族长等人说了宫殿之事:“我不需要什么皇宫,只需要一个可以种地养殖且自由的山庄,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后宫,此生只会有皇后一个女子,你们不要打什么传宗接代多生子的主意,我是不会同意的,宫女太监我和皇后也不需要,只需要一些可以使唤的人就行。” 裴族长等人也都习惯了自由,对外面那些皇族用的那一套也不习惯,既然梁元说不需要,他们也都听命办事,不去强求,本来他们明国就很不一样,没有必要去效仿诸国。 第186章 皇亲国戚可真是不好当 一直说到下午申时三刻,金毓三家人才得以脱身回家,裴族长等人本想挽留他们在衙门里歇息,这里为他们准备了房间,金毓等人婉拒了,回家的路上,上千个左家村的村民一路护送,直至金毓等人踏入了家门,村民们才各自回家。 用手机买了吃食解决了晚饭,金毓等人全部坐在梁家堂屋里聊天。 梁元道:“咱们现在的身份虽然有了转变,但以前是怎么生活的,以后还是怎么生活,你们都无需去刻意的改变自己。以后我会很忙,很多事儿都得麻烦你们,到时候请你们多担待。” 虽然他已经是一国之君,但是他不会以朕自称,对待家人依旧如以前一样,不会摆任何国君的架子。 丁流看着梁元:“你是皇上,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都听你的,明国好了,我们才能好,我们千里迢迢的来这里,就是为了过好日子。” 金兰等人也都附和,表示会全力支持金毓和梁元。 家人们的支持,让金毓和梁元信心倍增。 梁元把丁潇叫到面前:“你虽然年纪小,但责任重大,铁铺的事儿还得交给你来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可以来找我,你怕不怕?” 丁潇摇头:“不怕,天灾我都挺过来了,还怕打铁吗?我不怕,我如此年轻就做了铁匠师父,我为自己感到自豪,大表姐夫,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努力进步,发扬铁匠精神,打造出最好的铁器,培养出无数个铁匠师父,为明国做贡献。” 丁达鼓掌:“我儿说得好。”他看向梁元:“在木匠这一块儿,你尽管放心,我这里能够胜任。” 丁风道:“青砖我已经造出来了,招来的那些窑工一个个都很能干,学的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造出更多的青砖。” 金兰:“待造出足够多的青砖,就能盖出青砖大瓦房,让所有人都住上舒服又不惧风雨的大房子。” 丁风爽快的道:“造出的青砖,我不会卖高价,在这里造砖成本不高,贵在劳力,族人们那么帮我,我自然要给族人们最优惠的价格,让所有人都能买得起青砖,盖得起青砖大瓦房。” 丁流理了理袖子道:“书院你们也尽管放心,我能够教好那些学生,等这第一批学生培育出来了,想留在书院当先生的都可以留下,书院会扩建继续招生,培养出更多的学子。”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0节 金毓忽然开口道:“二表哥,关于书院,我想提一个建议,下次招生,能否连同女子一起招进来?” 闻言,丁流诧异的看了眼金毓:“男女混合在一起学习很不方便,毕竟男女有别,且我的书院里没有女先生。” 金毓道:“正是因为没有女先生,所以才要培育出女先生。我知道,自古以来,女子都是不能踏入学堂的,都认为女子不如男,只可在家相夫教子,学习三从四德,这是迂腐不化的老思想,女子也可顶半边天,她们不应受到轻视,只要给她们机会,她们也能一展抱负。” 金父等人都很震惊,没有想到金毓会说出这样的话儿来。 金娇歪着脑袋道:“我们女子哪里不如男了?我力气很大,还比二哥还聪明,能力丝毫不输男子。” 金虎不满:“你说就说呗,怎么还拿我做对比,你厉害,你种地怎么跟不上我的速度呢?” 丁流沉默了半会儿道:“是该打破常规了,好,下一次招生,就不分男女了。” “二表哥英明。”金毓对着丁流竖了竖大拇指,随即又道:“等以后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我想开办免费书院,让这种书院覆盖全国各地,使每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能有书读。” “免费书院?不交束脩?”金父等人感到不可思议。 金毓点头:“是的,不交束脩,但这种免费教育方式,只针对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凡是六到十五岁的孩子,都可进入免费书院读书,十五岁以上的孩子,若还好想再继续读书,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考试晋升,进入成人学院学习,学成之后参加科考当官,为国效力。” 她继续道:“我们国家所缺的东西很多很多,光靠我们三家人是不行的,必须把百姓们都培养起来,所以书院不仅要传授学识和算术,还要教孩子们武功、音律、画技、农业、养殖、女红、厨艺等等这些东西。” 金父等人听得目瞪口呆:“这也太全面了吧?啥都学?” 金毓笑了笑:“不学怎么知道谁在哪方面最有天赋,谁又不擅长什么,全民成才,国家才能强大。” 梁元扫了在场的所有人:“教导人才任务繁重,在座的各位以后都会是先生,而且还会被赋予官职。” 一提到当官,金父等人是既期待又头疼,明国太缺人才了,他们作为小老百姓,愣是被当成了绝世人才在使用,什么都得做,但是又不能不做。 梁元又笑着道:“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努力,就肯定能让明国变成一个令人敬仰的泱泱大国。” 金父等人:“......”我们自己家的事儿都还没完全稳下来呢,就要当先生去教导别人了,而且还是一大群人,这是要累死人的节奏啊! 皇亲国戚可真不好当! 不过若是明国真的能够强大成为金毓所说的那样,那再苦再累也值得了。 翌日,梁元一早先去了一趟铁铺,指导了丁潇一番之后,就去了衙门那边,与裴族长等人议事,而金毓则去了造纸坊,梁宏去了铁矿山,医馆就暂且交给了梁月一人看着,所幸最近病人少,医馆没有什么人过来,梁月能看得过来。 造纸坊已经建立完毕,造纸师傅在金毓的指导下,将造纸坊按照造纸流程分出区域,每个区域招了十几个工人,经过不懈的努力,造出了一批又一批的纸张,这些纸张已经先行提供了一部分给流金书院的学生们,学生们会在丁流一笔一划的指导下,用纸张学写字锻炼笔法的同时,把所写的内容弄成一本书,留做自己用,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第187章 百名侍女和侍卫 在造纸坊待一上午,金毓才回了家,梁月已经做好了午饭,梁宏和梁元中午都不回来,难得能和金毓单独相处,梁月高兴得像个小傻子,用了午饭,金毓就带着梁月去了金家那边,试穿了金母等人所做的皮靴,然后,又带着梁月和金母去地里看了秧苗。 秧苗长势很好,有灵泉的加持,没有浪费一颗种子。 “娘,明天就可以找人来灌溉犁田了!” 金母应下:“一会儿我就去请人,把人都安排好,明儿个就开始干活。” 金毓:“我去山里把壮壮叫出来。”是时候展示壮壮的犁田本事了。 三人回家还未多久,就下起了大雨,雨水打湿了田地,水沟里的水哗啦啦的流,黄昏之时,大雨才停下,梁宏和金父迎着黄昏回了家,梁元却还未回来。 