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 第1章 《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作者:松鼠small桂鱼【完结+番外】 文案: 【历史+爱情+战争+权谋】【注:非爽文】 法国小画家因一份奇怪的莎草纸卷,穿越到了古埃及18王朝末期。被权贵拉摩斯莫名其妙地收为义子“普拉美斯”。 他想穿越回去,但却找不到穿越的关键:18王朝末代法老“霍伦海布”,只能等待这位法老临世。 他不知道的是,他来到古埃及并非偶然,且已不是他第一次来到古埃及了。 此时的古埃及,表面强盛,实则外强中干,宗教分裂,强敌环伺,有亡国乱世之象…… 标签:双男主,穿越,今穿古,古代,魂穿 第1章 普拉美斯 “伟大的阿蒙拉,在您的见证下,我将我的权力让渡于这个男人。在我死后,他将成为埃及的王,您最忠实的仆人,请您护佑他统治下的埃及富裕安泰!” 说话的是一位年长的法老。他身披大祭司的豹皮长袍,头戴金线织的蓝色头巾。头巾的边缘用金王冠固定,在头顶正中的位置,立着一条“眼镜蛇”。蛇身是用来自阿富汗的青金石和产自埃及东部沙漠地区的粉红玛瑙,精心雕刻打磨而成。蛇眼的位置上镶嵌了两颗猫眼石,竖瞳神秘而深邃,透着森森寒意。 法老的脸上,抹着混合了孔雀石粉末的黑色眼影,沿着上下眼皮的边缘一直延伸到两边的太阳穴。他的胸前挂着沉甸甸的项圈,是用几百颗色泽温润的玛瑙、玉髓、孔雀石和青金石珠子串接而成,项圈的两端是两只代表了王权的黄金荷鲁斯之鹰。这件项圈是他登基之时,工人们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从上千件原石中精心选料、打磨、加工而成。 法老恭恭敬敬地给神像磕头行礼,随后郑重地奉上了美味的面包和美酒。礼罢,他转过身,目光落在了站在他后面的男子身上。 这个男子是一位地位显赫的贵族将军,年纪比法老小一些,眉宇间透着一股久经沙场的狠厉之气。他的前胸和后腰间围着一圈厚厚的铁护具,护具的右侧挂着一把铁质弯刀,刀柄上镶嵌着代表了健康的安卡和代表了重生的圣甲虫装饰,已经被磨得油光蹭亮。他应该是十分钟爱这把刀,用小羊皮做的护套包裹着。 他抬起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法老,直到确信法老是认真的,才镇定下来,迈步上前,跪在法老脚边。“陛下,我愿意追随您至地下,做您永远的仆人。” 法老早料到了他会拒绝自已,不紧不慢地说:“我很满意你的忠诚,但这是我们一起打下的天下,你想让我一生的心血付诸东流吗?” 将军低着头,紧咬嘴唇,还是倔强地一声不吭。他不想答应,但也没法拒绝。 法老轻叹了口气。“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将军抬起了头,迎上了法老殷切而坚定的目光,他动摇了。 曾经的他,孤苦无依,行尸走肉般地在这个满目疮痍的黑暗世界里浮沉。日子一天天过着,他却看不见白天和黑夜,看不到希望。有一天,这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仿佛一道光,在他的心上划开了道口子。那一刻,阳光倾泻而下,拯救了他那颗在深渊中孤寂徘徊的灵魂。 神是真实存在的吗? 原本他是不信的。假如世间有神,为什么神对他遭受的苦难和屈辱熟视无睹,而任由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逍遥快活?后来他有些信了。神一定是听见了他的祈祷,才把这个男人送到了他跟前。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原来自已的心也可以是鲜活的,也可以拥有快乐和梦想! 他从未信仰过任何神明,但却愿意做这个男人最虔诚的信徒。他跪在男人面前,宣誓效忠于他,为他而生,为他而战。他从未想过,有一天男人会先于他死去,会把帝国托付给他。 犹豫许久,他终于开口,一字一顿,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陛下,如果这是您的心愿,我发誓,我和我的子孙将为您守卫这片土地,守护埃及的子民,直到我们生命的终点!”说完,他对着男人磕了个头,郑重地许下了诺言。 东方的第一缕阳光缓缓升起,阳光穿过一座又一座巍峨的塔门,扫过一片又一片宽阔的广场,来到了神庙的门口。一排排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型神像伫立在通道的两边,迎接着太阳神的到来。 神庙最里面的那间黑暗小祭堂,是虔诚的信徒为他们最伟大的神明阿蒙拉精心打造的居所。法老和他的将军,迎着阳光,手拉手,从小祭堂里走了出来,沿着粉红色的花岗岩步道,踩着铺满了莲花瓣的石阶,登上了广场中央高高的黄金祭坛。 祭坛下是乌泱泱的民众。他们在这里已经等候多时,此刻纷纷跪趴在地上,口中呼喊着“阿蒙拉”的名字,顶礼膜拜。阳光沐浴着这片金色的土地,温暖着在场所有人的心。 “这是我的继承人,伟大的阿蒙拉为你们选定的使者。”法老高高地举起了将军的手,对着下面万千民众高声呼喊。 民众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 神庙门口的两座方尖碑,直插云霄,顶端的金箔在阳光下散发着神圣的光泽,像是在向神昭告,这片土地即将迎来一位新的主人。 …… 马尔斯迷迷糊糊地醒来,摸了摸自已的胸口,那里依然剧烈地跳动着。那双拉着他的手真是宽大而温暖啊!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自已竟然在梦里爱上了个男人! 第2章 他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这才注意到身边站着两个陌生人。 一个是大叔,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一件带褶的轻质亚麻长袍,裁剪修身得体。在袖口袍脚的位置,绣着金线的图样,全身上下隐隐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少年,身着一件亚麻腰裙,肩带斜跨过左肩,露出整个右肩和半个右胸,看起来颇为健壮。他天生一双漂亮的卧蚕眼,脸蛋浅棕,黑里透着年轻人才有的红晕。 这是…… 几秒钟后,马尔斯终于清醒了,赶紧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心中忐忑不安。 这里是古埃及!几天前,他穿越了!运气很差,竟然穿越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断水断粮挣扎了几天,差点死掉。是眼前的这两个人救了他吗? 根据两人的着装,他判断他们是古埃及的贵族。 大叔见他醒了,开口道:“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声音平静,语气里不带半点波澜,就像是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马尔斯顿时懵了。儿子?怎么突然就认了亲了?这是要闹哪一出?也不问一下他愿不愿意! 他张了张嘴,想要问个明白。“呃……呃……”沙漠烤坏了他的嗓子,哑了。 大叔完全不理会马尔斯,转头问少年:“以后叫他什么名字好呢?” 少年看了眼马尔斯。“就叫他普拉美斯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大叔点点头:“好,你捡回来的孩子,就你给取名吧。” 两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仿佛马尔斯是条流浪狗。 怎么不叫开心果或曲奇?听着还喜庆点。马尔斯默默吐槽。他穿越前是个法国人。在法国,开心果、曲奇是常用狗名,类似旺财、阿福。 等等……普拉美斯!这个名字好耳熟…… 马尔斯的脑袋嗡得一下炸了!他知道这个名字! 第2章 埃及之行 马尔斯的义父走后,留了个叫乌尼的大兵照顾他。乌尼见马尔斯身上还残留了点血污,忙打了盆清水,帮他擦拭。 水里倒影出了一张孩子的脸,正是马尔斯孩童时的模样。长长的睫毛,蓝宝石般璀璨的眼眸,白嫩的皮肤被晒成了猪肝色,还卷了皮,看着有些可怖。那头橘棕色的短发,被乌尼剃了个干净,只留下了脑袋右边的一小撮,被编成了根小辫子,甚是滑稽。 穿越前,马尔斯是个二十二岁的法国青年,毕业于皇家艺术学院。他在巴黎待了几个月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普罗旺斯。 据说他母亲家原来很有钱,可惜家道中落,一蹶不振。他父亲是拿破仑手下的一名土兵,当年行军经过小镇,曾向在路边挤牛奶的母亲讨杯水喝,爱情就这样诞生了。可还没等他出生,反法联盟成立,父亲被迫重回战场,从此和家里失了音讯。他成了个没父亲的孩子,靠着母亲挤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 邻居大婶们,多是些农妇,祖祖辈辈生活在小镇上。她们闲暇时爱聚在一起八卦。在她们的眼里,马尔斯的母亲心高气傲,花光了积蓄供儿子去巴黎学绘画,以为他会成为一名艺术家,体面地赚大钱,结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还不如她们那些在地里干农活的儿子省心。 闲言碎语总有几句飘进了马尔斯的耳朵,他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母亲被人说三道四。他不是没有才华,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他一个乡下来的年轻人,在人才济济的巴黎,没有人脉,没有背景,成名谈何容易。 回到家乡后,马尔斯没有放弃,白天继续画画,晚上在当地的一家高档酒吧打工,以维持生计。高档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馆那般嘈杂喧嚣,客人们都是些仪态端庄,衣着考究的乡绅贵妇。他们聚在这里,一坐就是一晚上,说话轻声细语,举止优雅得体。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后,马尔斯把自已最得意的画作挂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他幻想着能在这里遇到欣赏他的伯乐。 1827年末的一个傍晚,马尔斯像往常一样,换好了制服,站在吧台后,微笑着等候今晚的客人。酒架上排列着法国各地的葡萄酒和从国外进口的烈酒,被欧洲大艺术家们奉为灵感缪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他偶尔会尝一尝,来寻求创作的灵感。 马尔斯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皙到透明,橘棕色的长发柔软飘逸,蓝宝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群青色的制服突显了他高挑修长的身材。他本就带着艺术家的优雅,经过短暂的形体举止培训后,又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店长对他很满意,有他在,顿觉自已店的档次都提升了。 夜幕降临,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酒馆里很快就坐满了人,酒精混合着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间。悠扬的乐曲响起,一对男女歌手站在钢琴边,为众人献唱《爱是蓝色的》。 “……爱情是那样甜蜜,我的生活是那样甜蜜,在你的怀抱里……当我和你在一起……爱情是灰色的。当你离去,我的心在下雨……天空是灰色的,大雨倾盆而下,当你不在这里……就像奔流的水,我的心追逐着你的爱。爱情是蓝色的,天空是蓝色的,当你回来……当你牵起我的手……” 他们迷人的嗓音让马尔斯沉醉,不禁有些神往。世间真的有这样的爱情吗? “马尔斯。”一个男人在吧台边,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 第3章 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赶紧招呼:“今天想来点什么?” “和平常一样。” 这个男人名叫弗兰克,是上个月才来到小镇上的。传闻他是个巴黎的贵族,但谁也说不清他是哪个公爵子爵家的。他总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装:卷檐高筒帽,法兰绒的燕尾服,衬衣用的是中国的丝绸,连那两颗袖扣也必须是来自波斯湾的珍珠。全身上下无不透着两个字:优(有)雅(钱)。再加上长相俊美,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自带一种风情。自从他出现在小镇上,他就成了全镇姑娘们的最爱,男人们的情敌。 马尔斯从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这是当地特产,色泽粉红,香味清淡,但口感却很野性,还带着几分粗犷的韵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兰克的面前,又给自已满上了一杯。最近,弗兰克隔三差五会来小酒馆喝酒,每次都会请他喝一杯。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缘。 弗兰克接过红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马尔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叔叔罗瑟里尼组了支埃及考察队,让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纪初,欧洲陷入了对古埃及文明的狂热。贵族和富人们聚会时,都爱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鉴(攀)赏(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护身符,被运到欧洲后也能在市场上卖出高价。在金钱的驱使下,数不清的探险家和投机分子纷纷前往埃及,文物贩子和制假者也紧随其后。很多人因此发了财,但更多的人空手而归,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马尔斯曾听弗兰克说过,他大学时读的是历史,难道他富裕的生活来源于这门危险的营生? 一个颇有姿色,高挑丰满的姑娘走了过来,贴着弗兰克坐下。她是小镇的头号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条红色高腰天鹅绒裙,当下最时尚的大灯笼袖款式。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绒布贝雷帽,装饰了羽毛和蕾丝,在左额头的位置,还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马尔斯知道,弗兰克最喜欢红色,最喜欢玫瑰花,伊娃今天这番打扮显然是为了讨好他。 伊娃殷勤地给弗兰克的杯子里满上酒,娇滴滴地说:“弗兰克先生,听说你要去埃及了?带上我好不好?” 弗兰克捏捏她粉嫩水润的小脸蛋,笑道:“埃及风沙大,又干又晒。乖,等我回来,送你两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了。 弗兰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硕大的玛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顿时喜笑颜开,扭着纤细的腰肢,找闺蜜显摆去了。 打发走了伊娃,弗兰克举起红酒杯,轻轻地摇晃着,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叔叔正在招画师,报酬丰厚,有兴趣一起去吗?” 昏黄的煤油灯下,粉红色的迷人液体流动着。那个遥远而神秘的文明古国,对每一个欧洲人都充满着致命的诱惑。 马尔斯心动了。“我,行吗?”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组的队。这可是一次让人梦寐以求的探险之旅,你可不要错过啊!” 商博良是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六年前,他破译了象形文字,为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往古埃及这个文明古国的大门。之后,他受聘成为了卢浮宫埃及馆馆长。 能结识这样有名望、有学识的人,也许是个不错的机会?马尔斯一口饮下杯中的红酒。“什么时候出发?” 第3章 莎草纸卷 考察队从法国南部出发,坐船跨过地中海,到达埃及北部的亚历山大港。考虑到古埃及人有逐水而居,把城市建在尼罗河沿岸的习惯,他们决定继续沿着尼罗河南下。 从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来看,埃及是非洲东北角的一个矩形,国界线平整地像是在切蛋糕。其实在古埃及时期,国土面积要小的多。从万米高空俯视,它就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尼罗河水裹挟着南部高原的肥沃土壤,沿着狭长的上埃及山谷,一路向北奔流而下,经过几万年的冲刷,在北部形成了像百合花花冠般的下埃及平原。 马尔斯一路走一路画,在他的笔下,留下了一张又一张精美的彩绘。用几百万块数吨重的巨石垒成的金字塔,矗立在一望无垠的沙丘上;需要三人合力才能环抱的巨型石柱残件,静静地躺在神庙的废墟中;神秘的象形文字和精美的壁画,遍布地下王陵四周,无声地诉说着这个已然没落的伟大文明曾经的辉煌…… 1828年5月,考察队来到了埃及中部城市:卢克索。 卢克索是新王国时期的首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被叫做底比斯。经过三千年的风吹日晒,昔日恢宏的城门、神庙、宫殿已纷纷倾覆,方圆十里内只留下了土坡和石块。 马尔斯的日常工作是将这些断壁颓垣上的文字图案一一拓印下来,装订成册,带回去供学术界继续慢慢研究。初夏的北非,气温近40度,在这样炎热的环境下工作,实在是非常辛苦。 这日收工后,马尔斯和弗兰克结伴来到河边,并排躺在草垛上,喝着葡萄酒,享受着片刻的闲暇。 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河岸边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金色麦田。这里没有风霜雨露,没有四季更迭。若不是麦子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播种和收割,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第4章 河的对岸,目之所及,是连绵的群山,这里安眠着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后妃、皇亲国戚和权贵。光秃秃的峭壁在夕阳下,闪着神圣的金色光晕。 “若是母亲也能在这儿就好了。”马尔斯取出画夹和炭笔,记录下了这一刻的美好。离家日久,他越来越想念母亲了。 弗兰克久久凝视着即将没入群山的太阳,喃喃道:“我没有母亲,但我有个哥哥。这次回去后,我就可以见到他了。” 马尔斯从没听弗兰克提起过他哥哥,好奇地问:“他也在巴黎吗?” 弗兰克笑着说:“不,将来带你去见他。” …… 夜色渐沉,弗兰克递给马尔斯一卷莎草纸卷。纸卷颜色蜡黄,看起来很古老的样子。 纸卷上有两段文字,上面的一段用了马尔斯不认识的古埃及象形文字,下面的是法文。 “万能的神,罪恶的敌人杀害了您忠实的仆人霍伦海布陛下。请让我回去,改变这一切。”落款是“普拉美斯”。 弗兰克解释道:“这是前两天我从市集上淘来的,据说是从拉美西斯一世的棺椁中找到的。我仔细鉴定过了,确是新王国时期的手卷。你知道,上面这段象形文字写的是什么吗?” 马尔斯道:“我可不懂古埃及文。” 弗兰克努努嘴。“和下面的法文内容一样。” 马尔斯很吃惊,坐直了身子,又把法文重新读了一遍。 在抵达卢克索前,考察队曾经过一座小城:阿拜多斯。那里有一座纪念庙,庙里有一堵被称作“王名表”的墙,墙上刻着从古埃及第一位法老美尼斯起,至塞提一世之间几十位法老的名字。霍伦海布和拉美西斯一世,出现在墙上相邻的位置。如果弗兰克找到的这张纸卷是真迹,那么霍伦海布就死于非命!这可是一段尚不为人知的历史! “刚开始,我以为这段法文是同行的涂鸦。但转念一想,这么重要的文物,谁会将它丢弃?而且象形文字不是几年前才被商博良叔叔成功解读吗?现在会使用它的人寥寥无几。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说到这儿,弗兰克看向马尔斯,目光灼灼。“也许早在三千年前,古埃及人就会使用法语了,法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但这就是个拙劣的玩笑。”马尔斯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这个荒诞的想法。法文的历史只有几百年,这可是书上有确切记载的。 弗兰克的手搭上了马尔斯的肩膀。“明天我想亲自去一趟拉美西斯一世陵,如果古埃及人会法语,一定还能找到其它证据。我想成为第一个发现它的人。我们是朋友吧?别说你不陪我。” 这人怎么这么执拗?一种语言历经三千年,语法怎么可能没变化?马尔斯婉拒道:“明天不是还有工作嘛。” 弗兰克不死心,拉过马尔斯的手。“我们一早就去,不耽误的。”他见马尔斯不言语,眼底露出了一丝狡黠,挪了挪身子,凑过去小声地说:“你是不是害怕法老的诅咒?”不等马尔斯回答,他脖子一歪,僵直了躯干和手臂,嘴里发出了幽灵般的声音:“马尔斯,马尔斯,你是逃不掉的。” 马尔斯一把推开他。“你这哪是木乃伊?明明是丧尸!”看着被推开的弗兰克一头栽倒在地上,搞得灰头土脸的,马尔斯乐了。“让你见识一下我们法国的!”说着,他扑了过去,一口咬上了弗兰克的脖子。 两个大男孩大笑着,扭打作一团。 第二天清晨,在狒狒的叫声中,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将希望的曙光洒向这片古老的大地。 面对着黑黢黢、阴风阵阵的墓穴,马尔斯的心底生出了一丝不安:“就我们两个?” 弗兰克看了眼脸色略显苍白的马尔斯,取笑道:“如果你害怕了,就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就上来。” 马尔斯知道被看穿了,一时羞愧,壮着胆子说:“我们一起下去!”他可不想被弗兰克当做胆小鬼。 墓穴开始的这段石阶很陡,入口附近可能曾经历过洪水,有些破败不好走。两人手脚并用,几分钟后爬到了底部。此时,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条通往黑暗深处的走道。这条走道被称为“拉神通道”。拉神即太阳神,意思是从这里开始将步入黑暗的地下世界,再也见不到阳光。 弗兰克点了根蜡烛,揽上马尔斯的肩膀,大喊一声:“出发!” 第4章 地下王陵 在国王谷中,埋葬着三十多位新王国时期的法老。大多数的法老陵里都有大量精美的彩绘、壁画和雕刻,唯独拉美西斯一世的王陵又小又简陋。除了法老的墓室,整个陵寝都是光秃秃的,只用石灰简单地涂抹了一遍。这般简朴,不知道是出于拉美西斯的本意,还是因为墓室建造仓促来不及修缮。 经过两段向下的石阶和两条平直的走道,两人来到了一处平台。 弗兰克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子,拿蜡烛往下探了探。烛光的可视范围有限,但可以看见接下来又是一段向下的石阶。根据弗兰克从叔叔罗瑟里尼那儿要来的地图显示,这段台阶的下面就是这座陵墓的核心,拉美西斯一世的墓室了。 他忍不住吐槽:“这陵墓设计得也太粗糙了吧!不仅没有壁画,怎么连个防贼的竖井都没有?” “我倒是觉得很不错,奢华的墓地容易遭贼,若是不放陪葬品,其实也就不需要防贼了。”马尔斯小声地嘟囔。 第5章 闻言,弗兰克的嘴角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据说法老陵中还从没有发现过木乃伊,估计是全都被盗了吧。” 马尔斯心头一惊。“他们偷木乃伊做什么?” 弗兰克手一摊。“这我哪知道。” 马尔斯伸手摸了摸粗糙的石灰墙面,喃喃道:“这些墓不会是假的吧?是用来吸引盗墓贼的,而法老的木乃伊其实被埋在了别处。” “你这个猜想很有意思。”弗兰克神秘兮兮地凑近马尔斯,压低声音说:“知道冥界的审判吗?据说,古埃及人死后,需要将自已的心脏放在一架叫做“真理”的天秤上,天秤的另一端放着一根代表美好的羽毛。如果心脏比羽毛轻,就能轮回重生。所以……也许这些法老早已复活,正从棺椁里爬出来,在这片黑暗中游荡……” “弗兰克。”马尔斯的身体僵住了,冷汗直冒。有什么东西正顺着他的脊背,慢慢地爬上来,好像是一只手!“啊!”他尖叫着,死死地抱住弗兰克,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哈哈哈~”弗兰克不厚道地笑了。那是他的手,他的恶作剧。 意识到自已被捉弄了,马尔斯怒了,一把推开弗兰克。“你个混蛋!吓我好玩吗?”他气恼地丢下弗兰克,自顾自沿着石阶往下爬去。 “哎,马尔斯,是我不好!等等我啊!”弗兰克赶紧道歉,边说边跟上了马尔斯。 石阶的尽头有个洞窟,里面就是拉美西斯一世的墓室了。这里原来也许有扇木门,但历经三千多年,木门早已腐朽化为尘土。 门口立着一座等人高的白色塑像。弗兰克拿蜡烛从头到脚照了照,转身招呼马尔斯过来。“这雕像和你长得好像!” 马尔斯凑上前,上下打量着。这座雕像是一位将领的。他身着盔甲,背着弓箭,手中执刀。左腿向前迈了一小步,威武地站立着。将领的面部有些破损,但眉眼看起来,确实和自已有几分相似。不过这位将领四肢健壮,宽肩窄腰,肌肉发达,和自已瘦削的小身板比起来,可强太多了! 弗兰克伸手擦去雕像面上的污渍。“你猜他是谁?这可是用昂贵的雪花膏石做的!” 马尔斯说:“可能是拉美西斯的将军吧,替已故的法老守墓。” 弗兰克指了指墓室。“也可能是拉美西斯本人。知道古埃及人为什么热衷于制作木乃伊吗?是因为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转世复生。复生需要躯体。若是木乃伊意外被损毁,他们需要在墓中另外准备一个替身。现在还没有找到拉美西斯的木乃伊,也许法老的灵魂已经在这座雕像里了。” 闻言,马尔斯吓得后退了一步。 “哈哈哈~”弗兰克大笑着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我们进去吧。” 墓室的中央摆着拉美西斯一世的石棺,红色大理石质地。石棺的棺盖已被抬开,摆放在一边。 两人走到棺椁边,探头向里张望,棺椁里空空如也。 一般来说,有价值的陪葬品即使有幸能逃脱盗贼之手,也会被之后的探险家取走。莎草纸卷真是从这里来的吗? “吧嗒”,有什么东西,擦着马尔斯的脸,掉进了棺椁。 他伸手去捡。这是一块石头,拳头大小。刚才要是再砸偏一点,他就凶险了!突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闪现。他翻身爬进石棺,拿着石头在石棺底部敲了起来。 弗兰克好奇地问:“怎么了?” 马尔斯不理睬他,又在地上“咚咚”敲了几下。片刻后,他放下石头,看向弗兰克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兴奋。“这底下是空的!” 空的?难道下面有暗室? 弗兰克的眼睛也亮了,瞬间来了精神。两人赶紧从旁边捡了根废弃的木头,削尖了一端,插入石缝,做了个简易的杠杆。一番努力,石板被抬了起来,底下出现了一段石阶。 下面是什么?木乃伊?陪葬品?反正一定是令人震惊的发现! 两人都很激动,对视了一眼,迫不及待地走了下去。 石阶的底部连着一条长长的通道,通道的墙上绘满了精美的壁画。每一张图的正中都是两个高大的男子,一个皮肤白皙,另一个肤色黝黑。他们披坚执锐,驾驶着战车冲锋陷阵,敌人纷纷倒在了他们的脚下;他们被成群的奴仆环绕,打猎、玩球、游泳、饮宴,脸上洋溢着喜悦;他们穿着华丽的祭祀衣服,站在祭坛上,向神献上美酒、面包和牲畜…… 马尔斯和弗兰克被深深吸引,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 “你说,他们是什么关系?父子?兄弟?还是朋友?” “不知道,不过我猜他们的关系一定很好。你看那里,他们拥抱在一起,好像在庆祝胜利。” “其中一个应该是拉美西斯一世吧?” “我觉得是。这里可是他王陵的地下。” “那另一个是谁?” “我也很好奇。” 第5章 魂穿埃及 通道的尽头连着另一间墓室。这间墓室比上面的拉美西斯一世的要大上好几倍。深蓝色的天花板上布满了星星。同样深蓝色的墙壁和石柱上遍布了神灵。 正中的那位神灵皮肤墨绿,一身白衣,留着卷曲的胡须,手执连枷和曲柄杖,端坐在象征权力的宝座上,显然是冥王奥西里斯。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分别是王权的守护神荷鲁斯和亡灵引导者阿努比斯。 第6章 墓室左右两边的墙上,描绘了法老向众神献祭的场景,生命的守护神伊西斯,爱与美的女神哈索尔,智慧之神托特……都在其列。 站在这里,仿佛是步入了神的领域,让人自然而然地生出了庄严肃穆之感,虔诚恭敬之心。 墓室的中央也躺着一口红色大理石石棺。马尔斯抚摸着几乎一模一样的石棺,心中生出了个疑惑:“这不会是拉美西斯一世真正的棺椁吧?上面的那口棺材只是个障眼法。” 弗兰克环顾四周,指着壁画上法老头顶的王名圈。“马尔斯,我们恐怕是发现了一座新的法老陵,它属于霍伦海布。” 这里是霍伦海布的王陵?马尔斯大惊,急忙从背包中取出莎草纸卷,在两人面前展开。 “万能的神,罪恶的敌人杀害了您最忠实的仆人霍伦海布陛下。请让我回去,改变这一切。” 他的目光移向了那口盖得严严实实的棺椁。霍伦海布的木乃伊会在里面吗?若是能找到他的木乃伊,也许就可以知道这位法老真正的死因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默默地走到石棺前。棺盖很重,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棺盖推开了一条缝。伴随着沉闷的摩擦声,一股异香从石棺里飘了出来。 这是什么!马尔斯只觉眼前模糊,腿脚一软,还不及往里探查,便昏倒在了石棺旁。昏迷前,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茉莉花的香味,如此浓郁而芬芳…… 不知过了多久,马尔斯迷迷糊糊地醒来,鼻子里灌满了令人作呕的浓重血腥味,满身都是黏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东西正重重地压在他的身上,令他呼吸困难。他努力地活动着四肢,想要挣脱,一条满是血污的胳膊冷不丁地摔在了他的眼前。 原来压在他身上的是好几具尸体! 他紧咬牙关,强忍着胃部的不适,硬生生地把呕吐物给咽了回去。 “弗兰克,弗兰克……”他使劲地呼喊着,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害怕极了,使出全身的力气,艰难地挣脱了尸体的束缚,爬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里是马尔斯从未见过的陌生世界。金色的沙丘一片连着一片,直到视野的尽头。太阳高高地悬在头顶,阳光异常刺眼,空气因为太阳的炙烤而微微晃动着。干热,死寂,连一棵树也没有,除了零星的几丛半黄不绿的枯草,他感受不到一点生命的气息。这是在哪里?马尔斯的心中生出了强烈的不安。 突然,他惊骇地发现自已竟然变成了个小孩。一米不到的个头,留着一头短发。他没有鞋子,光着脚踩在滚烫的砂砾上,身上套着一件满是血污的粗布罩衣。 他看向刚才的那堆尸体,数了数,总共有八个人,除了压在他身上的那个年轻妇人,其他的都是成年男子。这些尸体或是被一刀毙命,或是被一箭穿心,或是被射中后没死又被补上了两刀。这些死了的人都穿着白色的亚麻服装,看款式……是古埃及人! 好一会儿,马尔斯才接受了“他魂穿到了个古埃及小孩身上”这件事。想起昏迷前的那股浓郁的茉莉香,想起他和弗兰克曾试图推开霍伦海布的棺椁……难道这就是法老的诅咒?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弗兰克也穿越了吗?他现在在哪里? …… 马尔斯渐渐冷静下来。他不能继续待在这里!这里是茫茫沙漠,多逗留一分钟,就意味着向死亡又迈进了一步。 他费劲地拖开尸体,在他们身上逐一翻找。很幸运的,他找到了一只没有被打破的水罐和一丁点儿干粮。他把水罐和干粮用布条牢牢地绑在身上,出发。 古埃及是一片被沙漠包围的绿洲,东南西三面都是沙漠,北临地中海。他决定赌一把,指着太阳和北极星的方向一直往北走。虽然凭两条腿走出沙漠的机会渺茫,但这攸关生死,他必须试一试。 沙漠的白天能把人烤煳,夜晚的寒意让人瑟瑟发抖,他不敢睡觉,只能日夜兼程。尽管已经尽可能省着,但食物还是很快被耗尽了,水罐也见了底。 到第三天正午,他已步履蹒跚,踉踉跄跄,整整一天没有吃过一口干粮,喝过一口水了。晒伤的皮肤,开裂的嘴唇,干哑到冒烟的嗓子,眼前到处都闪着明晃晃的光。他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生命正从他的身上一点点流逝,残存的意志已接近崩溃。 三天不眠不休地行进,为什么入眼的除了黄沙还是黄沙? 他无力地摔倒在沙丘上,又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可没走几步,又再次倒下……三番五次,他终于是走不动了,再也爬不起来了。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趴在灼热的沙地上等死。 世间真的有神吗?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他第一次在心里默默祷告:请您救救我! “哒哒哒……”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马尔斯费劲地撑开他浮肿的眼皮。 在遥远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辆金色的战车……近了些,他看清战车上站着个男人,也是个穿白袍的古埃及人,正使劲地抽打着缰绳。马被那人抽得生疼,撒开蹄子一路狂奔,朝着他这边疾驰而来! 莫不是神听见了他的祈祷,派人来救他了? 马尔斯的心中生出了希望。他伸手想要求救,可身体里已没有了残存的力气。他张口想要呼喊,可嗓子眼里只剩下了干热的味道。他挣扎着,耗尽了最后的体力,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帐篷里,身边站着从天上掉下来的义父和义兄。 第7章 第6章 唯一线索 认亲后,马尔斯从乌尼处获知,这里是古埃及的南部军区,他的义父叫拉摩斯,是这里的将军。他的义兄叫赫纳布,是战车营的连长,也是那天把他从生死线上救回来的人。 拉摩斯将军认了个义子的事,很快传遍了整个军营。这日,马尔斯的营帐里来了几个他义兄手下的土兵。他们在狭小的帐篷里围坐一圈,叽叽喳喳地八卦起来。 土兵们都觉得马尔斯运气太好了,要不是那日连长外出打猎恰巧遇见,再晚几个时辰,他就小命不保了。如今大难不死,还被将军收为义子,他真是有福之人! 马尔斯可不觉得自已走了大运。自从那天被莫名其妙地认了亲,他就再也没见过他的义父和义兄了。他的心中充满了好奇,他们为什么要收养他? 他小脑瓜一晃,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奶声奶气地说:“我义父……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我这儿了。” 乌尼的心瞬间软了,忙安慰道:“将军一定是因为公务繁忙。你乖乖地在这里养伤,将军很快就会来看你的。” 马尔斯乖巧地点点头。“你们能和我说说我义父吗?” 场面瞬间安静了。片刻后,大兵们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七嘴八舌地夸了起来,溢美奉承之辞不绝于耳。马尔斯觉得他是不可能从这群大兵口中得到任何有关他义父的可靠信息了。 “那我义兄呢?” 所有的人齐齐看向一个头上缠着纱布的土兵。后来,乌尼告诉他,这个土兵叫安努斯,是他义兄赫纳布新收的驭手,专门负责为他义兄驾车。 “连长他……”安努斯刚想说什么,突然就不说了,腾地站了起来,尴尬地笑了笑,大声道:“连长好,我刚想起来我的马忘喂了,我先走了。” “不早了,我们也走了。”其他土兵像是看见了瘟神,瞬间都跑没影了。 原来是赫纳布来了。马尔斯赶紧爬了起来,假装乖巧地站好。他不敢抬头,只觉得有两道锐利的目光,居高临下,在他身上扫来扫去。 等了好一会儿,见赫纳布还是不出声,他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偷瞟了两眼。这位义兄正板着脸,眉头紧锁,看着就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看你好的差不多了,明天我派人送你去阿玛纳,你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赫纳布终于开了口,声音冷冰冰的。 上学?这是真的要把他当将军的儿子培养吗?不过……他说的可是去阿玛纳!古埃及首都阿玛纳! 马尔斯顿时兴奋起来。自从那日被取名为“普拉美斯”,他就觉得自已的穿越一定和那份莎草纸卷有关。据说古埃及人会使用巫术,纸卷可能是一份施咒文书,一个叫“普拉美斯”的古埃及人想要回到过去拯救霍伦海布,不知道施咒过程出了什么岔子,竟阴差阳错地召回了他这个现代人,于是他就成了“普拉美斯”。 他曾经向乌尼打听过“霍伦海布”。可乌尼连霍伦海布是谁都不知道,还告诉他如今统治古埃及的是阿蒙霍特普三世的儿子埃赫那吞。 埃赫那吞又是谁? 马尔斯记得很清楚,阿拜多斯的王名表上,阿蒙霍特普三世之后的法老是霍伦海布。在血统继承严苛的古埃及,非王室成员很难染指最高权力。 难道这位霍伦海布是某位皇亲贵胄,篡夺了王位,为了掩盖自已的罪行,刻意抹去了“埃赫那吞”的痕迹?这样的事在古埃及史上也不是没发生过……不管怎么说,他掌握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霍伦海布还没有继位,他穿越到了这位法老被谋杀前。 回想着穿越前发生的种种,只有霍伦海布棺椁里的那股茉莉香最可疑。普通香料,历经数千年,早就挥发殆尽。难道古埃及人用了什么方法?又或者这是“普拉美斯”施咒的一部分?也许得找到这位霍伦海布法老,才能搞清楚其中的玄机。 听乌尼说,埃赫那吞已经在位七年了。两年前,这位法老将都城从底比斯迁到了阿玛纳。也许,他应该去阿玛纳,在权力的中心寻找霍伦海布,寻找穿越回去的方法。 可是如何才能前往几百公里外的阿玛纳?这对于一个孩子而言,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今,赫纳布竟然主动提出要送他去,真是天上掉馅饼,看来他的运气不差! 这么想着,他的心情大好,感激地看向赫纳布。那日初见时没细瞧,其实这人长得不赖,身形高挑而挺拔,长相虽说不上迷人,但却很耐看,下颚的弧线堪称完美,眉眼清隽,鼻梁英挺,唇角丰润……马尔斯暗暗感叹,这才是他心目中气质高贵、风度翩翩的贵族少年。 他随口问道:“你知道一个叫“霍伦海布”的人吗?我听说他也是个贵族。” “你记得霍伦海布!”赫纳布惊呼出声,一脸不可置信。 原来真的有这个人! 马尔斯激动地拉住了赫纳布的手:“他现在在哪儿?” “他……”赫纳布端详着马尔斯,欲言又止。 马尔斯急了,开启了眼泪攻势。“呜呜呜~哥哥,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母亲生前告诉我,霍伦海布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让我一定要去找他。呜呜呜~” 赫纳布的脸瞬间冷了下来。“我可不知道他在哪儿。” 他是铁石心肠吗?一个白玉团子般的小娃娃在他面前哇哇大哭,竟然没用?一招不行换一招! 第8章 马尔斯收起了眼泪,往地上一躺,打起了滚。“我要见霍伦海布。我要去找他!” 赫纳布吃惊于他的无赖相,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如果你乖乖地去阿玛纳上学,迟早能见到他。” “他真在阿玛纳?你没骗我吧?”马尔斯立刻来了精神,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 赫纳布神色复杂地看着他:“也许吧。” 马尔斯将信将疑,但也只能选择相信。“霍伦海布在阿玛纳”这是他现在唯一的线索! 第7章 前世今生(番外一) 赫纳布立于战车之上,目之所及,是一片连着一片的金色沙丘,看不到尽头。正午炽热的阳光,把皮肤烤到干裂,热浪裹挟着沙粒,连呼吸都觉得困难,不安和恐惧铺天盖地地向他袭来。 那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他还能活着吗?他去了哪里? 赫纳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死死地拽着缰绳,使劲地抽打着前面的那头畜牲,漫无目的地在茫茫沙丘上狂奔。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发现远处出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小黑点,近了些,才看清,是个倒在沙丘上的男孩。他迫不及待地跳下战车,冲到男孩跟前。 男孩又瘦又小,和他记忆里那个高大健壮的人完全不同。男孩双目紧闭,此时已陷入了昏迷,全身的皮肤被晒成了黑紫色,因为严重缺水而皲裂起皮。 赫纳布仔细地辨认着,在男孩稚嫩的眉眼轮廓间,他依稀找到了那个人的影子。 是他!他还活着,还有呼吸,还有心跳! 赫纳布的嘴角不自觉地微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他小心翼翼地将男孩抱进怀里,让他的脑袋枕着自已的左胳膊,腾出右手,从背包里取出随身携带的水罐,凑到了男孩的唇边。 “醒醒,水……” 男孩毫无反应,安安静静地昏睡着,即便赫纳布试图把水灌进他的嘴里,他依然双唇紧闭,任由水顺着唇角淌下。 “快醒醒,喂,喂,你要是死在了这里,创世神也救不了你!”任凭赫纳布如何呼唤,男孩没有丝毫反应。 赫纳布急了,拿过水罐,给自已猛灌了一口,而后掐住他的下颌,撬开他的牙关,俯下身去,嘴对嘴给他强行灌水。 水终于流进了男孩的嘴里,他不受控的剧烈咳嗽起来,痛苦地皱着眉,眼皮微微地睁开了一条缝。 “你醒了!”赫纳布大喜。可惜只有几秒,男孩又重新闭上了眼睛,昏睡过去。 赫纳布不甘心,忙不迭地拿过水罐,又灌了自已一大口,准备再次强行给男孩灌水。就在这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两只黑紫色的小手,猛地抓住了他的脸。男孩微眯着眼,神情依然迷糊,但对生的渴望让他朝着水源的方向贴了过来。 那张突然靠近的小脸让赫纳布一时错愕,身体本能地向后躲,但还是慢了半拍。唇齿相碰,他的脑海里陷入了一片空白,眼前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雪白的宫墙,七彩的墙绘,大理石的廊柱,精致的凸雕。这里是全城的最高处,凭栏远眺,整座城市的盛景尽收眼底。 元旦佳节,大排宴宴。宫殿的正中凿了口水池,养着一池洁白的莲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池子中央有片略低于水面的平台,一名身穿白衣的舞姬,正赤足踏水,站在上面,翩翩起舞。她的身上挂满了金属片,伸手抬腿间发出阵阵悦耳的脆响。 突然,一群凶神恶煞般的暴徒闯了进来,打破了此刻的美好祥和。他们举着弯刀,气势汹汹地朝着赫纳布直扑而来。 赫纳布并不慌张,他手下的侍卫都经过严格的训练,还没等宾客们回过神来,叛乱已被镇压,暴徒们尽数被剿灭。侍从们见惯了这等风浪,赶紧打来池水洗净地面,以免血水渗入,污染了昂贵的粉红大理石地板。只消再一会儿的功夫,一切就能恢复如初,宴会可以继续进行。 赫纳布的一生经历过大大小小上千场战役,叛乱暗杀也是家常便饭。他以为这一次也不过是生命中的小插曲,根本没放在心上。哪料到一支暗箭突然从角落里飞了出来,不偏不倚正中他的胸膛,众人惊呼出声,纷纷围拢过来。原来刚才的那些只是死土,为的是让他放松警惕,好让这人完成刺杀!是他大意了! 他的视野渐渐模糊,周围充斥着嘈杂。他听见很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但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他知道自已的生命正在慢慢地流逝,他快要去见阿蒙拉了,索性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不要睡着,不要闭眼,求你了!”迷糊间,耳边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帕米!那个与自已出生入死、肝胆相照的男人,那个能让他放心,将整个帝国托付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帕米的声音仿佛就像一只手,轻轻地拂过他的灵魂。面对死亡,他不再恐惧,心中一片安宁。 “我爱你。”唇角传来了咸咸的味道,软软的,那是个吻吗? 帕米爱我?我的兄弟帕米说他爱我! 赫纳布本已平静的心再掀波澜,但可惜神没有给他足够思考的时间,他的意识很快陷入了迷离。 …… 男孩喝干了赫纳布口中的水,又贪婪地吮吸起来。那柔软的触感,让他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一把将男孩推开。 男孩摔在了地上,闷哼一声,不动弹了,但嘴还在不自觉地蠕动着,像是仍在寻觅着刚才的那抹甘甜。 第9章 赫纳布赶忙取过水罐,凑了过去。男孩嗅到了清水的气息,也不挑剔,一把夺过罐子,拼了命地喝起来。 “咕噜咕噜”水罐很快就见了底,男孩又使劲地吮吸了两下,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松手,仰面瘫软在赫纳布的怀里,彻底昏睡过去。 见怀里的人神情安详,赫纳布终于松了口气。他摸摸自已的脸,那里传来微微的刺痛感,刚才被男孩抓过的地方流血了。 真狠!小崽子,你是来讨债的吗? 两天后,男孩终于醒了。他茫然地看着拉摩斯和赫纳布这对父子,眼神里透着几分畏惧。 赫纳布的心情复杂,虽然他早就料到他不认得自已,也希望他不认得自已,但当发现他确实不认得自已的时候,又有些怅然若失。 拉摩斯问:“以后叫他什么名字好呢?” 望着那熟悉的眉眼,赫纳布平静地说:“就叫他普拉美斯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普拉美斯,意思是普塔神和拉神把世间一切的美好都赐予他。这是赫纳布以前送给帕米的名字,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的名字。这一世你就用这个名字吧,希望这个名字能护佑你一世平安。 第8章 同生共死(番外二) 一连数个晚上,赫纳布都做着同一个梦。 梦里,他刚刚率军结束了一场苦战。此战战况一度胶灼,最终,埃及军险胜,大挫敌军。 战后,他兴奋地拉着帕米的手,两人爬上高高的山巅,并排站在悬崖上,眺望硝烟还未散尽的战场。 悬崖下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原,贫瘠、寸草不生。金黄色的石头和略带褐色的土地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土兵们正在清点敌我双方的战损,忙着从死人身上扒下可用的装备。在距离战场几百米远的地方,是另一个世界,宝蓝色的湖泊在艳阳下,闪着粼粼波光,像是一片不染腥风血雨的世外桃源,令人神往。 赫纳布看着站在他身边的男人,依然心潮澎湃,声音里难抑激动:“帕米,我的好兄弟!今天如果没有你,我一定会死在这里。在我精疲力尽想要放弃的时候,你对我说,你就在我的身后,会陪我血战到底。知道吗?那一刻,我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了下来,又重新燃起了斗志,浑身充满了力量。” 帕米冲他浅浅一笑。“将军,我曾对神发誓,要一生追随于你,与你同生共死。” 正午的阳光白到刺眼,山谷间泛起了薄雾。一阵北风吹过,吹散了薄雾,吹动了那片平静的湖水…… 赫纳布从梦中惊醒。上一世,他们曾经历过的一切,现在只是他一个人的回忆了。他满心遗憾,又有些庆幸。前世弥留之际,帕米的那句“我爱你”,像根利刺,深深地扎在了他的心上。既然时间轮回重启,他已经不记得自已了,那么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自已也不用再纠结那个答案了吧? 赫纳布再也睡不着了,心事重重地在军营中到处晃悠。土兵们见他经过,都热情地上前与他打招呼,他一一回应。 上一世,他十四岁参军,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再熟悉不过了。他叫得出每一个土兵的名字,知道他们的家庭状况,有几个兄弟姐妹。他曾带着他们冲锋陷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在未来的几年中战死。如今,一切重启,他要改变他们的命运吗?如果历史被重写,未来是否还会和上一世一样? “连长!”巫医盖伯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盖伯是这两日他派去给普拉美斯治伤的医生。 “什么事?” 盖伯吞吞吐吐,小心地斟酌着字句。“大人,有件事,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要向您禀报,是关于普拉美斯的。呃……您能随我去个地方吗?” 赫纳布点头应允,两人来到了军营的西北角。这里有几顶帐篷,平日里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没什么人。盖伯扒开帐篷上的小缝,往里瞅了瞅,随后招呼赫纳布过去。 帐篷里没有点灯,但顶部开了个小窗子。清冷的月光洒下,正好落在帐篷的中央。那里摆着一口小水缸,瘦小的普拉美斯团身坐在里面。看得出他心情很好,一边洗澡一边哼着首曲风奇怪的小调。对生活在沙漠地区的人来说,洗澡是莫大的奢侈享受。 他洗了好一会儿,才从水缸里爬了出来,从旁边取过帕巾,擦拭着身子。之前晒伤的地方已基本痊愈,白皙到透明的肌肤恢复如初。只是……后背上赫然现出几条长长的丑陋“蜈蚣”,看着像是陈年旧伤。 上一世,赫纳布曾见过帕米的裸体,条条道道可怖的口子比现在还多。但那时的帕米已然成年,经历过战场的厮杀,伤疤更像是铁血男儿的勋章,他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如今,在一个瘦弱的小孩身上瞧见,可谓触目惊心。 等普拉美斯离开后,盖伯方才开口:“大人,这几日普拉美斯的记忆恢复了一些。他说他出生自富贾之家,家里世代从商。他是家中独子。他的父亲外出经商要离家几个月,因为舍不得母亲和他,就带上了他们。谁知路上遇到了强盗,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都死在了沙漠里。” 赫纳布还想着普拉美斯背后的伤,心不在焉地附和道:“没想到他身世竟如此坎坷。” 盖伯迟疑了一下,继续说:“大人,根据我多年的从医经验,那些应该是鞭伤。虽然早已愈合,但看得出当时伤得很重。一个深受父母疼爱,从小锦衣玉食的小孩,这些伤从何而来?” 第10章 “他有说这些伤是怎么来的吗?”赫纳布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 “小人问过他,但他说不记得了。” “看来还没完全恢复。” 见连长没有打算深究的意思,盖伯继续道:“大人,我觉得这个孩子很可疑,没有跟我们说实话。我听说他是您捡回来的野孩子,深得将军喜爱,已经收为义子。这……似乎不太妥当吧?是不是应该禀明将军,提防一二?” 赫纳布眉头微蹙,冷冷地问:“这事,你和别人说过吗?” 别人?盖伯迟疑了一下,答道:“还不曾向他人提及。” 赫纳布明显松了口气,不紧不慢地说:“这事你不需要操心了。他的身份我很清楚,不是奸细。明白了吗?” 一向面若冰霜的赫纳布竟然笑了!暗夜里,盖伯只觉得脊背凉飕飕的。 这个男孩果然可疑!但……似乎是自已管了不该管的事,保命要紧! 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大人饶命!小人只知道治伤,别的一概不知!” 打发走了盖伯,赫纳布继续在军营中四处游荡。想着刚才的事,他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做了决定。若是继续把普拉美斯留在军中,怕是迟早会引起更多人的怀疑。不如早做安排,尽快把他偷偷送走。只有普拉美斯安全了,他才能安心地去做他该做的事。 至于那个把普拉美斯带回这个世界的人……他对着南天空中最亮的那颗天狼星默默赌誓:“我不知道你是谁,你有什么企图,但我一定会让一切回到正轨!” 第9章 初入都城 (马尔斯穿越后成了普拉美斯,为了不至于看起来混乱,从这一章开始,主人公统一称呼: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仰面躺在小帆船上,用胳膊枕着脑袋,无聊地掰着手指数着日子。距离他离开南部军区,已经一周了。艳阳高照万里无云,连绵不绝的光秃秃山脉,成片成片刚播种的麦田,零星的几棵枣椰树……沿途一成不变的景色,让他厌倦。 和他一起前往底比斯的还有赫纳布的驭手安努斯。在南部军区的时候,普拉美斯曾见过他几次。这是个个子略矮,颧骨微突,面容寡淡,着装简朴低调,看起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土兵。但他做事细致,也许因为这样,赫纳布派了他来送自已吧? “咚咚咚~” 不远处响起了一阵激昂的鼓声,其间还夹带着竖琴和木笛的协奏。普拉美斯瞬间来了精神,一骨碌从甲板上爬了起来。声音来自河边的一座小神庙。他期待地看向安努斯,眼里写着请求。 “连长吩咐过,中途不得耽搁。”其实安努斯也很好奇,不过临行前赫纳布反复叮嘱过他要小心。 普拉美斯怎么可能轻易放弃,抱着安努斯的胳膊撒娇道:“我们就去看一眼,就一眼,好不好?” 对着一张肤白粉嫩的小脸,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安努斯还是心软了,勉强点头答应。 他们上岸的地方是一座叫康翁波的小城,河边的神庙里供奉着鹰神荷鲁斯和鳄鱼神索贝克。刚才的鼓声,来自中央广场,这里正在进行向索贝克献祭的仪式。一头成年的尼罗鳄被摆在祭坛上,马上就要被做成木乃伊了。 小祭司们围着鳄鱼,和着祭乐的节拍,跳着颇为豪迈的舞蹈。一个高级祭司模样的人取过利刃,探向鳄鱼的下腹。刀尖与皮肤相碰的瞬间,本已昏厥的鳄鱼突然苏醒,竟轻易挣脱了绳索,爬了出来。现场顿时乱作一团。 侍卫们很快反应过来,冲上去,举着刀一阵劈砍。但奈何这条鳄鱼体型巨大,皮糙肉厚,刀砸在它的皮甲上,除了带起点点火星,丝毫不能伤它分毫。 鳄鱼怒了,横冲直撞,看热闹的民众见势不妙,四散逃窜。一个五六岁大的女孩被吓傻了,一动不动地留在了原地。鳄鱼很快注意到了女孩,朝着她慢慢爬了过去。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没有人敢上前救她。 危险!普拉美斯急了,抽出安努斯腰间的匕首,冲了过去。“滚开!滚开!”他挥舞着匕首,想要分散鳄鱼的注意力,恐惧让他的声音不住地颤抖。 鳄鱼愣了愣,见来的是个毛孩子,一脸鄙夷,直接向他扑了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普拉美斯的身侧传来了一股大力,把他推倒在了地上。他刚要爬起,眼前的一幕让他震惊,那个他想保护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女孩,正平静地注视着鳄鱼,口中念念有词。 鳄鱼想要进攻,但似乎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挣扎着就是不能前进。最后,它安静下来,顺着小女孩手指的方向,慢悠悠地向着尼罗河爬去,庞大的身躯渐渐没入河里,没了踪影。 一个身着制服的高大男人走到众人面前,大声道:“这不是大神索贝克想要的祭品,坦塔舍丽大人让它回去了。”这个男人是神庙的侍卫长吉塔斯。 祭品鳄鱼没了,祭祀中断,围观的民众很快就散了。 坦塔舍丽走到普拉美斯近前,蹲下身子,捏捏他的脸,惊喜道:“竟还有这样的人,你叫什么?” 普拉美斯这才看清女孩的长相,粉妆玉砌的小脸,娇俏精致的五官,眼珠子水亮水亮的,浑身透着古灵精怪。 “我叫普拉美斯。”他不悦地推开女孩的手。他不喜欢女孩看他的眼神,就像他是件有趣的玩具。 坦塔舍丽嫣然一笑,并不在意他的嫌恶,站直了身子,指着他的鼻子道:“我喜欢你,你留下来陪我。” 第11章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侧目,有惊讶,有羡慕,更多的是同情。 普拉美斯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对她说:“不行,我要去阿玛纳。” 坦塔舍丽一听就不高兴了,小嘴撅得老高,看向身后的吉塔斯。“我要他!” 吉塔斯抽了抽嘴角,小主人还真是看上什么就要什么。他跨步上前,大声呵斥:“被坦塔舍丽大人选中是你的荣幸。”说着,他伸手就去抓普拉美斯的胳膊。 就在这时,一个人挡在了他们之间,是安努斯。他递上一块泥板,压低声音道:“这是南部军区拉摩斯将军之子赫纳布的公函,请行个方便。” 吉塔斯接过泥板看了看,又看了看普拉美斯,对女孩道:“这个人不能要。” 令人错愕的一幕发生了,坦塔舍丽的眼眶瞬间红了。“就一个小孩子嘛,也不行吗?”她不停地啜泣,仿佛是受了莫大的委屈。 吉塔斯无奈,在她面前蹲下,换了个温柔的语气哄她:“不如看看索贝克神的意思吧?若是索贝克神同意,我们就把他留下。” 坦塔舍丽仍然很不开心,好一会儿才不情不愿地取出一叠纸牌,递给吉塔斯。 吉塔斯把牌摊在普拉美斯面前。“你的去留就由神来决定吧。” 见普拉美斯没动,他挥挥手,身后的侍卫们齐齐拔出了弯刀。 安努斯见状,也赶紧拔刀相护。“你们就不怕得罪了拉摩斯将军?”话虽这么说,但他心里清楚,拉摩斯将军救不了他们。 普拉美斯不傻,知道形势不利,只得顺从地抽了一张。 坦塔舍丽接过牌,眼睛瞬间睁得老大,看向普拉美斯的眼神变了。“阿吉,让他们走。” …… 待普拉美斯离开,吉塔斯好奇地问:“大人,他抽中了什么?” 坦塔舍丽把牌递给他,上面画着一个背着包的小丑。小丑一脸天真无邪,望着远方的群山。 “他是时空的旅行者!这个世界未知的变数!唉,阿吉,我好喜欢他,真的舍不得他啦!”说着,她扑进吉塔斯的怀里,又“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吉塔斯抱着女孩,轻叹了口气。他怎么这么倒霉,祭司大人把这样一个小姑娘扔给他照顾。不仅要陪着她玩抓了又放鳄鱼的游戏,还要充当她的保姆。为什么高高在上,被奉为神明的圣女,是这样一个任性的小女孩? …… 四天后的清晨。 躺在甲板上,还在睡梦中的普拉美斯被安努斯唤醒。 远处出现了一座大城市,越靠近码头越热闹。大大小小几十条船只,井然有序地在狭窄的航道中穿行。有几条足有十几米长,船身吃水很深,显然舱室里塞满了货物。