直到天黑,晚饭过后,梁元才迎着月色回家,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两个健壮高大的男子和两个十五岁左右的清秀少女,这四人是裴丞相和顾丞相为金毓和梁元精心挑选的侍卫和侍女,也就是相当于御前侍卫和贴身宫女,他们安排了百个侍卫和百个侍女,梁元只带回来了四个,其余的人明天才会过来见见金毓这个女主子。 闻言,金毓也不多问,等梁元几人进了院子,叫了梁月一声,拿了五双草鞋过来给梁元五人换上,他们的鞋底沾了许多泥。 换上草鞋,梁元五人才进入屋里。 “你吃过了吗?”金毓随后走进来。 梁元道:“我已经吃过了,你不用忙活。” 等梁宏和梁月进了屋,他把那四个人叫过来。 两个侍卫名为邵大青和方二忠,邵大青十七岁,乃海口镇邵家村人,方二忠十九岁,乃日族方家村人。两个侍女名为孟小云和陆小悠,孟小云十五岁,乃日族孟家村人,陆小悠也是十五岁,乃月族陆家村人。 他们四人都是手脚麻利且善于动脑的人,梁元会亲自教导邵大青和方二忠,将他们培养成能独当一面的将军,保家卫国,至于其他的侍卫,则另有安排。 梁家只剩两间空房,孟小云和陆小悠一间,邵大青和方二忠一间,今日已经很晚了,金毓便没有考察孟小云二人的能力,先让他们去休息,明天再做打算。 翌日,早饭过后,梁元带着侍卫去了铁铺,趁着其余侍卫和侍女还没来,金毓叫上孟小云二人,一起进山寻牛。 为保护金毓的安全,孟小云和陆小悠都带上了弓箭和柴刀,金毓才知道,这两个女孩虽然年轻,性子活泼,却都是射箭高手,她们手里所用的弓箭,还是自己做的,打猎的实力丝毫不输给男子。 金毓挺意外的,虽然明国的女子都很强悍,体型和力气都比诸国一般女子要大,但像孟小云二人这样厉害的,还是很少见的,果然,经裴丞相等人挑选出来的人,不会是普通人。 跟在金毓身后,孟小云二人很是激动,她们对野牛王仰慕已久,今天能跟着皇后进山,感到十分荣幸。 “进了山之后,你们不要随便乱跑,要紧跟在我身边,山里野兽多,随时都会遇上危险。”金毓一字一句的对孟小云二人说道:“看到野牛群的时候,你们也不能贸然上前,更不能伤害它们,那些牛只是看着温顺,野性还是在的,一般人是不让靠近的,等你们和它们熟悉了,才能慢慢接近它们。” 孟小云二人使劲的应着:“嗯嗯嗯,皇后娘娘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听命行事,不会擅自胡来的。” 金毓道:“在外你们不用唤我为皇后,称我为夫人就行了。” “遵命!” 因昨日下过雨,山里十分潮湿,金毓三人都穿了过膝皮靴子,脏了就在水边洗洗就好了。 为了方便采矿,进山的路被矿工们挖宽弄平了些,比以前好走了很多,路上金毓等人还遇上了不少矿工,他们用板车推着新开采出来的铁矿,朝着铁铺而去。 在山里走了一个多时辰,金毓三人来到了一条河流边,看到了野牛王和野水牛群。 看到这些牛,孟小云二人很是激动,双眼一直在冒光,见到金毓亲切的与牛群交流时,她们更是崇拜无比。 金毓哄了近一刻钟,才说服了野牛王,把它带下了山,此次移秧是插小秧苗,用不了多少田地,只需野牛王一头牛犁地就够了,待栽大秧的时候,再把其他的牛一起叫上。 刚走出山林,金毓抬眼间,远远地就看到村口那边有一群人朝她家那边走了过去,这些人,就是那些剩下的侍卫和侍女。 来得正是时候,正好可以跟她一起学移秧。 田地里,金母和金兰已经请来了十几个村民,将田里的杂草除去,往里头灌水,野牛王的专用犁已经放在了田边。 待金毓三人领着牛下山,水也灌溉好了,那些侍卫和侍女来到了医馆大门之外金母等人远远的看到了这些人,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金毓牵着野牛王带着孟小云二人先去医馆见了那些侍卫和侍女,一百九十六号人,个个长相极佳,精神抖擞,没有一个是歪瓜裂枣,就是人太多,她记性再好也无法一下子记住所有人的名字和长相。 想到梁元昨晚的吩咐,金毓对那些侍卫道:“我相公说了,你们若过来了,就直接去铁铺找他,他有任务交代给你们,铁铺你们知道在哪吗?就是往那边走就行了。” 侍卫们闻言恭敬应下,随即离开此处。 待他们一走,金毓就看向那些侍女:“丞相派你们来,不只是为了伺候我,最主要的是得跟着我学本事,正好今天打田移秧,你们就都跟着一起来吧。” 百个侍女,都不是娇弱的,她们什么苦都吃过,男子能做的事情,她们也一样能做。 侍女们闻言眼儿一亮,纷纷恭敬地应着:“是。” 能跟着皇后娘娘学本事,是她们几世修的福气。 金毓满意的点头,牵着野牛王就走,孟小云二人叫上所有侍女跟上。 第188章 玩蚂蟥的侍女惹不起 来到田边,金毓主动给金母等人说了孟小云等人的身份。 得知孟小云等人居然是裴丞相安排给金毓的侍女,金母一行人眸光亮了亮,忍不住多打量了孟小云等人几眼。 随后金母把金毓拉到一边低声说:“你一个人要管这么多人?管得过来吗?” 金毓笑了笑:“放心吧,百人而已,我管得了。” 金母闻言也不再多言了,大女儿的本事多着呢,说能管就肯定能管的。 天,菩萨! 他们三家人在明国的日子真是越过越有滋味了,现在是一百人,以后是不是还有更多人来给她大女儿管,不对,她大女儿现在是皇后,管的整个明国的女子,不只是这百人啊! 金母捂住心口,好半天才平复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不只是金母激动,金兰、金娇、金虎、梁月等人也很激动,这些侍女一过来,听了金毓的介绍之后,就恭敬的喊他们公子、小姐、老夫人的,一下子抬高了他们的身份,搞得他们像是贵族似的,但他们实际只是庄稼人。 有着皇亲国戚身份的庄稼人。 给野牛王套上犁,穿上皮靴子,金毓进入了田里,她还未喊开始,野牛王就动了起来,差点让她摔一跤,金毓气呼呼的一坨泥给它砸过去:“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哞!”是你自己弱,关俺老牛啥事,不讲道理。 站在田坎周围的侍女们见金毓如此霸气,一个个都目露崇拜。 皇后娘娘驯牛的样子好俊啊! 一开始,野牛王是不情愿犁田的,但一旦动起来,它就玩疯了,在田里跑得飞快,溅了金毓一身的泥水,好几次差点把金毓甩出去,看得金母等人心惊胆战,那些侍女们更是气得暴跳如雷,若不是金毓事先有交代,她们都要拿着武器下田去和野牛王干架了。 野牛王虽然是国之神牛,可在她们心里,皇后娘娘更为尊贵。 不能打牛,侍女们就站在田坎上为金毓加油助威。 “夫人威武霸气!” “丑牛胆敢伤到夫人,我等跟你拼了。” “乖乖的让夫人带你犁田,别不知好歹。” “夫人亲自开垦出的田地能给你犁是你的荣幸。” 一旁的金母等人:“......” 野牛王看都不看她们一眼,继续脚步轻快的泥地。 野牛王在前面犁田,金母和金兰就带着其他的村民在身后用耙子将地耙平,侍女们看得仔仔细细,还摆动手脚学着金母等人的动作,一个不慎,四五个侍女打滑,滚进了田里,弄了一身的泥水。 还有人惊呼:“啊啊啊啊!虫子,虫子,田里怎么会有蚂蟥?扯不下来了!” 金母大喊:“别扯,你越扯它咬得越紧,田坎上有盐水,用盐水把它弄下来。” 金毓看到那个侍女手背上的蚂蟥,只觉得头皮发麻,好在侍女机灵,很快就用盐水把蚂蟥弄下来了,之后,所有侍女纷纷散开,拿了细棍子之类的东西当筷子,在田里夹蚂蟥,放木盆里玩。 “敢咬人,玩死你!” 金毓:“......”要不要这么彪悍? 