码头边停着更多地船,等待着卸货。民夫们清一色的光着上身,下身围着块三角缠腰布,有些穿着莎草鞋,有些打着赤脚,在船只间爬上爬下忙碌着。新鲜的瓜果蔬菜和琳琅满目的日用品,被他们一箱箱搬上岸,等待运往早市。小贩们不绝于耳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连成一片。 他们终于到了!这里就是古埃及的首都,天堂之城:阿玛纳。 第10章 天堂之城(番外三) 法老埃赫那吞,原名阿蒙霍特普,生来就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在我们的故事发生前大约三百年左右,古埃及尼罗河三角洲平原,也就是下埃及,被来自西亚的希克索斯人占领。大约一百年后,一个发迹于埃及中部城市底比斯的家族渐渐壮大。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浴血奋战,这个家族终于赶走了希克索斯人,统一了上下埃及。之后,这个家族马不停蹄地向南部库什地区、东北部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扩张,最终建立了一个横跨亚非的大帝国。 阿蒙霍特普就出生自这个伟大的家族。但与先辈们不同,他从小体弱多病,长相丑陋且异于常人,性格内向又敏感。 长期的征战,让这个家族的血液中流淌着尚武的精神,每一任法老都热爱运动和狩猎。在这样一个尚武的家族里,貌丑体弱的孩子自然是得不到父母的喜欢的,再加上他前面还有个得宠的哥哥,他的处境就更艰难了。 在阿蒙霍特普很小的时候,他就被排除在继承人之外。人丑又无出头之日,宫里多是趋炎附势的小人,自然愿意搭理他的人就不多。他时常一个人,在王宫中,一言不发,一坐就是一天。久了,宫中又多了个“阿蒙霍特普是傻子”的传言,愿意搭理他的人就更少了。 这一天,是阿蒙霍特普十岁的生日。 他看起来和平时并没有什么区别,起床,吃饭,看书,发呆……但从早晨睁眼那一刻到晚上闭眼那一刻,他的心情一直是忐忑的。期望太高就容易失望,但即使被一次次伤害,人心总是会幻想着那一点点的可能。 最终,没有一个人记得他,甚至是把他生下来的泰伊王后。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不想一个人吃饭,但身边所有的人都很忙,忙于公务,忙于交际,忙于做衣服,忙于给宠物猫看病……最后又成了他一个人的晚餐。他吃着吃着就哭了,哭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他又想起了昨天,想起了自已孤独寂寞的十年,想到今后的几十年,他还要继续这样孤独寂寞地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未来一片灰暗。 第12章 他走出小屋,外面好冷,他的心就像是掉进了冰窟里。世间所有的花草,仿佛在这一刻都失了颜色。 突然,手背上传来了一丝温暖的感觉,是阳光!他不自觉地伸出了手,想要触摸太阳。可是太阳实在是太遥远了! 没一会儿,炫目的阳光就让他不得不闭上了双眼。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周身温暖的感觉,让他想起了已故的奶妈。小时候的他,最爱躲进奶妈的怀里,那里没有恐惧,没有悲伤。奶妈的怀抱就是整个世界,像天空一般宽广,如春日的暖阳,可以融化坚冰。 他问自已的教父、大祭司赫西拉:“阳光是阿蒙拉吗?” “不,阳光是阿吞神,阿蒙拉是太阳神,他们是不一样的。” 从此,他决定抛弃底比斯的守护神阿蒙拉,让阿吞成为自已的信仰。他经常在院子里散步,享受着阿吞随时随刻、毫不吝啬地给予他的温暖。 阿蒙霍特普十一岁这年,他的哥哥图特摩斯意外暴毙。阿蒙霍特普,这个不起眼的孩子成了法老的继承人。 父亲阿蒙霍特普三世宣布与他共同执政,亲自指导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法老。 母亲泰伊并没有因为他地位的改变而改变对他的态度。心爱的大儿子的离世,让这个女人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对小儿子的未来漠不关心。 宫女们一反常态,对他毕恭毕敬,尊敬而疏离。 宫中那些曾经无视他的人,开始关注他的一言一行,变着法子地讨他欢心。阿蒙霍特普知道他们的企图。他将成为法老,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这些人关心的是权力、金钱、地位、名誉……唯一不关心的是他。他平静地欣赏着他们在他面前讨好谄媚、勾心斗角、互相倾轧的丑陋嘴脸。 他经常会回到自已的小院子里,静静地坐着,闭上眼,享受着被阿吞温暖的时光。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孩子的心中,正酝酿着一场风暴。终有一天,他将把整个国家献给阿吞。他要让阿吞的光辉普照这片大地,惠泽所有的人,不仅仅是埃及人,还有被他的祖先征服过的库什人、利比亚人、叙利亚人……以及连他的祖先都不曾踏足过的遥远国度,那些渴望被温暖被爱的人。 三年后,他的父亲阿蒙霍特普三世过世,他登基成了阿蒙霍特普四世。 这一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奈菲尔提提。奈菲尔提提是泰伊太后的内侄女,大宰相阿伊的长女。她像泰伊太后一样美丽、睿智、坚强、有决断力。她很支持阿蒙霍特普宗教改革的想法。 有了她的支持,他变得执着、坚定、无所畏惧。他秘密联络北方宗教圣城孟菲斯和赫利奥波利斯的僧侣,获得了他们的支持,积极准备对抗底比斯的阿蒙拉祭司。 “从今以后,我叫埃赫那吞!”掷地有声,响彻议事厅大殿。埃赫那吞,意为阿吞的使者。 议事厅炸锅了,祭司们哗然,极力反对阻挠,这是要舍弃主神阿蒙拉啊!他们不能拱手相让长久以来阿蒙拉给他们带来的权力和财富。 这天以后,各路势力纷纷上谏。他们痛陈宗教改革的弊端,这将导致社会动荡,人心惶惶,触怒神灵,天降灾祸。 埃赫那吞完全不予理会,在卡纳克神庙的东面为阿吞建造了一座神庙,公开祭祀阿吞。 这彻底惹怒了阿蒙拉大祭司赫西拉。他发动了起义,不过起义很快就被埃赫那吞轻松镇压。 埃赫那吞下令:“从今天起,关闭卡纳克神庙。” 传令官小声地问:“那祭司们怎么办?” 埃赫那吞冷冷地说:“都散了吧。” 传令官惊愕,但面对这个沉默寡言、脾气阴晴不定的法老,他不敢多言。 “下令全国,从今天起,所有的人只能信仰阿吞,阿吞是唯一的神。” “告诉我的臣民,法老是阿吞的使者,是这个世间唯一可以与阿吞沟通的人。” …… 一道道政令从王宫发出,底比斯阿蒙拉祭司们在这一天失去了原来丰厚的经济来源,养尊处优的日子一去不返。他们拒不离开阿蒙拉神庙,他们怂恿信徒暴乱反对改革,他们散布谣言“阿蒙拉已经发怒即将降下天谴”…… 埃赫那吞终于意识到,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撼动阿蒙拉祭司在底比斯的地位,都无法拔除阿蒙拉权贵在底比斯盘根错节的关系,于是他决定:迁都。 专政的第六年,埃赫那吞将首都北迁至阿玛纳。他要在阿玛纳为他的神阿吞,新建一座天堂之城。 第11章 法老的神 来到阿玛纳后,普拉美斯很快被送入了书吏学校。书吏学校是古埃及为了培养国家管理精英,也就是高级公务员,而开设的最高学府。 六月下旬,尼罗河进入了泛滥季,古埃及也迎来了重要的节日:元旦。 学校放假,除了普拉美斯,所有的孩子都回家了。听说今天阿玛纳会有一场盛大的游行,普拉美斯一早就赶去凑热闹。xl 虽然来到阿玛纳已经半年了,但这是普拉美斯第一次走出校门,独自游览这座城市。自从迁都到这里后,埃赫那吞法老就从未停下过建设自已心目中“天堂之城”的脚步。阿玛纳人“叮叮当当”忙碌修建城市的身影,让普拉美斯兴奋不已。 这座城市由南向北有三条主干道,西面的一条是最宽阔的王家大道。游行就从王家大道开始。 第13章 埃赫那吞法老和奈菲尔提提王后头戴冠帽,盛装华服,分乘两辆点缀着珠宝的金马车,在近卫军的簇拥下,走在了游行队伍的最前面。乐师、舞者、杂技演员和衣着艳丽拿着祭品的侍从,跟在后面。成千上万的阿玛纳市民夹道欢迎,吟唱诗歌,抛掷鲜花,到处是一派热闹祥和。??| 普拉美斯正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突然感觉手腕处传来异样。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手链,小心翼翼地摩挲着,大眼睛里溢满了欢喜。这串手链是在来阿玛纳的途中,努弗尔送给他的。红豆产自南方,在阿玛纳算是件稀罕物。 小姑娘见被发现了,一脸惊惧,转身就跑。 普拉美斯下意识地抓住了她的胳膊。“等等!你,想要它吗?” 小姑娘停止了挣扎,怯怯地看着他,而后使劲摇头。 普拉美斯摘下手链,递到她面前。“喜欢的话,就送给你。” 小姑娘看看他又看看手链,最后禁不住诱惑,接了过去。得了手链,她咧开嘴直乐,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突然间,“嗖嗖”几根利箭从眼前飞过,一小队人高喊着“阿蒙拉”,举着棍棒、短剑、弯刀和长木弓,从人群中冲了出来。 “有乱民!”一队近卫军赶紧排出盾牌来阻挡,另一队挥舞着棍棒上前迎击。 场面陷入了混乱,民众四散奔逃。有土兵被利箭射中,捂着伤口痛苦地哀嚎,有乱民被打倒在地,蜷缩成一团抱头求饶。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普拉美斯措手不及,愣在了当场,直到小姑娘大声地喊他,才反应过来。两个孩子左转右转,跑到了没人的地方。 普拉美斯气喘吁吁地说:“刚才真是谢谢你啊!” 话音刚落,他的眼前出现了只大手,一把捂住了他的嘴,拖着他就走。小姑娘吓得撒腿就逃,跑出几米又停了下来。她的目光落在了普拉美斯的身后,迟疑片刻,最后还是丢下他跑了。 普拉美斯拼命想要挣脱,但他现在只是个六岁的小孩,没法和成年人抗衡,很快被拖进了旁边的土屋,三下两下捆了个结实。 这间土屋应该已被空置了许久,遍地灰尘,布满蛛网。绑他的是个肤色黝黑、身形魁梧的大汉,右眼旁有一道很深的疤。他上下打量着普拉美斯,笑得格外狰狞。“今天是捡着宝了,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是遇到了人贩子,可怎么办呢? “吱呀”,院门开了。黑大汉一惊,抄起家伙,出去看个究竟。随后,外面传来了“叮叮当当”的打斗声。 普拉美斯的心悬到了嗓子眼,时间一点点流逝,这一刻无比漫长。 好一会儿,外面安静下来,房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挂彩的大叔。大叔约莫三十多岁,浓眉大眼,皮肤粗粝,一身腱子肉,打着赤脚,腰上裹着块三角缠腰布,是市面上最便宜的那种,一看就是个长期出卖体力的贫民。他的身后跟着个小姑娘,正是刚才丢下普拉美斯跑了的那个。 小姑娘三步并两步跳到普拉美斯面前,帮他解开了绑缚,见他手腕上留下了红痕,乖巧地帮他揉捏,嘴里不住喃喃:“哥哥,痛吗?很痛吧。” 普拉美斯笑着拉过小姑娘的手。“哥哥不痛,谢谢你!” 小姑娘名叫塔布,救了普拉美斯的大叔是她的父亲卡珀。 卡珀叔摸着他的脑袋,安慰道:“孩子,吓坏了吧?莫怕莫怕。”听说普拉美斯没有亲人在身边,他便热情地邀请普拉美斯去他家一起过节。 卡珀叔的家位于阿玛纳北面的平民区。这里没有整齐的规划,巷子弯弯绕绕的。成排的泥砖小破房子林立,拥挤不堪。天空灰扑扑的,一棵树也没有,风一吹,空气中就弥漫着沙尘的味道。 普拉美斯被带进了其中的一间平房,虽然屋里被收拾得很干净,但空空荡荡的陈设表明这一家很穷。没有桌椅,就在地上铺张垫子,大家席地而坐。 开饭了,卡珀的老婆西奈先端出来几只面包和一罐啤酒,而后是一盘罗非鱼。 卡珀的儿子乌提见有鱼,立刻伸手去抓,被西奈大声喝止。“有客人在!”她将鱼推到了普拉美斯的面前,热情地招呼:“孩子,将就着吃吧。” 乌提巴巴地盯着鱼,咽了咽口水。 普拉美斯赶紧取出随身携带的面包、腌牛肉和鹅蛋,分给了大家。 “哥哥,这是什么呀?” “牛肉。” “蛋,是鹅蛋,真好吃!” “这面包可真甜,呀!原来是加了椰枣。” …… 全家人的脸上洋溢着喜悦,大声地说笑着,只有西奈婶一个人默默无言,吃着吃着竟落下了眼泪。 卡珀叔怕被普拉美斯笑话,埋怨道:“大过节的,哭什么呀!” 西奈婶忿忿地抹掉眼泪。“法老每天给阿吞准备那么多面包和美酒,可阿吞管过我们的死活吗?他听不见我们的祈祷,他不是我们的神,他是法老和贵族老爷们的神!” 卡珀叔吓坏了,压低声音道:“不要乱说,小心被人告发。” 西奈婶一听,更生气了,大声嚷嚷:“怕什么,都快饿死了,还怕被告发?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她滔滔不绝,大声地控诉着。无助的人们也只有在家里,对着最亲的亲人,才能发泄心中的不满。 普拉美斯啃着面包,默默地听着西奈婶的抱怨。 第14章 埃及是阿蒙拉的还是阿吞的?这个在书吏学校里不允许被质疑的问题,在西奈婶这里没有标准答案。 第12章 少年友谊 金色的阳光洒落在这片金色的土地上。今天是阿吞的节日,市中心大神庙的中央广场上,摆放着成筐成筐的面包和美酒。数以千计的虔诚信徒跪趴在地上,他们时而面向太阳,蠕动着双唇,轻声细语地念着献给阿吞的祈祷文,时而低头俯身,五体投地,细密地亲吻着落在地上的阳光。 普拉美斯也跪在其中,有样学样地跟着祭拜。这是他第一次来神庙,一切都是那么新鲜。 和普拉美斯一同前来的,还有他在学校结识的朋友:门纳。书吏学校的学生大多是贵族官宦子弟,门纳是其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平民之一。 “门纳!”身侧传来一声呼喝。普拉美斯转头望去,是一群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 为首的那个男孩普拉美斯认得,叫努弗尔,来自古埃及最显赫的家族。他的爷爷是大宰相阿伊,阿伊的妹妹是王太后泰伊。他的大姑姑是埃赫那吞法老的王后奈菲尔提提。在学校的时候,努弗尔就瞧不起门纳,笑话他暴发户的父亲,笑话他妄想平步青云,改变家族的社会地位。 见普拉美斯也在,努弗尔不满地冲他嚷嚷:“你为什么总和这个平民在一起?不要丢我们贵族的脸!” 还没等普拉美斯回应,旁边一个五官精致,长得很漂亮的男孩跳了出来。“他算哪门子的贵族。塞内菲尔大人可从来没有承认过他。” 这个男孩叫梅拉鲁卡,是香料小祭司的儿子。他与努弗尔交好,整天像条小尾巴一样跟着。 普拉美斯入学后不久,学校里就盛传他是水利大臣塞内菲尔和西亚女人的私生子。想着自已白捡的义子身份,他也懒得澄清,久而久之竟坐实了这个谣传。 “我可不是贵族,我和门纳一样,也是平民。但……这又碍着你们什么了?”普拉美斯不想和这些小孩纠缠,拉起门纳的手就要离开。 梅拉鲁卡闪身挡在了他们的面前。“谁让你们走了,不许走!” 门纳毫不示弱,挺了挺小胸脯:“让开!这儿可是神庙。你说不许就不许了?你爸难道是大祭司?” “你,你们……反正不能走!”梅拉鲁卡气结,小孩虎起来不讲道理。 努弗尔凑上前,指着门纳大声道:“你以前叫蒙纳,阿蒙拉的蒙!别以为改了名,我们就不知道你是阿蒙拉的信徒。今天可是阿吞的节日,你来这儿做什么?不说清楚不能走!”说完,他得意地看向普拉美斯。“你要是再跟他一起,你也是阿蒙拉的信徒。” 阿蒙拉的信徒! 一句话就像捅了马蜂窝。阿吞的节日里,大神庙混进了阿蒙拉的信徒,这是对阿吞的不敬!周围的民众齐刷刷地看向门纳,眼神里透着危险的味道。 门纳被盯得心虚。“我是阿吞的信徒,阿吞的……”语言是那般苍白,辩解只能招来更多的敌意。面包、奶酪……那些摆在地上的祭品,朝着他直直飞去,甚至还夹带着酒。 “快跑!”普拉美斯见势不妙,拉着已经吓懵的门纳往外跑,还不忘随手顺了一只装着祭品的葡萄藤筐,挡在了两人的脑袋上。 穿过塔门,跨过广场,两人终于甩掉了身后的那群人。他们狼狈不堪,累得瘫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没多久,努弗尔也跑了出来,脸色唰白,喃喃道:“怎么会突然就那样了?”他的声音在颤抖。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看起来温顺得像羔羊的民众,竟会因为他的一句话,秒变凶神恶煞。 “你以为他们都是阿吞的信徒吗?很多人和门纳一样,曾经信仰其它的神灵。他们知道此刻若是有一丝犹豫,下场可能会比我们更惨。”普拉美斯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掉身上的土,又帮着门纳清理起了身上的污物。 “用这个擦擦吧。”努弗尔递过一块帕巾,他想要示好,但面上嘴上依然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又有一个人从神庙里急匆匆地跑了出来,是努弗尔的家仆戴吉。“不好了!梅拉鲁卡出事了!他打翻了法老的祭品。”就在刚才,神庙中一片混乱,梅拉鲁卡慌乱中跑错了方向,一头闯进了埃赫那吞的祭祀典礼,惹怒了法老。 努弗尔急了,吩咐道:“快带我去!”普拉美斯和门纳对视了一眼,也跟在了后面。 大神庙的南面,有另一座规模较小的神庙,是皇家专属的祭祀场所。小神庙的广场正中是一方黄金大祭坛,祭坛上摆放着几头刚刚被宰杀的牛羊,血水顺着祭坛的台阶淌下。 埃赫那吞法老面朝东方,正襟危坐,头戴上下埃及的红白王冠,手执代表王权的连枷。一个贵族女孩紧挨着他坐着。阿吞大祭司莫瑞拉,恭恭敬敬地匍匐在法老的脚边。至于倒霉孩子梅拉鲁卡,已经被土兵绑了,扔在距离法老五丈远的地方,动弹不得。 众人来到塔门口,齐齐趴伏在地,谁也不敢出声。传言埃赫那吞是个温和的人,但谁对阿吞不敬,他会瞬间暴怒,下场非常可怕。 等了一会儿,埃赫那吞始终没有朝他们这边看一眼。努弗尔憋不住了,壮着胆子向前爬了几步,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尊贵的法老陛下,梅拉鲁卡他不是故意的,请您宽恕他。” 埃赫那吞瞥了他一眼,终于开口:“你知道他犯的是什么罪吗?也敢替他说话!”他的语气不紧不慢,隐隐似有怒意。 第15章 努弗尔吓得一哆嗦,默默地低下了头。 普拉美斯看了眼被五花大绑的梅拉鲁卡,又看了眼脸色惨白跪趴在地上的努弗尔,一咬牙,也爬了出去,跪在努弗尔身旁。他面向太阳的方向行了个大礼,高声喊话:“神圣伟大、无所不能的阿吞,这个孩子因为崇拜您而来到这里,被您耀眼的光辉晃了心神,才不小心冒犯了您,请您宽恕他的鲁莽。”而后他转向埃赫那吞,恭恭敬敬地叩首膜拜:“尊贵的法老陛下,阿吞唯一的使者,请您向阿吞传达我们无上的敬意。”说完,他赶紧低下头,趴伏在地,连大气也不敢出,等待着法老的裁决。大滴大滴的汗,顺着他的额头淌下。 “阿吞唯一的使者”这让埃赫那吞很受用,嘴角情不自禁地扬了扬。他想宽恕孩子们,可转念又记起了梅拉鲁卡冒冒失失、大呼小叫的傻样,面上瞬间冷了下来。 紧挨着他的那个贵族女孩,看出了他的为难,娇滴滴地催促道:“父王,母后还等着我们呢。”她的目光扫向跪趴在塔门口的两个男孩,轻声道:“父王,阿吞是仁爱之神,一定会宽恕他们的。” 她的声音婉转悦耳,如夜莺啼鸣。埃赫那吞脸上的冰山瞬间融化。他宠溺地拉过女孩,抱着她坐到自已的腿上,温和而不失仪态地挥挥手,宽恕了男孩们。 事后,普拉美斯才知道,这个贵族女孩是长公主梅里塔吞。今天的祭祀是为奈菲尔提提王后即将出生的第四个孩子举行的。前面的三位都是公主,他们希望这次能添个小王子。 获救后的梅拉鲁卡很激动,痛哭流涕,不停地叨叨:“我以为我要死了!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呜呜呜,吓死我了……” 努弗尔走到梅拉鲁卡身边,拥抱了他。待他安静下来,努弗尔郑重地对普拉美斯说:“谢谢你。” 第13章 新年礼物 在普拉美斯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一年,古埃及迎来了一位小王储:图坦卡吞。 她的母亲不是权倾朝野的王后奈菲尔提提,而是埃赫那吞的亲妹妹奇雅。由于奈菲尔提提一直未能为王室诞下男性子嗣,迫于宗亲的压力,法老在继位后的第六年娶了奇雅为妃。 从出生的那刻起,就注定了图坦卡吞坎坷多磨难的一生。他的母亲奇雅体弱多病,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了。他天生患有脚疾,行动不便,需要依靠轮椅,只能久居宫中与侍女们玩耍,久而久之养成了内向自卑的性格。 在他五岁这年,在埃赫那吞法老的要求下,书吏学校校长曼诺弗利找来了四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普拉美斯、门纳、努弗尔和梅拉鲁卡。他们成了图坦卡吞的伴读。 经历过阿吞大神庙的那一出,四个人进宫后都格外小心,谨言慎行,对着王子殿下始终毕恭毕敬,唯恐行差踏错小命不保。图坦卡吞不爱说话,似乎也不在意这种疏离的关系。上午由保姆伊比用轮椅把他推到课桌边,下午再把他推走。 就这样,大家相安无事地过了半年,来到了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 这天晌午,阳光透过枝丫的缝隙洒下,斑斑驳驳,落在人脸上身上,暖暖的。树丛中的鸟雀叽叽喳喳,蹦蹦跳跳。闭上眼,深吸一口气,胸腔瞬间就会被百花的芳香充盈。图坦卡吞心情大好,笑意爬上了他的嘴角。 “这边,这边。传给我!” “你会不会啊!” “谢谢了。” “你站住!” 庭院里传来的嘈杂,打破了此刻的宁静。图坦卡吞知道,他那四个伴读又趁着午休,去打球了。往常他并不在意,今天却突然对他们的游戏产生了兴趣。他回头对身边的伊比道:“我们去看看。” 庭院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曲棍球”比赛,孩子们人手一根棍子,追着一只染了颜色的莎草纸球跑来跑去。 图坦卡吞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突然,他缓缓地,吃力地撑着轮椅,站了起来。伊比见状忙上前搀扶,被他挥手挡开。他看着前方,深吸了口气,迈左腿,勉强向前挪了一小步。这是自打出生以来,他跨出的第一步,累得他气喘吁吁。但他很开心,脸上洋溢着抑制不住的兴奋。稍微歇了歇,他又迈右腿,向前挪了一小步…… 小伙伴们终于注意到了在院角艰难前行的图坦卡吞,游戏停了下来。 被众人注视,这让图坦卡吞很不自在,他心中着急,重心一偏,直直地摔在了地上。虽不至于狗啃泥,但那姿势看起来颇为狼狈。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是不是应该上前搀扶。 图坦卡吞自已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的脸涨得通红,在伊比的帮助下重新坐上了轮椅,被匆匆推回了屋。 两个月后,元旦。 这是小伙伴们在宫中度过的第一个重要节日。大家齐聚学堂,喜气洋洋地说着祝福,互赠礼物。 图坦卡吞带来了法老亲赐的黄金项链。链坠是法老最敬爱的阿吞神的形象,一只硕大的圆盘代表了太阳,千万道光芒洒向人间,每一道阳光的末端都有一只代表着慈爱的手,抚慰着世间众生。 努弗尔送给大家的是他家自制的高档护肤霜。北非天气炎热,古埃及人每天都需要涂抹大量护肤霜来抵御猛烈的阳光。 梅拉鲁卡亲手做了几瓶鲜花精油,除了加入了常用的莲花、百里香和尤加利,还添了一味来自西亚的茉莉。只是打开木塞,就能满室留香,招来蜜蜂和蝴蝶。 第16章 门纳的父亲给孩子们每人缝制了一件轻薄透气的夏服,胸前刺绣了精美的莲花图样。 普拉美斯为大家准备了一块如羊脂白玉般的小东西,用莎草纸包裹着。 梅拉鲁卡好奇地嗅了嗅,很香!他情不自禁地张嘴就想咬,被普拉美斯制止。“这是肥皂!” “肥皂?不可能吧!”梅拉鲁卡不信,他见过的肥皂,都是灰了吧唧的,哪像这块这般白糯软滑! “做法有些不同……是我跟西亚人学的。”普拉美斯忙找了个理由糊弄。 为了礼物的事,他前阵子可愁坏了。虽然他是将军的义子,但在阿玛纳,并没有任何倚仗,可怎么办呢?直到那日洗澡的时候,见到粗鄙的古埃及肥皂,他才有了主意。上一世,他曾见过母亲做手工皂,于是如法炮制。肥皂快成型时,他用自制的模具在外面印上了每个人的名字。 努弗尔摸着肥皂,爱不释手。“普拉美斯,教教我怎么做吧。这玩意儿肯定能风靡整个贵族圈。” “好。”普拉美斯满口答应。 “也教教我,我想往里面添点乳香和肉桂。”梅拉鲁卡技痒,他习惯了往什么东西里都加点香料。 “普拉美斯,就明天吧。”门纳对做肥皂也很有兴趣。 “对,就明天!”努弗尔在旁附和。 …… 学堂里一片欢声笑语,喜气洋洋。墙角孤零零站着的那个瘦小的身影,成了被这个世界遗忘的可怜人,格格不入的存在。自从那日在院子里摔倒后,图坦卡吞变得愈发沉默了。 普拉美斯走到他身边,呈上一只亚麻布袋。“殿下,新年快乐!” 图坦卡吞有些意外,普拉美斯竟为他准备了独一份的礼物。这是一双用小羊皮做的鞋,款式有些独特,在古埃及常见的人字拖的基础上,前后多加了几根固定用的绳带。 空气凝固了,全场鸦雀无声,大家被普拉美斯的大胆举动吓坏了,暗暗为他捏了把汗。 图坦卡吞在看到鞋子的那瞬间,显然非常吃惊。他抬头看向普拉美斯,见普拉美斯正平静地注视着自已。他脸一红,习惯性地低下了头。他又看了看手中的鞋子,试着拉扯了几下多加的那几条绳带。最后,他将鞋塞回了袋子,交给了身边的保姆伊比,简单地说了句:“谢谢。” 众人松了口气,庆幸王子今天心情好,宽宏大量,不予追究。 努弗尔走到普拉美斯身边,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把他拉回了人群:“快来给我们讲讲肥皂是怎么制作的,我可等不及明天了。” 学堂内又恢复了热闹喧嚣,好像刚才什么特别的事都没有发生过。 第14章 人生明灯 第二天清晨。 保姆伊比如往常一样,推着轮椅送图坦卡吞来上学。只是今天,她没有直接把轮椅推到课桌边,而是停在了学堂门口。 图坦卡吞接过伊比递过来的拐杖,右手撑着,吃力地站了起来。这时大家才留意到他竟然穿着普拉美斯昨天送的那双新鞋! 虽然有拐杖借力,虽然鞋比原来的合脚,但图坦卡吞还是走得很艰难,一步一瘸,费了很大的劲,才慢慢地挪到了课桌旁。 门纳机灵,赶紧搬来一把凳子,放在了原来轮椅的位置。 之后的几天都是如此,图坦卡吞渐渐适应了新鞋,终于可以拄着拐杖,多走一些路了。他和孩子们的关系慢慢熟络起来,能和大家一起玩耍了。虽然很多时候他还是只能当裁判或者啦啦队员,坐在边上看大家比赛,给大家鼓劲加油,但他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起来,性格也变得开朗活泼了些。 送鞋的事,很快传到了埃赫那吞法老那里。 他在议事厅召见了普拉美斯,板着脸问:“为什么要送鞋给王子?” 普拉美斯心中一惊,用眼角余光偷瞄法老,可没法从他的面上判断晴雨。 虽然大多数人不敢公开评论法老,但普拉美斯还是听闻了很多关于这位法老的负面传闻:埃赫那吞沉默寡言,性格暴躁,对政治和军事不感兴趣,整日沉迷于宗教仪式,对反对他的阿蒙拉派心狠手辣。为了早日建成他心目中的圣城,他“奴役”阿玛纳的工人,甚至雇佣儿童,工钱给的很少,伙食也很差…… 只有埃赫那吞身边的几个贴身侍女对他甚是推崇,盛赞他爱护妻儿,仁慈而温柔,每天都要花大量的时间陪伴家人,算得上是理想中的丈夫和父亲。 想到埃赫那吞是位慈父,自已送鞋给图坦卡吞也是一番好意,普拉美斯稳了稳心神,低着头答道:“法老陛下,王子殿下需要一双鞋,我就为他做了一双。” “以后不要再做多余的事了,否则不会轻饶你。”埃赫那吞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愠怒。 普拉美斯忍不住为自已辩白:“我看王子殿下还挺喜欢那双鞋的,而且……” “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埃赫那吞厉声打断了他。 普拉美斯吓得缩了缩脖子,终于明白了法老是在担忧图坦卡吞。他犹豫再三,壮着胆子继续道:“您不能一辈子保护王子……”两道寒芒扫过他的头顶,他不敢吱声了,议事厅里陷入了一片安静。 等了一会儿,普拉美斯见埃赫那吞并没有暴怒,小心翼翼地说:“法老陛下,王子殿下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我只是想帮帮他。” 埃赫那吞上下打量着跪在下面的少年,许久,终于眉心渐舒,换了个平和的口吻。“你今年几岁了?” 第17章 普拉美斯长舒一口气,给法老磕了个头,毕恭毕敬地答道:“回禀陛下,十一岁了。” “十一岁啊……抬起头来。”他端详着眼前的少年,眉目清秀,眼神干净,应该是个可靠的孩子。“给你讲个我……听说的故事。” “从前,在遥远的东方,有个小孩。他是一个伟大的国王的儿子。国王的王后,也就是他的母亲,不喜欢他。周围的人都有意疏远他。” “他十一岁那年,他的哥哥意外死了,他突然成了王国唯一的继承人。从他成为继承人的那天起,周围的人都开始巴结讨好他。他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喜欢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份。” “只有神庙的祭司们,依然对他很傲慢,欺负他年幼,认为他可以被随意摆布。” “他很迷茫,觉得前路一片黑暗。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个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女人对他说:既然神抛弃了你,那么你也抛弃神吧。这话如同点亮了一盏明灯,他的心中豁然开朗,从此前路上有了另一只手。他们携手同行,不再孤独。” 埃赫那吞断断续续地诉说着,他的思绪沉浸在了另一个世界里。说到最后,他的嘴角微翘,一脸幸福。 他看向跪在地上的普拉美斯:“小吞是我的儿子,将来会统治这个帝国。他的身边一定会出现很多阿谀奉承,想要讨好他的小人。我知道你和他们不同。我希望你可以一直陪着小吞,守护他,成为他生命中的那盏明灯。” 普拉美斯忙不迭地磕头,和历史上这位最有争议的古埃及君王,达成了约定。虽然埃赫那吞可能不是一个称职的法老,给古埃及带来了灾祸,给人们带来了贫穷和饥饿,但他是一位慈爱的父亲,图坦卡吞在这个世界的依靠。 不久后,学堂里来了两位特别的客人:长公主梅里塔吞和三公主安凯塞帕吞。 当年在阿吞大神庙祭坛前,梅里塔吞见普拉美斯勇敢又有担当,就破例为他向父王求了情。如今,听说他进了宫,竟然和自已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弟弟成了好朋友,对他更好奇了。孩子们年龄相仿,很快就玩在了一起。此后,两个小姑娘就经常以探望图坦卡吞的名义去学堂玩。 三公主安凯塞帕吞也天生有脚疾。大家玩球时,她只能陪着图坦卡吞一起做啦啦队。两人同病相怜,不知不觉就亲近了许多。 安凯塞帕吞望着庭院中央追着球奔跑的众人,对图坦卡吞说:“你说姐姐是不是喜欢普拉美斯?她每次和普拉美斯说话的时候,眼睛都在笑。” 图坦卡吞虽然比妹妹大一岁,但男孩子晚熟,还不懂喜欢是什么,茫然地看着妹妹,不知如何作答。 安凯塞帕吞继续道:“我听宫女们说,姐姐将来是要嫁给你的。既然姐姐喜欢普拉美斯,不如我嫁给你吧?你不要娶姐姐了。” 图坦卡吞懵懵懂懂,但觉得这个提议似乎不错,点点头。 童言无忌,一语成真。三年后,图坦卡吞继位,迎娶安凯塞帕吞为后,开启了两人同命运共患难的悲剧一生。 第15章 多事之秋 阿玛纳是一座比底比斯占地更大的繁华都市,三万人曾居住在这里。 它的四周立了十五块界碑。在一块界碑上,记录了埃赫那吞法老当年的雄心壮志:“这是我的父神,太阳神阿吞亲自指定的地方。在我来到这儿之前,这块土地不属于任何神明,也不属于任何人间的君主。君无戏言,我不会离开这里。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违背这个誓约。” 从没有任何一位君王选择在阿玛纳建都,所以也许从埃赫那吞选址定都在阿玛纳的那天开始,就注定了这座城市的悲剧,埃赫那吞法老的悲剧。x? 这年的雨水特别多。自奥佩特节后,就一直断断续续地下着。虽然雨势不大,但对于常年干旱,几乎不下雨的古埃及而言,是前所未有的。尼罗河水持续暴涨,远远超过了往年的警戒水位线。三个月后,到了播种的季节,大片大片的耕地依然被洪水淹没,丝毫没有可以复耕的迹象。 下雨的日子多了,孩子们待在学堂里的时间也多了,他们很快迷上了一种名叫“塞尼特”的跳棋。今天对战的双方是图坦卡吞和门纳,其他几个小伙伴在旁观战。 图坦卡吞刚刚赢下一局。兴奋之余,他对众人道:“母后说,过两日要在阿吞大神庙举行祭祀,为六妹祈福。你们也同我一起参加吧?”水灾蔓延,导致蚊虫肆虐,继而引发了阿玛纳大规模的瘟疫。不久前,图坦卡吞同父异母的妹妹,还未满一岁的六公主巴凯特吞也不幸染病离世。 门纳皱了皱眉,一脸担忧。“我听说北方最近在闹饥荒,很严重!那里前两年旱灾,今年又水灾,粮仓早就空了。殿下,是不是可以请求陛下,调一些南方的库粮去北方,以解燃眉之急?”他没想到即便水灾瘟疫如此严峻,法老夫妇竟还要耗费粮食来操办祭祀。 努弗尔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来不及的。从南方调粮,至少得一个月。现在沿途很乱,就算躲得过地方盘剥、盗匪流寇,一路颠簸抵达灾区时,怕也得损耗过半。而且今年南方的气候也异常,粮食必然歉收,此时若将库粮运往北方,怕是连南方也会被拖垮,全国陷入饥荒就麻烦了。” 门纳急了,大声质问道:“那怎么办?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北方灾情日益严重,就不管了吗?殿下,我们得想想办法啊!” 第18章 图坦卡吞望向窗外,阿玛纳的天依然灰蒙蒙的,雨还在一直下。他面朝东方跪下,右手握紧了胸前阿吞图样的护身符,对天祈祷:“至高无上的神明阿吞,您的信徒图坦卡吞,在这里请求您,保佑帝国能度过这次灾祸!”他虽为储君,但根本无权左右当下复杂的局势,被臣下责问,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肩上的压力。 学堂内陷入了沉默。大灾大难面前,人力是渺小的,除了祈祷,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我听说洪水和疫情都是天谴。”没心没肺的梅拉鲁卡冷不防地冒了出来。 众人大惊,努弗尔直接给了他一脑瓜:“别乱说!” 梅拉鲁卡摸着脑袋,讪讪地说:“我可没乱说!外面的人都说因为我们抛弃了阿蒙拉……”??? 努弗尔赶忙捂住了他的嘴,但还是晚了一步。众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若是这番话被法老听见了,非拿他们治罪不可。 图坦卡吞看了眼梅拉鲁卡,又扫视了一圈惊魂未定的众人。他不是傻子,也知道阿蒙拉和阿吞之争。平日里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提及阿蒙拉,但他清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父亲那般虔诚。他不会向父王告发,也不会追究这些人的罪责。 沉默片刻,他苦笑着说:“我听说,拉摩斯将军的儿子赫纳布是个能人。去了北部军区后,积极防治疫情,很多人因为得到了他的救助,活了下来。这次的水灾,我想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这个回答让门纳很失望,不出声了。其他人倒是都松了口气。 “听说赫纳布带兵打仗很有一套,与赫梯交战屡立奇功,最近被升为团长了!” “他可只有二十岁,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团长!”??? …… 在男孩子们的眼里,没有什么比拥有显赫的战功更能让他们热血沸腾的了。保家卫国的勇土永远是他们的偶像英雄。他们越聊越起劲,暂时忘记了水灾和瘟疫。 普拉美斯竖着耳朵,静静地听着旁人对他义兄赫纳布的溢美之词,心中莫名地生出几分自豪感。 三年前,拉摩斯和赫纳布离开了南部军区,被调往北部军区任职。那里是古埃及的北大门,是战事最激烈的地方。在那片遥远的土地上,他们带领北部军浴血奋战,用血肉之躯挡住了赫梯军轮番的进攻…… 他很想告诉大家“他们是我的义父和义兄”,可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自从认了亲后,义父拉摩斯便对他不管不顾了。他很怀疑,如果现在自已出现在拉摩斯的面前,他还能不能想起有自已这个义子。至于他的义兄赫纳布,倒是每隔几个月会给他写封信,但总觉得像是例行公事,除了询问他衣食住行、学业成绩,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离开南部军区的时候,这位义兄还反复叮嘱自已,让他不要对旁人透露身份,似乎并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存在。 他还在书吏学校的时候,拉摩斯和赫纳布曾回到阿玛纳为泰伊太后奔丧。这个消息,他是很久之后才从巴克那里获知的。巴克是拉摩斯家的家奴,被安排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巴克对自已一直很上心。后来他入了宫,仆人不能跟随。巴克在每个允许探访的日子里都会来看他,打点宫中上下。如此殷勤,显然是主人家关照过的。 这种疏离又不疏离的奇怪关系让普拉美斯困惑不已,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收养自已。 第16章 死不瞑目 “不好了,不好了。”何卡雷舒老师从外面闯了进来。见图坦卡吞也在,他赶紧收起了面上的慌张,整了整衣衫。“殿下,出事了,法老陛下晕倒了!” 图坦卡吞一听就急了。“父王他没事吧?” 何卡雷舒博览群书,医术虽不及巫医,也看得出法老这次病得很严重。可面对六岁的小王储,他不敢过多议论。“陛下可能只是劳累过度,您不要太过担忧。我离开时,巫医巴图特已经赶过去了。” …… 众人急匆匆地赶往法老的寝室。路上,何卡雷舒简单地和大家讲述了今天发生的事。 “塞内菲尔大人、莫瑞拉大人和玛雅大人,当着陛下的面吵了起来。他们平日里就互不待见,热血一上头便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法老陛下可能是被他们气到了吧。” 努弗尔好奇地问:“他们为了何事争执?” 何卡雷舒在脑海里快速地整理了一下,回道:“疫情和水灾孰轻孰重,祭祀和赈灾如何抉择。他们各执一词,又都有些道理,谁都不肯让步。” 门纳的眼睛亮了,这不就是当下他最关心的事嘛!“那法老陛下的意思呢?” “陛下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晕过去了。”说话间,何卡雷舒老师用眼角余光偷瞟了眼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的图坦卡吞。 普拉美斯知道图坦卡吞心中焦急,俯身在他耳边轻声安慰:“法老陛下是阿吞的使者,他会平平安安的。” 图坦卡吞迷茫地抬起头,目光越过普拉美斯,望向他身后的太阳。阳光依然那般炙热,温暖着这片土地。 伟大仁慈的阿吞,您一定会保佑父亲的吧? 此时,他的父亲埃赫那吞,正躺在寝宫的卧榻上,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噩梦。 梦里是一条荆棘大道。他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却怎么也砍不出一条坦途。周围的枝枝丫丫越砍越多,扎得他满身满手的伤,鲜血淋淋。 第19章 六年前,为了躲开阿蒙拉势力盘根错节的底比斯,他带着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迁都阿玛纳。他本以为可以在这里,打造一座心目中的天堂之城。但是连年灾荒,各地暴动频繁。瘟疫在全国蔓延,已经让他失去了一个孩子。 五年前,赫梯国王苏比鲁利乌玛继位,之后一直侵扰蚕食古埃及在西亚的领地。米坦尼、迦南等众多西亚国王都曾来信要求埃赫那吞提供保护。他也曾派过一些援兵,但不仅没能挡住赫梯的铁骑,反而折损了大国的威望。这几年来,属国的上贡寥寥,商路被切断,贸易受阻,税收变少,国库空虚……可谓危机重重,四面楚歌。 他颓然地瘫坐在地上,抱头痛哭。他不知道自已该去往何方。 周围的荆棘消失了,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小屋子。那是……他做王子时曾居住过的地方! 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地走进了小屋,来到院子中央。阳光还是那般温暖,他闭上了眼睛。 只有在这里,他的灵魂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宁。 坐在卧榻旁的奈菲尔提提王后,发现丈夫突然喘气急促,满头大汗,忙不迭地拿手巾给他擦汗。“怎么了?很痛吗?你不要吓我!”她的手在颤抖,声音里带上了哭腔。 埃赫那吞听见了奈菲尔提提的声音,使劲睁开眼睛,用迷离的眼神注视着自已最心爱的女人。 “不,痛,休息一下就好了,你不要哭啊。”他的声音有气无力,手指拂过王后的脸颊,帮她拭去泪水。 王后泪如雨下,哭得更伤心了。 这天,阿吞小神庙里堆满了面包和美酒,宰杀了上百头牛羊家畜,大祭司莫瑞拉为埃赫那吞法老举行了盛大的祈祷祭祀,但阿吞还是抛弃了他唯一的使者:宗教改革先驱埃赫那吞法老。这位法老在他挚爱的奈菲尔提提王后的怀里,走完了传奇的一生,享年二十八岁。 在古埃及,法老就是在人间的太阳神,帝国不能一天没有太阳。当前任国王去世后的第一个清晨,太阳升起之时,新任法老就要登基。只有这样,帝国才能繁荣富强。留给奈菲尔提提王后哭泣的时间,只剩短短的一个晚上了。 接到急报赶回阿玛纳的大宰相阿伊,水都不及喝一口,就进了宫,可还是没能赶上见法老最后一面。只见到了趴在法老床边,哭得快要晕过去的女儿。 阿伊在奈菲尔提提身边坐下。“女儿,现在可不是伤心的时候。明天怎么办?” 奈菲尔提提抬起头,一边抹眼泪一边说:“父亲,我知道的。明天图坦卡吞的登基大典,我已经安排莫瑞拉去准备了。” 阿伊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奈菲尔提提:“图坦卡吞?他只有六岁!你有想过明天之后会怎样吗?女儿,枉我费心教导你多年,居然如此目光短浅。” 奈菲尔提提擦干眼泪,镇定下来。在她的心中,她的父亲深谋远虑、心思缜密,一直是她人生的引路人。 两人将朝野朝外,各派实权人物间的姻亲、联盟、过节、仇怨……各种关系一一梳理。除了看似中立的观望派,阿伊和拉摩斯是时下最强的两派势力,谁都想吃掉对方但又吃不下对方。 说到最后,阿伊轻叹了口气。“法老陛下原本是我们最大的依仗,如今……图坦卡吞年幼,还只是你的继子。拉摩斯一定会借奇雅的事挑拨你们母子关系。女儿,如果让图坦卡吞继位,恐怕阿蒙拉势力会趁机反扑,法老陛下将死不瞑目啊!” “死不瞑目”这四个字重重地砸在奈菲尔提提的心上。她的目光飘向躺在床上的丈夫,声音不再柔弱无力:“父亲,那您说怎么办?” 阿伊静静地注视着女儿许久,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由你来做法老,我会全力扶持你的!” “我?可我是个女人……”奈菲尔提提的语气中划过了一丝不确信。 “还记得哈特谢普苏特女王吗?你和她一样聪明、坚强、勇敢,你可以做的和她一样好。为了埃赫那吞,为了阿玛纳,为了阿吞。” 第17章 乱世序幕 第二天清晨,哭了一夜的奈菲尔提提,擦干眼泪,沐浴净身,由女仆细致地为她涂上了粗粗的黑眼线,像曾经的哈特谢普苏特女王那样,换上宽大的男式桶状白袍,戴上假胡子……一切准备妥当,她最后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丈夫,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寝宫。 十六名轿夫早就候在了宫门外。浑厚的鼓声响起,近卫军身着戎装,手执利剑,踩着整齐的步伐开拔。祭司们在前面引路,唱诵着对法老、对阿吞神的赞歌。闻风而至的群众把道路两边挤得水泄不通。他们翘首以待,想要近距离瞻仰这位未来帝国君主的真容。 队伍浩浩荡荡地沿着王家大道前行,最后来到了阿吞大神庙。一座座广场,一扇扇塔门被甩在了奈菲尔提提的身后,仿佛过去的一切正离她渐行渐远。一座金色的祭坛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越来越近,大祭司莫瑞拉身披豹皮长袍,站在了祭坛的最高处,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到来。 奈菲尔提提来到祭坛下,整了整衣衫,抬头望向祭坛的顶部。她曾跟随丈夫埃赫那吞来过这里很多次,如今只剩下了她自已。她的背影看起来是那样纤弱,缀满了金珠和宝石的五彩项圈沉沉地压在她的肩头,那是埃赫那吞法老继位时曾经用过的。眼里的迷茫渐渐褪去,心底一片清明,她深吸了一口气,挺直腰板,带上她和丈夫的理想,一步一步迈上了通往最高权力的阶梯,登上了属于她的历史舞台。 第20章 当东方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候,大祭司莫瑞拉,亲自为她戴上了象征上下埃及的红白王冠,将代表权力的连枷和曲柄杖,代表生命力的安卡和代表秩序的杰德柱交到了她的手上。从此,“奈菲尔提提”这个名字从历史上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此前从未出现过的名字:斯门卡尔。 斯门卡尔法老望向太阳的方向,郑重许诺:“伟大的阿吞神,我虽然不能像哈特谢普苏特女王那样嫁给您,但我愿意将我的一生献祭,成为您最忠实的仆人。” 与她同时登上历史舞台的还有长公主梅里塔吞。在阿吞的见证下,斯门卡尔为梅里塔吞戴上了王后的王冠。在古埃及,每一位公主从出生的那天起,就被告知她们的身上流淌着神族的血,她们是法老的未婚妻。她们的一生可以尽享荣华富贵,但她们的命运不能由自已主宰。 早晨一睁眼,普拉美斯就听闻了埃赫那吞的死讯。想起前几日法老还来小学堂里看望过图坦卡吞,如今已是天人永隔,真是世事难料。接替埃赫那吞的新法老是斯门卡尔。斯门卡尔是谁?他从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宫里的侍女也是一脸茫然,这让他更好奇了。 小伙伴们怀揣着同样的疑惑,随着汹涌的人流涌进了阿吞大神庙,远远地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和梅里塔吞长公主站在高高的祭坛上,正向众人挥手致意。走近了些,大家才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脸。 门纳怔怔地盯着祭坛上意气风发的新法老,一脸忧心忡忡:“北方的饥荒可怎么办……” 一旁的普拉美斯已经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埃赫那吞的继任者竟然是奈菲尔提提!或者说是斯门卡尔!那么……霍伦海布是谁?他究竟在哪里?难道历史的轨迹已然偏离,这是一个和他所知的完全不同的世界? 梅拉鲁卡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惊呼出声:“王后……” 努弗尔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出声,而后警惕地四下看了看,确信没有人注意,才松了口气。看到民众都沉浸在新法老继位的喜悦中,他沉默了。 奈菲尔提提做了法老,阿蒙拉派是不会轻易放弃,甘愿臣服于她脚下的。现在应该再没有人会关心饥荒和疫情了,朝堂即将面临一场你死我活的角力,很多人可能会死于非命。他是阿伊的孙子,梅拉鲁卡是阿吞祭司的儿子,他们没有资格选择,他们是逃不过的。那么,普拉美斯和门纳会选择和自已站在一起吗? 此时,在北部军区,也刚刚发生了一件大事。阿蒙拉派的中坚力量,德高望重的北部军将军拉摩斯染上了瘟疫,病情迅速恶化。 临终前,他将赫纳布招到床前。这位戎马一生的老人,短短几日,已被病魔折磨得形容枯槁。“孩子,我要去见阿蒙拉了……我……有个请求。” 赫纳布握着他的手。“父亲,您说。” “我曾经答应过她……泰伊,我和我的子孙……会放过她的子孙。”说这句话耗尽了老人最后的力气。 已故王太后泰伊?原来父亲他什么都知道! 赫纳布沉默了。突然,他感到握在掌心的那只手微微地动了动,是那样的虚弱无力。他心中难过,拍拍父亲的手背,对他说:“我答应您。” 拉摩斯满意地闭上了眼睛,一脸安详地走了。 他的过世,对于帝国而言或许是一件好事。阿蒙拉派失去了挑战阿吞派权威的实力,一触即发的内战偃旗息鼓,这让被灾荒折磨得苦不堪言的人们得到了暂时的休憩。 奈菲尔提提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难掩喜悦。她觉得这是阿吞送给自已登基的大礼,打起了将亲弟弟纳克特敏从南部军区召回,接替拉摩斯位子的主意。 阿伊深知自已的儿子纳克特敏生性懦弱,有勇无谋,难堪大任。若是由他镇守北大门,稍有不慎被赫梯攻破防线,那赫梯的铁骑将长驱直入,一个月内就能横扫整个下埃及平原。 所以,北部军将军的位子最后还是留给了赫纳布。 新法老登基后的第二年,北方洪水退去,疫情缓和,灾民重回乡里,又开始了年复一年的耕作。阿玛纳的街头,依然秩序井然,一派欣欣向荣。只是,这平静的水面下早就暗藏汹涌,乱世的序幕已然缓缓拉开。 第18章 不眠之夜 斯门卡尔登基后的第三年。 这本是炎炎夏日中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了。万籁俱寂,白天的暑气带上点夜晚的凉风,催人好梦。此时,除了宫中当值的近卫军,绝大多数的人早已进入了梦乡。即使是当值的近卫军,也大多昏昏欲睡,勉强支楞着脑袋,但还是难抵困乏之意阵阵袭来。 突然,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了夜空。“来人啊!着火啦!” 人们从睡梦中惊醒,纷纷探出脑袋,想看个究竟。只一会儿的功夫,宫殿的西面已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照亮了整片夜空,滚滚浓烟遮蔽了月亮的光辉。 大家拿着陶盆水罐,跑出屋子,赶着去救火,谁知迎面撞上了几十条大汉,各个手执弯刀棍棒,一脸凶神恶煞。 “阿蒙拉!” “阿蒙拉!” 大汉们呼喊着“阿蒙拉”的名号,在宫中横冲直撞,见人就砍,抢劫财物。一时间呼喊声、求救声此起彼伏,凄厉的哀嚎响彻四方。这不是简单的失火,而是暴乱! 这些暴徒都是阿蒙拉的信徒,大多来自最底层。他们长期艰苦劳作,但生活仍然难以为继。他们看不到前路的希望,只觉得人生一片黑暗。 第21章 埃赫那吞禁止民众信仰阿蒙拉,他们只能偷偷地在工区的角落里搭了一座小祭坛,夜深人静时才敢去参拜。祭司说,他们的遭遇是因为法老舍弃了阿蒙拉。祭司还说,只有杀了法老才能求得阿蒙拉的宽恕。长久以来压抑的愤怒在这一刻爆发,他们要抢回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要法老付出代价,他们的神应该被摆放在大神庙,供万千民众敬仰。 …… 在距离王宫几百米外的大宰相府里,一个黑影匆匆闯了进去。 是近卫军队长尼布特,他见情势不妙,跑来报信。“宰相大人,不好了,宫中暴乱了!”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睡梦中的阿伊瞬间清醒。“法老呢?” 他双目如炬,把尼布特吓得一哆嗦,嘴都不利索了。“法,法老,和纳哈林,去北门了。”纳哈林是近卫军的统领。 即便有可靠的纳哈林陪着,阿伊依然很担心。“宫中现在是什么情况?” “宫中……很乱。我出来的时候,斩杀了个……有些眼熟……像是在近卫军里见过。”尼布特支支吾吾,斟酌着字句,时不时拿眼角余光偷瞟阿伊。 阿伊果然炸了。“近卫军!叫什么?哪儿的人?谁介绍进来的!” 尼布特吓得腿一软,直接跪趴在了地上,砰砰磕头。“小人不知,小人真不知,大人,请宽恕我!” 阿伊怒斥道:“连这都不知道,还能指望你们保护法老?平时都在干什么!” “小人这就去打听!”尼布特一溜烟地跑了。 阿伊虽然震怒,但很快镇定下来,吩咐身旁的老仆人拉比:“跟孟顿赫特说,让他带些人速速进宫,见到法老和王子,立刻送到我这儿来。 孟顿荷特是警卫队的统领。警卫队和近卫军均隶属于大宰相阿伊,分别设在王宫的东面和王宫内,是阿玛纳两支不同的警备力量。现在宫中很乱,既然负责宫内警戒的近卫军已经靠不住了,阿伊只能调动维持都城治安的警卫队来平叛。 …… 斯门卡尔是被外面的喧闹声惊醒的。她见西门已成一片火海,情知不妙,顾不得换掉睡衣,就急匆匆地向王宫的另一个出口逃窜,最后躲进了距离北门不远的一处空屋内。她的身边只跟着侍女贝林娜、近卫军统领纳哈林、副统领孟图和他们的两个手下。 一番探查后,纳哈林向斯门卡尔汇报:“北门有四个暴徒,不宜硬闯。陛下,请耐心在这里躲一会儿,尼布特已经去找阿伊大人了,应该很快就会有人来接应。” 孟图却说:“他们四个人,我们也是四个,一对一,不如我们拼死护着陛下出去,胜算很大!” 纳哈林皱了皱眉。“他们烧了西门,却只留了四个人看守北门,这万一是个圈套怎么办?我们不能让陛下冒险!” 孟图不以为然:“不过是群见钱眼开的乌合之众,你可不要高看了他们。” …… 两人争论不休,最后齐齐看向斯门卡尔,等着法老拿主意。 是逃是留?似乎怎么选都是一步险招。 正当斯门卡尔举棋不定之时,有人从后面扯了扯她的衣角,竟是个酷似她的男人!奈菲尔提提吓得一激灵。纳哈林和孟图反应迅速,抽刀护在了法老身前。 “陛下,是我。”男人急忙开口,竟是个女声。她取下假发、假胡子,原来是奈菲尔提提的侍女贝林娜。“陛下,请由我来引开他们。” “不行。”奈菲尔提提想都没想,断然否决,她不想让贝林娜去送死。 贝林娜“噗通”跪在了地上,给奈菲尔提提磕了三个头:“请给我一个报答陛下的机会吧。” “不行。”奈菲尔提提的态度依然很坚决。 这时,窗外传来了暴徒们的声音,众人赶紧蹲下,不敢出声了。 “那边搜过了吗?” “还没。” “仔细点,别让法老跑了!” “让我逮着,非亲手宰了他!” “别啊,活捉法老可是有一大笔奖赏的呢!” “我听说是要拿他来给阿蒙拉献祭?” “没错!我们要用他的血,来洗刷卡纳克的祭坛!” “那边好像打起来了。” “我们去看看!” 待暴徒们离开,斯门卡尔再也支撑不住,瘫坐在地上。她的脸色惨白,浑身颤抖,仿佛已经看见自已被五花大绑架上了祭坛,衣衫不整,遍体鳞伤,血顺着祭坛的台阶,淌了一地。 “陛下,陛下。”纳哈林的呼唤,将斯门卡尔从恐惧和慌乱中救了回来。“陛下,只要您还在,帝国就有希望。阿伊大人很快就会来的!您要坚持住!” 听到了父亲阿伊的名字,斯门卡尔的眼里又燃起了希望。 纳哈林继续道:“陛下,我觉得贝林娜的主意可行。但若是只有她一个人,这些人必不会信的。不如我陪她去,也好为您争取些时间。”说完,他和贝林娜一起给斯门卡尔又磕了个头。 再多的言语已经失去了意义,斯门卡尔眼含热泪,依依不舍地目送二人离开。 第19章 血祭阿吞 夜色中,纳哈林和贝林娜沿着墙角,蹑手蹑脚地前行,在距离北门还有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静静地注视着四名守卫的一举一动。 “你说,法老会来这儿吗?” “谁知道呢!” “工头干嘛让我们留下守门?” 第22章 “还不是看我们老实。” “工头说,不会亏待我们的。” “这你也信?好东西都被他们抢光了,就留点破烂给我们。” “不准你这么说工头,工头是好人。” …… 两人对视了一眼,确认都准备好了。下一秒,纳哈林就像一头野兽,原地暴起,挥刀劈向了离他最近的那个守卫,随后又是一刀,放倒了第二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另外两个守卫反应过来,与他鏖战在一处。“铛铛铛”刀与刀的碰撞,纳哈林感觉浑身的热血都在燃烧。这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战,也是他一生最荣耀的时刻。 剩下的两名守卫也很快被纳哈林解决了,但是他还是挂了彩,衣服被鲜血染红,看着甚是骇人。 北门的异动很快惊动了附近的暴徒,他们将纳哈林和贝琳娜团团围住。可面对能以一敌四的勇土,谁也不敢贸然上前。 带头的暴徒,是个肌肉健硕的大高个。他冲着两人喊道:“你们今天是跑不了了,不如乖乖降了,我可以给你们个痛快。” 贝林娜吓得瑟瑟发抖,但还是强装镇定,挺了挺胸,大声道:“你们胆敢伤我,大宰相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带头的暴徒眯着眼,打量着眼前这个瘦小的男人,而后又看了看举刀护在他身前,满身是血的侍卫,若有所思。 “头儿,他就是斯门卡尔!我见过!”暴徒身边的年轻人,突然指着贝琳娜,惊喜地大声嚷嚷。 “斯门卡尔”四个字落下,人群里顿时像炸了锅。十几双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紧盯着贝林娜。她就是移动的金块,世间最可口的肥肉! 第一个扑上来的是带头大哥。他冲着想要抵抗的纳哈林劈头盖脑地就是一刀。纳哈林见势不妙,拿刀就往外架。 “铛!”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声,把纳哈林震得后退了两步,手臂直发麻。他的刀是精制的铁刀,对付一般的铜兵器游刃有余,但大哥的青铜刀实在是太沉!硬碰硬,他的铁刀迟早得折。 大哥见纳哈林能接住自已的重击,笑着说:“好小子!再来!” 两人战在了一处。纳哈林本就带伤,如今又遇到个猛人,只坚持了片刻,终究还是败了,倒在了血泊中。 其他暴徒见状,一拥而上,逮住了贝林娜。 贝林娜没有挣扎反抗。离开时,她扭头朝不远处的小屋望了一眼,算是和斯门卡尔道别。 小屋里的斯门卡尔,早已泪流满面。她眼睁睁地看着纳哈林被砍倒在地,眼睁睁地看着贝林娜被抓走,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发誓:我不会让你们白死的! …… 等暴徒们走远,斯门卡尔一行悄悄来到了北门。现在这里一个守卫也没有。侍卫希安和利布赶紧去开门。 “吱呀呀”大门被缓缓打开,笑容爬上了斯门卡尔的嘴角。她庆幸自已又躲过了一场危机! 突然,一把明晃晃的刀架上了她的脖子,她不敢动了。 希安和利布愣了愣,但很快反应过来,举刀直指孟图,进入了战斗状态。 孟图瞥了他们一眼。“你们走吧,我只要他。” 希安怒目圆睁:“孟图!你疯了吗?快把刀放下,你这是亵渎神灵!”在古埃及,法老就是在人间的神。 孟图哈哈大笑,眼里泛着杀意。“我的神是阿蒙拉,斯门卡尔是阿蒙拉的叛徒,他不是神!” 见希安和利布仍然步步紧逼,孟图眼里最后的一丝温柔消失了。他冲着暴徒们远去的方向大喊一嗓子:“你们被骗了!她才是法老斯门卡尔!” 希安和利布大骇,对视了一眼。孟图就是个疯子! 突然,利布的眼睛亮了,直直地看向北门的方向,语气里带着惊喜。“宰相大人,您可算来了!” 孟图闻言大惊,也看向了北门。那里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他上当了!凉意划过他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溅得到处都是。 还没等孟图死透,希安和利布架起吓懵了的斯门卡尔,就往北门逃窜。可惜还是慢了一步,去路已被闻风而至的暴徒堵住,几十支火把将黑夜映成了白天。 “怎么会是个女人?” “长得很像刚才那人!” “哪个才是真的?” “不管了,拿他们一起祭神总不会错!” 斯门卡尔终于缓过神来,杏目圆睁,冲着暴徒们怒斥道:“贱民,谁给你们的胆子,竟敢叛乱!”凌乱的头发,满身的血污,因为震惊和愤怒扭曲了的脸,在夜色中看起来无比狰狞。 “你已经不是阿蒙拉的使者了!” “阿吞不是我们的神!” “你和埃赫那吞背叛了神!” “埃赫那吞已经受到了神的天谴,现在轮到你了!” “对,我们要为阿蒙拉处决你!” 暴徒们已经杀红了眼,群情激愤,蠢蠢欲动,随时打算一拥而上,对法老就地行刑。 斯门卡尔大喝一声:“谁敢!我是帝国的正统继承人,大祭司为我加冕,我的身体里流淌着神族最高贵的血液,我看你们谁敢杀我!”从这具单薄瘦小的身躯里爆发出来的惊人力量,一时竟镇住了在场的几十条壮汉,谁也不敢上前。 斯门卡尔环顾四周,火光一片,王宫的西墙已经在大火中坍塌,滚滚的热浪夹杂着呛鼻的焦味。几十双布满血丝异常亢奋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已。