人多速度快,没多久,两亩田地就犁好了,众人又继续往里头灌水,直到水有一寸高才作罢。 刚把犁从野牛王的身上取下来,天空就忽然一暗,大雨哗啦啦的落下,雨势太大,无法移秧,金毓等人只得急急忙忙的回了金家这边,人人都被淋得浑身湿透。 可尽管被淋湿了,他们也依旧是笑呵呵的。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1节 “这天说变就变,早知道会下这么大的雨,就不费力的去灌水了。” 一百多人全部挤在金家,使得金家拥挤无比,屋里都不够站了,凡是能躲雨的地方都站满了人,有趣的是,那些侍女也不管身上湿不湿,趴着墙去看屋子旁边菜地里的蔬菜,看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夫人亲自种出来的蔬菜?那个我认识,叫做白菜,我种过,浪费了英雄们辛辛苦苦从外面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一堆草,我怀疑他们买到了假种子。” “我也没种好,草比菜还多,把草拔了,菜也蔫吧了。” “所以说,夫人是真的好厉害,乃神农娘娘也。” 百个侍女,打心眼里崇拜着金毓,也想跟金毓学本事。 她们的议论声,被金毓听进了耳里,她不由得笑了笑,只觉得这些侍女实在可爱。 也下定了决心,会用心去培养她们的。 待雨势小了些,前来干活的村民纷纷回了家,想着家里的房间不够,金毓让那些侍女也回了家,只留下了孟小云你和陆小悠,并交代道:“明天移秧用不了多少人,你们来二十人就行了。” 她点了二十人,让她们明天过来干活:“其余的人也别不开心,这以后的活儿还多着呢!不会让你们闲着的,好好在家里待着,等我命令。” 侍女们知道金毓家的情况,也没想着晚上住在这里,只想白天来跟着金毓而已,金毓一发话,她们心中再多不舍,也只能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这些侍女中,有些人是日族的,住得很远,她们今晚无需回家,会暂住在那些月族的侍女家中。 第二天,天色灰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昨天点到名字的二十个侍女们天刚亮就戴着斗笠穿着蓑衣来了梁家这边,一个个都有些狼狈,裤脚鞋上都是泥,是天还未亮就从家里出发赶过来的。 金毓心疼她们,让她们不着急去地里,在家里烧热水洗洗,衣服干了再去地里。 出门的时候,细雨停了。 有侍女们帮忙,就不需要昨天的那些村民来干活了,不过该给的工钱还是得给的,毕竟这是事先说好的。 没活可干,村民们也不生气,还是眼巴巴的来到金家水田这边,观看金毓等人移秧,想要学习学习。 明国人以前种水稻没有移秧这个环节,只是把种子撒进田里就不管了,所以长出来的全是草,米粒没有几颗。 扯好了秧苗,用木盆装着拿到昨天犁好的田边,金毓等人开始移秧。 金毓依旧穿了皮靴子,不穿皮靴她不敢下田,田里是真的有蚂蟥,移秧的时候,她还戴了皮制的薄手套。 金母等人没有她这么讲究,光着脚丫子就下田了。 金毓的脑子里虽然有水稻的种植方法,可动手移秧却是第一次,极为生疏,一开始,秧苗怎么都移不好,一不注意秧苗就会飘起来,不过她动手能力强,多试几次后,就知道怎么移秧,且速度越来越快。 看得侍女们惊叹不已,对着金毓又是一顿海夸。 正准备夸金毓的金娇和梁月:“……” 这些侍女老爱抢在她们的前头。 人多力量大,二十斤谷种培育出来的秧苗,不到一天就移好了,长时间勾着腰,大伙儿累得腰酸背疼的,差点直不起腰来。 第189章 手机再次升级,织布工艺 从田里出来,金毓看着那青绿的秧苗,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最近雨水好,秧苗长得很快,按照这个长势,大概二十天之后就能栽大秧。” 一般的秧苗移栽后,需要一个月左右以后才可进行第二次移栽,可她的秧苗是用灵泉水培育出来的,且田里也撒了些灵泉水,秧苗不仅会长得很好,而且生长速度会比一般的秧苗更快,会提前一些时间收获。 金母蹲在田坎上,伸手摸了摸小秧苗:“我种地几十年,头一次培育出这么好的秧苗,今年我们肯定会大丰收的。” 金毓道:“咱们明国是个好山好水之地,非常适合种植庄稼,以前没有种出来,那是没有用对方法。” 有村民道:“好期待这些水稻赶紧成熟呀!等它成熟了,我一定要来帮忙收谷子。” 其余村民也道:“我们也要来。” 那些侍女也大声说着,要跟着一起收稻谷。 金毓笑了笑:“好,都一起来,除了水稻,我还有很多活儿要给你们干,谁都不许喊累哦。” 众人齐声道:“绝不会喊累,只要能种出庄稼,我们就不会累!” 出海捕鱼和上山打猎都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每年国中都会有很多人死在山里或海里,种庄稼虽然靠天吃饭,费时费力,但却是最安全的,而且按照皇后所说的,只要老天不作妖,现在管理得好,待以后增肥土壤后,他们种出的粮食一年都吃不完,而且还可以天天吃三顿饭。 一想到以后能过上那种神仙好日子,村民们哪会喊累,浑身振奋得很。 看到在场人都是一副浑身充满干劲的样子,金毓笑得更灿烂了:“不怕累就好,红薯的藤条已经培育好了,我这里还有一些棉花、冬瓜、南瓜、花菜、空心菜、白菜、西瓜的种子,明天你们继续来跟着我一起种地,只要你们好好学,我定会把你们教会如何种那些东西的。” 冬季种植的那些蔬菜,白菜、香菜等人蔬菜都已经收获了种子,经过晾晒和灵泉水搅拌,已经能再次种植。 手机里的种子不方便拿出来,她今年就带领大家努力培育出各种农作物的种子,来年再把这些种子卖给所有想要种地的百姓。 是的,卖,不是送,种子有限,全国这么多人,若是送的话无法平均分配,只能限量售卖,这样对谁都公平,哪家想种什么农作物,就买什么农作物的种子,种植方法会免费传授,所卖来的银钱充入国库。 一想到国库,金毓就忧伤,当了帝后,她和梁元创造出来的东西和所赚来的钱几乎都得用到国家发展上,只能在空间里存私房钱。 一听还有农作物可种,众村民和侍女们都很开心,纷纷大声说着明天会继续过来干活。 金母很喜欢这种欢快的气氛,想让大伙儿今晚在她家吃饭,村民和侍女们婉拒了。 金母是皇后的母亲,他们需尊称一声金老夫人,怎敢劳烦金老夫人做东西给他们吃,而且他们这么多人,得吃掉金家多少粮食呀! 这是万万不能的。 “金老夫人,您不用客气,我们回家吃就可以了,天也快黑了,我们就不逗留了,先走一步。” 村民和侍女们纷纷告辞离去。 金母想拦都拦不住,摇头笑了笑,对金毓道:“他们现在不敢吃我做的东西了,这以后我开了饭馆,他们会来我的馆子里吃东西吗?” 金毓笑着说:“会来的,娘不用担心这个。” 金母呼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梁宏和梁元今天全在外面忙活,晚上不回来吃饭,金母便把金毓和梁月叫到了金家一起吃饭,孟小云和陆小悠见金母忙活,也跟进了灶房,但她们的厨艺不如金母,只能烧火打下手。 虽然金毓已经嫁人,但她的闺房还是保留着的,且被金母打理得干干净净的,趁着金母等人在忙活,金毓进了自己的房间,掏出手机,一打开,就弹出了一条消息。 手机再次升级。 原本十平方米的空间扩大一倍,变成二十平方,新增织布工艺和人工织布机的制造流程。 金毓顿感惊喜,找到织布工艺几个字,点入进去,脑中瞬间就有了织布工艺的详细流程。 “真是缺什么来什么?”