北门,近在咫尺的自由之门,如今已是遥不可及。看来今晚自已是过不去了! 第23章 她抹去脸上的血污,从容地整了整衣衫,又理了理头发,而后突然从身上摸出把匕首,指天高呼:“伟大的阿吞,您的信徒以血祭奠,请让这片土地恢复安泰繁荣。” “陛下!”希安和利布同时扑过来阻拦,但为时已晚,匕首直直地捅进了斯门卡尔的心脏。她的身体,如风中枯叶,摇晃着颓然倒下。 在意识渐渐模糊的最后时刻,她趴在地上小声呢喃:“对不起,没能为你守好阿玛纳。对不起,对不起……” 第20章 学堂惊魂 夜色如墨,万籁俱寂。 空空荡荡的阿玛纳街头,一个穿着制服的土兵匆匆而过。他走进警卫队,迫不及待地向等候在里面的男人汇报:“大人,王宫里有人纵火。” 闻言,男人二话不说,抬腿就要往外走。 土兵一把拉住了他。“大人,您不等阿伊大宰相的命令了?” 男人皱了皱眉,什么也没说,回到桌边坐下,耐着性子继续等待。 这个土兵名叫巴塔,是名警卫队员。被他称作大人的,是警卫队队长孟顿荷特。 孟顿荷特生了一张很男人的脸,方脸阔口大鼻子,肩宽体阔,个子比普通人足足高了一个脑袋,就算是落在汹涌的人潮中,也是很难被忽视的存在。 半个时辰后,王宫的西面已燃起了熊熊大火,他终于等来了阿伊的命令。 “请宰相大人放心,我一定会尽快将法老和王子殿下救出来!” 送走了拉比,孟顿荷特迅速集结手下,直奔王宫而去。此时,大火已将天空映成了通红,连接西门的观礼桥被烧成了两截,破损的桥体跌落在王家大道上,阻挡了警卫队的前路,他只能带着队伍绕道去了北门。 远远的,就看见北门门户大开,他心中一凛,生出了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走到北门口,迎面而来一群暴徒,正抬着个女人,嘻嘻哈哈地往外走。狭路相逢,没有废话,双方棍棒刀箭招呼。暴徒们虽是一群乌合之众,可人数占优,与训练有素的警卫队打了个难分胜负。 孟顿荷特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抬着的那个女人是斯门卡尔。他丢下旁人,和巴塔一起,三两下放倒了几个拦路的,抢下了法老。 斯门卡尔的胸前一片殷红,这让孟顿荷特的心沉到了谷底。他赶紧将法老放在地上,俯下身去,用颤抖的手探向她的鼻尖,而后指腹下滑至颈动脉。 没有了呼吸和脉搏,法老的身体正在变冷变硬。斯门卡尔确实死了! 孟顿荷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甘和愤怒如滔滔洪水,瞬间将他吞没。下一秒,他虎口一缩,死死地掐住了斯门卡尔的脖子,手上的青筋暴起,像是要把女人细长的脖子生生掐断。似乎只有这样,他的恨意才能消减半分。 “大人!”他的身后传来了巴塔的惊呼。 孟顿荷特这才回过神来,手一松,缓缓地放开了法老的脖子。收回来的手,紧紧地握成了拳。 警卫队员们正忙着和暴徒们激战,听到呼声,寻声偷瞄这边。只见队长蹲在地上,他高大的身躯背对着众人,挡住了大家的视线。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正在查看法老的伤势。 巴塔蹲在孟顿荷特身边,紧紧地按住他的手腕,见孟顿荷特好一会儿没吱声,有些担心,在他耳边唤了声:“大人。” 片刻后,孟顿荷特终于整理好了情绪,轻声回应:“我没事。”他的语气平静,不再有丝毫波澜。 与暴徒们的激战,以正规军的胜利结束。孟顿荷特叮嘱几个队员看好法老的遗体,转身招呼:“兄弟们,走,找图坦卡吞去。” 此时,王宫的东南角,学堂的隔壁的卧室里,正陷入梦乡的普拉美斯众人被门纳的惊呼声吵醒。 “快起来!暴乱了!” 他们好一会儿才搞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急忙穿上衣服打算逃命。 这时,住在隔壁,平日里处事稳重的何卡雷舒老师大呼小叫地闯了进来。他衣装不整,手里还拿着根腰带。见孩子们已经醒了,他松了口气,施施然地整理起了衣衫,危难关头也不忘他人前谦谦君子的学者风范。 梅拉鲁卡面露惊惶之色。“现在,怎么办?” 努弗尔探头查看了一下外面的状况。王宫的西面已是一片火海,到处都是四散奔逃的宫人,挥舞着棍棒弯刀的暴徒和近卫军。他对众人道:“外面更危险,不如躲起来安全。” 门纳指着后院说:“去储藏室吧,那里僻静。”储藏室位于后院的角落里,平日里用来堆放杂物,很不起眼。 众人纷纷点头赞同,快速撤离。没走几步,普拉美斯停了下来。 门纳催促道:“普拉美斯,我们得赶紧离开这儿。” 普拉美斯面露担忧之色:“我不放心王子殿下。” 图坦卡吞和其他王室成员一起,住在王宫的南面。他的腿脚本就不便,又遭遇这等暴乱,吉凶难料。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了。 “你们先走。”普拉美斯说完,转身就要往外走。 门纳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你不能去,太危险了!” “我得去找他。”普拉美斯想把手抽出来,但门纳死死地抓着不肯松开。 梅拉鲁卡见两人僵持不下,站了出来:“普拉美斯,还是我去吧,我跟着米诺安学过两手。”米诺安是努比亚的武土,是阿玛纳城中最好的格斗老师。贵族子弟们争相拜在他的门下,哪怕只是学点皮毛,也足以能自保。 第24章 努弗尔的手揽上了梅拉鲁卡的肩头。“我陪你一起去吧。论格斗,我可比你强多了。你那么路盲,要是没找到王子却把自已给丢了,那可怎么办?” “少操心!王宫的路我熟得很!”梅拉鲁卡不满地嘟囔。他进宫已经好几年了,难道还能迷路不成? 于是,努弗尔和梅拉鲁卡结伴去找图坦卡吞,普拉美斯、门纳和何卡雷舒老师留了下来。 三人才刚在储藏室里躲好,外面就传来了努弗尔的呼声:“普拉美斯,门纳,快来帮忙!我们找到殿下了。” 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王子殿下!普拉美斯和门纳赶紧跑了出来,何卡雷舒老师紧跟在后面。 王子被两人一左一右架着,全身上下没有明显的伤,但一直耷拉着脑袋,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地面,像是失了魂。 普拉美斯担忧地问:“他怎么了?” 努弗尔赶忙解释:“我们也不知道,刚出门就遇到了他。他蹲在地上,问他也不说话,只好先抬回来了。” 普拉美斯冲着图坦卡吞唤道:“王子殿下,王子殿下……” 唤了几次,图坦卡吞才缓缓地抬起头,无神地看着他。那心碎的眼神,仿佛世界摇摇欲坠,已然崩塌。 第21章 危在旦夕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才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普拉美斯从未见过这样的图坦卡吞,像一只花瓶,周身布满了碎纹。 “没事了,没事了。”他只敢轻声地安慰,唯恐声音稍大点,花瓶就会应声破裂。 众人把图坦卡吞架到后院。储藏室的位置很隐蔽,确是绝佳的藏身之处。 努弗尔圈着梅拉鲁卡的脖子把他拉到自已身边:“我们一间,其他的人一间!待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们都不要出来!”他们两个刚才已经商量过了,要保护大家。 普拉美斯走到他们身边:“我也和你们一起吧。” 努弗尔握着他的手说:“不,你和王子在一起。照顾好他!爷爷很快会来救我们的!” 普拉美斯看向依然萎靡的图坦卡吞,叹了口气:“好!”他回握了努弗尔的手。 四目相对,毫无惧色,眼里只剩下坦荡。危难关头,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奋不顾身。牢不可破的信任在此刻达成,将伴随两个孩子的一生。 普拉美斯、图坦卡吞、门纳和何卡雷舒老师四个人挤进了最里面的那间储藏室。谁也不敢点灯也不敢说话,黑暗中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图坦卡吞还是那样,失神地看着地面。现在没有办法仔细询问原委,储藏室内又空间狭小,普拉美斯干脆将他抱进了怀里。 小小的躯体一震,微微地颤抖,继而上下剧烈地起伏着,安静地,不发出一点声音地哭泣着。 普拉美斯用手轻轻拂过图坦卡吞的背,试图安抚他。结果,他哭得更伤心了。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如何是好。 过了好一会儿,图坦卡吞终于平静下来,乖乖地趴着不动了。普拉美斯一度怀疑他是睡着了,但见他的睫毛在动,一眨一眨的。 皎洁的月光透过储藏室上方的小窗户洒下,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外面很乱,待在这里竟给了普拉美斯一种岁月静好的错觉。 混乱是可怕的,但是混乱在没有解决前的安静更让人害怕。 屋外传来了几个男人的声音。 “法老被匪人给逮住了!就在北门那儿。幸好我跑得快,才没被抓住。” “天呐!阿吞保佑,法老一定会化险为夷的!” “不可能了,我亲眼看见法老往自已身上插了刀子!那么长的刀,阿吞也救不了他。” “乱了,乱了,天下要乱了!” …… 储藏室里的众人面面相觑,震惊写在了他们的脸上。法老死了?如果这些人所言非虚,那么只要平安地躲过今晚的劫难,图坦卡吞明天就是帝国的法老了。 “嘘!好像有人过来了!”几个男人不再说话,屋外恢复了安静。 有一队人朝学堂方向而来。听脚步声,少说有十几个。是暴徒吗?储藏室里的空气仿佛凝滞了,谁也不敢大声地喘气。 普拉美斯感到怀中的图坦卡吞动了动。借着月光,他看见男孩的脸上有了异样的神采,趴在他胸口的小手捏成了拳。 “我希望你可以一直陪着小吞,守护他,成为他生命中的那盏明灯。” 普拉美斯想起了自已跟埃赫那吞法老的约定,抱着图坦卡吞的手紧了紧。就算拼了命,他也要保护图坦卡吞!可是他现在也只是个普通的十五岁少年,即使拼了命,能保护得了这个孩子吗? 来人不是暴徒,是孟顿荷特。他率领警卫队,业已扑灭了大火,镇压了叛乱,将还活着的暴徒纷纷收押。但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图坦卡吞。于是,他带着手下,一间间房,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 路过学堂门口时,巴塔看了看王宫地图,向孟顿荷特报告:“大人,这里是王子读书的学堂。” 孟顿荷特眯了眯眼。“跟我来!”他一挥胳膊,带着警卫队鱼贯而入。 满室的墨香、熟悉的陈设,让孟顿荷特有些失神,他的手轻轻拂过课桌,想起了一件很多年前的往事。 那时他还是个12岁的小男孩,在书吏学校读书。 从父亲那里,他听说埃赫那吞法老打算在卡纳克神庙的东面建造一座阿吞大神庙。这是要弃了阿蒙拉吗?他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他当时最好的朋友。 第25章 他小心翼翼地问:“如果法老要改宗,你会改信阿吞吗?” 他的朋友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告诉你个秘密,其实哪个神我都不信,我只信我自已。” 见他一脸震惊,他的朋友乐了:“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人们可以信仰阿蒙拉也可以信仰阿吞,可以信仰荷鲁斯也可以信仰奥西里斯。你要是觉得这些神都没意思,也可以信仰我。” …… 信仰你吗?孟顿荷特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随手拿起了摆在课桌上的书本。“普拉美斯”这个名字赫然映入了眼帘。他转头问手下:“那个男孩找到了吗?” 巴塔抱怨道:“队长,说实话,您给的信息也太少了。皮肤白,长得好看。那是有多白?有多好看?这可让我们怎么找啊?” 一个叫恩努尼的土兵也跟着嚷嚷:“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好不好看呐。反正年龄相仿的我们统统收押起来,天亮了一问便知。” 其实孟顿荷特也觉得这个“又白又好看”的描述很可笑,但他收到的密函中就是这么写的。他觉得那人的脑子一定是坏掉了。 “哐啷啷”伴随着一声惨叫,学堂后传来了重物倒塌的声音。 孟顿荷特寻声而至。原来是一个手下在巡查后院的时候,被一块堆放在院子里的石板绊倒了。石板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脚上,痛得他躺在地上直哼哼。 巴塔赶紧招呼几个警卫队员搬开了石板,把伤员送走,顺便清理了一下旁边的杂物。这一清理,储藏室暴露在了众人的眼前。 孟顿荷特吩咐道:“恩努尼,去开门。” 开门声……又是开门声……只剩下小伙伴们躲藏的那两间了。储藏室里的众人都吓得屏住了呼吸。 第22章 假意玩笑 所有的人都紧张地等待着,普拉美斯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突然,胸口传来了异样,他低头看去,是趴在他怀里的图坦卡吞,正拿小手安抚着他剧烈跳动的心脏。王子神情坦然,全然没有了刚才的那份无措。 这一刻,普拉美斯无比惭愧。图坦卡吞只是个九岁的孩子,他一个两世加起来三十多岁的人,怎么能在一个孩子面前如此丢脸? 这么想着,他强迫自已镇定下来,紧紧握住门纳和何卡雷舒老师颤抖的手,尽力安抚他们。 “砰!”旁边的门被踹开了,接着传来了“乒乒乓乓”的打斗声,一直持续了约半分钟,才停了下来。 “放开我!”是努弗尔的声音,他在挣扎。 四个人的心彻底凉了,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两个十四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打得过一队成年人? 孟顿荷特径直走到两个孩子面前,居高临下,用审视的目光,冷冷地打量着他们。 他身材本就高大,在两个孩子的面前简直像一座大山。黑夜里,看不清他的神情模样,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一张大嘴,嘴角上扬,笑得很邪气。 孟顿荷特的目光落在了梅拉鲁卡的脸上,饶有兴致地端详着他。“你是普拉美斯?” 梅拉鲁卡不愿在坏人面前表现怯懦,大声回答:“不,我是梅拉鲁卡!” “不要告诉他!”努弗尔气急。这孩子为什么要自报家门! “哈哈哈……”孟顿荷特用他的桃花眼注视着梅拉鲁卡,和颜悦色地问:“你知道图坦卡吞在哪儿吗?” 梅拉鲁卡挺了挺小胸脯,勇敢地直面孟顿荷特,斩钉截铁地说:“不知道!” 孟顿荷特乐了,笑嘻嘻地捏了捏他白嫩的小脸。“你知道的。告诉我好不好?” 梅拉鲁卡感觉自已好像是被戏耍了,挣扎着躲开他的手:“别碰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孟顿荷特抽出一把匕首,在梅拉鲁卡眼前晃了晃:“你不说我也有办法让你说。” 见孟顿荷特要用刑逼供,努弗尔急了,冲他咆哮:“你不要乱来!要杀要剐冲我来!” “你呀,我可没兴趣。”孟顿荷特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匕首抵到了梅拉鲁卡的胸前。 “嘎吱”储藏室最里面的那扇门开了。图坦卡吞趁众人不注意,推门走了出来。 普拉美斯、门纳和何卡雷舒老师都吓了一跳,但很快释然。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紧跟在图坦卡吞身后,也走了出来。 图坦卡吞一脸平静地看着孟顿荷特,不紧不慢地说:“我就是图坦卡吞,你们要找的人。这些人只是我的老师和同学,不要为难他们。” “你现在凭什么和我谈条件?”孟顿荷特的眼中划过一丝杀意。他的目光扫过王子身边众人,最后停留在了普拉美斯的脸上。 原来是他啊!还真是很白!不过论好看么……他瞥了眼梅拉鲁卡,他还是更中意这个男孩。只犹豫了几秒,他旋即恢复了一贯不羁的笑容,杀意不再。黑夜很好地成了他的伪装,没人留意到他神色的变化。 图坦卡吞掏出一把匕首,抵住了自已的脖子:“如果你拒绝,我不会和你们走的,我会死在这里。”他顿了顿,又接着说:“我觉得你不是一个嗜杀的人,而且留着我会对你们比较有用。斯门卡尔法老已经死了,我是帝国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孟顿荷特怔怔的看着他,沉默片刻后,优雅地欠了欠身。“尊敬的王子殿下,我来晚了,请恕罪!我是警卫队队长孟顿荷特。是您的外公,大宰相阿伊派我来的。他让我尽快带您离开这里。”随即,他拿出信物以证明自已的身份。 第26章 见到了信物,众人都松了口气。 努弗尔挣脱了禁锢,怒不可遏地冲孟顿荷特吼道:“你,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你也没有问啊。”孟顿荷特笑嘻嘻的摊了摊手,一脸无赖相。他身后的警卫队员们哈哈大笑,他们已经习惯了队长的插科打诨、放浪不羁。 努弗尔瞪了孟顿荷特一眼。他很想说“回去我就找爷爷治你”,但又觉得自已现在这个样子很狼狈,而且打架输了找大人是小孩才干的事。他刚才被近卫军胖揍了好几下,现在只觉得全身上下哪儿都在痛。他下定决心,回去后就去找米诺安,要好好地跟他练格斗,等变强了再来找孟顿荷特这个混蛋算账。 图坦卡吞可没那么容易被糊弄过去。他狐疑地盯着孟顿荷特,追问道:“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只是个玩笑,您宽宏大量,一定会饶恕我的吧?”孟顿荷特收起了笑颜,鞠躬表示了他的抱歉。“王子殿下,大宰相还等着您呢,请随我来。” 图坦卡吞虽然觉得这人有些古怪,但是目前最重要的是赶紧出宫,去找外公,便不再做多想。 王宫内的大火已被扑灭,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焦味和血腥味,痛苦的哀嚎此起彼伏,响彻夜空。警卫队员们继续清剿残寇、烬灭余火,还活着的宫人们忙着抢救伤员、清理现场。 图坦卡吞停下了脚步,对孟顿荷特道:“我的姆妈伊比还在我屋里,你们代我好好安置她。” 孟顿荷特愣了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吩咐恩努尼去处理。 小伙伴们这才明白,伊比定是遭遇了不测,图坦卡吞刚才才会如此失常。大家纷纷上前,安慰王子。 巴塔趁机凑到孟顿荷特跟前,压低声音道:“大人,一切准备就绪。” 孟顿荷特皱了皱眉。“知道了。” 一行人离开王宫,去找阿伊。一路上巴塔不停地给孟顿荷特使眼色,孟顿荷特却始终犹豫。 最后,巴塔忍不住了,催促道:“大人,前面就是宰相府了。” “再等等。” 孟顿荷特只觉得心烦意乱。他知道现在是刺杀图坦卡吞的绝佳时机。只是……当这个男孩拿着匕首抵住自已脖子的那一刻,他突然也没那么想杀他了,原因他也说不清。 第23章 尘埃落定 回到宰相府,图坦卡吞一见到阿伊,就扑了上去,抱住外公呜呜地大哭。 孟顿荷特略略欠身,对阿伊道:“大人,法老陛下不愿受辱,在臣赶到前已经自尽了。请您节哀!” 阿伊捂着心口,差点晕死过去。老仆人拉比赶紧上前搀扶,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气。 孟顿荷特继续说:“陛下的遗体被我们抢回来了。我觉得现在不适合搬离王宫,就擅自决定把陛下留在宫中,派了几个兄弟看着。” 阿伊闭上眼,缓了缓心神。好一会儿才睁开眼,恢复了一贯的镇定:“这次你做的很好。严格封锁王宫,不得泄露消息。” 待孟顿荷特离开后,阿伊吩咐拉比:“让莫瑞拉准备一下,明天举行图坦卡吞的登基大典。” 天亮时分,图坦卡吞盛装华服,拄着拐杖,一步步登上了阿玛纳大神庙的祭坛,像他的祖先一样,由大祭司莫瑞拉亲手给他戴上了象征上下埃及的红白王冠,赐予圣物。三公主安凯塞纳吞,也拄着拐杖,登上了祭坛,接受了图坦卡吞的加封,成为了他的王后。 图坦卡吞和安凯塞纳吞都还不到十岁。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照在他们瘦小单薄的身躯上,拉出了两条长长的影子。从这天起,他们被迫一夜间长大,用稚嫩的肩头扛起这个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的庞大帝国。 孟顿荷特在王子的寝殿里,找到了身中数刀的保姆伊比。年仅三岁的五公主赛泰普吞也在这次暴乱中丧生。那夜的屠杀,死了很多人,王宫的地面被染成了血色,血水渗入大理石中,即便很多年后,也没能被完全洗刷干净。 暴乱结束的一周后,赫纳布收到了两份密报。 其中一封来自孟顿荷特,前半段尽是抱怨,遗憾没有机会在斯门卡尔身上补刀。后半段是告罪,因为心慈手软没能杀了图坦卡吞。 另一封细致地描述了暴乱时,努弗尔和梅拉鲁卡去营救王子,最后反被王子救了的来龙去脉。其中有一段,提到“王子殿下面对孟顿荷特时从容应对,不失王家气度”,这引起了赫纳布的注意。 阅毕,赫纳布把两份密报扔进了火盆里,感慨道:“孟顿荷特果然没有杀了图坦卡吞。” 一旁的副官安努斯不解。“您不是答应了老将军,会放过太后的子孙吗?” 赫纳布走到窗前,极目远眺:“父亲和我的意愿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神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有了一丝动摇。 小王子长大了,计划或许可以变一变。父亲,这样也能让您满意吧? 暴乱结束的一个月后,利比亚发生叛乱。 利比亚位于古埃及西部,长期受到古埃及掠夺。利比亚国王趁图坦卡吞刚刚即位、政局不稳,出兵骚扰边境。大宰相阿伊急调小儿子,南部军将军纳克特敏前去平叛。 纳克特敏此前给世人的印象是懦弱而无谋,这次出征却一反常态,表现出了卓越的军事才能,一举击溃了敌军。 阿伊非常开心,让他接管了西部驻军。这支部队虽然人数不多,但原属于赫纳布的北部军区管辖。这个任命,意味着长期暗中角力的两派,即将迎来残酷的正面厮杀。 第27章 暴乱结束的第八十天,在阿玛纳,举行了斯门卡尔法老、赛泰普吞公主的葬礼。在图坦卡吞的坚持下,保姆伊比的棺材也与送葬的队伍同行。 当太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送葬队伍抬着三具棺椁,沿着王家大道出发,一路吹吹打打,吟唱诗歌,撒花哭丧。 阿玛纳的市民早早地赶来,趴跪在道路两边。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我听说斯门卡尔法老是被暴徒刺杀的。” “据说是近卫军动的手。” “难怪那天王宫里火光一片,还不让人靠近。” “近卫军不是阿伊大宰相的人吗?” “我听说赫纳布将军是阿蒙拉的忠实信徒,说不定跟他有关。” “法老年纪那么小,这以后得听阿伊大宰相的。” “唉,有的乱了。” …… 各种捕风捉影的事,真相和谣言,汇集到了一起,搅得人心惶惶。 斯门卡尔法老的棺椁最后被抬进了阿吞大神庙,抬上了黄金祭坛。 鼓乐声起,仪式开始。小祭司们围着祭坛,跳起了迎接阿吞的舞蹈。 太阳缓缓地从东方升起,金色的阳光洒落,仿佛给斯门卡尔法老的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这是阿吞在照拂着他的信徒,给予她最后的温暖。 图坦卡吞身着古埃及大祭司的豹皮长袍,拄着拐杖登上祭坛,亲自主持这场开口仪式。他诵读着咒语,用手斧轻触斯门卡尔的眼、鼻、耳、口。 他在心中默默祈愿:伟大的阿吞,请保佑她们顺利前往来世。如果她们此生有什么过错,请由我一人承担。 葬礼后,棺椁经由水路,被送达尼罗河对岸的王家陵寝,抬进了早已挖好的墓穴。图坦卡吞站在伊比的墓门口,久久不肯离去。他从小就没有了母亲,一直陪伴着他,照顾着他的只有伊比。伊比于他而言,就像是母亲的存在。 阿伊将图坦卡吞揽入怀中。“傻孩子,伊比这是要去见阿吞,她将和神生活在一起。” “外公,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图坦卡吞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几欲落下。 阿伊的心也跟着疼了起来,他望向远方。“她们会转世到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个世界,没有战争和叛乱,没有疾病和痛苦,她们在那里会生活得很幸福。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去那个世界,和她们重逢。” 图坦卡吞哇哇大哭着扑进阿伊的怀里。八十天来,他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无所顾忌地大哭一场了。登基不足百天,利比亚叛乱、朝野上下明争暗斗接踵而至。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啊! 阿伊的眼眶里闪着泪花,轻拍着图坦卡吞的背,小声呢喃:“女儿,我们会为你守好阿玛纳,守住阿吞。” 第24章 规划人生 图坦卡吞成了法老,小学堂解散。普拉美斯和他的小伙伴们出了宫,重回书吏学校。 暴动那日,面对正规军的不堪一击,让努弗尔憋着一口气,一有空就找米诺安学习格斗,时不时拉着梅拉鲁卡切磋练习。经历了这次宫变,普拉美斯和门纳对格斗也产生了兴趣。有了他们的加入,学校后院俨然成了个小格斗场。 这日,梅拉鲁卡和门纳又抱在了一起,你一拳我一脚,打得不可开交。 在旁观战的努弗尔和普拉美斯,喝着啤酒,聊起了阿玛纳这两日的大新闻。 几个月前,赫梯国王苏比鲁利乌玛趁埃及政权更迭,怂恿米坦尼内讧,扶持赫梯小王子马梯瓦扎建立了傀儡政权,并通过联姻缔结了主属关系。米坦尼原本是埃及最大的盟友,是埃及抵抗赫梯的前沿阵地,如今却成了赫梯的属国。赫梯军堂而皇之地跨过米坦尼,将防线向南推进了几百公里,直逼埃及的东北边境。 前几日,赫纳布一封奏报送达阿玛纳,要求增兵增粮,以备随时可能爆发的两国大战。这在两派权贵间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最后阿伊拍板,只同意拨了很少的一点军粮,增兵的请求被直接无视了。 “赫纳布”的名字让梅拉鲁卡来了兴趣。他大喊着“不打了”,跳出圈外,跑到努弗尔跟前,激动地问:“要开战了吗?” 努弗尔递给他一块擦脸巾,笑着说:“哪会那么快?不管是赫梯,还是北部军,都没准备好呢。” 梅拉鲁卡边擦汗边嚷嚷:“要我说,赫纳布将军应该领兵直接杀过去,一鼓作气打到瓦舒卡尼城,救出大王子,扶他做米坦尼王。” 门纳接过普拉美斯递过来的啤酒,抿了一口。“赫梯的实力不可小觑,米坦尼的事我们管不了。” 梅拉鲁卡不以为然。“你不要小看了赫纳布将军!”说着,他又细数起了赫纳布这些年的英雄事迹:千里奔袭出奇制胜,声东击西以少胜多……桩桩件件,如数家珍。在他心中,赫纳布就是盖世的英雄,只要有赫纳布在,根本不惧赫梯人。 听着梅拉鲁卡的描述,普拉美斯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在沸腾燃烧,心脏剧烈地跳动着。 他仿佛来到了兵戈铁马的古战场,数千辆战车疾驰在茫茫荒原之上,卷起了满天的黄沙。 赫纳布身先土卒,冲在了最前面。他左手执弓,右手拿箭。“嗖,嗖”,箭尾带着风的声音飞向远处的敌人。敌人一个接一个,惨叫着倒下。箭射完了,他从腰间拔出弯刀,冲身后的土兵大喊:“兄弟们,跟我冲!” 第28章 …… “我将来要像赫纳布将军那样成为一名勇土,保家卫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梅拉鲁卡高亢的声音,把普拉美斯从恍惚中拉了回来。 努弗尔见他越说越兴奋,好心提醒:“你父亲身体不好,不要让他担心。” 梅拉鲁卡不作声了,像只被打蔫了的茄子。他的家人觉得参军就是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危险营生。他们希望他老老实实做一名祭司,这才是一份安稳、受人尊敬的工作。 努弗尔问普拉美斯:“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参军还是从政?” 普拉美斯被问住了:“我还没有想过。” “没有?”努弗尔疑惑地看着他,显然不信。他环顾众人,骄傲地说:“我将来要去修水利、建神庙。只要仓廪富足,人心安定,无论是赫梯还是亚述,都会畏惧我们,不敢来犯。”前阵子,他跟着爷爷阿伊去视察即将落成的水坝。现场,成千上万的工匠,呼喊着号子,拉着成吨的石头向前移动,那场面深深地震撼了他。当水坝落成的那一天,他在心底立下了这个今生的宏志。 闻言,门纳也来劲了。“我将来要做法官,为民伸张正义。”这一刻,他的眼里满满都是光彩。虽然出身富裕,但经历的种种不公,在他幼小的心里早早地埋下了种子。 努弗尔对普拉美斯说:“你若是真没想过,那怎么行?不过离毕业还有三年,你有足够的时间好好规划。” 普拉美斯原本以为来到阿玛纳后,他很快就能找到霍伦海布,穿越回他原本的世界。哪知他寻遍了阿玛纳,始终找不到霍伦海布这个人。每次给赫纳布写信,他都会询问霍伦海布的下落。赫纳布总是搪塞他,让他在阿玛纳耐心等待。 等待?是要等到霍伦海布登基成为法老吗?他会是图坦卡吞的继任者吗?可图坦卡吞还不到十岁…… 不久后,赫纳布收到了来自阿玛纳的密报。 他看了很多遍才放下,自言自语道:“普拉美斯,你不需要规划,你的人生早就被规划好了。” 他有些心烦意乱,顺手拿起桌上的纸笔,随意涂鸦。上一世的帕米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是个新兵,私下械斗,杀了两个老兵。我打听过了,其中一个叫杰迪的,劣迹斑斑。他……算是自卫。”副官简单地汇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不忘为少年求情。 赫纳布望着跪在跟前的少年。乍看之下,他身材瘦削,很是不起眼,浑身不是血就是泥,脏兮兮的。但再细瞧,他清澈的眼眸里写满了敌意,就像一只受惊了的小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已,随时准备跳过来咬人。 “噗嗤”赫纳布笑了,走到少年跟前,替他解开了绳索。 少年一脱了绑缚,立刻从地上蹦了起来,跳出一米开外,与他拉开了距离,警惕地打量着他。 果然是条小狼崽!赫纳布嘴角上扬,心中欢喜。“是他们先惹的事,我不会追究的。你可以走了。” 少年有些意外,与他对视了几秒,扭头离开。 赫纳布吩咐副官:“找巫医给这孩子看看伤。” 从此,他记住了小狼崽的这双眼睛,在万千土兵中,总能一眼就找到少年的身影。那单薄的身躯里蕴藏着一颗勇土的灵魂。无论何时都眼神坚毅,身处险境却无惧死亡。真是个让人移不开眼的孩子啊! 在经历了数百次大大小小的战役后,少年顽强地活了下来,步步擢升,最后来到了赫纳布的身边。赫纳布有意培养他,教他看书识字,教他调兵遣将。之后的几十年里,他们并肩作战,亲密无间。 …… 等赫纳布回过神来,他面前的纸上多了一个年轻英俊的脸庞,那是二十几岁的帕米。 我本以为自已早忘了你的模样,没想到竟还如此清晰。记忆中的你总是一副清清冷冷的样子,眼神忧郁,和旁人保持着距离。小狼崽,你去了哪里?我还能再见到你吗?我想你了。 第25章 靠山大人(番外四) 图坦卡吞继位的五年前,宫廷内发生了件大事,传奇一生的泰伊王太后病逝了。泰伊是拉摩斯在朝中的靠山。她的离世给了埃赫那吞法老削弱拉摩斯实力的机会。 葬礼后,埃赫那吞法老下了道命令,派遣拉摩斯改赴北部军区任将军,其子赫纳布随行,又任命大宰相阿伊的小儿子纳克特敏,接任拉摩斯的“南部军将军”一职。此举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想借机削弱拉摩斯在南部军区的影响力,剪断他与南部世袭权臣、库什总督胡依牢不可破的盟友关系。 临行前,赫纳布偷偷潜入书吏学校,去见校长曼诺弗利。 站在校长室的窗口,他的目光被校园中央一群玩球的孩子吸引。 几年不见,普拉美斯的个子长高了些,褪去了婴儿肥,愈发清隽了。眉眼的轮廓,越来越像赫纳布记忆里的少年。不过两人给人的感觉很不同。帕米总是很忧郁,不爱说话不爱笑,平日里独来独往。反观普拉美斯,他跑着、跳着,熟练地在队友间穿插、传球、挥棒,肆意地大笑着,眼里满满都是兴奋和喜悦。 赫纳布被他的快乐感染,一抹笑意爬上了嘴角。 校长曼诺弗利见赫纳布看得出神,凑过来小声地问:“要叫他上来吗?” 赫纳布旋即又恢复了他的扑克脸,淡淡地说:“不用了,把那个叫‘门纳’的孩子带来吧。” 第29章 门纳低着头,挨着墙角站着。在得知找他来的人是赫纳布后,他的眼睛就不老实了,时不时地偷瞟男人两眼。 赫纳布是鼎鼎大名的拉摩斯将军的独子,年纪轻轻就统领了一支战车营,在过去的几年里可谓战功累累。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将来会继承拉摩斯的衣钵,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这位大人物长得很威武,有着一张被刀削斧凿过的脸,络腮胡被仔细地刮过,唯有鬓角留着点胡渣。他额头上有道浅浅的疤,像是最近的新伤。两道锐利的目光,正上下扫视着自已,像一只盯上猎物的豺狼。 门纳吓得一哆嗦,不敢再与赫纳布对视了。 赫纳布收回了审视的目光,挤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我听说你和普拉美斯的关系最好。我想请你帮个忙。” 贵族老爷的话,就是命令,他一个平民,怎敢不从。请他帮忙?这话让门纳非常不安,赶紧鞠躬行礼,恭恭敬敬地回复道:“大人,您尽管吩咐。” 赫纳布不紧不慢地说:“以后的每个月,你都给我写封信,告诉我普拉美斯在做什么,想什么,他遇到了哪些人,说了什么,越详尽越好。” 这是要他监视普拉美斯?门纳冷汗直冒,壮着胆子拒绝:“大人,普拉美斯是我的好朋友。” 赫纳布皱了皱眉,走到门纳近前。“你可以继续和他做好朋友。我只是想知道些他的日常,这点小事你不会是想拒绝我吧?” 话说得随意,但军人迫近的威压,让门纳紧张得说不出一句话。他觉得赫纳布额头的那道浅浅的疤变深了,变狰狞了。 赫纳布看门纳的脸都白了,怕吓坏了他不好办事,于是缓和了一下语气:“其实我和普拉美斯的父亲关系很好,是他父亲托我照顾他。如果你能帮这个小忙……我知道你父亲希望你将来从政,你会有需要我的地方。” 普拉美斯的父亲?水利大臣塞内菲尔?平时也不见他来看望普拉美斯,难道私底下竟有在默默地关心儿子? 门纳不大信,但要他抵死拒绝赫纳布他又不敢,而且……赫纳布刚才说,如果将来他有需要,可以帮他!赫纳布,那可是来自最有权势的家族,可能成为帝国权臣的男人!想到父亲的殷殷期望,想到自已身上背负着整个家族的命运,他低下了头。 …… 之后的几年里,门纳一直为赫纳布做事,记录普拉美斯的一言一行。他曾想隐瞒一些事,但赫纳布总能察觉,警告他不要耍小聪明。他揣测,也许监视普拉美斯的不止他一个。他曾想把这事告诉普拉美斯,但又害怕失去普拉美斯这个朋友,失去努弗尔和梅拉鲁卡的友谊,再次成为被大家孤立的边缘人。他安慰自已,他只是在记录普拉美斯的生活日常,也许这是塞内菲尔大人默默关心儿子的方式吧? 一年后,某个夏日的午后。 没有一点风,空气中弥漫着太阳干热的味道,烤得人昏昏欲睡。门纳强打精神继续翻书,最后实在撑不住了,趴在冰冰凉凉的石桌上睡着了。 梦中,他身着大法官的服装,坐在法庭的上位。 法庭的中央,趴着个妇人,满身满脸的鲜血,像是刚受过酷刑。 他对妇人道:“既然你已经招认,那就判你火刑,明天……” 还没等他说完,坐在他身旁的男人腾地站了起来,用沙哑的嗓子吼道:“不,必须鞭刑。我亲自执行!我要把你的骨头一块块打碎。来世,你也只能用这副残躯来赎罪!” 门纳定睛一瞧,竟然是普拉美斯!他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普拉美斯,眼神冰冷,透着森森的杀意。他吓得张了张嘴,什么都没敢说,又瞧了瞧地上瘦削单薄的女人,心底生出了几分怜悯。 女人抬起头,挺直了胸膛,大声说道:“人是我杀的。可我有什么罪?你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杀了那么多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若是有来世,我也不会放过你们!”因为失血过多,她的脸色一片惨白,但目光炯炯,毫无惧意。她死死地盯着普拉美斯,仇恨让她的面庞扭曲变形。 …… “啪,啪”,一记又一记的鞭声,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女人仿佛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大声地重复着诅咒:“我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永生永世都不得善终!” 门纳心中害怕,从噩梦中惊醒,自已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 他注意到手边的莎草纸卷,这是本介绍刑法的书。他正翻到“火刑”这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异端、谋逆。他又往前翻了翻,鞭刑旁边的注释是:十恶不赦。 他笑了,这大概就是自已噩梦的源头吧! 第26章 王子伴读(番外五) “校长正在找你呢,赶紧跟我走。” 门纳一愣,匆匆忙忙收拾好书本,跟着普拉美斯去了校长室。此时,校长室里已经站着八个孩子了。 校长曼诺弗利见人到齐了,笑嘻嘻地说:“孩子们,告诉你们个好消息,你们已经通过了精英的初选,有机会成为何卡雷舒老师的亲传弟子。” 孩子们个个面露喜色,能被选中让他们很骄傲。 曼诺弗利接着说:“最终入选的孩子将会进宫,成为王子殿下的伴读。现在只有四个名额,想去的赶紧报名,稍后安排遴选。” 房间里顿时鸦雀无声,刚才还在窃窃私语的孩子们都闭上了嘴。这群孩子不过十岁左右,还在爱自由的年纪。王宫不比学校,规矩甚严,犯了错可不是挨骂就能解决的,谁也不愿意被严苛的宫规束缚。 第30章 曼诺弗利见无人报名,急了。之前他满口答应了宫内总管伊乌亚,一定会将此事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现在可怎么办? 没法子,他只能苦口婆心地一个个劝说,可孩子们依然无动于衷,找各种理由推脱。 “校长大人,我母亲身体不好。她就我一个孩子,见不到我会想念我的。” “校长大人,我弟弟每天都得我哄着才能睡着。” …… 在这群孩子之中,只有一个人动了心,就是普拉美斯的好朋友门纳。他的目标是入仕为官,若是能成为王子伴读,必然对他的将来大有裨益。可是,如果他擅自进了宫,就没法记录普拉美斯的言行了。想起赫纳布那张冰山扑克脸,他冷不丁地打了个哆嗦。他可不想得罪这位权贵。但如果放弃了这次进宫的机会,万一将来赫纳布食言不帮他,他一定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左思右想,始终难以抉择,他瞥了眼普拉美斯,突然心中一动,有了主意。“普拉美斯,我们一起进宫吧?” 普拉美斯想都没想,回绝了他的邀请。“你去吧,我不打算进宫。” 门纳不甘心,继续游说:“进了宫,我们可就是何卡雷舒老师的亲传弟子了!你不是一直很仰慕老师的才学吗?” 普拉美斯犹豫了一下,对他说:“我可能很快就要离开阿玛纳了。” “你要离开阿玛纳?”门纳大吃一惊。 普拉美斯长叹了口气:“我是因为听说霍伦海布在阿玛纳,才来到了这里。可是五年过去了,我翻遍阿玛纳,问了很多人,也没能找到他。也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我想去别处碰碰运气。” 门纳已经不止一次听他提过“霍伦海布”这个名字了,他知道普拉美斯一直在找这个人。他耐着性子劝道:“你远房表哥不是说霍伦海布就在阿玛纳吗?你再耐心找找看吧。也许霍伦海布跟我一样,只是改了个名。”因为赫纳布让普拉美斯不要透露自已的身份,普拉美斯便称呼赫纳布为自已的远房表哥。 “他一定是想骗我待在阿玛纳。”想到赫纳布每次给自已的回信都是搪塞,让他在阿玛纳傻傻地等了五年,普拉美斯更坚定了自已的想法。他对门纳说:“我决定了,待会儿就去和校长辞行。” “你已经找遍阿玛纳了吗?不可能。有个地方你一定没去过。那就是王宫!王宫里可不只有王族贵胄,还有侍卫仆从,乐人舞姬……少说也有几百人。也许霍伦海布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如果找遍了王宫也没有霍伦海布,你再离开也不晚啊?” 到处瞎逛不一定能找到霍伦海布,进宫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霍伦海布将来会成为古埃及的法老,那么也许他真的就在宫中……普拉美斯想来想去,最后认命地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门纳心里乐开了花,赶紧举手。“校长大人,我和普拉美斯愿意去。” 曼诺弗利拍拍两人的肩膀,一脸欣慰,夸赞道:“我一直觉得你们两个成熟稳重,是进宫伴读的最佳人选!” “还有我。”旁边又冒出了只手,是努弗尔的。他一直视普拉美斯为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竞争对手,如今普拉美斯要进宫,他舍不得。 一下子就确定了三个人选,曼诺弗利顿觉卸下了重担,语气也变得轻快了。“还剩最后一个名额!谁去?” 房间里又安静了。曼诺弗利等了一会儿,失去了耐性,指着梅拉鲁卡道:“就你了!”柿子得挑软的捏,在这群孩子里,就属梅拉鲁卡父亲的官阶最低。 被点了名的梅拉鲁卡吓坏了。“不不不!我不去!”他一点都不想进宫。当年在神庙迷了路,差点连小命都丢了,他现在一见到埃赫那吞法老就犯怵。 “梅拉鲁卡,多好的机会啊!” “何卡雷舒老师亲自授课呢!” “据说王宫里奇花异草、珍禽异兽,数不胜数,都是外面见不到的!” …… 其他那些逃过一劫的孩子们纷纷围拢过来,劝说梅拉鲁卡,只有他同意了他们才能彻底安全。 梅拉鲁卡越发害怕了,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一样:“不不不!我不进宫!” 努弗尔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和我们一起去吧。难道你想和我分开?” 普拉美斯也走过来,对他说:“你若是留下,我们会想你的。” 有了两个好朋友的盛情邀请,梅拉鲁卡很难拒绝,狠狠心,答应了。 春去秋来,转眼间,小伙伴们进宫已经四年多了。这天,门纳收到了赫纳布一封不同寻常的口信:月圆之夜,保护好他。 月圆之夜,这不就是明天吗?明天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吗? 门纳惴惴不安,好不容易捱过了一天。第二天晚上,他躺在床上,不敢合眼,一直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睡得正香的普拉美斯。 突然,窗外传来了一声尖锐的呼喊。“来人啊!着火啦!” 他翻身坐起,趴着窗台向外张望。王宫的西面燃起了熊熊大火,隐隐约约还有喊杀声。这是……暴乱了!他赶紧叫醒了睡梦中的小伙伴…… 第27章 我的名字(番外六) 阿玛纳的东北角,接近城市边缘沙漠的地方,坐落着几间简陋破旧的小土屋。除了几个在附近工地上干活的工人居住在这里,这一带可谓鲜少人烟。 明天赫纳布就要前往北部军区赴任了。临行前,他来到这里,见一位故人。 第31章 “吱”,门被推开了。安努斯冲赫纳布道:“他来了。” 进来的是一个男人。他的个子很高,比安努斯足足高出一个脑袋。整个人脏兮兮的,头发油腻的像只鸟巢,胡子乱糟糟的像把扫帚。他的身上披着一块已经快看不清颜色的破布,全身散发着恶臭,把三米开外的赫纳布熏得脸都垮了。 赫纳布显然没料到两人的重逢竟是这般光景,厌恶地捏住鼻子,冲安努斯道:“快带他去洗洗,头发和胡子都给我剃了!”古埃及天气炎热,人们为了清洁健康,会把全身的毛发都剃光。 一个时辰后,乞丐回来了,像换了个人似的,成了个清清爽爽的年轻人,滚圆的脑袋,方脸,阔口,桃花眼,鼻子高大挺拔。他一直微笑着,嘴角带着一丝不恭和玩味。安努斯没有找到合适他高大身材的衣服,给他随便找了块三角缠腰布遮住下身。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他的脸庞凹陷,上半身骨架毕现,瘦得厉害。 乞丐摸着自已的下巴,有点不习惯:“哎呀,这副模样,怕是没人再会施舍食物了。” 赫纳布轻哼一声。“你多久没洗澡了?” 乞丐没多想,随口道:“三年?五年?记不清了。”他的嘴角依然挂着习惯性的微笑。 赫纳布上下打量着乞丐的那副排骨,一脸嫌弃。“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你认识我?”乞丐本能地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盯着赫纳布。片刻后,他惊惶失措,声音颤抖:“是你?” 赫纳布嘴角上扬,点点头:“是我。” 乞丐夺路而逃,被站在门口的安努斯死死地抱住。他挣扎了几下,没能挣脱,冲着安努斯嚷嚷:“放开我!我不跑。” 安努斯松开了手,走了出去,顺手把门带上。 乞丐走到赫纳布跟前,用两只胳膊抵着他面前的桌子,质问道:“你找我来干嘛!” 赫纳布顶着他的扑克脸说:“我们那么久没见了,想你了。” “呸!”乞丐朝地上啐了一口。“你能不能不恶心人!” 赫纳布笑了。“刚才差点认不出你了。现在看来,其实也没什么变化嘛。” 乞丐白了他一眼,站直了身子,故意与他拉开了距离,不说话了。 赫纳布站了起来,凑近乞丐道:“我找你来,是想给你份工作。” 乞丐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我不需要工作。” “你难道不恨吗?堂堂阿蒙拉大祭司的儿子,成了街头乞丐。”赫纳布故意加重了“阿蒙拉大祭司”这几个字。 乞丐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注视着赫纳布,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闭嘴!” 赫纳布全不在意他的凶狠,继续说:“是帮我做事。” 乞丐眯了眯眼,一脸狐疑。“要我做什么?” 赫纳布扔了份简历在他面前。“进警卫队。其它的,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警卫队?”乞丐瞬间失控,咆哮道:“你难道忘了是谁杀了我父亲!” 赫纳布仍然镇定自若。“没忘,你不会不想报仇吧?” 乞丐愣住了,盯着赫纳布的眼睛,仿佛要从那对黑色的瞳仁里确认什么。渐渐地,他的眼眶红了,嘴唇不受控地微微颤抖着:“阿蒙拉背弃了我父亲!” 赫纳布走到乞丐身旁,环抱了这个大个子。他怎么能瘦成这样,这些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此时的乞丐就像匹沙漠中的孤狼,从咽喉深处发出呜呜的悲鸣。曾经失去了同伴的他,现在又找到了收留他的部落。 赫纳布轻抚着他的背:“以后你就信仰我吧。” 乞丐原名乌塞拉蒙,是曾经的卡纳克阿蒙拉大祭司赫西拉的儿子,赫纳布在书吏学校时的好友。 那年冬天,他的父亲赫西拉,因为不满埃赫那吞信仰阿吞而起义。起义失败了,祭司大军被团团包围,火把照亮了整个夜空。 赫西拉分开人群,走到阵前,跪在法老的脚边,大声说道:“所有的一切都由我,赫西拉一人承担。请您放过他们。” 这个曾经不可一世,藐视欺辱过他的男人,如今终于弯下了他高大的身躯,匍匐在自已的脚下。埃赫那吞讥笑道:“你现在凭什么和我谈条件?” 赫西拉直起了身子,望向法老,一脸从容镇定:“如果您拒绝,一定要处死我们,明天就会有成千上万的阿蒙拉信徒冲进王宫。您不希望这样吧?我跟您走,由我承担一切,这对您是最好的选择。” 那时的乌塞拉蒙只有十三岁,被母亲护着,躲在了祭司军队的后面,眼巴巴地看着父亲跟着埃赫那吞法老和奈菲尔提提王后离开。那个最后的孤独决绝的高大背影,让他一生难忘。他知道父亲这一走,就回不来了。冬天的风有些冷,他瘦小的身躯在风中瑟瑟发抖。 事后,埃赫那吞不顾众人的反对,坚持处决了赫西拉。不久,乌塞拉蒙的母亲因为伤心过度,也跟着一起去了,年幼的他一下子成了孤儿。 那些幸存下来的阿蒙拉祭司,并没有因为受了大祭司的庇护,而照顾他的幼子,反而嘲笑赫西拉最后的软弱和妥协。他们把起义失败的责任,都推到了赫西拉的身上。他们因为卡纳克神庙被关闭,而怪罪赫西拉。他们整日忙着继续阿吞和阿蒙拉的宗教权力斗争。 乌塞拉蒙被抛弃了。因为受到了父亲的牵连,他被迫离开了书吏学校。第二年,赫纳布随父亲参军,去了南部军区。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失去了联系。 第32章 又过了一年,埃赫那吞厌倦了和底比斯阿蒙拉祭司的斗争,迁都阿玛纳。 赫纳布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乌塞拉蒙,最近才从乞丐窝里找到了他。这次密会后,赫纳布帮他改了个名字,从此他叫孟顿荷特,一个已死的小祭司的儿子,进了警卫队。 在警卫队里,孟顿荷特凭借聪慧勇敢又听话能干,很快就得到了大宰相阿伊的信任。两年后,阿玛纳爆发瘟疫。疫情来势汹汹,原来的警卫队长和部分警员暴毙,警卫队大换血,他趁机坐上了阿玛纳警卫队的第一把交椅。 父亲,终有一日,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我叫“乌塞拉蒙”,是赫西拉的儿子。 第28章 第一邪神 冥界,是个遍布妖魔鬼怪,终年见不到阳光的地方。 在冥界的深处,有一片山谷,常年被黑气笼罩。山谷中有一个巨大的山洞,里面住着号称冥界第一邪神的阿佩普和他的仆人小白。 阿佩普是太阳神阿蒙拉的孪生兄弟。他们一起降生于世界之初,如果阿蒙拉代表着光明和美好,那么阿佩普就代表了黑暗和邪恶。因此,从出生的那刻起,他们就是敌人,势同水火。小白听人说,在很久以前,这两位大神曾大战一场。自已的主人阿佩普败了,从此被阿蒙拉封印了部分的神力,禁锢在冥界。 千百年来,阿佩普居住的山谷极少有人敢踏足,周遭的妖魔鬼怪,甚至连靠近这里都不愿意。 这日,山谷里来了个不速之客。这位大神小白认得,一个月前,他就曾拜访过这里。两次前来,他都穿着同一件黑长袍,用面具遮住眼睛和鼻子,只露出四方的脸颊、微突的下巴和一张略大唇形很薄,但色泽丰润的嘴。虽然看不清模样,不过小白猜想他必定生得好看。因为主人待他很殷勤,主人喜欢好看的男人。 “大人,我家主人不在,等他回来了,我定会第一时间告知他您来过。” 面具男瞥了小白一眼,不理会他的阻拦,大步流星径直走了进去。 山洞的中央摆着主人的水晶球。小白听主人说过,这颗水晶球是上古的神器,可以窥探任何时间空间里的人和事。 面具男念起了咒语,水晶球里映出了一片金黄的世界,沙丘连着沙丘,在天际线上连绵不绝。一个男孩,虚弱地倒在沙地上,眼神迷离,很快晕了过去。 面具男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目不转睛地盯着水晶球,全然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一只庞然大物,正慢慢逼近。 那是一条长约二十米,如水桶般粗壮的白色巨蟒。它吐着信子,悄无声息地游到面具男的脚边,瞬间化身成了个美男子。美男子长发披肩,额发束在脑后,露出了雪白的颈脖,小巧略方的下颚。他的鼻子高挺,一双又长又大的丹凤眼斜挑着。整张脸看起来干净阳光,妖而不媚。 他就是山谷的主人:阿佩普。 阿佩普今天穿得格外妖娆,披着一件绣了金线的大红色长袍,以一种变态扭曲的身体弧度,斜靠在面具男的身上。他的右臂环上了面具男的肩头,从宽大的袖子里探出一截藕白粉嫩的手臂,和五根青葱纤细的手指。 阿佩普瞥了眼水晶球里的男孩,笑了。“你也太没耐性了。冥界一日人间百年,不就是等上半天嘛。小朋友一出场就让他死了,这多无趣啊!” 面具男将身体往边上挪了挪,尽量离阿佩普远点,嫌恶地甩掉他环在自已肩上的手臂。“我等不了那么久。” “咔嚓”,水晶球裂了!水晶球里的那个金黄的世界消失了! 面具男大惊失色,抚摸着水晶球上的裂纹,一脸错愕地看向阿佩普。“怎么回事?” 阿佩普两手一摊。“坏了吧?神器偶尔也是会坏的。可惜!可惜了!” 面具男急了,转身就要离开。男孩虽然只剩下一口气了,但还没有死,他想亲自去确认。 阿佩普一把拽住了他。“你要去人间?那可是会折寿的,再等等吧。”他瞥了眼侍立在门口的小白,吩咐道:“去,探探情况。” 小白应声,下去办事了。 阿佩普的右手又爬上了面具男的肩头,左手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取出一瓶粉红色的葡萄酒,在面具男的眼前晃了晃:“知道你喜欢葡萄酒,这个口味很不错的。” 面具男白了他一眼。“是酒馆的姑娘很不错吧?” 阿佩普乐了。“我只是冲她们笑了笑,她们就被我迷住了,吵着要和我私奔。人类的喜欢真是肤浅,还是你好!” 面具男又白了他一眼。“因为我不像她们那样围着你转吧?你这个受虐狂!” 两个小时后。 眼见着桌上的葡萄酒快见底了,还是没有男孩的消息,面具男坐不住了。他又摸了摸已经碎裂的水晶球,巴巴地看着阿佩普。“你真没有办法让它复原吗?” 阿佩普轻笑一声。“不要急嘛,很快就会有消息的。就算让他逃过了这一劫,凭我们两个,难道还斗不过一个凡人?” “滋溜”从门口窜进来一只白老鼠,落在了两人跟前,化身成了个肤白粉嫩的小男孩,正是阿佩普的仆人小白。 面具男见是小白,立刻来了精神,急切地询问:“是他到了吗?” 小白恭敬地给面具男行礼:“回禀大人,还没。小的来报告,是因为斯门卡尔法老提前来了。” “斯门卡尔法老!”面具男一脸震惊。 第33章 “她不是还有十几年的寿命吗?”阿佩普放下酒杯,也来了精神。 小白赶紧解释:“斯门卡尔法老刚刚来到了冥界,我听说她是被逼自尽的,就赶紧回来给二位报信。” “被逼自尽!”面具男腾地站了起来,激动地对阿佩普说:“斯门卡尔的死一定和他有关!我要去找他!” 阿佩普一口闷下杯中的酒,把杯子放在桌上转了两圈,不紧不慢地说:“你知道现在上哪儿去找那个孩子吗?” “用这个。”面具男从怀里掏出一枝银白色的莲花花苞。 这东西,小白曾在书里见过,据说是件冥界的圣物,但书里语焉不详,没有注解这件圣物能用来做什么。 阿佩普见状,一把夺下花苞:“你不要命了?让我来!” 说罢,他把花苞插在了旁边的水池里,念起了咒语:“唵嚩悉波罗……” 花苞仿佛有了生命力,迅速在池中扎根,开出了一朵重瓣白莲。莲瓣色如羊脂白玉,泛着妖冶的光泽。花瓣完全展开后,粉绿色的莲蓬吐出一团白色薄雾。薄雾的中央出现了一个少年的虚影,看不清模样。 阿佩普继续念咒,少年周身的薄雾渐渐消散,但他面前的那一小团很倔强,迟迟不肯散开。阿佩普不甘心,继续念咒。那团雾气开始晃动扭曲,好像被两股不同的力量在左右拉扯着。片刻后,阿佩普的咒语占了上风,少年的面容渐渐显露,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下巴,嘴角有痣…… 第29章 魂穿南疆 少年才刚露了个鼻尖,已然消散的雾气又聚集起来,加入了缠斗,把少年周身重新遮了个严严实实。 阿佩普彻底败了。哇……一口鲜血喷出,他的身体像一片枯叶,摇摇欲坠,险些就现了蛇形。 面具男抢步上前,一把抱住了他,关切地问:“你还好吧?” “你的怀抱可真温暖啊!”阿佩普脸色苍白,眯缝着眼,声音有气无力,但嘴角挂着狡黠,一脸很享受的样子。 面具男的脸瞬间红了,一把推开了他。 阿佩普仰面倒下,但还没等他的身体着地,就以一种变态扭曲的弧度站了起来。他整了整衣衫,笑道:“你就不能对我温柔点吗?每次都这样!我可是为了你,受了很重的伤呢。” 面具男自觉理亏,但嘴上还是嘟囔着:“反正也摔不着你。” 阿佩普笑了笑,不和他计较。“那个孩子在阿玛纳,有个会巫术的家伙把他藏了起来,我没法确定他的具体位置。” 面具男颇为讶异。“他竟然这般厉害!连你都奈何不了他?” 阿佩普神色一黯。“我现在这身子骨啊……咳咳咳……要是放在以前……咳咳咳……”因为激动,他又吐了口血。 面具男赶紧取出帕巾,帮阿佩普擦掉嘴角的血渍,满脸歉疚。“你这般舍命帮我,我又能为你做点什么?” 阿佩普眼睛一亮,狐媚地瞟向面具男,眼神轻佻,从上至下。“你说呢~” 男人连脖颈都红了,戴着面具也不能掩饰此刻的羞臊。他背过身去。“这不行!绝不行!就当我再欠你个人情,以后会还。我现在得马上去找他!” 阿佩普伸手拉过面具男,叮嘱道:“去了人间,先把那个和我斗法的家伙揪出来。没了他,就容易多了。呃……要不我再送你点东西吧。”说着,他露出了如初春暖阳般的微笑。 面具男只觉得眼前一亮,有些晃眼,直到右手食指上传来了微微的灼烧感,才瞬间清醒,迅速抽回了手。可为时已晚,他的食指上赫然出现了三个小黑点。“你干嘛!” 阿佩普不紧不慢地解释道:“给你盖个章,你现在是我的人了。去了人间如果有人欺负你呢,就报我的名。” “你……”被阿佩普这般调戏,面具男一脸愤懑。 “哈哈哈,傻瓜,你信了?这是三支验身咒。那人刚才与我斗法,巫力已消耗殆尽,之后一定会隐藏身份。你去了阿玛纳,如何在万千人群中找到他?有了验身咒,遇到可疑的人,你只要用食指碰一下他的身体,默念‘达楞梭哈’,他就会在你的面前现出真身而不自觉。”?l 面具男摩挲着指尖的三个黑点。“那为什么不再多送我几个?” 阿佩普指着他的鼻子,嗔怪道:“真贪心!在人间使用巫术是会折寿的。要是你死了,我可是会很难过的哦。”说着,他向面具男抛了个媚眼。 面具男不再理会阿佩普,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去人间,去找男孩。他快速地念着咒语,有什么东西“滋啦”一下脱离了他的身体,悬浮在了空中,而后“嗖”地变成了一束光,飞走了。 男人的躯体软绵绵地倒下,阿佩普忙上前扶住,抱在怀中。他取下男人的面具,细细端详,伸手抚上他的脸庞。“哥哥,我很好奇你将如何决断。” 小白一直乖乖地站在旁边,此时也饶有兴致地凑了过来。 面具下的这张脸,风流俊逸,气宇轩昂,有如沐浴过日月光华,能让世间万物黯然失色。 他是阿蒙拉?面具男竟然长得跟阿蒙拉一模一样! 小白在主人房间里见过阿蒙拉的画像,认得。他惊呆了,只觉得世界都不真实了! 传闻阿蒙拉和阿佩普两人关系恶劣,刚才那出基情四射的兄弟情是怎么回事?主人喜欢男人也就罢了,兄弟情真是辣眼睛啊! 第34章 小白暗自腹诽:神界真是乱啊,不断刷新我的三观!放过我吧,我可是只传统的老鼠怪! 阿佩普安置好了面具男,走到水晶球旁,只手指轻轻一点,原本碎裂的纹路瞬间复合。 水晶球里出现了一个安详沉睡中的男人。男人的胸口缠着厚厚的麻布。巫医小心地在旁伺候着。 突然,男人的眼皮动了动,从床上坐了起来。 “您醒了!太好了!”巫医激动不已,赶忙为男人检查身体:“将军,您身体真好,才两天伤口就愈合了!只需再休息几日便能恢复如初。” 男人摸了摸胸口,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这是一副肌肉强壮,筋骨灵活的躯体。 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探询地看向巫医。“我父亲……” 巫医赶紧接过话头。“您放心,依照您的吩咐,我们没有把您受伤的事告知宰相大人。” 男人满意地笑了,原来自已穿越到了大宰相阿伊的小儿子、南部军将军纳克特敏的身上。 一个大兵匆匆走进军帐,递上一封信。“将军,您昏迷的时候,宰相大人来了封急件密函。” 男人展开密函,皱了皱眉。阿伊在信上说,有军方的人参与了宫廷暴乱,刺杀了斯门卡尔法老。在古埃及,除了南北两大军区,库什也有驻军。阿伊让他去调查一下库什总督胡依,看是否和此事有关。 刺杀斯门卡尔法老?难道把男孩藏起来的家伙是胡依? …… 水晶球外目睹了一切的阿佩普若有所思,他回到桌边,随手把瓶中最后的一点葡萄酒倒进了杯子,囫囵一口饮下。 “啪”他扔掉了酒杯,皱着眉冲小白抱怨:“这酒可真是寡淡啊!去给我拿坛白酒来。” 小白贴心地问:“要您上次没喝完的那坛‘醉生梦死’吗?” 阿佩普略一沉吟。“也好,兴许要很久才能再喝上它了。” 小白很快捧来了一坛酒。阿佩普直接把酒坛提溜了起来,大口畅饮。他的手还是那样纤细白嫩,但此刻竟带着股霸道,完全不似刚才的扭捏造作。他的眼中有一团火,仿佛像是换了个人。 第30章 艰难抉择 库什,盛产黄金,是古埃及的殖民地。两百多年前,以武力起家的底比斯政权,在赶走了北方侵略者希克索斯人后,顺势吞并了南部的库什国,并派遣总督管理这里。 待伤势痊愈,纳克特敏骑上他的高头大马,带了队土兵,迫不及待地前往库什,拜访现任总督胡依。 一行人跨过边境线,又向南走了半日,一座宏伟的要塞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这就是纳克特敏此行的目的地,古埃及在库什的最大据点:布肯要塞。 这座要塞地势险要,三面都是悬崖,南面被高墙壕沟环绕,易守难攻,再加上墩台城垛,构成了完美的防御网。