金毓闭着眼分析脑子里多出的东西,嘴里轻念着:“菩萨保佑,下次请赠送我造船术、酱油、醋、酒、味精等等各种调味料的酿造工艺吧,阿弥陀佛!” 她起身双手合十,对着窗口拜了拜,窗外,夜空中,有一道星光一闪而过。 用过晚饭,回到家里,梁元还未回来。 “嫂子,我哥和我爹还未回来,你一个睡觉怪孤单的,我们俩一起睡好不好?”梁月见这是个好时机,拉着金毓的手撒娇起来。 梁月的脑子里有个小人在手舞足蹈的欢呼跃雀。 男狐狸精不在家,她可以霸占嫂子了! 哇卡卡卡卡!!!! 看着梁月软软的养着,想着这孩子才九岁,从傻子变为正常人还不到一年,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现在还每天学这个学那个的,金毓很是心疼,没有拒绝,洗漱一番,跟着梁月去了她的屋子。 见金毓和梁月进屋关上门,孟小云和陆小悠才回了屋子歇息。 梁月的屋子不大,里面的只有一张桌子,一条凳子,一张木床,一个衣橱,没有任何这个年龄段小孩该有的玩具。 换了衣服,梁月欢喜的爬上床,拍了拍床对金毓笑呵呵的问:“嫂子,你想睡里面还是外面?” 金毓走过去:“我睡外面,你晚上会起夜吗?” 梁月摇头:“不会。” 等金毓换了衣服熄灯躺到床上,梁月立马往她怀里钻:“好温暖。” 金毓温柔的抚摸她的小脸:“这么喜欢粘我?” 梁月点头:“嗯嗯嗯,跟嫂子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浑身暖洋洋的,什么都不怕了。” 金毓明白,梁月从小缺失母爱,这是把她当做母亲了。 长嫂为母,她会好好照顾梁月的:“小月,以后嫂子隔几日就来陪你睡可好?” 梁月激动转过头:“可以吗?哥不会生气吗?” 金毓笑着说:“当然可以,你哥会理解的,不会生气的,他是刀子嘴豆腐心,心里是疼爱你的。” 梁月开心的笑了:“嗯嗯,我哥会理解的,嫂子,你真好,我最喜欢你了。” 金毓道:“但你这个年纪,正是玩闹的时候,可家里的事儿多,我和你哥抽不开身,就把很多事儿都压在了你的身上,让你小小年纪就跟着我们一起劳累。” 梁月摇头:“我不累,我虽然会的不多,但能帮着你们做事情,为你们分担,我很开心,嫂子,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侄子大侄女呀?” 第190章 暂时不会要孩子 金毓一愣:“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梁月道:“我想当姑姑了呀!嫂子,你放心生侄子侄女,我会当个好姑姑照顾他们的,给他们做吃的穿的玩的,做什么都可以。” 金毓有些意外:“你这么喜欢孩子?”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梁月:“我只喜欢嫂子生的侄子侄女,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的。” 金毓明白了,小丫头这是爱屋及乌,因为喜欢她,所以连带着她的孩子也喜欢。 这么小,就知道要疼侄子侄女了。 金毓道:“小月,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和你哥说好了,近两年不会要孩子,等我十八岁了,明国稳定下来了,再给你生侄子侄女。” 梁月哦了声,并不觉得失望,反正侄子侄女早晚都会有的,她可以慢慢等。 没多久,梁月就安稳的睡着了,呼吸均匀,嘴角勾着笑容,做了个美梦,梦里嫂子给她梳头发,做大餐,还有很多侄子侄女陪她玩。 因为梁元和梁宏还未回家,金毓在堂屋留了灯。 梁元和梁宏是在亥时一刻(晚上九点十五分)回到的家里,一起回来的还有邵大青这两个侍卫。 与梁宏说了一声,梁元就回房去休息。 金毓并没有睡熟,听到动静,她便知道是梁元父子回来了,忙悄悄的把手臂从梁月的脑袋下抽出来,抹黑下床,从空间里掏出火折子吹燃,点燃油灯,拿着去了门外。 梁元正要推门进房,就看到金毓从梁月的那个屋子里走了出来,不免诧异,快步过去:“你怎么会在小月的房间?”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2节 金毓轻声道:“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小月毕竟是个刚恢复正常没有多久的孩子,我们要给她多一点关心,她既然喜欢我,那我就多陪陪她,今晚你一个人睡好吗?” 梁元嘴角一抽:“我能说不好吗?” 金毓笑了笑:“不只是今晚,以后隔几日我都会来陪小月,等她大些了,就不用这么陪着她了。” 梁元:“合着我不止今天要一个人睡,以后还得面对很多天孤枕难眠的日子?” 金毓安抚他:“她是你的妹妹,长嫂为母,我必须给她多一点关心和疼爱,你不能闹情绪。” 梁元伸手搂住她:“我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吗?行,你陪着小月,我一个人没问题的,辛苦你了!” 金毓踮起脚尖,在他嘴角落下一吻:“也辛苦你了!对了,我有件事儿要给你说。” 她在梁元耳边压低声音道:“今天手机又升级了,奖励了我织布工艺,我们明国可以自己织布了!” “这真是个大惊喜。”梁元眼儿一亮。 “以后还会有更多惊喜。”金毓笑嘻嘻的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不与你多说了,我好困啊!我给你们留了热水,去洗洗歇息吧,织布的事儿明天再说。” 梁元点头:“我这就休息,你也赶紧回屋吧,夜里凉,盖好被子,别冷着了。” 他抱着头啊了一小声:“今晚一个人,啊,我哪睡得着啊!啊!” “别啊了,赶紧去洗洗睡吧!” 金毓不搭理他了,转身回了梁月的屋子,今天移秧实在累,她需要好好休息。 吱呀! 门被关上,梁元看着那关上的门,想着自家妹子,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自家妹子,忍忍吧! 翌日。 天边刚出现一抹鱼肚白,梁月就睁开了眼,同时伸手一摸,摸了个空,惊得从床上弹跳起来:“嫂子!” “哎呦!吓我一跳,别喊,我在这呢?”一旁正在穿衣的金毓捂着心口道。 梁月松了口气,不好意思的说:“我还以为嫂子晚上偷偷走了。” 金毓走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好了陪你,我怎会食言呢!天色还早,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不了,再睡也睡不着了,嫂子这是要去做什么?” “给你哥他们做早饭。” “我给你打下手。” “好啊!” 姑嫂二人收拾一番,就去了灶房,梁元打着哈欠路过,见她们二人在灶房忙碌,有说有笑的,十分和谐,不由得扬起了一抹笑容。 出门的时候,梁宏对梁元道:“自从你娶了妻,这个家就越来越温暖了,等以后你和小毓有了孩子,会更热闹。” 听到孩子二字,梁元就想到了金毓说的那些话,思索了下,给梁宏说了暂时不要孩子的事儿。 梁宏闻言并不觉得惊讶,他笑了笑道:“我理解你们的想法,现在不要孩子也好,真有了孩子我们会忙不过来,小毓也还年轻,以前又是病弱的身子,现在好不容易好了,多养几年也好。” 梁元点点头:“我会让她一直健健康康的。” 父子二人带着侍卫去了矿山,在矿山待了一会儿,梁宏继续留在此地,梁元则带着侍卫离开。 