从它建成至今,只经历过几次努比亚叛军的进攻,都被很快镇压了。 最近的一次危机发生在五年前。暴徒们改变了策略,将要塞团团包围,围而不攻,想要饿死里面的人。胡依当机立断,让守军拉起了吊桥,靠着储备粮扛过了半年,等来了帝国援军。 胡依亲自将纳克特敏迎进了要塞。他是个身材瘦削的小个子男人,脚有点跛,据说是年轻时带兵打仗落下的伤。他穿着朴素,一尘不染,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首饰,和底比斯那些讲究攀比的权贵很不同。 双方见礼落座,仆人端上了今早新酿的葡萄酒,给两位各倒了一杯,之后就退到了屋外。 纳克特敏抿了一口,不紧不慢地问:“今年的黄金,没问题吧?大宰相让我来看看。”每年,库什都要向古埃及上贡大量的黄金。 胡依的脸上顿时愁云密布,忙不迭地倒起了苦水。“不瞒你说,粮食歉收,工人们饥一顿饱一顿的,黄金的事我也不敢催得太紧。” 纳克特敏微微一笑,又道:“大人,你听说了吗?法老死了。” 被冷不丁这么一问,胡依错愕,但很快镇定下来。“我这儿虽然偏远,但事情已经发生两周了,我又怎么会不知?” “我听说是近卫军干的。”纳克特敏这话说得漫不经心,但眼睛死死地盯着胡依。 胡依故作吃惊。“不可能吧?我的人告诉我,法老是被暴徒杀死的。” 纳克特敏暗骂一声“老狐狸”,继续试探:“我还听说有军方的人参与。” 胡依几不可查地皱了皱眉。“这就难说了。对他不满的人太多了!法老只信仰阿吞,就是与其它的神和他们的信徒为敌。” 纳克特敏仍然不放弃。他凑近胡依,压低声音道:“如果真有军方参与,你觉得会是谁?” 胡依愣了一下,哈哈笑道:“你不会是在怀疑我吧?”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北窗口,扶着窗台向外眺望。“你知道这片空地上原来有什么吗?” 纳克特敏随着胡依的视线看去,窗外是一片废墟,散落着几百块大小不一、东歪西倒的石砖和石柱。 胡依不等他回答,自顾自地说:“我小时候,这里曾经有一座荷鲁斯小神庙。我的父亲经常带我去祭拜荷鲁斯。法老不允许信仰阿吞以外的神,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被摧毁。我希望有一天能重建神庙,在这里祭拜我的神明。” 原来胡依是荷鲁斯的追随者!纳克特敏顿觉热血上头。他低头看向右手,验身咒还没有用过,要不就拿胡依试一试! 第35章 胡依又踱步到了西窗边。西窗外是一大片墓地,排列着几千根大大小小的石碑,整齐而肃穆。“你知道这里埋着的是些什么人吗?” 纳克特敏现在哪有心思猜,只想着验身咒。他装作自然地用右手拍拍胡依的肩头,念起了咒语“达楞梭哈”,左手同时扶上了腰间的匕首,打算随时发起进攻。 突然,他的心像是被刀绞了一下,痛得他龇牙咧嘴,差点叫出了声。食指上的黑点也随即消失了一个!阿佩普没有骗他,在人间使用这个巫术,真的会折寿的! 他忍着痛看向胡依,一切如常,看来胡依不是那个藏起男孩的人。 胡依没察觉到他的异样,继续道:“所有在战场上牺牲的将土,包括我的祖先,全都被埋在了这里。我将来是要去见他们的。我虽然很想重建神庙,但我并不想杀了法老。” 他转过身,目光落在纳克特敏的左手上,笑了。“如果我承认是我杀了法老,你是要一刀捅了我吗?” 纳克特敏赶紧收起了匕首。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行事鲁莽了。他坐回了自已的位置,端起酒杯,一口饮下。“我们还是来谈一下今年的黄金开采吧。” …… 等纳克特敏离开后,胡依顺着楼梯来到了二楼。这里有一间僻静的小屋,屋里陈设简单,靠窗的桌子上摆着一瓶早上刚采摘的罂粟花。花朵娇艳欲滴,芬芳扑鼻。 墙角有张小床,一个少女正在酣睡。她峨眉杏眼,睫毛长而浓密,鼻子小巧可爱。也不知道正梦到了什么,她的嘴角微微上扬,甜甜地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胡依在少女的床边坐下,静静地守着她,眼里满满都是宠溺。 这个少女是胡依的独生女,名叫阿美尼亚。 她十岁那年,就对第一次到访的赫纳布一见倾心。胡依和拉摩斯是生死之交,不久两家就给儿女订了亲。 胡依是世袭的库什总督,祖祖辈辈为法老守护这片土地。赫纳布若是娶了阿美尼亚,就可承袭胡依的爵位。可是,胡依很快就发现,他这个未来的女婿并不看重库什总督的位子,而且似乎一直在暗地里谋划着什么。 埃赫那吞法老死后,胡依察觉到了朝野动荡,暗藏汹涌,但他选择了静观其变。 当斯门卡尔法老的死讯传来的时候,胡依知道他没法再冷眼旁观、置身事外了。为了家族,为了女儿,他必须做出抉择。 阿美尼亚醒了,看见坐在床头的胡依,甜甜地唤道:“父亲。” 胡依笑着捏捏女儿的脸蛋。“昨天,赫纳布来信了。” “阿布来信了!他说什么了?有提到我吗?”阿美尼亚一脸期待。 胡依温柔地看着女儿:“你就那么喜欢他吗?” 少女的脸瞬间绯红,不好意思地撇过脸去。“父亲!” 看着女儿一脸娇羞的模样,胡依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想要迎娶你,让我们挑个日子。” “阿布说要娶我?”阿美尼亚喜出望外,一头扑进了胡依的怀里:“父亲!我爱你!” 胡依紧紧地搂着女儿。“我也爱你。” 第31章 库什新娘 赫纳布要结婚了!新娘是库什总督胡依的女儿阿美尼亚。 在给普拉美斯的家信中,赫纳布提及了自已的婚事。这个消息让普拉美斯有些意外,在过去的十年里,他们之间的书信内容一直寡淡得像是例行公事。 普拉美斯匆匆赶回家中。在花园里,他撞见了一个年轻的姑娘。 姑娘身穿一条传统的轻薄亚麻吊带紧身长裙,衣摆长至脚踝,把身形包裹得凹凸有致。在阳光下,金线宝石织的短披肩,把她白皙的肌肤衬得闪闪发光。她伸出纤纤玉手,捏住一朵百合,凑近闻了闻,而后又闻了闻旁边的那朵茉莉。她好像更喜欢茉莉,轻轻折下一枝,甜美的笑意浮上了她的脸颊。 “啊!”冷不防的,她瞥见了廊下的普拉美斯,脸瞬间红了。她看了看手里的花,有些不好意思,嗫喏道:“它很美,我只摘了一朵。” 普拉美斯回过神来。这不会就是赫纳布的未婚妻吧?他走向姑娘,怕唐突了佳人,隔着一米远停下了脚步,轻声唤道:“阿美尼亚?” 突然被一个帅气的少年喊了名字,姑娘腼腆地低下了头,脸上泛起了红晕。 普拉美斯细细地端详着她,如水般的眼眸,眼神灵动而温柔,耳垂上吊着两颗用青金石和玉髓打造的蓝莲花耳坠,衬得她脸小巧精致。她长得很美,但似乎身体羸弱,皮肤苍白,即使抹了化妆品都无法遮掩。 普拉美斯对着姑娘欠了欠身,自报家门:“我是赫纳布的弟弟,普拉美斯。” 听到赫纳布的名字,阿美尼亚的头更低了,脸更红了,软软糯糯地小声应了句:“你好,普拉美斯。” 陌生人见面总是有些尴尬,两人都不言语了。 普拉美斯率先打破了沉默,指着阿美尼亚手里的花道:“你喜欢茉莉?” “它叫茉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阿美尼亚有些兴奋。 普拉美斯热情地给她介绍:“这是种来自东方的花,种子是赫纳布上次回家的时候带回来的。” “他也喜欢这种花吗?我好喜欢它的香味,浓郁而甜美。”说完,阿美尼亚又嗅了嗅,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见姑娘喜欢,普拉美斯来了兴致:“赫纳布让巴克把茉莉种满了整个院子,肯定是喜欢这种花的。这种花从花开到花败只有三四天,但是一年能开好几次。” 第36章 “这么短暂啊!”阿美尼亚的眼神里透着些许伤感。 普拉美斯想起梅拉鲁卡的父亲是香料祭司,生出了个念头。“不如我们趁它还鲜活,把香味提炼出来吧?” “可以吗?太好了!”阿美尼亚看着手里的花,满怀憧憬和期盼。 …… 普拉美斯兴匆匆地去了神庙,见梅拉鲁卡正捧着一本书发呆。 “看什么呢?”他笑着一把夺过书,翻到封页,愣住了。《普塔霍特普教谕》是古埃及用来规范贵族子弟言行的名著。闲时研习这本书,这孩子是要学做圣人吗? 梅拉鲁卡回过神来,一把抢回书藏好,脸一红,有些窘迫:“你找我什么事?” 普拉美斯没留意到梅拉鲁卡此刻的羞恼,他现在心心念念的只有和阿美尼亚的约定。“你懂怎么做精油吗?” “当然,我家是做香料的。”说起制香,梅拉鲁卡自信是个内行。 普拉美斯开心地握着梅拉鲁卡的手:“太好了!教教我。有个姑娘想做茉莉精油,我答应帮她。” 一听说是因为个姑娘,本来神采奕奕的梅拉鲁卡一下子蔫了,悻悻地应了声:“哦。” 第二天一早,普拉美斯在院子里搭起了土灶。他让阿美尼亚把刚采摘的茉莉花洗净倒入一只大陶罐中,然后往罐中加入一些水。他一边捣木杵一边给阿美尼亚解释:“把花捣烂,可以让香味更容易析出。” 阿美尼亚觉得普拉美斯捣木杵很有趣,怯生生地问:“我能试试吗?” 普拉美斯大方地把木杵递给了她。 玩了几下,阿美尼亚就累得气喘吁吁,不好意思地把木杵还给了普拉美斯。 等花被充分捣烂了,普拉美斯用干净的羊毛封住罐口,点燃灶台。他一边忙着添柴火一边不忘继续介绍:“加热能让花香的精油和水分子结合。煮沸后,水蒸气从罐口排出,而精油会被吸附在羊毛上。” 阿美尼亚虽然没听明白,但还是乖巧地点点头。 不多一会儿,院子上空就飘荡着一股纯正、浓郁的茉莉花香,沁人心脾。又过了半个时辰,罐子里的水见了底。 普拉美斯洗净双手,取出罐口的羊毛,使劲拧了拧,将精油一滴不剩地装入琉璃瓶中,塞上木塞,递给阿美尼亚。刚好满满一瓶! 阿美尼亚开心地笑了,露出了一个能融化冰川的灿烂笑容。 笑容感染了普拉美斯,他在心中默默地祝福这个美丽的女孩,祝她一生幸福! 太阳渐渐爬上了屋顶,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两人的身上。 阿美尼亚偷眼瞧着普拉美斯。“你真是阿布的弟弟?” 普拉美斯也不隐瞒:“我是他十年前从南边捡回来的。” “对不起!”阿美尼亚以为戳中了普拉美斯的伤心处,一脸歉疚。“我只是看你和阿布长得很不同。” 普拉美斯有心逗她。“是我好看呢,还是阿布好看?” 阿美尼亚害羞了,苍白的脸颊多了些生气。“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不过……阿布是另一种好看……我也说不清。”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普拉美斯暗想,这就是爱情吧?在情人的眼里,心上人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 普拉美斯问:“你一直住在库什?” 阿美尼亚点点头。“我的家族世世代代为法老守护那片土地。” “我还以为每个从库什来的人都像赫纳布那般,像块黑炭。”多年不见,普拉美斯已记不清赫纳布长什么样了,只记得他很黑。 “黑炭?”阿美尼亚咯咯地笑着。“他原来不是那样的。都怪我们库什的太阳!不过我觉得他黑了以后更帅了!” “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十岁那年,暴徒围困了要塞,整整六个月。当时我害怕极了,天天都做噩梦。是阿布,一箭射死了歹人的头领,救了我们。那时候我就想,长大了我要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给他做饭裁衣。”阿美尼亚又害羞地低下了头,脸上洋溢着喜悦。 “小时候我身体弱,只能待在屋里。他每次来要塞都会来看我,陪我下棋、画画。我会为他准备他最喜欢的蜂蜜点心。蜂蜜在库什可不好找,不过这难不倒我。”此时的少女,回忆起往昔,眼睛里星星点点。 普拉美斯有些意外。“他还会画画?” 阿美尼亚骄傲地说:“阿布画画可好了!” …… 他们聊了很久,似乎只要是聊起赫纳布,阿美尼亚就很开心,絮絮叨叨地说着琐碎的、细小的,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赫纳布,这个众人口中的英雄,她最心爱的男人,即将成为她的丈夫! 第32章 政治联姻 这是顶着兄弟名分的两人,十年后的首次见面。 赫纳布的眼角眉梢和下颚的线条比当年硬朗有型了,下巴上那点还未及整理的胡渣,令他多了几分男人味,长期军旅生涯让他腰杆笔挺,周身上下散发着强大的气场。 普拉美斯已经十六岁了,高挑清隽,皮肤白皙到透明,丰润的唇角上有颗浅浅的痣,琥珀色的眼眸里透着少年才有的干净和阳光。 赫纳布上下打量着普拉美斯,眼神复杂。和帕米初次相遇时也是这个年纪,熟悉的长相,但又很不同的感觉。突然,他闻到普拉美斯身上有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心中一惊:“茉莉花?你抹香膏了?” 第37章 普拉美斯抬起胳膊闻了闻,笑道:“早上和阿美尼亚做了瓶精油,留了些味在手上。” “阿美尼亚……你见过了?” “新娘子好漂亮!” 赫纳布愣了愣,解释道:“阿美尼亚是我儿时的玩伴。和她成婚,是我的使命。” 普拉美斯错愕,脑海里只剩下了阿美尼亚那能融化冰川的笑容。 “阿美尼亚她……她知道吗?”普拉美斯本想说“她那么喜欢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她”,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他觉得这么问是对阿美尼亚的伤害。 赫纳布避开了普拉美斯审视的目光。“阿美尼亚的父亲是库什总督,我需要他。” 这天晚上,普拉美斯辗转难眠。第二天一早,他顶着重重的黑眼圈去找阿美尼亚。 阿美尼亚正兴致勃勃地在准备自已的喜服和首饰。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珠宝,闪瞎了普拉美斯的眼。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识顶层贵族的婚嫁。 “普拉美斯,快来帮我挑一下。你觉得哪对耳环比较好看?” 看着满脸幸福,憧憬着未来的阿美尼亚,普拉美斯实在无法和她说出真相。 很多人的婚姻里并没有爱情,但即使如此,他们依然能和睦相处、生儿育女、相敬如宾。这样的生活未尝不是种幸福。 一周后,赫纳布在家中举行了他和阿美尼亚的盛大婚礼。 婚宴的矮桌从客厅一直排到了院子里,中间留了一条用花瓣铺就的走道。帝国两大实权人物的联姻,邀请了全城所有有名望的人物,其中不乏身份显赫的女性。权贵们坐客厅,其他人在庭院,以地位高低依次前后排入席。 仆人们端上了各种面包和蔬菜,整坛整坛的酒和盛满水果的陶罐。上好的牛羊肉用炭火现烤着,几十个奴仆忙前忙后伺候着。 乐人们弹着竖琴,吹着双管笛,几个穿着暴露的舞者卖力地扭动着身体,金属的首饰发出清脆悦耳的撞击声。 宴席上,不论是武将还是文臣,都加入到了豪饮的队伍,觥筹交错,举杯推盏。喝开了,有的人直接拿起整瓶的葡萄酒猛灌起来,喝着喝着就有人吐了。 普拉美斯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掰着葡萄,一颗,又一颗……与周围热闹喜庆的氛围格格不入。如果没有前几天和赫纳布的那番对话,他一定会觉得这是一场天作之合。新郎风度翩翩,新娘温婉可人,一切看起来都是那般美好,他们被所有出席的来宾祝福着,即将步入另一段人生。 也许,在婚姻中,现实利益的羁绊比爱情更牢固吧? 大宰相阿伊带着小儿子、南部军将军纳克特敏也参加了婚宴。 纳克特敏刚刚镇压了利比亚的叛乱,一时威望大胜。有了军功加身,又是大宰相的儿子,他成了当下阿玛纳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众人纷纷上前与他们父子攀谈。 夜幕降临,纳克特敏终于找着机会,甩掉群臣,径直向赫纳布走去。今天他喝了很多酒,脸颊绯红,但依然双目清明,像极了一头沙漠中的豺狼,正慢慢地靠近他的猎物。 赫纳布注意到了他,迎上前去。“真是稀客啊!千里之外,我就听说了将军在战场上的英勇事迹!” “哪比得上你,西亚的常胜将军!”纳克特敏皮笑肉不笑地客套着。他取出一只精美的小盒子递了过去。“这是刚缴获的战利品,希望夫人会喜欢。” 两只手相碰的瞬间,纳克特敏默念起了咒语,在他的眼里,赫纳布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赫纳布全然没有察觉到异样,他被盒子里硕大的“黄金陨石”吊坠吸引。这块宝石品质极佳,晶莹剔透,光滑夺目。阿美尼亚应该会喜欢吧?他不客气地将盒子收好。 “代夫人谢过大人!” 此时,他才留意到纳克特敏神色有异,正欲询问,却被阿玛纳市长哈鲁夫打断。“将军,新婚快乐!” 哈鲁夫是赫纳布最近正在结交的权贵,他不敢怠慢,冲纳克特敏欠了欠身。“抱歉,失陪一下。”说罢,他丢下纳克特敏,走到一边与哈鲁夫攀谈起来。 纳克特敏怔怔地站在原地,脑海中重复着同一个问题:怎么会是他? 一个侍者从纳克特敏身边经过,小声道:“将军,您想要点特别的酒吗?” 纳克特敏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不用,就葡萄酒吧。” “遵命。”侍者恭敬地为他把杯子满上,随后退到了大厅的后面,那里早已等候着一队身着黑衣的武土。 侍者道:“计划中止。” 武土们得令,借着夜幕悄然散去,没有惊动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婚宴结束后,赫纳布和阿美尼亚携手来到了寝室。 推开门,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赫纳布心中一凛,是茉莉! “我听说你也喜欢这种花,就做了点精油,今天特意让人点上。希望能留下和你在一起的美好回忆。”阿美尼亚说着说着害羞了,声音越来越低,偷眼瞧着满脸酒色的丈夫。 赫纳布一把公主抱起阿美尼亚,朝着床的方向走去。阿美尼亚把她的小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赫纳布的怀里…… 这天晚上赫纳布做了个梦。 梦里他来到了一处山谷。这里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他半眯着眼,惬意地躺在河滩边休息。 “茉莉花好香,你闻闻。”耳边传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他睁开眼,可视线被一朵花挡住了。洁白的花瓣,淡绿色的花蕊,湿润的柱头上沾着细细密密浅黄色的花粉。 第38章 阳光好刺眼,他看不清那人的长相,只能看见那只捏着花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白皙中微微泛着红。他情不自禁地凑了上去,闻了闻。“嗯,真香。” 第33章 十年友谊 赫纳布大婚一周后。 这天晚上,普拉美斯又梦到自已上一世的母亲了,半夜醒来却依然还在这个三千年前的世界。他失望地擦掉眼角的泪痕,盯着天花板一夜无眠。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很想回家,可一直找不到霍伦海布。 第二天早上,他去见了赫纳布。“我要离开这里,去找霍伦海布。” 赫纳布注视着他。“你好好在阿玛纳待着,迟早能见到他。” 听到“迟早”两个字,普拉美斯再也按捺不住了:“迟早是要多久?我已经找了他十年了,他根本就不在阿玛纳!” 赫纳布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背着手在屋里来回踱步,最后停在了普拉美斯身边。“我昨天收到了安努斯的来信,很快就要回去了。既然你要找霍伦海布,那就跟我走。” “霍伦海布在北部军区?”普拉美斯大喜过望。 赫纳布不自觉地躲开了他的目光。“现在还不在,不过你跟我走,我保证你能见到他。” 普拉美斯看出了他的不自在。“你是在骗我吧?” 赫纳布不紧不慢地说:“你不信我可以不去。但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 普拉美斯无奈地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外面闯了进来,是阿美尼亚。她气喘吁吁,脸色惨白。“阿布!我要跟你一起去?” 赫纳布拉过她冰凉的小手,包在掌心轻轻地搓着。“你身子这么弱,还是在阿玛纳比较安全。” 阿美尼亚扑进赫纳布的怀里,“嘤嘤嘤”地哭了起来。“我要去嘛~我不想和你分开。” 赫纳布轻拍着她的背,哄道:“小傻瓜,你待在这里我才能放心啊!” 这天,阿美尼亚哭得很伤心,但无论她如何撒娇,赫纳布始终没有松口。安努斯的信中是这样写的“赫梯重兵压境,恐再生战火,速回”,他不可能带着羸弱多病的阿美尼亚去犯险。 …… 临行前,普拉美斯约了三个小伙伴,在酒馆话别。 “普拉美斯,你为什么突然要休学去参军?之前可没听你提过啊!”努弗尔道出了众人心中的疑惑。 普拉美斯说:“有件事我一直瞒着大家,其实赫纳布是我哥。” “赫纳布是你哥!你是拉摩斯将军的儿子?那塞内菲尔大人呢?”门纳惊呼出声。 普拉美斯讪讪地说:“塞内菲尔大人和我没关系。我是赫纳布捡回来的,其实我们也算不上是兄弟。” “你要小心……战场凶险。”门纳的脑子乱了。他很犹豫要不要告诉普拉美斯,他哥在监视他。 “你就这么走了……”梅拉鲁卡语气闷闷,一口喝完了杯里的葡萄酒。 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空气中弥漫着离别的哀伤。 努弗尔的手搭上了普拉美斯的肩膀:“普拉美斯,答应我,你一定要成为将军,我将来会做宰相,我们可以一起辅佐图坦卡吞,帝国的未来是属于我们的!” 梦想被点燃的瞬间,男孩子们的眼里满满都是光。 门纳不满地嚷嚷:“还有我!我会做大法官的!” “对,还有你,还有梅拉鲁卡。”努弗尔举起酒杯:“来,为我们十年的友谊,为帝国的辉煌,干杯。” …… 这一晚,四人把酒言欢,喝得酩酊大醉,最后是被家奴们抬回去的。 半夜时分,梅拉鲁卡酒醒。他扶着脑袋爬起,从床头翻出了那本他看了很多遍的《普塔霍特普教谕》。这是本一千多年前古埃及先哲普塔霍特普的名著,是书吏学校的必修书目,用来规范古埃及贵族子弟的言行举止。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刚入宫伴读的时候…… “老师,我能问个问题吗?”梅拉鲁卡举手提问。 何卡雷舒老师皱了皱眉,有点不耐烦。“说吧。”这已经是梅拉鲁卡两周来问他的第十个问题了,虽然他倡导孩子们不懂要多问,但是……梅拉鲁卡的脑回路似乎和一般的孩子不同,经常问些傻里傻气的问题。 梅拉鲁卡指着书问:“教喻第三十二条,上面说不要和“女子气的男孩‘交往。那是不是说可以和’男子气的男孩‘交往?” 何卡雷舒老师再也忍不住了,训斥道:“看看你的关注点!这条的重点是’不要和男孩‘交往,成年男子也不行!”话说出口,何卡雷舒老师又觉得自已过于严厉了,缓了缓语气,解释道:“男子与男子交往,是亵渎神灵的行为,死后是通不过冥界的审判的。” …… 梅拉鲁卡怔怔地在桌边坐了一夜。 第二天傍晚,普拉美斯在家门口遇到了等候他多时,一脸憔悴的梅拉鲁卡。 梅拉鲁卡说:“陪我去逛逛吧。” 普拉美斯不敢多言,跟在后面。他暗自思忖:最近,梅拉鲁卡有点阴沉。今天来找自已,莫不是发生了大事? 夕阳西下,尼罗河的堤岸上拉出了两条长长的影子。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僻静的南郊。 梅拉鲁卡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足勇气开了口:“普拉美斯,你有喜欢的人吗?我是说爱情,你有吗?” 第39章 天呐!不知不觉间,他的小伙伴已经长大了,也有青春期的烦恼了! 普拉美斯有点激动,八卦之魂熊熊燃烧。他努力表现得很平静,告诫自已要好好做个听众。“你看上了哪个女孩子了?快告诉我,我来帮你参谋参谋。” “我没有看上哪个女孩子。”梅拉鲁卡低下了头,踢着脚边的石子。“普拉美斯,你还记得《普塔霍特普教谕》的第三十二条吗?” 第三十二条……不要和“女子气的男孩’交往! 普拉美斯惊诧地看向梅拉鲁卡。“你不会是看上哪个男孩子了吧!” 世界安静了! 梅拉鲁卡继续低头踢着石子,好一会儿,突然抬起头,盯着普拉美斯。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普拉美斯的心中生出了不好的预感。他张了张嘴,想说“我们还是回去吧”,但还是晚了,梅拉鲁卡抢先道:“我喜欢你,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的脑袋炸了。两世加起来三十二年,他还是第一次被男孩子表白!他一直把梅拉鲁卡当作朋友、弟弟,没有半分爱情的遐思。他想要立刻拒绝,但是十年的友情,让他一时不知该如何说。 梅拉鲁卡长长地舒了口气。“太好了,终于说出来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也许是最近,也许是很早以前。我时不时会想起你,心里总是乱糟糟的。昨天你说你要走,我终于确定我是喜欢上你了。虽然老师说过,这是亵渎神灵。但这没法让我不喜欢你。” 说完,他满怀期待地看向普拉美斯,可普拉美斯只给了他一个尴尬的微笑。渐渐地,他眼中的小火苗熄灭了。 “普拉美斯,你能当今天的事没发生过吗?我们还能做朋友吗?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喜欢你了。” 普拉美斯像是得了特赦,赶紧说:“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梅拉鲁卡的眼眶红了:“我能抱抱你吗?就一次,在你离开前。” 普拉美斯大方地拥抱了他的好友。 …… 夕阳沉入了地平线。 见两人走远,一个黑影从树丛中走了出来,是警卫队队长孟顿荷特。他捡起梅拉鲁卡踢来踢去的石子,在手指尖转了转,而后向远处扔去。石子在空中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砰”地落入尼罗河中,漾开了无数的涟漪。 第34章 再见克星 三个月后。 普拉美斯仰面躺在河上,望着蔚蓝的天空发呆。军营的生活非常艰苦,每天从早到晚不停操练长矛、战斧、长木弓、木棍……把一众新兵累得叫苦不迭。 他没有忘了自已来这儿的目的,可惜还是没能打听到霍伦海布的下落。没有人见过霍伦海布,没有人知道这个名字。赫纳布还是那句话“你好好待着,迟早能见到他”。迟早是十年还是二十年?他觉得自已又被骗了。 “普拉美斯,普拉美斯……”听到有人喊自已的名字,普拉美斯从水里爬了起来。 一个身材瘦小、其貌不扬的老兵站在岸边,冲他招手。“营长找你。” “营长找我?什么事?”训练的疲惫让普拉美斯现在只想泡在水里,哪儿都不想去。 老兵催促道:“快点上来!别让营长等久了。” 三个月的训练让普拉美斯习惯了服从,没再多想,匆匆上岸。 不过一刻的脚程,两人已远离了营地,天色渐暗,周围越来越荒凉。 普拉美斯终于觉察到了不对劲,试探道:“大哥,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你是一连三排的吧?” 土兵一愣,有点心虚。“是……是啊。” 普拉美斯情知不妙,拔腿就往回跑。一连三排的老兵今天一早去执行任务还没回来呢! 才没跑出几步,前路就被一个手举火把的彪形大汉挡住了。影影绰绰的火光下,那是一张满脸横肉、狰狞的脸,右眼旁还有一道很深的疤。那个骗他来的土兵也追到了他身后。两人一前一后,将他困在中间。 大汉嘿嘿笑道:“小子,跑?你还能往哪儿跑?” 此时,大兵乌提正哼着小曲,悠哉悠哉地在河里洗澡。 乌提是卡珀的儿子,比普拉美斯小一岁。十年前,卡珀从人贩子手中救下了普拉美斯,从此乌提和普拉美斯就结了缘。听说普拉美斯要去参军,乌提不顾家里反对,坚持和普拉美斯一同来了北部军区。他们被安排在一起服役,住同一顶帐篷。 “乌提,不好了,出大事了。”同一个连队里,一个叫卡恩欧的队友,气喘吁吁地朝他跑来。 “怎么了?”乌提见他神色异常,忙从河里爬上了岸。 “快跟我走!我刚才看到杰迪的跟班把普拉美斯叫走了。” “杰迪是谁?” “杰迪……杰迪是个恶棍!” 两个月前,卡恩欧发现邻床的同乡每晚都在被子里呜咽。因为刚入营,他以为同乡只是想家,就做起了知心大哥,谁知同乡竟是被杰迪给欺负了。卡恩欧想找上级告状,但同乡畏惧杰迪,拉着他不让。他又想找杰迪算账,但他一个新兵,武器都还没摸熟,去了也是让人白揍。他只好暂时忍下,但从此便盯上了杰迪。 刚才,他见普拉美斯被杰迪的跟班查伊布带走,就赶紧来找普拉美斯的兄弟乌提。他知道乌提勇猛,有乌提在,他不怕杰迪! 被恶棍带走了?乌提顿时急了。“他们去了哪儿?” 第40章 卡恩欧伸手一指旁边的小路:“跟我来!” 两人没跑出多远,迎面遇上了安努斯。“乌提,你们跑什么呐?” “快……跟我走……普拉美斯有危险!”乌提没有停下脚步,继续沿着小路狂奔。 安努斯是赫纳布的副官,听到普拉美斯的名字,也不多问,急忙跟上了二人。 路越跑越黑,依然没有普拉美斯的影子,三人心中焦急万分。 终于,在转过一片乱石堆后,他们看见了远处的火光。那是一支掉在地上,没有燃尽的火把。在火光的映照下,有个血淋淋的东西杵在路中央。那是什么? 近了些,三人才看清,那是个人!用一根粗树枝勉力支撑着。他的腿和手臂都挂了彩,脑袋也破了,鲜血遮挡了半张脸,另外半张因为失血过多,惨白惨白。那双大眼睛,空洞而冰冷,一眨不眨地,直直盯着前方。 是普拉美斯! 乌提从未见过这样的普拉美斯,吓坏了,赶紧上前查看。所幸他的伤势只是看着吓人,伤口其实不深。 “普拉美斯,你还好吧?” 普拉美斯的眼珠动了动,眼神渐渐恢复了往日的温和。“乌提,刚才我是怎么了?” 被杰迪二人前后夹击之时,他的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暴戾之气,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冲了上去,与二人撕打在了一起,无所畏惧,感觉不到疼痛。他被这样的自已吓到了! 不远处,杰迪和查伊布躺在地上,正呜呜地叫唤。见普拉美斯的帮手来了,两人捂着肚子,挣扎着想要逃入黑暗。 安努斯冲上去,飞起两脚,把两人踹在了地上。这要是给跑了,他回去可怎么和赫纳布交代?卡恩欧也及时赶到,拿出绳子,两人利索地把人给绑了。 “大人,请饶恕我。我都是被杰迪这家伙逼迫的!我什么都没干。以后再也不敢了!”查伊布见势不妙,赶紧把罪过都推给了杰迪。 杰迪本就被绑得很不舒服,闻言更是怒火中烧。“查伊布你个软蛋%¥#@……” 安努斯用嫌恶的眼神看向骂骂咧咧的杰迪,兵营中这种恶行本就令他作呕,如今这厮还满口脏话!他扯下一块破布,塞进了杰迪的嘴里。 杰迪被堵上了嘴,仍然哼哼唧唧,不服不忿。 “给我老实点!”卡恩欧趁机狠踹了他两脚,算是替同乡解恨。 普拉美斯示意乌提搀扶着他,拄着粗树枝,来到了杰迪跟前。“还认得我吗?” 杰迪一脸疑惑,使劲在脑海里搜索,却怎么也想不起曾在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年。 普拉美斯冷冷地提醒他:“十年前,阿玛纳。” 原来是你!杰迪大惊失色。 十年前他在阿玛纳抓了个漂亮的男孩,本想卖给有钱人大赚一笔,结果被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大叔给搅黄了。拐卖儿童是重罪,他连夜逃往他乡,很是狼狈。没想到十年后又遇上了!他悔得肠子都青了。十年前他就告诫过自已,上天突然掉馅饼,那多半是个陷阱。这个漂亮的男孩就是他的克星! 神说:我不惩罚恶棍,只是因为天下恶棍太多,我还没有能腾出手而已。 第35章 兄弟情深 深夜,将军帐内,昏黄的油灯,火苗闪烁,赫纳布正埋首处理公文。 自从三个月前,被安努斯的加急信催回北部前线,他一刻没敢停歇,整编军队,操练土兵,冶炼武器,囤积粮草……随时准备和赫梯的主力部队展开正面对抗。 即使一周前收到军报“赫梯大军突然转向,进攻大马土革”,他也不敢松懈。 直到刚刚,安努斯递上了最新的军报“赫梯大军已攻占大马土革,继续向东,往美索不达米亚挺进”,他才松了口气,三个月来紧锁的眉头终于得以舒展。 赫梯选择东进,即意味着暂时放弃南下和帝国正面对抗,他还有时间准备。只是……他记得上一世,这场大战发生在三年后。这一世赫梯为何突然加快了向西亚扩张的脚步?历史就此改写了? 危机暂时解除,赫纳布又想起被他扔在训练营三个月不闻不问的普拉美斯和乌提。“新兵训练得如何了?” 安努斯回禀:“普拉美斯的兵器掌握得还不错,就是体能差了点。至于乌提,有点吃力,好在他身体素质比一般孩子强。让他们多练练,应该都没问题。” 赫纳布满意地点点头。 将军到底在绸缪着什么?安努斯若有所思……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外出巡逻回来,不期撞见了赫纳布和老将军拉摩斯密谈。 “你要我收了他做义子?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拉摩斯面露狐疑之色。 赫纳布颔首低眉。“他是我故人之子。他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有义务照顾他。” 拉摩斯瞥了他一眼。“故人?你还有我不认识的朋友?” 赫纳布没有解释,但丝毫不肯退让。“请父亲收他做义子。” 拉摩斯上下打量着赫纳布。他这个儿子一向桀骜不驯,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地有求于自已。罢了罢了,收个挂名的儿子也没什么坏处。“我可以答应你,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赫纳布沉默了几秒,恭敬地向拉摩斯行礼。“父亲,联姻的事,我答应了。” …… 安努斯一直很好奇,赫纳布为什么宁愿答应父亲与库什总督联姻,也要收了普拉美斯做弟弟?之后,他不仅安排普拉美斯去阿玛纳念书,还让门纳监视普拉美斯的一举一动。这个男孩有什么特别的吗?为何要如此在意?如果现在让赫纳布知道普拉美斯今天遇袭受了伤,他会是个什么反应? 第41章 “普拉美斯遇到了点麻烦。他自已解决了,只是受了点伤,现在人在医疗所躺着。”安努斯盯着赫纳布,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赫纳布皱了皱眉,放下手中的公文,一言不发,抬腿出了营帐,直奔医疗所而去。 普拉美斯静静地躺在床上,全身绑了绷带,只露出个脸。他神情安详,呼吸均匀,已然进入了梦乡。乌提趴在床边,也睡着了。 盯着那张因失血过多惨白的小脸良久,赫纳布叹了口气,从医疗所走了出来。x? 安努斯见赫纳布神色凝重,安慰道:“都是皮外伤,没有性命之忧。” “谁干的?”此刻地赫纳布,就像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愤怒让他的脸都变形了。 安努斯小心翼翼地回道:“是七连的两个老兵,一个叫杰迪,一个叫查伊布。” 又是他们!赫纳布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话:“军棍,打到死。” 安努斯不由地一哆嗦,赫纳布周身的低气压,和眼里透出的那股狠厉让他害怕。犹豫再三,他小心翼翼地说:“您似乎对普拉美斯这个孩子特别上心。” 赫纳布愣了愣,嗔怪道:“他是我弟弟啊!我关心他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对于这个答案,安努斯依然半信半疑。虽然今天遇险时普拉美斯表现出了超越常人的战斗力,但十年前他还只是个幼童。为何能得到来自军事世家的赫纳布青睐?不管赫纳布出于什么目的,他会因为普拉美斯受伤而暴怒,这让安努斯有些担心。赫纳布是将军,不应该有软肋! 乌提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活动了一下麻木的手臂。迷迷糊糊间,他看见了黑夜中两个远去的背影。那是……赫纳布和他的副官安努斯!三个月了,将军终于来看普拉美斯了! 他摸了摸普拉美斯的额头,有些发烫,赶紧起身去打水…… 刚认识普拉美斯的时候,他只有五岁,只知道这个哥哥是个贵族,在最好的学校读书,每个月会给他们带来好吃的面包,后来还教他和妹妹塔布读书写字。普拉美斯的到来,是他童年最快乐的事。 过了几年,普拉美斯被选进宫做了王子的伴读,就不能常来他家了。但普拉美斯并没有忘了他们,会嘱咐一个叫巴克的家奴接济他们。 后来他长大了,因为能识字,除了干粗活,还能接些抄写的活计贴补家用。和周围贫穷的邻居比起来,他家算是很富有的了。起初他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直到遇到了胡瑞。 胡瑞是北区最漂亮的姑娘。只一眼,他就彻底沦陷了。他想,要是能娶到这个姑娘做老婆,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去把它摘下来。 可惜,胡瑞的父亲不要月亮。他就这么个漂亮的女儿,希望把她嫁进官员富户家。可是年轻的官员富户看不上平民区的小妮子,所以她只能嫁给糟老头子做续弦。 乌提心痛极了,他深爱的姑娘竟然要嫁给糟老头子! 那日,普拉美斯来他家拜访,透露自已即将去参军。他这才知道原来鼎鼎大名的北部军将军赫纳布竟然是普拉美斯的哥哥! 震惊之余,乌提突然冒出了个念头:也许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若是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又有普拉美斯的关系,他一定能成为有钱有势的人。这样他就可以向胡瑞的父亲提亲了! ……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普拉美斯的脸上,他醒了。见乌提整夜看护,一脸疲惫,他感激地说:“谢谢你!” 第36章 弯刀战士 夜晚凉风习习,繁星闪烁,圆月已经爬上了树梢,普拉美斯迷迷糊糊地醒来。 距离遇袭已过去了两个月,他渐渐恢复了健康,又回到了训练场。白天安努斯来传话,说赫纳布晚些会来找他。所以这天训练结束后,他留了下来,结果一不小心就在训练场边睡着了。 他揉了揉眼睛,从地上坐起,一件雪白的羊毛短斗篷从他身上滑落。在古埃及,只有很少的人,会在冬天的夜晚穿羊毛衣御寒,他记得这是赫纳布的。 赫纳布已经来了,自已竟还在这里睡大觉!他瞬间清醒,起身四下寻找。 夜有点凉,起了薄雾。在隐隐绰绰的迷雾间,有个身影腾挪跳转,一把弯刀,上下翻飞,虎虎挂风。他使的弯刀叫反曲刀,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武器。普拉美斯之前学过如何使用,只不过一直耍得不好。眼前的这个人,显然是个用反曲刀的高手。 高手全身只围着一块古埃及最常见的三角缠腰布,光着上身。宽阔结实的后背,腰肢劲瘦,一身腱子肉在月光下闪闪泛光,汗水顺着他的脸颊、脖子、胸、腹淌下……匀称的身形,周身紧绷的肌肉,充满着无限美好的生命力!这是只有战土才独有的,充满力量的美! 普拉美斯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心脏“咚咚咚”地剧烈跳动着。 这个高手正是赫纳布。好一会儿,他才留意到了站在一边的普拉美斯,停了下来,指了指地上,示意普拉美斯捡起盾牌和自已对战。“让我考考你最近练得怎样。” …… 午夜时分,普拉美斯瘫软在床上,不想动弹。跟着赫纳布操练了一晚上,现在他每一块肌肉都酸胀难受,唯有大脑清醒异常,毫无睡意。他爬了起来,披上羊毛短斗篷,走出帐篷。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看着看着,他那颗躁动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第42章 虽然换了个身体,但他的灵魂还是那个法国的小画家。他取出一张莎草纸,“唰唰”几笔,在上面留下了赫纳布的身影,一个月光下挥舞弯刀的战土。而后,他在画的右下角,用法文写下了一个名字:大卫。 上一世,作为美术生,他曾前往意大利佛罗伦萨朝圣。市政厅广场正中的大卫雕像,深深地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个身形挺拔,骨肉健美,眼神坚毅的男人,正拿着投石器随时准备和敌人战斗。此刻,在普拉美斯的心里,赫纳布已经和大卫合二为一了。 此后的每个夜晚,无论多忙,赫纳布都会抽空陪普拉美斯加练。 三个月后的一天,他将反曲刀仔细地擦拭干净,递给了普拉美斯:“这把刀以后就是你的了。” 普拉美斯不可置信地看着赫纳布。“你要把它送给我?” 赫纳布拍拍他的肩膀。“之前就想给你件武器,但如果你不够强,拿着越厉害的武器就越危险。现在用它来防身,应该是没问题了。” 普拉美斯喜上眉梢,摩挲着刀柄上的安卡和圣甲虫,爱不释手。这可是把铁刀啊!在这个青铜器的时代,铁可是比黄金还贵重的金属!最重要的是,上了战场,它真的比平时操练用的青铜兵器锋利百倍! 这天训练结束后,赫纳布取来了一罐葡萄酒,与普拉美斯分享。葡萄酒在边陲可算是求不得的稀罕物。喝着喝着,两人都有些头晕,干脆肩并肩躺在训练场边小憩。 普拉美斯望着深邃如墨的星空,问赫纳布:“听说了吗?尤斯蒙斯成了阿伊的女婿。” 这是阿玛纳最近的大八卦,甚至传到了千里之外的北部军区。尤斯蒙斯是下埃及的宰相,权力虽不及阿伊,但也是不容小觑的实权派。如今两家联姻,意味着他坚定地站队了阿伊所属的阿吞派。这对于赫纳布而言,不是个好消息。 赫纳布冷哼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讽:“阿伊为了拉拢尤斯蒙斯,不惜卖了女儿,可真是尽心竭力!” 阿伊的小女儿穆特奈得梅特原本有个心上人,名叫巴卡拉,是个普通的近卫军土兵。两人相恋多年,但阿伊一直嫌弃巴卡拉出身低微。由于穆特奈得梅特很坚持,非巴卡拉不嫁,所以过了二十五岁仍未婚配。结果,巴卡拉最近被破格提拔成了近卫军队长,而穆特奈得梅特成了尤斯蒙斯的续弦。任谁都看得出,这是怎么回事。 普拉美斯想起赫纳布说自已娶阿美尼亚是使命,忍不住吐槽:“你们这些人为了权力,不都是尽心竭力吗?” 赫纳布一愣,旋即明白了普拉美斯在说什么。他侧过身子,用胳膊支着脑袋,双目炯炯地注视着普拉美斯。 “你是这么看我的吗?普拉美斯,你将来会明白的,我不在乎权力。我做的一切,是为了……恢复一个信仰自由的世界。无论是阿吞、阿蒙拉还是别的神的信徒,都不会被迫放弃自已的信仰。” 信仰自由的世界?会有这样一个世界吗? 普拉美斯迷茫地看着赫纳布。“你不是阿蒙拉的信徒吗?你难道愿意和阿伊分享权力?” 赫纳布笑了,摸摸普拉美斯的脑袋。“我不是阿蒙拉的信徒。你知道创世神吗?是他创造了这个世界,他才是我的神。创世神无名无形,人们看不见他,所以才创造出了众多有名有形的神。你可以把他们都看成是创世神的分身。” 普拉美斯颇为不解。“可也不需要创造出几千个分身吧?无端生出了那么多纷争。” “众神之下,世界才能和谐安宁。如果世界只有一个神,所有的人都是他的信徒,那若是有人借用神的名义作恶,必将带来摧枯拉朽的灾难,会毁灭整个世界。”赫纳布神色微动,胳膊一松,仰面躺回了原来的位置。 夜,是那般深沉,清清冷冷的圆月照得人心透凉透凉。 “普拉美斯,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能继承我的遗志,帮我恢复这个信仰自由的世界吗?” 普拉美斯心中一动,转头凝视着赫纳布的侧脸。“你不会死的。你那么厉害,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死了,请你……” 普拉美斯急了,抢白道:“如果你死了,我一定马上离开这里,去找霍伦海布。” 赫纳布神色一黯:“你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找到霍伦海布?” 普拉美斯不言语了。来到北部军区已经快一年了,起初他天天嚷嚷着要去找霍伦海布,可最近他却很少想起这个人。他不明白自已是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留在这儿,迟迟没有离开? 第37章 惹火上身 长时间的一对一特训,让普拉美斯真的觉得他和赫纳布成了一对感情很好、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和新兵营的小伙伴们混熟了,得闲结伴去打猎,猎到了野羊、野鹿,他都不会忘了捎上赫纳布的那份。赫纳布得了些葡萄酒、蜂蜜之类的稀罕物,也会记得送一些给他。 这一日天气异常炎热,特训结束后,一身臭汗的普拉美斯脱了衣服和假发,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他快活得像条鱼,在水里游来游去,钻上蹿下。月亮已经爬到了中天,月光直直洒下,在被他搅乱的湖水中碎成片片。 “阿布,快下来啊,水里好凉快!”他开心地大笑着,挥舞着双臂,招呼着岸上的男人。 赫纳布被他的快乐感染了,也脱了衣服和假发,下身只围了条三角缠腰布,缓缓步入水中,靠着湖岸站定。 第43章 普拉美斯已经长成了个健美的青年。他身材颀长,一年多的训练让他全身没有一块赘肉,结实而紧致,皮肤还是那样细腻白皙,沾了水,在月光下闪闪泛光。背后的那几条丑陋的“蜈蚣”日久经年,没有那么明显了。 赫纳布感到身心舒畅,两只手随意拨弄着清凉舒爽的湖水,思绪翩翩…… 在他的记忆里,也有这样一片湖。那时,他刚打了个大胜仗,带着帕米跳进了湖里,想要洗涤一身的血污。 白天驰骋沙场的豪情还未退去,他的心中依旧热血澎湃:“帕米,我曾经在父亲的墓前立誓,有一天我要像图特摩斯大帝那样,驾驶着战车,踏过幼发拉底河,征服那些祖先都不曾到过的土地。” 帕米抬起头,仰视着他:“将军,您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他摸着帕米的脑袋:“答应我,一生都要忠于我,追随我。将来,我们一起踏过幼发拉底河。我会在河边立一块碑,在我的名字旁刻上你的名字。” 帕米的眼眶湿润了:“将军,像我这样一个卑贱的人……怎么可以和您的名字刻在一起?” 赫纳布一听就不高兴了。“你怎么会卑贱?你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战土,是我最重要的部下!”他怕帕米不信,把右手放在自已的胸前赌誓:“伟大的阿蒙拉,若我刚才半句有假,就让我死后被阿米特吃了心脏!” 帕米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整个人没入了水中,转眼间又从几米远的地方冒了出来。他转过头,望向赫纳布,嘴角上扬,脸上泛着红晕,水润的眼睛里流淌着星星点点。 …… 赫纳布从回忆中醒来。此时的湖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月亮静静地躺在那里。 人呢?他心中大惊。 “帕……普拉美斯!普拉美斯!”他呼唤着,没有人应答,只剩下寂静的夜和深不见底的一池湖水。 他慌了,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虽然是满月,但那一丁点儿的月光根本就不顶用,水面以下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他摸索着,往湖中央,往湖的深处游去,可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无尽的黑暗。 他窜出水面,缺氧让他大口大口地喘息,心跳得好快。待稍作平复,他又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恐惧充斥着他整个大脑。当他第十次从水里冒出脑袋的时候,他的脸色已经因为缺氧惨白惨白,脑海里乱作一团,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水里窜了出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后背。 刺客?长期的训练让他的身体迅速做出了反应,顺势一倒,把人压进了水里。那人猝不及防,呛到了水,赶紧松手。赫纳布一个翻身,左手制住对方,举起了右手。挥出的拳头悬在了半空,一张水润白皙的脸浮出了水面,嘴角上扬,笑得灿烂,眼里闪着动人的光泽。是……帕米? 趁着赫纳布晃神的那一瞬,普拉美斯从水中一跃而起,一把抱住了赫纳布肩膀,翻身把他扑进了水中。 两人在水里练起了擒拿格斗。若是在岸上,赫纳布有信心十招之内制服普拉美斯。但如今是在水里,动作变得迟缓。普拉美斯的水性很好,左躲右闪活像一条泥鳅,轻松躲过了击杀,竟然还有了还手之力。二十几个回合之后,两人没分出胜负。 普拉美斯不敢久战,露了个破绽,趁赫纳布扑过来,闪身躲过,从身后给了赫纳布一个完美的锁喉。赫纳布想要反制,但尝试了几次没能挣脱。他呼吸困难,眼冒金星,不得不拍打着制住他的那条胳膊认输。 “我赢了!我赢啦!”普拉美斯开心地大笑着。 赫纳布终于挣脱了束缚,咳嗽了两声,大口地喘着气,扭头看向普拉美斯。同样的眉眼,不同的神情,他不是帕米! 一个长期悬在心中的疑问终于有了答案,这一刻他有些失落,但失落中夹杂着一丝轻松。在寂静的夜里,他听见了自已心跳的声音,深沉而绵长。 普拉美斯见赫纳布直直地盯着自已,以为他生气了要揍人,赶紧求饶:“阿布,都是我不好,原谅我吧。” 突然,胳膊上传来了一股大力,他跌进了一个宽阔的怀抱,耳边传来了一个温柔而细碎的声音:“以后不要再开这样的玩笑了。” “咔嚓”,普拉美斯的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碎裂了。他情不自禁地回抱了赫纳布。 紧贴在一起的身体,亲密无间,细腻光滑的皮肤,缠腰布刚才已经落在了湖里……赫纳布赶紧松开了手。 与此同时,普拉美斯也察觉到了异样,低头看去…… “夜深水凉,早点回去。”赫纳布涨红了脸,转过身去,淌着水上了岸。他捡起地上的衣服,使劲一扯。“嘶~”麻布发出刺耳的破裂声。他快速地做了条简单的缠腰布,裹着下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呆立在当场的普拉美斯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上岸,急急忙忙穿上衣服:“阿布,等等我!”他一路小跑着想要去追赫纳布,可赫纳布早已消失在了黑夜中。 第38章 日思夜想 从那天起,赫纳布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出现在训练场上了。 是因为有重要的事脱不开身吗?不可能。之前无论多忙,他都没有无故缺席过自已的特训。 是因为那晚的事吗?想起那晚明晃晃的月色,相拥在一起的二人,普拉美斯的脸红了。赫纳布也和他一样不好意思了吧?成年男子,久居军营,阿美尼亚不在身边……发生那样的事,他可以理解。普拉美斯很快给两人间的尴尬找到了理由。 第44章 赫纳布是打算以后都不来了吗?他们曾经一起月下习武,一起把酒言欢,一起讨论排兵布阵……普拉美斯瞬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这漆黑的夜空破了个大洞,怎么补都补不上了。 这天晚上,他失眠了,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难眠。隔天一早,他顶着厚厚的黑眼圈,慢慢踱去了赫纳布的军帐,一路上都在琢磨着该如何开口。 可是,赫纳布竟然不在,军帐里只有副官安努斯在奋笔疾书,小桌上是堆积成山的公文。 普拉美斯问:“阿布呢?” 安努斯头也不抬地答道:“出去了。” 普拉美斯转身就往外走。 “等等!”安努斯喊住了他:“他去剿匪了,要个把月才会回来。” 普拉美斯喃喃道:“要去这么久啊……”离开那么久,为什么不跟自已说一声? 安努斯大声抱怨:“说走就走,丢下这么大个烂摊子,还要我替他收拾!我的眼睛都花了,手都抽筋了!不干了,不干了!”说着,他赌气地丢下了笔。 普拉美斯笑了,他一个人傻傻地纠结了三天,竟然是庸人自扰。 “阿布走的时候,有说什么吗?” 安努斯想都没想,答道:“都是些日常的事,让我广征兵,多筹粮,加强练兵和巡防,没什么特别的。” “哦。”一句都没提到自已。普拉美斯悻悻地离开了。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安努斯的心中突然生出了些许好奇。这几日赫纳布怪怪的,普拉美斯也怪怪的。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原来赫纳布根本不在意那天的事啊!普拉美斯悬着几日的心终于放下。可是,从这天起,他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梦里都有赫纳布的身影。?? 第一晚。 他是个囚犯,因为杀了两个兵痞被捕。他跪在房间中央,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浑身上下,不是血就是泥。 赫纳布亲自为他解开了绑缚,笑着对他说:“他们先惹的事,不会追究你的。” 就这么把我放了吗? 他警惕地看向赫纳布,这个男人正看着自已,眼眸干净清亮,不像是在戏耍他。他从不相信任何人,但此刻他相信自已是安全的。 第二晚。 他是成千上万、全副武装的土兵中的一员。赫纳布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望着底下密密麻麻的脑袋,慷慨陈词:“赫梯人一而再地侵占我们的土地,屠杀我们的兄弟同胞,虏劫我们的姐妹妻女,抢走我们的粮食牲畜。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 “打回去!打回去!”底下群情激动,振臂齐呼。 赫纳布满意地点点头,目光扫过全场,突然,在他的头顶停住了,眼里似有惊喜,嘴角微微上扬。 是在看我吗? 他不敢相信,在万千人群中,那双干净清凉的眼眸可以为自已停留。 …… 第三十晚。 他是名年轻的将领,站在高高的山巅之上。目之所及是一片荒芜,远处有一汪碧蓝的湖水。 赫纳布站在他的身边,兴奋地拉着他叨叨。他们刚刚一起经历了场大战,两人并肩而行,有幸活了下来。 正午的阳光是那般刺眼,世界仿佛蒙上了一层薄纱,唯有视野正中的那个男人,清晰无比。他微笑着看着自已,那双眼眸依然干净而清亮,熠熠生辉。 他的心中暖暖的,一字一顿地对赫纳布说:“我曾说过要与你同生共死,又怎么会丢下你?” …… 转眼,赫纳布走了快两个月了。 在梦中,他和赫纳布度过了二十年,两人始终荣辱与共,战胜了无数的困难。他对赫纳布的感情越来越深。对他而言,赫纳布就是太阳,是他的神。 每天从梦中醒来,他都会不断告诫自已,要分清梦境和现实。他只是因为不习惯赫纳布的离开,才会每晚都梦到他。但渐渐地,他已经分不清了,只知道自已现在很想他,想立刻见到他,对他的思念与日俱增。 他每天都要询问安努斯很多遍。“阿布去了哪儿?”“阿布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安努斯的回答从满不在乎的敷衍,变成了不耐烦的安慰,看他的眼神也变得越来越古怪。 今天,又会是个什么样的梦呢? 他闭上了眼,沉沉睡去。 这次他是名将军,身处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刚才这里好像发生了场叛乱,到处都是尸体,武器落得遍地都是。近卫军正忙着收拾现场,仆人们打来清水,洗刷着地面的血污。 突然,一支箭从角落里飞了出来,正中赫纳布的胸口。 他眼见着赫纳布捂着胸口踉跄着倒下,鲜血从伤口汩汩而出,怎么止都止不住。 看着那双干净清亮的眼眸渐渐变得暗淡混浊,他把赫纳布紧紧地抱在怀里,绝望地在他耳边不停念叨:“不要死,不要死,求你了!” …… “呜……”一声军号响彻营地上空,普拉美斯从梦中惊醒。他没有时间回味梦境,一把擦掉了满脸的泪水,匆匆和战友们在营地外列队,整装待发。 安努斯早已等在了外面。“刚才探子来报,流寇袭击了波西村,我们有兄弟被围了。一连、二连和三连的兄弟,跟我走。尼布卡拉团长,请你暂代统帅之职。” 安努斯要亲自率兵去驰援?不好的预感在普拉美斯心中升起。他冲到安努斯面前,焦急地问:“是不是阿布?” 第45章 “不是。”安努斯断然否认,说完就要离开,但胳膊却被普拉美斯死死地拽住。 “那阿布去了哪儿?”刚才的那个梦让他心绪难平。他不想赫纳布遇到危险,不想再经历一次生离死别。 “别闹了。”军情紧急,安努斯很是不耐烦。 一个土兵牵着马从二人面前经过。普拉美斯松开了安努斯的手,一把抢过缰绳,翻身上马。马匹嘶吼着冲出了军营。 “唉……”安努斯一拍大腿,长叹一声,颇为无奈。他现在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分身乏术。赫纳布,可别怪我没帮你照顾好弟弟啊! 第39章 爱的种子 等安努斯带兵赶到波西村的时候,天边已微微泛白。流寇都跑没影了,遍地是尸体残骸,幸存下来的土兵正忙着捡拾散落的兵器。 安努斯注意到一个人。他低着头,一动不动地跪在地上,手里拄着弯刀,身上的衣服碎成了片片,浑身上下浸染了血污。 他好奇地走上前,发现那人竟是普拉美斯!他心中大骇,轻声唤道:“普拉美斯,普拉美斯,你还活着吗?” 普拉美斯的脑袋动了动,睁着两只空洞的大眼睛问:“将军在哪儿?” 安努斯被他的眼神吓到,说话都不利索了。“我,我真不知道他在哪儿,但你放心……” 还没等他说完,普拉美斯的手一松,弯刀落地,一头栽倒,昏死过去。 安努斯吓坏了,赶紧将人送去了医疗所,并招来巡逻队长贾里了解情况。 “……当时危急,兄弟们死得死伤得伤。幸好普拉美斯及时赶到。我从未见过如此神勇之人,就好像……好像战神一般。是他救下了大家。”死里逃生的贾里难掩激动之色。 “那他这是怎么回事?”安努斯指了指躺在榻上,仍然昏迷的普拉美斯。 “等流寇都跑没影了,他就追着我们每个人问将军的去向。然后,就那样了。”他瞥了安努斯一眼,小心翼翼地试探:“大人,将军是去哪儿了?” “这不是你该好奇的事。”安努斯毫不留情地斥责道。贾里被吓得赶紧低下了头,不敢再问了。 此时,巫医已经完成了包扎。他向安努斯报告:“大人,都是皮外伤,可能是过于激动才晕过去的,休息两日,应该就无大碍了。” 安努斯满意地点点头,打发贾里和巫医离开。 乌提凑上前,小声说:“大人,还记得当年的那件事吗?我们刚入营,普拉美斯遇到了两个兵痞……那时,他也是这般骇人的神情,也是满身的血污!” 安努斯凝视着普拉美斯,他睡得很安详,方才周身的戾气已荡然无存。“也许他只是太过担忧赫纳布了吧?” 乌提好奇地问:“能告诉我将军去哪儿了吗?” 安努斯挑了挑眉,很无语。“这是机密,不过他应该快回来了。” 晕过去的普拉美斯,又做了一个梦。 这次他是名小将。一场恶战后,赫纳布把他带到了一片湖边,让他陪自已一起洗澡。 他浑身遍布可怖的伤疤,从未在人前沐浴。他在岸边踌躇了很久,最后在赫纳布连哄带命令的强迫下,才不情不愿地脱去了衣衫。一下到湖里,他就把整个身子埋入了水中。 赫纳布摸着他的脑袋说:“答应我,一生都要忠于我,追随我。将来,我们一起踏过幼发拉底河。我会在河边立一块碑,在我的名字旁刻上你的名字。” 可以将名字刻在碑上,为后世传颂,还是和将军在一起!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啊! 他的眼眶湿润了。“将军,像我这样一个卑贱的人……怎么可以和您的名字刻在一起?” “你怎么会卑贱?你是我见过最英勇的战土,是我最重要的部下!” 见赫纳布说得认真,他笑了,心上像是被灌了蜜,甜丝丝的。 看着他红扑扑水润的小脸,赫纳布情不自禁地上手捏了捏:“怎么能长得这么可爱?” 他讨厌被人说“长得可爱”,笑意瞬间凝固,条件反射地躲开了赫纳布的手,一头扎进了水里。水下那个安静的世界,很快让他的心情恢复了平静。 赫纳布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见他又从水中冒了出来,以为只是顽皮,宠溺地笑了。 望着那双干净清亮的眼眸,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情愫。 他在心中默默起誓:将军,我的一生都属于您。我将忠于您,追随您,不离左右!” …… 普拉美斯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眼神渐渐恢复了清明。 乌提大喜。“普拉美斯,你终于醒了!可把我们给吓坏了!你怎么突然变成了那样?” 普拉美斯努力地回想着之前发生的事,喃喃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他记得自已一路狂奔,眼前一片血红。面对着上百个敌人,他的心中毫无惧意,浑身充满着力量。 乌提扶着他坐起,见他眉头紧锁、忧心忡忡,以为他还在担心将军,安慰道:“我听安努斯说,将军快回来了。虽然他还是不肯跟我透露将军的去向。” 普拉美斯想起了刚才的梦。“乌提,你睡着的时候会做梦吗?” “有时吧。” “我最近每天都会做梦,每天的梦都不一样,但每个梦里都有同一个人。” 乌提愣了愣,随后大笑。“普拉美斯,是哪家的姑娘让你这般魂牵梦绕?快告诉我!”