梁元每天早出晚归的忙碌,金毓也丝毫不闲着,叫上那些侍女,带着村民把地给种了。 如此忙碌了两天,天气炎热起来,丁家砖窑的青砖正式出窑开卖,邻里邻居皆来祝贺,因条件有限,丁风没有办宴席,但在出窑的当天,他就接到了一个订单,为梁家修建庄园,这个银钱,是梁家自己出。 一开始,裴丞相等人是想让国民凑钱修建庄园的,毕竟这是一国之主的庄园,但被梁元和金毓给拒绝了。 金毓道:“虽然我们贵为帝后,但也不能白占百姓们的便宜,他们吃的穿的用的任何东西都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不能拿,我们修建的庄园,是给我们自己住的,不是给百姓住的,凭什么让他们出钱,不能,这钱必须我们自己出。” 她把自己在现代所知的三大纪律和八大注意说给裴丞相等人听,这些话儿,她早已经给梁元说过,梁元是认同。 他们要创造的是文明社会,不是封建社会。 裴丞相等人觉得不可思议,金毓和梁元这两个人给他们的震撼太多了,平等,自由? 帝后两口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是真的在平等待人,他们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都是在为百姓考虑。 遇上这样的帝后,是他们明国之幸啊! 金毓和梁元为庄园画了个设计图,拿到图纸的时候,丁风和丁达激动万分。 “这庄园设计得也太好了!”丁达看向金毓:“如此美丽的庄园,我们父子从未见过,这修建起来,难度很大。” 金毓道:“没关系,时间很多,慢慢建造就行,就当是练习,你们若能建造出这种庄园,以后盖其他房子就不成问题了,有不明白的地方,你们可以来问我。” 丁达用力点头:“行,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也不怕了,这庄园就交给我们了。” 第191章 雪团要当爹了 庄园就建在金毓三家左侧的一座山上,此山的半坡处有一平地,十分的宽敞,从高处看去,可以看到整个左家村的全貌。 事情定下后的第二天,丁达丁风就开始着手安排人,与五个徒弟带着一群招来的村民到那座山上开工干活,因此山将会作为帝后居住之地,裴丞相等人为此山取了个名字——帝王山。 在修建帝王山的同时,金毓还请了丁达帮自己制作人工织布机。 得知金毓要织布,还画出了织布机的设计图,丁达和金兰惊讶万分,盯着图纸看了好半天,得知这又是佛祖托梦传授的技能,金兰两口子都心照不宣的闭口不多问,接了这个活,并保证会按照金毓的要求把织布机做好。 他们也希望明国能够生产出属于自己的布匹,不用再向外面的国家购买。 织布机的制造十分繁杂,尽管有了设计图,但某些地方,还是需要金毓来配合一起做,才能做出理想的织布机。 金毓每天都会来丁家这边,同丁达一起研究织布机,除此之外,还得去了解那百位侍女的情况,以能力分配任务,把自己知道的会的东西都一一教给她们,然后,还得兼顾造纸的事儿,造纸坊虽然办起来了,但目前只能造出三种纸,想要灵活应用造纸术,造出更多完美的纸张,改善造纸的工序,加快造纸技术,还需继续不停歇的研究,才能将手机所传授的工艺知识融会贯通。 织布机,教导侍女,造纸三头顾,金毓忙成了陀螺,种地养殖的事儿都顾不上了,都交给了金虎、金娇、金母三人来忙碌,他们除了要将应季果蔬等等农作物全部种上,还在在国中找一找,哪里有适合养殖的牲畜,将牧场也给弄起来。 人手不够,那就花钱招人,反正明国的工价不高,他们三家人逃荒所得的银子还有剩余,是暂时用不完的,只管放开胆子全神贯注的造就行了,有全民支持,他们什么都不怕。 梁元每天还是早出晚归,在顾着铁铺和矿山的同时,还同顾丞相去了一趟日族那边,明国已经成立,日族所居住的那片区域,已经归纳成一座城,因靠海区域少,靠山地方多,且青山绿水的,环境优美无比,比月族这边还要适合种植小麦等粮食,便取名为青山城。 而月族这边的居住地,也归纳为一座城,因靠海位置多,且山地较平,沿海位置不适合种植粮食,只有远离海域靠山的那些平地适合种植粮食,便取名为蓝海城。 青山城和蓝海城相距很远,梁元出门的时候将疾风这匹马儿给带上了,这一去便是五六天,好几天都见不到相公,金毓就更专心的忙着活儿了,用忙碌来忘记想念,每晚都和梁月一块儿睡,这可把梁月乐坏了,每天学习做事的时候都是笑呵呵的,可乐呵了还不到两天,雪团就从山里出来了,带回了它的媳妇儿,是一只个头比它大一些的红狐。 雪团是在晚上带着媳妇儿翻墙进来的,看到红狐的那一瞬间,金毓瞪大了眼睛:“雪团,你家媳妇的肚子有点大。” “啾啾!”雪团骄傲的抬着下巴,围着媳妇儿打转。 因为我媳妇儿怀崽崽了,所以肚子比我大,再过不久,我就要当狐爹了! 听懂了的金毓:“......你这速度,比壮壮还快呀!它比你先找着媳妇儿,还未当爹,你就要比它先当爹了,厉害,厉害,我服了你了!” 她家小乖乖只怕是老早就勾搭到这只红狐了,只是一直藏着没带出来而已,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红狐第一次看到人类,眼神很警惕,看到雪团和金毓交流,它眼底还会露出怒意,悄悄靠近金毓,想给她一爪子,可刚靠近,它鼻尖就动了动,在金毓身上闻到了一股很神奇的清香,这股香味儿极具诱惑力,令它心神荡漾,它不可思议的抬头看了看金毓,学着雪团那样,对着她叫了几声, 雪团的话儿金毓能听懂,可红狐的叫声,她就有些听不懂了,毕竟不熟,需要时间来沟通。 “雪团媳妇儿,我给你取个名字,你长得如此好看,毛色火红火红的,双眼又透着灵气,就叫你红灵好不好?”见红狐靠近自己,金毓也不怕它,蹲下来温柔的与它交流。 红狐歪着脑袋看了看她,金毓见它不为所动,背对着梁月,手腕一个翻转,手里多出一个小木碗,里面装了满满的灵泉水。 红狐鼻尖又是一动,盯着木碗移不开眼,想靠近,又惧怕金毓不敢过去。 这时候,看到自家媳妇傻呆呆的,雪团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快步过去用爪子拍了下红狐的脑袋,然后走到木碗边,添了两口水,回头对着红狐叫了两声。 媳妇儿,过来,这是好喝的,再不过来,我就喝完了。 红狐眼一亮,立马跑了过去,埋头喝水,越喝越带劲,喝完之后,抬头看着金毓的眼神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它挤开雪团,直接跳进了金毓怀里, 怕它摔着,金毓接的稳稳的,温柔的抱着它,轻摸它的脑袋:“你跟了雪团,以后就是我家的狐狸了,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可以留在家里,也可以和雪团进山里。” “啾啾!”红狐用脑袋拱了拱她的胸口,人家誓死跟着甜人。 这之后,红狐每天都会跟着金毓,金毓忙活的时候,它还会上去帮忙,大着肚子也一样灵活,什么相公,什么大山,全被红狐抛在了脑后,雪团胆敢靠近金毓,它都会对它伸出爪子。 雪团:“......”有点后悔带这个蠢媳妇儿出山了。 红狐不仅会白天跟着金毓,晚上也会偷偷溜进金毓的屋子,趴在她的肚子上睡觉,梁月每次醒来,一看到床上的红狐狸,就忍不住青筋暴跳。 好不容易哥哥不在家了,现在居然多了个狐狸来跟她争宠,若它不是雪团的媳妇儿,她定要让它好看。 然而,令梁月恼火的还在后面,红狐跟着金毓的第三天,金娇许久没有和大姐睡了,格外想念大姐温暖的怀抱,晚上也来了这边睡觉。 梁月:“......” 被夹在床中间,肚子上还趴着一只怀崽红狐的金毓:“......” 相公,你快回来吧! 似乎是听到了金毓心中的呼喊,梁元翌日晌午就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八只小猪仔、十只山羊、一群鸡鸭鹅崽崽,这些,都是从青山城带来的,崽崽都还很小,大部分都很虚弱。 第192章 野牛王媳妇儿也怀孕了 梁元目光淡淡的扫了眼金毓脚边的红狐,对她道:“我带来的这些小崽子都是不足一个月大的,卖崽子的那几户人家不怎么会养,以至于这些小崽子生了病,不想它们就这么死了,我就把它们买了带回来。” 明国家畜少,都是从外面买来的,以前不知为何,无论百姓如何精心饲养,这些牲畜都很难长大,活不久。 金毓看了眼那些小崽子,一个个都病恹恹的,梁元道:“我给它们喝过水了,只是我所带的水太少,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金毓点点头,让侍卫把小崽子拿到房子后面,那里有一块大平地,被圈了起来,里面养了许多牲畜,鸡鸭鹅山羊兔子都有,每一种牲畜都划分了区域,有单独的休息处,其中有三个小木屋,和两个木棚,是用来饲养幼崽的。 金毓让人把幼崽分类放进木屋和木棚,弄了加了灵泉的水给幼崽喝,再去找了些青草菜叶来给幼崽吃,没多久,这些幼崽就开始精神起来了。 方二忠惊讶:“这才换了个地方,它们就打起精神了,看看那小眼睛,跟刚才完全不是一个样,奇了怪了。” 邵大青也很吃惊,他们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奇事。 梁元淡淡的道:“大惊小怪,动物本来就神奇。” 他说着,就和金毓去拿扫帚和铲子打扫卫生,将牲畜粪便全弄干净,铲了堆积到一处,这可是上好的农家肥。 帝后都在干活了,邵大青二人自然不敢闲着,也跟着抢着干活。 忙完后,四人洗漱一番,才回了后院,梁元和金毓回了屋去歇息,进屋的时候,红灵又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跟在了金毓的身后。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3节 看着这只狐狸,梁元问:“它哪来的?”那肚子,似乎还怀了崽子。 金毓抱起红灵道:“它叫红灵,是雪团的媳妇儿,已经怀崽了,我看不出它怀了多久了,你能看出来吗?” 她虽然有灵泉,因金手指得动物喜欢,但她对大多数野兽的习性丝毫不了解,尤其是发情期和生产期。 梁元打猎多年,上辈子学医的时候,还用各种动物做过试验,对狐狸倒是挺了解的,只是对着红灵的肚子看了几眼,又伸手摸了摸,就判断出它怀孕有多久了。 “狐狸的孕期是五十一天左右,它现在的情况至少已经怀孕四十天左右。” 金毓一喜:“这么说,要不了十一天,红灵就得生了,我们家又要有新成员了。” 见金毓开心,梁元也跟着开心,她喜欢的东西,他也会跟着喜欢,这叫妇唱夫随。 “我们给雪团一家做个窝吧,既然都快生了,红灵就别再去山里了。” “好。” 想着梁元在外辛苦多日,金毓今日下午也不去地里了,留在家里陪着梁元,做了晚饭给他吃,晚上歇息的时候,红灵又跟着进了屋,刚进去就被梁元一把逮住,抱到了金家那边,放到了野牛王的背上。 雪团正趴在野牛王的背上睡得香呢,忽的看到蠢媳妇儿被梁元拎过来了,开心的伸出爪子,把它按在了自己的怀里。 红灵气得咬了他一口,狠狠的盯着梁元怪叫。 梁元警告的对雪团道:“看好你的媳妇儿,别再让它纠缠我媳妇,否则断你们灵泉水。” 说完就转身回了家,继续跟金毓你情我浓。 总共耗时十五天,一台织布机终于诞生,制造繁杂,织布更为繁杂,金毓撇开了所有事儿,专心投入织布工艺中。 纺织所用的原料有、葛、麻、丝、棉、毛等等,明国还未种出棉花,现在所用的棉花都是从外面购买来的,也不会养蚕,所以没有蚕丝,常见的只有麻、葛、毛几种原料,金毓便选择用麻来试着纺织没有使用手机买棉花,打算等今年的棉花种出来后,明年扩散种植。 心里也在祈祷着,希望手机以后能升级出养蚕技术,把蚕丝也给做起来。 说来真是惭愧,她在现代主学的是计算机,毕业后开了淘宝店铺卖大码服装,放在这里,啥也用不上。 她好多东西都不会,全靠手机了,等这手机升级到极限了,她也能成为满级大佬了,啥都会的那种。 一想到这些,金毓就觉得美滋滋,浑身都是干劲。 她充满干劲的在纺织屋里干了才三天,就被金母给喊了出来,告知红灵下崽了,生了五只小崽子,三只白狐,两只红狐。 “这么快?”金毓很吃惊,她感觉红灵跟着自己还没多久,咱们就下崽了呢! “快什么快,进纺织屋之前,你跟我说过,红灵就是这两天下崽,转头你就给忘了,走走走,到外面来放松放松,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小崽子,它们长得可好看了。” 小崽子生下来已经有一个时辰,身上的毛都干了,比刚生下来那会儿软萌很多,只是一眼,金毓就喜欢上了这些小崽子,而红灵也乐意她亲近自己的孩子,任由她随意打量也不攻击。 “啾啾!!”雪团高兴的在一旁转圈圈。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 它想叼着崽崽去跟野牛王这个大兄弟炫耀一番,可惜野牛王去山里和媳妇儿一家玩闹了,不在木棚里,雪团只得去找马儿和鸡鸭鹅们炫耀。 可惜那些马和鸡鸭鹅压根就看不懂它的意思,没搭理它。 小狐狸们出生后的第二天,就被雪团两口子带进了大山里,野兽还是得在山里生活,习惯了外面的生活,就怕以后进山不适应。 目送雪团一家进了山,金毓本想回家继续纺织,可路过田野的时候,才恍然发现,二十天过去,地里的秧子已经可以二次移栽了。 于是乎,她也不急着做纺织了,把侍女和短工们都召集起来,在金母和金兰的指导下,进行犁田和栽秧大业。 野牛王和八头野水牛全都被带出了大山,一看到金毓,野牛王就告知,它媳妇儿怀孕了,只是肚子不明显。 除了野牛王媳妇儿怀孕,水牛群里还有一头母牛也怀孕了,不是野牛王的崽。 家里又要添成员了。 “你们既然怀孕了就别下田了,来,去那边吃草,看到那些草了没有,那是我弟虎子特意给你们这些牛马羊种的,以后对我弟好一点,听到了没有?”金毓把野牛王媳妇儿和另一头母牛带到草地这边,在它们耳边絮絮叨叨的。 第193章 西瓜大丰收 没了两头母牛,金毓也还有其他牛可用,尤其是野牛王,一牛可抵十头牛,此次犁田,依旧是金毓亲自操控野牛王,其他野牛,则由来干活的短工管理,这些野牛经过调教,与人类多次相处相处后,已经变得温和了许多。 七头牛齐上阵,又都是身强体壮的野牛,二十亩水田,不到半天就犁好了,金毓等人犁田的时候,金母和金兰就带着侍女们扯秧移栽,金娇和梁月则和其他人在家中做饭。 裴丞相等人得知今天是栽秧的大日子,纷纷带着各位村长和书院的学生们全来到田地这边观摩,牢记粮食的种植过程。 分工明确的忙碌了一整天,众人累得浑身酸疼,可再累他们的脸上也依旧笑容灿烂。 大秧栽完后的第五天,五月三十,夜。 金毓在纺织屋忙了一整天,正起劲的时候,梁元走了进来:“晚饭做好了,别忙活了,走,先去吃点东西。” 金毓惊喜的看着他:“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梁元露出神秘笑意:“为了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着拉起金毓,往屋外走去。 今夜星空明亮,院子里的每棵树上都挂了灯笼,灯笼的旁边,还摆放了各种颜色的花朵,金父等人此刻全围站在一张大木桌旁,桌上摆放着各色佳肴,蔬果海鲜鱼肉都有。 金毓很意外:“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大家都过来了,还做了这么一桌丰富的美味。” 金母对金兰笑着说:“我就说这丫头会忘记的吧!你们还不相信,看她一脸懵的。” 金毓摸着后脑勺,不明白金母这话是什么意思:“娘,你在说什么呢?我忘记什么了?” 梁元拉着她走到桌边,温声道:“今天是你十六岁生辰。” 金毓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惊讶的捂住嘴巴:“我的生辰?今天是?” 金兰道:“五月三十,你整天忙着织布的事儿,把自己的生辰都给忘了。” 金娇噘嘴道:“大姐不止忘了自己的生辰,还忘了我的生辰,我十三天前才过的。” 梁月也嘟嘴:“也忘了我的。” 金虎看着她:“我大姐压根就不知道你的生辰,我和娇娇也不知道。” 梁月:“......”心好痛。 她赶紧对金毓道:“嫂子,我是六月十六生的,你要记好了,一定要记住哦。” 丁洒惊讶道:“跟我是同一天生辰。” 金兰道:“阿洒比小月大了整整一岁。” 丁洒看着梁月,笑得阳光灿烂:“这是我们俩的缘分,以后我们一起过生辰好不好?” 梁月挨近金毓,一口回绝:“不要,我只要嫂子。” 金娇委屈:“你不要我这个好姐妹了?” 梁月想了想说:“可以加你一个。” 金娇轻哼:“这还差不多。” 看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金父不由得感叹:“记得去年我们就是在六月中旬开始逃荒的,不知不觉的,就快有一年了,还好我们都还活着。” 逃荒的那段日子,是他们今生最难忘的。 金母对金毓道:“今晚的饭菜,都是阿元亲手做的。” 她端起桌上的长寿面:“还有这碗长寿面,也是阿元做的,你快把它吃了,不然就要起坨了。” 金毓看了梁元一眼,说了声谢谢,接过了金母手中的长寿面。 大伙儿全部落座,开始热闹的进餐。 饭后,大家也不急着回去休息,全都在院子里谈笑风生。 说到了以前,说到了未来,说到了梦想。 两天后,油菜籽成熟,可以收割。 村民们又来围观。 “油菜籽是做什么的?” “听说是榨油的。” “那么小的籽,怎么榨油?” “我也不知道,但梁夫人说了能榨油,那就肯定能榨油,不过今年的油菜籽是要留做种的,不榨油。” 听着大伙儿的议论声,金毓抹了抹头上的汗,她压根就不会榨油,她们三家人也无人会榨油,但尽管如此,这油菜也必须种起来,还有花生玉米等等东西,她始终相信,日后手机肯定会升级出榨油配方。 总共三亩油菜地,虽然新开的地地质差,对油菜的产量会有影响,但是因为泉水的关系,今年的油菜还是大丰收,达到了每亩三百七十斤的高产,乐坏了金母等人,要知道,以前在大坪村所种的油菜,最高亩产也才两百九十斤,现在他们居然用先开出的烂地种了三百多斤,简直逆天了。 大秧移栽后的第二十天,梁元带着人去找来了一些鲤鱼、鲫鱼鱼苗,放入了稻田之中,金毓给大家说了养殖稻花鱼的事儿。 得知在田里养鱼居然还有诸多好处,百姓们都惊呆了,隔三差五的来梁、金、丁三家的田野边看鱼,同时,还会抽出时间去开荒。 见百姓们都如此勤奋,金毓和梁元很是欣慰,金毓继续忙着纺织事儿的时候,梁元派了人修建晒粮场,每个村至少要有一个晒粮场,这样种出的粮食才有地方晾晒。 时间转眼过去一个多月,进入了七月中旬,金毓所种的西瓜、土豆等等蔬果全部成熟大丰收。 烈日当头,纺织屋里,金毓站在桌前,看着自己花费无数精力纺织出来的那匹布,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总算做出来了,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可基本的技巧算是掌握了。”她伸手摸了摸布匹:“就算脑子里有技巧,但真的试验起来,还真的挺难的,熟能生巧啊!我还得多练习一些时日才能出师。” 只有学好了织布技巧,她才有资格去教导其他人,把纺织技艺传下去。 “小毓。” 正琢磨着再继续纺织的时候,屋外忽然传来了金母和金娇兴奋不已的声音。 她们两人还未进门,就被守在外面的孟小云和陆小悠拦住。 “金老夫人,夫人正在忙,不允许打扰。” 金毓从屋里走出来:“没关系,我已经忙完了。” 她看向金母和金娇:“娘,娇娇,你们怎么过来了?你们手里拿着的是?” 西瓜,还有土豆? 金母抱着手里的西瓜快步过来,在金毓的眼前晃了晃:“看到了没有,这是你种的西瓜,成熟了,红了,可以吃了。” 见西瓜上有一个三角口子,露出了红彤彤的果肉,金毓惊喜的拿过西瓜,仔细的闻了闻:“好香,这么快就能吃了,啊啊啊,太好了!” 金母笑得眼儿弯弯:“一亩地的西瓜,全部长势极好,多的我都数不过来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114节 金娇把手里提着的竹篮拿过来:“不仅西瓜成熟了,土豆也成熟了,大姐,你说过要做土豆饼给我吃的,不能食言哦。” 看到土豆,金毓更惊喜了。 篮子里躺着三个土豆,每一个都比她的拳头要大,胖乎乎的很是喜人。 “我一直忙着织布的事儿,许久未去地里看看了,没想到西瓜和土豆居然已经熟了。” 孟小云好奇的问了句:“夫人,这西瓜怎么吃?好吃吗?” 明国以前没有西瓜,她们从未吃过。 金毓笑着说:“好吃,很甜,比你们在山里找的野果要好吃,娇娇,去灶房把菜刀拿过来,咱们把这个西瓜切了尝个鲜。” “好的。”金娇转身就去了灶房,顺便去药房喊梁月一声。 第194章 硝石制冰,冰饮 金梁丁此次种的西瓜是麒麟瓜,一个差不多五斤左右,金家和梁家各种了一亩,丁家种了八分地。 待金娇把菜刀拿来,金毓把西瓜放到石桌上,一刀下去,汁水横流,西瓜分为两半,露出红色的果肉,一股清甜的香味瞬间扑鼻而来。 金毓露出陶醉之色,好久没有吃到如此新鲜的西瓜了,她咽了咽口水,继续切西瓜,将西瓜切成小块小块的,分给金母几人。 金母和金娇以前在大坪村吃过西瓜,但因为这个东西稀有,卖得金贵,家里又没有种,加上金老头等人偏心,她们吃的很少,一年连一个西瓜都吃不到。 如今自家种出了一亩西瓜,她们早就嘴馋了,可西瓜成熟的第一时间,她们首先想到的还是苦苦忙碌的金毓,就没有先尝尝西瓜的味道,而是摘了一个拿到梁家这边,想要和金毓一起品尝,分享这种夏季清甜美味。 一拿到西瓜,金母和金娇、梁月就快速咬了一大口,瞬间满口甜汁。 “太好吃了,好甜,这比我们以前在老家吃过的西瓜还要好吃百倍,果然,自己种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比用银子买的还好吃。” 三人赞不绝口。 金毓也尝了一口,瞬间双眼一亮:“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西瓜。” 灵泉水种出的水果果然不同凡响,一口下去不仅清甜还很解热,现代那些打药的水果完全不能比。 爱死灵泉了! 看到金毓几人表情如此夸张,孟小云和陆小悠对视一眼,看了看手里水灵灵的西瓜,试着咬了一口,然后眼睛就亮了。 “好甜,好甜!” “这是神仙吃的东西吧!太好吃了!” 两人激动无比,忍不住一口又一口。 金毓提醒道:“小云,小悠,你们慢一点吃,看到果肉上那黑色的瓜子了没有,那是种子,别吃,得留着来年种出更多的西瓜。” “哦哦,原来这就是西瓜子种子,那可得好好珍藏了。” 孟小云忍住嘴馋,小心翼翼的把瓜子弄下来放到桌上,然后继续吃瓜。 很快手里的瓜就只剩下瓜皮了,两人的嘴却还未停下,张嘴就想把瓜皮也吃了。 “唉唉唉,瓜皮别吃,别吃!”金毓哭笑不得的拦住:“瓜皮留着喂鸡喂鸭,桌上还有瓜,想吃就拿。” 金母道:“明天我就在村子里找个位置摆摊卖西瓜。” 金毓擦拭嘴角:“娘,不止卖西瓜,我们还可以卖冰饮,这么热的天,不卖冰饮可不行哦。” 金母皱眉:“什么是冰饮?” 金毓露出神秘微笑:“是一种比西瓜还好吃的东西。” 金母等人闻言眼睛瞬间就亮了。 金毓也怀念起冰饮的味道了,正好家里有些硝石和野果,可以制冰做出各种味儿的冰饮。 说干就干,趁着天还未黑,金毓让梁月去把硝石拿来,教金母几人制冰。 准备一大一小两个干净的盆,盆中装水,装水的时候,金毓悄悄滴了两滴灵泉水进去。 小盆放入大盆之中,将硝石放入大盆里,硝石遇水溶解吸热,水温降低再降低。 没一会儿,金母等人就惊讶的发现,盆里的水逐渐结冰 “冻......冻上了!”孟小云惊得结巴起来,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但很快,小盆里的水就彻底结冰了,清凉气息扑面而来,提醒着大家,这不是梦,是真的,大热天的,水真的结冰了。 看到大家惊讶的样子,金毓笑了笑道:“硝石有毒,大盆里的冰不可食用,小盆里的冰可以吃。” 她把小盆端出来,又说:“大盆里的水彻底凝固之后,硝石会再现,把它刮下来,可重复使用。” 金母几人闻言又把目光放到了大盆上,金毓端着小盆进了灶房,把还未吃完的野果找出来,又去地里摘了一个大西瓜,做冰饮的时候,金母几人在院子里惊呼起来。 “出现了,硝石真的出现了,快把它刮下来,这是大宝贝啊!” “这个夏天我再也不用怕热了!” “咦?嫂子呢?” “在灶房。” 金娇和梁月快步来到灶房,只见金毓在切水果,见她们进来了,金毓叫她们过来帮忙。 没一会儿,金母就拿着硝石进来了,见金毓在做冰饮,好奇的凑过去观看学习。 不到一刻钟,水果冰饮就做好了,有西瓜、野桃、野梨三种口味。 只是尝了一口,金母几人就迷恋了这种冰冰凉凉的滋味。 金母拍腿道:“明天我就去卖冰饮,让大伙儿都尝尝这种神仙美味。” 她问金毓:“硝石还有多少。” 金毓道:“不是很多,但足够你这几天做生意了。” 金母满意的笑了,又跟着金毓学会了其他冰饮的做法,金母这才带着金娇离开。 回到家,金娇才想到金毓还没有做土豆给自己吃,金母道:“吃吃吃,你姐那么忙,你还去麻烦她,你娘这个大厨在这里,你不找我做,你找打吗?” 金娇很老实的说:“你做的没有大姐做的好吃。” 金母感到好扎心,不过这的确是个大事实。 “我做的再不好吃,你也必须吃,不许去麻烦你大姐,她也是人,累坏了她你不心疼吗?” 金娇立马道:“心疼,我可心疼了,我最疼大姐了。” 金母笑了笑:“知道心疼你大姐就好,乖乖吃娘做的土豆,等以后娘跟着你大姐学厨,把厨艺提升上来,做更好吃的土豆给你吃。” 金娇想了想说:“娘,我也想学厨,我没有二哥那么喜欢种地,读书能力也一般般,不过对于吃的,我却很热衷,既然我这么喜欢吃,那倒不如自己做大厨,想吃什么就自己做,还可以做给你们吃,让你和爹还有大姐二哥享口福。” 金母欣慰极了:“这想法不错呀!好,只要你想学,娘就成全你,咱们娘俩一起当大厨,把美食馆子开遍全明国。” 晚饭之前,金毓端来了一盘土豆泥,也叫洋芋粑,揉的圆圆的,共三大个,旁边还配了麻辣辣椒面。 金毓笑着说:“说好了要给娇娇做好吃的,我可不想食言,来,娇娇,尝尝这个洋芋粑的味道,保准你会喜欢得。” “大姐,你真的太好了!”金娇兴奋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金毓。 金母接过盘子:“好不容易忙完了,你不好好休息,给她做什么吃的,别老惯着她。” 金毓抱着金娇:“我的妹妹,我乐意宠着。” 金母不再说什么,看了看洋芋粑,问:“这个吃食是怎么做的?” 土豆她都是烤来吃煮来吃,或是炒着吃,像这种吃法,她没吃过也没见过。 金毓知道金母的心思,道:“很简单的,等有时间了我教你,学会儿之后,娘开馆子就能卖了。” 金母高兴的直点头:“好好好。” 第195章 升级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 给了金母等人洋芋粑,金毓说了两句就离开了,没有留下来一起吃,家里还有梁元几人在等着她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梁元几人已经把饭菜端上桌,桌上除了日常饭菜,也摆放了一盘洋芋粑和切成片的西瓜。 吃瓜的时候,金毓等人把瓜子都留了下来,这些瓜子经过泉水浸泡,可继续栽种。 翌日出门的时候,梁元不仅带走了金毓纺织出来的布匹,还让邵大青二人摘了二十个大西瓜,拿去送给裴丞相等人尝鲜,并教导他们留下瓜子做种。 年轻时出海的时候,裴丞相等人曾吃过外面的西瓜,可和现在梁家种出来的这个味道却是天差地别。 裴丞相疑惑不已:“这个西瓜个头不大,皮薄,肉红,和外面那些西瓜看着差距也不大,怎么味道就这么不一样呢?太好吃了,跟放了糖似的,不对,比糖要清甜。” 裴丞相等人吃着入了迷,还不忘留一些给自家妻儿送去,小心翼翼一颗不落的把瓜子收起。 等裴丞相等人品完了西瓜,梁元才让邵大青把布匹拿出来给他们看。 看到这匹普普通通的布匹,裴丞相等人都很疑惑,不明白梁元为什么要给他们看这个,这布还没有上次皇后出海从景家人手里买来的好。 梁元笑着道:“布匹虽然普通,可它却是皇后的心血,我们明国无人会织布,想要穿布衣,就必须从其他国家购买,每次出海都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我和皇后心疼百姓,为了解决布料的问题,就与家人们仔细琢磨以前在赤云国所见过的织布方式,试验了无数次,皇后在昨日终于织出了这匹布。” 裴丞相等人震惊的站起身,不可思议的道:“这是皇后娘娘纺织出来的布匹?” 梁元点头:“正是。” 裴丞相等人相视一眼,心中大为震撼,忍不住去多看了那布匹一眼,看了还不满足,还把布匹拿到手上,小心翼翼来回的抚摸。 顾丞相激动得老泪纵横:“这是老夫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布匹。” 裴丞相抹着泪:“它是我们明国的第一匹布,是无价之宝。” 梁元道:“我已经与皇后商量好,在左家村开办纺织作坊,皇后会亲自教导出一批织女,在作坊干活,以后,凡是想要学习织布之人,都可以全作坊学习,但在学习的时候,必须遵守遵守作坊里面的规矩。” 裴丞相等人感激不尽,他们心情激动的想着,他们的帝后似乎比他们以前预想的还要强大,建国还未多久,不仅果蔬大丰收,连布匹都能纺织出来,这以后是不是还有更多的惊喜等着他们。 逆天,实在逆天。 等梁元起身带着侍卫离开了,两位丞相和已经成为户部尚书的大巫师孙安边从议事屋走出来边道。 “皇上和皇后肯定不是普通人,他们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 “普通人哪能做到这么多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